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与戊戌变法档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戊戌变法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戊戌变法的历史意义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发生的戊戌变法运动,至今已经整整一百年了。一百年前的中国,正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黑暗社会之中。当时,清朝的封建统治已腐朽不堪,帝国主义的侵略也逐步加深,正是在这种民族危机空前严峻的时刻,一个以爱国图强为号召的变法维新运动发生了,史称“戊戌变法”。
戊戌变法是一次伟大的爱国救亡运动。19世纪60至70年代,西方列强先后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向帝国主义阶段转化,对华侵略也由主要是商品输出转变为资本输出。东方的日本在明治维新后迅速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并且疯狂参与列强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远东地区的殖民掠夺。1895年爆发了中日甲午战争,结果以清朝的惨败并与日本签订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而告终。消息传到北京,群情激愤,是年5月2日,康有为等人联合各省在京应试举人1300余人,联名上书请愿。康有为等在上书中首先指出:塞和款而拒外夷,保疆土而延国命。坚决反对签订《马关条约》,并提出拒签和约、迁都抗战和变法图强三项建议。1897年德国强占胶州湾,俄国又强租旅顺、大连,列强或以武力威胁,或以武力强占,瓜分中国的危机迫在眉睫。为此,康有为从上海赶赴北京,向光绪皇帝第五次上书,痛言中国被瓜分豆剖的危险局面,提出“采法俄、日,以定国是”、“大集群才而谋变政”、“听任疆臣各自变法”的策略。与此同时,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维新志士在京、津、沪、粤、湘等全国各地,组织学会,设立学堂、报馆,著书立说,宣传维新思想。一个变法图存的爱国运动,在神州大地上蓬勃开展起来。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据不完全统计,1895至1897年,维新派在全国共创办学会33个、学堂17所、报馆9家、书局2家,至1898年增至300多个(所),用以广泛宣传变法维新思想。维新派的种种活动,引起了封建顽固派的憎恨与恐慌,他们攻击维新派的变法维新是破坏祖宗成法,离经叛道。对此,维新派与顽固派展开了大论战。论战的焦点是:第一,“要不要变法”。维新派以进化论批判了顽固派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康有为利用中国传统经学的“变易之义”,作为变法立论的根本。在他看来,“变易之义”反映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发展规律,是不可抗拒的,“物新则壮,旧者老;新者鲜,旧者腐;新则活,旧者板;新者通,旧者滞,物之理也。”梁启超说:“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反之“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注:梁启超《变法通议》。)。严复指出:“天下之理最明而势所必至者,如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是已。”甚至连光绪皇帝也认识到:“非变法不足以图存”。第二,“要不要实行君主立宪”。维新派以资产阶级民权思想批判了“君权神授”的封建专制思想。指出:国家是“民众之公产,王侯将相不过是通国之公仆”,人民才是“天下之真主”(注:《戊戌变法丛刊》第3册。),进而阐明了改变君主专制政体的合理性,为维新派兴民权、开议院,实现君主立宪政体提供了理论依据。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还提出了个人自由、平等、独立,个人权力、个性解放等民主理论,付予维新运动宏大理想。第三,“要不要改变封建教育制度”。维新派以资产阶级教育观点批判了“禁锢人心”的科举制度。指出:八股实为牢笼之术,把士子的思想控制得死死的,造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认为要开民智,首先要废除八股取士,兴办各类学堂,学习西方科学技术,以培养社会需要的新型人才。光绪皇帝说:“西人皆为有用之学,而吾中国皆为无用之学。”(注:《康南海自编年谱》。)因此,他降旨:“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上谕档。)经过大辩论,维新思想获得广泛传播,犹如投巨石于死水潭中,使知识阶层眼界洞开,思想活跃,形成了中国近代第一次思想解放潮流。
戊戌变法是对腐朽封建制度一次猛烈的冲击,开创了中国近代政治改革先河。历史进入19世纪末叶,古老的中国在封建社会中已经蹒跚地行走了两千多年。到了清末,封建制度已行将灭亡,处于垂死挣扎之中。维新派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利益和进步知识分子的要求,提出通过自上而下的维新变法,改革中国的封建制度,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维新派主张:在政治上仿效外国君主立宪国家,设立议院。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第四次上书中,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以后鉴于顽固派势力的强大,改为“于宫中开制度局”的主张。不论设国会,还是立制度局,康有为认为“今欲行新法,非定三权,未可行也”(注:《日本变政考》卷一。)。在经济上,维新派主张要富国养民,发展资本主义。康有为在第二次上书中,提出了“富国”、“养民”和“教民”的具体措施。其中,“富国”之法,“有钞法、铁路、机器、轮舟、开矿、铸银、邮政”;“养民”之法,有务农、劝工、惠商、恤农;“教民”之法,主要设立学校、开民智。以此达到“国不患贫,民不匮乏”(注:《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的目的。
