中国农村经济出路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农村经济论文,中国论文,出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我国的未来发展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这种观点不仅符合我国农民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基本国情,也符合我国农村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实际。
然而,就目前我国农村的情况看,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要依靠占世界7%的土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人,吃饭是首要的事情,决不可能全部放弃粮食生产,全都搞多种经营。另一方面,农业效益低,产出率不高,即便是农业生产全都实现了高科技高投入,也难以实现全部亩收创万元。仅靠农业,我们断定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人均不能翻两番。加之眼下农村生产力落后,各种矛盾突出,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拉大,农民收入逐年下降等,如果不透彻把握农村的矛盾和问题,采取得力的政策和措施,全面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靠支持和改革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就不能引导农民全面奔小康。因此,必须努力实现:
在指导思想上实行“两个转移”,真正给农民平等的参与权和竞争权
对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几乎没有人说不重要。然而,多年来由于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上长期重工轻农、重城轻乡,我国的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城镇居民比,实际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公平。一方面,农民负担太重,不仅要靠低收入为13亿多人提供粮蔬果肉等,还要为农村的社会设施建设、行政管理及教育承担费用。另一方面,农民在不少方面缺少完全的公民待遇,不能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样的政策、制度和经济扶持,在竞争的起点上不一致,弱牛重车,不堪重负。加之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全国近1/3的县粮食生产基本要素中的土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以及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低下等实际状况,我国农村的发展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平心而论,我国农民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是做了突出贡献的。长期以来我们欠农民的太多了。在新的世纪、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理当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实实在在地搞好“两个转移”,即在基本的思路和指导思想上,从重工轻农、重城轻乡向农业、农村、农民转移;在具体的制度、政策、投入上从以城市为主向农业、农村、农民转移,走城乡之路,优先发展农业。
首先是统筹城乡经济的发展。就农村研究农村、就农民研究农民、就农业研究农业,中国的“三农”问题永远不能解决。研究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城乡统筹,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农民又占大多数,研究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当首先研究中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必须明白,粮食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农业是容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农民是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无论从社会经济发展,还是从社会稳定来看,农村都是重要的一块。据统计,我国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目前为50%,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量每天为49.6亿元,占我国居民每天消费量的46%。一方面说明,农村这一块不可忽视;另一方面说明,农村这一块还很薄弱,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和发展潜力。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重视农业、农村、农民。据统计,到2000年,我国城乡差距仍然很大,从消费水平看,农村的平均购买力比城市相差15年,也就是说,农村平均消费水准只达到城市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水准。而且,1996年至2000年,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连续5年下降,购买力相对下降较多。占农村人口80%的6.9亿人属低收入阶层,消费量仅占全社会消费购买力的27%,恩格尔系数在50%左右。其中,占农村人口10%以下的8000万人,人均年收入700元左右,家庭年收入3000元以下,其恩格尔系数通常仍然在60%以上。
其次,是赋予农民平等权。我国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者,无疑是农民。然而,眼下的中国农民不享有完整的公民权,与城镇居民化,所享有的权利和待遇不对等。比如,同是中国的公民,农民从生产过程开始就要纳税,而城市居民的工薪阶层,月收入超800元才起征累进税。2000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80元,按月收入800元起征,年收入9600元才纳税,而同期的农民人均年收入2253元,低收入者年均仅三四百元却要纳税,显然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性。由于居住地的不同,同是中国的公民,在农村参加服兵役复员后仍回农村;而居住在城市的青年复员,国家却要给安排工作,并且在股役前就办好了安置手续,兵龄还可以连续计算工龄。同是中国的公民,在城镇居住的就可以招为正式工,而在农村居住的,就只能当临时工,这是天大的不合理、不公正。正是这种人为的不合理、不公正,使农民负担沉重,承受了巨大的损失。虽然农民也生产、创造价值,但由于重工轻农,农产品价值低,农民只能以繁重的劳动获得微薄的收入,且还要养活大多数人口。2000年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3.8%,而农业增加值仅占全国GDP的15.9%,这15.9%承载着63.8%。虽然农民也储蓄,生产也需要资金,但农村很难得到无偿的投入,也很难贷到款。相反,大批的资金还要从农村流向城市。1985年至1994年,有4000亿资金从农村净流入城市,仅1994年城市就从农村净抽走资金1340多亿元。显然,在当年的经济增长中农村贡献占3/4,但农民的相对生活水平却跌入了历史低谷。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逐年下降:1996年为9%,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为2.1%。这导致了我国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更差:1996年至1999年农业收入环比增量分别为73元、-28元、-53元,其中1998和1999年都是负增长。农村乡、村债台高筑。
