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格的指示词——从逻辑演进的视角看克里普克的观点与张家龙的辩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克里论文,视角论文,指示论文,逻辑论文,观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6)06—0030—05
索尔·克里普克(Saul A.Kripke)是当代美国著名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1970年1月,在普林斯顿大学,克里普克从可主能世界语义学的角度,就“命名与必然性”问题连续作了三场演讲,对弗雷格(G.Frege)和罗素(B.Russell)等人以来的专名与摹状词理论,乃至先验与后验、必然性与偶然性之间的关系,以及本质问题作了令人耳目一新的阐述,引发了学界持续多年的论争。我国学界对克氏观点褒贬不一,微辞者居多,称颂者颇寡.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张家龙教授,是少数称颂者中着力为克氏理论的可取性进行辩护的知名学者。在克里普克所阐述的诸多问题中,严格的指示词(rigid designator)或曰固定指示词是其基点和核心。
一、克里普克观点产生的理论背景
每一种新理论或新观点的提出,都是相对于一定的理论背景和理论问题而作出的,总有着一定的解题指向。这是“同情地理解”任何新理论或新观点的前提和基础。理解克里普克严格的指示词的观点也不例外。那么,克里普克为什么要重新阐发弗雷格以来的专名和摹状词理论呢?
逻辑史上首先提出专名问题的是穆勒(J.S.Mill)。穆勒在其《逻辑体系》一书中认为,专名只有外延而没有内涵。[1](P5) 但在现代逻辑意义上,我们却更多地将目光集中在弗雷格的专名理论上,因为弗雷格是从现代逻辑的层面来谈专名问题的。弗雷格“称每个代表一个对象的符号为专名”。[2](P81) 从思考“a=a”和“a=b”为什么具有不同的认识价值开始,弗雷格明确地区分了专名的涵义与指称:专名的涵义就是所指对象的呈现方式,[3](P42) “专名的指称就是这个名称所命名的对象本身”。[4](P379) 至于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差异,弗雷格不仅没有从理论上做进一步的区分,甚至认为即便是专名,人们也可以对其涵义有不同的理解、而“只要意谓相同,这些意见分歧就是可以容忍的。”[2](P92) 在他看来,任何能够指称单一对象的表达式都可以等同地看作是专名。
弗雷格已经认识到专名的涵义与指称之间有差异,也知道专名与摹状词之间有区别,甚至非常清楚人们对专名的涵义的认识会有分歧,为什么不做进一步的厘清工作?这是因为弗雷格的任务是从他的概念文字出发去对句子进行分析,分析中“他主要考虑的问题重点是意谓,特别是句子的意谓,即句子的真假。在含有专名的句子中,句子的意谓是由句子中专名的意谓决定的。因此对于专名的理解,在意谓上不允许出现偏差,否则就影响句子的意谓”。[5](P46) 至于涵义,只要不给指称造成困难,不影响到对句子真假的判定,可以不去追究。这种不追究显然与弗雷格时期的逻辑水平是相适应的。弗雷格创立的一阶逻辑系统,包括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两部分。关于真的问题,在有些句子中不需要考虑其专名和谓词,亦即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西方逻辑哲学最新成就研究” (项目编号03BZX043)的成果之一。作者简介 王习胜,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皖西学院政法系教授(安徽 六安,237012)。通过命题联结词和量词便可决定了。[5](P50) 但现代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则迫使学界必须对专名与摹状词问题作更深入的思考和处理。
罗素是第一个对摹状词问题作系统研究的英国哲学家。罗素之所以要系统地研究摹状词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梅农(A.von Meinong)的对象理论所引发的问题。梅农认为每个名称都有所指,而且其所指对象都是存在的。[6](P159) 若如其所言,就会产生直接断定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存在”这样不合一阶逻辑句法的语句,以及“金山存在”这样的空名称存在的存在悖论等问题。为此,罗素在其摹状词理论的框架内,集中研究了专名问题。
