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沟桥事件中日军对万平市的首次进攻及其规划_卢沟桥论文

卢沟桥事变日军首次攻打宛平城及计划性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卢沟桥论文,计划性论文,首次论文,事变论文,日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5.4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5)01-0119-22

       关于卢沟桥事变起因,中日学者争论的焦点是日军有无计划性。中国学者普遍认为日军阴谋策划了卢沟桥事变,而多数日本学者认为这是中方“非法射击”引发的“偶发性事件”。①在没有发现日军策划文件,也不能寄望某个当事人突然现身“自供”的情况下,笔者试图转换角度,考察7月7日和8日日军的现场活动,来探讨卢沟桥事变几个问题:7月7日深夜演习日军第8中队发现一名士兵“失踪”之后立即采取了什么行动?是所谓撤往西五里店待命,还是借口搜查“一名失踪士兵”前往中方阵地“立即应战”?日军首次攻打宛平城是否通常认为的8日凌晨5时左右?

       一 日军第8中队7日23时40分左右首次攻打宛平城

       日本学者安井三吉将7月7日夜到8日早晨发生的卢沟桥事变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7日夜10点40分发生了所谓‘第一枪’和‘一士兵(志村菊次郎二等兵)失踪’的问题,到11点57、58分左右传令士兵到丰台报告给驻屯军第一联队第三大队长一木清直。这个阶段的关键人物是第三大队第八中队长清水节郎。第二阶段:从一木大队长接到报告到他给北平的第一联队长牟田口打电话。这个阶段的关键人物是一木大队长。第三阶段:从牟田联队长接受一木大队长的报告到7月8日早晨爆发战斗。这个阶段的关键人物是牟田口和一木。”他认为志村菊次郎(以下简称“志村”)归队,问题就应该完全解决了,而牟田口下令攻击,导致“偶发”事件扩大为中日开战,应承担最主要责任。②笔者认为第一阶段的时间最长、谜团最多,是事变性质和走向的关键所在,应把7日白天日军的行动考虑进去。

       (一)7月7日深夜第8中队首次攻打宛平城

       日本学者对于“第一枪”、志村“失踪”问题着力最多,考证甚细,却忽略了一个重大问题:按照日方史料所述志村在7日晚上23点左右归队③,之后清水节郎率中队采取了什么行动?清水节郎的说法是:“行踪不明的士兵,不久就被发现了。我命令传令兵,向大队长报告,对于中队以后应该采取什么行动作了种种考虑,下不了决心。可是,等到好像在东北方的高粱地里出现了怪火,终于决意撤离当地,向西五里店移动,子夜一时左右到达那里,待机而动。”④第8中队从演习的河滩,在深夜中步行2个多小时,到达距离卢沟桥约五里地的西五里店,看起来似乎很“合理”。1937年12月一木清直编写的《第三大队战斗详报》记载清水节郎“担心过早自由行动惹起战斗,故命令主力占领西五里店附近待机行动”;“大队长午前2时零3分在西五里店西端见到第8中队长,听其汇报了现地情况之后,根据联队长的意图,大队长决定立即占领附近要点和一文字山(即沙岗——笔者)附近。”这些材料表现出第8中队一直停留在西五里店待命。之后,一木清直命令大队“于午前3时20分占领一文字山”,并做好拂晓攻击的部署。⑤日军报刊宣称清水节郎这样做的理由是第1小队长野地少尉建议:“现在军事方针是不能轻易发动战争的,倒是先应该确切证实中国方面的不法射击,想大队长听到报告,一定要率领主力前来,所以现在中队唯有等候主力的前来,并且努力搜集情报,使大队长可以决定动向。”清水节郎赞同:“我也是这样想。现在一文字山方面的敌情如何?”野地少尉:“现在一文字山方面,究竟有没有敌人,还不能完全决定。可是,以前曾经有某一中队报告,在日本军队没有举行夜间演习的一夜,中国军队曾在那里岗上配备兵力,到天明便撤退了,按照今晚中国方面的有计划的射击来看,恐怕一文字山方面一定配备有相当的兵力。”清水节郎决定:“那么我们现在如要掩护大队的集合,在地形上应当放弃一文字山而到西五里店左近去!”“中队于是即时准备出发,演习亦因之一变,而为实行的敌前进军,中队于黑夜之中,向大瓦窑方面前进,更从大瓦窑转向西五里店地域进行。”⑥按照此说,清水节郎决定撤往西五里店等待大队长,显得非常“冷静”、“克制”,以此来证明志村归队后,日军没有前往龙王庙、铁路桥、宛平城“挑事”,颇符合其“努力不扩大事态”的宣传。

