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入分配的若干理论问题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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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全局,十分需要有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需要的经济学理论的支持。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科书的收入分配理论有一个很大的局限性,即总是脱离人们的生产关系和生产过程来研究收入分配,硬把所有资源都说成无需生产就可以存在的收入,论证说这些现成的收入只要按需配置(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或者平均主义地让人人都同等满意,或者让已有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人仅凭财产所有权白得更多收入,经济就可以最有效率了。但是,没有人们生产出的劳动产品财富的极大丰富,是根本无法实行按需分配的;富有程度不是人们贡献和能力的必不可少的信号,穷人中蕴藏有大量能人和勤劳人。所以,冲破西方经济学的束缚,创新发展结合人们的生产关系和生产过程研究收入分配的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理论界需要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试图就这方面的几个理论问题,做出自己的探索。

一、收入分配与财富生产中的人与人关系问题

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是一种注重研究收入分配与财富生产中的人与人关系问题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财富生产是收入分配的基础,劳动者是财富的生产者,也应该是财富的享有者,劳动贡献是否得到有效奖励应是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但如前所述,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科书收入分配理论的主要缺点之一,就是回避收入分配与财富生产中的人与人关系问题,只研究按需分配对静态资源配置的好处,或硬把人之间的收入分配描述成物之间的分配,没有把收入分配和劳动者的劳动贡献联系起来。但事实上,即便是在原始社会人们也要先打猎,然后才能分配。不生产财富,难道人们每年只在分配自然界天然存在的野果子、树皮、草根吗?收入分配总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的,物无论多有用本身都无法参加分配。所以,尽管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科书总是回避收入分配与财富生产中的人与人关系问题,无论是在经济思想发展史上还是在当代,都有不少西方经济学家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研究过这种关系。

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15~17世纪,西方国家曾主要依靠集军人和商人于一身的“商人”们的对外扩张,到殖民地去贱买贵卖,掠夺当地资源进行原始资本积累。而且很多商人确实是通过贱买贵卖、巧取豪夺取得了大量收入。所以那时的重商主义收入分配理论认为,财富和一切收入都是从流通领域来的,商人是最大的财富生产者,也应该是收入最多的人。

后来一些国家特别是法国,在商业的生产力大于农业的重商主义观念影响下,不惜以牺牲农业为代价来支援国内制造业和扩张“对外贸易”,带来了许多不良后果。例如,法国17世纪中叶的著名重商主义者、当时的财政大臣柯尔培尔就颁布粮食限价令,人为地将农产品价格压制在低水平上,并禁止本国原料和谷物输出,其目的就是要用这些办法为从事于出口生产的制造业提供廉价的原料和劳动力。所以,当时法国成千上万的农民得不到应得的收入,死于营养不良的饥饿,农村经济濒于崩溃。17世纪前期法国厉行重商主义和殖民扩张政策所取得的成就,到18世纪上半期已大为损伤,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几乎丧失殆尽,国外市场为英国夺去,对外贸易也随之日益困窘。

在上述背景下,法国出现了一些为农业说话的重农主义经济学家,他们认为,商业虽然可以使一部分人的财富减少,另一部分人的财富增加,但是无法增加财富的总量。他们从财富和物分不开这一现象,推论出财富和物是一回事,认为财富的生产意味着物质本身的创造和其量的增加。在各经济部门中,只有农业和矿业依靠了土地才能创造物质,才能使物质财富的数量增加,所以,只有农业才是生产收入的,其他工商业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通过这些活动才分到农业创造的收入。据此他们的理论认为从事农业的人,应该得到最多的收入。

产业革命前后,土地并没有增加,社会财富却不断增长,使很多经济学家想到,工商业固然不创造和增加物质,农业产品又何尝不也只是自然物质的变化形式,财富实际上是人们用劳动适应人的需要改造自然得到的,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在利润的形态上事实上知道了劳动产品财富的来源。由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集这些经济学家之大成,写了一部世界公认标志经济学正式诞生的书,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或简称《国富论》,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劳动价值论,用劳动说明了可以用于收入分配的财富的主要来源。他指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世间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购买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①

