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蒙古族地名的若干特点_蒙古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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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居住在青海省境内的蒙古族约有7万余人,主要居住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都兰、乌兰、德令哈、格尔木、黄南藏族自治州的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以及海北藏族自治州的海晏县的托勒、刚察县的哈尔盖、祁连县的默勒、多隆、野牛沟、门源县的苏吉和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共和县倒淌河等地;此外,湟源、大通、同德、西宁、互助、乐都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州、市、县也有小片聚居或散居的蒙古族。

据史料记载,蒙古族最早于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自中亚回军驻扎河西走廊,次年灭西夏,占河湟,才进入青海的。后来,曾有几次大批蒙古人入居,特别是到了崇祯九年(1636年),固始汗率部由今乌鲁木齐进居青海,进而用武力统一了西藏各地区之后,在青海的蒙古族已达20余万人之多,蒙古族几乎遍布青海各地,这从至今留下的蒙古语地名的分布状况就可以得到说明。但是,后来由于罗卜藏丹津反清失败后,蒙古族日益衰微,直到解放前夕,仅剩下2万余人。尽管如此,在他们雄居青海的近一个世纪的鼎盛时期所留下的历史遗产,又是一批十分珍贵的财富,其中蒙古语地名就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份珍宝。本文拟从语言学角度,就其命名的语言特点,作一简要论述。

一、命名方式的多样性

青海蒙古族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与大自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他们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山、水、草原,对自然界的风云变幻、地形、地貌、色彩、流水等,都有着十分精细而独特的观察和体验。他们在给那些地理实体命名的时候,特别重视地理实体的客观存在条件和地理特征,因此,地名也就具有了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某些特征,成为区别于其他同一性质的地理实体的标志。由于对一个地理实体的命名往往以其形、色、质及其与人们生产、生活关系的密切程度等为参照,命名本身不但表现客体的属性或特征,而且也包含着人的主观感情色彩,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客观存在的地理实体是千差万别、错综复杂的、因此命名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就青海蒙古语地名的构成来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方位命名。同一性质和特点的地理实体,不便于在定名上予以区别,往往在一般称名(即同一限定词加通名构成的地名结构)之前加一方位词,作为这一命名结构的限制成分,使其与同类地理实体在称谓上加以区别,同时表明两者所处的不同方位。这是蒙古族在游牧生活中学会的一种区别事物、辨别方位的重要手段。例如都兰县的两个长满芦苇的小湖泊都叫hlvsvn nagvr①“芦苇湖”,其地形特点都十分相似,要在称谓上把它们区别开来,就分别在这个一般称名(限同一限定词分别加在通名前构成的地名语言单位)之前加上方位词emunetu“南边的”、hθitv“北边的”加以限定,使之区别开来,一个叫emunetu hvlvsvn nagvr(Nan Hulsan Hu)②“南芦苇湖”,一个叫hθitv hvlvsv nagvr (Bei Hulsan Hu)”“北芦苇湖”,于是这两个方位词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都兰县境内,成为这两个湖泊的专名而相互区别,同时,也确定了它们各自的特定方位和地理范围,便于人们交际使用。又如在格尔木有两个盐湖,都称为“达布逊湖”dabvsvn nagvr(Dabsan Hu),为了区别开来,在这个一般称名前分别加缀方位词jegun“东”、baragvn“西”加以限定,既标明了它们的共性──“盐湖”这一特点,又从方位上把它们区别开来。语言表达清晰、简洁,便于人们区别和记忆,有利于外出游牧,辨别方位。此外,还有一种方位命名的方式,这就是以山或以水为参照,山南为阳、为前,山北为阴、为后,或对水而言,北为阳,南为阴,在命名时只标明“阴”而不标明“阳”,用arv(有/后/后面/背/背面/北面/等意)这个词来标记,即在同一性质的几个地理实体中,以其依山傍水的地理环境为参照,用arv“后/阴/北”标明其中位于山北或水南的那个地理实体,就与其他同类地理实体区别开来了。这种命名虽不同于用“东、南、西、北”这样意义明确的方位词,但又往往可以用来说明该地理实体的客观存在的自然环境特征。如大柴旦镇的arv mosotu(Ar Most)是一条沟的名字,按其词义翻译成汉语就是“后冰沟”;乌兰县的arv imagatvin gθθ1 (Ar yamat in Gol),就是“北面有羊的河”的意思、arv gederge-in agvla (Ar Gedreg shan),是“后面的山峰”的意思。

