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的理论语境与判断_社会学论文

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的学理脉络及优劣判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理论文,脉络论文,优劣论文,定量论文,社会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9)11-0168-13

20世纪30年代,西方社会学家始用定量方法研究社会和政治问题,50年代起,又与前苏联和东欧学者对垒于分别由国际社会学机构①和国际社会学协会②举办的历届世界社会学大会上,定量研究逐渐演变为全球社会学研究中的新潮。至90年代,北京大学恢复社会学系并开设社会统计学课程,定量方法进入中国。现在,社会学定量方法的学术地位获得公认,用数据说话并以之论证各自观点遂成为学界时尚。这样一来,社会学介入现实生活的“程度、范围、影响力根本不同于它的创立时期”,“它通过技术手段和统计工具向定量化、微观化和实用化发展,在社会控制、社会预测、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问题中产生重大作用”。[1](P24)

然而,国内近年对于同一社会调查项目,常有不同学者或部门拿出差异颇大的统计数据及分析结果,其释义大相径庭。于是引出两个议题:他们所用定量研究方法孰优孰劣?社会学定量研究应有怎样的学术规范?

两个议题均涉及社会学和其他辅助性学科的基础及应用理论,前一议题还与学者们的研究水平和治学态度密切关联,探究起来学科跨度大,且评判时易使人误觉“文人相轻”。迄今这方面罕见率直批评的文章③,作专题比较研究的论著也极少。

笔者不掩才疏学浅,尝试对两个议题作一学理脉络的讨论,旨在吸收西方社会学精华,促进中国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以提高社会学应用研究的实践水平。

一、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的理论渊源

(一)早期社会学的对象意识

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是从研究社会问题起步的。逐渐成熟的资本主义条件“造成了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对立”,是人们产生“社会感”的重要基础。[2](P1-2)首提学科意义上“社会学”概念的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社会学家奥古斯丁·孔德(1798-1857)率先提出,社会学以人类社会生活的整体为研究对象,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必须以整体性为主,故那种“真正的一般精神及总体的基本方法”,应该是“更高级的”“历史方法”补充当时各学科方法的综合形式——观察方法+实验方法+比较方法+历史方法。[2](P11-12)

但那时正兴起的社会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也从不同角度关注整体的“社会实在”(social reality)。社会学在开端上便要面对一个问题:自己如何与其他学科区分开呢?

对此做出独特贡献的是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1858-1917,又译迪尔凯姆和杜尔凯姆)。他循着孔德的实证主义思路提出,社会学应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即不属于其它科学范畴的一种社会实在,那就是“社会事实”(social facts)[3](P4)。他定义:“社会事实”是“所有可能对个体施加一种外在约束的行为方式,而不论这种方式是否限定不变;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可能影响于一个集的社会,同时又独立存在于个体身上的显现而自主存在的行动方式”[4](P13)。他界定“社会事实”的几个属性:1.具有超出个体存在的外在性;2.具有影响着个体的强制性;3.具有广泛存在于社会之中的普遍性;4.规范着社会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要找寻一个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看在这一社会事实之前的社会事实,而不是看个体意识的现有状态”[4](P110)。他的“社会事实”接近今人所言“社会现象”,无法单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或其他研究个体的学科方法予以破解。“社会事实”只能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予以解释,“要寻找一个社会事实的功能,始终应该看它与某种社会目标的关系”[4](P110-111),要看“它满足了什么样的需要”[4](P49)。

涂尔干的《自杀论》(1897年)示范了这种对象性研究。该书“以‘社会事实’的外在强制性作为其客观性的标志,以‘社会的’力量与其他自然的、生理的、心理的力量综合地构成人类活动形态为基本预设,以系统地处理集合性资料为方法,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因果关系分析公式”,并“将数学、统计学等纯工具性学科引入社会学”,让社会学获得了“一个兼有正确性和精确性特征的经验性实证科学”新貌。[5](P48)这样,涂尔干不仅把社会学与哲学最终区分开来,且与当时如火如荼的心理学最终区分开来。应当正视的是,社会学同其他学科分道扬镳,正是与它找到自己的工具性学科支撑相同步的。即便是在社会学内部,许多缺乏工具性学科知识支撑的社会学观点,此后也只得另辟蹊径以求证,于是渐渐边缘化于同时代的社会学主流观点了。

(二)韦伯的人文社会观

因为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概念实现了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外延最大化,所以,其积极的方法论意义很快得到公认,并在百余年来社会学每一阶段性进展中留下印记。不过,由于涂尔干阐述“社会事实”的“外在性”特征时,又不太充分地认为“社会事实”只能以集体性为基础,在概念的内涵上限制了日常社会学研究的范围,被人批评为“无主体的社会学”[5](P49),这为马克斯·韦伯(1864-1920)的“阐释社会学”学说问世提供了契机。

1922年,韦伯去世两年后,他的《经济与社会》一书出版。他在书中论述: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乃是“社会行动”(social action),社会学就是一门研究“社会行动”的科学,从而将研究视觉深入到人们社会活动的动机层面,籍此为其新的社会学理论找到了一个“方法论的个体主义”逻辑起点,即把“可能性或机遇”引入历史学因果性与社会学因果性的关系范畴来考察,以广泛关注“人类接受的各种社会准则及他们自己创造的业绩”——“不仅包括艺术作品,也包括法律、政治机构和制度、宗教实践、科学理论等”。[6](P337-338)这种“以人类现实为对象的科学也就是文化的科学”,其重要观点之一,则是人类历史社会的整体观:由于文化历史的延续性,决定了“由一个组成部分单独地决定整个社会,这种情况是没有的,不管这个组成部分是经济的、政治的还是宗教的”。[6](P346)鉴于韦伯“把社会学基本概念的抽象理论和对世界历史半具体的解释结合起来”的人文主义主张,他被现代学者视为“我们的同时代人”,“既属于社会学的过去,也属于社会学的未来”,“他像所有的学者一样,为我们提供了也许是过了时的,但目前还有意义的东西”。[6](P379-383)

