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共伦理造就道德的人民——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征候及治理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征候论文,道德论文,中国论文,伦理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5)02-0005-08 经济发展与道德发展之间的悖论性关联,一直是一个棘手的世界性难题。而从中国发展面临的道德现实问题看,如何在发展中治理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如何通过公共伦理的重构培育或造就道德的人民,是当前中国发展亟待解决的道德现实问题。 一、文献综述 国内学术界近十年来关于该问题的代表性论题有四种。 1.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感问题 如何造就道德的人民?除了公民道德教育之外,社会公共领域中的秩序、尊严和福宁(Wellbeing)是必不可少的。它涉及当代中国发展必须解决的“德—福”协调(“道德与幸福”一致)问题。研究者普遍注意到民生和社会正义是影响国民幸福感的两大主要因素。孙立平指出各种社会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贫富差距扩大等)对国民幸福感产生了不利影响[1]。樊浩认为“无伦理”、“没精神”是令中国国民感到不幸福的根本原因[2]1-16。这些研究注意到了一个跨学科的重大课题,即“幸福悖论”课题:“更多的钱”是否意味着“更多的幸福”?我们认为,“幸福悖论”作为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意义在于,它突出了公共领域的伦理重构对于解决“德—福”难题的重要性——对一国或一地区而言,如果它的“伦理的公序”不能支持或造就生活于其中的道德的人民,国民幸福感即使有经济增长的助力,它最终必将面临一种结构性缺失而成为“画饼”。 2.收入不平等与分配不公正问题 公共领域的伦理构建面临“德—福”难题。究其根源,在于收入不平等和分配不公正问题。以公共卫生保健的资源配置为例,当它为高收入者提供过剩的优质保健而不顾及低收入者时,它所遵循的公共伦理的“法典”就隐含了不平等和分配不公正问题。张海东的“城市居民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态度研究——以长春市调查为例”[3],怀默霆的“中国民众如何看待当前的社会不平等”[4]的研究,李骏、吴晓刚的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5]项目的研究等,强调从分配公正的角度研究中国城镇居民的公平观,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教育对不平等态度的影响到底是一种利己主义的,还是一种具有启蒙性质的?第二,公平价值观对不平等态度的影响是否存在?第三,实际的不平等程度与认可的不平等程度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些研究凸显了一个一直以来培育或涵养中国公民道德的重大的公共伦理议题——如何以公平正义的“伦理”涵养“道德的人民”?其中一个基本共识是,当代中国发展在公共伦理的构建方面,必须全力推进“以公平正义涵养道德”的文明谋划,这也是一个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发展理念。 3.道德冷漠现象及治理的问题 中国社会处于急剧转型时期,在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中,出现了日益突出的“道德冷漠”现象。公共伦理的直接现实关切就是道德冷漠现象的治理。万俊人主张从发展看待道德,对当前中国道德冷漠现象的观察诉诸一种社会转型伦理的视角[6]。伦理学界普遍关注近年来道德领域存在的食品伦理、医患伦理、交通伦理、学术伦理等公共领域的伦理道德问题。“道德冷漠”现象引发人们反思道德良知、公民关爱他人、救助他人的道德能力,同时引发了人们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的人际冷漠现象的关注。社会生活中“最美”现象的挖掘呈现方兴未艾之势。葛晨虹从“道德冷漠”现象出发,将中国社会道德问题的成因概括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本身的原因、民众素质心态与社会舆论氛围方面的原因、制度机制和管理层面的成因、目前社会价值观理论文化交错影响方面的成因和“冷漠小社会”的特殊因素[7]。田海平从社会变革时期的伦理关系与道德话语的调查研究出发,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分析[8]。当前道德领域出现了引领社会风尚的慈善、志愿服务潮流,民众“向善”,主张大爱、正能量的现象与道德冷漠现象形成显明对比。这反映了公共领域以社会礼序的合理化为核心的公共伦理之构建的大趋势正在酝酿或形成之中。 4.道德教育与公民道德素质提升问题 随着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道德教育与公民道德素质提升”日益成为十余年来我国道德领域最为突出的公共伦理课题。