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需要解决的三个新问题--兼论贸易流通业的新举措_企业经济论文

新时期需要解决的三个新问题--兼论贸易流通业的新举措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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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老常态、进入新常态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告别老常态,进入新常态的重要转型阶段,集中表现为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复杂局面。不仅国民经济全局受这一大背景的影响,商贸流通业也不可能置身事外。如何缩短这一进程,尽快结束旧常态导致的复杂状况,进入期盼已久的经济新常态,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焦点。而经济新常态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商贸流通业整体格局无疑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笔者认为,提出的新常态很鼓舞人,但并不意味着新常态已成现实。因为就总体而言,我国经济仍然处于旧常态之中,增长速度放缓的承受力很弱,产业结构陈旧扭曲严重,各种特权导致的经济差别和收入差别巨大,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不足,代表未来的新常态还只是显露出某些趋势、迹象或动向。要避免把良好愿望当作现实,把“将来时态”的经济状况,误判为眼下已经到手的“现在时态”。所以,新常态能否变成现实,取决于全面深化改革。

      无法否认的是,2014年在经济结构远未优化、运行质量不高、产品产能大面积过剩的前提下,国民经济承担下行压力的能力极为有限,各地拼资源、拼能源、高污染、低效率的困扰仍然是主流,远未减轻,甚至时有反弹。“三期叠加”的困境令许多行业、企业不知所措,观望徘徊,无法适应。而告别老常态,进入新常态要依赖一系列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核心要害是市场发挥真实的、确凿的决定性作用。现实状况是,由于法治化环境缺失,破坏公平竞争的反市场势力干扰抵制,这个决定性作用发挥得很不好,甚至根本得不到发挥。于是在很多场合,稳增长、调结构靠的还是行政手段和政府投资,还是依靠老办法大上基建项目,而与市场决定、市场刺激相匹配的民营经济并没有兴奋跟进。

      告别老常态,进入新常态的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关键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全面改革”、“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全面依法深化改革,解决好一系列突出的老大难问题,加快结束“三期叠加”的复杂局面。要点是:

      第一,率先依法铲除体制性不平等。体制性不平等是指,由长期以来不合理体制机制造成的种种特权、双重标准甚至多重标准所导致的不公平、不平等。它属于排斥市场竞争、不讲规则、依赖特权、制造歧视、政企不分、权钱交易、凭借行政垄断和政府不当干预所导致的不公平和不平等。体制性不平等是我国行业、企业、个人财产—收入差距无端拉大的根本原因,也是“体制机制弊端”和“利益固化的藩篱”的集中体现,构成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最主要矛盾。而市场优胜劣汰、奖勤罚懒、公平竞争导致的不平等和收入差距,其负面影响目前还十分有限,还没有上升为社会经济的主要矛盾,其拉大收入、财产差距等弊端也比较好识别、好解决。因此,排除干扰,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仍然是今后牢牢把握的正确方向。同时,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地把铲除体制性不平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主攻方向,区分轻重缓急,紧紧抓住主要矛盾,避免过早、过激地整治“市场性不平等”,而轻易放过了“体制性不平等”。此前确实出现了“一锅煮”现象,例如在以往设计、公布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中,所谓“提低、扩中、控高”的某些设计思路和提法就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区分上述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矛盾,各打五十大板,结果只会挫伤支持改革的大多数而袒护明里暗里抵制改革的极少数,轻易放过“体制机制弊端”和“利益固化的藩篱”。为此,政府机构和各级官员,必须带头铲除体制性不平等,必须从信仰权力转变为信仰法治,敬畏法治,从内心深处真正把法治当作至高无上的尊崇,走出迷信权力、热衷权力、追逐权力的老路。必须从信仰人治、迷信特权转变为信仰法治、铲除特权,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的土壤,彻底扭转权大于法的尴尬局面。

      第二,下大决心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要以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为契机,彻底改革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至今的纵向化、条块分割、九龙治水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着力解决政企不分、行政垄断、特权横行、地区保护等顽症,弱化政府部门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直接行政干预。

