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城镇土地分等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区域城镇土地分等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范黎[1]2004年在《区域城镇土地分等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价格标准、土地税收标准应与城市土地的质量等级和土地利用水平保持一致。然而现行的城市土地市场中,常常只注重对一个城市内部的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而缺乏宏观调控城镇土地价格的分等研究。导致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缺乏明显的可比性,城市间缺乏横向可比的地价指标,无法为各级政府实施有效的宏观地价管理提供依据。为提高土地市场调控政策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基准地价体系,有必要加强宏观区域内城市土地分等的研究。 论文第一章到第四章为理论分析部分:第一章绪论,探讨了城镇土地分等研究的背景、重要意义,并综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了研究方案。第二章对城镇土地分等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具体探讨了级差地租理论、城市地价理论、区位理论等基础理论对城镇土地分等的指导意义。第叁章对影响城镇土地综合质量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归纳为区位、自然、经济和社会因素四类,并细分为10个具体影响因素,分别是:区位、地质条件、环境质量、集聚规模、基础设施、用地产出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用地潜力、政策因素、特殊因素。第四章对城镇土地分等两种技术思路进行了探讨,确定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划分城镇土地等别,并分析了此方法的几个关键步骤。 第五章为实证分析部分:第五章以江苏省64个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城镇为研究样本,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了六类因素共20个指标进行实证研究。以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数轴法初步划分等别,经基准地价验证,最终把64个城镇划分为六个等别。并对分等结果进一步分析,分析江苏省城镇土地等别分布的地域特点及组合规律等。 第六章为讨论与建议:首先对分等因素的选择、分等成果的应用及本研究的不足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政策建议,包括构建统一的城市土地市场和区域性城市基准地价体系、拓宽城镇土地分等研究的思路、建立城镇土地质量监控体系等。

