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的“诚信”思想及其特点分析_礼记论文

“礼记”中的“诚信”思想及其特点分析_礼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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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成书于西汉,但它汇集了先秦时期大量的儒家著作,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不可多得的重要史料。它作为先秦“六经”之一的《仪礼》之传,对中国先秦社会伦理道德的“礼”作了丰富的阐述,包括儒家对政治制度的构想,修身做人的基本准则,社会生活的仪节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礼记》还对诚信道德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它不仅突出了诚信之德的重要性,探讨了信与礼、义、孝等道德范畴的关系,而且对“诚”的伦理意义作了比较独到的阐发。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礼记》赋予诚信之德非常高的道德评价,并把讲诚信视为以伦理为本位的大同社会的重要特征。《礼运》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谓大同。”如果说,这只是对原始社会理想状态的描述的话,那么,《礼记》紧接着在对“小康”社会的陈述中,便突出了诚信之德的重要性。在被称为“小康”的阶级社会中,“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但是,为了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规范是不能不有的,正如《礼记·文王世子》所言:“邦国有伦,而众向方矣”。也就是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有了伦常,人们才会循规蹈矩,于是,礼义制度才产生。“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这些伦理秩序都是礼的一种规定,它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什么是礼?《礼记·曲礼》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记·坊记》中说,“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1](《礼记·坊记》)礼还有一层政治伦理意义,“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2](《左传·隐公十一年》)即礼是治理国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序,使后代有利的工具。因此,礼不仅是调整人际关系的根本原则,而且是维系社会关系和谐的重要环节。这正是中国古代儒家重视礼的原因所在。《礼记》还指出:能否遵循礼的规定,这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1](《礼记·曲礼》)“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1](《礼记·礼器》)。为什么能否知礼是人和动物的区别呢?因为,有些禽兽虽能说话,但不会信守诺言,做到言行一致。而人却不一样,《说文》指出:“人者,天地之性最贵者也”。就是说,人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高贵品质,这种品质便是讲礼,守信。如果人不能做到言行一致,言而有信,那么与动物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曲礼》说:“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礼运》也说:“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就是说,礼是人类的重要特征,人们因为有礼而守信用,讲和睦,如同“肌肤”和“筋骸”对人的作用一样重要。“礼,不妄说人,不辞费。……修身践言,谓之善行。修行善道,礼之质也”。[1](《礼记·曲礼》)即礼就是不可随便说人,不说无用的话,修身养性,实践诺言,品行修整,说话合道,这是礼的本质。可见,这里的礼便包括言而有信,言行一致,说到底就是人需要讲诚信。因此,诚信之德是人不可或缺的。《礼记》给予夏商周三代以来的“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此六者以极高的道德评价。说他们“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1](《礼记·礼运》)其中“以考其信”便是他们的道德品质。为了强调诚信之德在“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礼记》认为,讲信用是儒者应该具备的品质,做到“言必先信,行必中正”,并提倡“儒有不宝金玉,而以忠信为宝”。[1](《礼记·儒记》)《礼记》还认为,讲信用是一个社会健康的标志。《礼运》篇说:“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谓大顺。即士人们用讲信用来检验人们是否诚实,百姓和睦相处,这是社会健康的标志,这叫做大顺”。《礼运》接着说:“则是无故,先王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就是说,出现大顺并无别的缘故,这是先王依照诚信之道而通达和顺之故,这是顺应天理人情的结果,从而说明,讲诚信则顺,讲诚信则是顺应天理人情,体现了诚信之德的天人合一性。

《礼记》还从政治的角度阐述了诚信之德在平治天下中的重要作用:“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1](《礼记·大学》)按照其先后顺序排列,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个步骤当中,“修身”是根本,而“诚意”乃是桥梁,《礼记·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这里的“诚意”,便是“毋自欺”,即不欺骗自己,做一个诚实的人,说到底是讲诚信。因此,讲诚信成为连接“格物致知”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桥梁。就是说,从对天道的了解到实现人道的和谐,必须要靠诚实不欺连接起来。这里的“诚意”,不仅突出了它的道德和伦理意义,而且成为实现天人合一的中间环节。