      第三,依法保障市场充分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改变“保姆心态”和包办式思维惯性,切实放松管制、进一步大幅度减少审批,从行政命令调节转变为市场信号调节。即对存量结构调整要从自上而下为主转变为以自下而上为主;从行政会议为主转变为商务会议为主;“会议调节”“文件调节”“审批调节”转变为“市场秩序调节”“法制环境调节”“服务业机制调节”,使结构性的资源存量配置问题切实建立在市场化的税率机制、利率机制、汇率机制、价格机制、订单机制、淘汰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其中,凡是能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应该一律交给市场,随行就市;涉及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资源产品和公共产品也要由政府制定定价规则,由市场形成价格,引入竞争机制,放开准入门槛,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

      第四,市场化改革必须以企业所有制结构市场化为基础。为此,必须突出强调企业结构内生性转变,处理好关于国企、民企两个“毫不动摇”的关系。一是高举反腐败的旗帜,“打虎拍蝇”、依法彻底整饬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姑息养奸、严重恶劣的腐败现象,扭转国有企业垄断高耗低效与民争利的局面,从根本上巩固公有制。二是解放思想,明确提出“非公企业同样可以成为国家命脉企业、骨干企业”的新主张,出台大型民营企业成长为国民经济骨干企业的促进政策,同时实行中小型民营企业小而精、小而强的减负扶持政策。

      大力反腐败的同时要增加消费替代新元素

      中央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来,依法反特权、反腐败动了真格的,经济格局、消费结构、社会风气和国际形象随之发生了积极的重大变化。2015年以及今后,要充分估计我国反腐败的长期性和全局性,充分估计反腐败对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纠正消费结构、提振居民消费、抑制公款消费(不正当的政府公务消费和企业商务消费)的积极影响,各行各业要努力营造和适应新常态,因势利导,振作精神,寻求新机遇,培育新亮点,加快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替代。

      (一)反腐败是我国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战略任务

      执行“八项规定”的效果显著,同时也表明,长期以来腐败式购买、腐败式消费在总消费中所占比重和恶劣影响不可低估。与腐败式购买、腐败式消费等利益输送有牵连的领域相当广泛,诸如房地产、批发、零售、餐饮、宴请、会所、娱乐、旅游、礼品、烟酒、住宿、轿车、演出、展会、奢侈品、购物卡、古玩字画、高档培训等等。执行“八项规定”以来,腐败行为在这些领域无不立竿见影,受到了理所当然的强有力的遏制。

      与腐败式购买、腐败式消费等利益输送有牵连的诸多行业一片萧条,诱发了值得警惕的两种情绪。一是抱怨情绪。认为反腐败过头了,小题大做,自己的生意惨淡日子不好过都是因为反腐败太严格、太较真闹的;二是幻想情绪。认为反腐败虽然势头很猛,但不会长久,风头过后,一切照旧,幻想甚至期盼风头尽快过去。

      两种不应有的情绪都是误解误判。实际上,反腐败大幕才刚刚拉开,绝不会草草收场。从中央最高决策层对腐败严重性的清醒认识和准确判断,从中央的决心和力度、治标和治本的周密安排来看,反腐无穷期,反腐败将是我国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从而对我国市场价格和供求结构的影响也将是全局性和长期性的,而不是局部的、暂时的,对此应有清醒的估计。各行各业要丢掉幻想,丢掉抱怨,积极看待反腐败对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而积极的影响。诸多与反腐败相关的商品价位一定会在剔除“腐败式购买”因素之后作出新的积极健康、适应性的市场化调整,被腐败式购买扭曲的市场供求关系也一定会发生积极的变化。

      同时也应该看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式购买、腐败式消费等利益输送对各行各业造成的扭曲和损害由来已久、后果严重,不可能一蹴而就,腐败式购买也很难被城乡普通居民的大众消费所替代。因此,2015年及今后几年,相关行业的价格变动、市场波动将会继续,商品价格和供求结构将会继续作适应性调整。消费替代困境,即大众消费替代腐败式购买、腐败式消费的困难,预示着经济增长、消费增长要纳入健康轨道还需要一段时间。

