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社会机制研究_科技论文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社会机制研究_科技论文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社会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技成果论文,转化为论文,生产力论文,机制论文,现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结合。”〔1〕“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 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化。”〔3〕这些科学论断不但阐明了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而且为我国科技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指导下,云南省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科技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目前的经济水平远远低于科技发展水平,这充分说明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量不够大、速度不够快、过程显得太长,科技改革和发展总体上仍不能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我省1990—1995年6年间, 共取得科技成果2500多项,其中被应用的仅占31%,〔4〕具有规模效益的就更少,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近20个百分点。〔5〕

由于科技进步因素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发挥(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中科技进步因素占60—80 %, 而我省则为30%左右),走的仍然是依靠增加投入,铺新摊子、追求数量的外延式扩大再生产的路子,经济增长越来越暴露出整体素质下降、后劲乏力、不少重要产品市场竞争力削弱等令人担忧的现象。因此,怎样促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已成为我省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影响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社会机制原因

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很多。如科技队伍素质、技术成熟度、社会的科技进步意识、科研运行模式、立项与鉴定准则、产权关系、投资方式、组织与管理、利益分配、政策法规等等。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科研成果转化的动力与压力不足。市场机制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机制,又是科技进步及其成果转化的基础机制。改革开放虽然使旧的计划体制受到猛烈冲击,但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建立,在这种情况下,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政企未分开的问题仍然困扰着相当数量的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同时,改革政策欠配套和目前我国各类市场还不发达等因素,也决定了市场暂时难以成为各种资源、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置的基本手段。因此,企业依靠科技进行创新、不断推出优质新产品和降低生产成本的内动力不强,市场机制还未能十分有效地起到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和指引技术开发方向的作用。

(二)宏观管理的科学化问题尚未很好地解决。科技成果的转化,离不开政府的科学调控和管理,但我省至今还没有形成一整套既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又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具体表现是:第一,组织科技与生产相结合的领导机构还比较缺乏,还不够有力,部门分割的状况还阻碍着科技与生产的结合,科委抓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经委主要抓企业的经济效益,而科研项目如何与企业相结合,科研成果如何转化为生产力则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第二,缺乏权威、切实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不够具体,对重点、关键技术的扶植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第三,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各项具体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协调不够,有关的政策、法规的执行也需要进一步配合,以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力;第四,政府职能有待规范,如何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多种职能作用,如何克服一些地方政府注重上项目,忽视转变机制等,仍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科研机构适应市场的能力仍然较差。科技体制改革后,为了使放开搞活的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能够正常地开展工作,政府在改革的过渡时期内,继续给予这些单位必要的发展条件和政策性扶持,由于有这些保护性的措施,加之这些单位并未脱离事业单位的范畴,其产权归属、经营自主权和职称评定只注重理论水平与论文数量等问题还未解决,因此,这些研究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广度和深度极其有限,许多科研机构还缺乏自觉适应市场的意识和能力,科研人员普遍存在着对市场需求情况不太了解的问题,一些科研人员往往习惯于把技术水平和获奖多少作为项目的第一需要。这一情况,在高校中更为突出。表现在:与市场需求、社会发展相接轨的“需求—选题—研究—鉴定—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满足需求”的科研运行模式还没得到大的拓展或普及,不少的人,仍按过去计划经济的“课题—申报—研究—鉴定—归档”的模式搞科研,使国家花费的大量资金,未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四)企业缺乏技术进步的能力和活力。受规模、经营、设备、工艺和资金等条件限制,高校和科研机构研制的成果要应用于工业生产,还需要进一步开发和解决一系列工程技术问题,这就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成为成果转化的主体。据统计,至1995年, 我省288家大中型企业只有112家建立了131个技术开发机构〔6〕,1996年, 全省工矿企业完成的成果46项,仅占该年度到省科委登记成果数的10.33%。〔7〕61.12%的大中型企业未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有技术开发机构的小企业、乡镇企业为数更少,这就造成了一般企业缺乏进行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力和能力的局面。此外,一些企业还缺乏技术进步的活力和动力,如:相当一部分企业自主经营主体地位还未真正实现,因此,对技术的需求很小;不少企业留利水平低、固定资产折旧率低、新产品开发缺乏扶植政策,或有政策却不能兑现;还有,不少企业缺乏具有强烈的科技意识和有较强鉴别力的职业化企业家队伍;很多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五)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中间渠道不畅通。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就离不开一系列的中介组织、中间试验或中试基地。然而,从近几年我省的实践来看,中介组织的“三无”,即无利益保障、无资金支持、无活力的现象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实现由实验室成果向生产规模转化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还比较少。我省自1991年至1995年,只新建了4个中试基地〔8〕,而沈阳市从1992年不到两年时间就建了19个中试基地,青岛市仅1993年就建了11个中试基地,经济比我省稍好一点的江西省1990—1993年也建了25个中试基地或重点实验室〔9〕, 中间环节的薄弱,是制约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一大障碍。