陈延斌从2004年开始对徐州城乡1050名8岁-17岁未成年人进行了调研,完成了《播种品德、收获命运:未成年公民道德养成的理论与实践》[9]1-11的调查研究。他的调查信息表明:我国青少年总体道德认知进步明显,在爱国守法、遵守公德、仁爱、诚信以及道德是非观等方面呈现积极正面的主观意愿和道德态度,但仍然存在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脱节、公德实践及道德能力偏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黄健、邓燕华利用200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与2008年英国全国儿童发展研究数据,比较了中英两国高等教育对社会诚信的影响,这项跟踪研究指出:中国高等教育以经济效应影响社会信任之形成,英国高等教育以非经济效应影响社会信任之形成,进而得出中国高等教育应更多地通过强化个体对价值规范与制度安排的认同而作用于社会信任的形成的结论[10]。刘波通过对高校青年大学生的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调查,提出了教育要倡导“以道德看待发展”的价值观并通过融进德育应对道德突出问题的结论[11]。这些研究表明,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素质引导机制的关键,是通过公共伦理的重构在道德领域促进公民行为的现代性转型。 国外直接针对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并不多见。近几年一些海外中国问题专家和华人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开始逐步增加。例如,关于幸福感问题的调查研究,Simon Appleton和Lina Song的“Life Satisfaction in Urban China:Components and:Determinants”一文,发表在《世界发展》杂志上,这项调查指证:中国城市居民生活满意度并没有随着拥有代表生活水平提高的电器和通讯用户的增多而提高,相反感觉生活幸福的人在1994年至2005年间下降了约1.5%[12]。再比如,关于集团行动中的绩效伦理的调查研究,赵鼎新的研究关注后单位制时代中国集团行为中的“绩效”(Performance)问题,他在“Mandate of Heaven and Performance Legitimation in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China”一文中指出:在中国历史上,政体合法性建立在天命基础上,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经济腾飞和物质生活的改善,政体合法性建立在不稳定的“绩效”上,国民幸福感标画出政府集体行为的绩效伦理的坐标[13]。国际上若干重要的跟踪调查系列,如世界价值观调查、世界幸福数据库、盖洛普调查(Gallup Poll)等,越来越多地关注中国问题和中国现象。 二、问题域的还原分析 当前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出现了深度的“伦理—道德”断层,表现为一种“二元对峙”的特质:“调查发现,当前我国思想道德文化正在多元中逐渐向二元聚集,在许多重大问题的认知与判断,如德性与公正、义与利、善恶与祸福、经济发展与幸福感的关系等方面,已经不是多元,而是二元,一种‘二元体质’已经开始呈现,标志着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伦理道德和意识形态发展的敏感期和关键期。”[2] 二元对峙表现在评价当前道德实践中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是赞美追求真善美、彰显正能量的道德现象,如最美人物、最美现象,它表明人们对道德模范所展现的正能量的社会认同;二是谴责一些领域存在的突出的道德问题,如制假贩假、权力腐败、见死不救、见难不助等。 那么,如何看待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如何描述当前中国道德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这涉及对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进行问题域还原。我们在前期调研中获得的数据表明,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可以看作是围绕四个主轴展开的,它们分别是“义—利”轴线、“德—福”轴线、“集体伦理—个人道德”轴线、“公正—德性”轴线。这四个轴线之间在问题域上的逻辑关系是“1+3”的关系。 所谓“1”,是指“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中的“突出问题”,处于优先地位的问题。在“四大主题”中,“公民道德素质提升机制”,是四中之“1”,它包含了道德冷漠问题、集体伦理与个人道德冲突问题、社会公平正义的涵养机制问题。在四大道德现实问题中,公民道德是最重要的核心问题。 