      (二)加快大众化消费转型升级同时培育正当健康的高收入群体的高档消费

      尽管完成消费替代需要时间,但也不能停下来坐等。在“三期叠加”的复杂形势下,除了已经出台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外,尤其需要寻求新的市场机遇,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大众化消费转型升级,同时培育正当健康的高收入群体的高档消费,加快消费替代的进程。因此,在剔除腐败式消费,剔除不健康的炫耀式消费,提倡绿色消费的前提下,培育正当健康的高消费群体及其相关产业,仍然是值得关注的重大政策问题。

      高收入群体的正当消费具有示范效应。消费提升是个动态过程,高收入群体的今天就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明天。满足高收入群体的需求同样是扩大内需、增进消费的重要任务,更是新时期剔除腐败式消费之后,填补空白、尽快完成消费替代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国普遍实现温饱、达到小康和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收入水平这三大战略目标评价,高收入群体及其消费购买力(加上多年的储蓄积累),在总体上,已经处于从国内富裕型家庭率先向国际中上水平冲击、跨越的阶段,是国内消费水平、消费方式与国际衔接示范的先导力量。换句话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终于有了自己的、代表全国居民未来的高收入群体,中央提出的第三步战略目标不再遥远。

      这一消费群体,主要包括公司老板、管理阶层高级职员、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私营企业家、高科技领域的成功者、演艺界知名人士等等家庭。在目前中国的消费供给水平、供给结构之下,边际消费倾向历来最低的高收入群体,恩格尔系数已经降至10%~15%以下,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准,属于“该有的都有了”,在衣食住行、享乐发展等消费需求各个方面,是最讲求名特优新精和生活品质的先导群体。而由于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历来最低,购买欲望不旺盛,使之拥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较大部分。因此,高收入群体除了将巨额收入转向股票、债券、储蓄等投资以外,家庭支出安排通常是购买高档服装、贵重家电、高档住宅、高档轿车、高档餐饮、高档服装、高档休闲娱乐等等,尤其在购买保险和子女教育方面舍得花钱。同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相对照,现有大众化的消费供给已经过时,中国更高层次的精品化、个性化消费供给有待开发。而长期忽视国内高端消费品的自有品牌建设,致使高档产品几乎被进口洋品牌所把持,民族品牌被压抑。高档需求在国内得不到满足,就会“肥水外流”照顾了“别人的生意”,促使高收入群体把高档需求转向国外。近年来在“吃喝玩乐加购物”的出国旅游热中不乏高收入群体的身影。因此,在消费品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要不断改善高端产品供给,彻底改变高端产品一边倒的流量、流向,把这部分消费购买力留在国内,不仅要实现中国气派、中国文化软实力高端产品的自主设计创新,用以替代进口的洋品牌,而且要推出中国特色产品抢占国际高端消费品市场的制高点,用行动和业绩改变崇洋媚外意识,赢得与我国经济实力相匹配的世界席位和中国式的体面和尊严。

      在新时期的收入、消费政策,一是“把蛋糕做大”,使各阶层、各群体都明显增加收入、走向富裕,从而实现共同富裕,消灭绝对贫困和绝对富有的两极分化;二是在这个大前提下,不仅不排除、反而要鼓励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依靠诚实劳动和资产投资,合理合法更快地富裕起来(靠贪赃枉法、巧取豪夺、贪污受贿而暴富者不在此列,这类人理应依法制裁、加以剥夺),使更多的家庭进入中等群体,直至进入高收入群体。对此,伟人邓小平曾经深情而又急切地呼吁中国人民:“穷了几千年了,不能再等了!”中国的基本国策和基本目标是要尽快使全国人民都过上殷实的小康生活,并不断向更高水平前进。在新时期,千政策、万政策,富民政策必须坚定不移地排在第一位。一言以蔽之,社会主义不是“消灭”富人,而是“消灭”穷人,消灭贫困。

      总之,提出高收入群体的高消费替代,就在于避免在反腐败过程中“一锅煮”,把正当健康的高档消费和消费品生产流通一同反掉。在铲除腐败式消费的过程中,及时促进消费替代,推动经济回暖,繁荣国内市场,占领国际市场,应该是优化消费政策的着力点之一。

