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又是整个单位政治生态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能发挥直接影响监督和民主。新时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了新的要求,真正肩负起严肃党纪政纪、纯洁干部队伍、维护工作秩序、保障政治生态文明的职责。在全面治党要求下,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亟待解决的紧迫性,直面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由果寻因。
关键词:纪检监察;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引言: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中首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此之前,长期以来,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全、机构设置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队伍素质待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待加强等问题已经暴露。那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呢?
一、加强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培训
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接岗时不去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独立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系统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是做好工作的必要途径。新时代、新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下,参加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提高素质的必要手段。
二、完善机构设置,增加人员配备
人员少、变动多是少数基层单位的通病。有的基层单位存在虽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配备纪检监察干部少,有的单位则未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而是与党建、工会等其他职能合并办公。同时因轮岗交流等原因岗位变动频繁,工作脱节现象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未能保持很好的延续性。在“三转”要求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明确,机构设置完整,力量大有提高。
三、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存在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广
党风廉政教育是各个基层单位党委、纪委都很非常重视的,但在少数部门、职工的实际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一种是部分干部职工错误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检监察一个部门的工作;一种是满足于和过去进行纵向比较,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只会给自己“套紧箍咒”,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因此轻视甚至忽视对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工作的日常教育,导致因教育不及时、不到位、不系统。所以在日常工作、生产任务与廉政教育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是基层单位的一项重要课题和任务。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用集体智慧,探索教育新新方法、新方式,用“短频快”使廉政教育融入生产和日常。
四、存在疲于应付、不支持配合现象
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在不断深入开展,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由于主观认识上的误区,一是部分部门、人认为纪检监察工作离他们很远,上级做好,领导做好就可以了,从而对于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工作安排应付了事,态度不端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对象是“人”,因中国传统注重人情,所以受人情因素等方面的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基层单位中,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好人主义”等中庸处事态度,认为对人、对己不好监督、不愿监督、不便监督。三是抵触情绪。认为开展监督检查是多管闲事,“不是保护是过不去,不是监督是找毛病”,存在“我行我素”的现象,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置一些新规定于不顾。
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六中全会之后,中央纪委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发展总设计师,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强、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和意见。十九大更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的工作纲领。所以,作为基层单位,在反腐工作第一线,必须要做到:
一、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干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是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的必要条件。不仅要求政治上合格,作风上过硬,还需要热爱本职工作,熟悉工作特点、性质和职责。面对新的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实践“四种形态”,提高“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始终不会变,严要求,高素质的纪检干部才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创新改善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亲和力、感染力。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要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要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围绕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有效落实。履不必同,期于适足;路不必同,期于利好。认真研究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针对不同层面教育对象思想上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引导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多进行平等式交流,形成照镜子模式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集广大干部和职工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形象作风的综合展示,体现企业文化的导向、凝聚、约束、激励、教育等功能,营造崇尚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加强民主与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民主与监督,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体,缺一不可。只有在民主集中的原则下,才能真正谈得上监督;相反监督有效才能确保真正民主。所以建设监督体制机制是重中之重。那么,作为我们基层单位如何建立健全监督长效制度?1、以规章制度约束。因为各行各业都有自己不同的管理、技术等模式和方法,所以必须是充分结合基层单位特点制定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约束的目的;2、加强信息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3、以权制权。分散权利,加强权力制衡。部分基层单位的管理权相对集中,那么对于权力的使用就控制在相对极少人手中,为了加强民主决策和听取多方意见,权力的分散必然会让不同的声音发生,增强决策民主性,从而达到权力制衡,使权力阳光行使。
总体来说,新常态下,各级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了教育有广度、处理有力度、警示有深度的良好态势,基层单位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必须长期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定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才能使检监察工作继续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法泉,《理论前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2010第22期
[2]郑乐善,《景德镇高端学报》,试论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问题,2011第3期
[3]李晨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2):177.
[4]徐维颖.新常态下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与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8):64-65.
论文作者:佘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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