罗素首先将知识分为亲知的知识和描述的知识。与这两种知识相对应,语言有两种不同的语义功能:命名和描述。专名是具有命名功能的语词,摹状词是具有描述功能的语词;专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直接指一个个体,这个体就是它的意义,并且凭它自身而有这意义,与所有其他的字的意义无关”,而“一个摹状词由几个字组成,这些字的意义已经确定,摹状词的所有的意义都是从这些意义而来”。二者之间的如此差异,使得“我们以一个摹状词来替换一个名字时,如摹状词摹状没有的东西,恒真的命题函项可能变成假的。”[6](P164—165)
专名以亲知的知识为基础。所谓亲知一个对象,即“当我同某个对象有直接的认识关系,也就是说,当我直接意识到这个对象的本身,那么我就亲知该对象。”[7](P202) 不难见得,罗素所谓的亲知对象不过是“一堆感觉材料”,而感觉材料是由某个特定的人在他经验的特定时刻获得的。因此,“严格的逻辑意义上要取得名称的任何实例都是非常困难的,人们确实在逻辑意义上用作名称的词仅仅是一些像‘这’或‘那’的词。”由于“我们并不亲知苏格拉底,因而不能命名他。当我们使用‘苏格拉底’这个词时,实际上我们用了一个摹状词”[8](P242) 就是说,除了“这”和“那”的词外,真正的逻辑专名很难得到,而普遍存在的普通专名实际上是伪装的或缩略的摹状词。
摹状词被罗素分为两种,即不定的摹状词(a so-and-so)和限定的摹状词(the so-and-so)。他将不定的摹状词处理为:以变元为基本概念,以“C(x)”表示含有“x”作为自身一部分的命题。在“C(x)”这个命题中,变元“x”是不确定的,在严格的意义上,罗素称“C(x)”为命题函项。“C(x)”的含义有:
“C(每个东西)”即“C(x)总是真的”;
“C(没有东西)”即“‘C(x)是假的’总是真的”:
“C(某个东西)”即“‘C(x)是假的’总是真的这一点是假的”。
罗素在《论指称》中将三个不定的摹状词,即“每个东西”、“没有东西”和“某个东西”称为指称词组,认为这三个词若是孤立的则没有任何意义,但每一个含有它们的命题却有意义。[8](P50—52) 在《逻辑原子主义哲学》的“一般命题和存在”部分.罗素再次讨论不定的摹状词时指认,所有命题“本身就可以汇集为两组——首先是关于‘所有’的一组,其次是关于‘有的’的一组。”[8](P275) 两文均论述了“所有”和“有的”这样的词组。而关于“所有”和“有的”论述,实质是关于量词的论述。“没有东西”其实是含有否定的量词,而量词是可以互为否定的。不定的摹状词已被罗素处理成了量词或相当于量词一类的表达式。[5](P52)
限定的摹状词前都带有定冠词“the”,表示惟一性。罗素认为,一个含有限定的摹状词的语句,比如“那个写《瓦弗利》的人是苏格兰人”这个命题,实际包含了如下三个命题:
(1)“x写《瓦弗利》”不恒假;
(2)“如果x和y写《瓦弗利》,那么x和y等同”恒真;
(3)“如果x写《瓦弗利》,那么x是苏格兰人”恒真。
这三个语句的合取就可以作为“那个写《瓦弗利》的人是苏格兰人”这命题的定义。[6](P166)
在罗素那里。不定的摹状词被处理为相应的量词,含有限定的摹状词的语句可用定义的方式将其处理为三个语句。前两个语句用量词处理惟一性;后一个语句将不论是处于主语还是宾语位置的摹状词都处理成了谓词。由于一阶谓词逻辑首先要处理的就是谓词和量词,有了对摹状词的如此刻画之后,处理含专名和摹状词的句子就比较容易了。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存在”的语句,若将“亚里士多德”转化为摹状词,该句子也就有了意义。至于“金山存在”这样含有空名称的语句也可以被一阶逻辑所处理。仅用二值的和外延的一阶逻辑,罗素就消解了梅农的对象理论所引发的诸多问题。
二、克里普克的主要观点
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的摹状词理论”后来被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和塞尔(J.R.Searle)等人进一步发展成为“簇摹状词”理论,即专名可被同义地定义为一簇摹状词,但也遭到了斯特劳森(P.F.Strawson)和克里普克等人的强烈反对。相比之下,克里普克的质疑与重构不仅甚得要领而且更具代表性,
