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1]2004年在《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变迁的动力分析》文中提出鉴于股票发行制度对股票市场的重要性,本文以股票发行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为背景,对推动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变迁的动力作经验研究。本文认为制度的变迁的动力来自于制度的供给者和制度需求者。它们在各自效用函数的基础上,为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相互作用来产生变迁制度的动力,因而推动制度的演进。整个过程经过了:在供方利益不能保障,或需方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新的发行制度应孕而生,达到均衡;而后,由于经济发展使一些经济要素发生变化,供需又产生新的非均衡,产生了制度变迁的动力,然后制度再变迁,最终又达到新的均衡。同样的,在这样的制度变迁机理下,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变迁动力也是来自于股票发行制度的供给者(中央政府)和制度需求者(地方政府和市场的各个行为主体)。在供需双方的相互作用下,股票发行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股票市场产生初期的审批制变迁到目前正在进行的核准制、并最终变迁到更加市场化的注册制这样一个过程。在文章的最后,根据其他国家股票发行制度变迁的经验,本文还对注册制的推行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在我国要推出注册制,除了要满足其它国家的一般条件,还必须符合我国特殊的国情下所需的特殊条件。
刘文选[2]2012年在《从制度伦理视角探究我国股市的暴涨暴跌》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韩非子·内储说上》:“齐宣王使人吹竽,必叁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滑王立,好——听之,处士逃。”南郭先生的诞生并非完全是个人道德问题,假设通过伦理教育或自身品质的反思,南郭先生主动地离开了吹竽的队伍,告别了“滥竽充数”的道德谴责;然而另一个南郭先生又会崛起,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利的,当有机会可以通过滥竽充数在不被发现或惩罚的情况下获得丰厚的回报时,南郭先生就一定会存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时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可以看出没有完善的制度基础,道德伦理对人的规范作用是很有限的。然而并非具有了制度,市场就会有序和公平,齐宣王使用的是群奏制度,制度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对于那些通过苦学多年练成的技能换取的地位和薪酬的从业人员并不公平;另一方面制度体系的不完整,如果群奏制度再辅以严格的选拔制度、考核制度、惩罚机制其一,南郭先生出现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而这些问题的本质就是制度安排是否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伦理环境。可以看出制度的规范作用和规范效率是源于其制度的伦理性。当前,我国股市上老鼠仓、内部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破坏整个市场诚信的个体伦理的缺失是导致我国股市暴涨暴跌的重要原因,然而更关键的是背后制度的缺失。目前对我国股市和股市暴涨暴跌的研究集中在从制度层面的分析较多,本文立足于制度伦理的视角探究我国股市暴涨暴跌是源于,制度伦理是一个比制度更深入和全面的概念,期望通过制度伦理的视角可以把制度因素导致股市暴涨暴跌的作用路径、内在逻辑和深刻原因分析得更加透彻和深入。制度伦理的内涵包括制度的伦理性(制度主体和客体)和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其原则是制度能否维护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外部约束环境,以此得出的制度伦理缺失包括叁个方面:制度主体伦理缺失,制度客体即制度本身设计缺乏伦理思考以及制度缺失的规范体系。制度的缺失是导致我国股市暴涨暴跌的重要原因。在制度经济学框架里,制度安排决定参与主体的行为,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影响市场运行和价格的形成。我国当前的股市制度体系中,由于新股发行制度不完善和缺失催生初始泡沫,分红制度缺失动摇了市场价值投资的基础,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为投机市提供了客观性因素,监管制度不完善难抑疯狂投机,行业自律制度的不完善无法实施有效市场化监管,退市制度形同虚设为股市暴涨暴跌提供了投机的基础。然究其原因,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不伦理或制度的缺失而形成的制度伦理缺失,不能为股市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约束环境,市场参与主体得不到均衡的发展,就会导致其的行为偏移,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偏移就影响股票市场均衡价格形成导致股市的不稳定,暴涨暴跌的市场就形成了。然而导致我国股市制度伦理缺失的原因在于我国超强干预下的外生性制度变迁,政府用行政性长期契约关系替代自由经济契约,以行政化的干预替代市场机制。哈耶克(1973)认为制度变迁就应该是一个内生的自发的演化过程,而不是一个所谓更高明的人或团体理性设计的人为制造过程,而且股票市场原本就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具有强烈的内生性制度变迁需求。用政府干预来代替市场的调节功能,用“政府的隐性担保”来促进其发展,必然扭曲市场自身的运行机制;用外生性的制度供给代替市场内生性的制度需求,必然导致其制度体系的不完整的制度伦理性缺失;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在国家效用函数上实现租金最大化基础上的制度供给更多体现了政府的意志和愿望,赋予股市更多的职能和使命,制度主体伦理的缺失必然导致制度供给本身缺乏伦理。在股市制度体系供给无法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伦理性的约束条件和公平的市场主体的博弈环境时,市场的非均衡发展,投机市的诞生、暴涨暴跌的形成也就在所难免了。20年前,当我国股市在计划经济的土壤上开始建立,市场机制和法制规则相对缺失和发育滞后,行政干预下股市的外生性制度变迁模式的选择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帕累托最优选择”,就如胡汝银(2008)提出的“行政控制作为重要的能力禀赋成为一种低成本的替代”。因此,政府给予这个新生儿太多的使命和期望,成长过程中给予的过多“隐性担保”的呵护与“父爱”20年后,这个新生儿已经成长起来了,政府不应“过度父爱”,而当放手让其自然生长。还原市场本身的功能,政府不是驾驭市场成为博弈的主导力量,而是作为博弈的一方均衡各博弈方的力量,引导而不是直接强制提供或制约制度变迁的方向。这样,市场参与主体才能成为制度变迁中的主导力量,市场均衡博弈的结果形成的“共同信念”才能实现,制度和制度变迁的方向也才会是伦理的,股票市场才能均衡、有序的发展。本文在内容安排上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导论,主要概括了文章的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内容、以及创新与不足,在这章重点说明了为什么从制度角度研究暴涨暴跌。第二章文献综述,从四个角度进行了文献综述、简要评论,重点以南郭先生的例子阐述了从制度伦理视角研究的重要性;第叁章理论框架,论述了制度伦理的内涵与伦理视角下制度变迁分析框架的构建;第四章深入分析,在构建的分析框架下阐述了政策租金和国家效用函数的存在是采用外生性制度变迁模式的动力,而外生性的制度变迁是制度伦理缺失的内在机理。