与其厚重历史感的思想体系相适应,韦伯在方法论上将统计学的“概率”思想引入社会学分析,即认为“在必然性(高度适合性之极限)与不可能性(偶然性之极限)之间有无数的盖然性阶段”,提出“用概率可能性判断来探究因果归属的适合度”,亦就是用可能性判断去解释各种“社会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7](P49-50)这样,朝着实证主义方向,涂尔干先前用“社会事实”来把握社会实在的经验解释模式,便被韦伯的社会学研究主题是“社会行为”的新命题修正、深化了。韦伯藉此在宗教、分层、组织等研究领域获得巨大成绩,享有“社会分析大师”之誉,被广泛视为与涂尔干齐名的社会学又一奠基人。有对比意义的是,获称现代资本主义理论三大经典思想家之一的同一时代人乔治·齐美尔(1858-1918)持反实证主义社会学立场,构造了抽象的“形式社会学”,认为社会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社会交往形式”。[8](P73-75)但终因缺乏实证工具辅佐而难以具象化操作,只得沉淀为启迪后人定性研究思路的资料了。

(三)默顿的“中层理论”功能分析范式

韦伯之后的西方社会学界出现两种倾向:一是纷纷进行烦琐探究的“调查至上主义”;再一是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宏大理论体系。后者尤以塔尔科特·帕森斯(1902-1979)的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具高度抽象性。师从帕森斯的罗伯特·金·默顿(1910-2003)则从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的内部提出了新主张,这就是著名的“中层理论”(theories of the middle range,曾被译为“中范围理论”)。

默顿看到,当时的社会学意欲实现其宏大理论体系所必需的基础性理论和经验建设还没完成,故他高度质疑经典功能主义的“功能普遍性”、“功能必要性”和“功能一致性”三大命题假设,认为不应该将宏大理论和低层次经验命题当作日常社会学研究的任务或目标。[9](P130-131)因此,他强烈反对“每块地盘都有它自己的理论体系来统管”,进而提出社会学应当注重发展“中层理论”的观点。“中层理论”的主要学术内容:1.中层理论主要关注能够从中推出具体假设的有限领域;2.中层理论原则上可以在日后得到合并,整合到更广泛的理论框架中去;3.中层理论的抽象程度足以超越具体事件和构造;4.中层理论跨越了微观—宏观之区分;5.中层理论可以提供所谓一般性理论或宏大理论所未能提供的说明,因为后两者与其说是说明,实际上不如说是一些概念图式;6.中层理论与这些宏大概念图式中的某些图式有所契合,因此可以将它们贯穿在一起;7.许多中层理论是经典传统的遗产;8.中层理论最重要的作用体现在阐明为社会学所忽视的一些领域上。[10](P372)

必须承认,默顿营造了现代社会学日常研究模式的雏形。这种研究模式的主要特征,就是先基于经验作出各种微观假设,经过实证,再建立相应的“中层理论”。“中层理论……处于下述两方面之间:一方面,在大量的日常研究中逐步形成的微观的而且必要的工作假设;另一方面,一种将证明所有可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与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统一性的理论。”[11](P42)微观的假设是针对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的,而经过实证过程验证其真伪的“中层理论”则还需要进一步修正、完善,方可走向统一宏大的理论体系。

默顿在操作上强调“功能分析方法”,主张对观察对象做多级的系统考察,籍以实现功能与结构的精确化认知:“在任何时候、任何社会都无法观察到完成的、完善的整合”,“我们应有所准备的是发现不同层次的整合”。他对考察对象作了“显功能”和“潜功能”的划分,把功能分析方法的中心方向定义为“通过确立材料对较大的结构所带来的后果来解释其实践,这些材料就包含在这些较大的结构里”,使得对“潜功能”即未曾预期、未曾认识的对象结构功能的认知活动有了“突出的主导旋律”意义。[2](P210-213)他身体力行,提出了从层级较低的行为“失范”到层级较高的“科学社会学”等具体的中层理论形态。美国学界很快普遍接受了他始于微观假设的研究模式,随之出现了一系列社会学分支理论,如“家庭社会学”、“城市社会学”、“农村社会学”、“青年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等。可以说,“中层理论”学说深深影响了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社会学发展。

“中层理论”研究模式的重大方法论意义,是在工具性学科知识应用于社会学研究的合理性前提下,对社会学日常研究程序实行了标准化规范。它把工具性学科知识的应用价值放在一个流程上加以衡量,严肃地否定了随意使用调查学、统计学手段的工具至上主义,从而轻松地指出了许多毫无经验基础的问卷调查、统计数据的废品性质。譬如,虽有人认为“每一种中层理论及‘范式’的背后都有一个综合理论在方法论及思想上的支持,因此排斥综合理论的发展本身就是在窒息中层理论自身的发展”,因而“中层理论的过分提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综合理论的发展”,但同时不得不承认,“发展中层理论已经占据社会学研究的主流方向,建立假设——问卷调查——数据分析——验证(修改)假设——发展理论成为标准的社会学研究程序”。[12]有意思的是,后来格拉斯等人从定性研究路径提出的“扎根理论”学说,实际上与“中层理论”所追求的理论建构程序极其相似,即“从搜集数据开始,以写作关于整个过程的分析和反思为结束”[13](P13)。两种学说从定量、定性研究的路径互为映象。

(四)今日社会学方法论的科学化基调

当代社会学的主基调仍然是方法论的科学化。既然“社会”(英文society、法文societe,均源自于拉丁语socius,意为“伙伴”)作为一种客观实在,早就被定义为“人类的共同体”④或“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14](P320),那么,社会学家发掘各种科学方法开展社会研究,自然不可止步。涂尔干、韦伯相继从“社会实在”中分解出“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等日常研究对象,将量化方法引为主要技术手段,体现了经典社会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取向。今日社会学的对象意识已臻成熟,“社会学家研究的主要是社会模式而不是个体行为”,“社会学理论处理的是集体的而非个体的行为,目的在于解释为什么即使个体行为随着时间改变,集体行为的模式却会如此有规律”。[15](P15-16)故在网络化、信息化和计算机统计软件等技术条件下,其“总体”观的量化方法和全程控制的研究目标,体现的则是当代社会更高的理性实践需要。