杨奎奇[2]2014年在《基于城镇体系视角的我国城市地价时空特征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作为城镇工业生产、居民生活与商业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土地价格作为土地资源的价值尺度在土地资源的分配与管理中起着标定性的作用。当前,关于我国城镇土地价格方面的研究已经得到广泛开展,其中城镇地价时空分布变化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丰硕的成果,为城镇土地的价格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城镇土地价格时空特征的相关研究仍有值得深入探讨的空间,表现在过往研究空间范围上较为单一,仅仅局限在城镇内部。另外,在具体的城镇土地分等实践当中,由于传统的多因素综合定等方法速度慢、效率低,无法满足对城镇土地分等的及时性要求,因此考虑可以参照城镇内部以价定级建立城镇间土地以价定等的方法。但以价定等方法又需要相关的理论研究作为基础。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城镇间地价空间分布规律作为研究对象,为我国城镇土地的以价定等新方法提供基础理论支撑。此外,城镇间即城镇体系地价的时空分布变化方面的研究也能为城镇体系规划、规范城镇间土地出让价格、引导企业跨区域投资、完善地价动态监测与地价风险预警机制等领域提供有效思路。同时对引起城镇体系地价空间差异因素的探讨也能明晰城镇间土地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城镇土地分等过程中因素确定的问题。因此从完善城镇土地价格相关基础研究考虑,需要对我国城镇体系地价的空间与时间分布规律特征进行深入的探讨,同时对影响城镇间地价差异的因素进行总结。围绕以上问题,依据城镇等级体系原理、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对不同级别城镇土地的分等分别进行组织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文采用分尺度分层次的研究方法,以基于地统计分析模型的GIS为工具,以城镇基准地价(包括商业基准地价、住宅基准地价与工业基准地价)为基础数据重点对我国不同层次的城镇体系叁种类型的地价开展空间分布、时间变化研究,同时对地价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初步探讨,大体包括以下研究内容:(1)确定研究所需数据的获取方法。城镇体系地价空间规律的研究涉及众多城镇,当需要将一个城镇的地价作为一个数据样点考虑时,就涉及到如何用一个值表示一个城镇的整体地价,以及如何获得城镇地价的问题。因此需要根据数据的来源,研究城市平均地价的获取方法。(2)探索针对城镇体系地价空间分布特征的描述方法、测度体系。由于至今城镇体系地价空间分布特征的相关研究依然较少,相关模型体系尚未建立,因此首先需要确定城镇体系地价的描述方法和测度体系,其次才能进一步揭示城镇体系中地价的空间变化差异特性。(3)运用地统计分析方法对各层级城镇体系的地价进行多方位空间特征规律和时间变化分析,并对它们的指标进行对比。城镇体系是一个具有多层嵌套特征的复合体,一个城镇系统通常由多个低等级城镇系统构成,同时也是更高等级城市体系的组成部分。依据城镇体系规律,探索性的将我国城镇地价体系划分为不同层级的地价体系系统进行空间分布与时间变化特征分析。同时,对我国不同层级城镇体系地价的指标进行对比,以期发现不同层级城镇体系地价的特点。(4)遵循城镇体系地价空间分布研究的分维分尺度的研究方法,分别确定不同城市体系地价的影响因素。影响城镇地价的因素数量繁多,错综复杂,针对城镇体系的不同层级对众多繁杂的地价影响因素进行梳理,进而确定影响城镇体系地价差异的主要因素,从而为城镇间土地分等时采用的多因素综合分析方法的因素选取与权重确定提供依据。通过对我国不同尺度城镇体系地价的空间分布特征、时间变化及影响地价差异的主要因素进行研究,初步发现以下规律与特征。(1)不同用地类型地价之间差异明显。城镇地价的空间特征相当程度上与它的利用方式相关。商业地价、住宅地价和工业地价之间在价格高低、分布规律和时间变化方面表现出了不同的规律特征。(2)在具有一般分布特征的基础上,我国各尺度、各层级城镇体系地价也存在不同的空间主导分布规律。在我国中心城镇体系中,地价具有明显的单方向空间变化特征;在省域范围城镇体系、城市群地价体系中,城镇地价通常以单中心或多中心为核心,向周围呈阶梯状下降,空间分布表现较为复杂。(3)地价作为反映城镇特征的一个指标,也存在一定的等级体系分布,且不同等级规模的城镇地价等级体系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地级市及以上规模的中心城市地价体系表现为中间序列的城市较为发达;省域范围城市地价体系中低地价的城市占比更多;省域中地级市城镇体系与县级城镇体系存在巨大差异;同时,以上几种城镇体系规律在时间上处于不断变化中。(4)由于城镇间错综复杂的联系,城镇体系地价也存在特定的空间关联性。在各个城镇地价体系中,城市群地价体系的相关度表现最强,但城市群的相关度的区间跨度最大;地级及以上中心城市和省域范围城市的全局相关性较为接近,整体比城市群低。在城市地价体系局域相关度和空间变异方面,因发展阶段的差异与自然条件的不同,各城市地价体系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5)在时间上,我国各城镇体系地价各项统计指标变化较为明显。近十年随着我国经济、人口等相关因素的剧烈变化,不同用地类型、不同城市等级、不同区域的城市地价均经历了显着的变化。但由于引起的原因不同,变化的形式又显现为多样性。(6)影响城镇地价的因素复杂,对城镇地价影响因素进行分尺度研究有助于降低研究的复杂性。通过对不同空间尺度范围城市地价体系影响因素的分析发现,无论何种规模级别的城市,城镇集聚规模对城镇地价都有着重要作用,但是不同尺度城镇体系中地价空间差异的影响因素又存在较大差异。

