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别行政区与台湾、香港、澳门的关系_台湾经济论文

论特别行政区与台湾、香港、澳门的关系_台湾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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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加强特区与台港澳合作的意义

1.顺应世界经济新的发展趋势。世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呈现出两个新趋势:一是全球性的更加开放,促进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二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加速世界经济的区域化集团化进程。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们带来机遇和动力,而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带有排他性和保护主义性质,则给我们带来压力和挑战。在制定对外发展战略中,对于前者,我们应当向一切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开放,扩大合作面,更好地吸收它们的资金和技术,发展进出口贸易;对于后者,我们必须重视与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特别是与台港澳的合作。

2.特区经济持续、高速、稳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政治局势由对抗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形势的主流。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竞相走向开放。在亚太地区,继“四小龙”经济腾飞之后,马来西亚、泰国也紧随其后,大有成为第五、第六“小龙”之势。连近年才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越南,也迅速地赶了上来。因此,经济特区在亚太地区面对着不断增多和日益强劲的竞争对手。在国内,由于1992年后中国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并把上海浦东列为90年代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随着特区原先享有的独特的政策优惠优势的弱化,外商到中国投资有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余地,国内各地区在吸引外来投资和销售市场方面的竞争将更趋激烈。面对国内外的挑战,特区要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势,在广度和深度上加强与台港澳的合作,以保证特区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势头。

3.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窗口和基地作用的需要。经济特区在同内地广泛的经济联合中,不仅增强了自己的实力,而且带动了内地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首先是特区,而后扩大到内地,大陆同港澳台的合作形成了良性的发展态势。大陆与香港的经济关系走上了快速、全面和持续发展的轨道。1978年大陆与香港的贸易额是108亿美元,到1994年达到1107亿美元,增长了10倍。在投资方面,香港是目前大陆最大的外来投资者,从1979年到1994年投资总额630亿美元,占大陆外来投资的63%。大陆与台湾相互促进、互补互利的合作局面正在形成之中。1994年两岸间接贸易额达到163.3亿美元,较1990年增长5倍多。至1994年,台商在大陆的投资项目超过3万项,协议投资额约300亿美元。在大陆与港澳台的合作中,特区始终发挥着先行效应和桥梁作用。

4.有利于港澳的稳定和繁荣,促进两岸“三通”,实现祖国统一。港澳是大陆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大陆的改革开放,使香港成为世界著名的贸易、金融、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中国因素是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条件。澳门对中国因素的依赖程度也与日俱增。台湾的外贸顺差得益于对大陆的巨额贸易顺差。特区在同台港澳的合作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特区与台港澳合作的特点

1.投资领域以工业项目为主,正不断向第三产业拓展。目前,特区已形成第一产业比重较小,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比重迅速上升的工业主导型的产业结构。1994年深圳三次产业构成比重为2.46∶55.39∶42.15,珠海为5.37∶52.10∶42.53,汕头为14.17∶40.18∶45.65,厦门为5.72∶48.26∶46.02。如果参照世界银行对中等发达国家三次产业产值的有关描述,即第一产业为15%,第二产业为38—40%,第三产业为45—47%,四个特区的产业结构已达到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水平。台港澳财团由投石探路发展到大举进军特区,增加投入参与特区较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规模增大。1994年,深圳外商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150多个,珠海、厦门引进项目的平均投资额均在200美元以上。

2.外商投资逐年增多,外资来源多元化,但仍以台港澳资金为主。1983年,实际吸收外资深圳为1.18亿美元,厦门为0.08亿美元,珠海为0.29亿美元,汕头为0.02亿美元。到1994年,深圳为17.3亿美元,厦门为12.41亿美元,珠海为7.63亿美元,汕头为6.93亿美元,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同时外资来源向多元化发展,除台港澳外,还涉及东南亚、日本、欧、美、澳洲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但仍以台港澳地区为主,占利用外资总额的80%以上。“三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在特区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提高。以1993年为例,深圳为363.6亿元,占59.5%,厦门115.8亿元,占56.46%,珠海76.6亿元,占48.38%,汕头53.7亿元,占27.14%,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区外向型的经济结构已基本形成。五个特区以占全国领土0.35%的面积,0.8%的人口,实现了全国12%的出口额,吸收外资占全国的七分之一,在特区生产的工业品50%以上进入国际市场,特区已成为我国外向型经济最富活力,最发达成熟的区域。