所谓“3”,是指“当前我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对“公民道德素质提升”有重要影响的三个突出问题,即道德冷漠、集体—个体冲突、社会公平正义的涵养。这三大问题分别从公共伦理的现象、行为、结构三个层面,凸显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征候,并为调查研究和治理对策的讨论提升概念工具。 通过问题域还原,可管窥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重点分布——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第一位的公共伦理议题是“公民道德”,第一位的“问题域”是通过优化伦理公序提升“公民道德素质”;而要完成这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与治理”的任务,当务之急,是要治理和解决日益严峻的“道德冷漠”现象;而根源性的难题则在两个议题的解决之道的探索,即集体伦理与个人道德的不一致,社会公平正义缺少分配公正的涵养机制。① 三、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征候调查 上述问题域的还原提供了概念工具。据此,我们以随机形式对南京市391位市民进行了“公民道德状况”的问卷调查。时间为2014年11月至12月期间,地点是在南京火车站、南京市新街口,以及南京市地铁和南京高校等公共场所随机抽样。有效回收问卷391份。② 1.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引导机制 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能否简单地通过经济上的奖罚机制得以进行?在“中国式过马路”的案例中,一味地指责中国公民道德素质不高,是否合理?在转型社会中,以非制度形式出现而具备制度性功能的社会风尚,是我们分析研究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关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社会风尚又是一个各类利益诉求争夺和交战的场域。中国特有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转型的节奏和过程,对普通民众人际关系的影响和冲击是全面而又深刻的,使中国社会伦理道德呈现多元和失范的特点。当个体在社会交往当中遭遇传统与现代、理想与现实、功利与情感等诸多选择的困扰时,不免会到社会风尚中寻求参照、寄托甚至规避。 我们设定了一个身份认同的问卷题,问卷问:“您认为自己最优先的身份是什么?”列举有“村民、居民、市民、公民”四个选项。这是一道单选题,隐含了对被试者公民身份的“公”和“民”的偏向性的调查。391份问卷中,选择村民选项的占0.767%(3人),“居民”选项的占15.09%(59人),市民选项占36.06%(141人),公民选项占48.083%(188人)。从获得的信息看,非国家或社会公共领域身份的类别包含了“村民”、“居民”、“市民”三项,这三项都偏向“民”的方面,我们大致可以将之归为“私人领域”的身份认同,三项数据相加为51.917%(193人),比公民选项多5人。而“公民”选项则偏向“公”的方面,也就是说,只有在国家或社会“公共领域”的问题域中才会有“公民身份”的认同。问卷中也有人补写:“我只有居民身份证,法律上认可我是居民,而不是公民”;“我只是一位民,如果增加一个字的话,至多是‘草民’。”问卷数据和相关表述透露出“公民”概念的两个方面,一曰“公”,二曰“民”,这两个方面对应着“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因此,“公民”在道德哲学的意义上,与现代性社会的公私分域及公共领域的现代性转型密切相关。调研信息表明,公民身份认同出现了“公”与“民”的断层线,它进一步表明中国社会“公私分域”的形态趋向正在形成。有人用“伦理之公”与“道德之民”的“分与合”来表达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遭遇公民道德素质提升之难题的症结之所在:“民”之为民,以“公”之为公为前提,是为“公民”;如果“公之为公”偏离了其“公共性”的本质,则公共领域中“伦理公序”便名存实亡。“民”之为民,关涉到“私人领域”的成熟、完整和基本权益之保障,否则“道德之民”与“道德之公民”之间的距离便无法逾越,“道德之民”会沦为一种传统的教化对象而落入“臣民”范畴,不能过渡到“道德之公民”的主体性道德自我之确立[14]。事实上,使“道德之人民”的应然诉求落实为“道德之公民”的主体自觉的关键,不在“民”,而在“公”,即重点是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使伦理意义上的“公”能够造就一种培育道德意义上的“民”的社会风尚。 对比在2007年-2009年间对青年大学生群体、国家公务员群体、进城务公者群体进行的调研[2]308-311,我们发现:一般意义上的“公”与“民”的断层线也隐含在“公民角色—劳动者角色”、“公民角色—职业角色”之间的二元对峙中。对这些调研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得出一个基本的研判: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关键在“公民道德”,而“公民道德”的关键不在“民”,而在“公”。