中国最大的问题在农村。农民富则天下富,农村稳则天下稳,农业强则天下强。要解决好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当首先解决好城乡不对称问题,给我国农民建设小康社会真正的参与权、竞争权和平等权。包括:农地资源的占有权、自由择业权、自主经营发展权;对基础设施、公共物品和公益性服务的享用权以及受教育与再教育权;建立联合自助组织和平等交易权;劳动的合理收益权;社会保障权;对农村自治制度的参与权;宪法赋予的其他权利。
再次是切实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个时期来,我国不少地方由于过高地估计了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作用,不少人在“一包了之”的错误思想影响下,一度放松了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尽管天天讲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应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和农业的发展,却还是在城市化、工业化的叫喊声中忽视了农业、农村和农民。不少省市,已撤销了农村工作部或农业委员会,合并了农村政策研究室,特别是在市带县的地市合并热潮中,自觉不自觉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城市,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农村,减少了必要的精力和投入。
显然,上述做法是不妥当的。我们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必须将这种扭曲的思想和做法再扭转过来,切实施行在指导思想上向农村转移,在投入、支持上向农村转移。一要把解决好农村的事情、农民的富裕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像20世纪80年代初期抓农村改革那样抓农业发展,重视经常对农业、农村、农民的调查研究,重视对农村工作切合时宜的正确的及时指导,切实解决好农村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二是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税费收缴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鼓励农民离乡离土从事其它产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有偿流转。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允许农民到城市居住就业,使用公民证,实行全国一卡管理制。不断深化税费改革,使农民承担的费用日趋合理,步入平等竞争的轨道。三要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特别是加入WTO后,要根据农村遇到的问题,增加农业投入,加大补贴数额,减免负担费用。四要对农业实施保护,特别是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重要内容,实行环保绿色农业,确保农业的安全系数。据200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缺钾耕地面积已占耕地总面积的56%。约50%以上的耕地微量元素缺乏,70%~80%的耕地养分不足,20%~30%的耕地氮养分过量。由于有机肥投入不足,化肥使用不平衡,造成耕地土壤退化,耕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肥能力下降。全国90%的草地不同程度地退化,中度退化以上的草地面积已达半数。主要河流有机质污染普遍,水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据国家环保总局对23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2000年共发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891起,污染农田4万公顷,造成农畜产品损失2489万公斤,直接经济损失达2.2亿元,资源退化和农村环境质量的下降使得资源和环境对我国21世纪农业可持续发展形成压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五要实施政策倾斜,真正对农业、农村、农民进行支持,适时出台一些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走好农村城镇化之路、家业产业化之路
就农业、农村、农民自身的状况和发展规律来看,应集中精力走两条路,一条是农村城镇化之路,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一条是农业产业化之路,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两路交汇,交替发展,将推动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一条路,走城镇化道路。这是由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发展趋势决定的,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国农村每年有1.5亿的富余劳动力,这部分人向何处去?全部拥向国外,不可能;全部拥向国内的大中城市,也不可能;还是要就地消化,走自我发展之路。
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小城镇建设。从发展的趋势看,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世界发达国家,目前城市化水平已达到70%以上,而我国仅有30%多,确实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不要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都达到世界先进国家的水平,即使只是再提高20%,中国的经济状况都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从中国现有的人口、土地现状看,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有8亿农民,农业生产发展到人均800至1000美元还可以,若发展到人均3000美元,仅靠土地、仅靠农村是很难的。为此,必须要加快城市化进程。但城市化不是盲目地拉大城市框架,把所有的城市都搞成纽约、芝加哥、巴黎或伦敦;也不是盲目地发展小城镇,把一个个村庄都城市化。而是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建设。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看,肯定是人口增加,土地减少,势必要向村庄要地,把散住的农民集中到城镇,集中进楼房,变大片大片的村庄为大片大片的良田。