但是,虽然亚当·斯密,特别是李嘉图比较彻底地论述了劳动价值论,用劳动说明了可以用于收入分配的财富的主要来源,可是在他们的理论里,按照自然规律(他们把市场经济运作看成是自然规律),劳动者也就是工人,只能得到维持最低基本生活费用的工资。这是自然的,是不可改变的,而且也是对生产、经济发展有利的。例如,按照李嘉图的理论,工资、利润和地租都是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工资一旦增加,人口就会增加把工资压下来,所以工人只能得到维持最低水平的生存工资;利润一旦增长,资本就会增多把利润压下来,所以利润在长期中有下降的趋势;只有地租增加无法增加土地,所以地租总会增加。为了发展经济,只要想办法通过自由贸易,让国外的粮食进口把国内粮价和地租压下来让利润增加就可以了,工资的低下对经济发展无害而且有利。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经济学家,用效用价值论或生产要素价值论取代了劳动价值论,转而专门研究需求的作用,否定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将劳动与物等同了起来。例如,与李嘉图同时代的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将劳动与资本、自然因素(土地)并列为物,认为它们是生产的三要素,它们所提供的服务是由作为人的企业家来结合的,企业家在利用它们的过程中创造生产物,形成商品的价值即效用。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间人的企业家获得利润,劳动获得工资,土地获得地租。这些收益都是它们提供的服务的报酬,利息则是使用资本的租金。利润、工资、利息和地租是由供需的比例决定的,例如,资本和土地的数量如果大大多于利用它们所需的劳动者的数量,工资率就会提高。

萨伊主要从维护和扩大企业家利益的角度分析经济问题,表明了可以用于收入分配的财富生产既需要人的劳动也需要有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事实,但没有表明在财富的生产中劳动者是主动的因素,非劳动生产要素是被动的因素、人有权参加收入分配,非劳动生产要素本身不参加收入分配的事实。这样,在企业家与工人的关系中,萨伊片面强调了企业家的作用和利益,事实上将工人等同于物,将工资等同于物质生产成本,将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说成了物之间的分配关系,或人与物之间的分配关系。他的这种片面性至今仍保留在西方主流收入分配理论之中。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各种收入分配理论,抛弃了斯密、李嘉图等人承认劳动创造价值作用的理论,继承发展了萨伊等人将劳动等同于物的理论,将劳动与资本和土地,近年来又将企业家才能、技术、知识、人力资本等等收纳进来,等同起来,把它们统称为“生产要素”。这些理论和萨伊的理论一样,虽然没有说劳动是物,但也没说劳动和物有什么区别,事实上把劳动等同于物。这些理论试图证明,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各种要素的报酬是按其对产出的贡献分配的。

但是,我们看到,这些理论表面上是罗列了更多的不同于劳动的因素,实际上则是须应历史潮流,隐含地在财富生产和收入分配领域更多地强调了人的作用。在当代,人们的财产越来越多,人们使用的资本也越来越多,可是近百年来在发达国家,劳动收入占每年国民收入的比重却越来越大,有的达到80%以上②,这是将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说成人与物之间的分配关系所无法解释的。西方经济理论在财富生产中加进的那些新因素,反映的恰恰是人的复杂劳动在生产财富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劳动收入比重越来越大的趋势。

很显然,企业家才能、人力资本、技术、知识,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取得,取得了它们有能力、有资格做复杂劳动的人,也只有在从事复杂劳动的过程中才能发挥生产财富的作用。没有劳动这些要素无法得到,只有这些要素却不去从事复杂劳动,也不可能生产任何财富。现在发达国家,人们的劳动时间减少了,但生产的财富却反比发展中国家增加了,这不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人用那些新要素代替了劳动的结果,而是这些国家拥有那些新加要素的劳动者用复杂劳动代替了简单劳动的结果。那些新加要素的增多使简单劳动贬值了,但却使复杂劳动增值了。那些新加要素根本不可能使“劳动”生产财富的作用消失,相反,它们却使复杂劳动生产财富的作用比以前更大了③。