      增强企业的国内经商能力并扩展在海外的商业存在

      (一)深化国有和非国有商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是重中之重。大批实力雄厚的商贸企业是天然的市场主体,是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柱和微观基础。如果说市场经济就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那么商贸企业就是市场机制的实际体现者,因此也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商贸企业配置资源的经济。为此,要通过市场化的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大型市场主体,自下而上(而不是以往的“自上而下”)地做实、做强、做大、做优一批实力雄厚、机制灵活、互联网创新适应能力强的大型国际化企业,促进企业走出长期徘徊的中等规模陷阱。其中,非国有商贸企业和家族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应该视为体制改革的范畴。与此同时,促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时间紧迫,时不我待,唯一有效办法就是打破部门、地方保护,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行大型企业促进政策,在充分竞争和兼并重组中自下而上加速这一进程。

      (二)深化零售企业运行机制改革

      促进买方市场条件下的机制创新,注重夯实市场体系、流通领域的微观基础。目前,业内普遍流行的收取通道费的盈利模式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构建自主流通渠道的实力。我国零售百强排名前五名的企业销售额规模不足沃尔玛营业额的5%。

      国外有实力的大型零售企业,包括连锁店、百货店等都是内外贸一体化、“两条腿走路”,不仅自己开店,而且也自己做买卖,不仅在本国开店,而且在国外开店。这些企业“买全球、卖全球”,到处签采购销售订单买断经营,在全世界广布渠道网点,自主开发推销系列品牌(有些企业自主比率高达40%~60%),凭借自有资金、规模化、互联网的主营业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牢牢控制购销价格的主动权,在产业链中占有主导地位,并千方百计获取丰厚利润。越是有实力的企业,这些特征就越明显。

      相比之下,我国开店零售商做买卖的主营业务已只是个象征和例外,普遍不足收入来源的5%。而恰恰是短缺经济、卖方市场转变为供过于求、买方市场之后,我国的商业企业就“不会做买卖”(准确说是“不愿做买卖”)了,既不买、也不卖,做起了收租金的营生。这种极为怪异的状况值得深思。假如“开店的不做买卖,做买卖的不开店”、“有实力的拼命开店,做买卖的却少有实力”成为长期普遍现象,零售商的主要注意力和主营业务发生蜕变,纷纷“自废武功”,则有可能造成一系列灾难性后果。这就是,我国商品自主渠道淤塞弱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丧失,流通半径缩小,大额订单锐减、自主品牌缺失、流通成本高昂以及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紧张,大企业成长停滞徘徊,并殃及第一、第二产业的正常运转。据此推测,零售商过度依赖收取各种租费生存,不仅势必激化与供应商的矛盾,还会导致自身业务素质滑坡、商业人才流失,买手队伍解体,整个零售业损毁。

      在分工社会,各行各业都要“守土有责”,做好本质主业。而核心竞争力也只能来自每个行业的主营业务,人们也是根据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特征来界定、区分和识别每个行业的,零售业也不例外。放弃自营的主业,就从根本上失去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甚至失去了被称作“商人”的身份资格。可以说,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把自营为主的买卖做好是商业企业的必修课和基本功。从这个意义上说,零售商主要注意力长期大面积不放在做买卖上,既不买也不卖,就是不务正业的严重失职。

      零售商大面积“失职”、“塌陷”终非长久之计,需要亡羊补牢、探寻良策。告别卖方市场后,我国应从战略高度,探索在买方市场环境下,推动主营业务回归,重建大型零售商自主购销渠道。特别是要从全面改革和制度设计的高度,促使国内流通企业自有资本的再积累和再集聚,增强国内各类商业企业的经商能力、融资能力和综合影响力,夯实商贸领域的微观基础。同时,也要从减轻零售企业负担、制定鼓励政策等方面入手,推动零售业向主营业务回归。针对目前的现实情况,似可倡导这样的过渡性思路:在现阶段,商业企业要坚持自主经商的本色,零售商不仅要做好服务商,更要做好自己的主营业务,逐步形成“自营业务为主、提供服务为辅”(也即自营为主,联营为辅)的新格局,努力使两者保持适当比例,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主要包括,增强一批企业的“四自”能力,即自有资本、自营业务、自主品牌、自担风险的能力,重建买手队伍,稳步提高大额采购销售、买断经营的比重。这是零售业在国内做大做强,在海外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基础,也是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能的必由之路,必须在短期内拿出有效措施,取得显著实效。

