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东西文化冲突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学论文,冲突论文,东西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2;G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1999)05—0097—05
著名的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教授纵论天下大势的长文《文明的冲突?》引起国际政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兴趣,从而为他赢得了极高的学术声誉。亨廷顿教授认为导致未来世界冲突的根源,将不再是意识形态抑或是经济利益因素,甚至也不是民族和国家利益因素,主导人类纷争和冲突的因素乃是文明的差异,文明的冲突将左右全球的政治局势。他并且断言:未来与西方文明争衡天下的,是东方的儒教文明和伊斯兰教文明。他还认为文明冲突的危机同样存在于美国国内,正在威胁着美国的主流文化,并已对社会政治文化生活造成困扰。所以无论从国际还是从国内的形势看,都必须拿出相应的对策,早为之备。亨廷顿教授以文明差异的范式来分析未来世界冲突的根源,比起冷战结束以来学者们提出的众多理论模型更具说服力,可谓炬眼独具。但是他的结论和对策却颇多可议之处。笔者对国际政治素乏研究,不敢在这方面多加评议,仅从文化的角度以及儒家文化原则的方面,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以就正于专家学者。
一、文化与文明的性质及其关系
在切入正题之前,必须先区分一下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概念,不然就无法参加这一问题的讨论,甚至还会在论述中把自己的思路搞乱,从而进入理论的误区。按照亨廷顿教授的划分和理解,文明是一个文化单位,是最高的文化群体,是范围最大的文化认同;文明之间最大的区别不是种族或民族,而是宗教。这与美国人类学家C·克拉克洪和W·H ·凯利关于文化的定义是相近的。按照《大英百科全书》所引他们的说法:“文化是一种渊源于历史生活结构的体系,这种体系往往为集团的成员所共有。它包括这一集团的语言、传统、习惯和制度,包括有促动作用的思想、信仰和价值,以及它们在物质工具和制造物中的体现”。很显然,这当中提到的生活结构和制度是属于文明而非文化的范畴。在《美国大百科全书》有关文明的辞条里,文明和文化也是不加细分的,如说:“二十世纪的人类学把文化这个概念看作是养成(用以与本能相区别)的行为,这种概念符合并加强了文明一词的用法”。而更多的是将文明与具体时空中的社会类型联系起来。在西方的语境里,似乎倾向于认为文明涵盖着文化,是比文化更大的范畴。这样划分或许有其论述上的方便,但是极不精确。文化和文明确有其相重叠之处,但文化是抽象的,文明是具象的;文化是指精神方面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道德规范、科学知识等认知体系,是可得而闻而仅可见诸文字的事物,正如上引凯利所说的“有促动作用的思想、信仰和价值,以及它们在物质工具和制造物中的体现”那部分,而文明是指社会组织形态、行为方式、科技创制、艺术作品等可视而见的人类行为及其创造物。文化的精神与价值一定要通过文明的形式或形态表现出来,而任何文明事体都将是特定文化的产物。文化与文明的关系,就是中国古代所谓的体用关系,有其体必有其用,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文明,文明的特色是由文化的特点决定的。文明的产生有待于文化的运筹,同时也规范着未来文化的走向;文化的发展不仅有赖于既往文明的支持,也有赖于对既往文明的阐释和总结。文明既是文化的结晶又是文化发展的基础,然而选择和发展怎样的文明,文化却居于决定的地位,是文明的先决条件和支配因素。东西方的人们可以亨用相同的物质文明,但享用方式却可能不同;对同一事务的处理,如果没有事先约定的规则,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也将大相径庭。这些文明方式的不同,正是由文化的不同决定的。所以,文明建设程度的高低及其特点、性质,将取决于文化认知程度的深广及其导向,即对文明的设计。人类几大文明的产生、发展,就是这种文化与文明相互运动,主要是文化对文明设计、制约、引导的结果。亨廷顿教授既以文明冲突的范式来解释未来世界的格局,断言文明的差异及其冲突将凸显为主导未来国际政治的核心,就应按照文化和文明的性质及一般规律进行分析,然后方能得出正确的答案。然而亨廷顿教授并没有充分地考虑文明中的变量以及文化对文明的设计和导向作用,故而得出文明的差异一定导致冲突的错误结论。不过亨廷顿教授所拟制的对策,却自觉不自觉地体现了文化对文明的设计和导向作用。如此看来,亨廷顿教授的结论和对策之不能令人接受,除了理论上的疏漏,还有其所凭依的文化观念上的根源,这一点我们还将在后面讨论。现在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文化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否就一定会导致冲突?