作为大家所熟知的常识,美国民意调查创始人乔治·盖洛普(1901-1983)运用自己创立的方法于1931-1932年进行民意调查,准确预测他的岳母获得竞选州秘书长(州务卿)的胜利,成为美国政治史上首次科学的民意调查破冰之举[16],以及由他成立的民意调查研究所对12次美国总统选举的高准确率民意调查,均属现代社会大规模社会调查中使用抽样技术的经典范例,即是近现代社会学方法论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获得发展的生动反映。概率抽样技术很快被社会学界吸纳,表明社会学方法论从过去一个或几个研究环节的科学化走向了整个研究流程的科学化,这也是当代社会学在计算机、统计程序软件包、网络等高科技条件下,需要着重继承和光大近现代社会学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学方法论的科学化基调不只是一种学术取向,更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反映形式。科学精神从来就是与人文精神相互沟通的。实证主义社会学锁定研究对象为“社会事实”或“社会行动”,从理论层面上维护了尚未社会化的个人心理、个性行为等私密空间,属于一种学术文明,这也是西方文艺复兴、人文主义、人权理论思潮的历史产物之一,自然易于被同步演进的西方社会政治文明和经济文明所接纳、融合。今日社会学将“必须对研究对象无害”当作“社会研究最首要的伦理原则”,同样呈现为对西方社会既往文明成果的一个典型继承。[15](P28)扩大视野看,至少还可说,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社会调控和社会建设的重视,是今日社会学方法论科学化的动力之一。

无法回避的是,一百多年来,哲学领域对实证主义的反思和批判此起彼伏。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今日社会学的主流形态仍然保留很大的实证主义成分。如表1⑤所示,不同哲学背景下的社会学各研究范式,实证研究仍居社会学主流,其主要表现形态为定量研究,其他哲学倾向的研究范式并不构成对实证研究的彻底否定。美国社会学家劳伦斯·纽曼也用表格方式细致比较了三大理想型取向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差异,更为复杂,同样反映了实证主义社会学悠久的价值中立传统及其在当代社会学领域中的不可替代地位[16](P115-116),耐人寻味。

造成这种情况固然有许多原因,但相当重要的一点是,实证主义社会学家最早探索科学研究方法,涂尔干、韦伯已有数据统计、概率等量化手段,方法论科学化很早便成为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主要学术特征。一方面,从孔德、涂尔干到韦伯、默顿,这些实证主义者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每一次认识深化,关于社会学日常研究模式的每一次矫型,都更加促进了科学的定量研究方法的完善和丰富;另一方面,尽管其他哲学倾向的理论批判可以走得很远,但在成熟运用科学手段上一直不如实证主义社会学,于是,反而把实证主义社会学牢牢压至依赖科学方法的轨道上。其结果,实证主义社会学方法论所纳入的科学成分愈多,它就愈能作为一门学问持续下去并获得不断发展。如今,紧密结合了高科技成果的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运作起来更为便捷,适用面更广,大大普及,俨然成为实证主义社会学发展历程中的一颗明珠。

因此,始终保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辩证唯物主义认知态度,对我们是有益的。如下图示,如若仅用非实证的研究方法,所获认识结果必将也是片面、不完整的。反思和批判实证主义哲学观,并非完全排斥孔德所言的科学实证精神,亦非彻底否定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范围及其实证深度,而是要兼顾实证,开辟介入对象领域非实证范围的认知活动新途径。人们可以从各自的哲学立场批判实证主义,但若将社会学实证研究手段彻底否定了,那就是“把孩子跟洗澡水一起倒掉了”。

图示 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范围和非实证范围

二、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的实证逻辑

(一)两种对象性资料信息的内在关系

涂尔干的“社会事实”学说以至韦伯的“社会行动”学说,不时遭到一些质疑,其中,尤以“非物质实体性”的指责含义为最,如法国的儒尔·莫内罗便以“社会现象不是物体”为名著书,直接威胁到“社会事实”的方法论价值。既然“社会事实”、“社会现象”不是物体,那么,关于“社会事实”的对象性研究怎么有社会学的普遍性意义呢?由于实证主义的哲学体系不具备足够争辩力,该流派的社会学家们对此类指责一向表现软弱,遂留下实证逻辑思考的一个空白。那些质疑延至今日,又演化为后实证主义不可知论,引起人们新的困惑,自然也殃及定量研究方法的适用范围。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考察,欲将“社会现象”、“社会事实”做实体和非实体的划分,不免肤浅且模糊不清,因为这种划分忽视了“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的非实体性表现(如语言文化)及其赖以发生、延续和变化的历史人文条件。逻辑上,即便一定条件下“社会现象不是物体”成立,也不等于“‘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是‘非物体’”同样成立。我们毕竟可以说:“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着的特定事物状态”、“社会现象是物质实体性社会成分的复杂运动结果”、“社会现象是社会的物质实体性成分与其继发的非物质实体性成分的交互作用结果”等等,归结起来,任何“社会现象”,以至于任何“社会事实”或“社会行动”,都是物质性的。显然,百余年来一直闷头“干活”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家无暇顾及的那些质疑,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视野里不过是些假问题。

用“物性”的概念来把握“社会事实”,对于一个或多个、一组或多组社会现象,社会学家或判其性质、或究其缘由、或探其关系、或窥其数量,都可归为关于“社会事实”客观性状的认知活动。而一个“社会事实”的种种客观性状,要么是物体对象本身所拥有的,要么是物体对象的运动变化衍生的,都是其某种存在方式,故又可从内容和形式上对“社会事物”之存在方式作区分,作为其“内容”可相应地概括为“属性”,作为其“形式”则可相应地概括为“数量”。于是,我们所获“社会事实”的各种信息,要么是其“属性”信息,要么是其“数量”信息,即如艾尔·巴比所言:“社会研究中定量与定性资料实质性的区别就在于数据化或非数据化。”[15](P25)基于这种区别,现代社会学方法论把收集、处理“数量”或“属性”信息资料的技术,分别称作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

用物性的观点看,“社会现象”、“社会事物”或“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必须研究的客观事物对象,绝非单纯地含有“属性”信息或单纯地含有“数量”信息,反而是兼含“属性”和“数量”信息。放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范畴论里,“属性”信息可归为“内容”范畴,“数量”信息可归为“形式”范畴——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亦即没有无“属性”的“数量”,也没有无“数量”的“属性”。纯粹含有“属性”信息或纯粹含有“数量”信息的“社会事实”都是不存在的,两种信息均源于客观事物统一体,它们在“社会事实”中处于有机关联、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状态。