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是很多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当他们在真正分析到现实里收入分配和财富生产中人与人关系问题时,也没有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有利于财富生产的、不需要调节的,他们在论证收入分配的合理性时,隐含比较的也是人的劳动贡献。例如,弗里德曼说:“姑且承认,当真存在着能力和财产完全相同的个人,假使其中某些人更加喜爱闲暇,而另一些人更加喜爱在市场上出售的物品,那么,就有必要通过市场所决定的报酬的不平等来得到全部报酬的平等或待遇的平等。”④他还说:“在一个自由市场的社会里,收入分配的直接道德原则是‘按照个人和他所拥有的工具所生产的东西进行分配’”。⑤

魏克塞尔说:“在正常的情况下,自由竞争对保证产量的极大化是一个足够的条件。但这个极大化可能是与某一生产要素——在这里是劳动——的分配份额的减少密切联系着的,甚至还以这种减少为条件的。这一点就证明,那些认为在自由竞争下可以找到充分的手段以使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和欲望得到极大满足的想法是严重错误的。”⑥

萨缪尔森则赞许地说:“英国、意大利、法国、瑞典和其他国家,对于不劳而获的资本收益施加限制,因为能够得到这种收益的是那些幸而拥有城市扩建土地的人,是那些能成功地投资于未来事业的精明的投机商。”⑦他们也没有说,财产多的人不劳而获、少劳多获是有利于财富生产的;善于赚钱的人和善于生产的人之间的两极分化是有利于财富生产的。

很多西方经济学家在收入分配领域虽然不敢多提马克思有关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但在财富生产领域对马克思这种理论的合理性却是默认的,例如,凯恩斯说:“我同情经典学派以前的学说:其说以为一切皆由劳力产生,……我们最好把劳力(当然包括雇主及其助手之个人劳役在内)看作是唯一的生产元素,在一特定的生产技术、天然资源、资本设备以及有效需求等环境之下工作。这可以部分解释除了货币单位及时间单位以外,我们可以用劳力单位,作为经济体系的唯一的物质单位。”⑧世界各国都把劳动生产率作为一种衡量经济效率的一般尺度,也表明注重研究收入分配与财富生产中人与人关系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才是真正可以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科学性问题

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它继承发展了斯密、李嘉图等人承认劳动者是财富生产分配主体的理论,注重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既表明了劳动与物的共性,又表明了劳动与物的区别。这种理论虽然是以早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为研究对象的,但同时也是对一种不存在社会不同利益集团的平等协商和政府干预这些其他机制的纯市场交换机制的市场经济,即单一市场交换机制的市场经济的科学抽象分析。

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是与他的劳动价值论紧密相连的。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不创造价值。劳动二重性的学说,是理解他的政治经济学的枢纽,也是他的理论和别的理论的最大区别。什么是具体劳动?就是指人的劳动有与物相似的一面,人可以干活,但牛也可以耕地,驴也可以拉磨,机器也可以打钻,自然也可以发力。什么是抽象劳动?就是指人的劳动有与物不同的一面,人所独具的,只有人和人才能相比的那一面,它才创造马克思所说的价值⑨。承认人的劳动有与物不同的一面,是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一大特点。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透过物的关系,揭示了人和人的关系,它认为劳动者具有物所不具备的适应人类需求改造自然的能力。除了偶然的巧合,物不会自动按照人的愿望为人类提供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讲,财富是劳动者创造的,不劳动者对财富的创造没有贡献。现在有些学者一谈劳动价值论,只敢讲价值,不敢讲财富,似乎劳动价值论只能解释一个虚无缥缈的价值,不能解释财富的来源。其实,不论马克思还是古典经济学家,提出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目的都是为了要说明财富的来源。