3.外商投资仍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但投资重点正朝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转移。特区初期多为出口加工型经济,然后逐步由以劳动密集为主转向以技术知识密集、资本密集为主。深圳逐步从以加工业为主走向以制造业为主,努力发展高新技术,面向国际市场。1994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13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值的20%,初步形成了以计算机、通讯为支柱产业,涉及微电子及新型元器件、新材料、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等六大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出现了50家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拥有一批高新技术拳头产品。珠海特区从1990年起,就逐步把劳动密集型的项目转到农村和内地,将全市经济的重点转移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上来。1994年,珠海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3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5%。

三、特区与台港澳合作的前景

中国实行开放政策以来,香港的制造业和服务性行业的结构比例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往制造业占70%,服务性行业占30%,目前,服务性行业的公司及从业人员数目,均比制造业高出一倍,

香港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跨国企业地区总部的集中地。由于香港的地理位置绝佳,基础设施良好,劳工教育水平较高,生活质素优良,并且与中国接壤,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的跨国企业,由1980年的174个,增至1990年的602个。2.地区性的金融及财务中心,多种财经业务均以香港为地区性发展基地。目前香港有近100家持牌银行及近200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的公司。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已有80多家在港设立了分支机构。香港还是亚太地区最大的资金筹集市场,亚洲约有一半大型集资是通过香港进行的。每日香港黄金市场和外汇市场的成交量分别在世界上排名第四和第六。3.地区性电子通讯、大众传播及资料情报中心。香港拥有世界上最先进和高效率的电子通讯系统,国际电话通讯量为全球之冠,人均传真机的数量在全球仅次于日本。4.地区性运输及航运中心。启德机场是世界第三大繁忙的国际机场,香港集装箱进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位,1994处理标准集装箱达1120万个。5.地区性专业服务中心。世界知名的律师行、会计师行、顾问公司、工程公司、建筑公司及其他专业公司,多在香港设有分部。6.地区性旅游中心,不少大型会议和展览都在这里举行。1994年有900万人到香港旅游,而当地人口只有600万人。

香港服务业发展前景看好,但其制造业却不容乐观。香港制造业的特点是工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依赖出口市场。这种缺乏后劲的经营方式已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科技研究与开发的滞后是香港最为突出的薄弱环节,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问题是科技研究开发的投资大、时间长,加上香港政府长期以来漠视对科技工作的开展,只是近年才成立工业及科技发展局,建立科技大学,设立应用研究发展基金,给予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工业扶助机构和私营企业以较大的支持,但投入的资金有限,并不十分奏效。香港今后的主要出路是通过与特区的合作,同内地雄厚的科研技术力量和庞大的市场需求相结合,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开发活动,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工业,逐渐建立起技、工、贸相结合的综合性产业群体,促进双方的工业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

特区与香港的合作互为需要,共同受益,潜力很大,要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合作:1.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市场,为特区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帮助特区效益信用俱佳的大型企业在香港证券市场上融资,并选择适当时机发行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债券。2.将港商的投资引向特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重化工原材料产业,以解决目前大陆和港澳都需要进口的大宗原材料和设备供应。3.积极开拓科技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内地的科研力量和科技成果,联合开发,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并打入国内外市场。香港可成为促进内地科技与国际科技合作的媒介,开展中——港——外的多边合作。4.在航空、海运、通讯、信息高速公路等业务上进一步合作。5.与特区联合培训和交流各类科技、商贸和经营管理人才。6.在律师、会计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业上加强合作。7.由于两岸还未直接“三通”,目前绝大部分贸易和台资均以香港作为到大陆的跳板,因此,香港成为台商设立中介公司及资金调度的中转站。据估计约有3万家以投资大陆为目标的台资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香港在两岸合作中的中介作用不容忽视。