之所以要“挑战”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理论,克里普克的理由是:仅“拿罗素来说,他是怎样提出一种显然与我们关于严格性的直接直观格格不入的理论呢?原因之一是,罗素在这里和在别处一样,并没有考虑到模态问题。”[1](P14) 考虑模态问题,就必然要研究和处理像“必然”、“可能”这样的模态词和含有这样的模态词的句子。
克里普克认为,不论是专名的摹状词理论还是“簇摹状词”理论,并不能保证专名在各种可能世界中都必然地指称同一对象。假如“杜鲁门和他的妻子有一个具有伊丽莎白的许多特性的孩子,”[1](P1) 却并不能说这个孩子必然就是伊丽莎白本人。由于摹状词所描述的那些特性是偶然的,“实际上我们毕竟不知道我们用来识别那个人的那些特性是否是正确的。我们也不知道这些特性是否标示出一个惟一的对象。”[1](P69) 再者,指称对象的特性可能无限多,而摹状词所能够描述的特性却总是有限的。
为了解决专名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能够必然地指称同一对象的问题,克里普克严格地区分了专名与摹状词。“从准技术的角度”,他使用了一些新的术语:把专名和摹状词都称之为指示词。“如果一个指示词在每一个可能的世界中都指示同一个对象,我们就称之为严格的指示词。否则就称之为非严格的或偶然的指示词。”[9](P48)
在解读克里普克的“严格的指示词”的观点之前,我们有必要弄清楚他所谓的“可能的世界”的含义。克里普克反对把“这个概念的误用,即把可能的世界看成遥远的行星,看成在另外一个空间里存在的、与我们周围的景物相似的东西,……使用‘世界的可能状态(或历史)’,或‘非真实的情形’这类说法,这样可能会更好一些。”[9](P15) 为帮助人们理解,他还特意用了一个类比:将两个普通的骰子掷下后,会出现两个朝上的数字,这样会产生36种可能的组合情形。每掷一次所出现的现实结果只是其中的一种。[9](P16) 克里普克一再强调,“‘可能的世界’是被规定的,而不是被高倍望远镜发现的。”[1](P23)
直观地检验一个指示词是否是严格的,其标准是:“如果一个指示词在对象存在的任何地方都指示这个对象,那么,这个指示词就是严格地指示了这个对象。”以此鉴之,“专名是严格的指示词,因为虽然这个人(指尼克松)可能没有成为总统,但他不能不成其为尼克松(虽然他有可能不叫‘尼克松’)”。而摹状词,不论是限定的抑或不定的摹状词,都是非严格指示词。“例如‘1970年的美国总统’指示了某个特定的人,即尼克松;但是另一个人(例如汉弗莱)有可能成为1970年的美国总统,而尼克松则可能不成为1970年的美国总统.因此这个指示词就不是严格的。”[1](P28)
需要注意的是,克里普克所谓的专名与罗素所谓的专名并不相同。克里普克说:“我们规定,‘名称’就是通常所理解的名称,而不是罗素的‘逻辑专名’……”,[1](P6) “我在这里所指的名称是专名,……让它不包含那种确定摹状词,而只包括在日常语言中被称为‘专名’的那种词。”[3](P3)
名称何以能够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严格地指称着同一对象?这与两个方面的因由有关。其一,“指称对象的不同将成为名称惟一性的一个充分条件。”[1](P8) 其二,名称无内涵,仅仅是对指称对象的一种指示、一个“标签”。克里普克本人没有如此鲜明的“标签”说法,但从他对专名的摹状词理论的否定,以及对指示词的明确区分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指称对象之所以不同的根由在其本质特性。“一个对象的某些特性对它来说可能是本质的,因为它不能不具有这些特性。”[1](P32) 那么,哪些特性才是指称对象的本质特性呢?克里普克对专名和通名(自然种类)的指称对象分别作了说明。
就专名而言,“一个对象的起源对这个对象来说是本质的”。[1](P93) 比如,伊丽莎白的生父生母生育伊丽莎白的那对特定的精子和卵子就是伊丽莎白的起源。克里普克说,“在我看来,任何来自另一来源的事物都不会成为这个对象。”[1](P92) 此外,“制造对象的那种物质对于这个对象来说也是本质的。”[1](P93) 以其所在房间中的一张木制的桌子为例,克里普克认为制造它的木料就是它的起源。“如果某一个物质对象是由某一块物质构成的,那么它就不可能由任何其他物质构成。”[1](P92)
