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功精神:秦兴亡史的文化阐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事功论文,兴亡论文,精神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秦史探索的漫长历程中,揭示其兴亡的历史奥秘是一个恒久的主题,近年勃兴的秦文化研究为全面审视其内在原因开拓了新的思维空间,人们开始突破单纯的实证传统,努力寻觅和建构文化的阐释,其中对于秦文化精神与秦兴亡间关系的研究便是显例。迄今学人已先后提出秦人“尚大求多”的功利价值观说、“公利”文化精神说和军国主义精神说等观点①,用来解说影响其兴亡的文化因素,皆能独出机杼,各有胜义。然而,治史的精义在于不断扬弃成说,邃密新知,秦文化所蕴含的内在精神世界是永远向诠释者开放的,故理解亦未有穷期。因此,本文尝试提出事功精神的新说,重构秦人兴亡史的文化阐释。
秦人事功精神的渊源和背景
学术大师韦伯曾提出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假说,即任何伟大事业的背后都存在着一种支撑这一事业并维系其成败的无形的文化精神(Ethos)②。古老的秦人崛起于关陇,不断壮大,终于担当一统华夏的历史伟业,其凭藉的文化内驱力便是以事功为价值核心的文化精神。
事功,是传统文化中习见的语汇和范畴。《周礼·夏官·司勳》:“事功曰劳。”《商君书·修权》:“民信其赏则事功成。”先秦典籍中影响较大的是《左传》的说法:“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所谓“功”即事功,亦即事业和功绩,这是古文献中最早将事功作为人生和社会价值的说法。在传统文化历程中,事功范畴具有复杂的语义史背景,形成了丰厚的话语支持系统,成为人们致思和践履的价值焦点之一。因此,我们不妨从事功的视角检视秦人历史文化所展现的内在精神特质。
秦人事功精神源远流长,它建基于秦文化功利主义取向之上,融汇了东周时代思想精华。秦部族早期游牧狩猎,又地处西陲,濡染戎狄之俗,西周宗法伦理文化的影响较弱。这些因素均促成秦社会较浓烈的功利主义特质,成为滋育其事功精神的温床。上述广泛存在于秦人精神和现实生活中的价值意识,已由不少学人的研究予以证实。比如,从出土的秦《日书》中足以揭示秦人观念中强烈的逐利、慕财和求富贵心理;先秦至汉晋文献中亦不乏秦社会风俗重功利轻伦理的直接记载。
另一方面,时代背景的因素亦同样不可忽视。如所周知,东周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剧变时期,新兴社会阶层和政治势力登上历史舞台,他们扬弃旧制度,创建新秩序,带来权力的重组和思想的解放,引发文化的突破和事功的张扬。因此,这个时期可以说是事功精神普遍高涨的年代。从历史践履方面看,迭起的五霸、兼并的君主和变法的能臣无不发扬蹈厉,将事功的追求推举到邦政的前台。从思想学术层面看,争鸣的诸子相反而相成,尽管在意蕴和重视程度上有差异③,但儒、墨、法等家均讲事功,尤其是法家形成了事功立国、尽力务功的系统事功思想,并给予大量接纳法家思想的秦文化以深刻的洗礼。
事功与功利概念有差异,应作细化分析。事功侧重在主体对建功立业的追求。相比之下功利的内涵比事功广,它在某种程度上包容事功意识,但其重点落在利欲、利益的“利”字上,所以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事功。显而易见,如学者曾习称的秦人不敬祀祖先而滥求祀鬼之利的功利态度,秦社会中儿媳不礼敬公姑的世俗势利举止,均与事功精神有很大差异。然而,后者又构成前者的观念基础,功利主义取向泛化及于人生作为层面,则引发功业追求的事功意识。从个体进退荣辱之私利的微观事功,到关涉民族邦国之福祉公利的宏观事功,无不起步于斯,秦人事功精神的价值基础正是建立在全社会功利主义取向之上的。
总之,由于文化渊源和历史机缘,最早标榜为姜齐之立国宗旨的尚功精神,失之东隅而收之桑榆,秦人成为光大华夏民族事功精神的担当者。
秦人事功精神的内涵及其泛化
秦人重事功,首先集中体现在秦立国以来有为君主对霸业之事功目标的恒定取向,及其顺时应变向帝业目标的提升。自襄公开基建国伊始,即初见僭端。其时秦虽属蕞尔小邦,却规摹弘远,志在天下,这从其奉祀制度中已可窥见④。至穆公创霸,吞灭西戎,雄视东夏,将秦人事功推向一个新阶段。战国中期,孝公变法强秦,谋求东制诸侯之帝业⑤,角逐帝业的事功追求从此贯穿了秦以后的百年史。继而惠王构想并吞天下、独治海内之帝业⑥,使秦人事功目标递进到新层次。后有昭王“业帝”,奠基一统基石,使秦人空前地逼近了统一的事功目标。至始皇完成一统伟业,实现了秦人数百年的事功梦想。始皇又创制拓边,追求传业万世之功,将秦人事功推向顶峰。