二是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劳动力转移。农村有剩余劳动力,但不是都可以走出去,都可以到城市、到国外。改革开放,一方面是引进来,吸引外商到中国、特别是到中国的小城镇办企业,让多余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企业;另一方面是走出去,大批地搞劳务输出,到外边去闯世界,挣外币。然而,走出去也不是一件易事,农民要走出去,首先是要有走出去的成本,有走出去后的素质和本领,否则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必须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决不能哄出去了事。
三是要大力发展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大力发展服务业是重要途径。英国1851年首次实现城市人口超过乡村人口,率先在世界上实现了城市化,这主要是因为其城市化有相对较高的服务化水平作基础,良好的服务设施和环境支撑了城市的升级。在1801至1811年间,英国的第三产业就超过了第一、二产业。与英国相比,我国目前的情形有很大差距,城乡服务业发展落后,服务设施体系不健全,离服务化(以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增加值、从业人数在GDP和全社会从业总人数中的比重超过50%)目标还有较大一段距离,应当说,发展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总之,推进城镇化,既要着眼于改善现有城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更要着眼于不断涌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落实好鼓励农民进城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人员原则上都可在城镇落户,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合理有序流动。要澄清认识的误区。加快城镇化发展,不仅不会浪费土地资源,而且能使留在农村的农业劳动力占有更多的生产资料。要给予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以公平公正的待遇。他们是农民中最具创造力、最具冒险精神、最具吃苦耐劳本色的优秀分子,在城市中从事着许多城市人不愿意从事的脏、难、险、重类劳动,社会应该给予他们的是市场机制下有效的组织和引导。
第二条路,走产业化道路。这是农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农民收益、推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当今的农业,不仅仅是种植的农业,还是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农业。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组织化、科技化程度,是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提高效益的现实途径,是广大农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途径。为此,必须下大决心走产业化之路。
一要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在保证粮食基本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大力调整种植结构,是提高农业产出效益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农业的科技含量,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多种优质品种。如河南省2001年通过种粮工程、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重大项目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使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了2000万亩,比1998年增长7.7倍;2002年优质专用小麦播种面积已达2500万亩,占麦播总面积的1/3以上。另一方面,要相应减少粮食种植,发展经济作物。2002年,杞县仅种植大蒜一项就增加产值7亿元,大蒜出口近10万吨,间接创汇达3000万美元,农民人均收入仅靠大蒜增收近500元。
二要大力搞好转化升值。农业种植要增加效益,必须进行转化,一方面要发展畜牧业,将粮食的下角料和果蔬转化为肉蛋奶;另一方面要发展加工业,将粮果蔬肉转化为食品,使农产品增值增效。实践证明,这是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截至2001年底,河南全省共有工厂化粮食企业2671家,年加工能力达2529万吨。为提升面粉加工档次,省市两级先后筹措18亿元,重点扶持40家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郑州金苑面粉实业公司日加工能力已达2200吨,年加工小麦70万吨,成为目前全国加工规模最大、经济实力最强的制粉企业。截至2001年底,河南省食品工业拥有23个门类,形成了初具规模、比较完整的现代食品工业体系。年安排从业人员36.65万人,实现销售收入568.24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88.01亿元,实现利税68.37亿元,占全省工业利税总额的18.73%,已经成为全省工业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三要努力搞好服务。农业要发展,农村要实现全面小康,政府的正确引导和优质服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是说两脚沾尘的农民有多么伟大,而确属中华腾飞的关键所在。坑农、抑农和歧视农业、农村、农民的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势必影响和制约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正确认识和更加着力地处置好这一点,是完全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
以改革为动力,在结构调整、体制创新上下工夫
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决定的因素。要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首先依靠的对象是农民。从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的改革开放,率先进入改革大潮的是农民;在改革最关键、最重大的问题上,把计划经济体制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先接受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是农民;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对人才、对知识的追求已成为潮流,首先引起对知识、对人才重视的还是农民。农民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体,农民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我国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重视农民和依靠农民,以改革为动力,消除一切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充分调动数以亿计的农民的积极性。