至于通名,亦即自然种类问题,克里普克说:“根据我的观点,自然种类的词语比通常想像的更接近于专名。”[1](P105) 它们的本质则在其内在结构。他列举“黄金”和“水”等通名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假设黄金确实具有原子序数79,那么不具有原子序数79的某种东西有可能是黄金吗?”“即使它看上去像黄金,而且在黄金产地被发现,它也不会是黄金”;[1](P102—103) 再“比如水是H[,2]O”,“如果实际上甚至存在着某种物质,它具有与水完全不同的原子结构,但在上述(即外貌特征或许还有它的味道——引者注)方面却都与水相似,那么我们会说有些水不是H[,2]O吗?”“我们倒会说,正如存在假金那样,可能也会有某种假水。”[1](P106) 克里普克将这个观点一以贯之地推进到了动物种类:对于那些“具有的内部结构却与虎完全不同”的东西,我们不能根据某些“描述断言说有些虎是爬行动物”,“即使我们不知道虎的内部结构是什么”,等等。[1](P98—99)
至于确认具体指称对象的本质特性的任务则是由科学去完成的。“一般说来,科学试图通过研究某一种类的某些基本的结构特征来寻找该种类的本性,从而找到该种类(哲学意义上)的本质。”[1](P115) 至于“科学是否能够通过经验发现某些对于牛或者虎来说是必然的特性,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1](P106)
专名与指称对象之间的指称关系如何形成?克里普克指出:“在专名的情况下,其指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确定。”[1](P113) 比如“举行一个最初的‘命名仪式’。在这里,对象可能以实指的方式来命名,或者这个名称的指称也可以通过某个模态词来确定。当这个名称‘一环一环地传播开来’时,我认为,听说这个名称的人往往会带着与传播这个名称的人相同的指称来使用这个名称。”[1](P74—75) 同样的意见也适合于像‘黄金’那样的普通名词。”[1](P113) 此即所谓因果的历史的命名理论。
克里普克特别强调:“对于种类来说,正像对于专名一样,一个名称的指称被确定的方式不应当被看作是该名称的同义词。”[1](P112—113) 而持名称有涵义者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错解和误读。故而,克里普克进一步阐释道:“设‘R[,1]’和‘R[,2]’为等号两端的两个严格指示词。那么‘R[,1]=R[,2]’这个式子如果是真的,它也就是必然的。‘R[,1]’和‘R[,2]’的指称很可能分别由非严格指示词‘D[,1]’和‘D[,2]’所确定。……‘R[,1]=R[,2]’是必然的,但是‘D[,1]=D[,2]’这个式子却很可能是偶然的,我们之所以常会错误地认为‘R[,1]=R[,2]’这个式子可能被证明为伪的,其根源即在于此。”[1](P121)
从物模态(de re)或可能世界语义学承诺着指称对象皆有本质。然而可能世界语义学毕竟是对语言的分析,语言分析如何确认指称对象的本质?克里普克通过对专名的指称对象的本质——“起源”及其“构成物质”,通名的指称对象的本质——“内在结构”的确认,使得本质问题在可能世界语义学的范围内进行探讨成为可能。以此为前提,克里普克把专名与摹状词作了严格界分,专名作为无涵义的严格的指示词,能够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必然地指称同一对象。这就解决了专名的摹状词理论或“簇摹状词”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难题,进而奠定了可能世界语义学的根基。三、张家龙的辩护
克里普克严格的指示词的观点并没有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同。北京大学陈波教授就曾明确宣称: “我不赞成因果历史理论,而比较赞成摹状词说。”在他看来,“无论是专名还是通名,都不是无任何涵义的固定指示词”。在质疑克氏观点的同时,陈波构建了他的“新摹状词说”,其要点是:“(1)任何名称都有涵义和所指;(2)名称的涵义决定它的所指;(3)构成名称涵义的是一组或一簇摹状词,而不是一个摹状词;(4)名称的涵义是人们从社会交际活动所构成的因果历史链条上获得的;(5)名称的涵义不是一次性获得的,而是在一系列社会交际活动中逐渐获得的。”[3](P54) 针对陈波的质疑与构建,张家龙“不能同意他对克里普克的批评”,[10](P78) 并对克氏观点作了着力的辩护。