在特区与港澳的合作上,要改变“大香港、小澳门”的看法,把澳门问题提高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澳门与香港同是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澳门是一个面积只有20平方公里,人口不过50万的弹丸之地,澳门经济是一个具有多重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前景广阔的超小型外向型开放经济。它已形成以出口加工业、旅游博彩业、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为四大经济支柱的较完整的产业结构。其外向型程度极高,旅游博彩业90%以上为来自境外的旅客。出口加工业95%以上外销。从长远来看,澳门的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应走以第二产业为基础、第三产业为主导的道路,建立健全的经济体系。这样既有利于澳门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大陆的对外开放。1999年之后,澳门的前途在于积极利用外界的因素,包括国外的市场和优惠条件、香港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内地的原料和劳动力,并成功地与本地因素相结合,实现经济的稳步发展。

澳门与欧共体关系紧密,多年来,澳门借助于葡萄牙同欧共体的特殊关系,享受多种优惠条件,在政治、文化、历史等方面都比香港更具备同欧共体发展合作的优越条件。澳门是“欧共体投资伙伴”受惠地区,该计划鼓励欧共体成员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到海外投资,并给予财政资助。特区企业如能通过澳门与欧共体成员国企业的合资,可获得欧共体的财政资助。欧共体是澳门的最大客户,澳门每年输往欧洲市场的商品占其出口量的三成,超过输美商品。为此,从1991年起,澳门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举办“澳门经济在东南亚的形势”研讨会,并在澳门大学成立了亚洲首个“欧洲资讯中心”。该中心已与珠海等地签订了合作协议,特区可借此加强澳欧之间的经济信息交流。“澳门与欧洲经济共同体贸易及合作协议”,已于1993年1月1日生效,缔约各方在进出口转口、支付及转帐,行政和法律手段等方面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促进彼此贸易往来、发展与多元化。特区要充分利用这一条件,努力拓展同澳欧的贸易关系。

澳门还是特区联系拉丁语系国家的国际交流枢纽。目前澳门的100多个贸易对象国中,拉丁语系国家占很大比重。在澳门经营的外资银行中,具有拉丁语系国家资本背景的占了三分之一。世界上以各拉丁语言为第一语言的国家有30个,经济实力雄厚,但对华贸易额仅占中国外贸总额的7.8%,来华直接投资仅占外商对华投资总额的1.2%。拉丁语系各国正在大张旗鼓地拓展同中国的经贸关系,可以澳门为国际交流枢纽,重建特区和内地同拉丁语系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澳门从中也可获得巨大的利益。

十几年来,特区与澳门的经贸联系不断加强。澳门商人率先在珠海建立了大陆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和大陆第一家中外合作的旅游项目。从1979年至1992年3月,珠海实际利用外资11亿美元,其中澳门资本5亿多美元,名列第二。澳门商人在珠海投资的企业达600多家。珠海正是利用澳门这个国际窗口得以迅速崛起的。今后特区与澳门将不仅在贸易投资上加强联系,还可在基础设施、旅游、劳动力市场、产品促销及教育等各方面进行更广泛的合作,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促进彼此的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港澳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有其特殊的优势,应维护它们的繁荣和稳定。虽然特区与港澳的关系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但合作总是大于竞争的。特区不可能也不必要去取代港澳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我们应当鼓励引导相互间互惠互利的合作,限制那些损害双方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机场、港口、公路等交通网络和能源供应上,避免重复建设,做到协调规划,分工合作,互惠互利、携手并进。

