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商德及现代社会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传统论文,现代社会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古代有悠久的商德传统,这是当前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商业伦理建设应该珍视的一份宝贵道德遗产,更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必须重视的一份具有现实价值的遗产。而中国传统商德产生形成的根源是什么?它包含哪些主要内容?如何实现其现代价值?正是本文研究的问题。
一、中国传统商德产生形成的根源
中国传统商德是指在中国古代长期的商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调整买卖双方利益关系,评价商人是非善恶,指导规约商人思想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它是以儒家道德为核心,同时吸收了法家、墨家、兵家等诸家道德思想而形成的具有中国传统伦理精神和人文色彩的商业活动中的伦理道德体系。中国传统商德产生于奴隶社会,发展成熟于封建社会,是古代商业实践活动的必然产物,又是传统伦理文化哺育的直接结果。因此,中国古代商业活动的社会实践和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就成为古代商德产生形成的两大根源。
(一)古代商业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传统商德产生形成的实践基础和现实根源。
我国古代商业产生于殷商时代,“殷人重贾”是史学界的共识。商业一经产生,便以其阜通货贿、调剂余缺、繁荣经济、富国利民的特殊社会功能,显示出农业、手工业所不能比拟的作用和优势,并因此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乃至政治生活中一个重要的职业和部门。商业的产生创造了丰富的人际关系,带来了人们经济生活的深刻变化,也引发了种种利益矛盾与摩擦。为了调整商业活动中的利益关系,保证这一新兴职业的生存和发展,商业活动中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便应运而生。因此,古代商业经济的产生,是中国传统商德产生的直接和现实根源。
我国古代商业在封建时代得到了发展,工商食官的现象被改变,出现了大批私商,即自由商人。自由商人登上历史舞台,一方面壮大了商人队伍,扩大了商人活动的范围,促进了商业经济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和利益;另一方面,随着人数的增多和范围的扩大,对商人职业活动进行社会调控的难度也随之增大,一些贪商、奸商乘机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欺诈百姓。贪商、奸商的不法行径引起人们极大的不满,反对商人犯法弄奸,保障买方利益不受侵害的呼声十分高涨。奴隶社会所产生的简单的商业道德已不能适应封建时代的需要,传统商德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成为封建社会商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历史必然。在商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广大奉公守法的商人深知要想改变自己的公众形象,争得自己生存发展的条件,必须以自己敬业、勤业、诚信、公平以及为社会、为民众谋福利的良好职业道德取信于社会,取信于百姓。这种由外部压力而激发的内部动力机制,有效地促进了传统商德的发展,成为传统商德形成和发展的一个深刻内在根源。
明清时期是我国传统商德的成熟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带来了我国古代商业的空前繁荣,各地商邦纷纷兴起,商会、行会组织盛行。并形成了异常激烈的竞争。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增强竞争实力,各商邦、行会之间都制定了全面系统、严格细致的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规范。这些严格神圣近乎宗教戒律的规约,对商人的思想行为有极强的约束力,若有贪财忘义、营私舞弊、违反规约者,必为同行所耻,乡里所鄙,亲人所指及强烈的道德谴责。明清时期各地商邦的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规范,极大地充实和丰富了传统商德的内容,使中国传统商德在明清时代繁荣的商业实践中趋于成熟和完善。
(二)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和制约是中国古代商德产生形成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源。中国古代伦理学和道德理论十分丰厚发达,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儒家道德为主流,法、道、墨、兵等诸家道德为支流的伦理文化源流。这种伦理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规定了中国古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的基本伦理走势,也作为道德母体和思想理论根源滋养培育了中国古代的商业道德。特别是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商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传统的“士农工商”的四民观发生了明显变化,商人的地位逐渐提高,士与商的界限逐渐消除,许多士人、儒者纷纷充儒从商,加入到商人队伍中,“货殖之势益急,商贾之势益猛”。他们“用儒意以通积贮之理”,把儒家道德用于指导商业经营活动,用于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在儒家伦理文化的直接作用下,中国传统商德更加系统化和完善化,成为理论坚实,思想深刻,具有中国传统伦理精神和人文色彩的商业道德体系。