作为一部对先秦社会礼仪文化集大成之作《仪礼》的传记,《礼记》中的“礼”不仅涉及到包括诚信之德在内的道德领域的每一个方面,而且详细阐发了信与礼、义、孝、乐等道德范畴的关系。

(一)信与礼的关系

信与礼都是强调人类社会的基本秩序,是人之为人应该普遍遵循的社会生活准则。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3](《论语·学而》)《诗经》说:“人而无礼,胡不遄死?”[4](《鄘风·相鼠》)说明了信与礼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它们反映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伦理规定性。礼与信互为前提条件。首先,礼是信的条件。语言作为沟通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是以遵循一定规则为前提的。一个人说话信口开河,不可能取信于人。所以,《礼记·礼器》说:“出言不以礼,弗之信矣”。其次,信是礼的道德基础。《礼器》篇说:“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即忠信是礼的道德基础,义理是礼的外在形式。没有道德基础,那么礼就不能成立;没有外在形式,那么礼也就不能实行。再次,信也是礼的一种表现形式,礼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个人做到了礼,那么他对父母亲来说必定会尽到孝道,对兄弟来说他也必定会做到慈善和恭让,对朋友来说他必定会做到信守诺言。最后,礼是做到诚信的保证。《经解》篇说:“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是故隆礼由礼”。就是说,用礼来治理国家,就象用秤称重量,用绳墨来确定曲直,用规矩来画方圆。所以,用秤称重量,是轻是重则无法欺骗;用绳墨弹出墨线,是曲是直也就无法蒙混;用规矩来画方圆,是方是圆也就不能哄骗,君子清楚礼仪,是不能用虚伪诡诈来诓骗的。因此,礼作为制度上的硬性规定,是实现诚信的保证。

(二)信与义的关系

义,即道义或义理,也是一种道德范畴。关于义与礼的关系,《礼记》说:“礼也者,义之实也。”[1](《礼记·礼器》)“礼之所尊,尊其义也”[1](《礼记·郊特牲》)。就是说,礼是义的内容。《礼运》篇又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讲信修睦,谓之人利。争夺相杀,谓之人患”。就是说,讲信用是“人利”,其实也是“人义”之体现。按照信与礼的关系,“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十者中,便包含了诚信的因素在内。因为,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是不可能做到“慈、孝、良、弟、义、听、惠、顺、仁、忠”这十个方面的。

(三)信与孝的关系

先秦宗法制社会的首要原则是孝亲。“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2](《左传·文公二年》)而信是孝的内心情感。《礼记》说:“孝子之祭也,尽其悫而悫焉,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1](《礼记·祭义》)“悫”,乃是诚信的意思。意思是说,孝子祭祀,要竭尽诚心而表现出诚心的行为,竭尽信念而表现出确信神灵的样子,竭尽敬意而表现出敬事鬼神的举动,竭尽礼节而没有过失。进退时恭恭敬敬,仿佛在倾听双亲的吩咐,有什么要使唤似的。可见,诚信是孝亲所体现出的一种感情。基于此,《礼记》在解释“孝”的含义时说:“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1](《礼记·祭统》)从“孝”的含义来看,孝不仅包括了“养、丧、祭”等行为过程,而且这种行为过程必须内含一种诚信意思在内,否则无法体现出“顺、哀、敬”等感情。所以,《礼记》说:“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1](《礼记·祭义》)同时,信是孝的内容之一。《礼记》认为,无信则不孝,“朋友不信,非孝也”。[1](《礼记·祭义》)为什么呢?曾子对此解释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因此,孝敬父母要诚敬,要有诚信之心。正如《礼记》所说:“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仁者,仁此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1](《礼记·祭义》)其中,“信者,信此者也”就是说如果连孝敬父母都作不到诚心诚意,那么要想对人讲诚信只能是自欺欺人了。

