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组织和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体制论文,组织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经济中企业管理的动因
企业组织制度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应该有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制度以及与之相相应的企业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今天,建立与这一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是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管理是以行政指令、政策动员、精神鼓励、集中控制和全员福利等因素为动因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管理动因则不同,这是由不同的企业组织制度所决定的。
在历史上,市场经济首先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组织也经历了由个人资本、合伙资本到股份制的演进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发展中,工业革命导致昂贵设备和技术的出现,在竞争的压力下资本家必须购买先进技术和设备才能免遭淘汰,而有限的个人资本很难迅速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和扩大生产规模。在这种情势下,只有走集资的道路,于是出现了股分制企业,产权形式由个人产权转化为“集体产权”。这种变化适应了生产社会化的内在要求,因而在当时生产社会化的水平内具有生命力。企业资本的股份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难怪美国著名管理家巴特勒(N·M·Butler)说:“有限责任公司是近代最伟大的一个发现,甚至连蒸汽机和电的发现都不如有限责任公司来得重要。”(见黄速建著:《公司论》第6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资本集中的客观要求,即市场竞争压力迫使企业组织形式出现了公司化,资本股份化了的公司又为生产社会化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从而又在新的水平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与现代企业组织(公司)之间,就是这么一种逻辑关系。
分析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组织的管理动因,不应仅仅看到它的形式变化,还必须注意到,企业组织产权关系的本质即自负盈亏,是没有改变的。不论过去或现在,也不论是否实行股份制,市场经济中的企业都是谁出资谁承担经营风险,谁出资谁分享经营利益,在这点上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到,市场经济体制内的现代企业组织的管理动因,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利为核心、以现代企业组织制度为基础的,即以出资者财产权利法人或个人所有、劳动者劳动权利个人所有为基础的。它的管理动因由两部分(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构成,外部因素就是竞争的直接压力,内部因素就是出资者作为“财产守护神”的强烈财产权利与责任。二者的辩证统一正是现代企业组织的管理动因。因此,我们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转变企业管理动因,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否则,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就不会有可靠的基础,管理制度也只能流于形式。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组织结构
企业资本股份化以后,原先集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的企业组织结构(即权利制衡关系)被新的组织结构(制衡关系)替代。这就是出资者群体(股东大会)、出资者群体代理(董事会)、资本经营者(经理)三者形成的组织结构,它包括两个层次:其一,企业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由企业出资者群体组成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民主推选董事,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承担股东的受托责任。由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受股东代表大会的信任与委托,作为股东利益代表,负责经营企业财产,而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个人不能干预公司经营,如对公司经营不满,只能以转让股权的形式而离去。其二,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关系。董事会及董事长一般不直接经营企业,而是从社会上选聘直接经营者——经理。经理一旦接任,他与董事会之间就是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经理有义务与责任依法经营管理好企业,董事会有权依据公司法条例进行监督、审计,并对经理业绩作出评判。经理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权力受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重大决策要经董事会决定。但在授权范围内,经理对企业经营具有全权。
在以上两个层次关系中,第二层次关系是组织结构的核心。因为股东与董事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都是出资者。而董事会与经理所追求的目标却不完全一致,经理追求的主要是通过付出劳动得到相应收入最大化。为协调此层关系,可采用多种制衡的手段:①依据经理合同期内业绩,董事会有权对经理续聘或解聘;②通过优厚待遇,激励经理努力工作;③企业股票在股市上跌升状况,是对经理声誉的评价,会影响经理的社会地位与经济收入,是公正的强制性约束。这些多样化的制衡手段,协调了董事会与经理间的关系,保证了组织的稳定。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组织结构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法制化。组织结构中的各种关系不是依靠行政手段,而是受一系列法规约束;二是市场化。组织结构中的矛盾不是单纯依靠情感和意志解决,而是由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评断,从而更加公正。这两个特点,使企业内权力制衡关系趋于协调,形成了上述两个层面上清晰的权力与责任范围,在运作中相互制约,保证了“信任委托关系”及“委托代理关系”的实现,为高效率经营管理奠定了组织基础。
在比较完全的市场条件下,存在着一个与股票、证券市场同等重要的“企业家市场”,它作为高级劳动力市场为企业组织结构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企业家市场中的竞争保证了企业能够在市场中选聘到在经营管理和道德、品行方面都是能胜任企业经理职责的企业家,同时也为企业家可以在更大的选择范围内,以自愿的服从为代价,获得自己认可的货币收入与非货币收入(荣誉等),在满足的环境内以自愿的服从态势进入权力结构,从而弱化组织结构内的矛盾,增强组织效率。
企业家可以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服从模式在市场内得到实现,使自愿服从控制的经理进入组织结构,这是建立现代企业组织的必要前提和一个重要的稳定条件,否则,即使将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化改造,但如果企业的权力结构依然由政府的行政命令建立,没有由市场进行选择的自由进出的服从模式,那么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也只能流于形式。其结构势必与过去政企不分的组织结构在性质上无异,仍会矛盾重重,效率低下。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在规范的条件内正常、安全、稳定运转的制约条件,制度就是带有强制约束性的条例。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管理制度作为一种非市场约束手段,包含两个方面的行为,即控制与服从,二者互为前提、相互依赖,没有足够集中的制度控制,就不可能获得足够的服从;没有足够的必要的服从,便无法实施和维持集中控制。这是企业管理制度实施的核心。
