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淑仪
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110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各种类型的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确保工程投资的合理使用以及投资利润、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急需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与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动态的、复杂的、综合的、系统的管理活动,贯穿于建设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因此,开展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面控制管理研究,对我国工程建设更好的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意义重大。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工程造价全面控制管理的对策与措施。希望能够为今后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全面;全过程;管控
0引言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工程建设的参建各方来说,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有不同的侧重点和方法。从建设单位的立场上看,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是项目投资的控制,力求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效益;而站在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上讲,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是对项目成本的控制, 力争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
1加强设计阶段造价管控
1.1设计阶段应要求设计方推行限额设计
控制工程造价应当在设计过程中推行限额设计。工程量和分解投资则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最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它从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首先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工程量和投资额层层分解到各个专业,其次再分解到各单项工程、各单位工程以及各分部工程,这样也可以实现对投资限额的管理以及控制。
1.2设计阶段应对设计方实行激励机制
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方实行激励机制,以合同为依托对设计方进行激励控制。如果设计单位通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案、新工艺达到节约工程投资,能使建设项目在不降低功能前提下,使用上安全可靠,那么应该按其节约的投资额给予设计方一定比例的奖励;反之,如果超出投资限额,就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这就能够鼓励设计方在设计过程中应用各种经济技术手段降低工程造价,来带动设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2加强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择优以及科学的原则。评标的基本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和综合评估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综合评估法评标时,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
3加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3.1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施工范围广、投资高,施工合同具有合同价值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将直接对合同当事方的经济利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对于合同履约阶段出现一些设计偏差、工程量增减变化、施工图变更、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条件的变化等等不能回避的风险要及早采取措施将风险转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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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合理控制工程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原则上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遇到一些原有设计未预料到的实际情况,需要改变原设计,需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工程变更或工程联系单,同时上报变更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工程师审核。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加强竣工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把好审核关,进而准确确定工程结算造价:
4.1要认真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对竣工结算资料原则上要施工单位提供原件,竣工图、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必须根据合同约定要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手续不全的竣工资料则应要求有关人员补办手续或不予认可。审核人员应仔细阅读竣工结算资料,认真比对各相关资料之间的关联性、一致性,判断资料的准确性,发现和找出资料之间的问题和矛盾。送审结算书是根据竣工图编制的,所以应将上述有关资料与竣工图进行对比,发现差异是应予以修改和调整。
4.2严格核对合同范围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实际完成情况
审核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实地考察施工实际情况,尤其对一些大型复杂工程及撞死工程更要经常深入到工地,从而形成感性认识,将竣工资料与现场可以看到的工程情况进行比较核实,并进行必要的抽查丈量,应向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了解有关情况,将结算中的疑问向各方当面求证,必须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踏勘现场后发现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工程变更、现场签。
4.3仔细审核项目工程量、消除高估冒算的工程数量。
对工程量的审核,应按照合同要求,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以调整。
4.4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剔除不合理的签证费用
竣工结算资料中的现场签证,是结算审核中争议较大的一部分。现场签证是指设计图纸以外及投标报价中没有包含的部分,如地下障碍物清除、土方实际开挖工作量、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与招投标时提供情况不同时施工单位要求调整费用、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预算外的零星费用等等。对现场签证的审核,重点是核查签证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对签证时间、签证原因、具体工作内容有无具体明确描述。
5总结
工程造价的控制贯穿于项目设计、施工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因此,为了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靠的不单单是某一部门的个别因素,而是需要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造价,实现较为理想的投资效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工程造价控制就一定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工程结算与决算[M]. 中国电力出版社 , 方春艳, 2015
[2]项目可研与投资估算、概算[M]. 中国电力出版社 , 郭晓平, 2015
[3]工程造价管理[M]. 同济大学出版社 , 徐蓉, 2014
论文作者:黎淑仪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2
标签:工程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承包人论文; 评标论文; 工程量论文; 签证论文; 现场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