《礼记》对诚信之德的“诚”字作了系统化的阐述。《礼记》论“诚”,是由“信”字为起点的。《礼记》说:“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1](《礼记·中庸》)就是说,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交往这五者是天下所通行之道。关于这五者的伦理规定性,孟子作了高度归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3](《孟子·滕文公上》)《礼记》把“朋友之交,言而有信”上升到“天下之大道”之一的高度,体现了先秦儒家对诚信之德的高度肯定。然而,如何才能做到“朋友有信”呢?《礼记》提出了“诚”的概念:“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1](《礼记·中庸》)就是说,只有崇尚善道,内心诚实,才能孝顺双亲,最后才能获得朋友的信任。在这里,《礼记》自然地从“信”过渡到“诚”,从而在“诚”与“信”之间顺利地架起了一座桥梁。实现“诚”、“信”二者的有机统一。“诚”最早起于人际交往,特指人言之实在不欺。《左传》说:“明允笃诚”。[2](《左传·文公十八年》)孔颖达疏:“诚者,实也”。《周易·文言》说:“修辞立其诚”。孔颖达疏:“诚,谓诚信也。”以信释诚,以伪对诚。所以《说文》说:“诚,信也。从言成声。”《礼记》把“诚”上升到本体论高度:“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之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1](《礼记·中庸》)为何“诚者”堪称“天之道”,“诚之”又为“人之道”呢?孔颖达解释说:若天之性有生杀,信著四时,是天之道。人能勉力学此至诚,是人之道。不学则不得,故云人之道。[3](P1446-1447)朱熹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5]这里,“诚”和“诚之”的本来含义是真实无妄和欲求得真实无妄。但是,把“内心之诚”的这种道德意义上升到“天之道”的本体论高度,将这种本来属于主观意识形态的东西纳入客观世界的本源,这显然是唯心主义的。然而,撇开“诚”的这种本体论意义不说,仅就《礼记》对“诚”的伦理意义的系统阐述而言,其理论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诚者,天之道”,说明“诚”是天道所要求的,是天道精神的一种体现;“诚之者,人之道”,说明“诚之”或“求诚”是人的本分所在。天之道和人之道都是客观存在的道,天之道是上天存在的根本原则,人之道是人的根本原则。“诚之”之人道是要与“诚者”之天道精神相合一,这正是“求诚”和“诚之”的根本目的。人道本取之于天道,苟不明于天道,将何以言人道?因此,实现诚信之道,体现了天人合一性。

那么,通过什么方式来践履人道呢?《礼记》认为,践履人道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践行善道,《礼记》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1](《礼记·大学》)“明明德”,孔颖达疏:“在于章明己之光明之德”。“明德”里面则包含了“诚信”,朱贻庭说:“明德”乃是对仁、敬、孝、慈、信等德性的总括。[6](P170)至于“亲民”,朱熹认为:“去其(民)旧染之污而日新”[5],所以,“亲民”乃是教化百姓。“止于至善”,即在于达到“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1](《礼记·大学》)的最高境界,其具体要求则是:“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1](《礼记·大学》)可见,“至善”的要求之一,便是讲诚信。

如何践履诚信之德?《礼记》又提出了“慎独”的概念。“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1](《礼记·大学》)朱熹解释说:“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谦,快也,足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独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5]就是说,就象对于恶能够自然而然地厌恶它,使恶不能沾染自己,由此即可产生驱除邪恶而自保善德的自得自足的愉快感;对于善能够自然而然地喜欢它,并追求而获得之,由此即可产生获得善德而自增善德的愉快感。这就是“自谦”,这也是“诚其意”的所得之处。”[7](P286)如何达到这种境界呢?《礼记》又回到了“慎独”的问题上。“慎独”是“诚意”和“毋自欺”的体现,也是“诚意”和“毋自欺”的内在部分。它是指在一个人独处时,在没有其他人监督的情况下,有做坏事的机会而不去做坏事,而一味地遵守善道。因此,一个人能够做到慎独的时候,也正是其做到诚意和毋自欺的时候。对此,《礼记》又用小人不能慎独修善的情况来反衬君子必须慎独的重要性。“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行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1](《礼记·大学》)小人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就会做不善之事,但他在见到君子的时候,却觉得公开做不善之事是不便于自身的,于是他就要弄虚作假,掩盖他的不善,而用虚假的伪装来粉饰自己。然而这种伪善与实恶,却被人们看得一清二楚,反而更加表现了其人的不善。这样的做法对小人没有一点好处。只有内心真诚地向善,才会有真实的善良的外表。否则,只会更加暴露自己的不善,即所谓“诚于中,行于外”。因此,一个人的善与不善,都不能用外表的虚伪来掩盖或修饰,他只有用真诚的向善之心去修普去恶,才能真正做到“诚其意”、“毋自欺”、“慎其独”,从而真正地践履诚信之德。

