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殷墟花园庄东地卜辞的行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行款论文,卜辞论文,殷墟论文,试论论文,花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殷墟花园庄东地(以下简称花东)甲骨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占研究所于1991年发现的一批重要的商代史料。这批材料现已整理考释完毕,编为《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以下简称《花东》),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刊行(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花东甲骨文占卜主体是子,学者一般称之为“非王卜辞”。这批材料的公布出版将会在文字考释、甲骨文例、祭祀、疾病、贵族之间的相互关系、贵族家族的组织与活动等多个方面促进甲骨学与殷商史的研究。以下笔者主要谈谈花东卜辞的行款问题。
花东甲骨文除卜辞外,还有一部分记载卜甲来源的记事刻辞。本文主要讨论花东卜辞的行款,不谈记事刻辞的问题。花东卜辞的行款亦即花东卜辞在卜甲、卜骨上的契刻、排列方式。这个问题,《花东》前言已经谈过,认为花东卜辞行款复杂,不大规范,可能是时代较早的反映(注:上揭《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页22-25。)。具体说来,《花东》前言在花东卜辞行款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绩是:全面细致,举例说明了花东卜辞在卜甲上的17种排列方式,并制成《花园庄东地H3龟甲行款形式表》,以非常直观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花东卜辞在卜甲上的各种行款。并指出“H3卜甲刻辞与王卜甲刻辞的相同之处在于,沿腹甲中缝而刻的卜辞大多方向朝外,左甲左行,右甲右行。稍有不同的是,H3卜辞单列横行的较多,或始刻时先单列横行,然后再转复列”,又将“H3卜甲刻辞与王卜甲刻辞及子组卜甲刻辞行款的差异”主要归纳为三点:第一,沿首尾两边的刻辞与沿中缝两侧的刻辞,其方向基本上是自内而外,左尾甲上部边缘的刻辞自外而内的例子很少。第二,在一版有多条卜辞的完整卜甲中未见方向完全相同的卜辞。第三,匚形与反匚形行款的卜辞常见。但《花东》前言并未说明为什么花东卜辞与王卜辞、子组卜辞的行款会存在上述差异。究竟为何花东卜辞“单列横行”者较多?为何“始刻时先单列横行,然后再转复列”?为何“沿首尾两边的刻辞与沿中缝两侧的刻辞,方向基本上都是自内而外”?为何“匚形与反匚形行款的卜辞常见”?《花东》前言没有做出一个较理想的解释。因此,花东卜辞的行款问题还值得进一步讨论。笔者在阅读花东甲骨文的过程中,将卜辞与卜兆联系起来看,发现花东卜辞的行款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笔者认为,掌握了这一规律,即可以较完满地解释花东卜辞行款在形式上表现出来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以下试作论述。为了叙述方便,先说明几个相关术语。(1)卜兆。卜兆是经灼烧在卜甲、卜骨上产生的裂纹,呈“卜”字形。(2)兆干,指卜兆上纵向的裂纹。(3)兆枝,指兆干上斜出的裂纹。(4)卜兆内侧,指卜兆有兆枝的那一侧。(5)卜兆外侧,指与兆枝相背的那一侧(图一)。
【图一】
花东卜辞行款的规律是基本守兆,按照固定的方向围绕着相关的某一个或几个卜兆契刻,决无脱离卜兆单独契刻的。因卜辞字数、位置、卜兆等因素的影响,花东卜辞行款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图二】
