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所有制思想研究_所有制论文

邓小平所有制思想研究_所有制论文

邓小平关于所有制问题的思想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思想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6133(2007)02-0012-06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问题不仅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而且是指导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基础。邓小平同志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对所有制问题进行了长期深入地探索和创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和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思想,以及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所有制结构,为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与市场经济建设指明了方向,开辟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回答了当今世界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新世纪、新形势下,研究邓小平关于所有制问题的思想,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邓小平关于所有制问题的思想形成过程

邓小平以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胆略和革命家的博大胸怀,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对所有制问题进行了长期深入地探索和创新,在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所有制问题的理论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形成了邓小平关于所有制问题的思想。

1.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情况

实践表明,所有制结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是由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根本转变,我国进行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时期,特别是经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农业和小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形成了比较合理的所有制格局,推动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一五”时期以后,全国逐步建立起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由于这种体制对经济统得过死,存在严重地束缚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发挥的弊病,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改进经济管理体制的设想。但1957年以后,随着在经济建设指导思想上“左”的倾向越来越严重,导致所有制结构朝着单一化的方向发展。这种结构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最终导致1966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遭受到建国以来的最严重挫折和损失。对此,邓小平尖锐地指出:“中国社会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年时间,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这种情况不改革行吗?”[1](第237页)

2.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1978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回顾和总结了我们党过去没有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来的主要原因,果断地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进行调整。一是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二是1987年在党的十三大会议上,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1](第252页)“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2](第22页)三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南方谈话的精神,再一次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意义,明确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在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深入的调整和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3.十五大、十六大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新发展

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建国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党对在所有制改革理论和实践上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总结,实现了理论上的新飞跃,使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革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还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提出了在新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奋斗目标。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鲜明地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第22页)“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二是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三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第23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根据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这是理论上的新发展。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以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3]写进了宪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

邓小平关于所有制问题的主要理论

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问题的理论,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所有制结构的束缚,为我国所有制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在中国的继承和发展。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对经济建设的影响,力图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种“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形成了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严重地扭曲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通过认真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科学地分析了我国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并进一步将我国国情概括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说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我国的生产力状况,必须允许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在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断然抛弃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大二公三纯”的“左”的所有制结构的错误政策,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新格局,为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理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决定了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如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问题上,邓小平指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1](第142页)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同时,要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1](第138页)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同时,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沿着邓小平理论指引的方向,在新世纪全面开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郑重宣布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加以确定下来,并长期坚持下去。这是我们党在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20年来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经济决策,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采取多种形式与国有经济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3.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

邓小平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继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4](第132页)后,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到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不仅使用了“多种经济成分”的提法,而且1987年党的十三大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4](第289页)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4](第1001页)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从198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到1997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标志着邓小平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进一步确立和发展。

邓小平关于所有制问题的改革、发展和探索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没有给出答案,世界各国也没有可以借鉴的模式。邓小平对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所有制(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外商投资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不仅多次强调“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第373页)而且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方略,指明了我国所有制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1.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走过20多个年头,但仍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千头万绪,主要是“三句话”,即坚持“注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首先,应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其次,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不断完善和发挥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第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法对国有企业实施破产,有效地化解国有企业沉重的债务负担;第四,加快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第五,开放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

2.关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的问题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一起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集体所有制是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也是城镇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形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1](第355页)对城镇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而言,首先,要转变观念,在认识上把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提高到应有的地位上;其次,要积极引导集体所有制经济向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建立规范的企业制度;第三,应尽快建立健全劳动保护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解决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差和待遇过低等问题。

3.加快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

个体经济是劳动者在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一种私有制经济。但它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因而不剥削他人劳动,不具有剥削性质。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这是个体经济的显著特点。个体经济有着漫长的发展历史,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之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发挥着其他经济成分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一种私有制经济。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予以确认,并明确规定,国家保护私营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其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开发社会资源和技术;有利于弥补公有制经济的不足,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多方面的需要;有利于增加社会的商品供给量,活跃市场,并促进竞争的展开;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机会,减轻国家就业压力;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税收和劳动者的收入。在私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引导,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考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由多种经济成分联合构成的一种经济形式。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市场经济越发达,不同资本之间的重组和融合就越频繁,越有利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有利于建立开放式的社会融资机制;二是有利于搞好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三是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可以是由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构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可以是由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构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还可以是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构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比较典型的形式是股份制经济。

5.关于外商投资经济发展的问题

外商投资经济(包括港澳台投资经济,下同),是指在对外开放条件下,通过吸引外资在我国兴办企业而形成的经济形式,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简称“三资企业”。外商投资经济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已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一是通过外商投资经济,可以大量吸收外资,有助于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二是外商投资经济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三是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四是学习外商投资经济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有利于培养我国的经济管理人才,提高经济管理的水平;五是外商投资经济与国际经济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外资企业及其国内配套企业的产品,能够比较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沿着邓小平指引的方向前进

1.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2004年8月23日,在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切缅怀邓小平同志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建立的不朽功勋;高度评价邓小平同志为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开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高度评价邓小平同志的崇高品德、博大胸怀、卓越胆识和革命风格,为我们树立了光辉典范。胡锦涛指出:“邓小平同志留给我们的最可宝贵的财富,就是他创立的邓小平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准确把握时代特征,科学判断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集中全党智慧,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引我们胜利前进的伟大旗帜。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5]

邓小平说:“我是个马克思主义者。我一直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1](第173页)在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中,邓小平始终坚持和捍卫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指出:“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1](第382页)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历史上的新课题。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开辟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我们不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准确地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样才是真正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1](第191页)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邓小平对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五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命名为“邓小平理论”,并将邓小平理论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并指出邓小平理论是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邓小平逝世后,我们党和人民不断开拓,不断前进,并郑重地将邓小平理论写在自己的旗帜上,高举着这面大旗走进了21世纪,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和新的发展。

2.沿着邓小平指引的方向前进

党的十六大指出,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邓小平的“三步走”发展战略部署,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在21世纪头20年,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新世纪加快改革开放的重大机遇,也面对经济全球化进展加快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沿着邓小平指引的方向前进,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创新,促进发展,为实现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不仅具体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而且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其中,对“十一五”时期如何深化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问题,作出了具体全面的部署:“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但仍然需要加大力度,继续推进。要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6]

邓小平同志逝世10周年了,伟人已去,事业长存。今天我们纪念邓小平同志逝世10周年,学习他的光辉思想,缅怀他的丰功伟绩,最好的行动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沿着邓小平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收稿日期:200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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