《礼记》中的诚信思想体现出两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礼记》中的诚信思想呈现出浓郁的宗教色彩。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社会中,尊亲与孝亲的“亲亲”原则成为人伦关系的首要原则。《礼记·大传》说:“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就是说,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首先是亲其所亲,而亲亲是爱百姓的前提条件,也是做到信的重要前提。而这种“亲亲”原则最先表现在对祖先的祭祀之中。“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急于祭。”[1](《礼记·祭统》)祭在诸礼当中是处于首要地位的。何为祭?《礼记》说:“祭者,所以迫孝尊养也”。[1](《礼记·祭统》)祭祀,就是报答父母亲的养育之恩并对已故父母亲延续养育之情。《礼记》又说:“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贤者能尽祭之义”。[1](《礼记·祭统》)就是说,不是那种从外面产生的事情,而是发自内心的情感,只有内心产生思念的念头并表现出来,才称得上是祭礼。而只有那种贤德的人才能了解祭礼的意义。而祭礼的根本要求,从外物上讲要竭尽物品,从内心上讲要竭尽心意。“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1](《礼记·祭统》)而这里的“内则尽志”,就是要在内心产生一种诚敬之心。诚信是原始宗教活动对人提出的要求,即所谓“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1](《礼记·祭统》)必有诚信与忠敬而后可以为祭,否则,单纯的祭品与仪式是没有意义的。所谓“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在祭祀活动中,诚信之心甚至比祭品和仪式更为重要。对此,《礼记·檀弓》记子路之言:“丧礼,与其哀而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而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因为,没有一种诚信之心,祭祀活动也便丧失其本来意义。祭祀者的诚意才是祭祀活动的实际。

关于诚信的宗教性特征,勾承益先生有一段比较精彩的论述:“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人与神之间能否沟通取决于人单方面的主观态度,即所谓诚信。于民族精神的历程而言,早期宗教实涵养了国人的诚信之心。诚亦信,自信也,人必先自诚其意、自明其情而后可以自信;信亦诚,又为伸,其字从人言而会意,心诚之言、信而行之则可以伸”、“诚信之内在精义与其伸张之外在表现之间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即所谓‘精义入神乃所以致用,利用安身乃所以崇德’。细分之,则诚者为自我情感之反思,信者为沟通人际之桥梁,明我心之好恶而信人心皆同然。如是,则如同公众契约可以使个人生活进入到社会生活一样,诚信之心亦使得人的社会化顺理成章。”[8](P4-5)

第二,《礼记》中的诚信思想又表现出一定的等级观念。《礼记》说:“下焉者虽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从。”[1](《礼记·中庸》)孔颖达正义:下,谓臣也,言臣所行之事,虽有善行而不尊,不尊敬于君,则善不信著于下,既不信著,则民不从。[3](P1458)就是说,虽有善道,但没有尊贵的地位,也是不能取得民众信任的,它说明取得民众信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取得尊贵的地位,体现了先秦诚信之德的宗法等级性特点。同时,《礼记·礼器》说:“信,事人也;信,妇德也”。认为礼是侍奉人的本分,是妇德的表现,从而体现了信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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