秦人重事功,还表现为秦历代有为君主对于事功目标的韧性追求和专注精神。早在春秋时代穆公创霸,属意东进,但在崤之役受阻后,遂及时调整战略,“西击戎狄,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⑦。战国中叶,孝公不甘居落后,毅然颁诏求贤,奋起变法强秦。秦有为君主不仅对于外部挫折采取积极应战态度,在对内强化君权的权力斗争中,亦能协调内外事功相辅相成的关系,既成就尊君抑臣、权归中央的施政意图,又不因权力角逐而遮蔽或偏离创霸业帝的既定事功目标。如惠文王加害商鞅,但诛其人而仍行其法⑧。
包容兼综百家、震铄古今的政治智慧和应形无穷的军事韬略,是秦人事功精神的另一大特色。见诸秦君主事功践履之荦荦大者,有任贤、纳谏、任法等开明之政略。尤其是在诸侯兼并天下争于战功的历史环境中,秦人以战立国,因此注重军事外交谋略,讲求战争艺术,成为秦人事功精神重要特色。这从惠文王推行连横之策到范睢实施远交近攻战略均有淋漓尽致的发挥,而秦王政统一六国的战略,更体现了“战胜不复,应形于无穷”⑨的高超战争艺术。
秦人事功精神经历了一度向周文化趋同再转而法家化的历时性变迁。春秋时秦穆公赫赫事功中,曾不乏践形周政的业绩。如他“身举五授之以政”⑩的破格任贤,赐酒而赦盗食宫廷善马之野人的“含淳德以遇其下”(11),袭郑伐滑遭惨败后穆公的纡尊救过和作誓罪己,上述尚贤宽下、树德罪己等事功思想,大都契合于周政和儒家理想,即以德义为手段佐助事功之诉求,如穆公所谓“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故尔获得孔子“行中正”,“虽王可矣”(12)的首肯。以商鞅变法为起点,秦人事功追求的非道德主义倾向渐趋鲜明,他们漠视政治和军事伦理传统的约束,不惜采用诈伪、酷烈之手段。秦所尚首功制度,在列国军功制中亦最具血腥性,秦较普世诈伪悖德风气确实走得更远。
事功精神还以话语形式积淀为独到的理论形态,即商鞅和韩非颇具系统的事功思想。《商君书》中“功”字的使用计53次,《韩非子》达260次。先秦诸子中唯独使用事功一词的,恰是高扬事功精神的商鞅学派(13)。韩非率先提出了以实际功效作为判断一切事物的检验准则,折射了传统文化的实用理性,甚至蕴含了当代“猫论”的理念基因。商、韩以君主为本位,以公利公功为核心,提出了从治、富、强、王到“兼天下”的最高事功目标,迎合了秦政的事功诉求,亦顺应了时代潮流。商、韩将事功提升为课吏的尺度和刑赏的标准,通过导制臣民行为取向,将朝野心智功力凝聚起来,收尊主强国致霸之效(14)。
秦人渊源有自的事功精神,自战国以降进一步得到制度、政策和意识形态的引导、激励与强化。商鞅变法,奠定秦的治国方针和立国精神,所奉行的法家政治以任法耕战为本,二十级军功爵制为用,以事程功,功立赏随,把事功精神落实到了实处,使君主之利、国家之利与臣民之利找到了有效的结合点。
所谓秦臣民之功,约为治功、军功和农功三途。治功即官吏在其职任上治民治事之功,如商鞅以变法有功而封君,甘罗使赵有功封上卿等。秦法中的上计制、考课制即是对在职官吏勤劳本职治功的考核,如出土秦简中直接保存了县级政权对下属官吏的考课法律文本(15)。军功,指各级将士在战场上的“斩首捕虏”之功,在《商君书》中保存了计首授功的原始规定。农功,指农民戮力务农,“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16)。农功亦有奖掖,如所谓“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可理解为大量输纳粟帛而被授与高爵,作为其结果,可被免除徭役”(17)。在功立赏随的秦制度中,军功爵制作用最著。战国时六国也存在各种功爵制,“但在发达严整程度上,与军功结合紧密程度等方面,秦之爵制远远超过了它们”。军功爵制“把全国臣民上下人等都吸纳到战争的轨道,而且以此吸引每个人发挥自己最大的能量”(18)。