中国传统伦理作为古代商业道德的思想理论根源,对古代商德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归其旨要影响至深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传统义利观是中国古代商德的基础性指导原则。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注:《论语·里仁》,载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9页。)荀子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也,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注:《荀子·大略》,载王森译注《荀子白话今译》,中国书店1992年版,第324页。)传统义利观承认人们追求财富和利益的欲望要求,但强调获取财富和利益必须遵循一定的道义和原则,如果违反道义而营营苟苟于眼前私利,则是强盗和小人的行径。这种义中取利的义利观,恰到好处地适应了商人经商赚钱的营利目的,同时又限制了商人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实际利益。因此,传统义利观成为中国传统商德的基础性指导原则。
第二,“诚、信、敬”,“智、仁、勇”等传统道德是中国古代商德规范的直接来源。中国传统伦理认为,“诚、信、敬”,“智、仁、勇”是理想道德人格所必备的道德品质,也是正人君子立身处事、接人待物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诚,即诚实、真诚:“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信,即讲信誉,守信用:“言必信,行必果。”“民无信,而不立”;敬,即敬事,敬业:“主忠信,行笃敬”。“执事敬”,“敬事而信”。“智仁勇,天下之达德也”。这三道德中,仁是核心,智所以知仁,勇所以行仁。“智仁勇”表明理想道德人格在行仁赴义过程中,明断是非的智慧和见义勇为的胆略。传统道德所提倡的“诚、信、敬”,作为正人君子所具有的人格品质,被直接移植成传统商德中商人的做人准则和行为规范;传统道德所主张的“智、仁、勇”,则作为理想道德人格的综合素质,被改造成商人在仁义经商的前提下所具有的通权应变、把握时机、有胆有识、敢做敢为的经营技巧和勇气魄力。
第三、敬业乐群的职业道德传统是中国古代商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有悠久的职业道德传统。早在西周时期的《尚书》中,人们就提出了关于职业道德的核心要义:“功崇惟志,业广惟勤”。进入封建时代后,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职业部门的增多,敬业勤业的职业道德原则更加为人们所关注。儒家名篇《学记》则用“敬业乐群”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进行了概括。朱熹解释道:“敬业者,专心以事其业也;乐群者,乐于取益以辅其仁也”。这种职业道德传统对中国古代商人产生了深刻和重要的影响,培养了他们矢志不渝、艰苦创业的职业理想以及不畏艰险、勤俭节用、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第四、传统道德所提倡的公私观和群己观是中国古代商德的重要思想来源。中国传统伦理从民本思想出发,反对个人本位,提倡群体本位;反对一己私利,提倡社会公利。“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要求人们“举公义,去私欲”“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形成了重公益,轻私利;重群体,轻个体的公私观和群己观。中国古代商德从传统的公私观、群己观中汲取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和营养精华,形成了奉献社会,爱国济民的优良传统,使古代商德不断升华,闪耀出理想主义的道德光彩。
二、中国传统商德的主要内容
中国传统商德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商人的思想行为、意志品质、经营原则、智慧才能等各方面。它以深刻的理论、丰富的内涵、鲜明的价值取向、详实的行为规范,倡明自己的是非善恶观念,有效地调动了商业活动中的利益关系,推动了古代商业经济的发展以及商人职业道德和人格素质的提高。其主要内容表现如下:
(一)义以制利、义中取利的交换原则。中国传统商德肯定通过商品交换劳动获取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但是在传统义利观的指导下,要求商人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取予有度、生财有道,并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遵守义以制利、诚信无欺的伦理原则,反对惟利是图、见利忘义的不道德行为。明代儒商王文显曾训诸子曰:“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唯利而不污……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他告诫商人在做买卖时要遵守仁义道德,保持业行高洁,切不可贪图私利而玷污了自己的名节。