张家龙认为,陈波的前三个要点合起来就是“簇摹状词说”,克氏在其三篇演讲中已经给予了详尽的反驳。[10](P80—81) 至于存在着那种摹写对象本质特性的摹状词,即所谓的“固定的限定摹状词”也是严格的指示词,从而将导致克氏对专名与摹状词作截然界分有不确切之嫌。张家龙辩护说:克氏将专名与摹状词作严格与非严格的指示词的划分,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他并没有否定有固定的限定摹状词。克氏知道,在个体的种种特性中,绝大多数特性都是偶然的,惟有个体的起源和基本构造对于个体来说才是本质特性,是个体必然具有的。那种描述个体起源和基本构造等本质特性的摹状词.比如“最小的素数”等是严格的指示词,但存在这种“固定的限定摹状词”的情况很少,只在讨论个体的本质时才有所应用,所以克里普克说,他是特意避开这种情况的。[10](P78) 张家龙认为:“簇摹状词说的根本错误在于离开了可能世界的概念,把摹状词当作固定指示词,由此将一簇摹状词同义于专名。”而所谓“‘涵义决定所指’的传统观点完全背离了可能世界的理论。”[10](P81—82) 至于陈波的后两个要点,是建立在前三个要点之上的,也不成立。因果历史链条传播的是专名,摹状词决不是靠因果历史链条传播的,不是从社会交际活动中获得的。与专名相关的一簇摹状词,人们通过历史著作就可以知道,无需一根因果历史链条一环一环地传播。[10](P83)
在为严格的指示词理论的可取性进行辩护的同时,张家龙还为其不足之处作了补证。比如,克氏将专名的理论推广到通名时缺少详尽的论证。在“捍卫本质主义”的宗旨下,张家龙补证道:“谈论单独个体的本质,实际上是把它同以它为惟一分子的单元种类联系在一起的。”[10](P110) 这就在现代模态逻辑层面打通了个体与种类之间的间隔,即将二者都处理为一种集合,其中仅有元素数量多少的差异,从而为专名理论向通名推广架构了桥梁。
四、简要结论
从弗雷格到罗素再到克里普克,他们的专名与摹状词理论,在其相应层面的逻辑理论框架中,都具有一定的解题能力。之所以会受到新理论的挑战或后来者的修正,是逻辑理论逐步演进的结果。逻辑理论的深化,必然相应地要求进一步深究专名与摹状词问题。
从逻辑演进的视角审视克里普克的观点和张家龙的辩护,我们发现,克氏理论解决了专名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必然地指称同一对象的问题,而且也消解了所谓的“跨世界”或“超世界”的同一性识别的难题,实现了他为可能世界语义学奠基的目标。而站在克氏的可能世界语义学的立场看其严格的指示词的观点,张家龙的辩护也是切中克氏之本意的。
但是,克氏理论中也潜存着很多问题。首先,克氏已经认识到有些问题在他那里不能或没有解决。比如:“就某些词而论,人们可能对它们究竟是名称还是摹状词抱有怀疑,如像‘上帝’这个词。”[1](P5) 再如,“如果在一个开公式A(x)中,自由变项以某个已知个体为值而代入,那么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在模态逻辑的模型理论论述中),在该个体不存在的那些世界里,是否应当赋予这个公式以真值。”[1](P135) 此外,他也注意到并非“只有起源和基本构造是本质的”,[1](P92) 等等。这些事关空名称和个体本质的重要问题,是严格的指示词的理论仍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同时,张家龙将“单独个体”处理为“以它为惟一分子的单元种类”,这在个体与种类之间建立起的等同关系在什么层面和程度上成立也需再推敲。
其次,从可能世界语义学之外来审视克氏的观点,它至少面临着如下必须解答的重要问题。(1)严格的指示词的特设性。如果说专名和通名在其发生学层面可以是无涵义的话,那么对于处于历史链条中从学习的层面就使用专名和通名者而言,此时的专名和通名的无涵义说是有失直观的。(2)严格的指示词有一个基本假定,即一个对象在其形成之初,就有一个确定不变的本质,那么对类似在“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这样的真语句中,如何确定“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他的起源与“哲学家”之间有否必然关系?(3)严格的指示词预设了个体的独立存在,而且个体可以脱离种类被标识并被命名。那么,脱离了种类,我们还能够标识并命名一个个体吗?(4)严格的指示词的观点建立在逻辑必然的基础之上,逻辑必然与物理必然等不同层次的必然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等等。相信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究与解答,不仅有利于深化专名与摹状词理论,也将有助于推动逻辑与哲学理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