      近年来由于大环境发生变化,租金、人工成本大幅上涨,商业企业外延扩张明显变缓,内含化转型成为新趋势。其中,商业企业联营遭遇挫折、陷入困境,联营模式再受考验,一部分企业已重新转型,尝试回归主业,逐步提高自营比例。

      (三)深化批发体制改革并夯实现代批发市场的微观基础

      我国工业品流通量占商品流通总量的85%以上。多年来,最高决策层一直密切关注工业品批发业的规范化和现代化问题,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广泛调研。目前的基本态势是,零售业发展、创新明显,而工业品批发业依然严重滞后,困扰了国民经济的高效安全运行。突出表现是“市场大,商人小,秩序乱,隐患多”。目前由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为主体支撑的传统批发市场已经相对过剩(这种模式的简单复制和重复建设的势头依然强劲,值得警觉),而规范的依托现代科技手段、经营管理手段和财务结算手段的独立大型批发企业却严重不足。这一强烈反差是我国工业品批发业滞后的症结所在,也是长期以来批发体系建设“重数量、轻质量”“重场所建设、轻主体培育”所导致的必然后果。因此,要加快夯实批发体系的微观基础,构建低成本、高效能、安全顺畅的现代工业品批发体系,促进一批有条件、有愿望的摊位制个体商贩向现代企业法人转变,多渠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批发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深度参与“转方式”和“调结构”,在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

      新动向显示,加快摊位商向公司制企业转型的时机已经成熟,公司化转型的比率已有所提高。在成千上万的摊位商中,有相当一批已经完成原始积累,年交易额上百万都算是小的,上千万、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个体摊位商比比皆是。现行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批发商的成长,许多有实力的摊位商迫切希望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型。主要原因是,公司制企业所具备的法人资格和商业信誉影响力远非个体工商户可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公司制企业资信状况减少相应贷款审查时间,提高授信额度和借贷偿还期限等项政策,对相当一批个体摊位商已产生极大的吸引力,故纷纷要求公司化注册。公司化注册比重,在一些专业批发市场已经达到30%以上。因此,要因势利导,加快扭转局面,告别30年一贯制的个体户模式,促成一批现代批发商快速成长,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低成本、高效率、大进大出的强大作用。

      (四)深化内外贸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现代化大型商贸企业走出去,根本扭转服务贸易逆差,扩大我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增强国内商品在国外的自主渠道和销售能力。

      就服务贸易中的零售业而言,我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是逆差,是赤字,国际影响力是负数。与此同时,单向开放,外资长驱直入的直接后果是,外资挤压使国内始终没有形成高效、强大的商贸和物流业,自主渠道和自主品牌始终健全、强大不起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高效畅通的零售体系始终难以形成,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始终是流通领域的顽疾,以致于我国不得不在扩大内需、增进消费的时期加紧“补课”,加紧补救。应该说,30年多来,我国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成就始终是主流,目前的最突出问题是,传统业态资源过剩,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大型企业极少,国际化企业空缺,落后局面远未根本改变。

      构筑强大的自主渠道并向海外延伸符合我国的最大利益,也是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战略需要。零售业影响力在提升制造业国际供应链分工地位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当然与我国零售业主动走出去进入国际市场、国际供应链密不可分。既然流通业零售业具有主导商品交易和利润分配的天然优势,因此当我国零售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扩张经营时,可以培养自主销售渠道和品牌、价格主导权,提升制造业的分销能力,获得更多国际供应链分工利益,并通过国际市场增强化解国内经济存量矛盾的能力。另一方面,零售业主动走出去还可以避免进口国对我国产品的恶意排挤,收集国外产品需求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国内生产厂商。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内部培育形成的6大综合商社积极参与国际商品贸易,在寻求全球资源、拓展国外市场、提升本国产品竞争力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最终成为日本国内颇具实力的跨产业财团。