陈金梁[3]2007年在《重庆市城镇土地分等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镇土地分等是通过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项因素的综合分析,揭示城镇之间的地域差异,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城镇进行分类排队,评定城镇等。本文分析了我国城镇土地分等理论和实践的现状,指出现状研究的不足;系统研究了城镇土地分等的技术方法和程序。新一轮全市范围内的土地级别更新,并没有进行土地分等,各郊区、市、县都是根据各自的市场价格孤立地进行土地级别更新,完全可能出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市场地价水平较高的区、市、县,其土地首位级别比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市场地价水平较低还要低,各郊区、市、县土地级别配置非常紊乱,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都是因为没有进行土地分等所造成的结果。城镇土地定级和土地分等是有密切关系的,土地分等要控制土地定级,土地定级是土地分等的细化。目前重庆市正在开展全市的城镇土地级别更新,在这个时候进行城镇土地分等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价值。本文在全国率先开展对重庆市城镇土地分等的研究,根据城镇土地分等规程,结合重庆区情,研究了重庆市城镇土地分等的技术方法和流程,包括分等因素选择、权重确定、分值计算、初步等验证、最终等确定,尤其是针对重庆区情,提出了在分等因素选择、权重确定、土地等确定的特色和创新方法。提出强调城市规划对城镇土地分等的指导是本文在全国城镇土地分等技术方法上最大的创新。本文所选取的因素包括了城镇区位因素、城镇集聚规模因素、城镇基础设施因素、城镇用地投入产出水平因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因素、区域土地供应潜力因素,基本上含盖了影响城镇土地分等的所有因素,并且在选取因素时,既考虑了各城镇的现状,也适当参考了未来的发展情况。重庆市城镇土地分等适当弱化了市场价格对初步等划分的调整。另外,部分地区在划分出城镇等之后还确定了等别地价,我们觉得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城镇分等范围远大于城镇土地定级,既然是以城镇以商业或住宅的最高地价为代表,在大面积地区确定平均地价一是难度大,二是代表性差,说服力不强。在确定重庆市城镇土地等时,非常重视城市规划的作用。具体做法是根据各城镇在重庆市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地位,给各分等城镇赋予不同的分值,然后,对此分值进行聚类分析,最后,将城镇规划的聚类分析结果与初步等方案进行对照,对初步等方案进行调整。该方法对土地分等的宏观调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全国城镇土地分等中是一大创新。

许诗惠[4]2016年在《城镇土地质量水平研究》文中提出城镇土地质量评价,是通过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项因素的综合分析,揭示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城镇土地质量进行分类排序,评定城镇土地质量的活动。而城镇土地质量的本质在于各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状况的排序,强调评定土地的使用价值。城镇土地质量评价的主要对象是城市市区、建制镇镇区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以及城镇外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分级。由于天津市远郊叁区县(蓟县、静海、宁河)地处较偏,经济条件、交通条件、政府社会投资等一系列条件跟天津市其他地区相比较相对较低,且对城镇土地质量评价的研究也存在诸多不足,难以优化城镇土地的开发与利用。为了全面掌握天津市远郊叁区县土地质量及利用状况,科学合理高效的利用城镇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本文结合城镇土地评价的基础理论及具体的研究方法,研究分析了叁区县土地质量的现状,并对其进行比较,最终得出结论。本文研究的中心内容是对天津市远郊叁区县(蓟县、静海、宁河)的土地质量水平进行测算,并对其测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还对叁区县土地质量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且对叁区县如何进一步提升其城镇土地质量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与建议。全文分八个部分,首先通过第一章到第五章的内容,进行理论部分分析。第一章绪论,首先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了总结与概述。第叁章则对城镇土地评价的理论——区位理论、土地供求理论、空间结构理论、地租理论分别进行了说明介绍。第四章详细介绍了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因素,并对其进行了分析概述,包括:区位因素、自然因素、经济因素还有政策因素。第五章则对城镇土地质量评价的基本思路进行研究介绍,并依次对城镇土地质量评价原则、城镇土地因素因子权重确定、城镇土地因素因子分值计算这些步骤进行了系统性的总结。然后本文在第六章以天津市远郊叁区县(蓟县、静海、宁河)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叁区县进行概述,并对城镇土地质量因素因子进行筛选确定。其次,对城镇土地质量资料进行整理,即对筛选出的因素因子的资料进行整理,其中包括:城镇区位、城镇集聚规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用地投入产出水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综合服务能力。随后,对叁区县城镇土地质量分值进行计算,并对叁区县城镇土地质量所涉及的各个因素进行汇总,最终得出“静海的土地质量得分值最高,宁河次之,蓟县的得分最低”的结论。然后,采用回归预测法对叁区县城镇土地质量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趋势分析,并得出“在2015年——2024年的土地质量得分最高的是蓟县,其次是静海,最低的是宁河”的结论。最后,对叁区县城镇土地质量潜力进行分析,得出“宁河应该全面提升各个因素,静海应该加快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业,蓟县应该大力发展它的经济”这一结论。第七章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土地质量的对策和建议:主要从城市交通、城市产业结构、城市基础设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城镇用地投入产出水平这五方面提出改进与完善方案。而第八章为结论,包括成果与不足。