“属性”、“数量”信息的同源关系,具有特殊的提示意义。这说明定性或定量方法并非根据研究对象类型来划分的元方法论分类结果,而是根据研究对象的资料类型所作的次级分类结果。可以理解劳伦斯·纽曼的观察描述:“大多数从事定性研究的研究者使用定性资料,从事定量研究的研究者则使用定量资料。”[17](P23)他显然看到有人也用定量资料做过定性研究。这意味着,究竟是采取定性或定量研究方法,乃是研究者的条件性选择结果。

物性的“社会事实”是一种容纳了许多实体(人、资源)及其相关精神因素(技术、文化、心理)的复合事物,各个物体及其相关精神因素之间或关系紧密,或关系松散,呈现为含载了多重信息及其不同表达途径的复合系统。它有时外在于研究者,有时将研究者包含其中,其“属性”、“数量”信息在研究者大脑里的反映强弱不一、并不对称。故研究者按照自己所获信息的类型来选择某种研究方法在所难免。只是许多实证主义社会学家不能超越现实条件的束缚,从而忽视了两种信息途径的互通性和兼容性。其后果,便是虽然“共享基本的科学原则”,却使“两大研究类型的奉行者之间有人觉得对方难以理解或觉得难以欣赏对方的做法”,“彼此之间就出现了敌意”,造成“各有各的长处与局限,各具擅长的主题或议题”之学术鸿沟。[17](P23)

(二)两种研究方法的择用准则

两种研究方法在资料收集阶段就如此迥异:“定量(quantitative)——以数字的形式搜集资料;定性(qualitative)——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搜集资料。”[17](P46)逻辑上,定性方法收集到的“文字或图片”等“属性”信息资料,只能用以回答课题所研究的“社会事实”是什么及有什么内容;定量方法所收集到的“数字”形式的“属性”信息资料,则能用以回答课题所研究的“社会事实”是有多大规模及有多少内容。概言之,定性方法回答“是”与“否”、“有”与“无”的问题,定量方法回答“多”与“少”、“大”与“小”的问题。

由此可得到一个简易、初级的择用准则:按照课题目标来选择采用定性还是定量研究方法。课题要求我们解答特定的“社会事实”对象“有什么”、“是什么”时,选择定性方法。课题要求我们解答特定的“社会事实”对象“有多少”、“是多少”时,选择定量方法。课题的紧迫性、时限性要求和经费有限性条件决定了我们必须这样作出选择:定性研究所需时间和经费相对较少,定量研究调查范围相对更广泛,所需时间和经费也相对较多。没有必要对只需回答“有什么”、“是什么”的课题采取定量研究方法,但对于需要回答“有多少”、“是多少”的课题,就不可为了抢时间、节约经费而采取定性研究方法。

具体情况很可能复杂得多。研究者常常难以肯定,采取定性方法就能拿回所需的定性资料,抑或采取定量方法就能拿回所需的定量资料。须知“社会事实”作为一个客观对象,其内部有着特定结构和相应层次,需花气力研究的对象性“社会事实”其内部结构常较离奇、层次繁多,前沿性研究又往往超越成熟经验的范围。在复杂的课题面前,经历丰富的研究者通常会有自己的“难点”意识,他知道最有用的信息资料多半处于对象性“社会事实”的深层,常规手段在那里很可能施展不开。现实中,那些注重中层理论和边缘研究的学者,对于“社会现象因素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方法论理性选择的“简化社会现象的缺陷”,均持警惕态度。[18](P1-23)

按照课题目标来选择所需研究方法,遂呈现为一种机动——在非用某种方法不可的具体条件下,研究者该怎样做就得怎样做,别无选择;仅在两种方法皆可用的条件下,研究者才有了二者选一的机会。

而许多课题的研究目标不只要求研究者作出一连串“有无”、“是否”的判断,还要求他相应地作出“大小”、“多少”的判断。因此,重要的不是选择何种研究方法,而是恰到好处地综合两种研究方法。劳伦斯·纽曼就敏锐地看到:“最好的研究‘常是结合这两大研究类型的特点的作品’。”[17](P23)

实际上,成熟的研究者对于两种研究方法的选择,多半是随遇而安的。其一般规律是:最早进入研究者脑里的仅是对象性“社会事实”的个别感性资料,此时他无法对其数据化,只能先行定性研究,只有获知众多感性资料之后,他才能形成研究对象的量化资料。例如,当我们进行村委会选举观察时,在前面一、两个村只能获得“农民是否热心参加选举”、“选举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竞选人是哪几个人”、“竞选人的竞选目的是什么”等“属性”信息;只有经过很多村的观察后,我们才能获得“多少农民不太热心参加选举”、“多少行政村的选举操作程序不合规范”、“想当村干部的竞选人可分成几种”、“竞选人的竞选目的可分为几种类型”等量化信息。

这样,将课题目标放在具体的环境条件下,定性方法就成了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功,定量方法必须以定性方法的运用为先导,事实上并不存在纯粹运用定量方法的社会学研究空间。

但这不等于说,经过定性研究阶段以后,人人都能进一步作定量研究。这里有道关卡,那就是研究者自身的主体条件。

(三)定量研究方法的主体条件

显见,采取定性还是定量方法是一个涉及主客观条件的选择问题。现在归类为应用社会学的日常社会学研究,通常由服从于总体研究目标的调查开始,这是获取对象信息的最初阶段。所谓调查学,不过就是一套利用现有条件、建立更好条件去认知目标对象的技巧系统,简单地说就是进入具体社会环境中去获取目标对象信息的学问。实践中,调查学高度依附于需获取现实对象信息的其他学科,如法学、经济学、政治学、财政学、物流学等等,但只有社会学从专业角度全面探究各种环境因素对整个调查过程的影响作用,从而大大促进了调查学的完善和发展。社会学家选择定性还是定量方法,从调查开始阶段便讲究获取对象信息的最佳条件和最佳位置两个技术要点,因而必须先行了解具体环境中的目标对象对于调查者的开放或封锁状况,以及调查者在那种环境中接近目标对象的能力,方可确定一套合适的调查方案,绝不能任由个人风格或艺术倾向所使然。