第五章具体表现,在制度经济学框架下分析了造成我国股市暴涨暴跌的制度伦理缺失的表现和作用路径;第六章重塑和建议,最后是根据上文的深入分析和制度伦理缺失表现提出了重塑我国股市制度伦理的建议和思路。文章的主要贡献在于:首先,深化了对制度的理解,提出了制度和伦理的轮动关系。制度就是建立在人们共同信念和普遍习惯上的一套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体系,制度的本质就是普遍习惯、集体观念、共同信念,其内涵就包括对伦理的诉求。道德伦理是更高层次的制度、为制度提供内涵,而制度成为了共同信念后将逐渐内化成道德。南郭先生滥竽充数并非完全的道德问题,更有制度的原因,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是基于健全的制度基础上,否则好人也会在不好的制度下变坏;然而并非有了制度就能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齐宣王的群奏制度并不能使得吹竽人处于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这种制度伦理的缺失,同样构成了南郭先生诞生的原因,由此看出制度的约束作用和效率是基于制度的伦理性。其次,赋予制度伦理新的内涵。当前学术界对制度伦理的定义并不统一,本文从制度的伦理本源性和约束作用的系统性角度给出了制度伦理的定义:制度伦理是指对特定市场的制度规范体系和运行机制的伦理性和系统性思考与要求。其内涵包括了制度的伦理性和制度的系统性两层含义。并通过了制度伦理的原则和缺失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其内涵的研究。第叁,制度经济学框架中引入了伦理的视角,构建了制度变迁和制度伦理的分析框架。在一个制度伦理的环境下制度变迁的结果是市场主体均衡博弈、长期制度演进也就内化成道德;而相反在一个不伦理的制度环境下,市场主体博弈力量悬殊,市场非均衡发展,暴涨暴跌就是这种模式下的果实;同样在制度变迁理论的框架下,分析了两种变迁模型下的结果,内生性制度变迁是市场主体起决定作用,是制度演进的本源选择,从根本上决定了制度最终的发展和效率的实现,而外生性制度模式下,由于政府起到的是主导作用,在国家效用函数下,必然导致制度伦理的结果。
翁世淳[3]2006年在《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研究》文中指出新股发行制度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它不但是造成我国证券市场现状的决定性因素,而且也是导致市场制度性和结构性缺陷问题的根源。本文试图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角度,通过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研究,总结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普遍规律,分析造成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变迁方式”假说。提出假说的目的一是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提供理论解释;二是为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指出方向。同时通过对主要股票市场国家新股发行制度变迁比较和经验借鉴,制订了我国未来新股发行制度的基本构架,并提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建议。本文在第一章,根据制度变迁理论,对新股发行制度、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进行了阐述,从而确定了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以此为基础对新股发行制度展开了局部均衡分析、动态非均衡分析和一般均衡分析,得以判断不同市场经济条件下新股发行制度均衡状态的形成条件和制度变迁路径。结论为制度变迁是众多制度主体参与的过程。第一章的研究目的是为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理论框架。本文在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别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起源和变迁过程、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新股发行制度变迁方式进行了研究。1、我国新股发行制度起源研究制度起源问题必须结合制度的产生背景、产生条件和产生原因叁方面进行分析。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产生背景离不开20世纪80年代股份制经济试点和深化;制度产生的条件则可以归结为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在新股发行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以及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并维护的社会机构与规则所确立的过程;而最终导致实质性审核制度的产生根本原因与当时经济环境、市场结构和政府意志具有紧密联系。2、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过程根据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可以施加重要影响的制度变迁主体作用,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分为叁个阶段,即政府主导变迁的审批制阶段(1993年——1999年),政府与中介机构共同主导变迁的核准制前期阶段(1999年——2003年),利益相关者共同主导变迁的保荐制阶段(2003年至今)。因此总结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过程的普遍规律是一个具有鲜明强制性的缓慢渐进的局部制度变迁过程。3、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纵观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过程,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发展的制度约束、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内在缺陷和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低效率成为推动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明显的内在原因,但是造成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根本内在原因在于新股发行制度非有效供给。其定义是所有规定的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新股发行制度非有效供给表现为:一是市场筹资效果无法满足政府筹资意愿;二是制度资金配置功能扭曲;叁是投资者投资行为非理性。而导致新股发行制度非有效供给的根本原因又在于我国股票市场初期的政府主导制度变迁方式本身的强制性质。结合影响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几个外在原因分析,在我国新股发行实行核准制后,新股发行制度的内在矛盾成为影响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4、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方式通过我国四种制度变迁方式理论争论得到的启示是,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方式研究必须与制度变迁特征和制度变迁主体角色分析相结合。