一、基本形(┌形与┐形)。当花东卜辞与某一个独立的卜兆对应时,卜辞一般在兆枝上方开始契刻,从兆枝末端向兆干方向外行,至兆干后再顺卜兆外侧下行。其行款表现为卜兆上方、外侧一横、一纵两条线,即《花东》前言所谓“单列左行(或右行)而下”(图二)。当花东卜辞与数个卜兆对应时,亦在这组卜兆上方开始契刻。其行款与卜兆关系又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若这组卜兆呈一横排,卜辞从距千里线最近(即最内侧)的卜兆的兆枝末端向最外侧卜兆的兆干方向行进,再顺最外侧卜兆的兆干外侧而下。例如《花东》142右后甲“祝于白牛,用□岁祖乙?用。子祝。”一辞行款。背甲亦然,如《花东》50“乙未卜,子其田,比□求豕冓?用。不豕。”一辞行款。(2)若这组卜兆呈一纵列,卜辞从最上方卜兆的兆枝末端向其兆干行进,再顺本列卜兆干外侧而下。例如《花东》48上一辞行款。(3)若这组卜兆纵横各数列,卜辞从最内上方(即最上方且最靠近千里线)的卜兆的兆枝末端向最外一列卜兆的兆干方向行进,再顺最外一列卜兆的外侧而下。《花东》14一版即为典型的例子。但无论哪种情况,原理皆同,即花东卜辞一般从相关卜兆上方开始契刻,其方向自兆枝末端向兆干行进,再顺卜兆外侧下行,其行款也都表现为一个卜兆或一组卜兆上方、外侧一横、一纵两条线。花东卜辞的此种行款十分常见,笔者将它定为花东卜辞行款的基本形,下述其它行款都可看作这一基本形的变化。花东H3卜甲上卜兆的兆枝都朝向千里线,故卜甲首尾两边与沿中缝两侧的卜辞,方向亦基本上是从内向外,自外而内的例子当然就很少了。
二、横线形。花东卜辞与一个卜兆对应时,若卜辞简短,字少,则未至兆干即止,其行款即表现为该卜兆上方自兆枝末端向兆干方向行进的一条横线,即《花东》前言所谓单列横行”(图三)。花东卜辞与一组卜兆对应时,若卜辞字数不多,未及至该组卜兆外侧转折下行,亦会形成此种行款。其例如《花东》9左、右后甲上卜辞之行款,此不赘述。由是可知,花东卜辞“单列横行”较多,并非不规范的、特殊的行款,而是极符合其行款原则的,乃因卜辞字数较少造成。
【图三】
三、匚形与反匚形。花东卜辞与一个卜兆对应时,若卜辞较长,字多,折向卜兆外侧下行仍不能刻完,则行至兆干下方后再转向卜兆内侧,其行款表现为将卜兆半包围的匚形、反匚形,即《花东》前言所谓“左行而下再右行”、“右行而下再左行”(图四)。此种行款多围绕一个卜兆,如《花东》16之例。但也有一些围绕两个或更多的卜兆,如《花东》34左后甲上“甲辰,宜丁牝一?丁各仄于我,羽(翌)于大甲?用。”一辞即围绕两个卜兆,《花东》76右后甲上“乙卯卜,其禦疾于癸子……”一辞围绕三个卜兆,等等。《花东》前言将“右行而下再左行而上”的行款也归入此类中,可从,如《花东》95右后甲上的卜辞。《花东》95的例子很值得重视,此版仅刻此一辞,卜辞本有足够的空间伸展,但仍紧贴在所守三兆周围,其左下方有分界线将它与其它卜兆分开,该版的这些现象说明花东卜辞在行款上之所以遵守上述的原则,最主要的原因是要与所守的卜兆紧密联系,而不与其它卜兆混杂。明白这一点,即可理解花东卜辞的行款为何富于变化,如《花东》6右后甲上卜辞的行款为“右行而下再左行而下”,看似奇怪,实因该辞守四兆、外侧二兆不在同一纵线上所致。
【图四】
四、阶梯形。与匚形与反匚形的行款不同,花东卜辞也有顺卜兆兆干外侧下行后再转向卜兆外侧的,即《花东》前言所谓“左行而下再左行”、“右行而下再右行”(图五)。这种行款没有匚形与反匚形常见,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因回避相临卜辞无法内转而形成,且多出现在卜甲两边远离中缝的地方,可以视为匚形的变例,读者可参《花东》37、63两版。
【图五】