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主体条件是指研究者择用定性或定量研究方法时所必备的自身条件的总和,这超过了调查学范围。参考风笑天对定性、定量两种方法的哲学基础、研究范式、逻辑过程等九个要点所作区分(表2)[19](P13),可以更好地了解两种方法的主体条件。这九个要点都与研究者的学问修养和专业能力密切相关,体现了不同研究方法对研究者专业素质的客观要求,符合条件可以上,没有条件就不能上。无视主体条件的制约,势必破坏学术规律。

表2中有一个技术条件内容为“分析方法”,表明数学基础薄弱、缺乏统计学知识的研究人员,最好是选择定性研究方法。与其密切关联的还有“逻辑过程”、“理论模式”、“主要目标”和“资料收集技术”等区分内容。显然,假如一个数学基础薄弱、缺乏统计学知识的人选择了定量方法,他就不只是无法做好数据分析,而是在这四个区分要点上都将达不到定量方法的学术要求。此时,他若坚持把课题做下去,就只有两种对策:一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采取定性研究方法,一是请懂得统计分析的人加盟研究小组。前一对策,就是用定性方法去做定量课题,其最后“成果”要么依然是定性的,要么是不伦不类的,并无定量研究的成果意义。后一对策,如果加盟者只懂统计分析、并非社会学专业学者,也就仅能弥补课题负责人的统计分析缺陷,但纠正不了课题研究在逻辑过程、理论模式、主要目标和资料收集技术等关联点的定性做法,其最后“成果”仍将不伦不类;如果加盟者是一位能力很强的定量研究者,能够保证课题研究的全部定量特征,则变成由他把握整个课题“确定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的主要目标,原负责人通常会陷入占有别人“成果”的沼泽地,只有极少数顶尖学者才能优雅地凌空跃过。

操作上,社会学实证研究首先要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许多人最早犯下的错误恰恰是无视主体条件的限制而选择了定量研究方法。遗憾的是,这种情况目前十分普遍。不可否认,过去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本科招生要求较高数学考分外(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成立较晚),地方院校差不多都将社会学专业当作允许数学低分的纯文科来招生,近年才见哈大社会学系本科招生率先要求数学高分,本科阶段甚至研究生阶段的社会统计学教育也欠严格,再加社会学专业招生规模总体上很小,故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地方社科研究单位真正能做定量研究的人员极少。问题在于目前国内许多地方社科研究单位不合理的成果计算方式,即用发表作品或领导批示文章的字数来计算年终成果量。定性研究的实证任务相对较少,“高手”们多能轻松下笔万千,定量研究却常需外出调查数月至数年,然后花工夫分析数据,有价值的数据分析结果只占很少页面,通篇文章还得靠文字功夫决定长短。现在有些原本习惯于搞定性的人员看中了量化数据说服力更强的优势,也去搞定量研究,终因缺乏数学和统计专业知识,其“成果”仍是定性的或不伦不类的。

(四)定量研究方案的整体规定性

选定了定量研究的方向,还要将课题目标与具体环境条件综合起来,建立一套整体性实施方案,以保证定量方法贯穿于研究过程始终。由于两种方法的区别不是非元方法论层面的分类,因而定量方法不具有元规定性,它是在具体的环境条件下被规定的。研究者尚需早早营造合适的实施条件,方能保证定量研究的方向始终如一。

站在整套方案的高度上,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区别更多。除了上面表2所示主体条件的诸多项目外,两种研究方案无疑地还要考虑到研究目标、客观环境、主客体关系等多重因素。为了说明两种方案的通盘规模,笔者补充15个区分要点,概入下面表3。在这里,建立定量方案的首位决定因素是“对象单位”,依然遵守功能结构主义的实证原则——如果对象性“社会事实”或“社会行动”涉及很多调查单位,且其分布广泛,单用定性方法不能把握其总体的多样化内容时,必须择用定量方法,毕竟“统计分析在社会调查研究中的功用,主要表现在经验层次的大面积数据处理方面”[20](P18)。

表3中,有些项目是对表2相应项目的细化,有些项目是对表2相应项目的另行界定。如表3的“调查方式”是对表2中“主要方式”的细化,表3的“语言特征”是对表2中“分析方法”的另行界定。表3的内容大多来源于劳伦斯·纽曼的《社会研究方法(第五版)——定性和定量的取向》和艾尔·巴比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第十版)》。国内外著名学者关于两种研究方案的论述十分丰富,他们对同一项目常因经验积累、概念系统和思考角度的不同,而有各具特点的描述、定义或释义,这是可以理解的。表3对表2相应项目的细化和另行界定,只是学人经验集成和概念系统差异之一斑。笔者之所以用表3将那些差异显示出来,是为了更好地层现两种研究方案在实施操作中的可感性区别。

由表3可看出,越是细化到操作阶段,两种研究方案的区别点就越是明显。工具的功能是服务于研究目标的,选择了定量研究方法实际上就是选择了仅用定性研究方法难以实现的研究目标。因此,在整体性方案层面上,为了实现定量研究的目标,就得兼顾方方面面,不可错位。譬如,在“关注内容”上,定量研究必须回答数量、分布、关联、因果等问题,而要是仅只关注性质、特征、层次、结构等问题,择用定性方法就行了;在“环境条件”上,定量研究必须先行联系、落实好各调查点,而企求随时都能自由地开展调查的话,就又是定性的做法了。作为重要学术特征之一,定量研究必须讲究样本、概率、变量关系等核心概念,若仅停留在意义、性状、过程演变等概念的研究水平,依旧是定性研究。诸如此类的其他区分点,无需一一赘述,但要着重提及表3的后两行“理想成果归类”和“研究者身份”:因为定量研究是针对客观存在着的对象性“社会事实”总体的,所以,其成果必须达到至少能够说明总体某方面情况的“中层理论”,否则与定性研究无异;因为定量研究对辅助性学科知识的依赖程度很高,且需要较长时间和较多经费,所以,研究者应是具备良好学术素养的社会学专业学者。综合起来,定性方案有一套独特的做法,定量方案也有自己一套做法,丁卯各异,不可混淆。