      主权国家自己主导的网状流通渠道与自主品牌有着天然的依存关系。自主网络渠道是自主品牌的摇篮、孵化器,自主品牌是自主网络渠道的显赫代码。自主网状渠道被损毁,必然导致我国制造业知名老品牌遭重创,新品牌难存活。中国自主品牌每况愈下,实质上是长期重工轻商、缺乏渠道意识,自主网状渠道资源被外资大面积切割替代所致。道理很简单:在由外资构筑的国际化网状渠道中,品牌筛选当然要由外资来主导,从来就不希望看到中国的自主品牌。而跨国公司长驱直入、控制中国的购销网络,就抓住了品牌、技术、订单、信息和产品,就加速了优质商贸和物流资源向跨国公司集中,也就夯实了其可持续盈利的在华基础。通过这种品牌、渠道的挤出效应,中国制造商只能在低端产品上依靠拼数量、拼消耗、拼能耗,粗放微利保本经营。

      长期以来,特别是持续的经济危机使人们更深切感到,自主渠道就是收入,自主品牌就是利润,渠道安全才有经济安全。纵观世界,我国缺乏海外的商业存在,在国内外没有足够强大畅通的自主购销渠道,价格话语权和采购分销渠道这个命脉掌握在别人手里。结果就是“十分利我国只有其一”,90%利润跑冒滴漏流失海外。

      从战略角度看,自主渠道向海外延伸将给我国带来巨大利益。我国需要倒过来思维,以企业自主渠道、品牌建设为中心,以现代服务业为基础,在下一个30年,应努力实现传统工业资本主导向商业资本主导转变,制造大国向商业大国转变,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实现“肥水不流外人田”,利润从1:9向9:1转变。从近期实战角度看,我国必须拥有内外贸一体化的自主购销渠道,才能灵活运用国内外两个市场,才能拥有自主品牌、掌握自己的命运,根本改变国内外商品贸易的流量和流向,实现就业和利润最大化。我国要走向世界、实现“自主品牌万里行”,迫切需要“自主购销渠道万里长”。只有依靠中国商店遍天下,中国商品才能物有所值赚到钱。若要自主品牌商品销往世界各地,首先要自主分销网点渠道遍布世界各地。

      持续的国际危机和经济长期低迷有可能给我国带来转机。目前国外越是困难,对我国物美价廉商品的依赖就越强。我国此刻商品出口受阻、订单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原来外资主导的资金链、供应链和购销渠道损毁所致。而外资主导的流通渠道损毁正是我国商贸和物流企业“走出去”,抓紧培育自主分销网点来取而代之的重要契机。从大国战略的长远看,我国巨大的商品输出必须同巨额的商业资本输出相匹配。只有这样的大国贸易战略和政策才是完整的,服务贸易逆差才有望根本扭转,有巨额效益的商品出口才可望回升。

      将零售业向海外延纳入国家战略。零售业走出去是服务贸易平衡问题,也是内外贸一体化问题。内外贸一体化可分为内外贸主管机构一体化,内外贸企业一体化,国内外产品流程一体化,对审批程序、税费负担、商品流程、企业运作等不再有明显区别。而将零售业渠道向海外延纳入国家战略的基本思路是:在国内,要自下而上地做强做大一批零售企业;在国外,要从单向开放转变为双向开放,“走出去”一批企业。总体而言,要抓住机遇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商贸物流渠道体系网点,实施国外抢滩、国内整合的“两头扩网”战略。

      今后商贸流通业对外开放的重心要从吸引外资“请进来”转变为推动内资“走出去”,从委托代理出口为主转变为自营出口为主,促使国内大型商贸企业登陆加盟互联网,网上网下联手扩大在海外的商业存在,增强主营业务的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按照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思路向外延伸,实施渠道接管、销售终端前移,用我国企业的全程自主分销取代外商主导的低价采购,逐步用自主品牌取代加工贴牌,打一场持久的、系统化的产业链、供应链、渠道、价格和品牌的争夺战,逐步掌控海外的主动权、主导权和话语权,彻底打开企业自营为基础、内外贸一体化、商品双向流动、企业双向赚钱、而不再是里外里双向赔钱的国际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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