2.以“大”、“小”命名。同一类的地理实体,即使是在一定范围之内也可能会有若干个,它们都有一个总的名称以区别于不同的类,具有很大程度的概括性和综合性,是同类地理实体的总称,因此在称谓上无法区别同类中的各个“个体”。蒙古族在给同类地理实体中的“个体”命名时,也常使用“大”、“小”这两个形容词来限定某个地物的一般称名而与其同类地物区别开来。例如乌兰县的baga qagan vsv (Bai shui He)、祁连县的yehe qagan agvla (Da Qagan shan),前者加了baga“小”,意即“小白水河”,后者加了yehe“大”,意即“大白山”;乌兰县的yehe dabaga(Ih Daban yahe),汉义是“大河”,等等。这种“大”、“小”之别,并不是同某个具体的同类地理实体比较而言的,而是指称在许多同类的地物中的最大的或最小的,因此,在一定范围内(譬如在乌兰县境内)不一定有成对称谓的地理实体。例如乌兰县有个山口叫yehe dabaga(Ih Daban yahe),但不一定要有一个相对应的baga dabaga的地物名称,这是不同于方位命名的一个重要特点。

3.颜色命名。蒙古族自古以来就是游牧民族,对自然界的各种颜色分辨得十分精细,而且崇尚白色和黄色,对地物的命名也往往用颜色的称谓词构成,有时还表示一族的好恶感情或祈愿心理。因此,在这一类命名中有的蕴含着极为深刻的民族感情和民定审美心理特征。例如海晏县的hohe hotol(Hoh Hotol),汉语写作“可可特里”,意为“青色的山坡”,实为一山口的名字,即“青色的山口”lagan hada(ulan Hadshan),汉语写作“乌兰哈达山”,意为“红色的山峰”;又如大柴旦镇的一座山叫qagan θbθgat(Qagan Obot Ling),意为“白色的鄂博岭”,汉语写作“察汗鄂博岭”;都兰县的一孔泉叫pagan namg (Qagan Namag Quan),汉语写作“察汗那木尕泉”,意为“白色的沼泽泉”。

4.形状命名。蒙古族居住地的地形复杂多样,风貌千差万别,各具特色,因而在自然地理实体的称名中,多以地形地貌特征命名。这种命名方式也反映了蒙古族人民对客观事物的精细观察力和丰富的联想力,而这种观察力和联想力又是深深扎根于他们独特的畜牧业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观念之中的。例如天峻县有一条沟叫做abdara(Abdar),汉语写作“阿布达尔”,意思是“箱子”,即“象箱子一样的沟”;乌兰县有一个滩名叫ayaga-inhodege(Ayag Tan),汉语写作“阿移嘎滩”,意思是“象碗一样的滩”;门源县有一座山峰叫θbθga agla(Obo shan),汉语写作“俄博山”,意思是“象俄博一样的山峰”(即小山峰);达日县的一座山峰叫lama tθlθgai(Lama Toilog),汉语写作“拉玛托洛”,意思是“象喇嘛脑袋一样的山峰”;大通县有一个山口叫temegen dabagan(Temen Daban),汉语写作“铁迈达坂”,意思是“象骆驼一样的山口”,等等。这种把生活中的某些具体形象特征用来比喻与其相似的地理实体的特殊形态的命名方式,在各民族语言中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同的一点是各民族都根据自己的独特生活体验,从生活中选择最能体现地理实体的特殊形态的人们最熟悉的事物来作比喻,因此,这些作为喻体的事物就具有了民族的特性。如用“喇嘛的头”、“俄博”、“骆驼”、“山羊”、“酥油”等作为地理实体命名的词语,都是游牧生活和民族宗教信仰有着直接的联系,这在汉族命名的地名中是见不到的,或者很少。