更重要的却是两种方案之间的过渡关系。前面举例村委会选举观察,显示了定量方法需在定性方法进入一定阶段后方能施展。历史上,定性研究早就存在于社会学之前的许多学科研究中。⑧类似的,定量方案也需定性研究为“前导研究”。统计学家卢淑华便述及:“没有理论、假设的定性研究,就没有进一步定量分析的基础……因此,理论、假设、操作化都是统计分析的前导。或者说,统计分析是否确有价值、是否正确都是以前导研究为基础的。”[20](P17)社会学家李沛良也总结经验道:即便设计好了定量研究的整套计划,为了避免“所计划的各步骤不一定完全可行或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想及”而导致错误,也应先做“试点研究”或“先导研究”。[21](P23)这些“试点研究”或“先导研究”,为的是解答整套计划各步骤是否“可行”、有无“还没想到”的“问题”,固然是定性研究性质的。这都意味着,一旦选定了定量方案,也就同时择用了定性定量两种方法,这是一种复合型方案。这也反过来证明了:现实中没有一个定量研究能够像定性研究那样自由展开。

既然如此,定量研究专家也须是一个定性研究专家,科学合理的定量研究无疑是现代社会学的高级别实证形态,也是当代社会学最高实证水平的方法论果实。

三、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的优劣比较

(一)相对独立的技术方法论

不同学者或部门的课题研究所用定量方法孰优孰劣,是一个全方位的综合判断问题,这种比较包含着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是一种理论功底的比较,它从研究方案的设计阶段就存在着,高度关联着研究者的哲学倾向、思辨能力、社会学素养等主体条件,直接说明不同研究者的专业思考厚薄。第二个层次,是一种技术比较,它将不同研究过程所用各种定量方法与各自的研究目标关联起来,相对独立地分析不同研究者所用定量方法是否准确、精密等状况,直接说明他们的辅助学科知识多寡。第三个层次,是一种事后的行为比较,十分狭窄地关注整套研究方案是否实施及怎样实施、有无变通及怎样变通,较为单纯地拷问研究者课题意识的真假强弱,直接说明他们学术态度和学术道德的好坏。

第一个比较层次的内容很复杂、牵涉广泛,是方法优劣判断的主要部分,也是进入第二、第三个比较层次的基础或背景理论,本文前面已大量叙述。第二个比较层次技术方法论特点凸显,虽在逻辑上是第一个层次的延伸,但又依赖于研究者的辅助性学科知识的支撑力,有其相对独立性,后面重点讨论。第三个层次是前两层次的行为表现,后面略述。

与社会学基础理论相比,社会学方法论的丰富和发展总是有所超前或滞后的。基础理论与方法论不完全同步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学的辅助性学科很多,如数学、统计学、调查学、人口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民族学、地理学、生物学等等,这些学科级别不一,相互间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基于数学和统计学的快速进展,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的发展多半是超前的,故在不同定量方法的优劣判断上,呈现了相对独立的技术比较特征。一般地说,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体现为一套技术性很强的操作化手段,毕竟“没有操作化手段就无法完成定性研究向定量研究的转化”[20](P17)。简言之,不同研究者之间的定量方法比较,就是各研究方案相应环节所用技术手段的功能效应比较。

这些技术手段分布于定量研究整个过程中的课题设计、随机抽样、调查实施、结果核查、数据分析等五大环节,许多内容已获明朗,据此对不同学者或部门之间的统计数据差异作出优劣判断,并非难事。

(二)外部可表达环节的常规判断内容

定量课题的五大环节中,设计环节因其内容相对隐蔽,常根据课题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只能由课题负责人把握。经外部实施,有时拿回的资料不能满足原定目标的需要,有时大大超过原定目标的需要,均须相应地调整设计目标,予以变更、扩大、缩减或划分。前面多已述及,不再赘述。而定量课题的随机抽样、调查实施、结果核查、数据分析等四个环节,却因工作量巨大且繁琐,须借助于课题组其他成员甚至外部力量来完成,即不只是课题负责人做这些工作,其他组员甚至外部人员经过培训也可以从事这些工作。即便是委托专业调查公司,课题组也要通过专业培训、过程监督、结果核实来确保调查质量。

于是,通过对能够从外部观察到的四大环节进行优劣判断,又可回头对设计环节进行优劣判断。下面列出八个判断点,以衡量和判断整个过程五大环节的结果效应好坏。

判断点一:对象分布范围。

用统计学术语来描述,就是抽样框较大的优于抽样框较小的。当然,既然是用统计学的观点来衡量,通常要求这种差别是几何级或对数级的,而算术级差别意义不大。现实中,在其他做法相近的前提下,学者甲从3个县调查得到的结果并不一定优于学者乙从旁边2个县得到的结果,但学者丙从包括甲乙双方调查的5个县在内的整个区划市(12个县区)所得的结果,便肯定优于甲、乙两位学者的。因为对于建立一个默顿所言的中层理论来说,学者丙的信息资料来源更广,代表性更强,调查所获信息资料对研究结果的支持力度更大。无论如何,足够的样本量是必要的,“有限观察”难免犯下“过度概化”的错误。[15](P8)

判断点二:抽样步骤。

“抽样很重要。”美国华裔社会学家谢宇这样讲:“因为我们只能讨论总体特征,我们不能讲个体,所以要抽样。”[22](P27)社会学定量研究的第一个必要环节,就是抽样。各种抽样方法中,犹以随机的概率抽样最重要,它是让调查所得能够成为一套概率数据的必要条件。“非概率抽样尽管适合于某些研究目的,但是其样本却不能够保证代表了总体”,而“概率抽样虽然无法完美地代表总体,但较其他抽样方法更具代表性,因为它能避免我们讨论过的偏见”,“更重要的是,概率理论使我们能够估计样本的精确度及代表性”。[15](P181-183)对象范围愈大,规范的概率抽样愈重要。自涂尔干锁定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社会事实”以来,仅有很少的社会学家能够依靠国家力量搞社会普查,绝大多数社会学研究者离开抽样技术便无从把握“社会总体”层面的“社会事实”。缺乏科学抽样步骤,哪怕考察了成千上万个体对象,相对于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个体的整个社会而言,毕竟仍是极小部分,故其本质上仍是个案性质的,其“成果”反映不了社会总体。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年来,国内很多的地方社科研究人员对于众多的对象单位,未行科学抽样环节就去搞“定量研究”,拿回的数据资料并不能反映社会总体,其“成果”却屡送单位、上级部门、媒体直至报刊和出版社。此类“成果”尽管汗牛充栋,终无益于国计民生,不具真正的定量研究实证价值。