二、促进科技转化的若干对策

根据国内外经验和我省的省情,我们认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借助三股力量,这就是计划推动的力量、社会推动的力量、市场推动的力量,即以计划推动为先导、以市场推动为主体,以社会推动为依托,并且使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要以强化企业对科技的需求机制为中心环节,从深化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入手,把各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配套进行,逐步建立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在当前,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建立和培育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既是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的基础机制,也是两者结合从而实现成果转化的基础机制,市场需求的拉力和激烈的竞争为企业、高校和研究院所提供转化成果的动力与压力。在这种机制作用下,科研机构只有适应市场需求,才能够生存和发展,同样的道理,企业只有靠科学技术进步,不断地生产高质量的新产品,降低劳动物耗,提高生产率,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无论就技术供需双方或自主开发技术而言,市场都会自动地起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基本作用。

为此,一是要培育市场经济的主体,明确企业的产权关系,通过股份制等方式改造理顺各种产权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二是要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产权市场,使产权和其他生产要素能够合理流动,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形成成果转让和成果应用的巨大动力和压力;三是要繁荣技术市场,拓宽技术交易的领域,多形式地发展技术贸易,建立健全技术贸易经营服务体系、法律保障体系、管理监督体系和资金支撑体系,促使技术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良性循环,保证成果转化主渠道畅通。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新型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需由政府实施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以弥补、规范市场机制的不足。政府对科技的宏观调控,不仅体现在它必须设法弥补市场“失败”的“盲点”,更体现在制定法规政策等促进转化的软环境建设方面。

首先,要在已有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着手建立由科委、计委、经委、教委、农业厅等领导参加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科技转化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共同研究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农村、企业和科研机构及高校之间的合作牵线搭桥、协调关系,促进科技力量的联合和集成。其次,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领导、协调、参与、支持、引导、规范、管理、服务等多种职能作用。对一般的产业领域,特别是竞争性产业,主要通过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来推动成果转化与应用,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和提供服务;对公共领域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对国计民生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更多地是靠政府的领导、参与和直接投资。鉴于科技成果要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就必须与权力结合的现实情况,因此,要促进成果的大面积转化,就应该把推动这项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严格地进行考核。第三,要不断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仅要使计划的决策、管理、评估、监督等环节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而且要完善科技人员的管理制度和重点科研机构的定期评估制度;完善扶植、促进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改革科技人员的分配制度,使其收入与科研水平和贡献真正挂起钩来。四是在建立产学研联合开发基金的同时,要组织力量,把我省较好和新近开发完成的科技成果收集起来,从中筛选出一部分既效益好,又适合我省的转化项目,向企业推荐,并从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专项基金等投入中抽出一部分资金,扶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切实地负起“放水养鱼”的责任。要建立产学研工程示范点,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促进形成正常良好的成果转化机制。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整我省的科研机构体系,改善政府对科研机构的管理方法,从组织结构和宏观管理方面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四点:首先,要进一步改善科研条件和环境,迅速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科研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科研技术创新动力是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的原动力,它离不开技术水平竞争动力和技术物质条件的结合,离不开精神荣誉与物质利益动力和思想激励与鼓励政策的结合,因此,多从条件和政策上鼓励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冒尖、鼓励多出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形成强有力的科技创新动力机制的关键,各级政府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领导,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第二,坚持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从事业型向企业型转轨的方向,逐步实现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的企业化,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创建股份制的科(技)工贸一体化的企业,要明确其产权关系,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第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支持他们到生产单位兼职、挂职。要按照“稳定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优化科技系统结构,分流人才,要创造一个有利于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进行交往的良好环境,并有计划地安排时间让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到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学习或了解情况,企业界的技术人员到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工作。政府应拨出专款,对承担企业应用开发研究项目的研究单位予以补助。第四,突出重点,选择一批对我省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联合攻关,开发高技术成果,并进行大项目的转化和成果推广,要通过实施有关科技计划,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同时,要重视形成规模效益,对已有的技术优势、潜在的优势、具有发展前景的技术,要加强政策的优惠力度、资金的投入强度,促使更多的“单打冠军”出现。