本文提出的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变迁方式”假说的核心内容是,从审批制到核准制,每个制度变迁主体都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从而对不同时期的新股发行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因此,在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制度变迁主体角色发生了变化和转换。角色转换是指制度变迁主体对制度变迁态度,以及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地位、行为在前后两个时间、空间维度下发生了变化或转换。它是决定新股发行制度变迁效率的诸多变量因素中最重要的外生变量。其意义在于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使制度需求主体向制度供给主体转换,其中转换最快、转换效果最明显的的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律师等)愈来愈成为沟通中央政府(中国证监会)的制度供给意愿与制度需求主体的制度创新需求的中介环节,使原新股发行制度下的各个制度变迁主体达成对新股发行制度选择的合意。本文利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公司(600353,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案例检验了假说,并认为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新股发行制度非有效供给问题。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制度变迁方式对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影响作用是:(1)政府角色转换使政府对新股发行的供给控制方式由审批制下的“额度控制”转变为核准制下的发行速度控制;(2)中介机构角色转换使核准制下新股发行呈现新股发行有效供给、制度创新收入和发行价格市场化叁大特点;(3)拟发行公司角色转换使其通过规范改制来改变新股发行行为;(4)投资者角色转换使其开始利用股东权力以保护自身权力。研究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的视野不应当仅局限于我国。本文第五章通过对海外主要股票市场国家的法律基础、制度变迁主体角色、制度变迁影响因素、制度变迁方式和制度变迁效率的比较研究,试图在一个制度变迁比较理论框架下分析新股发行制度变迁对各国经济绩效的影响。以此作为促进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深入市场化改革制度安排的经验借鉴。其中最重要的经验借鉴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条件下,形成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自我优化变迁路径。要实现这一路径,必须要为社会的自由创新机制形成创造良好条件,其中包括完善法律体系,改革政府官员政绩考核指标,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鼓励中介机构进行制度创新等措施。制度变迁研究同时也是一项制度创新研究,目的不仅仅是追溯根源、探究原因、分析过程和总结经验,更为重要的是要形成制度创新思想。本文第七章通过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理论创新研究,提出制度变迁理论创新对于股票市场发展和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决定我国未来新股发行制度的战略思想和未来新股发行制度的基本构架,最后提出了促进现实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两项基础制度安排。本文有以下叁个方面的创新:第一,论文根据所设定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股发行博弈均衡的基本模型,结合非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股发行市场的特征得到了修正条件下的局部均衡模型,从考察局部均衡变动原因角度分析了新股发行制度从局部均衡向一般均衡变动的过程和路径,完成了两种市场经济条件下新股发行制度均衡分析。论文指出:在不完全信息的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股发行制度均衡是不同类型企业选择不同信息披露程度基础上的唯一分离均衡;在不完全信息的非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股发行制度均衡是不同类型企业获得证监会核准基础上的混同均衡。制度均衡的条件是证监会的核准标准。第二,论文在学习、比较和借鉴中外制度变迁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新股发行制度主体分析提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变迁方式”假说。论文认为,制度变迁主体的角色转换是决定新股发行制度效率内生变量最主要的外生变量。其意义在于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使部分制度需求主体向制度供给主体发生转换,其中转换速度最快、转换效果最明显的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律师等)愈来愈成为沟通中央政府(中国证监会)的制度供给意愿与制度需求主体的制度创新需求的中介环节,使原新股发行制度下的各个主体达成对新股发行制度选择的合意。假说的提出改变传统上单纯认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方式是强制式制度变迁的观点。第叁,论文改变了我国学者长期以来对新股发行制度比较研究的对象和方法。论文开创了各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法律基础以及制度变迁诸要素的比较研究,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分析新股发行制度变迁对各国证券市场经济绩效的影响。
陈月生[4]2010年在《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研究》文中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新旧体制的摩擦和对抗的夹缝中产生和发展的。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制度,中国证券市场为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同时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机遇和挑战,金融危机后中国如何发展证券市场并解决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问题,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资源配置理论为指导并借鉴西方经济学的资源配置理论、有效市场理论、效率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综合运用历史的、逻辑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法分析了证券市场的配置资源的内容、方式、特点、效率并提出了证券资源配置效率的评价标准。本文回顾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阐明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及其资源配置模式的变迁,并对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进行了客观评价。本文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总体上是有效率的,为国有企业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微观上资源配置的效率不高,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中国制度的问题。