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 山东 聊城 252000)
【摘要】目的:分析标准去大骨瓣开颅减压术应用在重型颅脑损伤治疗中的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收治的60例重型颅脑损伤患者,随机分成两组,即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30例。对照组开展常规大骨瓣开颅减压术治疗;而观察组患者则是采取标准去大骨瓣开颅减压术。比较两组疗效。结果:观察组患者(36.7%)治愈率高于对照组(30%)治愈率;观察组20%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33.3%)的术后并发症,组间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标准去大骨瓣开颅减压术应用在重型颅脑损伤治疗效明确,对血肿进行有效清除,减少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值得推广。
【关键词】标准去大骨瓣开颅减压术;重型颅脑损伤;疗效
【中图分类号】R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15-0095-01
遭到外力作用导致颅脑受到损伤,比如车祸、高处跌落等原因。重型颅脑损伤具有病情急、变化快等特点,通常会出现合并脑挫裂伤、脑水肿等症状,具有很高的致残率以及病死率,直接拉低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针对该疾病的治疗研究以及患者预后已经成为医生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就着标准去大骨瓣开颅减压术应用在重型颅脑损伤治疗中的效果展开讨论,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我院收治的60例重型颅脑损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60例患者经头颅CT以及MRI检查,所有患者的检查结果均符合重型颅脑损伤的诊断标准。将之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有30例。60例患者中男性42例,女性18例,年龄在20至65岁之间,平均年龄(35.81±7.54)岁.格拉斯哥评分为3至8分,平均(5.27±1.3)岁。受伤原因:交通事故、打击伤和坠落伤分别占有30例、18例和12例。
1.2 方法
给予对照组患者开展常规骨瓣开颅手术,取仰卧位,头部偏向健侧30度,全麻。充分观察病灶部分,行开颅减压操作,骨窗大小控制在6×8厘米。术后进行常规对症降颅压以及抗感染等治疗[1]。而给予观察组患者行标准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术前准备工作与对照组无异,全麻,在颧弓上耳屏前做切口,至耳廊上方,向前越过顶结节一直延伸至顶部中线,在正中线向前一直到前额部分的发际下方,顶部骨瓣旁开矢状窦2至3厘米,切开硬脑膜,使得额叶、顶叶和颞叶充分暴露出来,将血肿清除干净并止血。做好减张缝合操作,缝合切口,术后处理方式与对照组一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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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观察及疗效指标
分析两组患者并发症情况以及疗效,将患者的疗效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痊愈、中残、重残以及植物生存和死亡。其中患者术后恢复良好,无神经功能以及智力等方面的障碍,生活完全可自理视为治愈;而恢复较好,但神经功能、智力障碍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部分生活自理能力视为中残;而患者生命体征恢复正常,担忧较重的神经和智力障碍视为重残;患者长期昏迷,无自理能力视为植物生存[3]。
1.4 统计学方法
通过SPSS19.0统计学软件分析以及处理两组的研究数据,通过(-x±s)代表计量资料,采取t检验方式;而计数资料则是以率(%)作为代表,进行χ2检验两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以P<0.05表示[4]。
2.结果
2.1 两组患者疗效分析
两组疗效,其中对照组痊愈、中残、重残和植物生存、死亡例数分别为9例、8例、6例和4例、3例,治愈率30%;而观察组分别为11例、7例、6例和4例、2例,治愈率为36.7%。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并发症情况分析
并发症主要有脑积水、颅内感染、硬膜下积液、脑脊液漏以及长期昏迷,对照组患者中各有2例,并发症发生率为33.3%;而观察组中脑积水、颅内感染、硬膜下积液、脑脊液漏、长期昏迷、迟发性癫痫各有1例,并发症发生率为20%。由此可知,观察组(20%)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33.3%)的并发症发生率,组间差异较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重症颅脑损伤病情变化快,短时间内很可能出现脑疝,具有很高的死亡率和致残率。未能及时救治均有可能导致死亡和威胁患者的身体健康。近年来,针对重型颅脑损伤的治疗方式也做了一部分研究,随着该症状患者出现上升趋,针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越来越重要。临床上一般采取骨瓣开颅手术方式开展治疗,常规骨瓣开颅手术治疗骨窗比较小,减压的范围有限,很难对坏死组织进行清除,同时还可能会引起切口疝等并发症,未能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现阶段,标准大骨瓣减压手术方式,已经逐渐被应用在重症颅脑损伤临床治疗上,具有手术减压窗面积大、范围广等特点,可充分进行减压,且位置较低,手术视野良好,可将颅内血肿和坏死组织彻底的清理干净,疗效明确。
本研究中,将我院的60例重症颅脑损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从结果分析中明显可知,采取标准大骨瓣开颅减压手术的观察组疗效更为明显,观察组(36.7%)的治愈率高于对照组(30%)的治愈率,组间差异在统计学范围内(P<0.05)。且观察组(20%)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33.3%)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组间比较差异较大,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采取标准去大骨瓣开颅减压术应用在重型颅脑损伤治疗效果佳,可有效降低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此治疗方式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常海春.标准大骨瓣开颅减压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临床效果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6,11(11):91-92.
[2]王哲.标准去大骨瓣开颅减压术对重型颅脑损伤的治疗价值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6,14(18):178-179.
[3]马一鸣,蒋东霖.标准大骨瓣减压术与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临床效果比较[J].中国临床新医学,2016,9(10):915-917.
[4]龚涛.用标准大骨瓣开颅减压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效果观察[J].当代医药论丛,2015,13(03):270-271.
论文作者:付金越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7年5月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27
标签:颅脑论文; 患者论文; 损伤论文; 并发症论文; 对照组论文; 标准论文; 术后论文; 《医药前沿》2017年5月第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