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央苏区的扩红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区论文,机制论文,中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11-0123-06
中央苏区的扩红运动,无疑是苏区史上一件极具影响的历史事件,它不仅关乎苏维埃政权的兴衰与红军的存亡,而且事涉根据地人民对革命的认知。一些学者对其动员的方式、影响、作用及经过,做了比较深刻的研究。①对于扩红运动,人们固然可以因其某些举措的失当而对其进行批评和非议,但不能否认它毕竟是一场全民皆兵的拥军参战运动。笔者站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拟以扩红机制为问题导向,试从组织、激励、压力、纠错四个层面对其做一简要的研究,以探寻党与苏区政府是如何把一盘散沙的民众汇聚成护卫党与苏区政府的红色铁流,并使他们在革命的战火与洗礼中前赴后继?同时追问是何原因导致扩红中出现了不应有的现象?
一、成立自上而下的扩红机关
党与苏区政府之所以能把分散的苏区民众集结在革命的旗帜下,并发展成为轰轰烈烈的扩红运动,作为领导与负责扩红的机关无疑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的存在和运行,既为苏区民众源源不断地加入到革命队伍造就了绿色通道,也为扩红运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正确导向。
在中央,参与扩红运动领导与组织的机关,先后有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总参谋部、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劳动与战争委员会及中共中央局等;其中为了进一步落实与贯彻中央有关扩红运动的决议和政策,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原有部门基础上,还新组建了总动员武装部,专门负责中央苏区的扩红动员工作;红军总政治部也相应地成立动员部,专门负责红军的兵员动员工作。此外,中央苏区的财政部、粮食部、国民经济部、交通管理局、邮政总局等职能部门,从物质方面也积极参与了中央苏区的扩红运动。在地方,除了省县两级战地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和动员战区及附近工农群众支前参战外,与其平行的省军区或军分区、县区军事部,在承担指挥地方武装作战行动的基础上,也负有扩大红军、编练赤卫军与模范赤少队以及支前作战的责任;当然,作为地方省、县、区、乡的各级苏维埃人民政府,也在扩红运动中扮演了至为重要的角色。
随着这些扩红运动机构的建立与运转,一方面许多有关扩红的政策和决议纷纷出台,其中代表性的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第一号通令》、《苏区中央局特别紧急通知》、《扩大红军问题决议案》、《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执行优待红军条例的各种办法》、《中央执委会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关于战争紧急动员〉第12号命令》、《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中央总动员武装部指示》、《党中央和中革军委的指示》、《给各级党部党团和动员机关的信》等,通过这些扩红文件的制定和颁布,不仅给扩红运动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中央执委会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明确提出:实行义务兵役制;当红军不仅是工农阶级的义务,而且是特有的权利;并决定让18至40岁的工农群众全体加入赤卫队。②《关于在粉碎敌人四次“围剿”前面党的紧急任务》中则发出在全国各苏区创造100万铁红军的号召。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军队及相关的扩红机关根据这些政策与决议,则把苏区民众运动起来汇入到扩红的行列之中。于是,这些扩红组织在把赤少队、赤卫军、游击队等地方性武装整师、整团、整营、整连地输送到红军队伍中的同时,也把大量的民众纳入到地方性军事武装之中,而且连同苏区几乎所有物力与财力也整合到反围剿斗争中,从而使得扩红运动在中央苏区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央苏区的扩红运动中,人力动员方面,仅赣南13县参加红军的人数就累计达33.1万余人,参加各种支前组织的民工共有60多万人。③由此不难想象,中央苏区的扩红运动之所以发展成为融党、政、军、民于一体,集人、财、物于一处的社会性政治军事运动,作为扩红的领导与组织机关在其中的作用不可低估。
