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分析论文_李增玲

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分析论文_李增玲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 221006

摘要:营业税作为国家层面上向全体公民征收的一种税种,其历史可以追溯至周朝。这也体现了营业税这一制度对国家的重要程度。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营业税改革作为经济改革的重点工作,一直在实验试点的过程中,直到近几年,我国才正式开始执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制度。建筑行业作为当下社会实体经济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营改增”制度的推行对其造成的影响可见一般。本文中,笔者将对营改增的主要制度进行简单阐述,并就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论述一二,以期为同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借鉴。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工程造价;

前言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缴税制度也面对着改革的境地。自2011年起,经由国务院的批准,相关部门开始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活动,并在2015年下半年后,我国彻底告别了营业税这一税种。自税种改革以来,各个行业的缴税压力显著降低,企业的发展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在缴税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工程行业中的工程造价人员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业务技能,以适应企业缴税制度的变换。下文中,笔者将对企业面对营改增制度的产生阐述一二,希望能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思考借鉴。

1.当前建筑企业中“营改增”起到的作用

1.1企业成本的核算方式发生改变

在“营改增”前期,企业的成本通常是按照价税的计算方式得出,价税成本它主要是由经营成本与进项税额两方面组成。营改增”税制实施后,企业成本核算方式有了新的变化,改革后企业主要的计算方式是整个企业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抵,抵扣金额由供应商所开具的发票能力有关。“营改增”正确实施以后,企业成本的核算方法也有了根本的改变,比如工程企业的建筑材料费用、人员工资以及机械费用等等。

1.2对企业收入的核算产生一定的影响

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营业税它属于价内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所谓的价内税它指的是含税的价格,在对其计算的过程中是与税合并在一起的。增值税在计算时与将价税实现分离,必须要明确当时会计周期内的销项税额,然后扣除掉可以抵扣的部分,通过大量的会计核算才能计算得出营业税。“营改增”在实施之前,企业需要通过营业税的递交,该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工程的总造价决定。“营改增”开始后,成本的计入与进项抵扣金额有着重大关系,企业在进行缴纳处理时,不包含在增值税范围内的造价变成缴税依据。

1.3对企业发票管理产生影响

原始凭证是比较准确的会计数据,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其正确性会直接影响企业财务核算。原始凭证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增值税发票就是其中之一。“营改增”在实施前期,企业在缴纳营业税的过程中,不会关联到增值税业务,但是在其实施之后,增值税发票开始使用,此时发票与双方的经济利益都有关联,因此,企业内部必须要重点管理发票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开具发票时,必须要经过企业多个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开票的种类、时间进行深入管理和控制,同时,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要重视,只有做好这方面的管控,才能保证增值税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1.4给会计与科目与分录形成的影响

“营改增”之后关系到许多具体的业务,比如期末留抵税额、税控系统管理和设备维护费用来抵消增值税额、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等。原有会计核算科目下会新增几项,以“应交税费”为例,此科目下增加了“增值税留抵税额”。

1.5对企业纳税产生影响

1.5.1增值税税负“营改增”实施后,因为纳税人的不同,对于税负的承担作用也不同就目前来说,纳税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者对比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承担的税负较重,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上积极性不高,对于企业管理和经营也往往存在懈怠现象。

1.5.2流转税

该项举措在实施前期,企业在纳税的过程中,通常会有相关的损益税金的增加。此时,企业要想计算利润时,应该扣除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营业税金。在开始“营改增”后,营业税被划入到增值税下,增值税隶属于价外税,因此,可以直接将其计入到应交增值税费科目下,这种会计核算方法大大降低了企业利润。

1.5.3所得税

企业的实际利润与企业所得税息息相关,开始“营改增”之后,如果企业所得税持续增加,那么企业所得税也会随之增加;相反,当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后,企业所得税也会随之减少,由此可见,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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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策研究

2.1国家出台相应对策

《建筑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苏建价[2014]299号文)中明确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组成。该定额由2014年7月1号执行。

苏建价[2016]154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我省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以下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2.1.1一般计税方法

2.1.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1.1.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 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2.1.1.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2.1.1.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1.2简易计税方法

2.1.2.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1.2.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2.1.2.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2.1材料费

材料费中材料(工程设备)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运杂费均应为不含进项税额价格(或按运输费用 7%扣除的金额),含税价款中所含增值税(或运输费用 7%的抵扣税额)均不构成“营改增”建安造价材料费组成内容。

2.2 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计算折旧费的原值、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均应为不含进项税额价格,含税价款中所含增值税(或运输费用 7%的抵扣税额)均不构成“营改增”建安造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内容。仪器仪表使用费中摊销费用及维修费用均应为不含进项税额价格。

2.3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中办公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均应为不含进项税额费用,含税价款中所含增值税不构成“营改增”建安造价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

2.4 税 金

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用来开支未计入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的增值税进行税额和缴纳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中,税率 11%。

结语

营业税这一具有多年制度的历史税收制度,对中国的国家的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在当今的朝代中,我国迎来了营业税被彻底废除的时代不得不说是国家的进步,人民的进步。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才刚刚开始,对于未来而言,仍然具有不少的风险点。作为企业的税务管理的相关人员,在面对这个制度的时候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会计的专业素养,做好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为企业的不断前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戴彬.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23)

[2]李炳芝.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J].现代经济信息.2013(17)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S].建标〔2013〕44号.

[4]财政部,国 家 税务 总 局.营业税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方 案[S].财税〔2011〕110号.

论文作者:李增玲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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