在不同经济体制下存在着不同性质的控制-服从的制度模式。一种是被控制者(经理与普通劳动者)不能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模式,它依靠强制来支撑。过去计划经济内的企业管理模式即属此种。另一种是被控制者可以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服从模式,被控制者可以自由出入,无须使用强制的手段来保证服从,劳动者以自愿服从和被控制为代价来换取更大范围内的选择自由。在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内,较普遍实行的就是这种以自愿服从为基础的企业管理制度。
上述两种管理模式的差别在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以自愿和尊重劳动者权利为基础,同时又受到市场竞争约束和制约的管理控制;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一种以强制代替自愿为基础,排斥市场竞争约束制约的管理控制。企业管理制度的某些部分在两种不同体制内可以是一致的,但没有特定环境(市场的、法律的)的配套,管理制度的运作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我国目前国有企业内推行的“劳动合同制”,形式与市场经济是适应的,但劳动效率并没有明显改善,原因就在于市场竞争的约束、法律的约束并没有形成,而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能进不能出”、工人干部有别等制度仍然保留着。可见,如果没有与劳动者权利相联系、没有市场约束及其它制度方面的创新,而只是简单地移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就会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不能单凭热情与愿望,而要在充分了解中国现实具体情况基础上,留心于市场环境的制度建设,留心于法制的完善,使这些方面配套推进。
下面着重论述一下市场经济体制内企业的劳动制度和财务制度。
企业劳动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招工、工资决定、辞退、退休、企业福利、劳动合同、企业劳动规定等。劳动制度实质上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规范了的劳动力资源交易分配关系,主要界定企业与劳动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使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聘与受聘的契约关系得以实现,保证劳动力投入、使用成本市场化及产出市场化。所谓市场化,即在竞争环境内投入使用成本最小化和产出最大化。以保证企业的高效率。
现代企业劳动制度的实现必须有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劳动者权利必须在社会范围内得到承认,解决好市场经济中人的独立性问题。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个人具有消费者和劳动力供给者的双重身份,这种双重身份的基础是“人的独立性”。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劳动者个人作为劳动力拥有者的权利是被忽视的,只拥有有限的消费者权利。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建立劳动力市场,可以认为这是对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肯定。但是,劳动者人事档案调转、企业内工人干部区别、城乡劳动者身份差别、户籍制度等都是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相悖的,是劳动者自由流动、自由选择职业的制度障碍。因此,当前在建立企业劳动制度时,首先应该确立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度,建立允许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寻找自由位置的制度保障,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自由买卖,视劳动力为商品。第二,建立与企业劳动制度相配套的国家劳动保障制度。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和法制经济。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自愿基础上受市场的调节与约束,但是市场调节不是完全充分的,国家必须通过对市场失效部分加以调控。国家制定《公司法》、《劳动法》,规定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制度,规定工时、用工年龄、安全条件等等;建立有关劳动调解仲裁机构,调解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者失业、退休、疾病等实行社会保障。所有这些都是国家制约经济行为的随意性、保证市场经济运转稳定的法律措施,同时也是通过制度将企业及劳动者风险社会化,用法律来保障资源利用的高效率和社会稳定的。第三,建立与企业劳动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文化。社会文化对劳动者行为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在一定程序上支配着劳动者行为。市场经济中的社会文化包含着追求效率,承担风险,责任自负,忠于企业等价值观,这对劳动者行为与现代企业劳动制度保持一致都具有制度所起不到的作用。它在更深层次上约束劳动者行为与企业行为,使劳动者个人、企业、社会发展协调一致。
企业财务制度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现代化企业财务制度的实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企业必须是独立的以法人财产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实体。在我国企业改革的过程中,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集体企业自负盈亏的机制是建立在个人产权关系基础上的,是名符其实的独立经济实体。而如何塑造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自负盈亏的机制,还需要在实践继续中探索和推进。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则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与国际惯例一致的企业财务会计体系;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完善企业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组织和社会审计力量,形成对企业的审计监督等都难以落实,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也难以建立健全。第二,认真贯彻《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建立起一套既能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能促使企业摆脱低效率运行状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当务之急是如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否则,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仍是空谈。第三,尽快解决国有企业遗留下来的资产与债务问题,这种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资产与债务问题成因复杂,既有政策不当造成的,也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当造成的,应该区别情况加快清理的速度。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组织的管理较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组织的管理,无论在管理动因、管理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以及效率等方面,都更具优越性与先进性,而它的建立又必须是在确定现代企业组织基础之上。我们在经受了长达10年双重经济体制并存摩擦之后,已经到了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组织彻底告别的时候了。只有实行单一的市场经济体制,新的企业管理才有立足的组织基础、动因基础,即市场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