二、实行虚实结合的激励措施
但是,扩红运动毕竟不是一种暂时性或一次性全民参与的军事运动,而是一种长期性的军事政治经济动员,其中从1932年春到1934年9月,中央苏区就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扩红运动,并且每一次时间都长达几个月到一年不等。所以,为了让此种大规模长时段的运动持续下去且不为苏区民众所反感,党与苏区政府在扩红中采取了三大激励性措施。
首先,物质性激励。党与苏区政府为了激发民众拥军参战的热情,不仅坚持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而且还出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其中明确规定:没收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动产及不动产,无偿分配给劳苦大众;红军及其家属均应分得土地,并由苏维埃政府帮助耕种;有条件地没收富农的土地;没收一切反革命的组织者的土地与财产;没收一切祠堂、庙宇及其他公有土地,无条件地交给农民;取消地主豪绅的一切佃租契约;一切水利、江河、湖沼、森林、牧场由苏维埃管理,来便于贫下中农公共使用等。④同时为消除广大红军指战员的后顾之忧,党与苏区政府先后制定了《工农红军优待条例》、《执行优待红军条例各种办法》、《扩大红军与实行优待红军条例》等优红政策,以保证其本人与家属都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优待,如1932年2月1日,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执行优待红军条例的各种办法》规定:区、乡苏维埃政府在农忙季节必须组织群众帮助红军及其家属耕种与收割;不能维持生活的红军遗属,当地政府必须给予足够的扶助;建立学校,吸纳红军子女入学;伤残红军由抚恤委员会与残废院直接负责等。⑤所以随着这一系列措施的贯彻和实行,苏区民众即使不是出于维护革命政权的目的,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投身到扩红运动之中。正如一位老红军在回忆其当红军的缘由时说:“我是自动去当红军的,没有哪个动员我。为什么我会自动去呢?过去我二十多岁就做长工,家里没有田,没有谷。红军来了我分到了田,分到了谷,还找老婆。得到了共产党、红军的好处,所以我会自动去。去当红军,家里的田有代耕队代耕,又有其他优待,也就没有什么家庭顾虑。”⑥
其次,道义性激励。为了让扩红运动置于道德的高度,党与苏区政府特别凸显红军及苏维埃政权的正义性。如党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提出:苏维埃政权的目的就是推翻地主资产阶级在全国的统治,驱逐帝国主义出中国,建立自由独立领土完整的苏维埃中国;它的任务就是动员民众加入红军,扩大地方武装与游击队,开展阶级斗争,粉碎帝国主义与国民党的进攻;而国民党及其政府的目的则是将中国地主资产阶级利益与帝国主义利益融为一体,将中国引上完全殖民地化的歧途;它的任务则是剥夺革命民众的自由,在帝国主义指挥下组织一切反革命力量向苏区与红军做拼命的进攻。⑦并且要求宣传者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贯彻“好日子是共产党、工农红军给我们的;当红军就是为了保卫我们的胜利果实;天下贫雇农是一家人,参加红军就是去解救更多的贫雇农;当红军为革命而死是值得的,是光荣的”等思想。⑧同时党与苏维埃政府还通过发表救亡宣言、抗日号召、反战声明、反剥削反压迫倡议等方法,以及介绍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成就与披露资本主义国家弊端等途径,来凸显红军与苏维埃政权的进步性与革命性。此外,党与苏区政府还借助文学艺术等手段来披露国民党统治的丑恶与黑暗,以达到彰显革命合理性的目的,如杨尚昆夫人李伯钊回忆:当时一个名为《为谁牺牲》以反映社会黑暗与苦难为主要内容的曲目在演出结束后,台下发出的不是掌声,而是“打倒蒋介石!打倒国民党!红军万岁!”的口号。⑨故而,当时的苏区,“痛恨地主阶级,打倒帝国主义,拥护苏维埃及拥护共产党的主张,几乎成了每个群众的口头禅。”⑩而党与苏区政府所领导的扩红运动,也就在此种“口头禅”中自然地赋予了道义性力量。
