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革命对国家主权的影响浅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主权论文,新技术革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的属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是从国家主权观念的提出并为最初的国际社会确认开始的。
战后新科技革命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近年来的信息技术革命将国家主权这个古老而又争论未休的课题带入一个全新的时空环境,空间技术、海洋技术、生物技术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引发的深刻变革,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现代电讯技术、遥感技术、信息高速公路等信息技术在信息的获取、存储、传递处理及对抗诸环节所引发的信息革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国际格局的重新构建和国际关系体系内的权力再分配,使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和传统观念都发生变化。国家主权的对外独立性和对内权威性同样面临着侵蚀和挑战,这一领域早已存在的各种理论上和实际中纷争与冲突将愈加复杂激烈。
一、从领海和领空到“信息边疆”
正象航海和航空技术赋予国家领海和领空主权一样,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的发展把国家主权推展到新的领域,而信息技术革命则使主权国家遇到了难以捍卫的“信息边疆”,新技术革命的进程改变着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与空间。
国家主权行使范围和空间的演变,实质上是人类技术手段所及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在每个技术阶段,各国在主权行使的可能空间内,通过从外交谈判到战争的各种形式的磨合,最终对这一新的主权行使空间作出新的契约式的规定。15世纪兴起的航海技术和19世纪兴起的航空技术的发展把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由单纯的陆上领土扩大到国土、领海和领空。国际公法规定,沿海国家领海范围以能从其岸上持续和正规地实行有效支配为限,19世纪前,领海宽度被公认为3海里,领空则被认为是一国国土和领海上空的区域。
50、60年代起步的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革命带来了探索太空的竞争以及海洋国土意识的增强,原来对领海和领空的界定已不能适应主权国家技术能力的提高,关于领海的边界有的国家建议增加为9海里或12海里,有的则自行设定了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经过30多年来的争吵和协调,1994年11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至今已有上百个国家批准了公约。与旧的海洋法律相比,《公约》首次规定了沿海国有权建立不超过12海里领海及与领海范围相等的毗连区,同时也以法律形式正式确认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在该区域内,沿海国有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域及其派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有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事项的管辖权。按照《公约》,35.8%的海域将划归沿海国管辖。与海洋主权的扩大相比,领空主权的问题更为复杂,太空航行、星球探测乃至太空防御战略系统的设想,这一切都必然导致国家领空主权高度的扩张。但是基于传统主权理论认为国家主权延伸至太空的主张在科学上难以成立,国家领空延伸到什么高度合适,也即太空与领空的划界问题,还将有待于科学的发展和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调。
如果说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对国家主权行使范围的影响仍只是地理三维坐标的延伸,那么,信息技术则赋予主权国家一道看不见但又客观存在同时又是难以捍卫的“信息边疆”。随着遥感技术、卫星通信、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将成为“以创造和分配信息为基础的经济社会”,[1]信息将是左右国家经济发展、政治命脉、军力强弱的关键因素,控制跨国信息流动的内容和方式将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事实上,一场侵犯与捍卫“信息边疆”的冲突已初见端倪。据澳大利亚军方的一份报告说,他们在使用一家美国软件公司开发的操作系统时,发现该软件竟然能自动盗取情报并通过网络发回国内。在海地危机中,美国通过调研把海地民众分为20类,通过Internet传播大量亲阿里斯蒂德的传单以影响公众舆论,并用电子邮件把有关信息送到每个拥有个人计算机的军政领导人手中。这种极富针对性的“信息轰炸”最终起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与上述情况相呼应的是,许多国家都在探索办法,试图对这种侵犯本国主权的信息流动进行控制。可以预见,象领海和领空那样以国际法的形式对这一新的主权领域假以明确界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侵蚀与挑战