近年来,海峡两岸的经贸往来取得显著的进展,已形成以间接贸易和台商到大陆投资为主体,涉及产业和科技交流,劳务合作、金融往来和产品展销等多种形式的发展格局。随着贸易的扩张,两岸经济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两岸贸易额占台湾与大陆各自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从1980年的0.81%与0.85%上升为1992年的8.88%与7.35%,其中台湾对大陆出口依存度从1980年的1.22%上升为1993年的15.2%,大陆对台湾进口的依存度从1.24%上升为12.4%。但大陆对台出口(或台湾对大陆进口)的依存度甚低,1993年仅占1.6%。台商对大陆的投资也日益增长。1987年,大陆台资企业约80家,协议金额约1亿美元。1992年起,大陆加快开放步伐,台掀起新一波“大陆投资热”,到1993年底,累计来大陆投资企业2.5万家,协议台资256亿美元,实际投入约100亿美元。台商在大陆的投资领域相当广泛,包括制造业、房地产、旅游业、商业、服务业等。特别是在制造业的投资打破了初期简单的劳动密集行业范围,在电子、机械、化学等资本与技术密集行业的投资不断增长,投资行为也从过去边走边打的短期赢利转变为稳扎稳打的长期发展战略;投资地区从东南沿海扩大到内地的大部分地区。特区,尤其是厦门特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更为瞩目。厦门特区确立并积极实施“以港引台、以侨引台、以台引台”的方针,使厦门成为台商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至1995年5月止,厦门共吸引台资项目1164项,投资金额22.86亿美元,投资金额约占全国台资的七分之一,开工率和到资率分别达60%和46%,对台贸易公司发展到12家,贸易额累计达30多亿美元。至1994年底,来厦台胞累计达123万人次,约占同期来大陆台胞总数的六分之一。全市共有42批、173人次赴台湾参加各类交流活动。厦门特区于1995年元月1日起,实施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涉台法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并成立了台胞投诉管理中心,还对台胞实行抵厦一次审批有效的《台湾居民前往大陆通行证》和落地办证,所有这一切,有力地改善了厦门的台胞投资软环境。

海峡两岸开展经贸合作,互补性很强,体现在许多方面。首先是行业互补。就三大产业比重而言,两岸产业结构差异大。台湾是3.0∶42∶55,大陆是24∶50∶26。大陆工业部门门类齐全配套,自成体系,并以机械、冶金、采掘、航空航天、汽车等重工业体系较具优势。而台湾工业门类未能形成体系,以轻工业为优势,在电子通讯、工具机械,化纤等一些产品产量上,占有一定地位。二是生产要素互补。台湾资金充裕,外汇存底高居世界第二位,台湾厂商在承接海外订单中积累了成熟的制造技术,并在吸取美日企业管理风格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中国人特色的经营管理制度。大陆地域辽阔,劳动力充足。大陆的基础科技实力雄厚,有一批高科技研究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三是产品互补。从产品档次看台湾产品属中高档,附加价值较高,而大陆产品属中低档,附加价值较低。从生产过程和批量看,台湾属于上游原料、零组件或半成品,已经进入品种多、周期短、批量小的生产阶段。而大陆属下游加工装配,还处在品种少、周期长、批量大的生产阶段。四是市场互补。大陆人口众多,经济增长率居两位数,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具潜力的大市场,对台湾这种高度依赖国际市场的小型开放经济体系,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两岸的经贸合作给双方带来的利益是有目共睹的。台湾对大陆的出口顺差,足以弥补它在全球各地的逆差总和还有富余。台湾还借此机会调整了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大陆从台商投资中得到了资金、生产技术并扩大了就业。

应当看到,由于台湾当局设置人为障碍,使两岸经贸合作处于不平等和不正常状态,两岸经贸合作难于在短期内取得重大进展和实质性突破。但两岸经贸合作的潜力是巨大的,其发展的势头是不可逆转的。只要台湾当局以民族利益为重,消除政治干扰,两岸经贸关系一定会开创出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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