5.动植物命名。蒙古族长期从事畜牧业生产,对自然界的花、草、树木生长特点和区域,以及飞禽走兽经常栖息和出没之地了如指掌,并且以此作为参照命名地名。现在,这类地名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不一定名副其实,但作为地物的称名仍然保留,因此,这类地名往往成为研究该地区人文历史和自然环境变化原因的重要依据和材料。例如都兰县的adagn blag(Adun Bulag),汉语写作“阿冬布拉格湖”,意思是“马群饮水湖”,说明过去马群常来此湖饮水;乌兰县的arqat(Arqt),汉语写作“阿尔次特”,是“杜松”的意思。以“杜松”命名沟的名字,说明这里生长杜松;还有一村子叫jegergenetei(Tergentei),汉语写作“泽令沟”,而jegergene是“麻黄”的意思,说明这里曾是特产麻黄的地方,至于那些常是或曾经是某种动物栖息或出没的地方,就以某种动物命名的地名,那就更多了。例如海晏县的bugt-ingθθ(Bugt He),汉语写作“包忽图河”,意即“有鹿的河”、门源县的talai-in gθθl(Tulai He),汉语写作“讨拉河”,意即“兔子河”,乌兰县的一条河叫imagat-in gθθl (yamat He),汉语写作“亚马托河”,意即“有山羊的河”,还有一座山峰叫Sarlug-unagula(Maoniu shan),汉语叫“牦牛山”,天峻县有条河的名字叫buha-ingθθl(Buh He),汉语写作“布哈河”,意即“牦牛河”,河水流入青海湖。在这些地名中,有许多由于民族迁徙、人口变动、自然开发等原因,都不一定名副其实了。

6.特征命名。某一地方的固有特征,往往成为人们命名的根据。例如有的地理实体蕴藏着某种矿物质或表层构造多沙、多石等明显特征,就成为该地方的特定名称了。乌兰县的elesutei-in gθθ1(Elstein Gol),汉语写作“艾力斯台郭勒”,意即“多沙的河”;还有一条沟叫qilagtai(Qulutai),汉语写作“求洛台”,意即“石头沟”;都兰县的qaidam-ngθθl(Qaidam He),汉语写作“柴达木河”,意即“盐碱河”;刚察县的hairhi(Hairgi)、汉语写作“哈尔盖”,意即“多砾石的地方;”格尔木的jegun dabsn nagr(Dohg Dabsan Hu),汉语写作“东达布逊湖”,意即“东边的盐湖”;大柴旦镇的hθrgθljin agla (Xitie shan),汉语写作“锡铁山”,是蒙古语汉译名,即以此山产锡为其特征而命名。

7.以历史故事和历史事件命名。蒙古族在历史上很少用人的名字来命名某个地名,但用历史故事或者历史事件命名地名以作纪念的事,却是不少的。例如乌兰县的hohe,汉语写作“柯柯”(以青海蒙古语方音译写)这个地名,原意为“青色”。相传蒙古族和硕特部从新疆来青海。在此建旗时,最先进来的是骑着铁青马的12名勇士(bagatr),故将该地命名为“柯柯”。此地原为额鲁特蒙古和硕特部柯柯贝勒的驻牧地。又如现在的“乌兰县”名,根据有关人士考证,“乌兰”地名称谓,最早出现于1959年。是年,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在希里沟地区首设县置,但考虑到“都兰”一名已移到察苏地区,不能再用此名。后来,根据1952年初,都兰县公安局局长纪炳文等7位同志奉命去茶卡执行紧急任务,经乌兰布拉格(蒙古语,即“红水泉”)时,突遭土匪伏击,纪炳文等7位同志同土匪英勇激战,终因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烈士的鲜血洒在了乌兰布拉格。从此,乌兰布拉格(在卜浪沟境内)成了引人注目的地方。为了纪念烈士,又考虑到“都兰”与“乌兰”仅一音之差,老百姓容易接受,就以“乌兰”命名县名,以此表示对革命政权的热爱和对烈士的怀念。