新技术革命带来的高度信息化和全球相互依赖程度的提高,必然导致国家主权受到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侵蚀和制约。
1.新技术革命的深化必然导致传统的国家主权弱化的趋势。
新科技革命的不断深化在国际关系领域带来两个必然的结果,这两个结果无疑都是对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的反动。
其一、战后科技革命不断在新的层次和更高的程度上加深了世界各国的相互依存关系。首先是原子武器的毁灭性质使人们认识到克制忍让、相互协调以避免世界热核战的重要性;接着是一系列新兴科技带动了新兴产业的崛起、各国产业结构及国际分工的调整,随之而来的就是各国经济发展的一体化、国际化和全球化以及影响日益增大的跨国公司行为;然后又是“只有在技术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只有在各国齐心合力的情况下才能解决”的全球性问题,如城市工业化形成的地表污染和臭氧层破坏问题,深海捕捞和探测技术改善带来的海洋生态被打乱问题等等,[2]这些全球问题的出现,无疑增强了全球居民共同的忧患意识。
这种日益增强的相互依存在国与国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关联和制约关系,不管主观意愿如何,各国已不可能象经典的诠释那样绝对地、至高无上地享有自己在内政、外交和军事事务上的主权。“主权没落论”的信仰者哈里·约翰逊甚至认为不断深化的科技革命及它所带来的经济、信息交流和精神方面的相互依存性,使民族国家对国内外事务的控制将不断让位于跨国公司和各类超国家组织。[1]这个论断正确与否颇值得商榷,但它至少指明了一种趋向,在信息化和经济国际化的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完全排它地做出自己的决定。
其二,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国际活动的透明度。今天,遥感器和卫星技术把大多数国家具有战略意义和部分具有战术意义的目标置于全时辰、全天候的监控之下(并非单纯军事意义上的战略和战术);视频和多媒体技术、信息高速公路和卫星通信技术使图文信息即时传输成为现实。1865年林肯总统遇刺的消息5天之后伦敦才知道;而1981年伦敦《旁观者》杂志的编辑不到几小时就在电视中看到了里根总统遇刺事件的镜头;到了1991年的海湾战争期间,美国总统从CNN中得到的消息,有时比前线军方快报更迅速、更准确。早在俄罗斯新闻界公布其设在中亚的核试验基地新的试验情况之前,美国的间谍卫星早已将有关数据和情况发回五角大楼。在这种情况下,从国家的重大战略举措到领导者的个人隐私,都将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被公之于世。
信息革命带来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活动的透明化,势必推动国际政治的公开性和民主化,但如同白翳对视网膜表面的蚕食一样,这种透明化也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国家主权的侵蚀。在国际社会的注视、舆论的监控和可能的外部干涉威胁下,民族国家在国内外事务,特别是在核军备竞赛、军备采购、能源政策、污染标准等具有全球影响的事务上作出决定的自主性日益遭到削弱。
2.国家主权向其内部和外部的分散。
国家主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力,即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人和一切事物及领土外的本国人实行管辖的权力;二是国家对外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在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相互依存程度和社会信息化程度提高的作用下,国家主权遭到削弱的具体形式,很可能是同时向其内部和外部分散。
国家主权向其内部的分散,是指传统的国家中央政府对内事务的最高政治统治权力将不同程度地为地方政府、企业乃至个人所分享。首先是来自地方政府的问题,有些类似于1787年美国由邦联变成联邦时联邦国家与成员州之间的权力分配问题。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一书中认为:由于新科技发展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多样性和时效性,中央政府的集中决策愈来愈缺乏效率,美国第97届国会提出大约15000件提案,而获得通过的只有500件。与此同时,州议会提出了30多万件提案,其中5万件成为法律。“谁是总统再也无关紧要,因这实际的政治力量,即把事情处理好的能力,已从国会和总统手里转移到州、市、镇和邻里手里。”中国近年来围绕维护中央权威与发挥地方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关系问题也进行了大量讨论和实验。其次,随着社会信息化和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发展,国家对企业的控制和产业政策的干涉作用将不断减弱。美国国际数据公司董事长帕特里克·麦克戈文认为,今后各国的企业将因共同利益的驱动而相互结合,按地理和政治划分地区和国家范围的传统观念将逐渐淡化。[2]这一论点颇有争议且现实依据不足,但仍值得深思,中国经济体制的演变发展,也是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的体现。最后是所谓“信息的个人化”[1]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可以预见,当个人拥有造得象碗一样小、造价象普通天线一样便宜的卫星接收与发射设备时,当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每个人都有机会直接掌握和处理一切个人或所属组织所需要的信息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立法或手段,国家对国内与跨国的信息扩散和流动的内容、方式实行控制的权力,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国家对其公民管理和控制的传统权力将受到严峻的挑战。