新兴加转轨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其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明显带有特定的制度安排,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又成为了制约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因素:如上市资源的行政化的配置导致的寻租行为,增加了上市成本和难度;股权分置造成了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导致产权不清晰,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等;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全流通时代,虽然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发挥,但股权分置改革遗留下来的“大小非”和“大小限”仍需解决。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冲击,但2008年中国证券市场剧烈震荡的根本原因仍然是其制度本身。鉴于上述问题,本文认为,世界金融危机后,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充分利用世界正在看好中国经济的这一大好机遇,同时要以美国金融危机作警戒,加强制度创新,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完善信用制度,建立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安全相结合的机制,按照市场性、效率性和竞争性的原则来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建立健全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利用低碳经济这个契机,建立绿色证券市场;以培养证券市场的凝聚力来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吕日[5]2006年在《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文中提出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践相比,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的理论研究,显得滞后和薄弱。本文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下,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和积极的尝试。本文是以制度变迁为主线,以中国证券市场整体发展进程和其庞大制度体系中最具代表性和最基础性的若干重要分支内容为研究对象展开论述的。一是构建理论框架,主要是指社会生产力和技术发展对制度环境产生影响,制度环境的变化又制约制度变迁的整个过程,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因自身利益的需要而产生并选择可替换的制度安排和可实施的制度装置,最终完成制度变迁;二是分析制度特征和演变过程。主要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的演进过程,归纳了各个阶段的制度特征,深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发行、交易、监管等重要制度的变迁过程、原因和绩效并探讨其演进方向和合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的特征进行总结性评价;叁是对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了规范各行为主体的合理方法;四是对股权分置改革这一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制度变迁,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并对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的整体影响提出见解;五是在对核心的制度变迁及各行为主体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了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创新的基本思路,主要是以强制性制度变迁打破路径依赖,并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创造适合的制度环境,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最后明确地提出了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创新的具体制度安排。本文的研究,不仅拓宽了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各类投资者及上市公司等相关行为主体提供参考,而且也为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的创新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梦根[6]2005年在《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的成长与制度变迁》文中提出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早期的一批企业发行股票以来,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了萌芽、诞生和初步成长的二十余年历程,沪深两所成立也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中国证券市场在这段历程中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市场规模甚至可与发达国家的成熟证券市场相媲美。但是到现在,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证券市场虽已初具规模,但市场效率还有待于提高。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尚处于一个不断变迁的动态演进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制约证券市场走向成熟的因素,而且随着市场的成长,一些潜在的制度性缺陷和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和尖锐化,导致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运行与理论功能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何迅速提高市场效率,推动证券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和迅速走向成熟,这是一个极为紧迫而又重要的研究课题。 已有的文献对证券市场成长的系统性理论研究还比较少,大多数的研究都集中在“问题——对策”这样一个较浅的层次上,而国外的有关理论大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成熟证券市场之上,对象中国这样的新兴证券市场成长的解释能力较差,对实践的指导能力就更为有限。本文深入考察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成长路径与制度演进,旨在发现转轨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成长的一般规律,为下一步发展与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政策选择提供理论支持。 