其三,荣誉性激励。党与苏区政府为培养广大干部群众拥军参战的积极性,在推行扩红竞赛运动的同时,还诉诸榜样示范的方式。其中在竞赛运动中,参赛单位,既有政府部门,也有社会组织,更有独立的个人;竞赛内容,除却直接的扩红比赛,还有跟扩红相关的加强地方武装、经济动员、发展党员等项目。如上杭、长汀、宁化三县的竞赛条约规定,扩红方面:上杭1000名,长汀1000名,宁化600名;地方武装方面:上杭独立团扩大到510人,并建立两个挺进游击队与三个基干模范营,长汀独立团也扩大到510人,并创建一个挺进游击队和三个基于模范营,宁化独立团扩大到500人,并组建两个挺进游击队与一个基干模范营;经济动员方面:上杭筹洋10000元,长汀借谷3000担,筹洋40000元,宁化借谷4000担,借米1000担,筹洋100000元;发展党员:上杭1000人,长汀2000人,宁化1000人。(11)宁化禾口与淮土两个扩红竞赛区,为了击败对手,相互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当双方的扩红成绩都达到1000名时,禾口区委书记便主动报名参军,从而使得禾口区在扩红人数上超过了对手,但淮土区民众发现这一情况后,马上又组织了一大批青年参军。(12)而榜样示范则是把竞赛中的优胜者或扩红运动中的先进单位或个人通过扩红广播台、红板、红匾、扩红总结等方式及时登载在《红色中华》等苏区报刊上。如宁化淮土区与禾口区因扩红成效显著,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表扬,而且福建省苏维埃特制光荣匾两块。胜利县梅窖区三僚支部书记廖道垣,在五天内发动29名群众加入红军,从而为集体赢得了模范支部的荣誉。(13)禾口区妇女李金秀、陈瑞英因劝说丈夫、弟弟、旁人参加红军,以及动员逃兵归队,被赋予扩红女鼓动家的称号。(14)石城小松区农民郑永吾因动员51名群众参加红军,被授予扩红英雄的称号。(15)瑞金县、西江县与长胜县因扩红积极而被分别授予第一架、第二架、第三架扩红飞机县。当然,党与苏区政府在树立榜样的时候,也常常把那些在扩红运动中表现消极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反面教材。如宜黄县的军事部长与区革委会的干部,因组织群众配合红军作战不力,被批评为逃避斗争、动摇逃跑分子,而且被描绘成一个胆小如鼠、见枪响就跑的小丑;石城横江模范区因只完成扩红任务的五分之一,并且出现大量的逃兵现象,而受到“这还算是‘模范’吗?”的诘问。(16)雩都岑背区一个乡苏维埃主席,因对会议讨论扩红的工作不闻不问,却又摆老爷的架子,结果被批评为“百事不管的乡苏主席”;永丰石马区龙湾乡苏主席因春耕劳动力不足,而反对继续动员农民参加红军,结果被认为是造谣捣乱可耻的破坏扩红分子。(17)所以,为了争当模范和先进,苏区民众与干部在扩红运动中,既有报名参军的60老翁,也有怨父母生自己太迟而不能从军的少年,更有“八兄弟”、“五父子”、“四房独子”上战场的扩红佳话。
三、诉诸恩威并济的压力手段
党与苏区政府在扩红运动中通过激励性措施,从正面鼓舞和引导人民拥军参战的同时,也不得不采取压力性手段,从反面推动和鞭策人民在不自愿中向革命靠拢,因为尽管扩红运动自其出现起就受到了苏区民众的普遍拥护,但消极反对与抵制的暗流也一直在悄悄地涌动,特别是随着反围剿斗争规模的扩大,其变得益发地汹涌,如在赣南就出现了有准备的组织逃跑、武装逃跑、怂恿新战士逃跑与潜入补充团进行破坏伺机逃跑等现象。(18)兴国城市区城市村少共街道支部书记吕道炉报名加入了兴国模范师,当全师集合开拔时,则偷偷地跑到岳丈家躲起来。(19)所以,党与苏区政府为了确保人民对扩红运动的热情与忠诚,一方面祭起肃反运动的大旗,从政治斗争的角度来督促人民向扩红运动回归,另一方面开展查田运动,从经济斗争的角度来防止人民跟扩红运动疏离。