判断点三:抽样精度。

抽样是从总体中抽出能够反映总体特征的样本的过程,其目的是凭籍样本参数以逼近总体参数。抽样精度愈高,样本参数与总体参数之间的差异愈小,抽样的有效性愈大。抽样精度取决于两个因素:A.样本数量。选取样本数量越大,抽样精度越高。总体中所有个体都成了样本便是普查。社会学家受制于时间和经济成本的约束,只能进行抽样调查。一般的抽样做法,是根据总体的同质性程度并按照精确性要求,让样本规模达到95%置信度、置信区间小于±5%、抽样误差满足分层分析需要的数量;总体规模超过1000个体时,通常将抽样误差控制在5%以下;而根据不同的样本回答率期望值,样本规模又有伸缩。[23](P78-83)亦即置信度高、置信区间小、抽样误差小以及实际样本回答率高于期望值的定量研究,其抽样精度高,而这几个判断点均可通过增加样本数量来达到要求。抽样的精度直接关系到后面数据分析的精度,粗糙的抽样则满足不了深入分层分析的需要。B.抽样方法。所用抽样方法愈能反映总体的内部差异特征,抽样精度愈高。但欲获得好的设计效应,单靠数学手段还不行,此时“先导研究”的技术价值就显现出来了。名声赫赫的美国抽样调查专家盖洛普成功地预测了三届总统当选人之后,却遭到1948年的预测失败,就是因为忽视了二战后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这一人口变化特征,仍按战前的总体内部差异再次使用配额抽样,才得出了错误的结果。虽然可通过方差分析了解到总体内部的组间差异和组内差异,但事先研究对象总体的各种情况更为重要。已知对象总体内部异质性强时可采用整群抽样,已知对象总体外部异质性强时宜采用分层抽样。分层抽样在这里派生出一种评价设计效应好坏的办法,即看设计抽样与同等规模简单随机抽样的样本方差之比值,控制了组间差异(如分层抽样)的情况下该比值应“小于1”。[22](P60-64)总之,抽样方法是同等样本规模条件下追求较好设计效应的技术手段。

判断点四:抽样框。

抽样是从对象总体中抽取部分个体的选择过程,但社会学家是用代表总体的抽样框来实施抽样步骤的,因此,抽样框是否完整地包含了总体中所有个体,决定着抽样误差的大小。社会学定量研究遵循实证原则,必须从现实的对象总体中进行抽样,绝不能用假设或推断的“总体”来抽样,抽样框务必反映客观实在的对象总体。故在人口流动增大、社会和经济情况变化加快的今天,社会学定量研究课题不能不重视抽样框问题。抽样框数据越是新近、越是完备,其对抽样有效性的支持就越大。甚至可以说,建立抽样框是定量研究的第一个外显性步骤。如果研究内容复杂、层次深入,该步骤需长达数月甚至更久的时间。可惜现在许多人不太重视这个问题,不少定量课题都没有自己的抽样框,实际上有些人从一开始就没能将课题研究的对象总体界定清楚。还有一种“日趋普遍”的错误做法,就是“研究者往往从某个抽样框中选取样本,而后对一个近似于但并不等同于该抽样框的总体做出结论”[15](P192-193)。当然,也有人明知这一统计学道理,但在快出“成果”的心理驱动下,故意“省略”了建立抽样框的必要步骤。

判断点五:调查方案。

调查方案的功用是解决调查者与样本的关系,以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社会学定量研究有明确的样本对象,需要调查人员主动介入样本所处具体环境,但现实的权力主导型社会留给“‘有限区域的详细研究’的田野调查的正统自然历史模式”[24](P47)的空间越来越小。尤其是社会学家对遭人诟病的某些社会现象感兴趣时,其背后的复杂作用因素往往使调查活动陷入地方保护、权力体制和传统习惯重重阻挠的困境。好的调查方案应能巧妙避开那些阻挠因素,这就需要在初步制订调查方案、设计调查问卷或区域情况调查表时事先研究调查环境,至迟应在试调查阶段熟知阻挠因素,进而修改调整方案。合理化程度高的调查方案应能适应样本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可以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原态性。而要拿出这样的调查方案,必须对样本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作前期研究,这也是不少学者的软肋。他们对样本对象及其所处环境还不够了解便实施调查,短时间内拿回的调查数据系统误差很大。

判断点六:调查监督。

调查活动旨在从样本对象那里获取实在数据信息及其他资料。拿回来的数据信息和其他资料是否真实,决定了后面数据分析结果能否支撑整个研究做出正确结论。作为课题研究的重要一环,按理讲研究者应该亲自去现实中拿回第一手数据资料,但社会学定量研究通常样本量较大、调查点较多且分散,光靠几个课题组成员难以完成调查,于是就需请别人来做调查员。这有两种方式:一是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录用后应进行规范培训;二是委托最接近各调查点的同行做调查,这样可节省培训费和交通费。后一种方式受限于同行的时间精力和分布地点等因素,故多采用前一种方式。而请别人给你做课题调查,就不仅需要培训并支付一定报酬,更需对他们的调查活动进行有效“督导”,将他们接触样本对象、交谈记录等活动状况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有切身经历的人都知道,社会学抽样调查是个苦差事,先得颇费周折地找到样本对象,然后要说服他花点时间接受调查,调查中还要受访者尽量回忆以前可能忽视了的事件细节、时间地点、准确数字等,再逐项记录下来。事实上,做了第一份问卷以后,你会想法子加快下一份问卷的访谈进度而倦怠于细问受访者精确答案。“督导”就是由督导员实施现场监督、引导和帮助调查员解决实际困难,以保证调查过程的真实性。但学界注重调查过程真实性的传统经常遇到来自行政权力的挑战。数年前,数字政绩成风,笔者就曾听人说目睹统计调查队成员带调查问卷回家连夜自填的情况。国内各地的科研机构长期效仿行政化管理,许多专家学者时任各级科研机构或行政单位领导职务,他们承担课题时很难亲自下去拿第一手数据,而是喜欢通过召开调查座谈会拿回调查地点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即便搞抽样调查也不能对第一线调查员的行为实施严密监督。在权力利益沉苛、普遍急功近利的体制条件下,缺乏严密监督就更不能保证调查过程的真实性了。这一执行环节的短处,将直接导致“不确切的观察”和“选择性观察”这两种“研究中的错误”,[15](P8-9)对课题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具有根本的破坏力。