当然,马克思确实批过拉萨尔说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的观点,而且他引用过配第的话: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⑩但是,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说明财富的生产离不开物,而不是要和有些经济学家一样,认为在生产过程中人的作用和物的作用是一样的。他提出劳动价值论要说明的问题是,虽然人和物在生产过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但他们的作用是不同的。物不论多么重要,它在生产过程中是一个被动的因素,人们不能指望总是靠巧合从它那里得到新财富。人是一个主动的因素,他可以适应人类的需要去改造自然,使物具有对于人来说的新价值,这才是人类财富增多的主要来源。例如,马克思指出:“劳动是非原料,非劳动工具,非原产品……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11)

我们看到,从原始社会到现在,自然环境也没有什么变化,而且还有些恶化,人类文明却有了巨大的进步、财富有了巨大的增加。这说明人类文明的进步、财富的增加都不是主要靠自然的恩赐,而是靠人们去做事情,积累知识改造自然才得到的。这个事实是很多经济学家都承认的,例如,马歇尔说:“那些最不容易出产财富的地区现在是最富庶的。北美洲的国家比南美富,南美的国家远比那些靠近赤道的国家富,这里居住着南欧移民。两大陆由北到南人力资源的分层化,基本上影响了现代的贸易方向;但这种影响是自身作用,而不是最终原因。因为从长远的观点看,国家财富是由人口的特性,并非由自然的恩赐所支配。”(12)马克思建立在劳动价值论上的收入分配理论,可以解释和说明这些其他理论没有说明的事实。能够解释和说明实事的理论,就是具有科学性的理论(13)。正是利用这种理论,马克思才突出了劳动和劳动者的作用,揭示了资本主义自由放任的单一市场交换机制导致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对生产力发展不利的方面,有局限性的方面。

按照这种理论,在只存在市场交换一种协调机制的情况下,随着资本积累的不断进行,创造财富的劳动者得不到他的劳动成果,总是处在一种被压迫、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社会不会是一片和谐和均衡,只能是两极分化,财富越来越集中于少数食利者之手,最终是要崩溃的。它表明,发展生产力就要实现人的解放,实现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享,不能总让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为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发展,纯市场机制导致的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有不同利益集团的平等协商和政府干预等其他机制做补充。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解放劳动、保护劳动和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三、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实践价值问题

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是一种倡导解放劳动、保护劳动和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具有重大实践价值的理论。在当代、在中国,非常需要坚持和发展这种理论。目前国内有许多试图否定劳动价值论,进而否定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实践价值的说法,但都是站不住脚的。下面对其中比较流行的两种作些分析。

一种是与生产要素价值论相联系的分配论。按照这种理论,市场经济中只能存在市场交换一种协调机制,在这种相当于早期资本主义自由放任经济的纯市场经济当中,只要工人的边际生产力比机器或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小,他就必须分到较少的产品;非劳动生产要素所有者不必干活,不是劳动者,却可以按照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白得产品。而且,只要他的土地或机器等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比工人的边际生产力高,他虽然不干活却可以比工人多占收入。这种回到萨伊要素价值论的说法,是不符合我国和世界各国现代市场经济实际的。同时,让一部分人不劳动,只凭对物的所有权白得越来越多的收入,劳动者却无法靠劳动勤劳致富,既不公平又对生产力发展不利。