在意识形态的教化层面,为了整齐统一社会思想取向,秦统治集团对不同学说流派的取舍尊黜时,同样贯彻了事功的价值标准。法家思想“尊君卑臣”,“一断于法”,“谋治强之道”,“致霸王之功”,契合秦君主政治的事功诉求和现实需要,因而被接纳为秦主流统治思想并在其百余年的洗礼陶冶下浸以成俗,史称秦国“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19),“管商之法者家有之”(20),这反过来又强化了秦人功利取向和事功意识。墨家思想之所以能够在秦获一席之地,学人曾作过许多解说(21),其实根本原因乃在于墨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上功用”思想与秦人事功精神的相通。墨家尚力,认为利益和功业生于力,“赖其力者生”(22);推重事功,追求“济世成功,垂名后世”(23);主张论功行赏罚,“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24)。墨家以国强、国治为施政目标,认为国家“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25);倡导自强的事功态度,主张庶人、士和将军大夫“竭力从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以求“谋事得,举事成”(26)。显然,这种“强力疾作”的事功精神是可以激起秦人共鸣的。
同理,兵家、农家等学派得以在秦传播发展,乃因这些实用之学适应秦人事功的需要。相比之下,尽管秦人从局部上吸纳了一些儒家说教,但从整体上是持排斥态度的,其深层根源在于儒家以道德规范事功诉求的伦理精神与法家以事功压倒伦理的取向形成尖锐的冲突,无助于东周兼并时代的事功追求。
上述制度导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性,进一步塑造了秦社会各阶层不同层次的事功意识,执着进取的事功精神漾溢于朝廷庙堂之上,播散于都邑乡里之间。从人主卿相谋臣到将士农人贩夫走卒,无不“慕业务功”,“尽智竭力”,“并心进取”。秦君臣致力于“日月之名”、“太山之功”(27)的非常之事,百姓则角逐“斩首捕虏”、“粟爵粟任”的世俗之功,这无疑构成了秦文化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历史图景。
秦素有开放的用人传统,东周时代秦政治舞台上的精英人物多为外来士人,仅史书知名见纪的就有五六十人之多。与东方诸国士人“不治而议论”的文化批判建树相比,他们几乎都不是以“立言”名世,而是积极参与秦政运作,不仅在历史上留下赫赫功业,也展现了进取的事功精神风貌。孝公时商鞅相秦变法,“处实而效力”,力倡“崇利而简义,高力而尚功”[28],在“成秦国之业”的同时,商鞅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功如丘山,名传后世。”(29)昭王时羁旅入秦的范睢,由游说远交近攻之策而取客卿,谋兵事进固威之谏再拜相封应侯。后来蔡泽称赞范睢云:“今君相秦……使天下皆畏秦,秦之欲得矣,君之功极矣。”(30)战国末世李斯师荀子习帝王术,怀不凡抱负,欲“为建功者”,遂西入秦,以“成帝业为天下一统”的万世大功为说辞悟秦王而取客卿之位,后又冒死上《谏逐客书》,力陈历代客卿兴秦之功,“秦王卒用其计谋”。李斯佐秦王“竟并天下”,擢拜丞相,位极人臣。太史公以事功为着眼点赞许其“辅始皇卒成帝业”的卓越贡献,并为其晚节不终而扼腕,“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31)。从商鞅到李斯的追求,为我们提供了秦士大夫精英群体的缩影。
秦政治体制下的普通中下层官吏,在朝廷“课其功伐”、“劝以功利”的制度激励下,同样怀抱浓厚的事功精神。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墓主,秦始皇时代的法吏喜死后以大量生平习用的法律简书随葬,反映了墓主生前兢兢敬业克尽职守的心态。睡虎地秦简的《为吏之道》,从居官箴言的特定角度,凝聚了中下层官吏的志趣和追求。简文称“凡为吏之道,必精絜正直,慎谨坚固”,在论列“中信敬上”、“举事审当”等五项为政准则后说:“五者毕至,必有大赏”。又云“禄位有续孰暋上”(32)。普通行政官吏虽无“武爵武任”之功,但只要勤于政事累日积劳取得政绩和治功,就同样可获“大赏”和“禄位有续”的升迁(33)。