作为转轨时期中国社会经济体系中发生的一项重大变革,证券市场的演进变迁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本文将证券市场成长看作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不完全市场,非市场因素对市场的成长与运行具有显着影响。基于特殊的社会经济背景,在沪深两所成立后的几年中,政府强力介入了证券市场的成长,中国证券市场从此走上了强外生性的成长道路,演变为一个不完全的证券市场,市场功能发生体制性变异,市场效率受到严重制约。中国证券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必须启动和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努力效应,全面推进以效率为核心的市场整体创新,使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全文共分9章,从内容上看,主要研究了以下六个问题:①关于转轨经济条件下新兴证券市场成长的一般理论;②经济转轨进程与证券市场的成长;③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的生成与化解;④中国证券市场效率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曾鹏[7]2012年在《我国股票市场“投机主导”性质与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股市自问世以来,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截至2010年底,我国沪深两市总市值达26523亿元,位居全球第二,占GDP比高达66.16%,发展速度不可谓不快。但正是由于在发展过程中过于注重发展速度,而忽视了发展质量,致使股市积累了许多矛盾,这些矛盾已开始制约着我国股市长期健康的发展。理论上而言,股市与宏观经济之间有一定的正相关联系,近年来,我国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但股市却持续低迷,双方呈现出极为不协调的发展态势,股市因此饱受非议。对此,社会各界在评价、描述我国股市时,通常将其称之为波动剧烈的股市、严重泡沫化的股市以及投机泛滥的股市,那么,我国股市果真如此吗?直观的绝对数据似乎表明,我国股市是一个波动异常剧烈的股市,然而立足国际视野,相对地看,我国股市是否仍属于剧烈波动呢?本文分别通过简单标准差和GARCH-M模型,对中国大陆、美国、德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及印度这六个国家和地区股指收益率的波动性进行比较,比较中以QFⅡ制度的实行和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分别为时间节点将有关时间序列细分为叁个阶段。通过计算不同阶段股指标准差可知我国股市波动性别非特别剧烈。同时,通过GARCH-M模型分析可知:相比于其他几个国家与地区,我国股市过去(第一阶段)的波动性的确很高,新信息给股市带来的冲击很强,波动系数α值达到了0.284,几乎是样本中其他国家与地区α值的2到3倍;然而自实行QFⅡ制度后(第二阶段),我国股市的波动性已经大幅下降,上证综指的α指降低到0.064,波动程度已与美国、德国、新加坡及中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不相上下,远低于印度;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第叁阶段),我国股市波动性进一步降低,上证综指的α指降低到0.054,波动程度已低于样本中其他国家与地区。由此可见,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相比,我国股市过去确实波动剧烈,但随着相关制度的实施和推进,股市也在不断趋于完善,其波动性不断有所收敛,当前我国并非波动剧烈的股市。本文还对我国股市的泡沫化程度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市盈率,这个学界公认的在分析股市泡沫时最有说服力的指标,可以发现:从股市整体趋势上看,我国股市市盈率明显呈下降趋势;从国际股市比较上看,我国股市市盈率也并非高的离谱;从股市市盈率本质上看,我国股市市盈率合理水平理应高于发达国家股市。这初步表明我国股市并不是严重泡沫化的股市。本文还运用剩余收益模型对我国股市泡沫程度进行了具体的测度,发现我国股市仅仅在若干年份泡沫过大,无论从股市的绝对泡沫程度还是相对泡沫程度上看,都不得出我国股市泡沫化严重的结论。然而,虽然我国股市并不是波动剧烈的股市,也不是严重泡沫化的股市,但仍不能称之为正常、规范的股市。因为在我国股市中的主流行为是投机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即我国股市是“投机主导”的股市。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从多角度对此予以了证明。首先,笔者对A股市场的投机性进行了分析,从派息率、股息率及融资分红比等指标来看,我国股市现金分红水平很低,股市缺乏投资价值;股市换手率超高,表明投资者更热衷于短期投机,而不是长期投资;同时我国股市财富效应与托宾Q效应都极其微弱,长期来看,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对流通股市值的弹性为负的0.014,严格的说存在轻微的“挤出效应”,粗略的说可以认为我国股市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财富效应,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对流通股市值的弹性为0.07,对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弹性为1.01,相比于信贷对投资的拉动作用,股市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充分证明,当前我国A股是“投机主导”股市。其次,笔者还分析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投机性,发现我国创业板中同样严重存在重融资而轻回报的现象,与此同时,还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以及公司高管争相减持等现象,这表明当前我国创业板同样是一个“投机主导”性股市。进一步研究表明,我国股市之所以是“投机主导”的股市,是疯狂投机的股市,并不是由投资者造成,主要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也就是上市公司普遍热衷于“圈钱”,根本原因乃在于股市在一系列重要环节的制度安排上存在明显缺陷。“投机主导”的股市是非常危险的股市,会给投资者、上市公司和国民经济带来严重的危害。对此,本文以制度变迁理论为基础,提出了治理我国股市投机性,变我国“投机主导”股市为规范化股市的短期与中长期对策。笔者认为,在短期,应控制股市融资规模、强化上市公司分红制度、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以及加大违法违规成本;而在中长期,应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健全主板退市制度、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及转变全社会发展融资模式,统筹发展资本市场。