与按照上述理论的推论结果相反,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却可以论证出符合我国和世界各国现代市场经济实际的按劳动贡献分配为主和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合理性。在市场经济中需要有政府干预,这种现代市场经济在以市场交换作为基础性的协调机制的同时,还存在着国家立法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税收补贴机制、劳资集体谈判机制、利润分享机制等其他协调机制的补充。物质生产要素所有者必须劳动才能得到更多的收入。如果他们只是储蓄他们的物质生产要素,那他们只能得到用于补偿旧价值的费用和补偿他们少消费的机会成本的利息。这样得到的收入就不是按他们的物质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计算的收入,而是按那些物质生产要素原有价值加少量奖励计算的收入。他们要想得到更多的收入,就必须冒风险、付辛苦去投资管理,这样他们才能和生产者一起在按劳动贡献为主和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情况下,分享人和物共同作用产生的利润收入。

这是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人们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可以很容易地在实物形式和货币形式之间转换,人们储蓄的银行存款,实际上就是他们以存款形式储蓄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利润是投资管理者和生产者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共同创造的,利润率则会在市场的作用下趋于平均化。由于储蓄者只是将自己以前的劳动成果基本无风险地供社会使用,为创造新价值没花费什么劳动,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储蓄者除了在到期后收回本金以外,得到的利息只能是平均利润的很小一部分。

也就是说,由于各国现代市场经济中都不是只有市场交换一种机制在起作用,政府也不再只是当“守夜人”维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市场交换单一机制,信用制度发达资本通常不很稀缺(14),劳动者力量已经变得强大,在实行现代市场经济的我国和各发达国家,单凭财产所有权是不可能按照物的边际生产力得到收入的。

其中一个明显表现就是,尽管现在我国和世界各发达国家都在越来越多地用资本替代劳力、用机器替代人工,国家和个人财产越来越多,劳动收入却在国民收入中占约75%,且有比例上升趋势,用西蒙·库兹涅茨的话说就是:“人们可以在上述现代经济增长的一世纪中(这个时间可持续一个半世纪而不致使历史趋势有大的变更),劳动收入的份额上升了,大约从55%上升为75%;而资产收入则下降了,大约从45%降为大约25%。”(15)

坚持与生产要素价值论相联系的分配论的经济学家,还常以马克思所定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法测量、由劳动价值论可以推论出的按劳分配没有可操作性为由,否定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实践价值。这是混淆了基础理论和具体分配形式的说法。事实上,劳动价值论及按照这种理论可以推论出的按劳分配(16),是一种可以用于分析如何分配才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基础理论和分析工具,而不是一种具体的可操作的分配形式。

这种理论的实践价值在于,可以在理论上阐明,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可操作的分配形式,如按供求分配、按资分配、按土地分配、按等级分配、按劳动成果分配、按劳动时间分配、按资历分配、按职称分配、按企业分配、按岗位分配、按学历分配、按地区分配、按行业分配、按职业分配、按需分配等等,都只有在尽可能注入更多的依据劳动价值论可以推论出的那种按劳分配的因素,或尽可能向那种按劳分配方向调整的情况下,才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收入分配不仅涉及经济问题,而且涉及政治、社会和伦理等各方面的问题,需要结合许多理论来研究,马克思也并没有认为根据他的理论可以在全社会实行“不折不扣”的按劳分配。(17)

其实生产要素价值论及依据它可以推论出的“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是一种基础理论,也不是可操作的分配形式。因为每种生产要素都不可能单独起作用,客观上一般不存在理论上可以假定的一种要素不变另一种要素增多的情况,所以它们的边际生产力份额在现实中实际上是无法测量的(18)。它作为一种基础理论的主要问题是,将人与人之间的分配硬说成人与物之间的分配,解释不了现代市场经济收入分配的客观现实和发展趋势。

另一种试图否定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实践价值的说法,是与物质商品财富价值论相联系的分配论。按照这种理论,财富的价值就是商品的数量及其稀缺性和有用性,工人的工资是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的生产成本,生产的效率只是由技术或企业家个人决定的,像对待资本那样尽力压低劳动者的工资和消费,不会对经济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将劳动等同于资本的纯资本雇佣劳动的经济体制,是一种最有利于经济效率提高的经济体制。我国要实现工业化,必须实行原始资本主义制度,通过尽力压低工人工资,用廉价物品占领世界市场,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