当然,这种国家对内主权的分散化并非就是国家和社会的分裂,它只是由于集中决策和管理对科技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变化不相适应而必然产生的一种社会权力再分配,人们需要探索的是不同层次上的分散与集中的科学控制尺度。
国家主权向其外部的分散,是指国家在行使其处理国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时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外部的掣肘。新科技革命的结果造就了越来越多的国际行为主体,这些来自外部的权力分享者可大体归为三类:一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包括全球性的和地区性的国际组织,它们均对世界和地区事务具有越来越广泛深入的影响和介入。主权国家与这些国际组织的协调合作赋予了它们新的利益、权利和机会,同时也必然以其主权的相对削弱为代价。现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对各主权国已具有了“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法律效力,联合国派驻在一些国家的机构所掌握的权力早已凌驾于当地政府和各派别力量之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享有“世界政府”之称,它监督波兰等东欧国家的预算制定,研究东亚一些国家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直言不讳地批评某些发展中国家军费开支过大的现象,声称它将根据裁军方面的举措决定提供援助的份额。二是大型跨国公司,它们凭借其雄厚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影响乃至左右东道国政府的决策。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凭借其对东道国举足轻重的经济影响,通过贿选、资助反政府活动和政变,制造经济混乱等手段,干涉其内政。国际电话电报公司在1973年颠覆智利阿连德政府中的影响,英国石油公司在1957年推翻伊朗摩萨德政府中的作用,都是典型例证。三是其它国际间的非政府组织,如宗教团体、职业组织、政党联盟、工会组织等,它们在适宜的条件下也会对某些主权国家施加类似影响。
三、理想与现实
新技术革命引发的全球化思潮冲击着传统的绝对主权观念,然而由于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让渡部分国家主权以实现全球法制化和有序化的理想仍难以成为现实。
1.全球化思潮对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的冲击。
科学理性与技术进步及它们在社会生活诸领域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正在改变着传统的主权观念,主权不仅意味着本国的独立自主权力,还意味着对他国主权的尊重以及对国际合作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随着各国对人类相互依存关系以及面临共同威胁认知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开始从“地球村居民”的思维高度来重新认识维护国家主权与保证国际协调和合作机制正常运转的关系问题。
人类面临各种“全球性问题”,尽管技术进步已经孕育了解决的办法,但这要以全球居民的热忱合作为前提;信息革命的到来使加强密切的全球协调与合作变得更为迫切,比如,Internet在为人们共享信息资源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色情、暴力文化乃至新纳粹分子宣扬法西斯主义以可乘之机。法国在80年代其国内微机网络建立时曾成立过一个由法国国有电讯公司、节目制作人和用户组成的“高级委员会”,审查并监督网络和电子媒介上的内容;但Internet崛起不久即吞噬了国内微型网络的市场,这个委员会也由于再也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而宣告解散。因此,在信息时代,保证兼顾信息资源共享与维护主权国家权益的办法,除了合作,别无它途。正如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加利所说: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所用几个世纪的绝对的排它式的主权学说已不再成立……我们时代的一个重大而明智的要求是重新思考主权问题——并非要削弱它的本质,它对国际关系与国际合作仍至关重要,而是承认它或许可以采取不止一种形态和发挥不止一种功能”[1]。诚然,这也许是一种理想化的主张,但它同样指出了一个总体趋势:在即将到来的信息时代、全球化将愈来愈与主权国家相提并论。各国让渡一部分主权,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以真正维护民族国家的独立性和根本权益,解决日益威胁人类的全球性问题,是国际社会的必由之路。问题在于,这种全球合作机制由谁来主导,规则如何确定。