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是具有排他性的,不然这种文化就不足以成为一种具有独特形态的文化,就无以与其他的文化相区别;任何一种文化形态又是具有融通性的,不然这种文化就不能获得充实和发展,也就失去了与其他文化竞高争长、并世共处的条件。一种文化何以必须具备这两种性质呢?这是因为一种文化的存在总有其赖以确立的内核,这种内核可以是宗教教义,也可以是理论原则。世俗文化的理论原则,中国古人称之曰道,就是今天所谓的主义。作为文化内核的教义或主义,有如物质的最小原子,是具有不可入性的。这是文化之所以具有排他性的内在原因。对作为文化载体的人来说,一般只能信仰一种宗教或学说。对宗教文化来说,人们是对其根本教义的信仰,信仰不同的教义便形成不同教派;对世俗文化而言,则是人们对其原则理论或主义的服膺,服膺不同的主义便形成不同的学派。教派和学派改变和影响了人们初始的生活方式,使之蒙上不同的文化色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扩展,于是形成规模更加宏大的宗教文化和世俗文明。人们信仰、服膺一种教义或主义,就会不计功利、生死以之地维护其神圣性和纯洁性,并按照自己的教旨或理论模式去设计安排社会生活方式,对内不允许违背其教义和主义的行为言论发生,对外则反对其他宗教或主义的干预和侵犯。这是文化具有排他性的外部表现。文化的排他性当然是就对外而言,对内实则是一种凝聚力,这种凝聚力表现在文化的融通性上。文化的融通性相对于文化的排他性而言,是居于第二位的。一种文化在扩张和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不和其他文化相接触,在接触的过程中能不丧其所守,而又尽可能地吸收对方以改善充实自我,同时还能容忍作为竞争对手的文化存在,这就是文化的融通性。一种文化如果不具有排他性,就不可能生存下去,如果不具有融通性,最终也是难以生存下去的。人类历史上几大古代文明的消亡,除了汤恩比先生所说的“遭遇过度挑战”的原因之外,缺乏或不具备文化的这两个基本性质或其中的一个,恐怕是更为重要的内在原因。不具备第一个因素的消融到其他文化中去了,古希腊文化应是这方面的一个显例;而不具备第二个因素的文化,或者自我萎缩僵化,或因遭遇过度挑战而逐渐消亡,古埃及文化应是这方面的例证。回顾往古文明的生灭历史,除了自然灾变,便是武力征服,按照汤恩比的说法,这两种挑战,既可以使一种文明兴起,也可以使一种文明毁灭,成败只决定于应战方驾驭和应对的能力。这种能力固然可以说是文明发达的程度,但重要的还应是是否具备上述两种文化性质。文明之间的挑战,即文明的冲突,一般是不可能突如其来的,如果应战方的文明具有融通性,早为之备,吸收并超越对方,那么鹿死谁手,还在未定之间。当然冲突的问题并未因此而得到解决。对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设想:文明冲突的双方以其融通性将其排他性限制在保存自我的范围内,容忍对方的存在;复因排他而促使自己融通对方文明之长,则文明之间的冲突并非不能避免。当然,文明的历史是不能任意改写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文明的冲突只是历史的教训,而非历史的必然规律。
二、儒学与中国传统文化
人类历史上产生的四大文明,或有始无终,或有终无始,只有中国文化首尾完具,流传不息,这不能不归因于中国文化的结构及其特性。在东方当然也是在中国文化中占有显要地位的儒家文化,于其间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里所说的是儒家文化而非儒家文明,如果用儒家文明这一概念,就与西方学者常说的儒教文明大致相当,只不过中国学者所理解的儒教,只是儒家教化的意思,并不含有宗教的意味,而西方学者习惯上是以宗教来划分文化类型的,甚至认为只有宗教才是文化和文明最坚硬的内核。但儒家文化或儒家教化所产生的文明,其内核却是学理而非宗教。虽然如此,非宗教的儒家文化仍起到了宗教维系人心的作用。所以,明确地说,儒家文化是以儒家学说为核心建构起来的文化,而儒家或儒教文明应是指以儒家文化为核心,为主导建构起来的文明。说以其为主导,是因为除此之外,还有与之并存的法家、道家包括道教以及后来加入的佛教文化,都起到一定作用。这种作用不一定都直接表现在文明的形式上,更重要的是在文化形态上的相互规范。相互规范的过程就是竞争的过程,也是争夺文明引导权的过程。在这种竞争的情势下,是否具备文化的两种基本性质,并恰当地节制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异乎寻常的重要了。