汪军[8]2003年在《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独立审计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认识,注册会计师队伍在迅速扩大,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使得其向独立的中介组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在市场经济,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运行中,由注册会计师实施的独立审计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并由此决定了对于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内在要求。然而,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中的新兴证券市场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轨迹,公众及社会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提出了种种批评,又使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从证券市场的“老叁案”到“新叁案”,再到近年来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的出现,围绕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讨论从未间断过,独立审计的信息鉴证职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而且,随着我国会计市场对外全面开放的日益临近,上市公司审计执业存在着低层次供给相对过剩和高层次供给相对不足这一矛盾现象也将进一步激化,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程较短,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也只是近几年的事,有关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及审计市场结构方面所作的研究较少。因此,如何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持续发展,成为会计理论界和职业界以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 本论文是在中国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特有的制度背景下,关于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基本理论及其实证研究。通过合理借鉴国外在此领域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研究方法,首先运用代理理论分析审计质量的内涵和衡量方法,并由此确定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基本研究框架;然后构建了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理论分析范式,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特有的制度背景,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进行了现实分析;在上述审计质量规范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进行实证研究,以经验数据对前面规范分析的内容加以验证和深化。为验证所提出的叁个实证研究假设,本文选择中国股市1996年至1999年的所有上市公司及其主审事务所为研究样本,通过对审计质量的单变量和多变量年度分析、对审计质量级差的单变量和多变量分析,以及对审计师变更前的逻辑斯蒂分析和审计师变更后的多元回归分析,逐一验证了上述假设;最后,根据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在构建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全面控制系统的基础上,提出了提升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具体措施。 一、论文的基本结论 根据上述关于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本论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1、审计可视为一种代理职能,审计代理职能的有效发挥取决于其提供服务 Researches on An皿幽讪0 OfLtstedO地厂川。ies--emp。caf ehael。。加mO,,。ti stock morket的质量水平。审计的出现是在长期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中,交易双方从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代理效率的要求出发,长期搜寻所产生的一种制度安排。审计代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是由其对外提供服务产品的质量决定的。审计质量可表述为审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系统中某一特定违约行为并对己经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或者披露的联合概率。前者取决于审计师的执业能力、审计程序、审计取样以及审计投入等因素;后者是由审计师的独立性决定的,审计质量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盈余管理是我国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有效衡量指标。审计限制盈余管理的作用是随审计质量的变动而变动的,审计质量高低具体反映在己审财务信息中盈余管理的程度上。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反向关系,较高的山计质量将会形成较少的盈余管理,并可提高报告盈余可靠性及信息含量。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尚未形成规范化的市场体系,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也普遍存在,审计的作用是否真正发挥更多的与所限制的盈余管理空间联系在一起,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盈余管理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质量水平的表征作用是最优的。 3、审计服务的有效需求和审计法律责任最终决定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审计提供服务产品质量面临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分别是市场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内在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巨额赔偿风险)。这两个因素共同决定了审计师发现并报告违约行为的联合概率值,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也可表述为审计服务的有效需求和法律责任两个因素的联合乘积。 4、经济体制转轨期及转轨中的股票市场和上市公司是中国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研究中特有的制度背景。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是在经济体制转轨,并伴随着金融、会计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发展的,其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表现之一即是证券监管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最典型的莫过于股票发行制度,并在此制度下衍生了发行价格确定制度、配股制度、特别处理和摘牌制度的计划特征。在企业“取悦” 政府监管机构的过程中,审计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需要。而且,形成了特殊的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叁者利益与共的关系,导致了大股东控制和最高管理人兼任等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从而使上市公司盈余?