对于秦国下层民众来说,事功理想并不玄远,而集中体现在对军功的向往和追求。秦统治者以耕战劝民,“利出一孔”,赏罚并用,“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34),由此而造就秦国庞大的军功地主和自耕农阶层。在秦简中同样可窥见民众这类生动心态,如《日书》载:“生子必有爵”、“生子为大夫”、“甲午生子,武有力”(35)。秦民众不仅把获爵授官的期望寄托于后代身上,更透过自己父兄在疆场上浴血苦战“论荣取功”,搏取田宅爵禄。在云梦睡虎地四号墓曾出土两件木牍,是秦末参加对楚地淮阳作战的秦士卒黑夫和惊的家书。黑夫写道:“书到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惊则担忧“新地入盗”,要求母“行新地,急急”(36)。这两封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家书原件,将秦前线立功士卒心系家乡,关切依法授爵行田宅的急迫心境展现无余,使后人触摸到秦民众强烈事功追求的历史脉搏,感受到以爵位、土地这些切实的利益杠杆为事功导向的秦军功爵制的巨大感召力,进而领悟到兼并进程中秦凌厉兵锋所向披靡的深层奥秘。
事功精神与秦人的兴起
生长在秦文化沃土上的事功精神源远流长,它成功回应了东周“进取之时”和“兼异之势”的历史挑战,塑造了秦人的独特性格。事功意识的普泛化,使之成为秦社会运作的灵魂和杠杆,升华为秦民族意识的精神支柱,对秦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事功精神以强国创霸帝天下为总体战略目标,以普泛的臣民事功取向为基础,以功立爵随的制度建构为导向,有效聚合了秦全社会的理想意志,充分发挥张扬了秦人的历史能动性和创造性。这种对于事功目标的恒定追求和思想志趣的专注指向性,实际构成了秦人执著的民族集体情商(37)。事功精神与秦社会富有生机的新兴制度相辅相成,将秦全社会心力能量高度聚焦,迸发出极大的历史潜能和社会效率,这无疑是列国间经过五个世纪的实力较量后秦人终操胜券的一大精神优势。
事功精神的政治效应,在于它开拓出秦刚健、清新、高效的政局。秦立国史上十几代国君中有为者多,庸主少,他们都将强国霸业作为既定国策和事功目标,大体都维系了较清明的政治路线,朝乾夕惕,前赴后继,围绕强国功业进行了长达数世纪的政治接力,这在东周列国史上是罕有其匹的。在秦史上,几乎没有出现东方列国中诸如人主昏愦、王室父子相斫、女色惑政、篡臣图私、盗跖揭竿、货赂公行等等政治病态。《荀子·强国篇》有一段颇著名的文字讲到“秦之百姓朴,百吏肃然,士大夫明通而公,朝廷所决百事不留”,荀卿最后慨叹道:“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这确属报道入秦观感极为难得的材料。无独有偶,韩非入秦也作过重要的对比:“彼法明而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38)。秦在吏治方面的有为气象,恰与山东乱政构成鲜明反差。
不宁唯是,事功精神所嘉惠于秦史的,还在于它锻铸了秦军强大的战斗力,促成了“阐并天下”、“平一宇内”的伟大功业。在很大程度上,事功精神是秦社会适应东周特定历史生态环境的一种文化专化现象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它具体表现为“争于战功”的尚武之风和“贵奋死”的牺牲精神。故史称:“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39)“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无不取,所当未尝不破也”(40)。
秉此,秦人逐渐摆脱了战国初期被动挨打的局面,“自孝公以至于始皇,世世为诸侯雄”(41)。据统计,在此期间的130余年里,秦与六国作战近百次,斩首敌军见于记载的就达140万人,逐一击灭敌国,终于在实力和文化精神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担当了结束分裂恢复统一的使命。司马迁在回顾了秦自襄公以来发展史后认为,“统一若斯之难也”(42),实为不刊之论。而秦凭藉其事功精神、不断完善的制度和十几代人切实的努力,臻此伟业自有其必然性一面。诚如学人徐复观所指出:“秦国守商鞅之业,有明确的政治目标,有坚决的政治作法,有可以程日计功的效果,以此对付经常在混乱中的山东诸侯,则商鞅死后经117年而秦统一天下并建立专制政体,无宁是当然之事。”(43)