“公”与“民”的断层线,实际上是一种“伦理—道德”的断裂,它表现为伦理公序与道德之人民之间的二元冲突。问题征候在此隐约地透露出问题的解决进路。也就是说,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公共领域”成为保障“私人领域”基本权益的前提,使伦理公序成为涵养道德之人的前提,进而使“公民之‘公’”成为造就“公民之‘民’”的前提;倘如此,以“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为着力点,是确立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引导机制的必然选择。以下两组数据表明了这一点。 “你认为影响公民道德素质的社会风尚方面的主要因素是什么?”针对391名被试者的随机调查显示,42.717%(167人)选择“领导干部或官员风气不正,贪污腐化”,39.9%(156人)选择“企业家或商人不讲道德、缺乏社会责任”,14.58%(57人)选择“网络媒体过度娱乐化,影视明星不良示范”,2.813%(11人)选择“公民道德素质不高”。在“官员、商人、影视明星和国民素质”四个选项中,最高选项指向了政治公共领域中政府官员或领导干部,第二高选项和第三高选项指向社会公共领域中企业家和影视明星。数据表明,影响公民道德素质的社会风尚方面的主要因素来自“公共领域”;如果将公共角色(官员、商人和明星)三项相加,得出的比例高达97.193%。这个数据进一步表明,公民道德素质提升机制的重点不在对普通公民的道德教化,而在对公共领域的结构性重建。 我们问:“你认为党中央习总书记的‘打老虎’、‘拍苍蝇’、‘四风’建设等改革措施对淳化社会风尚、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有什么样的作用?”有56.52%(221人)的人选择“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关键在党政干部的道德素质,因此这些改革措施是在源头或根本上解决问题”。有23.27%(91人)选择“‘打老虎’、‘拍苍蝇’、‘四风’建设对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它在执行中会走样或流于形式,对社会风尚的改善和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有可能是治标不治本”。有13.299%(52人)选择“这是政治上的举措,对淳化社会风尚或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影响有限”。另有6.905%(27人)选择“说不清”。抽样调查表明,超过半数的被访者认为,中央反腐和四风建设是从根本上起到了整肃社会风气、改善公民道德素质的作用;有三成多的被试者则对此有所保留,且有所担心。这道问卷题隐含着对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引导机制的意愿性调查。调研数据表明,主流民意对“反腐”“反四风”持支持态度,认为是解决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关键,并对制度性反腐和法治建设持有期待。 2.集体伦理与个体道德的现代性断层 “伦理”一词的道德哲学意蕴指涉个体认可的“共同本性”或“公共本质”,因而具有社会性或公共性的特点。“道德”一词指涉个人主体上确定的应当、动机或义务,具有主体性或规定性的特点。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印证了前期调研得出的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遭遇到“伦理—道德”的“精神链断裂”的困境。从“公民”一词内含的伦理之公序与道德之民的辩证关系看,结合调研数据,我们不难析出一个重要的发现: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根源不在“道德”,而在“伦理”。一个明显的征候是:在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各种现象形态中,伦理之“公序良俗”尚不能支持“道德之民”。这是一个总体性的问题征候,是“伦理—道德”悖论的表征,即“伦理—道德”精神结构的裂变。从这一意义上,它是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四大主题中最为优先的问题。 伦理公序不能支持道德之人民的征候之一,是以“集体伦理—个体道德”的二元对峙表现出来的“伦理的不道德”。这是与集团行为紧密伴随的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体主义道德确定了集体对个人在道德上的优先地位,然而当集体以集团行为规避个体责任的时候,道德的个人将何去何从?这是在诸如三鹿奶粉事件背后潜隐的集团伦理悖论。随着市场经济与多元文化对单位制度的反复涤荡和层层解构,后单位时代集体行为不道德的现象日益增多,集体不道德行为的稳定存在及重复再生已经成为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前期调查研究表明,集团利己主义比个人利己主义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后单位时代的中国,克服组织的道德缺失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道德建设课题。 