钱宗保[9]2014年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及财税政策支持》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成立20多年来,经过迅速发展,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成熟市场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道路。其中,一级市场的新股发行是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环节,新股发行制度是保障资本市场新股发行的基础,具体是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建立起来并以正式方式对新股发行行为进行约束的各种制度安排,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自律组织制定的规则、契约等。其内涵包括新股发行审核制度、新股发行方式、新股发行信息披露制度和新股发行监管制度。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运行机制的逐步健全,市场内在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新股发行机制也逐步从最初的行政主导逐渐向市场化过渡,从集中式的行政审批和核准逐步向注册制、询价制、信息披露监管转变。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公报指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行制度改革由政府主导推动,作为公共政策在资本市场的重要实践,选择新股发行制度研究具有巨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是通过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关于政府行为和绩效评价的理论,来指导作为政府重要监管行为的新股发行监管研究,能进一步改善政府绩效、提高全市场的全要素效率;二是通过对发行监管机制的比较研究和借鉴,全面分析了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下实行注册制的可能性和风险,研究分析了注册制的实现要件,并给出了实现的路径;叁是对最近叁轮新股体制改革中对新股定价效率的因素比较,分析总结了对新股发行定价效率影响的财政、金融、市场的内生因素。本文运用了规范与实证研究互相结合的方法,对2009—2012年期间中国新股发行制度对IPO效率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的实证分析,并在前人研究模型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扩充和改进,在评价新股发行体制效果的解释变量中,纳入公共财政政策、税收等变量来评析政府公共政策对新股发行体制效率的影响,有利于更加全面科学的评价新股定价效率,为提高整体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供了借鉴。在研究发行审核机制过程中,本文采用了公共经济学的原理进行比较分析,即对海外资本市场国家的法律沿革、监管制度基础、市场主体特征、市场环境影响因素、制度变迁方式和制度变迁效率进行比较,来研究衡量政府监管新股发行行为对整体市场效率和市场主体的影响,提出了下一步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最优绩效的新股审核制度设计方案,同时给出了新股改革下一步的实现路径。经过上述研究,关于我国新股发行体制的主要分析结论及建议如下:一是我国当前新股发行中信息披露机制尚未健全,不完整披露、虚假披露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市场效率,深化发行体制改革要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本文建议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从而推动发行体制透明化、规范化;二是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财税政策对IPO抑价水平有明显影响,这也印证了公共财随政策对新股定价市场具有一定传导和控制作用。应考虑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调,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在现有询价制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多样化发行方式的试点;叁是目前实行的政府控制的核准制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发挥和效率提高,应积极探索市场化发展方向,从强制性审核改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市场化遴选机制。具体而言即引进注册制框架,本文还对注册制框架行了设计,提出我国由保荐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应形成两步走的战略步骤:第一步是形成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核准制;第二步,是建立核准制下的注册制,并最终达到完全注册制。财政政策对资本市场和新股发行体制具有较强的互动和影响,本文还从公共政策视角,分析了财政政策与资本市场的内在联系和交互影响,提出了财税相关政策支持资本市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建议:一是加大债券市场发展力度,促进新股发行市场多层次转型;二是加大财政支出对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促进资本市场成熟和理性;叁是通过财政支出政策引导,引导带动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四是通过证券交易税、印花税、所得税的调节,来改变市场的收入支出结构,从而影响市场利益集团的利益分配格局,为资本市场的效率和公平提供支撑;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国有资本和风险资金的定向扶持,推动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创新财政支持创新性企业新模式。