但是,这种回到重农学派物质使用价值价值论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在现代市场经济存在多种所有制和分工的条件下,人们的生产都是为社会、为他人进行的。一种物品不论数量如何多、如何有用、如何稀少,只要它不能卖出去,它的商品意义上的价值就仍然没有实现。将价值等同于物品的数量及其有用性和稀少性,即便是很多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也是不赞成的,例如,马歇尔说:“价值的概念与财富的概念是密切相关的,……亚当·斯密说:‘价值这个字有两种不同的意义,有时它是表示某一特殊物品的效用,有时则表示因占有这一物品而得到的购买他物的能力。’但是,经验已经表明,把价值这个字作前一种意义是不妥当的。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19)

当然,马歇尔这里将价值说成是物之间关系仍然是不全面的,因为隐蔽在物之间的交换后面的,还有人之间的交换。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将价值定义为体现在物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抽象劳动的凝结才是更准确和全面的。站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可以看到,现代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劳动者们有积极性从供给方面生产出更多财富的数量,而且要求劳动者们有足够多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去实现尽可能大的财富的价值。财富的数量没有较高的效率去生产将得不到快速的增加,而财富的价值没有较公平的分配去消费将无从得到应有的实现。将工资视同原料和机器一样的生产成本,实际上贬低了公平分配对于发展的重要性。

如果个人的劳动权和对劳动所得的支配权没有保障,人们的积极性和能力受到束缚,无法高效率地生产财富,发展将不可能有高的速度。同样,如果只着力保护善于赚钱的企业家单方的利益,放任他们凭借自己拥有较多资本、精通理财和管理等优势,为自己多赚钱尽力以低工资、恶劣工作环境和多失业压榨善于生产的工人,导致两极分化,势必引起生产过剩,价格低落,经济停滞,社会动乱层出不穷,发展更将成为不可能。发展本质上是人的全面发展,它要求包括善于生产和奉献的人在内的整个社会的人,在经济上、文化上和政治上的状况都有全面的改善。

持物质商品财富价值论的经济学家,还常举出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战后初期依靠低工资、低消费,通过扩大出口加快了经济发展的例子,说明只有抑制劳动者的收入和消费,才能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说法的偏颇在于,没有看到这些国家和地区当时所面临的特殊情况。事实上,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在战后初期之所以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凭借低工资、低消费带动经济发展,是与美国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当时争夺世界霸权的意向分不开的。战后,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时期,美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与前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相抗衡,极力拉拢和扶植东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以使它们成为自己在远东的有力量的盟友。因此,它们一方面给这些国家和地区以大量的有偿和无偿经济和军事援助,另一方面为方便它们的还债向它们大敞国门,用各种优惠条件让它们向自己国家出口。这样,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才有可能在短时期内以牺牲本国消费为代价,在较大程度上依靠国外市场带动经济发展。