维新派的主张,通过百日维新运动得以集中体现。如光绪皇帝谕令振兴商务、农务、工业,奖励工业创新,开矿筑路,举办邮政,废漕运,裁厘金,保护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同时还废除八股取士,废淫祠改书院,兴学校,办报纸,以开通社会风气,培养新式人才。戊戌变法运动,犹如在中国黑暗的封建社会中点燃了改革、爱国和民主的火炬,召唤着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为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而献身。
二 现存有关戊戌变法档案
戊戌变法运动虽然已过百年,但在运动中形成的大量档案文献,却依然较完整地保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这些档案文献包括:
1.皇帝颁发的有关变法维新的诏令文书。主要包括谕旨、廷寄和朱谕。例如:(1)光绪皇帝颁布的《明定国是谕》:“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内阁奉上谕:数年以来,中外臣工讲求时务,多主变法自强。……以中国大经大法而论,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譬之冬裘夏葛,势不两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后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敬。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专心改志,精益求精……将此通谕知之。钦此。”(2)召用维新人士谕:“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奏保举通达时务人才一折。工部主事康有为、刑部主事张元济均著于本月二十八日预备召见。湖南盐法长宝道黄遵宪、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著该督抚送部引见。广东举人梁启超,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察看具奏。钦此。”(3)罢黜翁同和朱谕:“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和,近来办事多未允协,以致众论不服,咨询事体,任意可否,喜怒见于词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断难胜枢机之任,本应察明究办,予以重惩,姑念其在毓庆官行走有年,不忍遽加严谴。翁同和著即开缺回籍,以示保全。”(4)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工部主事康有为著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上行走。钦此。”(5)命梁启超办理译书事务上谕:“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内阁奉上谕:举人梁启超著赏给六品衔办理译书事务。钦此。”(6)命杨锐、刘光第、林旭、谭嗣同入军机处参与新政上谕:“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内阁奉上谕:内阁候补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著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处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事宜。钦此。”(7)捕杀维新人士的廷寄上谕:“军机大臣字寄刑部、步军统领衙门,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三日奉上谕:康有为心存叵测,广结党羽,大逆不道,罪不容诛。康广仁、杨深秀等与之同谋。谭嗣同等于召见时语多挟制,同恶相济,均属罪无可遣。除张荫桓尚未康党,著行看管,听候谕旨,徐致靖著监候待质外,其情节较重之康广仁、杨深秀、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六犯,均著即行处斩。派刚毅监视行刑,并著步军统领崇礼等多派弁兵弹压。特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年轻的光绪皇帝在戊戌变法期间,“政厉雷霆”,“令如流水”,“书朝上而电夕下”。如《上谕档》载:“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共批阅奏折二十六件,颁布谕旨十五道。”在戊戌变法103天中,光绪皇帝共颁布谕旨230多道。其内容包括:政治上,提倡广开言路,鼓励军民上书言事,裁撤闲曹和冗员,选拔人才;经济上,提倡发展工农商业,发展民办企业,修铁路、办邮政、沿海沿江多设口岸,发展对外贸易;军事上,命陆军改练“洋操”,整顿编制,精造武器,扩大海军,力行保甲等;在文教上,设立京师大学堂,奖励私办学堂,废除八股,改试策论,选派学生出洋留学等。