(四)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对科技的需求机制,真正把企业培植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主体。为此,主要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深化企业改革,使企业具有对市场信息灵敏反应的机制,具有对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强烈追求。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自觉地,逐步成为我省研究、开发、传播推广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力量。第二,大力扶植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自己的技术开发机构,把政府技术开发投入从“输血型”转变为“造血型”,资助企业建立与完善技术开发机构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企业自身的依托,同时,要支持和鼓励我省企业和高校、研究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各类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或与企业共建技术开发机构、进行人才交流、设备仪器共用,并认真解决企业自我技术开发经费不足的问题。第三,建立具有强烈的科技意识和较强鉴别力的职业化企业家队伍。企业家是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者,他们在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因此,要认真规划企业家队伍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职业化企业家队伍的选拔、培训工作,以此来提高他们的素质。第四,增加政策投入,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对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转化工作的创新者,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其收益水平要大大高于企业员工的平均收益水平;对从事开发和转化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可以按开发项目的多少和效益状况进行评定;对于科技开发成绩突出者,同样可以破格晋升。第五,对企业的落后产品或技术实行限制和淘汰制度,每年公布一批限制、淘汰产品或技术名录,明确淘汰期限,对超过淘汰期的产品要征收重税,迫使企业树立生产一代、开发一代、研究一代、设想一代的思想,产生依靠科技进步的强烈愿望。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疏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渠道。中间环节的薄弱,一直是困绕着科技成果转化的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大力发展技术、信息和人才市场,进一步加快技术市场、信息和人才市场的网络建设,要建立省级信息库,力争用较短的时间解决建库、规划、信息库运行机制与省内外联网运行问题;二是要支持和加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创办中试基地和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提高科技成果向产业化、集团化转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鉴于这一领域欠帐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建立中试基地建设基金,实行集中管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办法,用于支持中试基地的建设;三是建立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项目的科学评价体系。科技成果的价值是由开发成本、产业化周期、购方是否急需以及了解程度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如果购方不能确认其潜在价值,又没有权威机构的评估,则难以确定吸纳及投资意向,因此,确立科技成果推广及产业化项目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定量评估方法、组建科研成果评估机构,是一项带有紧迫性的工作;四是建立健全保障、促进成果转化的法规和政策,以此来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保证技术贸易的公平和公正,使成果转化各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五是健全技术市场,形成经纪人交易、非常设技术市场和常设市场并存而逐步以常设技术市场为主体的规范运作体系,保证成果转化主渠道的畅通。

注释:

〔1〕〔2〕〔3〕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人民出版社1997年9 月版,第30页。

〔4〕《1995年云南科技工作年报》第51页和1996 年《云南年鉴》第429页。

〔5〕高严:《加速科学技术进步, 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载《一九九五年云南科技工作年报》第46页。

〔6〕林文兰:《加速科技进步,为科教兴滇作出新贡献》, 载《一九九五年云南科技工作年报》第69页。

〔7〕见《1996年云南科技工作年报》第104页。

〔8〕和志强:《全面实施“科教兴滇”战略, 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载《一九九五年云南科技年报》第56页。

〔9〕林坚强:《促进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对策》, 载《理论学习月刊》1997年第3期,第10页。

标签:;  ;  ;  ;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社会机制研究_科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