就前者言之,党与苏区政府出于巩固红军队伍、防止逃兵现象出现的目的,第二次全苏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红军问题决议》,其中明确提出:“必须采取一切办法来巩固红军,首先要洗刷红军尤其游击队中的阶级异己分子。”(20)而所谓洗刷,就是通过肃反运动,用革命的办法对那些动摇逃跑分子予以清除。并且为了给此种“洗刷”提供法律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委员会特意颁布了《惩治反革命条例》,其中规定:组织或煽动居民拒绝纳税或不履行其他义务者处死刑;以反革命为目的,故意反对或破坏苏维埃的各种法令及其所经营的各种事业者处死刑;以反革命为目的,用反动的文字图书讲演及谈话对于居民或红色战士进行宣传鼓动或制造散布谣言,使社会发生恐慌,破坏苏维埃及红军信仰者,处死刑;携带枪械或其他军用品投敌者,教唆或组织他人投敌者,均处死刑;情形较轻者,依法处半年到五年之间的监禁。(21)尤其是随着社会上反“动员”现象的出现,肃反运动在扩红中常常发挥排头兵的作用。如西江县在总结红五月扩红突击中的经验时提到:由于上半个月对肃反工作的失误,造成了扩红中经常出现逃跑和破坏突击运动的反革命现象;在下半个月中,加强了肃反工作,不仅逮捕了几百名反革命分子,而且处决了两三百人,同时又用武力消灭了那些逃跑到山上去的反革命武装,于是在短短半个月中,就扩红两千余人,并且又动员三连模范赤少队加入了独立团。(22)瑞金县领导人在谈到杜绝逃兵现象出现的方法时说:“我们的干部能够具体的分析逃跑的原因,发动广大群众开展残酷的反逃跑斗争。例如他们能够很快地查出破坏扩红的地主,召集数千人的群众公审大会,结果在反动地主被枪毙后,大批被欺骗逃跑的群众都回来了。”(23)雩都县在总结扩红运动不能充分开展起来并经常出现逃跑现象的原因时,认为工作中阶级觉悟性缺乏,没有在反革命活动的事实发生以前加紧肃反工作,甚至发现了反革命活动还不及时地去镇压。(24)可见,肃反运动之于扩红运动的继续所具有的意义。
就后者言之,查田运动虽在某种程度是土地革命的延续和发展,但在本质上则无疑是一种经济上的肃反运动,诚如中央政府在《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中所表白的那样:要在查田运动中肃清一切反革命的组织与活动,要防止、揭破地主富农的造谣与破坏,要改造地方苏维埃,并洗刷其中一切的阶级异己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同时把一切冒称“中农”“贫农”的地主富农清查出来,且把他们的土地房屋财产分配给工农群众,彻底消灭农村中一切封建半封建势力。(25)所以从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来看,跟肃反运动是大同小异。故而查田运动也就自然成为党与苏区政府用来推动扩红的一种手段,因为从其实际效果来看,它既可以坚定和强化党员干部的革命斗志,也可以刺激和鼓舞苏区工农群众的革命热情。如瑞金、会昌等八县在查田运动大会所通过的结论认为:只要在七、八、九三个月中,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查田运动,八县的广大群众就发动起来了,六个月至十个月内,动员八万个新战士上前线是完全有可能的;如果不从查田运动方面努力,而单纯在扩大红军方面努力,那么是很难完成任务的。(26)而一个笔名叫三湘的作者也在《关于查田运动中宣传材料的几个严重错误》的文章中指出:“把查田运动与整个革命战争动员分开是绝对错误的。”(27)并且,查田运动确实推动了扩红运动的发展。如宁化禾口区在查田运动中查出了大批豪绅地主后,十天内就扩大红军320名。(28)万泰的冠朝区因查田运动的开展,扩红超过了原来的数目;文塘区则扩大地方武装12名,发展了11名。(29)瑞金壬田区经过查田运动后,55天中扩大红军700余人,并且没有一个开小差。(30)所以福建省在总结第一次查田运动成果时也承认:“特别是在查田斗争的胜利中,大大地提高了群众对扩大红军的热情,宁化自七月到八月半扩大红军900余名,最近又扩大1000名,长汀、汀东也在查田运动中都扩大了六、七百名红军。”(31)由此不难发现,查田运动跟肃反运动一样,是党与苏区政府扩红运动的重要手段。
四、采取对症下药的补救办法
扩红运动虽然在党与苏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扩红机构的积极运转和激励性措施、压力性手段的共同作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但逃兵现象与官僚主义却屡禁不止。为此,党与苏区政府在扩红运动中,不得不采取修补措施。