赵荣[5]2006年在《浙江省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最低限价标准制定研究》文中指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浙江省,一方面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另一方面用地单位缺乏集约用地的观念,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各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常以较低的协议价格出让工业用地,由此也产生了土地投机的恶果,加重了地区发展不平衡。为贯彻国家政策,杜绝低价出让工业用地,也为缓解用地压力,加深集约利用观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浙江省制定了协议出让工业用地最低限价的标准。本文以此为目标,对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制定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本文以土地价格理论、土地估价理论、博弈论、差别定价理论为基础,采用分等定价、分区控制的方法来制定浙江省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最低限价标准。首先以各县市区的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潜力等为依据,通过计算城镇土地质量分等评价综合指数,确定浙江省城镇土地分等初步方案,并分析了城镇土地质量分等综合指数和土地征用开发成本、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工业用地基准低价之间的关系。然后以上述分等方案为基础,综合土地征用开发成本、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水平、工业用地基准低价及专家意见,对比国家现有土地分等方案,形成浙江省城镇土地分等最终方案。再根据制定标准的目的,从浙江省工业用地市场运行状况出发,参考全国其他地区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最低限价标准,制定浙江省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最低限价标准。最后,为提高成果的适用性,提出了相关配套政策建议。

黄卫常[6]2006年在《农用地分等成果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合理利用与科学管理对于区域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保障意义。尽管我国有着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当前我国的耕地利用与管理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和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下降。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的直接原因很多,主要在于存量耕地利用中有机养分投入降低、化肥施用量过多、土壤退化及耕地受到污染,存量耕地管理中农田整理投入不够,补充耕地质量水平与区位条件普遍比占用耕地差。因此,制订科学合理施肥方案,加强中低产田整理建设,严格实施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平衡制度等是提高耕地质量和耕地粮食生产能力,维护我国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途径。这些途径的有效实施需要以耕地质量数据为基础。耕地质量数据来源于耕地评价。目前,有关耕地质量评价成果非常丰富,其中以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最为典型,它是以往评价理论与方法的继承和创新。成果的最大价值在于应用,因此,研究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成果在土地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文以农用地分等成果的应用研究为主要内容,系统地研究了农用地分等成果在耕地生产能力测算、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中的应用。 本文首先阐明了研究目的和意义,对农用地分等成果应用研究动态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简单介绍了农用地分等理论依据、思路及其技术路线,并重点梳理了农用地分等成果的内容、特点及其应用方向,为下一步具体应用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具体应用研究包括农用地分等成果与耕地粮食生产能力测算、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分析了农用地分等成果与叁者之间的关系,构建了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叁者中的应用思路,并结合佛山市高明区实际情况分别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农用地分等成果能够有效地测算耕地粮食生产能力,能够为耕地占补平衡提供科学考核依据,并以耕地等级系数为核心衡量占用与补充耕地之间的关系,能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合理而科学地划定提供质量依据。 本研究为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土地管理实践中的应用提供了依据和新思路,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高星[7]2016年在《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的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关键技术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耕地质量的高低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我国除了“人多地少”之外,耕地质量偏低正成为耕地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土地整治在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开展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的土地整治项目关键技术研究有助于推进土地整治,促进耕地保护工作由数量管控向实行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转变,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土地整治和耕地质量提升方面的研究进展和相关理论基础,对耕地质量的内涵进行了定义,剖析了耕地质量的特性,认为耕地质量由自然质量、工程质量和管理质量构成。通过对各项土地整治工程对耕地质量影响因素的作用分析,指出了基于农用地分等定级因素改造的可行性。在对区域耕地质量提升障碍因素的总结基础上,针对有效土层厚度、土体构型、土壤障碍层以及表土质地等四项土壤障碍因素分别提出了工程改良方法和施工工艺,补充完善了土地整治工程体系。在对现行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的内容与程序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现行土地整治项目设计体系基础上的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设计融合路径。在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目标可控化设计思路下,针对农用地分等基础数据的滞后性,研究了项目区耕地质量更新调查技术;为准确评价土地整治对耕地质量的影响,研究了分等与定级结合的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重估技术;采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因子潜力提升的预评价法,构建了耕地质量等级可实现潜力测算模型;根据因素经整治可实现潜力,研究了基于潜力指数组合的工程类型区划分技术;探索了不同投入和预设等别下的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目标拟定程序。实现基于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基础的调查、评价、潜力测算、工程类型分区和目标拟定程序的一体化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关键技术。以四川省中江县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布设38个采样点,对有效土层厚度、剖面构型、坡度、岩石露头度,灌溉保证率与排水条件等5个因素更新调查;以更新调查成果对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进行了重估,并与原成果进行了对比分析,项目区国家自然等有12个分等单元下降了一个等别,国家利用等有2个分等单元下降了一个等别;测算了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可实现潜力,按照面积加权统计,项目区国家自然等平均可实现潜力为0.84个等,国家利用等可平均可实现潜力为0.62个等,耕地质量级别平均可实现潜力为0.72个级别;划分了基于1有效土层厚度增厚工程-2灌溉工程区等叁类工程类型区。