8.美愿命名。从民俗心理出发,人们在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的时候,由于社会的、自然界的种种因素,人们的劳动创造往往与自己的美好愿望相反,幸福成为幻影,美好反成了灾难,于是,人们就把祺福的心理寄托于自然界的所谓“神灵”。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之下,对某些地理实体按照自己的心理感受,给以美好的命名,藉以祺富裕求吉祥,驱恶邪弭灾难。这些地理实体也就有了“神威”,人们崇敬它、祝福它。例如都兰县的brhan bθdi agla (Burhan Budai shan),汉语写作“布尔汗布达山”,brhan是“佛/佛爷”的意思,bθdi是“菩提”、“正觉”、“神圣”、“善良”的意思,组合在一起作山的名字,就是“佛山”或“佛悟山”;还有一座山叫Oljeitu(Oljit shan),汉语写作“峨勒扎特山”,Oljei,即“吉祥”、“祥瑞”、“福寿”之意,实为“福寿山”的意思;天峻县的bayan gθθ-nagla(Bayan Gol shan),汉语写作“巴音郭勒山”,bayan,即“富饶的/富裕的”的意思,gθθl为“河”,agla是“山”,组合在一起为“富饶河的山”;茫崖镇的bayan gθθl(Bayan Gol),汉语写作“巴音郭勒”,意即“富裕的河”;门源县有一座山叫“俄博山”(Obo shan),“俄博”,即“敖包”,也写作“鄂博”,是蒙古语的θbθga音译名。蒙古族做路标或界标,用石、土、草等堆成的堆子,同时也作为“神灵”的住地来祭祀的,因此,“俄博山”就是“神灵山”,即为民造福、保佑人民安宁的“神山”。

上述八种命名方式,让我们想起了庄子在《逍遥游》里面的一句话,“名者实之宾”的含义。地名跟其他名称一样,也是“名”,它表示的地方是“实”,先有地理实体,后有称呼地理实体的名字。实体并不是依赖名称而存在,名称只是人们根据客观存在的实物而命名的。某地物有何名字完全是人为的、后来的,是人们为使地方对象化才给它命名的。可以说,一个地方有何地名,完全是由一定的人类社团约定俗成的。地名既然是由人类社团约定俗成的,就必然蕴含着一定的人的主观因素,特别是一些表现人们美愿心理特征的地名,往往是社会心理民俗特征的体现,它导源于原始时期的万物有灵观念及对自然力的信仰的崇拜,它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传承方式,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对人类的身心活动、物质生产和精神文化创造,有着极大的制约作用。因此,这些地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那个命名时代的蒙古族社会、历史、人民思想、信仰和文化科学水平的特点及其发展状况。

二、地名语言的结构特点

地名是语言词汇的一部分,即以语言的形式指代地理实体。语言具有民族性,地名也同样具有民族性,这不但表现在所用词语的音、形、义结构上,而且也表现在地名的词语组合方式上。汉语地名具有汉语的结构特点,蒙古语地名有蒙古语的结构特点。根据我们对青海蒙古语地名的观察,它的结构特点大概有如下几点:

1.多音节的单纯词作为地名。这种地名从语言角度来看,是一个能够自由运用的最小的语言符号,它既是语言词汇的基本单位,也是语言组织中的基本单位。因为它是音义结合的最小的不可再划分的定型性符号,一旦作为地名来用,它又具有了与固有意义相联系的新的内涵,这个“内涵”就是它所指称的那个地理实体的形状特征或构造特征,甚至不体现这些特征而只表达命名者的某种祈望心理,具有丰富的文化意义。例如“哈尔盖”这个地名,是蒙古语单纯词hairhi的音译,它固有的意义是“砺石”,作为特定的地名,是因为那个地方的河谷中多产粗磨刀石而得名。所以,在这里,hairhi已经不仅仅指称“粗磨刀石”,而是成为多产粗磨刀石地方的名字了。由于利用词义引用的方法命名地名,有些地名的词义表层无法表现出作为地理实体指称符号的深层意义。如“柯柯”,是蒙古语hohe的音译,“青色”的意思,它指称的是原额鲁特和硕特部柯柯贝勒的驻牧地,并不表示这个地方的颜色特点,而是内涵着如上面所谈到的那个意义,具有明显的人文特点;又如乌兰县有个湖叫“托索湖”’“托索”是蒙古语tθsθ的音译,“酥油”的意思。从这个词义里无法知道它所指称的是那样的“湖”,它既不表明“湖”的形状特征,也不表明湖水的色彩特征,而是由一个传说得名的。即据说过去牧民们打酥油时,总要从此湖中捞取几粒小石块放入打酥油桶中作为引子,这样打出来的酥油量多而质高,故此,称它为“酥油湖”。此湖名蕴含着人们希望富裕的美好愿望。又如县名“乌兰”,是蒙古语lagan一词的音译,“红色”的意思,作为县名是以此意为其象征,表示人民对“红色革命政权”这一新生事物的热爱,又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为建立红色革命政权而牺牲了的烈士们的怀念与崇敬的浓厚感情,它在这里不仅是一个县名,而且蕴含着人民群众深深的美愿心理的祈求。