其一,开展大规模的归队运动。逃兵现象其实早在扩红运动前就存在于红军队伍之中,但随着扩红运动的推行与深入,变得日益严重。如新泉县一个团,逃兵就达600人。(32)永丰、公略、胜利、博生四县共动员赤少队2700余人开赴前线,结果9天之内大半开了小差,有的甚至在半途上就跑掉了,并且团、营政委带头逃跑。(33)一军团补充区域集中到区的是1663人,但送到补充师的就只有728人,路上跑了935人。(34)“宁化模范团成千人送博生沿途开小差只剩二百余,四都模范营二百人开小差,宁化在‘九一八’送去前方新战士一千多人也逃跑三四百人,汀东兆征有许多报告的不能集中,甚至有党团员带领逃跑,以及比较负责的干部也有逃跑。”(35)是以,党与苏区政府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深入持久的动员红军离队人员返回部队的归队运动。首先,制定处理逃兵的政策与决议。如中央执行委员会曾发布关于红军中逃跑分子问题的命令,其中规定:持枪逃跑者一律枪决;组织逃跑者公审枪决;屡次逃跑造谣破坏红军及归队动员者处有期徒刑直至枪决;顽固不归队者,政府在群众支持下,要其赔偿国家及群众损失,并剥夺其选举权;因政治觉悟不高而逃跑者,各政府应加强对他们的宣传教育,组织优待他们的家属,使他们自动归队,决不能采取逮捕禁闭等办法;任何逃跑分子绝对不容许收容在后方各机关各部队各团体中工作和服务。其次,成立负责归队运动的组织。如政府成立归队运动委员会、红军家属宣传队、反逃兵突击队、士兵谈话会等组织;部队中则成立了以连为单位的组织反逃跑的“十人团”。再次,从思想上说服与教育士兵归队。如利用报纸、戏剧、画报、红军家属突击队及一切宣传鼓动的方法,去反对开小差的行为;召集群众大会,组织同志审判会来公开审判逃跑分子,让他们受到群众的耻笑,并成为一乡一村的奇耻大辱。(36)同时发动妇女做丈夫的工作,提出“开小差最可耻!”等口号,使逃跑者在妻子面前无地自容,从而不得不返回部队。复次,做好优红工作,感化士兵归队。如兴国龙岗区在落实归队运动时,发动工农群众带着花生、豆子、番薯干等慰劳品,直接去开小差的士兵家里慰劳他们,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建宁安仁区组织群众帮助开小差者家里做工——砍柴、挑水、耕田,把他们家里一切困难都解决了,使他们感觉到优红条例真正在执行,从而自觉地返回到部队中。(37)
其二,整肃干部队伍。党与苏区政府在进行归队运动的同时,也在着手进行以反官僚主义为核心的整肃干部队伍的工作,因为官僚主义的存在严重影响扩红运动的正常展开,如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案指出:“江西省苏及许多县苏的领导机关内,存在着官僚主义,它具体表现于不深刻理解下级实情,不迅速地解决群众切身问题,不经常检阅下级工作,不给以具体指示,而颁发许多空洞的文件,或用脱离群众的强迫命令方式。这样的官僚主义工作方式的存在,是极其大地障碍苏维埃工作进展的。”“所以为着有力地推进苏维埃工作,必须在苏维埃系统内,开展最无情的反官僚主义、反机会主义的斗争。”(38)再如太雷横江区太古乡的扩红领导人把精壮男子的名字写在花名册上,强迫他们加入红军;少由区的军事部长对逃兵不去说服教育,而是用殴打的方法迫使其归队。(39)但怎样反官僚主义呢?积极方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民主制度,如强固无产阶级领导;健全各级委员会;推行党内民主化;创造党的新干部;加强党的教育;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对红军的领导;处理好党与政府的关系;发展党的组织;建立巡视制度等。(40)同时,在党的领导下加强苏维埃政权的建设。如充实和加强中央政府的组织与工作;确保中央政府对各级苏维埃的领导;积极推进市苏与乡苏的工作;建立革命委员会;充分发扬苏维埃民主;建立各种群众团体。(41)消极方面:在党的监察委员会和苏维埃工农检察委员会共同领导下,主要通过开展肃反运动与检举运动,来清除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阶级敌人与异己分子,从而达到震慑官僚主义者并推进扩红运动发展的目的。事实上正由于此两种运动的大力开展,许多官僚主义者纷纷落马并被剔除出革命队伍。如时任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的董必武在《把检举运动更广大的开展起来》一文中指出:在检举运动中,清洗出一大批坏分子;其中,中央政府各部门有64人,江西乐安县及善和、增田两个区乡有72人,万泰县区各机关有60人,胜利县23人,石城县20人,福建省曙光县有38人,西江县有20人。(42)如是,党与苏区政府采取积极与消极两种方法,有力地打击了隐藏于革命队伍中的官僚主义者,无疑在某种程度上既达到了整肃干部队伍的目的,也对扩红运动中的消极现象起到了一定的防护作用。
