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过程尘毒职业病防护措施探讨论文_麦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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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镀过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较多,危害较大,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应加强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立和维护,电镀槽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产生酸雾的液面应放置酸雾抑制剂,含氰镀槽远离酸性溶液槽,制定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设置适当的应急救援设施。

关键词:电镀;职业病;防护措施

前言

电镀作业是工业企业必不可少的工艺过程,电镀企业的发展也日益剧增,然而近年来电镀作业过程发生的职业中毒事件、慢性职业病危害事件也越来越多,电镀过程产生的氰化氢、三氯乙烯、氯化氢及盐酸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较高,对劳动者危害较大。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达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目的,电镀过程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1.电镀过程尘毒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

1.1 总体技术措施

1.1.1电镀作业过程宜采用机械化、自动化作业,能单独设置或密闭的工序宜单独设置或单独密闭。

1.1.2挂镀工艺电镀槽边应安装侧吸式局部通风设施,控制风速应≥0.5m/s;滚镀工艺电镀槽应安装上吸式局部通风设施,控制风速应≥1.0m/s,并确保通风罩口在电镀槽的正上方;含有氰化物工序的局部通风设施应单独设置,含铬工序的局部通风宜单独设置。

1.1.3相邻的电镀线不宜靠太近,应有响应的隔离措施,含氰液槽应远离酸性液槽,并有良好的通风;工件表面的酸性物质应清洗干净后再放入含氰电镀槽;工件在用氰化物电解液电镀后,应在专用的水槽内用清水冲洗干净。

1.1.4酸洗槽、酸铜槽、镀铬槽等产生酸雾的液面宜加入酸雾抑制剂。电镀作业前,应先打开通风设施;停止作业时,应待作业完全停止,作业人员离开后再关闭通风设备;若通风设备出现故障应停止操作。

1.1.5工作人员有外伤时,不应继续工作。伤口未愈的人员,不应接触氰化物、铬酸酐等剧毒品。

1.1.6含氰化物的污水应单独处置;废弃的氰化物溶液,应通过分析实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站。酸雾、有毒气体应经净化或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气体应符合GB 16297的要求。

1.2镀前与镀后处理的尘毒防护技术措施

1.2.1使用有机溶剂(如三氯乙烯)脱脂时应采用局部通风设施,通风罩口控制风速应≥0.5m/s。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宜采用水基溶剂脱脂及低温脱脂工艺。

1.2.2酸洗除锈槽应设置局部通风设施。挂镀酸洗除锈槽边应安装侧吸式局部通风设施,控制风速应≥0.5m/s。滚镀酸洗除锈槽应安装上吸式局部通风设施,控制风速应≥1.0m/s,并确保通风罩口在酸洗除锈槽的正上方。

1.2.3机械抛光与打磨等工序应设有吸尘装置或局部通风设施,并及时维护,确保通风除尘效果良好。

1.2.4盛装及运送氰化物的器具应专用,称量及盛装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并在明显位置标注剧毒标记。器具使用完毕后,应做消毒处理,并用水冲洗干净。

1.2.5氰化物电镀用的阳极宜采用清洗的方式,不应擦拭。清洗阳极棒和阴极棒时,应将其从槽上取下后再清洗,不应直接洗擦。氰化物溶液槽使用后应将槽盖盖严。

1.2.6向槽内加入有毒化学药品时,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并按作业指导书操作。配置和调整溶液时,应将固体化学药品在槽外溶解后再缓慢加入槽内,不应将固体化学药品直接投入槽液中。

1.3电镀过程防毒技术措施

1.3.1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宜采用不含氰的电镀液,在使用含氰或含铬的溶液时应防止溶液接触皮肤。

1.3.2挂装与取下电镀工件应佩戴耐酸碱手套,不应直接接触工件。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1.3.3工件进出溶液的速度应缓慢,防治液体飞溅。若采用人工防治,特别是带有深孔的工件,应使工件有一定倾斜角度,并缓慢进行,防止镀液同时带出。

2.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

2.1应建立完善的防尘毒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各工序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2对有尘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2.3电镀工序所在车间和剧毒化学品仓库外应设置更衣室及存放作业人员工作服的专用间。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的工作服应在更衣室更换,集中放置在更衣室指定位置,不应将工作中受污染、沾毒的工作服带入生活区。工作服应每周清洗一次。

2.4应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状评价。对尘毒浓度不符合GBZ?2.1要求的工作场所,应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

2.5作业人员班后应将人体接触工作环境的部位清洗干净。不应在工作场所吸烟、饮水或进食。

3.个体防护措施

3.1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应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a)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镜或防毒面具等;

b)在配制、调整、运输和使用酸碱溶液的场所,应穿戴长胶裙、耐酸耐碱手套以及护目镜等;

c)设备维护过程中,清洗阳极板时应戴耐酸耐碱手套;

d)毒物可经皮肤吸收时,应穿橡皮制服、戴橡胶手套等;

e)接触强酸的作业人员,应佩戴耐酸手套、耐酸防护服、耐酸套鞋、防护镜及口罩等;接触发烟硫酸或硝酸时,应使用防毒面具或专用口罩。

3.2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定期更换。

4.应急救援措施

4.1应急设备设施

4.1.1在使用剧毒品的场所,应配备消毒设施和消毒溶液。凡接触酸、碱等腐蚀性化学品,或因事故可能发生化学性烧灼伤,以及可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应设有盥洗、冲洗眼睛、紧急事故淋浴设施,并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 4.1.2在电镀车间附近应设立急救点,配备与有毒物品性质相适应的急救药箱及个人防护用品,急救人员应熟知各种急救药品的用法及用量。

4.1.3在可能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气体监测、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事故通风换气次数应符合GBZ?1的规定(每小时不宜小于12次)。含有氰化物等有毒液体及腐蚀性液体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设施。

4.2应急处置

4.2.1当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引起化学性皮肤烧灼伤时,应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服、手套、鞋袜等,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4.2.2当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引起化学性眼部烧灼伤时,应立即就近仔细冲洗眼部,去除残留化学物。对氰化物中毒者,现场紧急处置后应及时就医。

4.2.3?应与具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并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发生急性尘毒危害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4.3应急救援

4.3.1应建立、健全尘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模拟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AQ/T?9002的要求。

参考文献:

[1]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GBZ 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4]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5]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6]GB/T 16758 排粪找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论文作者:麦炯山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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