2.新科技革命扩大了国家主权事实上的不平等。
从全球着眼、以让渡部分主权为代价的国际合作思想早已有之,事实上,许多人已为这个理想奋斗了几个世纪。科技进步的结果使实践这一理想的必要性越来越迫切,同时也为这一理想付诸实践提供了现实条件。然而,科技革命在全球的展开过程也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主权事实上的不平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同样产生了阻碍这一理想实现的障碍。
从主权行使的范围来看,发达国家已通过空间、海洋和信息技术把国家的权力扩展到太空、远洋乃至电磁空间,而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传统概念上的领空、领海主权尚难以完全实现,更不用说控制“信息流动的大门”了。从行使主权的质量看,发达国家拥有愈来愈先进的技术手段,相形之下,还正在补上工业革命课的发展中国家则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有时不得不吞下损害本国主权的苦果。从相互依存的双方之地位看,发达国家对高技术优势的垄断使发展中国家在南北方依存关系中,在技术转让、经济发展、军备建设及保持文化特色诸多方面,始终处于被动和脆弱的地位,比如,发达国家对计算机芯片和关键软件技术的垄断,实际上相当于控制采用这些技术和产品的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要害部门神经中枢。这种依附性必然导致国家主权的部分丧失。从在制定国际公约中的权力和作用看,发达国家凭借其雄厚的技术和经济实力拥有更多的发言权,由此所产生的国际行为规则必然使发达国家获益更大。尽管新科技革命对国家主权的削弱和制约的趋势对所有国家都是一样的,但这种削弱和制约对技术水平迥异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均衡和不平等的。
3.主权不可分割论和主权有限论的分歧愈加对立,干涉与反干涉内政的斗争愈加激烈。
在以国家安全为轴心,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动力的国际关系运作体系里,主权不可分割论与主权有限论的分歧和斗争,决非仅仅是主张全球合作的理想主义与认同权力和利益的现实主义的学派之争,它的背后存在一种零和博奕的关系:发达国家使用各种手段维护旧的国际秩序和既得利益,发展中国家则强烈要求建立新的国际秩序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随着新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国际社会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增强,人类面临着愈来愈严重的共同威胁,各国对全球合作的现实需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然而,“全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还远不能成为各国决策者的指导思想,强国与弱国之间的利益之争仍是国家主权斗争的实质。作为新科技革命的最大受益者,发达国家具有更大能力且应对全球性问题负有更多责任。然而,它们总是试图以实现国际社会的法制和秩序为幌子,要求发展中国家出让部分国家主权以保证国际合作,进而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以牺牲发展中国家权益为代价维护一已私利。
另一方面,新科技革命的成果,使发达国家拥有了更为有效的干涉他国内政的手段,从80年代美国以打击毒品交易为名夜袭巴拿马,以打击恐怖主义为名远程空袭利比亚,到90年代美国和北约在伊拉克和波黑强行设立“禁飞区”和“安全区”,这些干涉行动的成功无不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信息革命的到来更为西方发达国家以和平方式实施类似干涉行动提供了方便。据《纽约时报》报道,1994年,“人权观察”、“国际大赦”、“人权律师委员会”等美国御用组织在Internet上开辟了“数字自由网络”,专门为各国“持不同政见者”提供反对本国政府的“论坛”。该网络开通后,首先传播了中国的魏京生、伊朗作家Ismail Fassih等人的言论。现在大约有60个进入Internet的国家可直接同该网络联通。网络创建人乔纳斯认为,尽管被干涉的国家个人电脑数量有限,但是有机会接触这些侵入信息的都是工商领袖和知识分子集团,因而这种干涉将是富有成效的。这恐怕就是美国副总统戈尔曾经鼓吹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有助于“推进民主化进程”、“保护自由民主”的真正含意。在此情况下,广大发展中国家必然要独立或联合起来维护本国主权,随着环境、能源等全球性危机的加深,同时也随着发展中国家改变旧有国际秩序的呼声和实力的增强,这种干涉与反干涉的斗争将会日益激烈复杂。
注释:
[1]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2页。
[2]王逸舟《当代政治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
[1]冯绍雷等《国际关系新论》,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第250页。
[2]杨景厚《关于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对国际关系影响的探讨》,《国家技术经济学报》1996.2。
[1]迈克尔·莱登《21世纪的新电讯技术和国际关系》,《现代国际关系》月刊1996.8。
[1]布特罗斯·加利《加强联合国》,美国《外交》季刊1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