朱健宁[8]2008年在《省域城市地价空间分异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土地价格是在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周边环境和政策引导等多元制约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能够综合反映城市土地优劣和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然而在现行的城市土地市场中,较多涉及的是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特征、机制以及不同类型地价的空间布局等研究,对区域城市之间地价特征和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为了搞清城市地价的形成、定位、运作与变动机制,有必要对影响城市地价空间分异的因素,及其如何影响城市地价做一定的研究。这对揭示城市土地价格内在规律,加强地价宏观调控,促进城市土地市场健康稳步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第一章到第叁章为理论分析部分:第一章绪论,探讨了城市地价影响因素研究的背景、重要意义,并综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了研究目的、内容和方法。第二章对城市地价与空间分异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具体探讨了级差地租理论、城市地价理论、区位理论和城市地价空间结构模式等基础理论对城市地价空间分异的指导意义。第叁章对影响省域城市地价空间分异的一般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归纳为自然、区位、经济和社会因素四类,并细分为城市环境质量、城市区位、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城市用地潜力等具体影响因素。第四章为实证分析部分:第四章以江苏省13个地级城市市区为研究区,以各市区基准地价为研究样本,对江苏省域范围内城市地价空间分异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在充分考虑江苏省各地级城市基础数据资料可获性的基础上,建立了影响不同用途城市土地价格的因素因子评价体系,并以回归分析的方法分别构建商业、居住和工业用地土地价格空间分异驱动模型,进而确定城市分用途地价的主要影响因素。第五章为结论与研究展望:研究结论表明,省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各用途地价的差异均有影响,区位因素、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度对城市商业和工业地价的影响较大,城市生态环境因素、人口因素则对住宅地价产生重要影响。最后,对城市地价影响因素的量化问题和驱动模型构建问题进行研究展望。