中国先秦时代参加百家争鸣的众多学派,因为不具备这种文化上的排他性,仅是一种无体之用,于是大都销声匿迹了。法家文化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然而不具备融通性,于是只能强盛一时而终致败亡:道家文化的排他性和融通性都表现得极弱,所以只能为其他文化所取资,而其本身反而若续若存;道教和佛教文化虽然晚出,由于具备文化的两种性质,所以能与其他文化并世共存。儒家文化之所以能在三学两教这种历史文化格局中成为主导力量,除其具有较强烈的排他性和融通性之外,能够恰切地处理排拒与融通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儒学如果没有排他性,就无以和历史上的道家、法家、佛教学说相区别,或者早就融汇到其他文化中去了。各家学说的这种排他性是由构成其学说内核的本质内容决定的,对儒家而言,其学说的本质内容便是所谓的仁义原则与内圣外王主义。仁即是仁民而爱物,首先是爱民,其次还要将仁爱之心一直推行到善待自然界的一切物类;义即是分配合宜,包括一切社会利益的分配,都要合理合宜。当然这只是一个抽象的原则,儒家为了捍卫这一原则而不惜牺牲生命,这便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内圣是指向内修持的道德境界,外王是指向外推行的理想政治。但无论是内向的修养还是外向的建设,都必须以仁义的原则作为出发点和鹄的。儒家文化的仁义原则和内圣外王主义,体现了对人类及社会的终极关怀。道家学说的核心理念是无为,因之奉行自然主义的人生态度,向往小国寡民甚至无政府主义的社会理想,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反对对人生和社会的任何干预。法家的核心理念只是一个法字,并以此治国理民。其以富强国家的名义要求人们只务耕战,而其所谓的国家实则只代表皇族的利益,其他的人只不过是最高统治集团的工具和奴隶,等待他们的不是功名利禄便是严刑峻法,绝没有任何情义可结、仁义可施。而儒家文化的发展方向则是在道家和法家之间选择了一条中间道路——政治上主张君臣共治,以德临民;经济上提倡轻徭薄赋,藏富于民;外交上实行睦邻敦邦,和戎变夷;文化上推行礼乐相须,化民成俗:这都是其仁义原则和内圣外王之道的显现。各家学说或文化的竞争与冲突,根本原因就在于道或主义之不同,而竞争与冲突有时竟上升到非理性的程度,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及后来的三武灭佛事件。前者是法家策划,后者是道教发动,儒家都不是罪魁祸首。儒家以其所坚守的原则与其他各家学说划清界限,又以此原则吸取各家学说精华,这突出表现在儒佛两家的关系之中。
佛儒之间的关系,曾被汤恩比先生视为适度挑战的范例。作为一种异域文化,佛教自其传入之日起,就应视为对中国固有文化的一种挑战,虽然其是采取和平的形式传入的。佛教文化之所以在中土立足并发展繁荣起来,除了民众的崇信,还因其有一套说理高妙而逻辑严谨的学说体系。面对佛教在政治经济学术层面的挑战,儒家文化的排他性和融通性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儒家排斥佛教,非仅因其虚靡民财,干预政治,更在于佛教要在人间建立佛国的秩序,因之视为道义上的挑战而加以排拒;儒学对佛教文化的融通,则主要表现在吸取其理论架构上的合理因素,并在所有相应领域都开出符合儒学原则的概念范畴,丰富和完善儒学自身的内容和体系,从而使儒学学理高出于其他各家之上。佛教文化与中国固有文化之间挑战、应战的结果,是佛教的中国化与新儒学的诞生,并从而完成了儒、佛、道三家学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功能的定位。这三种文化的关系也由对立转化为以依存为主的并立,形成了以儒学为正统,佛、道两教为大宗,三学鼎立而又各安本位的文化格局,并未出现一方消灭或取代另一方的结局。儒学作为中国文化的大宗正统,被一代代文化人奉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精神依据,影响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并在空间上扩展到周边国家,形成了一个东亚范围内的“儒家文化圈”。