2.特定词与通称词组合而成的地名。地名是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是语言词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其他事物的名称一样,都反映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一般规律,遵从语言的组词规则。在青海蒙古语地名中,有的是由两个单纯词组合而成的,有的则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单纯词组合而成的;从结构形式来看,有的是限定型的,有的则是修饰型的。

限定结构型的地名,主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纯名词或带有“所有格”的形容词组合而成的地名。限定成分在通称词之前,一般要带“所有格”,或者词尾为[-n]辅音。

“山”的意思,它前面的yehe“大”和 qagan“白色”两个修饰成分都是形容词,一个是从“山”的大小给以描摹,一个是从“山”的颜色予以修饰,组合在一起就是“大白山”,表现出“山”的高大和长年积雪不化的白色景观,体现了“山”的形、色方面的一些特征,使人们从它们组合的语义内容中,想象到此山的大概面貌。同时,蒙古族崇尚白色,用qagan“白色”来作此山名的修饰成分,蕴含着对这座山的崇敬心理因素。

3.数词与通称词组合而成的地名。这类地名在青海蒙古语地名中所占比例虽然很小,但有其特色。这类地名所表示的语义内容与它所指称的地理实体的意义并不一定是相一致的,这是由社会经济、历史条件的变化,或者由于地形、地貌的某些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名不副实”的地名。作为地名是一种定型性的符号,与其所指称的地理实体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完全是人为的。但是,一旦被社会所接受,并且定型化,代代相传沿用,就不能随意改变,而地理实体本身却不受这个限制,它有其自身的变化规律,可能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也包括人为的改造,从而使名称本身所反映的那些原有的特征消失或变异,或者由于原来命名时的联想根据、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化。命名在先,变化在后,这就出现了名不副实的地名。意即“五座山”等地名都与其指称对象不相符合,所含内容已难以考究。

4.词语反常搭配而成的地名。这类地名的语词搭配不是按照一般的语词组合规则,而是“反其道而行之”组合起来的,所含语义内容令人难以理解,从字面意义看,与它指称的地理实体似无联系。由于缺乏口碑和文字记载,这类地名的来源和所含内容也是难以确定的。如turgen dabagan(Turgen Daban)“土尔根大坡”,意即“快的岭”,是一个“山口”的名字。turgen 是形容词,“快/快速”的意思,常用来修饰表示行为、动作等动态动词的,作状语,不同表示静态的名词相搭配,而dabagan偏偏是一个名词,“岭”的意思,“快的岭”,显然不合事理,也不符合蒙古语的组合规则。至于在什么情况下以此组合形式命名这个“山口”的,特指意义是什么?已无法稽考;又如Saixiyal-n gθθl(Saixalin Gol) “三十粱郭勒”,意即“奖励河”。Saixiyal 是名词,“奖励/表扬”的意思。显然,它与gθθl“河”是不能搭配在一起,但作为“河”的名字,它们却结合在一起了,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常规的地名,恐怕要从青海蒙古族人民认识活动的历史中去寻根究底了。

三、地名的语义结构特点

就我们现在掌握的一些地名资料来看,青海蒙古族人民对自然地理的观察和认识,并不是局限于单个实体,而往往是从相关的实体中找出它们的不同点和相互间的联系给以命名的,并在给某一个地理实体以命名时,也往往表现出人的主观态度,而对于客观的地理实体的认识和命名,又不可能超越他们当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知识水平。这从地名的语义结构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青海蒙古语地名的语义结构大概有以下几个特点:

1.语义重合。如同前述,蒙古族人民在给一地理实体命名时,有的带有强烈的主观感情,往往用语义相同或相似的两个词组合起来,表示褒贬等感情。即“许多河流”的意思,其后的gθθl是通称词,即名词,“河”的意思,两者语义重合,一是表明此条河在格尔木境内,二是说明在格尔木密集的许多河流中,此条河是最大的一条河。