何蓓蓓[9]2009年在《区域耕地资源安全研究》文中认为人口的不断膨胀使人们强烈地感觉到由于资源稀缺带来的生存与发展的危机。耕地资源作为土地资源的精华,更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稀缺资源。它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还是当今全球环境变化研究的八大核心领域之一。在一定意义上讲,耕地资源的安全问题是资源与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解决人类面临的人口、粮食、能源、资源和环境五大问题的核心内容。耕地资源安全涵义已经从最初期单纯的耕地资源数量安全演变到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等方方面面。在人口增加和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耕地资源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据专家研究表明,每增加1人需要0.08hm2的土地用于住房、交通、通讯和堆放废物等,需要0.08hm2的耕地用于粮食生产。与此同时,耕地资源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弃耕、抛耕现象仍然存在。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耕地资源短缺成为我国难以逆转的国情,确保耕地资源的安全是客观的必然要求。本研究在系统总结国内外有关耕地资源安全研究进展的基础上,从耕地资源安全的概念和内涵出发,指出耕地资源安全的本质在于在耕地资源安全系统的良好运行,并对耕地资源安全系统的结构、要素、环境、功能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了耕地资源安全系统在“人”的作用下运行的机理,系统分析了耕地资源安全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指出耕地资源安全系统主要在资源力、环境力、经济力和社会力的相互作用下,朝着良好或者恶化的方向发展,并由此提炼出能全面反映耕地资源安全的指标框架,并在阐述耕地资源安全调控的基本原理、内涵、内容、目标以及重点的基础上,着手设计了不同情景下安全调控的模拟方法,最后综合应用多种定量和定性方法,以江苏省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主要内容和结论陈述如下:第一,对耕地资源安全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界定。本研究认为狭义的耕地资源安全本质上是围绕要耕地资源安全系统的良好运行,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耕地资源系统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子系统的持续健康运转,另一方面,耕地资源系统在人类获取产品和非产品的过程中,具有维持自我调节和自我恢复的能力。而广义的耕地资源则是指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不存在耕地资源问题的危险和威胁的状态。它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①国家的主权不因耕地资源的问题受到严重威胁;②国家的利益不因耕地资源问题受到严重损失③国家的发展不因耕地资源问题受到威胁。第二,对耕地资源安全系统概念、结构、功能等进行分析。耕地资源安全系统主要分为人工子系统和自然子系统即社会经济子系统和耕地资源子系统。耕地资源安全系统是由耕地资源的生物系统、环境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相互作用,通过物质、能量、信息的运动、交换、存储和反馈形成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并由人的主动性而朝着相互适应的方向演化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系统。耕地资源子系统是社会经济系统构成的基础,而社会经济系统又反作用于耕地资源系统。耕地资源安全系统的具有物质生产、还原两大主要功能和整体性、稳定性、层次性、自组织性、可调控性、突变性、耗散性和开放性、多目标性8大特性。第叁,耕地资源安全运行的机理的探讨。耕地资源安全运行的主体包括人与耕地资源系统。耕地资源安全运行机理的主要是从人的主体地位出发,对耕地利用过程中“人”与耕地资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互动过程进行研究。耕地资源安全系统具有自我维持、自我调节及其抵抗各种压力和抗干扰能力的弹性力。耕地资源的安全运行,就是在“人”的外力的作用,耕地资源系统在弹性范围的良好运行,当“人”对耕地资源的利用超过耕地资源利用的弹性范围,耕地资源系统进入塑性状态,如果“人”的作用力进一步加大,达到或超过耕地资源量的界限时,耕地资源系统出现严重破坏,直至崩溃,这就是耕地资源安全系统从弹性变形到塑性变形直到崩溃的过程。因此,人们对耕地资源的利用应该控制在弹性范围之内。第四,耕地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在对耕地资源安全的概念,内涵,安全系统的结构功能以及安全运行机理分析的基础上,从系统科学的观点出发,以目前已经形成的耕地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为借鉴,运用物理学与系统学中正、反作用力与正、负反馈的逻辑思维,从耕地资源安全的资源力、环境力、经济力、社会力四方面入手构建了能够全面反映耕地资源安全程度的指标体系。并将能值指标与传统的指标相结合,克服传统评价指标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在突变论的指导下,使用突变级数法对耕地资源安全程度进行评价,并采用灰色一元模型对耕地资源安全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第五,耕地资源安全调控的研究。耕地资源安全调控是以现代控制理论为基础。从控制论的角度来看,耕地资源安全系统主要由叁部分组成:受控系统(耕地资源系统或其中一个组成部分),调控系统(社会经济系统),环境(对于受控系统和调控系统而言的外部环境)。耕地资源安全系统的调控就是外部环境干扰或者调控影响耕地资源安全系统达到预定要求或目的,社会经济系统通过耕地资源系统的信息反馈,发现行为与目标的偏差,根据偏差调整行为达到目的的过程。最后,以江苏省为例,重点研究了该区域1996~2007年的耕地资源安全态势、空间分布格局以及发展趋势。江苏省耕地资源的安全态势:整体上来看江苏省12年的耕地资源安全隶属度波动不大,主要涉及较安全、临界安全范围,其中1999~2002年的耕地资源安全状况较好,处于亚弹性区间,特别是2000年达到了研究区间历史最高;从空间分布格局来看,南部区域的安全程度相对于中部和北部地区而言,相对较低,经济发展水平与耕地资源的安全程度密切相关,政府应重点关注苏南地区的耕地安全的状况;根据一元灰色模型的预测结果,计算出耕地资源2008~2020年安全的发展趋势:除经济力少有上升以外,资源力、环境力、社会力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耕地资源安全状况进一步恶化。通过对不同情景下2020年的耕地资源的安全态势进行模拟分析的结果,确定出影响耕地资源安全系统的11个关键因子:人均耕地、耕地质量指数、能值产出稳定性指数、人均能值净收益、单位耕地净能值产出、单位耕地工业辅助能的负荷、城乡分配差异指数、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耕地环境负载率、单位土地“叁废”负荷、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人口密度。并对关键因子调控前后的安全状态进行对比,发现:调控以后的耕地资源安全态势比调控前明显发生好转,调控后的耕地资源安全状态已经接近较安全区间。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从提高耕地资源安全的资源力、环境力、经济力、社会力四个方面入手,提出6条建议:(1)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2)树立科学保护观念,提高耕地保护意识;(3)切实控制非农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4)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5)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控制耕地农业污染,提高农民经济效益;(6)预防和治理工业“叁废”污染,改善耕地生态环境;(7)针对不同发展区域,制定耕地保护政策。