五、缺憾与无奈
不难发现,扩红运动之能够得以兴起、发展与延续,是党与苏区政府通过扩红机关的组织领导、激励性措施的正面引导、压力性手段的反面推动以及修补性措施的必要防护等四个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如果把扩红运动当作一种自成系统的社会性拥军参战运动的话,那么上述四个方面无疑就是使得该系统运行的扩红机制,因为扩红机关的存在,不仅把处于分散与无序状态的人、财、物有序地整合到扩红运动之中,而且让扩红运动真正地运动起来;激励性措施与压力性手段的施行,既有力地推动了扩红运动的出现,也有力地促使着扩红运动的延续和发展;修补性措施的采用,则在铲除扩红运动中问题的同时,对巩固和维护扩红运动的成果也有着积极作用。所以,扩红运动不是一种简单的运动,它有着自己内在的运行机制,并且正因为有了此种机制,它才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且在发展、巩固与保卫革命政权斗争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既然如此,有必要追问的是:扩红运动中为什么仍然会出现逃兵、官僚主义等消极性现象?而此种现象又是否跟扩红机制本身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对此,回答是肯定的。
可以说扩红机制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既为官僚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也为逃兵现象的出现创造了条件。何也?自上而下高度集权式的扩红组织,使得某些负责扩红的组织者与领导者为了完成上级部门所布置的扩红任务,而只顾目的而不择手段;激励性措施中的竞赛运动,则让某些官员误入为竞赛而竞赛的歧途;压力性手段中的肃反运动与查田运动,则逼迫着更多的官员为证明自己对党对苏维埃政权的忠诚,而不得不在扩红中采取更加过激的措施。在这样一种情势下,官僚主义也就成为难以避免的现象。如瑞金黄柏区工会委员长为了动员更多的群众加入工人师,却跑到已加入少共国际师的新战士面前宣传加入工人师的好处:有更多的毫洋,有新衣服,有妇女洗衣队,有慰劳队等;博生县梅江区农业工会主任也如黄柏区工会委员长一样,去动员少共国际师的战士加入工人师。(43)新桥区红坊乡支部会议中说不去当红军就是反党;有些地方不报名当红军就会议不散;有些地方甚至锁起门来开会;有些地方干脆用抓周或金钱收买的办法来动员人们参加红军。(44)因此,逃兵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意料之中,因为官僚主义者不正当的扩红手段,既使得许多不愿意参加红军的民众被迫加入到扩红的队伍之中,也让许多不合格的军人变成了红军战士,而这些人在生死攸关的当口,逃跑往往成为他们最自然的选择。所以当时的中央领导人邓发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他在文章中写道:“可是在扩大红军的伟大成绩中间,仍包含着一些严重的现象,就是关于开小差的问题。这一问题,是同继续扩大红军的问题不能分开的。”(45)
当然,扩红机制之所以陷于如此的困境:一方面在反官僚主义,另一方面却又在催生官僚主义;一方面在最大限度地动员人民拥军参战,另一方面却又堵不住逃兵现象这股逆流,究其因,乃人性与环境使然。因为根据“性恶”原理或者幽暗意识,贪生怕死、好利求荣、避害畏祸是人的固有属性,故而人一旦拥有某种高于旁人的地位和权势,在无制度约束或约束力不足的状态下,驱使、支配、压迫、剥削其同类也就成为当然现象;同样的道理,人一旦处于某种危险状态的时候,求生的欲望也就变成其本能。是以在官场上出现官僚主义,在战争中出现逃兵,其实正是人性的真正流露,而苏区当时的现实则恰好为人们展现其此种人性创造了条件。因为当时的中央苏区随着反“围剿”斗争的深入与“左倾”错误的发展,越来越陷于一种民穷财尽兵员枯竭的困境中,如扩红大省江西曾计划在1933年十月革命节前扩大红军35000人,结果连5000人都不够;(46)万泰县计划扩红2000人,结果只扩大300人;(47)岑背区一个月扩红26人,归队7人,结果逃跑就有10人,另外还有两人不合格。