明代徽商许宪以诚经商,深得民心,他在总结自己的经验时说:“惟诚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明清时期的晋商,则将赖以治生的计量工具——秤,赋予了强烈的道德含义:十六进制的准星、刻度镀以金色,代表心中有准,光明磊落;十六颗星分别代表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和福、禄、寿三星;北斗、南斗之星表明在商业买卖中要品行端正,志向坚定;福、禄、寿三星则提醒商人买卖公平,不可缺斤短两,如缺一两就会“损福”,缺二两就会“伤禄”,缺三两就会“折寿”。晋商对秤杆所赋予的道德含义,使商人一拿起秤就想起职业道德戒律。义以制利、义中取利的交换原则,在长期的商业活动实践中,内化为中国古代商人内在的行为准则,积淀成尊法守规、尽职修业、贾法廉平、诚信无欺、货真价实、讲求信誉的优良商德传统。这些传统不仅以原则规范的形式存在于商人的职业实践中,而且植根于广大人民的心灵中,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尊重规律、取之有道的经营技巧。中国传统商德主张义以利制的交换原则,但并不否定商品流通中的价值规律和经济原则。它把儒家道德中的三达德、五常德与兵家、法家治兵治世之道结合起来用于治生,认为凡遵循价值规律,善于预测市场供求关系,审时度势及时取予而发财致富者,皆可为“利从义生”者列,道德评价是肯定的。
我国古代素有“良商”之称谓。所谓“良商”是指善于抓住时机做买卖的商人《战国策·赵策》指出:“夫良商不与人争买卖之贾,而谨司时。时贱而买,虽贵已贱矣;时贵而卖,虽贱已贵矣。”这里说明“贱买贵卖”是商人在流通领域取利的基本经济规律,本身无可非义,如果把取利的着眼点放在谨守贱买贵卖的最佳时机上,而不是只图个人私利“与人锱铢必较”,甚至损人利己者,即可称之为良商。春秋时期的范蠡居陶地经商,人称“陶朱公”,因善观时变,掌握“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的价值规律,采取“待乏”原则而成为大贾。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因对市场供求变化“臆则屡中”,掌握贱取贵卖原则,最后“结驷连骑”成为巨富。这些尊重经济规律,善于把握时机及时取予而发财致富者,受到了传统商德的肯定和提倡。后世商人把白圭尊为“治生之祖”,把“端木生涯,陶朱事业”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就反映了中国传统商德的这种道德评价和价值取向。
(三)敬业勤业、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敬业勤业、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中国传统商德的一个重要内容。这种艰苦创业精神一方面得益于“敬业乐群”职业道德传统的熏陶,另一方面缘于商业的特殊社会职责和生存发展的压力。中国古代职业道德传统对古代商人有至深的影响,他们深知“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必在慢之”的道理,深知“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敬其业而后其食”的原则。因此,敬业勤业艰苦创业成为中国古代商人坚定不移的职业道德信念。商业的特殊社会职责和生存发展的条件是锤炼古代商人艰苦创业精神的重要外部环境和条件。
传统职业道德的培育和商业实践的磨练,造就了中国古代商人艰苦创业,敢于冒险,持心不苟,无怨无悔的优良职业道德。吃苦耐劳、不畏艰险的商德作风尤以晋商为典型。晋商为了达到自己的经商目的,常常万里行商深入到甘、宁、青、新疆、内蒙等边远地区。晋商不畏艰难险阻,长年跋涉于这些商路上,并于艰苦卓绝中成就了自己的事业,其吃苦耐劳勇敢顽强的创业精神实令人叹服。
勤俭节用、不事奢华也是敬业勤业的内容之一。许多商人通过辛勤劳动积千金而成巨富后,仍保持勤俭节用艰苦奋斗的美德,决不挥霍奢靡铺张浪费。崇俭黜奢勤俭节用的商德作风,不仅以“养德”的作用,促进了商人个体道德的完善,而且通过广大商人的身体力行外化于社会,促进了整个社会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乐善好施、爱国济民的道德情怀。在传统义利观、公私观和群己观的熏陶下,在理想道德人格的指引下,中国古代商人形成了重义轻利、重公轻私、重群轻己的优良道德传统。他们重视自己的人格形象,关注自己的道德名节,追求高尚的道德人格,希望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他们乐善好施,爱国济民,造福乡里,恩泽一方,为家乡、为百姓、为社会、为国家做出了诸多义举善行。这种为天下兴利,以民生民瘼为怀的道德情怀,把传统商德推进到了更高的道德境界。
在传统商德的哺育下,中国古代乐善好施、扶困济危、仗义疏财的商人不胜枚举。《史记·货殖列传》写道:范蠡曾“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明代徽商黄应宣也常常帮贫助困救人于急难之中,还有一些商人通过辛勤劳动而致富后,热心公益,财为义用,如:修桥、铺路、放赈、施药、救孤、助寡、办学堂、修水利、建会馆、惠商旅、济灾贫、助丧葬等。更有一些商人关心国家社稷,忧国忧民,当外敌入侵时积极捐金捐物,支持国家抗击侵略者,表现了强烈的爱国热情,如,春秋时期的商人弦高“犒师救国”,汉代商人卜式,屡次捐金抗击匈奴,明清时期的晋商、徽商在国家抗击外敌中也多有义举。这种深明大义、尽其所能、抗击外侮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传统商德的最高表现形式,它使传统商德在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中得到了升华,并对后世商人产生了重要和积极的影响。