2.臣工有关变法维新奏折。清制,上奏折言事代表官员地位和权力,规定除少数翰詹科道官员外,凡文武官员四品以上才可向皇帝具折奏事。因而在戊戌变法中,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人士,因品级较低,都没有向皇帝直接奏事的奏折。他们的奏疏只有经有关衙门和大臣的传递,才能送达光绪皇帝手中。依据现存清代档案,可以考察康有为七次上书的情况。1888年(光绪十四年),康有为到京应顺天乡试。他目睹了北京官场的腐败情形,联想到中法战争后“国势日蹙”,于是他第一次上书,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的建议。第二次上书是在“公车上书”时写就的,要求皇帝“下诏鼓天下之气”、“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此两次上书,因无人为其传递,而未被光绪皇帝看到。1895年5月29日,康有为考中进士,被授予工部主事职后第三次上书。这次上书由都察院代呈,名为《请及时变法富国养民教士呈文》。光绪皇帝阅后大为赞同,命誊抄四份,一送慈禧太后观览,一存军机处备考,一抄送各省督抚议奏,一存乾清宫随时观览。同年6月30日,康有为第四次上书,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想法,请求皇帝降旨“明定国是”,并请设立议院,以通下情。此次上书康有为乞请工部堂官孙家鼐代递。但在办理五堂画押手续时,一名叫李文田的侍郎拒不画押,致使此次上书未能成功。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11月,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国难当头,康有为奋笔疾书,第五次上书。指出时局危迫,不能再因循守旧,请求光绪皇帝“因胶警之变,下发愤之诏”,并再次提出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改革措施。此次上书亦因受到工部堂官淞溎阻挠而未成功。之后不久,康有为结识了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和。翁认为康是天下奇才,遂向光绪皇帝大力荐举。于是,光绪皇帝授意翁同和、李鸿章、荣禄、廖寿恒等权臣会见康有为,与之讨论变法维新事宜。康有为慷慨陈辞,讲述变法维新之迫切,并于次年正月初八日,由总理衙门传递其第六次上书,名为《应统筹全局折》。此次上书系统完整地表达了康有为变法维新的政治纲领。他建议:一要大誓群臣,以“明定国是”;二要学习俄国和日本,实行变法;三要在宫中设立制度局,总揽全国变法事宜,其下设立法律、税计、农商、工务等十二局,以处理中央各项事务。同时对地方官制改革亦有具体办法。不久在二月二十日,康为有的第七次上书亦由总理衙门代递。名为《俄彼得政变记》。此次进书目的是要光绪皇帝以彼得大
帝为楷模,启用维新人士,变法图强,并尽快将变法提上日程。
康有为除此七次上书外,他还缮具奏折(任工部主事后),为维新官员杨深秀、宋伯鲁、徐致靖、麦孟华等人以及御史文悌、张仲炘、王鹏运等人草拟奏折,宣扬变法维新。据康的弟子麦仲华讲:“戊戌数月间,先生手撰奏折六十三首,一代变法之大略在焉。”戊戌变法期间,新旧势力之间展开激烈论战,他们频频缮具奏折,各言其是。现存有关奏折约有553件,具奏的官员有290余人,涉及中央和地方衙门50余个。奏折的内容,大致如下:(1)综论变法事宜。如山东道监察御史杨深秀奏请明定国是折、掌山东道监察御史宋伯鲁奏为变法有序迄速图乾断以救艰危折、总理衙门大臣奕劻奏议复工部主事康有为条陈折等。(2)荐举新政人才。如侍读学士徐致靖奏保举通达时务人才折、湖南巡抚陈宝箴奏密保所知京外贤能各员折等。(3)添裁机构及官制吏治。如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阔普通武奏为变法自强宜仿泰西设议院折、总理衙门章京郑孝胥奏为破除习气以除积弊折等。(4)文武科举改制。如总理衙门大臣奕奏复文武科举改制事宜折、掌山东道监察御史宋伯鲁奏请变动科举改八股为策论折、湖广总督张之洞奏遵议变通武科举事宜折等。(5)筹设文武学堂及游学章程。如湖南巡抚陈宝箴奏遵旨设立学堂请拨常年经费折、直隶总督王文韶奏变通书院章程创建畿辅学堂折、管理大学堂孙家鼐奏拟派大学堂办事人员赴日考察学务折等。(6)编练新军及办团练。如总理衙门大臣奕奏遵议广练民团事宜折、云贵总督崧蕃奏滇省各防营兵勇改练洋操情形折等。(7)兴办农工商务。如掌江南道监察御史曾宗彦奏急宜振兴农工二务折、总理农工商总局大臣端方等奏遵旨开办农工商总局折等。(8)改革银行币制。如总理衙门章京刘庆汾呈为仿照成法制造铜钱文、户部主事王凤文呈为请将昭信股票一项开设银行文等。(9)开矿筑路。如直隶总督王文韶等奏遵旨设立矿务铁路总局折、总理衙门大臣奕劻奏为明定矿务铁路章程折等。(10)设立报馆、译书局。如直隶总督王文韶奏遵旨查明新闻报馆办理情形折、工部主事康有为奏感谢天恩并条陈办报事宜折、总理衙门大臣奕劻等奏为派举人梁启超管理上海译书局事务折。
3.其它有关戊戌变法档案。除诏令文书、奏折外,还有一些档案对戊戌变法的活动亦有所反映。如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早事档》中载:“侍读王文韶奏查明国闻报并道员严复被参情形折,奏朱批:知道了。”光绪二十一年《随手登记档》载:“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一日都察院折,代递广东进士康有为条陈由,附原呈。”此外,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对詹士府中允冯桂芬所著《校邠庐抗议》,“悉心复看,逐条签注”,同时令将该书印刷1000部,发给京内外中央和地方各衙门官员仔细阅读和签注,依限交回军机处酌处。
总之,有关戊戌变法的档案是清朝的官方文书,它历经沧桑保存至今,更显弥足珍贵,较之其它史料文献,更具原始性、真实性和珍贵性。这些档案对于研究戊戌变法这一自上而下的社会变革运动,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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