三、东西方文化的冲突
在世界的东方,除了东亚的儒家文化圈之外,还有南亚的佛教文化圈,以及在西亚形成的伊斯兰教文化圈。佛教产生于印度,发展在中国,流传在日本,对这三个国家的文化历史产生过深远的影响,然而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在,中、日两国的文化都不曾以佛教为主,即使在印度本土,佛教也早为印度教所取代。印度教和佛教在基本教义上有着本质的差异,但在许多方面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相通之处,所以,尽管印度已不再信奉佛教,但佛教文化的影响仍然存在,不能因为印度与现在仍奉佛教为国教的南亚其他国家有所不同,而将其排除在佛教文化圈之外。佛教文化的传播多是以和平的形式进行的,即使面对攻击也只采取自守的策略,这与其过于自信的终极关怀有关,这就是圣雄甘地的博大胸怀及不抵抗主义的文化渊源。兴起于阿拉伯世界的伊斯兰教文化,影响所被,遍及亚非欧许多国家,其文化圈分布比较分散,但核心地带仍在西亚。伊斯兰教文化的传播最初多伴随着武力征服,尔后则是伴随着商业活动进行的。阿拉伯的伊斯兰教文化处于东西方文化的交会处,对古代东西方文化的传播、交流、融合起到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在亚洲历史上形成并流传至今的这三大文化圈足以代表东方文化。
犹太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虽然也都产生于东方,但主要流布于西方世界,向来属于西方文化的范畴。由于犹太民族在历史上没有形成国家实体,其文化也随着民族的散徙而寄寓于东西方各文化区内,仰赖共同信奉的教义而终致不坠,但也因此而没有创造出独具特色的犹太文明。基督教文化取代希腊文化成为西方文化的主流或普世文明,乃是罗马帝国的遗产。西方文化的源头本在古希腊,古希腊和罗马人继承已经消歇了的古埃及、古巴比伦文化,创造了睥睨百代的历史功业和惊人辉煌的古代文明,于是,由成就而滋生傲慢,由醉心繁荣而沉沦奢靡,由英雄气概转而为穷兵黩武,凡此种种,都是这一文化内无所守,亦即缺乏终极关怀那样一种文化内核的具体表现。蛮族的破坏为基督教文化起而收拾人心和残局创造了外部条件,然而希腊文化为基督教文化取代以后,欧洲却进入了中世纪的蒙昧之中,长达十个世纪之久,使之成为西方根深蒂固的文化正统。今天的西方文化主要是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的融合。近代的资本主义精神及工业文明都从基督教新教文明中孕育出来。基督教文化的版图后来一直扩展到美洲,成为当今世界上影响最远、范围最大的文化圈。
历史上东西方文化和文明的冲突,最早最主要的是发生在基督教文化圈和伊斯兰教文化圈之间,此消彼长,此胜彼负,绵延十三个世纪之久。至近代鸦片战争前后,儒家文化才与西方文化发生冲突,这之前只有友好往来的记录:景教自唐代传入中国即受到朝廷的礼遇,嗣后历元至清,莫不如此。中国的近代史是伴随着鸦片战争的屈辱开始的,西方文明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也打掉了儒家文化的颟顸自大。东方睡狮开始苏醒。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奋斗,中国在二十世纪中叶终于重新崛起。我们相信,中国只要把文化传统和现代文明的关系理顺了,不仅经济的腾飞,即使创造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也并非天方夜谭。