从这一意义上,对当前社会集团道德问题的现状进行深度探究和总体性把握就变得非常必要。它有利于对集团道德问题形成的社会结构动因及其影响因子进行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提供解释框架和治理方案。20世纪50年代以来,集体组织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公认领域,并在许多领域结出丰硕的成果,国际学术界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相关研究:一方面是基于后现代视角对现代组织的伦理特征进行揭示,认为行业性、组织性不道德是现代性进程中组织伦理的异化所致,是社会生产道德盲视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基于实践经验总结分析集团道德的影响因子和治理策略。国内学者越来越关注腐败高发、商业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等集团道德领域问题并进行有益的探索。我们的调查重点关注两大问题:个体与集团道德发展如何遵循不同的道德轨迹及规律;重大道德问题的解决除进行个体的道德教育外,是否更需要关注社会的道德治理和集团的道德管理。 在2006年-2009年调查中,我们问:“您认为个人行为的不道德与集团行为的不道德(如企业污染,组织为自己及其成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哪一个对社会风气危害更大?”有50.3%选“集团行为不道德危害更大”,13.1%选“个人行为不道德危害更大”,二者危害程度相同的选项是31.1%,另有5.1%选“说不清”[2]392。这项调查表明:五成被试者认识到,集团不道德行为造成的危害大于个人行为不道德造成的危害;三成的被试者认为,两者的危害相同。 在本次调查(2014年)中,我们设计了类似的问卷,问:“教育部对高校招生出台禁令,禁止高校对本校教职工子女降分录取。如果你是高校教职工,而你的孩子又正好想进入这所高校学习,你怎么看?”50.895%(199人)选择“虽然觉得个人利益受损,但整肃了社会风气,赞同这项禁令”。4.895%(19人)选择“这项禁令没有考虑高校招生的自主权,是对高校集团行为的干涉”。4.604%(18人)选择“禁令应当由高校自己颁布,而不是由教育部颁布”。39.386%(154人)选择“如果我是高校职工,我的孩子正好想要进入这所高校学习,这对我是不公平的”。调查信息表明:五成被试者赞同政府出台强制性政策治理高校招生中的集团不道德行为;四成被试者认为自己在公共权力针对集团不道德行为进行治理中利益受损是有失公平的。这两条信息表明,集团不道德行为造成的危害已经为大多数人所意识到,而治理这一“伦理的不道德”仍然面临比较大的阻力和由社会风尚支持的行为惯性。 那么解决集团伦理与个人道德之间的对峙或冲突的关键在哪里?如何走出“伦理的不道德”或“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求解该问题,必须先要弄清楚人们怎么理解“公民行为”。我们问:“当你遭遇城管侵权、野蛮拆迁、单位或行业潜规则(如企业出售毒大米或医院进行过度医疗等)的时候,你所认同的‘好公民’行为是什么?”26.087%(102人)选择“在此境遇下,‘好公民’的行为是顾全大局,没有必要出头较真”,24.041%(94人)选择“在此境遇下,‘好公民’的行为是服从,‘反抗’会带来更大的麻烦”,38.875%(152人)选择“在此境遇下,‘好公民’的行为是抗争,我们要坚决地维护自己的权益”,10.997%(43人)选择“在此境遇下,‘好公民’的行为是不服从”。这一道问卷题是对“公民行为”的理解性调查,即当人们在遭遇城管侵权、行业潜规则等“伦理的不道德”或“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时,如何理解“公民行为”。前两项对“公民行为”的理解是“顾全大局”和“服从”,两项相加占50.127%;后两项对“公民行为”的理解是“抗争”和“不服从”,两项相加占49.973%。数据表明,人们对“公民行为”的理解呈现为“集团伦理”与“个人道德”的两极对峙,即服从集团伦理和坚持个人道德在“集团行为的不道德”境遇中基本上各占50%。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发现,它表明人们在集体伦理与个人道德相互对立,进而出现“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或“伦理的不道德”时,对“公民行为”的理解出现了两歧。 上述针对“公民行为”的理解性调查,反映了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面临一种集体主义困境:它派生一种虚假的“公民行为”的观念性理解,即将接受或服从“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或“伦理的不道德”看作是“顾全大局”的公民行为;而另一方面,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行为”的理解性观念正在形成,近半数的被访者认可反抗或不服从这种“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或“伦理的不道德”。