判断点七:调查核实。

前述6个判断要点,都是针对研究者的抽样误差和一线调查员的操作误差的。现在所说核查调查结果,则是针对受访者的错答误差的。从整个程序角度看,即便抽样和调查操作两大环节符合规范要求,也不能彻底排除受访者提供错误信息。一方面,现今某些地方的官员存有一个误区,认为社会调查所获资料若与政府公布的数据不同则将影响社会稳定,他们常采取种种阻挠、限制社会学规范调查的行为,包括对受访者施加压力。另一方面,近年在中央政府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实施民生工程的同时,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被访者也滋生了用“哭穷”、“示差”去谋求更多援助的心态。这两种情况都会破坏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故通过核查,弄清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拿到的资料数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并据实更正,与科学抽样、监督调查同等重要。无须讳言,由于多年来急功近利的思想严重侵蚀学界,政学商一体化体制致使学术管理低效甚至失效,社会学课题立项审查草率且科研经费普遍不足,很多社会学课题都忽视了调查监督和事后核查这两个重要环节。

判断点八: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是社会学定量研究的关键环节。研究者花费大量时间和经费做随机抽样调查拿回各种数据资料,就是为了做数据分析。只有通过尽可能完善的数据分析,才能充分挖掘调查数据的丰富内涵,发现现实中的深层问题,找出解决那些问题的有效途径。数据分析要融合社会学与统计学知识,而日益丰富的数学知识在社会统计学中的应用又在不断拓展,社会学家对数据分析的完美追求永无止境,因而,同一套数据在统计分析水平不同的研究者手里,所获分析结果也将有所不同,自然是较全面、较深刻的分析结果更为完善,方可胜出。目前的问题是,社会学界很缺乏数据分析专业人才,许多调查数据都被闲置了,定量课题中做得好的数据分析并不多,谈得上完善的更少。常见两种低档次错误:一种是有些人把非概率数据当作概率数据处理,往往是他们忽视概率抽样的延伸,这在缺乏统计学训练的地方社科系统相当突出。另一种是有些人则连描述性分析都没能做好,却云里雾里地弄一堆模型分析结果出来,这在保证不了调查质量的高学历人员中时有发生。因为描述性分析结果通常要经受人们的常识检验,若摊出原始“观察数据”将被内行识辨真伪[21](P36),故涉嫌数据作弊者往往有意回避描述性分析。

上述八个判断点仅构成粗略的比较。若把五大环节细化,所获较小环节上更多的判断点当可构成更精细的比较。所谓学术规范,无非是众多最佳效应判断的总和。所谓遵循学术规范,就是严格按照最佳效应所需的技术要求去做。充分吸收实证主义社会学的这些精华并发挥其应有作用,才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

而由上述八个判断点的内容,又使人不禁发问:为什么许多劣质的定量研究得以形成发表?为什么国内媒体和学刊对那些劣质的定量研究缺乏揭露批评?为什么有人一再刻意提供劣质的定量研究“成果”不受遏制反受奖赏?不应掩饰,这里既有研究人员定量知识落后的原因,也有社科领域科研体制不健全的原因,且后者据主要作用地位,这均对我国学术评价和成果验证的规范化事业造成了严重危害。欲根本改观此等学术研究局面,不可不展开两方面努力:其一,学界自身应积极促进定量研究方法的普及和学术创新,坚持学术道德,活跃学术批评;其二,国家管理机构应启动更为深入、更为细致的科研管理体制和学术评价机制改革,以向全社会负责、向历史负责。大家要看到,社会学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进步不会止步,对真实数据及其正确分析结果的追求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是内在一致的,真正的学者应是倾力采取业已明了的最佳做法。

注释:

①国际社会学机构(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Sociology)1893年成立于巴黎,是最早的社会学家国际组织,创始人勒恩·沃尔姆斯,每2年举办一次世界社会学大会。第36届世界社会学大会于2004年7月7日至11日在中国北京举行,主题是“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变迁”。

②国际社会学协会(International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是世界性的社会学学术研究联合组织。1949年9月11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议和主持下,于挪威奥斯陆召开的第一次国际社会学代表会议上成立。每4年举行一次世界社会学大会。

③譬如,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主办的《社会学研究》多年来仅见一篇锋芒鲜明的方法论批评文章,尹海洁:《科学的方法应予以科学的应用——与童星、刘松涛商榷》(《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11期)。

④这一传统而久远的定义很难确定最初出处,其宽泛的内涵几乎包含了关于“社会”的其他所有定义。但值得注意,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也使用了类似定义:“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⑤该表上半部分来源于陈向明的《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下半部分参考了文军主编的《西方社会学经典命题》(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4页,表22)。

⑥“扎根理论”由格拉斯及斯特劳斯两人提出(1965,1968),属于社会学定性研究方法范畴,其理论渊源来自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与实用主义(pragmatism)。本文因重点讨论定量研究方法而不详述。

⑦取自诺曼·K·邓津和伊冯娜·S·林肯,“定性研究者可能具有多种类别的形象:科学家、自然主义者、田野工作者、新闻记者、社会批评家、艺术家、表演家、爵士音乐人、电影制作者、百衲被制作者、随笔作家”;“定性研究者被称作新闻记者或者软科学家”。见其合著《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风笑天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第10页)。

⑧这个史实也包含于诺曼·K·邓津和伊冯娜·S·林肯关于定性研究的外延式描述中:“定性研究因其自身的特点而成为一个特定的研究领域。它横跨不同的学科、领域和主题。在定性研究这一术语下,包含着由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关联的术语、概念和假设所组成的家族。这其中包括基础主义、实证主义、后基础主义、后实证主义、后结构主义等理论传统,以及许多与文化研究和解释性研究相联系的定性研究视角与(或)方法。”作者对这段描述还有一个注解:“定性研究在教育学、社会工作、传播学、心理学、历史学、组织研究、医学、人类学和社会学中有着各不相同的历史。”见其合著《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风笑天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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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的理论语境与判断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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