(48)所以尽管党与苏区政府针对官僚主义与逃兵现象,在扩红机制中采取修补措施来予以防范和更正,但其仍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扩红运动之中。故而有人在分析扩红中逃兵现象严重的原因时指出:“在战时的苏区,当逃兵、开小差肯定要冒相当的政治风险,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什么屡禁不止且如此普遍呢?具体分析,每个逃兵可能各有各的缘由,但归结到一点,人民厌战求生、避难求安恐怕是最根本的原因。”(49)因此,尽管站在道德与荣誉的角度,没有人愿意做官僚主义者,更没有人愿意当逃兵,可一旦面临残酷的现实,动物的本性却常使他们反其道而行之,也许这是人性的无奈,非扩红机制所能使然!(50)
①如张国昭以“群众运动模式”为切入点,对扩红运动的动员方式进行间接而有益的探讨(《试析中央苏区群众运动模式的运作》,《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钟日兴等则以“革命动员与乡村社会”互动为平台,对其影响与作用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革命动员与乡村社会——以中央苏区的扩红运动为例》,《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6期);王连花则以“动员与反动员”为问题意识,对扩红运动在实践中所受到的阻力及原因,做了相对独到的研究(《动员与反动员:中央苏区“扩红”运动》,《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而凌步机则从战争动员机制、政治动员、兵员动员、财经贸动员、交通与通信动员等角度,对扩红运动进行了全面的论述(《中央苏区军事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②厦门大学法律系、福建省档案馆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5页。
③凌步机:《中央苏区军事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13页。
④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16-618页。
⑤《执行优待红军条例的各种办法》,《红色中华》第9期,1932年2月10日。
⑥⑧宁都县革命历史纪念馆编《黄陂革命史资料汇编》,出版社不详,1978年刊行,第236、219页。
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2-293页。
⑨李伯钊:《李伯钊文集》,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265页。
⑩江西省文化厅革命文化史料征集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文化厅革命文化史料征集工作委员会编《中央苏区革命文化史料汇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页。
(11)《闽粤赣省临时代表大会上的革命竞赛条约》,《斗争》第5期,1933年3月15日。
(12)转引自王岳良《宁化的扩红运动》,《福建党史月刊》2005年第2期。
(13)《扩大红军的模范支部》,《红色中华》第62期,1933年3月18日。
(14)《扩大红军的女鼓动家》,《红色中华》第111期,1933年9月21日。
(15)《一个扩大红军的英雄》,《红色中华》第113期,1934年9月27日。
(16)《铁锤》,《红色中华》第65期,1933年3月30日。
(17)《乡苏主席破坏扩大红军》,《红色中华》第110期,1933年9月18日。
(18)《扩红突击是残酷的阶级斗争》,《红色中华》第236期,1934年9月21日。
(19)朱世熙:《怕死鬼躲避战争》,《红色中华》第86期,1933年6月17日。
(20)《关于红军问题决议》,《红色中华》第152期,1934年2月20日。
(21)《惩治反革命条例》,《红色中华》第176期,1934年4月17日。
(22)《西江县——红五月扩红突击中的第二名》,《红色中华》第199期,1934年6月7日。