首先是敢于触及当今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方面的矛盾,消除体制性障碍,对中国农民第三次解放。应当承认,中国的农民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是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功不可没。然而发展到今天,中国的农村经济遇到了新的难题和矛盾,农民增产不增收,农村经济徘徊不前,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实际上,这依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已发展到了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一家一户的农民很难跳出单一经营的圈子,要走向国内国际大市场十分困难。往往是种时农民不知种什么,响应政府的号召种,又常造成产品销不出去,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要解决当今农村的经济问题,首先要解决农民的积极性问题,第三次“解放农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有两次大的解放,一次是建国初期的分田到户,大大焕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一次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土地的效力。前两次解放的形式,是农民拥有了大地,拥有了种植权和享有权,而第三次解放的目的是让农民把主要的精力从仅有的土地上解放出来,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显然,这是比较困难的事情。这些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我们在农村的科技投入、土地流转、种植结构调整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有益尝试,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然而这都是生产力范畴的事情,真正涉及到生产关系方面的改革很少。笔者认为,这恰是制约当今农村经济发展的要害,必须像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的那样,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对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对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对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真正对中国农民实行“第三次解放”,使农民尽快从土地、农村中得以解放,使农民拥有与城市人口一样的发展机会和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权。
其次是大力发展有农民自愿参加的、农民能够自我做主的经济合作组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类社会已是一种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任何阶级、阶层,都必然被卷进这一世界历史性潮流中去。区别在于,中国农民不是被动地被卷进去,而是主动地、具有创造性地投身进去。中国农民不仅因具有历史作用而成为创造主体,而且还是价值主体,是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的统一。因此,中国农村的改革,农民是主体,农民要始终参与进去。
面对当今农村的改革和发展,自然不是要回到人民公社的老路上去,也不是取消现有的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而是要建立大批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经济合作组织。这种组织的前提是属于农民,农民自愿参加,协商管理,用算账的办法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实行利益和风险共担,能够把大量的农产品、畜产品、加工品销到市场上去,特别是销售到国际市场上去。从不少地方的实践看,其效果是很好的。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有利于消化农村的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像有的地方,在逐步改变小农式家庭经营方式的同时,逐步实现农业企业化经营,建立有农民参加的经营性公司。这样,以公司为中心,农户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农民既是公司的原材料供给者,又可以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关心农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和营销;农户作为劳动者和所有者关心公司的兴衰,他们在得到劳动利益的同时得到产权利益。随着农民的市场化意识提高以及技术和资本积累的增加,有越来越多的农户成为大大小小的公司,最终形成农户比重较小而公司比重较大的公司化农业经营格局。
再次是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经验。自然,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的农民是有组织的农民,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之中国农村经济薄弱,比较封闭落后,每发展一步都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因此,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政府不是没事可做,而是肩负的担子更重。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必须下大力气为农民提供好服务,真正地重视农民、投资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引导农民奔现代化,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在当今农村经济发展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尤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对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和领导力度,及时解决农民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应当看到,中国的农民极富创造性,在实践中他们创造了许多好经验,比如“农工商”、“产供销”一条龙;比如“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比如各种不同形式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等等,都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的问题是,不是农村没经验,不是农村经济发展没办法,而是对这些经验和办法发现总结不够,推动的力度不够。为此,政府应真正重视农民、农村、农业,加大领导和服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