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碳关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_碳关税论文

国外“碳关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_碳关税论文

国外“碳关税”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口贸易论文,关税论文,中国论文,农产品论文,国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碳关税最初是法国前任总统希拉克提出的一项新政策,在本世纪初法国总统希拉克希望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加入到《京都议定书》以及《后京都议定书》两大章程中,假如他们拒绝加入,那么高额的碳关税就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对这些国家进行惩戒。碳关税从表面上看有着十分明显的环保性特点,然而我们并不能够因此而忽视,从实质上讲碳关税的贸易保护性特征。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生产方式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是显而易见的。碳关税在推行的过程中,短期内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消极影响以及长期内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都不容忽视。

      一、碳关税以及其特点介绍

      碳关税最初是法国前任总统希拉克提出的一项新政策,在本世纪初法国总统希拉克希望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加入到《京都议定书》以及《后京都议定书》两大章程中,假如他们拒绝加入,那么高额的碳关税就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对这些国家进行惩戒。本文所讨论的碳关税,指的是发达国家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针对进口产品中的某些高耗能产品所额外征收的一种二氧化碳排放税。高耗能产品简而言之就是在生产过程需要消耗、排放大规模的二氧化碳含量的碳、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其中造纸、水泥、化工、机电、钢铁都属于典型的高能耗产品。推行碳关税最主要的诱因政府为扭转欧盟企业在排放交易体制下所需要承担的沉重成本所带来的压力。

      与传统的关税相比,碳关税从表面上看有着十分明显的环保性特点,以往推行关税政策的时候,政府往往是出于获取财政收入、面临不利国际贸易情况时,为了降低国内处于不利地位的企业所需要面临的压力而推行的政策,而此次碳关税在征收对象上,明确规定高能耗产品将是主要针对对象,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为目的。不可否认保护环境并不是唯一的目的,然而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碳关税名义上“为了保护人类生存的家园”,依然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我们并不能够因此而忽视,从实质上讲碳关税的贸易保护性特征。

      二、“碳关税”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以欧盟、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所推出的“碳关税”,从短期效果来分析,将十分明显的增加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需要负担的成本,从而明显降低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导致农产品出口贸易环境不断恶化。站在这一角度分析,“碳关税”其实是一种在环保外衣掩盖下的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壁垒。具体来讲分为以下四大方面:

      第一,“碳关税”会显著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需要的成本。就目前情况来看,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将碳关税税率确定在15~60美元/吨碳这一范围内。假设“碳关税”税率最终被确定为35美元/吨碳,那么参照2009~2014年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隐含碳排放这一数据,将很容易发现出口碳排放量是呈现出显著的递增趋势的,照这样算来,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所需要缴纳的碳关税将会明显的提升,这就会导致农产品出口需要面临大量的资金投入。除此之外对于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而将,想要规避“碳关税”必须对生产方式进行积极的创新,这就要花费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无疑将大大增加这些企业所需要承受的压力。除此之外,在与其他国家沟通的过程中,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还需要接受各种各样的检测,这对于我国企业而言,是十分不利的。

      第二,农产品出口规模将大受打击。客观地讲,我国与世界先进的发达国家并不是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的相对落后以及生产方式的粗放式经营,导致我国农产品一直处在相对劣势的地位。发达国家为了保障本国利益,利用其在技术上的优越性,对发展中国家认为的建构起严格的碳排放标准,通过对不满足标准的进口农产品进行碳关税征收,以保护本国相关企业的经济利益。由于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在进行农业生产的时候,存在着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以及经营粗放等方面的问题,我国农产品中温室气体排放程度是十分惊人地。举例说明,我国单位面积中化肥使用量平均为434.3千克,接近现阶段化肥使用安全上限的2倍,然而利用率却不到50%。一旦推行碳关税,诸多企业将因无法负担这样的经济支出而陷入窘境,再加上环保这一概念的提出必将会被越来越多人接受,经营相对粗放的我国农产品在出口规模上,必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第三,农产品出口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恶化。造成该种局势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影响:首先便是连锁效应。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只要出现有一个发达国家通过“碳关税”这一政策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开展相应的限制,那么随之而来的必将有一大批发达国家进行消防,这很容易就使得这种负面效应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针对的主要目标市场,最终导致连锁效应,造成农产品出口市场不断缩小。举例说明,在2009年的6月,美国众议院经过商议后利用《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决定从2020年将对所有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后,同年度法国也宣布将在2010年开始对从那些环保立法相对宽松的国家收碳关税。就目前情况来看,加拿大也准备推行相似的政策。其次便是舆论效应。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政策后,无疑是为世界各大媒体提供了一个十分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尽管这一政策中包含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痕迹,然而在推行环保的外衣下,低碳依然会成为很大的一个卖点,农产品出口环境因此受到的打击将是不言而喻的。

      三、“碳关税”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造成的积极影响

      随着世界环境的不断恶化以及环保意识的日益深入人心,高碳排放农产品在市场占有量上的不断萎缩将会是必然的结果。因此,在面临现阶段的不良困境时,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应对,变压力为动力,将“碳关税”所带来的技术进步、生产方式现代化改变看做是有效的推进方法。“碳关税”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造成的积极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首先,在帮助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上其积极意义是不可忽略的,根据中国科学院早2012公布的最新研究成果,结果显示近些年我国农业生产碳排放总量一直尚处在上升趋势。假设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出台,那么截止到2030年由于温室气体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不仅仅如此,我国种植业生产能力还有可能受此影响而下滑5%~10%。这不但会导致我国的粮食安全受到危险,生物多样性也将因此受到无法预计的影响,农业生态系统将会面临着无法正常运行的尴尬。“碳关税”的推行客观上推进了农业生产准入门槛的提高,从价格上保证了低碳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这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向节约型发展,努力控制生产中的能耗以及碳排放是十分有益的,其不仅仅能够推动农业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更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还是对于帮助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其积极意义是不可忽略的。

      其次,可以推进我国向世界先进国家学习,不断地完善现阶段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制度保障。尽管改革开放已经推行了三十余年,然而在低碳农业发展上,我国政府并没有出台系统、专门的制度以及政策,这就导致在对二氧化碳的减排以及治理上缺乏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以至于在生产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农产品出现高谈话的生产,假如这种情况没有得到质的改变,那么“碳关税”实施起来,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将会受到难以估量的冲击。面对这样的研究形式,我国政府必须积极参考西方先进国家所指定的“碳关税”政策,从而保证我国低碳农业能够得到稳步的推行。举例说明,从法律层面上看,在2007年,英国政府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推出《气候变化法》,在2005年,美国政府出台的《能源政策法》以及在2007年颁布的《低碳经济法》、2009年推出的《美国能源安全法》等等都为我国政府学习相关制度,保证我国低碳农业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借鉴,这对于构建低碳农业是十分有益的。

      我们不能够因为碳关税推行给我国农产品出口所带来的、短时间的不良影响就对其持否定、抵制态度,实际上“碳关税”的推行,从长远上看在帮助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调整我国经济结构以及可以推进我国向世界先进国家学习构建低碳农业是十分有益的,因此笔者以为,在低碳已经成为全球共识的现实环境下,我国政府必须积极响应低碳这一号召,通过政策扶植、制度出台以及积极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的经验,为保证我国农业出口能够受到最小的影响做出积极的努力与尝试。

      联系电话:010-5248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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