这表明,由“虚假的集体主体”出发所形成的“公”与由“真实的集体主体”出发所期待的“公”之间的断层线已然出现。“公民行为”在面临“伦理的不道德”或“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时的理解性两歧,表明“伦理—道德”的对峙或“精神链断裂”已经影响到“公民行为”的标准界定。——人们对于“个体不道德”往往易于辨认,但对于日益增多的“集体行为的不道德”,却由于“道德/不道德”的界线日益模糊而辨识不清。 3.“道德冷漠”现象的治理 发展伦理问题是21世纪的重要伦理问题。与发展相伴随的众多问题,如环境问题、民生问题、平等问题、全球化问题、信任问题、信仰问题、教育问题,等等,都以某种方式突出了发展伦理的重要性。而在发展与伦理的关系中,道德冷漠现象则是发展伦理视域中最为突出的道德现实问题。发展,无疑给中国社会带来了繁荣,满足了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然而,一个在道德领域不得不关注的突出问题是:发展,却一再地伴随着日益严峻的道德冷漠现象的发生。通过2006年-2009年的调查,我们得出一个判断:当代社会的道德图景是多元、多样和多变的,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现代性和民主化进程高速发展、公民权利意识隐然高涨的大规模陌生人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传统的伦理之公序经历着一种结构性转型,它不再能够支撑起一种给人带来温暖的道德之发展,于是出现了幸福悖论和道德冷漠现象。这个问题是随着近十年来众多道德冷漠事件“变身”为公共事件而成为当前我国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比如,南京彭宇案,汶川地震时范跑跑事件,佛山小悦悦事件,等等。 从发展伦理学视角看,与“公民行为”的理解性歧异相关联,“伦理之公序”不能支持“道德之人民”的征候,在道德形态上的典型表现是当前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遭遇日益严峻的道德冷漠现象——由于伦理的“公序良俗”在一个大规模陌生人社会里处于传统与现代性的断裂带上,它甚至被连根拔起,亟须依靠制度的完善和法治的健全予以重建,因此陌生人社会的道德关切如何穿越“厚重的”道德冷漠的“冰冷铠甲”,是我们面临的现代性道德难题——这里姑且称之为“道德冷漠现象的治理”。“在一个博大的、以匿名为特点的陌生人社会,如何讲德性,如何提倡一种道德关切,怎样改善人的品格素质?当然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对此,决不能再简单套用传统的做法。”[15]理由是,在传统的村落型、单位制的熟人社会,在意或帮助他人,是基于长期博弈所形成的“公序良俗”,且长远看,可期待获得回报;但是,在一个高速变动的大规模社会,“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必在意或帮助他人”,似乎成为陌生人社会的生存策略。 全球化、高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高速流动的、瞬息万变的大规模陌生人社会。率先经历市场经济洗礼的发达国家在治理道德冷漠现象时,主要依靠法律规范的建构与调节,辅之以宗教伦理精神。虽然实质性的人际间的冷漠依旧,但公共领域一种平等地指向每一位陌生人的“精神和行事规则作为一种价值导引却在默默地支配着人们的行为”,“这就是‘在意他人’、‘顾及他人’、‘帮助他人’”。[15] 以上对比,使“道德冷漠现象”作为当前我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或现实问题的征候,变得愈益明晰。为了对这一征候做进一步诊治,我们设计了两个问卷题进行调查。 第一道问卷题:“假设有位陌生人向你求助,而你的实际情况不是不能够提供帮助,这时候你的选择是什么?如果选择‘不提供帮助’,请在四个备选的选项中选其一。”有17.136%(67人)选择“不提供帮助”,有13.043%(51人)选择“提供帮助”,有69.821%(273人)选择“看情况再说”。这数据表明:关怀和顾及陌生人,力所能及地帮助陌生人,在被试者中只占两成不到;近七成的人选择观望和犹豫;一成多的人选择“提供帮助”。调研信息表明,“冷漠旁观”成为我们这个大规模陌生人社会的道德形态特征。那么,人们为什么不愿意帮助陌生人呢?在选择“不提供帮助”的67人中,四个“原因选项”的单选比率分别是:31.343%(21人)认为“‘力所能及地帮助陌生人’不是我们社会的社会风尚”;29.851%(20人)认为“有时帮助他人的风险是令人无法承担的”;22.388%(15人)认为“我没有义务帮助陌生人”;16.418%(11人)认为“陌生人是不可信任的”。调查信息表明,六成以上选择“不帮助人”是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不利的社会风尚和高风险的助人成本),四成以上选择“不帮助人”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没有义务和缺乏信任)。