史卫东[10]2006年在《省制以来统县政区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统县政区是指介于高层政区与县级政区之间的行政区划层次。“县”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省”自元代开始作为高层政区,至今七百余年,纵观历史,省、县两级政区沿革连续性强、变化小,而统县政区往往是各时期行政区划调整的重点。 地级政区(新中国的统县政区)是当前行政区划体制研究的难点与热点问题。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提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无论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还是从财政体制改革的角度看,针对的都是地级政区层次。 本文围绕统县政区这一研究主题,以省制以来统县政区的沿革、发展脉络为主线,综合运用地理学、历史学、行政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萃取各学科有关最新研究成果,对省制以来各时期主要的统县政区设置与管理体制作全景式的描述,归纳其沿革规律、总结其发展机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地级政区发展演化的内在机制作深入剖析,围绕当前以地级政区为中心的行政区划改革,进行多角度、多学科系统分析,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得出未来中国统县政区可能的发展方向,构划地级政区改革路径。全文分为叁大部分:理论基础与相关影响因素研究;沿革描述与规律机制分析;现实问题与改革路径探讨。 第一部分,理论基础与相关影响因素研究,包括导论、第1章和第2章。导论,引入本文研究主题——统县政区,对统县政区及相关概念加以界定、比较,指出本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概括本文研究思路与方法;第1章,是省制以来有关统县政区的文献回顾与研究综述,从沿革、体制改革、相关理论以及国外相关研究几个方面加以总结与评价;第2章,对统县政区相关理论基础、影响因素以及与当前地级政区关系较为密切的城市化、城乡关系等理论加以梳理。 第二部分,沿革描述与规律机制分析,包括第3章至第6章。第3章,元、明、清叁代统县政区沿革,从正式以行省为高层政区的元代切入,分别对各个时期,路、府、直隶州、直隶厅等统县政区做专题性考察。第4章,民国时期统县政区沿革,包括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两个时期省县间政区的设置与管理体制描述;此外,还包括新中国成立前我党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政区体制,并以行署、专署为中心,探索这一特殊时期省县之间政区设置与管理体制。第5章,新中国统县政区沿革,分别对专区、地区以及城市型统县政区(地级市)进行分阶段考察。第6章,探讨统

参考文献:

[1]. 区域城镇土地分等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 范黎. 南京农业大学. 2004

[2]. 基于城镇体系视角的我国城市地价时空特征研究[D]. 杨奎奇. 中国矿业大学. 2014

[3]. 重庆市城镇土地分等研究[D]. 陈金梁. 西南大学. 2007

[4]. 城镇土地质量水平研究[D]. 许诗惠. 天津师范大学. 2016

[5]. 浙江省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最低限价标准制定研究[D]. 赵荣. 浙江大学. 2006

[6]. 农用地分等成果应用研究[D]. 黄卫常. 南京农业大学. 2006

[7]. 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的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关键技术研究[D]. 高星.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6

[8]. 省域城市地价空间分异的影响因素研究[D]. 朱健宁. 南京农业大学. 2008

[9]. 区域耕地资源安全研究[D]. 何蓓蓓. 南京农业大学. 2009

[10]. 省制以来统县政区发展研究[D]. 史卫东. 华东师范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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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城镇土地分等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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