冷战结束以后,国际政治经济的竞争以不同文化或文明竞争的形式凸显出来,本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一些西方文化中心论者,却感到这是对西方文化优势的威胁,深恐一个强大的中国再度成为儒家文化圈的盟主,与伊斯兰教文化圈联合起来,一报历史的宿怨。好像只有中国永远衰弱,他们才能高枕无忧,真是大谬不然。这首先是出于对儒家文化的误解。儒家文化一向主张“和为贵”,在历史上无论国际还是国内一直与相邻的文化和睦共处,但也绝不甘忍受屈辱,面对外来的欺凌一定要起而抗击,然而事过之后,则相待一如既往,颇具泱泱大国之风。今日之中国念念不忘历史的教训,实乃激励国人发愤图强,并无复仇之意,幸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愈。其次则与西方文化霸权主义有关。科技之发展无尽,而天下之资源有限,各种利益的纷争乃是不可避免的,只能遵循互利互惠的原则解决。独占春色的企图是狭隘的,也是不可取的。现代西方文化泛科学主义经济至上的色彩日益浓厚,为人服务的手段变成人所追求的目的,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本精神、基督教的平等观念渐已放失殆尽。试想在一个没有竞争的世界,西方文明能否独自发展?站在儒家文化的立场,我们并不希望西方衰落,如果那样,竞争还有什么意义?利益之争的表象背后,确实隐藏着文化的冲突,文化本来就是为解决利益之争而设的公理公约,如果文化或文明发生了冲突,那不是文化的差异所致,实乃是其中一方的文化运筹出了毛病。
亨廷顿教授的对策就是在一个运筹出了毛病的文化背景下提出的。他站在如何使美国在未来纷争的世界里独占富厚长保优势的立场上,散布中国威胁论,号召西方诸国合作一致,共同制定遏制东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战略。这如果出自一般政客之口,本也无可厚非,可偏偏出自一位大谈文化的学者之笔,把自己的身份降低到一个战国策士的地位,这就不能不让人深表遗憾了。亨廷顿教授承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可能产生普世的文明,只要世界存在文明的差异,就有发生冲突的可能,这本不需多大的智慧即可得出的结论,问题是世界文明大同之后,是否就一定不再发生冲突了呢?基督教文化可谓西方之普世文明矣,然而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欧洲的普法之战无不起源或发生在西方,这又作何解释呢?看来冲突的发生与否,原不在文明的同与不同。如果只顾一国之利,而不惜损人之国,虽文化完全相同,冲突亦在所难免;反之,虽文化迥然相异,而和平断然可期。设若我为美国划策,以美利坚之富且强,正可多考虑人类所共同面临的众多困境,诸如生态环境的污染、走私贩毒与恐怖活动的蔓延、艾滋病的扩散,以及贫穷地区难民外流等问题,扶危济困而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如此等等,以彰显大国风度。倘能以此为号召,则各国无不闻风响应;各大文明倘能以此相竞争,则人间天堂何愁不至!可惜亨廷顿教授虑未及此,非智谋不深,胸襟不广故也。自从西方文明从宗教文化的桎梏中摆脱而出,在抛弃各种清规戒律的同时,连耶稣基督救世悯人的博大胸怀也一起抛弃了。
亨廷顿教授“东西文化冲突论”的价值就在于其用文明冲突的理论范式,找到理解未来国际政治格局的核心问题或曰症结所在,然而其结论过于武断,其对策则更是对文明发展的误导。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以至对立确是事实,造成冲突的危机也并非没有可能,而问题在于东西文明关系的前景,是由对立转化为有益的竞争,还是由抗衡发展为有害的冲突,这是可以预为设计的。我们通过对文明和文化关系的分析,并借鉴历史的经验,发现文明的对立恰恰是融合发展的前提,不同文明的和合相处才是共存共荣的条件,也只有不同文化的和平竞争才能使这个世界充满生气。中国先哲告诫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所以不必也不可谋求世界文明的大同。为了避免文明冲突的出现,当世各大文明都应吸收发扬儒家文化的和合精神,将冲突的危机转化为有益的竞争。果能如此,则未来世界的文明必能得到健康的发展,这是可以拭目以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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