如果考虑到近七成的被访者选择“看情况再说”的意愿中隐含着大部分人有“帮助他人”的主观动机,那么我们认定:在公共领域形成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和“帮助他人”的风险规避机制,应当是当前我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在“治理道德冷漠现象”问题上的根本选择。 第二道问卷题:“你怎么看‘雷锋’式的人?”调查结果显示:40.41%(158人)的人认为,“雷锋是‘高大上’的道德英雄,是我们偶尔学习的榜样”;24.81%(97人)的人认为,“雷锋是意识形态用来进行道德说教的标签式人物”;22.76%(89人)的人认为,“雷锋是一个普通人,他做的事就是今天普通‘义工’或‘志愿者’的行事规范——力所能及地帮助陌生人”;12.02%(47人)的人认为,“雷锋是传统社会邻里互助的典型”。调研信息表明:虽然有近九成的人认为,雷锋不属于传统熟人社会中的“好人”,而是现代陌生人社会中的“好人”,但有高达六成以上的人从一种政治语符或意识形态标签的意义上接受“雷锋形象”,只有二成多一点的人透过政治语符或意识形态标签的遮蔽,看到了雷锋精神对现代陌生人社会的道德意义。 4.以“公平正义”涵养道德 《中国伦理道德报告》表明,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基本伦理冲突居首位的是“人与人的冲突”,主要原因是:“过度的个人主义65.7%,竞争激剧61.7%,分配不公59.9%;价值、利益、制度三大原因同时并存,并且权重接近。”[2]15这表明“伦理方式或伦理行为”受困于价值失坠、利益博弈和制度供给,这使得它很容易在碎裂中偏离“伦理”的本源,由此产生的一个后果是:处于裂变中的“伦理”不能成为涵养“道德”的实体。于是,我们面临的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是“如何才能涵养道德”——涵养道德,是当今中国发展最急需的伦理行动。 与上述调研信息相对应,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直观表象是:“公民行为缺乏道德涵养。”——开车上路,不礼让行人;乘电梯上楼,不礼让女士;见老人摔倒,不伸救援之手……这些现象表明,道德涵养的缺失,使“公民行为”在“礼俗”、“尊严”和“责任”等方面,变得单薄而苍白,以至于它明显地不是人们期待和赞许的“公民行为”,因而不复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行为”。 “学雷锋”,赞美“道德英雄”,这一不断再现的伦理情节表明,“涵养道德”作为当前中国发展最紧迫的伦理行动,其紧迫性警示:“伦理之公”不能支持“道德之民”,它的典型征候是,“公民行为”由于缺乏道德涵养而走向自我失坠。 那么,针对这一问题征候,以“国家行动”一次又一次开展的“学雷锋”运动,为什么达不到“涵养道德”的目的,却总是遇到“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时冷时热、甚至不冷不热的结局?究其原因乃在于,从来有两种涵养道德的机制:基于德性论的道德涵养机制;基于正义论的道德涵养机制。“学雷锋”作为以政治运动的形式组织起来的“国家行动”,只有还原为人的品质或德性之涵养或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涵养,才能成为涵养道德的力量。“道德的涵养需要个人、社会和国家的积极作为。”[16]国家和社会在制度设计层面体现涵养道德的理念至关重要,其中公平正义的制度构建是问题治理的突破口。 面对问题征候,我们调研的问题是:以“公平正义”涵养道德,遭遇到的最大阻力是什么? 我们问:“对你影响最大的是何种人的话语?”调查显示,在话语影响力方面,公共知识分子占38.11%(149人),居首位;政府公职人员占33.76%(132人),次之;网络写手占17.14%(67人),再次之;四种人中演艺明星占11%(43人),排最后。数据表明,人们对“公共知识分子”和“政府公职人员”的话语有很高的“公义”期待,希望“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代表社会说“公道话”。然而实际情况表明,“公共知识分子”通常以西方话语研判中国现实,“政府公职人员”则通常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步调一致,因而使伦理意义上“公序”遭遇到“正义”的“失语”。 在关于“最不满意的公众人群”的调查中,“党政官员”以41.18%(161人)的比率高居榜首,“企业家”39.13.02%(153人)次之,演艺明星10.74%(42人)排第三,最后是传媒从业者8.95%(35人)。这一数据与《中国伦理道德报告》中关于“党政官员”是道德上令人最不满意的群体的调查结论相一致。“官员腐败”使这一群体不能充当道德模范的角色,并使“公权力”的伦理正当性遭遇信任危机,因而使伦理意义上的“公序”遭遇到“正义”的“失灵”。 四、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治理思路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是本文透视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征候及治理对策的主导性视角。