秦始皇承传并光大先王事功,一手完成统一,缔造帝国,创制拓边,将秦人事功推向顶峰。对此,后世开明史家给予了高度评价,司马迁赞扬其统—之功:“秦取天下多以暴,然世异变,成功大”(44)。又云始皇“制作政令,施于后王”(45)。唐太宗则推重其拓疆之功:“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46)由此足以凸显始皇事功在文化史上非同寻常的地位。
事功精神的失落与秦朝的速亡
然而,“物盛而衰,固其变也”,秦人功业臻于极盛之际,也是其事功精神异化和失落之时。这不仅表现为其事功思想中积极内涵的失落,也表现为其固有弊端的恶性膨胀。
天下既定,攻守迥然异势,一统王朝最迫切的历史任务,就是从战争的事功轨道上改弦易辙,尽快实现政治主题的转换,“向使秦缓其刑罚,薄赋敛,省徭役,贵仁义,贱权利,上笃厚,下智巧,变风易俗,化于海内,则世世必安矣”(47)。然而,文化的专化与传统的惯性导致“秦不行是风而循其故俗”,王朝为其赫赫事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概而言之,秦始皇晚年政治有四大问题。其一曰急,始皇“任战胜之威”,“伐能矜功”(48),急于兴作,好大喜功,使本有积极意义的举措成为刻剥急政和穷兵之祸,完全背离了“处实务效”、量力而行的理性事功原则(49)。二曰独,始皇极端专制,“独治海内”,以传位万世为务独擅天下之利,违悖了朝野共力、臣民共利的事功传统。依秦旧制,民众“战胜守固则有拜爵之赏,攻城屠邑则有财卤以富家室,故其使其众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而今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无铢两之报,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50),百姓“不复如战国时,力战于外犹得觊功赏”(51),臣民普泛的事功追求畸变为君主独夫之功利,事功精神丧失了制度支撑和民众基础,以致“上下瓦解,各自为制”。三是侈,始皇“外元敌国之忧而自纵恣”,“宫室过度,耆欲无极”(52),这种“穷困万民以适其欲”的侈靡政治无疑是对清明的事功政治的悖离。四是暴,始皇父子刑法严酷,不笃礼义,将法家事功思想中固有的迷信强力、摒弃德治主义和依赖严刑峻法等负面发挥到了极致,造成古史上空前的暴政。诚如陈亮所论,“夫急于效者有术中之隐患,详于禁者有法外之遗奸,求备于民者,民将至于不能自胜也”(53)。急功近利、亟役万民之举加剧了统治集团的腐败,促使帝国与民众之间,尤其是与山东原六国民众间矛盾迅速激化。伴随事功精神的黯然失落,秦帝国蹈入二世而亡的悲剧结局。
事功精神与秦兴亡之间的关系既明,则其得失亦不难寻踪。如所周知,东周时代存在的推重事功和崇扬伦理的价值分野,不仅是法家和儒家两大学派的思想歧异,也体现为东西部不同区域之主导文化精神的对立。秦灭六国正是事功精神对东方伦理精神的胜利。历史业已证明,儒家情怀企图以伦理塑造历史,只能是超历史的道德理想;秦人用事功精神去拥抱历史统一潮流,追求强国一统,最终梦想成真。在历史—伦理冲突中,秦事功精神有其切合历史维度的进步性。
然而,秦王朝的丧钟也同时击碎了事功理念的自圆梦境,将其历史负面和局限诸如极端功利主义、非道德主义等予以充分曝光,引起后世思想家恒久的反思。在传统政治文化的历史语境下,事功诉求与德治原则之间如何保持必要的张力,无疑成为事功话语及其思想发展的新走向。汉代对秦事功及其精神遗产有继承有扬弃,从汉代儒学关切的修齐治平、内圣外王话语到人们习称的儒法合流,在深层上体现了寻求历史与伦理和谐、立功与立德互补的反思和努力。从此,传统事功精神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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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于秦文化类型和精神特点,林剑鸣先生提出“尚大求多的功利价值观说”,见《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笔者提出“专化说”和“征战型文化说”,见《上海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黄留珠先生提出“军事性文化说”,见《秦文化论丛》第3辑,1994年。张岂之先生提出“公利文化精神说”,见《陕西日报》1993年10月15日。阎步克先生论述了“军国主义精神说”,见阎氏著《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②参见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版。