但是,我们看到,首先,东亚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规模都比较小,这样它们才有可能在较大程度上依靠扩大出口来带动自己的经济。小国的经验并不一定适用于大国。其次,这些国家和地区以低工资、低消费为手段扩大出口的做法,只适用于战后初期的一个特定时期,20世纪80年代末冷战结束以后,在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没有必要再给东亚国家和地区以特殊扶植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和经济发展都在不同程度上遇到了巨大困难,于是不得不以各种手段促进工资和内需的增长,转而扩大国内消费。现在无论是日本还是亚洲“四小龙”都已不是低工资、低消费的国家和地区了。在现在的国际环境下,它们也已不可能像战后初期那样以国内低工资、低消费为手段扩大出口了。别人已经不用、已经行不通的做法,我们为什么还要将其视为珍宝,锲而不舍地坚持到底?第三,依靠出口来带动经济发展,说到底还是依靠消费来带动经济发展,只不过依靠的不是国内消费,而是别国人民的消费而已。没有别国人民的较高消费需求,别国无论怎么想扶植这些国家和地区,也不会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没人要的东西。可见,战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例子,是证明不了只有实行原始资本主义制度和尽力压低工人工资,才能走向经济发展的正确性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我国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只能走一条不断解放劳动力和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劳动积累的发展道路。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泰勒的科学管理时代,人只是作为生产线上的一个部件,只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生产模式和工作标准,就能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样在资本稀缺的20世纪60年代以前,资本的获取是企业和各国追逐的目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各国已经开始重视人的创造性,但资本仍然是各国在经济竞争中能否获胜的主导因素。而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劳动者素质和劳动的解放、保护状况已经成为新时期最重要的标志,成为世界公认的经济资源中最宝贵、最核心和最需要开发的部分。从强调物质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转向重视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经济学领域划时代的进步,也是世界经济生产力要素重新布局的结果。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适合中国实际和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顺乎历史发展潮流,符合经济学现代趋势,适应中国发展要求,实为一项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工作。

注释:

①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2年10月,第1、26页。

②西奥多·舒尔茨:《报酬递增的源泉》,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83-84页。

③对于这种趋势,萨缪尔森指出:“道格拉斯和索洛说明了什么?他们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在某种微妙的意义上,劳动是唯一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生产上,劳动和资本都是必要的,因为如果把一切资本都拿走,或把一切劳动都拿走,我们所能得到的总产量将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他们发现: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劳动所增加的产量三倍于每增加百分之一的资本所增加的产量。”(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册,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1年8月,第221页)

④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54-155页。

⑤同上,第154页。

⑥维克塞尔:《国民经济学讲义》,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4月,第137页。

⑦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册,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1年8月,第266页。

⑧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3年4月,第180页。

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这种思想,在马克思的一段话里表达得很清楚:“李嘉图,像所有值得提到的经济学家一样,像亚当·斯密一样(虽然斯密有一次出于幽默把牛称为生产者),强调指出劳动是人的、而且是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李嘉图和其他经济学家不同的地方,恰恰在于他前后一贯地把商品的价值看作仅仅是社会规定的劳动的‘体现’。所有这些经济学家都多少懂得(李嘉图更懂得)应该把物的交换价值看作仅仅是人的生产活动的表现,人的生产活动的特殊的社会形式,看作一种和物及其作为物在生产消费或非生产消费中的使用完全不同的东西。在他们看来,价值实际上不过是以物表现出来的、人的生产活动即人的各种活动的相互关系。”(《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上,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5年11月,第198页)

⑩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57页;《哥达纲领批判》,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3月,第7页。

(1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9年7月,第252-253页。

(12)转引自奥林:《地区间贸易和国际贸易》,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10月,第98页。

(13)马克斯·韦伯指出:“今天,作为‘职业’的科学,不是派发神圣价值和神启的通灵者或先知送来的神赐之物,而是通过专业化学科的操作,服务于有关自我和实事间关系的知识思考。”(《学术与政治》,中译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11月,第45页)

(14)例如,我国2001年末的储蓄余额约为7.5万亿元,相当于GDP的78%(汝信、陆学艺、李培林主编:《200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月,第161页)。2005年中国的储蓄余额已达到15万亿元。

(15)例参见樊纲、姚枝仲:《中国财产性生产要素总量与结构的分析》,《经济研究》2002年第11期;西蒙·库兹涅茨:《各国的经济增长——总产值和生产结构》,中译本,商务印书馆,第76-78页。

(16)在笔者看来,按照劳动价值论推论出的按劳分配的意味应该是,在劳动者之间,谁的劳动对社会贡献比较大,他得到的劳动成果就应比较多。

(17)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3月,10-15页。

(18)参见: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7年4月,第6、43页。

(19)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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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分配的若干理论问题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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