三、中国传统商德的现代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商德作为调整买卖双方利益关系的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揭示了商业活动中的道德规律,凝聚了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精华。这种具有普遍真理性的道德内涵,具有历史的延展性和广泛的适用性,使中国传统商德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道德价值。
(一)中国传统商德作为我国民族工商业文化的核心和伦理精神,在推动我国近代民族工商业发展以及近代商德发展中起了积极作用。中国近代社会军阀混战,列强瓜分,内忧外患,饱经沧桑。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中国民族工商业备受欺凌,举步维艰。但中国民族工商业者与艰苦卓绝中仍然高举爱国济民、振兴民族工商业的大旗,坚持中华民族优秀的商德传统,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信念,以良好的商德风范服务于社会,取信于民众,站稳了脚跟,展现了传统商德的现代风采,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同仁堂”是创建于康熙八年的老字号药店,其创始人岳显扬以“济世养生”为宗旨,对顾客一视同仁,童叟无欺,对职工亦一视同仁,以诚相待,创下了“同仁堂”这响亮的招牌字号。其后代继承和发扬了同仁、同义的优良传统,把“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作为道德戒律,以仁义诚信经商,并办粥场,办义学,办水会,施义财,广济众生,救助灾贫。“同仁堂”药店以良好的商德风貌积三百年之久长胜不衰,成为民族工商业的光辉典范。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民族工商业家荣德生、宋裴卿先生在兴办民族工商业的实践中,提倡和实行中国传统商德精义,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诚待人”,“以德服人”的伦理原则融入他们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协调了各种人际关系,调动了企商业内部的积极性,活跃了市场,满足了人民和社会的需要,获得了极大成功,为推动我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代的“宁波帮”商人,重视自己的商德形象,把“立志为先,诚信为本,勤俭持家,敬业爱国,凝聚有力”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这种以“立志、诚信、勤俭、敬业、爱国”为核心的“宁波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商德的基本伦理精神,为宁波商人成为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的重要实力派,奠定了坚实的伦理基础。
中国近代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悲惨境遇,大大激发了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者的民族情感和爱国热情。他们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提倡国货,抵制外货,捐款捐物,抗议外侮,爱国济民的优良商德传统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发扬光大,并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现代社会价值。“五四”运动中,许多商人积极参加反对“二十一条”卖国条约的抗议斗争,有的参加罢市,有的捐资学生南下,成为五四爱国运动中一支重要的社会政治力量。“九·一八事变”和“七·七事变”后,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广大商人群情激愤,他们纷纷清除日货,抵制日货,义买义卖,捐资捐物,支持抗日救亡运动。许多旅居南洋的华侨商人,身在异乡却心系祖国,他们多次募集巨款购买枪支弹药,秘密送到国内,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中国传统商德哺育了他们,他们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传统商德增添了新的光彩,推动了传统商德的现代发展,实现了传统商德在近代民族工商业发展和民族救亡运动中的社会价值。