它从逻辑上梳理四大主题,即公民道德素质问题,“集团伦理—个体道德”二难问题,道德冷漠现象治理问题,以公平正义涵养道德的问题。每一个主题都贯穿着一种看待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的道德哲学线索,即透过“伦理—道德”的断层线进行征候诊治。其中,伦理公序是公共领域结构转型的道德形态学描述,它与道德之人民的辩证关系,构成了理解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概念的新视角。 由此,本调研得出一条针对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四大主题(或四种征候)的治理对策之思路,一言以蔽之就是:以伦理公序造就道德之人民。 第一,我国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关键,是通过伦理的公序良俗培育或涵养有道德的人民,重点指向公共领域的伦理公序之建构。 调研信息表明,当前中国社会风尚的价值观、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呈现出明显的“公私分域”的特点,社会质态的现代性特质正在形成之中。如何通过伦理公序的现代建构培育道德之人民,是我国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关键,也是我们探索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引导机制的重点。因此,对公民道德引导机制的探讨,重在公共领域的道德治理,特别是官员(权力)、企业家(商品)和公众人物(话语)的道德素质的治理,这是“治理上游”、“澄清河流”的根本举措。 第二,当前我国道德现实问题的典型征候是伦理的不道德或集团行为的不道德,它使得伦理公序不能支持道德之人民,问题征候的治理必须诉诸“公民行为”的现代转型。 调研信息表明,面对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时,49.973%的被试者选择“抗争或不服从”,反映了一种伦理觉悟正在形成,即只有当“伦理之公序”支持一种反抗或不服从“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或“伦理的不道德”)的公民行为时(不论是企业公民行为、国家公民行为,还是世界公民行为),公民行为才是一种有利于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行为范式。 第三,伦理意义上的“公序”不能支持道德的“人民”的征候,在道德形态上的表现是日益严峻的道德冷漠现象,从“社会风尚”和“制度建设”入手是治理道德冷漠现象的重点,核心是社会礼序的重建。 调研信息表明:作为政治运动的“学雷锋”,或者以意识形态话语出现的标签化的“雷锋形象”,显然不是治理当前中国社会道德冷漠现象的灵丹妙药;只有还原“雷锋精神”(或“雷锋式人物”)的“生活史”意义,才能通过现代性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让“雷锋”成为高度组织化和制度化的社会构造的价值载体或伦理方式(如志愿者制度、义工制度、捐助制度、税收制度、个人信用制度等)。好的制度自然会推动每个人“学雷锋”,而“恶制”则使“雷锋式”的人物变得越来越稀缺。健全良好的法治是保障。因此,从“社会风尚”和“制度建设”入手,是治理道德冷漠现象的重点。 第四,正义的“失语”与“失灵”,是伦理公序不能涵养道德之人民的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征候,以公平正义涵养道德,必须从公权力的运用和公共话语的生产两个方面寻找出路,要点是以社会正义的制度供给涵养道德。 从世界范围看,西方自罗尔斯《正义论》出版,学术界围绕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虽然有“德性伦理”的当代复兴与之抗衡,但正义问题由于紧扣当今时代“伦理公序”的脉搏,而影响日盛。当今中国道德建设,在对公民道德教育方面,最典型的伦理情节是“学雷锋”。然而,我们的调查表明,社会诸群体对中国道德建设期待国家、政府和社会有更积极的作为,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运动式”的“学雷锋”上。 [收稿日期]2015-01-08 注释: ①这里,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1+3”的“问题域还原”是一种连接“宏观—微观”论域的学术还原。对于“当前中国道德现实问题”这样的宏观论题而言,通过道德哲学的方法进行一种问题域的学术还原,以获取用以指导微观论域的项目研究的概念工具,重点是从公民道德的优先地位出发,深化对当前道德问题的历史和现实的认知,透视现代处境下中国公民身份的变迁和公民道德素质问题之发生的时代性内涵。 ②由于问卷设计并不强调年龄、性别、职业等方面的分组对比,回收的问卷不显示这方面的信息。问卷的问题构成依照调查主题与分类确立,问卷数据的处理全部采用SPSS11.5进行分析。用公共伦理培养道德人--我国当前道德现实问题的症结与对策_公共领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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