陈俊[10]2008年在《制度变迁、市场需求与独立审计质量的改善》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转型经济与新兴市场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制度的匮乏或缺失以及由此而来迅速的制度演进是一种常态。从这个角度来看,经济转型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由于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发展植根于我国经济转型和新兴市场的总体背景之下,因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着更为迅速的制度变更。显然,对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相关的审计质量的需求和供给等问题的分析也应当以此为出发点。本文延续了李树华(2000)的研究,以我国1998——2004期问的IPO市场为研究对象,以我国股票发行定价制度的市场化演进过程为研究切入点,对研究期间我国IPO市场的审计师选择问题及审计市场结构变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差异化,以及审计质量的经济后果等问题进行了考察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首先,随着我国股票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在2000年以后,李树华(2000)所发现“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这一现象已经终止并发生了逆转,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十大”)的IPO市场份额获得的稳步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在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迅速演进过程中,新兴的高质量审计需求在2000年以后开始逐渐显现,是来自于市场的自发需求力量最终推动了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IPO市场份额的提高。其次,市场自发的高质量审计需求也进一步推动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差异化。这种以事务所规模区分的审计质量差异在2000年以后开始出现,但仍不够明显。不过,2002年以后的研究结果表明,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十大”)的审计质量要系统性地高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最后,本文的研究发现,在2002年以后,审计质量具有明显的经济后果,高质量审计师(“十大”)所审计的IPO公司抑价程度显着更低。此外,对IPO审计定价的考察结果也表明,作为“质量(或声誉)溢价”,高质量审计师在IPO过程中也确实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用。本文的主要贡献包括:(1)本文的研究结果首次表明,李树华(2000)所发现的“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现象在我国IPO市场中已经终止并发生逆转;(2)本文延续了李树华(2000)的研究,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1998—2004)对我国IPO审计市场中与审计质量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考察,从而填补了1997—2000期间关于上述问题的研究空白;(3)本文首次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对审计质量的需求和供给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考察。从而能够回答这样的问题:(a)在我国,新兴的高质量审计需求出现的动因来自哪里,包括哪些,大约在何时出现;(b)我国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差异化大约在什么时候开始显现,市场又是如何感知的;(4)本文以我国IPO市场为研究背景,系统考察了高质量审计的信息需求和监督需求假说。尤其是对IPO过程中信息需求的考察,本文的研究发现,在控制市盈率定价阶段,IPO公司的事先风险越低越有可能选择高质量审计师。这一研究结果在国内研究中尚属首次;(5)本文对IPO市场审计定价问题的考察丰富了目前国内关于审计定价问题的研究成果。(6)在研究方法上,与国内外大多数同类研究相比,本文作了叁点改进:一是,在度量IPO公司事先风险时,由于多数研究所使用替代变量并不一致,本文在对已有度量方法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缩减变量个数,并以第一主成分作为IPO公司事先风险的替代变量;二是,在度量盈余管理时,本文同时采用了叁种方法,从而使得研究结果更为可靠;叁是,本文根据Kim et al.(2003)以及Chaney et al.(2004)研究中所采用的两阶段方法,对研究中可能存在的自选择偏误问题进行了控制。
参考文献:
[1].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变迁的动力分析[D]. 周华. 华中科技大学. 2004
[2]. 从制度伦理视角探究我国股市的暴涨暴跌[D]. 刘文选. 西南财经大学. 2012
[3].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变迁研究[D]. 翁世淳. 武汉大学. 2006
[4]. 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研究[D]. 陈月生. 福建师范大学. 2010
[5]. 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D]. 吕日. 吉林大学. 2006
[6]. 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的成长与制度变迁[D]. 陈梦根. 东北财经大学. 2005
[7]. 我国股票市场“投机主导”性质与治理研究[D]. 曾鹏. 江西财经大学. 2012
[8]. 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研究[D]. 汪军. 西南农业大学. 2003
[9].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及财税政策支持[D]. 钱宗保.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10]. 制度变迁、市场需求与独立审计质量的改善[D]. 陈俊. 厦门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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