(23)《学习瑞金的光荣例子》,《红色中华》第232期,1934年9月11日。
(24)《赣南各县应当紧急动员起来》,《红色中华》第235期,1934年9月18日。
(25)《中央政府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78-479页。
(26)《八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员查田运动大会所通过的结论》,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94页。
(27)《关于查田运动中宣传材料的几个严重错误》,《红色中华》第120期,1933年10月18日。
(28)《在查田运动中扩大红军》,《红色中华》第110期,1933年9月18日。
(29)《党的组织状况》,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83页。
(30)毛泽东:《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斗争》第24期,1933年8月29日。
(31)《福建第一次查田运动总结》,《红色中华》第113期,1933年9月27日。
(32)《何等客气的要求》,《斗争》第2期,1933年2月4日。
(33)《大批赤少队员开小差》,《红色中华》第66期,1933年4月2日。
(34)稼蔷:《紧急动员——为扩大红军二万五千人而斗争》,《斗争》第37期,1933年12月5日。
(35)《中共福建省委工作报告大纲》,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05页。
(36)《怎样开展反对开小差运动》,《红色中华》第68期,1933年4月11日。
(37)《怎样来做归队运动》,《红色中华》第77期,1933年5月8日。
(38)《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苏维埃建设决议案》,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82页。
(39)《落后的太雷用快步赶上来》,《红色中华》第239期,1934年9月29日。
(40)《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案之二——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40-647页。
(4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建设的决议案》,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48-353页。
(42)董必武:《把检举运动更广大的开展起来》,《斗争》第61期,1934年5月26日。
(43)《机会主义的动员》,《红色中华》第92期,1933年7月8日。
(44)《中共福建省委工作报告大纲》,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06页。
(45)邓发:《开展反对开小差的群众运动》,《斗争》第14期,1933年6月5日。
(46)洛甫:《关于我们的报纸》,《斗争》第38期,1933年12月12日。
(47)陈寿昌:《万泰工作的转变在那里》,《斗争》第39期,1933年12月19日。
(48)《陈云同志给谢绍武同志的信》,《斗争》第43期,1934年1月19日。
(49)游海华:《重构与整合——1934-1937年赣南闽西社会重建研究》,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第102页。
(50)方丽、李鸣:《阶级革命的消解与后现代的公正游戏——利奥塔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苏州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标签:中央革命根据地论文; 苏维埃论文; 宁化论文;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论文; 镇压反革命运动论文; 红军肃反论文; 地方领导论文; 官僚主义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