2.语义借代。在青海蒙古语地名中,有一些地名是在通称词前加一借代词,作某一地名的特定成分,但其固有意义与它所指称的地理实体的意义不完全一致,从表层结构看,似乎互不相关,但却有深层的内存联系。这种结构的地名虽不象比喻性地名那样具体、形象,但简洁、精炼、富有哲理。如tatagal-n gθθl (Tatalin Gol)“塔塔棱河”,意即“引水河”,tatagal是名词,意思是“引水渠/畦沟”,实际在这里指称此河是“无水河”,即“干涸的河床”;又如tegri agla(Tengger ul shan)“唐格乌拉山”,意即“天山”。tegri是名词,“天/天空”的意思,以此指称山的高耸入云的巍巍气势。

3.双语语义合成。青海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聚居区,由于人口的发展变化,政权的更迭、民族的流动、迁徙和各民族经济、文化间的互相交往等原因,造成了同一个地理实体的称名出现两种或多种民族语言合璧的现象。即两种或多种民族语言的词组合成一个地名,语源不同、语义谐美。例如“伊克达坂牙合”(Ih Daba yahe)是座山口的名字,“伊克达坂”为蒙古语,即yehe dabaga,是“大山岭”的意思,在这里特表示“山口”的意思,“牙合”则是藏语“尼哈”的谐音,亦为“山口”之意,同蒙古语的dabaga意重合。这种结构简明、语音谐美、语义鲜明的地名,两个民族都可以接受和理解,便于民族之间的交际和沟通;又如“草达坂”(Cao Daban),意即“草山岭”,实指长满野草的“山口”。“草”是汉语,“达坂”则是蒙古语,即dabagan,汉蒙合璧作地名;“铁木勒沟”(Tomor Gou)的“铁木勒”是蒙古语,trmur“铁”的意思,“沟”是汉语,作通称词,是蒙汉合璧作地名。这类两种民族语言合璧的地名,在青海是比较普遍的,从语义角度看,它们融于一体,既谐合优美,又多采风趣,同一个地名凝聚着几个民族的智慧和情感,可以说,它是各民族在长期的经济、文化交往中所建立起来的深厚友谊的历史见证。

4.方言特色。青海蒙古语地名是长期居住在这里的蒙古族人民的智慧创造,反映了青海蒙古族人民对自然界观察的精细和认识、联想的丰富,颇有地方特色。例如汉语里统称一切流水道为“沟”,但在蒙古语里对“沟”的称谓分得很细,而且往往不直接指称“沟”,而是根据“沟”的地理环境和形状而分别命名。如对两边陡峭高大而形成的深峡道称为gun ergi“深崖”,一般称ergi“崖”,如果沟里有水则称gθrθha“涧”,有的还用汉语“沟”的译音,如乌兰县的“艾力斯坦滚艾尔沟”(Elstein Gun Ereg),蒙古语是elesutei-in gun ergi,意思是“多沙的深崖”,实际是一条沟的名字;天峻县还有一条沟叫“哈拉古尔合”(Har Gorh),蒙古语是hara gθrθha,意思是“清水涧”,即“有水的沟“。至于用汉语的“沟”作通名,就比较普遍了,但它本身并不表明“沟”的具体特征,难以与其他“沟”相区别,所以在其前面必须加表现此“沟”与其他“沟”不同的形状或特征的限定词,作为专名。

青海蒙古语对“湖”的称谓有两种,所以,这类“湖”与“泉”都用同一个词指称。汉族把它称为“湖”是从蓄水量的多少和形状如湖而定名的,蒙古族则以水源的不同而指称,反映了不同民族有不同的认识、观察客观事物的方法,有不同的指称方式和角度。

对于“山口”,青海蒙古语的称谓更有其特点。“山口”在现代蒙古语里称作agula-in ama,但在青海蒙古语则从来不用这个称名,而根据不同的形状、山势有以下称名:

①dabagan(Daban)“达坂”,原义为“岭”,这是比较普遍使用的称名。因为“山口”是指连绵的山岭中间较低处,多为通道经过的地方,所以,青海蒙古族人民往往用“岭”来指代“山口”,如冷湖镇的“大鄂博图达坂”(Da obot Daban),蒙古语是yehe θbθgatv dabagan,意思是“大鄂博山岭”,实际是“大鄂博山口”;又如大通县的“铁迈达坂”(Temen Daban),蒙古语是temegen dabagan,意思是“骆驼岭”,实际是“骆驼岭山口”;天峻县的“乌兰达坂”(ulan Daban),蒙古语是vlagan dabagan,即“红山岭”,实际是“红山口”;大柴旦镇的“小哈尔腾达坂”(Xiao Haltang Daban),蒙古语是hal-tang-un baga dabagan,意思是“有斑点的小山岭”,实际是“小哈尔腾山口”。