五、卜兆内侧纵列形与卜兆外侧纵列形。若卜辞字数很多,顺卜兆兆干外侧下行后,直接转向内侧可能无法全部刻写下来,就会在卜兆内侧排列成几行纵列,即《花东》前言所谓“左行而下再复列右行”、“右行而下再复列左行”,笔者将它视为在匚形与反匚形基础上自然发展出来的一种行款(图六)。其例多见,可举出《花东》6右后甲一辞、《花东》50左上一辞、《花东》63左后甲一辞等。与此种行款相反的是,有的卜辞顺卜兆兆干外侧下行后,在卜兆外侧排列成几行纵列,即《花东》前言所谓“单列转复列左行或右行”(图七)。该行款与前一种行款最大的区别点在于,它一般出现于卜辞较多的卜甲上且位于卜甲两边,以此种形式刻写,显然便于与其它卜辞相区别。笔者认为卜甲上用于刻写的空白不足也很可能是形成该行款的一个重要原因,如《花东》103一版之例。
【图六】
【图七】
六、纵列形。总体上看,花东卜辞一般是从卜兆上方开始契刻的,但也有一部分卜辞是直接在兆干外侧纵向契刻的,有单列的,也有数列的,其中数列的行文方向都是从内到外的。纵向单列或数列的卜辞多出现在卜辞较多的卜甲上,且一般位于卜甲的两边,其位置上的特点亦说明卜辞采用这种行款很容易与其它卜辞、卜兆区分开来,也可以更方便地与它所守的卜兆相联系,其例见《花东》53、113等版。应该指出的是,此种行款是基本形的一种变例,《花东》32版就是有力的证据。该版上共有4条卜辞,内容一致,都是卜问祭祀妣庚的,仅有右后甲边上一条卜辞是纵列行款,而与之对贞的卜辞的行款就采用基本形。需要说明的是,《花东》32版上4条卜辞的行款也完全不同,另两条分别为横线、反匚形。《花东》前言曾提出一版卜甲上的多条卜辞未见行款完全相同的问题,这里顺便利用该版说明一下。《花东》32上,行款为横线的卜辞守横排的三兆,反正形的卜辞守一兆,基本形的卜辞守竖排的二兆,纵列的卜辞守竖排的三兆,这种安排正如笔者上文屡次提到的那样,花东卜辞的行款与卜兆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卜辞所守卜兆的多寡、排列方式都会影响到其行款方向。
以上所述即花东卜辞行款的六种主要形式。花东卜辞行款的其他形式(参见《花园庄东地H3龟甲行款形式表》)并不普遍,可以看作这六种主要形式的组合或变例,笔者就不一一详论了。应该指出的是,花东卜辞行款的其它形式也是深受卜兆分布、卜辞字数、契刻空间等因素的影响的,这些因素可以具体地解释花东卜辞行款的复杂性。如据上举《花东》6右后甲上卜辞及其所守卜兆的排列,可知“右行而下再左行而下”的行款与卜兆分布方式有关。又如《花东》37右前甲“壬子卜,子以妇好入于……”一辞之所以采用了“右行而下再右行转复列而下”的行款,也是与该辞字数、所守五兆的排列、契刻空间有直接关系的。但无论行款如何变化,花尔卜辞一般先在卜兆上方契刻,方向从内到外,至兆干外侧转折而下的基本原则是不变的。至于一些明显违反这一规律的行款,大多出于刻手的失误。如有的卜辞是从外向内契刻的,即从兆干向兆枝方向行文,这些卜辞一般出现于卜辞较多的卜甲上,且基本上属于一组对贞或内容相近的卜辞。辞多字密,卜兆错杂,刻手偶失辨察,或刻完一辞,再刻其对贞之辞,误沿用上一辞行款。一辞行款偶误,可能株连多辞。读者察看《花东》39、53等版,即能体会。
综上所述,花东卜辞的行款虽较特殊,且富于变化,但实际上却遵循着固定的格式,与卜辞所守卜兆有着直接的联系。了解、掌握这种格式,不仅有裨于简化、提高从前对花东卜辞行款的认识,其更大的意义则在于:(一)推进甲骨文例的研究。(二)有助于深入考察殷人的占卜制度及宗教思想。从前研究殷墟卜辞的行款,只单纯注意卜辞在卜甲、卜骨上的位置及其自身的方向,较少将卜辞与卜兆联系起来看。《花东》摹本中特别绘出卜兆,方使笔者受到启发,可以说是花东甲骨文整理者之功。笔者希望能进一步考察从前著录、发表材料中卜辞与卜兆的关系,在甲骨文例研究方面能对前人之说有所补充。花东卜辞严守卜兆,从兆枝上方开起契刻,也是当时占卜制度决定的。卜之吉凶,决于兆枝方向,这或许能解释卜辞为何起于兆枝上方,从内向外契刻。总之,从卜辞与卜兆之关系推测殷人宗教观念,亦是一个新鲜有趣的问题,本文权且算作对此问题研究的开端,深入探讨,尚待来日。
2004年10月7日于通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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