③总括而言,儒家法家对待事功的歧异,在价值取向位序上有首重立德与立功的不同;在事功目标上有法先王与尊霸道的分野;在事功手段上主要有循礼治和重法治的对立。
④详见《史记·六国年表序》。
⑤《史记·商君列传》。
⑥《史记·苏秦列传》。
⑦《史记·秦本纪》。
⑧《韩非子·定法》:“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
⑨《孙子·虚实》。
⑩(12)《史记·孔子世家》。
(11)《史记·秦本纪》载由余语。
(13)《商君书·修权》:“民信其赏则事功成。”
(14)详见拙文《法家事功思想初探》,载于《史学月刊》2001年第6期。
(15)如《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牛羊课》、《厩苑律》等,参看安作璋《秦汉官吏法研究》,齐鲁书社1993年版。
(16)《商君书·垦令》。
(17)西鸠定生:《二十等爵制研究》,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83页。
(18)朱绍侯:《军功爵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8页。
(19)《战国策·秦策一》。
(20)《韩非子·五蠹》。
(21)郭沫若认为墨家尚同及连坐、刑罚主张与秦法家相沟通,并注意到秦始皇的“强力疾作”是墨家作风,见氏著《十批判书》,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马非百注意到墨家轻死勇武、严法酷刑精神类同于秦,见氏著《秦集史》,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46页。也有人强调墨家纪律严明及其献身精神与秦文化相似。
(22)《墨子·非乐》。
(23)(26)《墨子·尚同中》。
(24)《墨子·尚贤上》。
(25)《墨子·非命下》。
(27)《韩非子·功名》。
(28)(29)《盐铁论·非鞅》。
(30)(39)《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31)《史记·李斯列传》太史公曰。
(32)《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80页。
(33)参见张铭洽《〈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与秦文化》,《秦文化论丛》(三)1994年版。
(34)《商君书·错法》。
(35)分别见《日书》简798、992和简869。
(36)《湖北睡虎地十一座秦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9期。
(37)Neisser,V.etal.Intelligence:Knows and Unknows.American psychologist.2.1996.
(38)《韩非子·饰邪》。
(40)《韩非子·初见秦》。
(41)(52)《盐铁论·论功》。
(42)《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序》。
(43)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一,台湾学生书局1980年版,第125页。
(44)《史记·六国年表序》。
(45)《史记·秦始皇本纪》。
(46)《贞观政要·贡赋》。
(47)《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48)《盐铁论·褒贤》。
(49)《韩非子·观行》云:“天下有信数三,一曰智有所不能立,二曰力有所不能举,三曰强有所不能胜。”主张对自我实力要作清醒认识。
(50)《汉书·袁盎晁错传》。
(51)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9页。
(53)《圈点龙川水心二先生文粹》卷九。转引自田浩《功利主义儒家——陈亮对朱熹的挑战》,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