②habqil(Habqil)“哈布次勒”,是“峡/峡谷”的意思,这是指称两山之间的通道。一个是指山顶上的通道,一个是指两山对峙形成的山根峡道,在汉语里统称“山口”,但青海蒙古语把它们区分开来分别指称。如都兰县的“哈布次勒”(Habqil)就是这样一个山口的名字。

③hotol(Hotol)“可特勒”,是“山坡”的意思,在这里用来特指山势平缓的山口,藉以与山势陡峭的山口相区别。如乌兰县的“克普腾可特勒”(Hebtun Hotol),蒙古语是hebtegun hotol,意思是“躺着的山坡”,实际是“克普腾山口”;海晏县的“克热牙合”(Here Hotol),蒙古语是heriye hotol,意思是“乌鸦坡”,实际是“克热山口”,等等。

汉语的“滩”在蒙古语里有两种称谓,一是对平坦而广阔无垠的原野称作tala(Tal),如祁连县的“乌松塔拉”(Usan Tal),意思是“有水的平原”,共和县的“赛汗塔拉”(Saihan Tal),蒙古语是Saihan tala,即“美丽的平原”;二是对小于tala(Tal)的原野称为hodege,例如茫崖镇的“阿达滩”(Ad Tan),蒙古语就是ada-in hodege,意思是“恶魔的原野”,实际是指一片平滩地;乌兰县的“阿日格滩”(Airag Tan),蒙古语是airag-un hodege,意思是“酸马奶原野”,实际是指一片平滩地。此外。还有祁连县的“峨堡滩”(obo Tan)n,蒙古语是θbθga-in hodege,乌兰县的“他文托罗海滩”(Taban Tolgoi Tan),蒙古语是tabun tθlθgai-in hodege,都是这类性质的地理实体的称名。

四、结束语

在我们对青海蒙古语地名作了上述粗略的分析之后,更加深刻地感到,不论是哪一种民族语言的地名,都是人们共同约定的一种语言代号。地名往往与民族历史、民族经济、民族文化生活、民族感情和审美心理特征等,都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地名不仅仅是地理实体的称谓问题,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往往关系着民族团结的大局,我们研究地名的语源、起源、涵义、分布及其演变规律的时候,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观点,充分利用历史学、语言学、地理学等密切相关的学科理论来指导我们的研究工作,特别是从民族语言学角度研究民族语言地名,更能体会到民族语言地名不仅仅是语言问题,它反映民族历史和民族思维方式,联想方式和观察事物的特点等,具有极强的民族性。

如前所述,青海蒙古族在历史上以游牧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活动,对于地形、地貌、水文、植被、山谷、河川等自然形态区分得十分精细,同是河流,水流量大的叫“木伦”moren,水流量较小的或流量变化很大的叫“郭勒”gθθ1,水流量更小的叫“乌苏”usu;同是“山口’,陡峭高大的“山口”叫“达坂”dabaga,低而平缓的“山口”叫“可特勒”hotol,两山之间的山根峡道叫“哈布次勒”habqil;同是平地,面积广阔的水草平原叫“塔拉”tala,较小的叫“可德”hodege。在地名的词语组合上,往往是在通称词前加方位词、数词、名词、形容词等来表示地理实体的特征,如颜色、大小、冷暖、形状、美丑等,藉以增强地名的形象性,同时也反映出蒙古族人民审美心理特征和求吉祥、祈福寿的心理取向。因此,青海蒙古语地名,也是我们研究青海蒙古族语言的方言特点、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不可缺少的珍贵材料。

注释:

① 蒙古语按书面语读法,一律采用内蒙古大学蒙古语文研究室编著的《蒙汉辞典》的拉丁符号标注,未按青海蒙古语方音标注。下同。

② 圆括号内的符号是根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1976年9月修订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宇母音译转写法》转写的。下同。 WW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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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蒙古族地名的若干特点_蒙古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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