(二)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商德的优秀思想成果,挖掘其现代社会价值,将推动社会主义商业道德的发展。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商业伦理建设,我们的社会性质和商业活动方式与传统社会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无论怎么变化,买卖双方的利益关系没有变。商业活动中的客观规律没有变,因此,作为调整买卖双方利益关系,反映商业活动普遍规律的传统商德,其物质利益基础依然存在,其价值原则、基本规范和要义精髓对现代商业依然具有适用性和可借鉴性。中国传统商德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和道德发展中所积累的文明成果,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精华。因此,传统商德是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的一份宝贵道德遗产,其现代社会价值是值得认真研究和挖掘的。传统商德的社会价值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其一,义以制利、义中取利是中国传统商德的整体价值观念。这种义字当先、义以制利的价值导向,对中国传统商德的构建和发展起了基础性的指导作用,有效地保证了中国传统商德积极健康的发展。传统商德道义为先、以义制利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商业道德首先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商业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其内涵要求是,社会主义的商业应该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把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作为自己首要的道义和职责,在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的职业劳动中获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其二,以诚为本、诚信经商是中国传统商德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这种诚信商德激发了商人的职业道德良心,促进了中国古代商人道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以诚为本、诚信经商是古今中外商业活动的金科玉律,也是社会主义商业的经商之本,从商之道。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应该继承和发扬这一商德优秀传统,诚信为本,仁义经商,杜绝一切危害社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不良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其三,敬业勤业、艰苦奋斗是中国古代商德的一贯传统,也是社会主义商德建设应该继承和汲取的优秀商德作风。商业活动本身是一项艰苦辛劳的职业,需要敬业勤业不畏艰辛的品德和精神。现代商业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飞速发展,随着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的更新丰富,加之变幻莫测的商机,日益激烈的竞争,更成为一项充满生机但又充满艰辛和风险的职业。因此,社会主义的商业工作者应继承中国古代商德的优良传统,敬业勤业、忠于职守;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研究规律、把握商机;艰苦奋斗、勤俭节用,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其四,爱国济民、乐善好施是中国古代商人所具有的高尚道德情怀。中国古代许多商人,不但经事致用,投身商海,而且爱国济民,乐善好施,表现了崇高的道德境界。社会主义的商业工作者应该承袭这一商德传统,关心祖国的前途命运,关心人民的冷暖疾苦,扶困济危,见义勇为,升华自己的职业道德境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许多优秀企业家和商业工作者深刻理解传统商德的现代社会价值,他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周到;他们把顾客视为上帝,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繁荣了市场,活跃了经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民族的振兴和发展,为祖国的繁荣和昌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也有一些人被金钱至上的人生观、价值观所腐蚀,忘却或抛弃了中国几千年积累的优良商德传统,在商业活动中采取坑蒙拐骗、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欺行霸市、惟利是图等种种卑劣手段,赚昧心钱,发不义财,这些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商德作风和社会风气。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除了加强法制教育,以法治商,以法治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商业道德教育,挖掘传统商德的现代价值,弘扬传统商德的道德精华,建立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只有这样,优良商德精神才能实现现代复归,我们也才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赢得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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