       日军试图掩盖7日深夜第8中队的现场活动,但仍留下痕迹可寻。北平特务机关电话记录:“午前1时55分。旅团副官报告”,“丰台部队正在位于卢沟桥东500米的大道和铁路交叉点附近搜索前方的敌情”。⑦说明丰台日军8日凌晨1时50分还在现场活动。可是,清水节郎却说凌晨2时3分与其在西五里店碰面,岂不是矛盾吗?《第三大队战斗详报》记载:在遭到“卢沟桥城上打来10余发子弹的射击”后,“中队长迅速将中队集结在大瓦窑西方暗堡附近,可是,又发现一名士兵失踪,决定对敌断然予以惩罚”。⑧一木清直谈到第8中队的岩谷曹长向他汇报:“刚才△△部队在龙王庙附近遭到中国军队射击,我部演习停止了,清查后发现缺少一名士兵。因此△△部队长让我火速向您报告,并命令△△部队搜索该士兵并准备战斗。”⑨北平特务机关电话记录证实:“午前零点10分。河边旅团的小野口旅团副官电话:丰台部队第八中队在卢沟桥龙王庙附近进行夜间军事演习,午后11时突然遭到中国军队18发子弹的射击。中队长清水节郎大尉立即率队应战时,发现一名新兵失踪。目前双方正在对峙中。”⑩第8中队听到“枪声”后的直接“动作”是“对敌断然予以惩罚”,“搜索该士兵并准备战斗”,并不是返回西五里店待命,而是向中方阵地推进。

       那么第8中队是如何惩罚“敌人”,采取了哪些具体“应战”措施呢?日军史料语焉不详。29军37师110旅219团3营幸存官兵证实第8中队的士兵在7日深夜到过平汉铁桥和龙王庙并向守军开枪。守卫卢沟桥北侧“白衣庵”的排长祁国轩回忆:“到了晚上10点时稍前,没有脱卸军服,正想和衣而睡,来了个日军使者,用中国话发问:‘有我们的人来过这里吗?’答说:‘没有!’那人便回去了。可是在这个时候,日军对我们所驻守的这个小庙已经作了能够攻击的部署。”(11)“晚上10点时稍前”当指22时多;日军使者应是第8中队士兵。守卫铁路桥东头的11连3排排长李毅岑回忆:“七月七日晚十一点,有两名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日本兵,来到桥头附近的回龙庙前,要强登河堤,我的部下喝令他们止步,他们抬头就打了两枪。”(12)日兵来到龙王庙附近的河堤向守军开枪挑衅。驻守铁路桥的11连2排李文成排长回忆:“是日午夜十一时半,有三名日本鬼子兵,顺着桥头附近的高粱地,向我大桥阵地偷偷逼近,作夜袭侦探。约离我岗哨五十米左右,被我连一班执勤班长李延辉、战士左庚午、张得法发现。班长李延辉等大声疾呼:‘不好,高粱地有鬼子兵来偷袭。’随着喊声李延辉等迅速冲入高粱地,赶跑了来偷袭的鬼子,另有回龙庙两个鬼子兵也吓得狼狈逃窜。”(13)这也印证了李毅岑的说法。日军悄悄逼近中方阵地,行动诡异,正如祁国轩所述:“当夜,日军的演习和平时显然不同。在演习中,日本兵一接近中国军的岗哨时,中国方面便喊出口令(当夜的口令是‘国家’),平时,日本兵必然会闻声退走,可是,在这天夜里他们却答称:‘日本人’,毫不在乎地走进我们的阵地,看这个光景,实在是非比寻常。”(14)实则是日军派出不同小组侦察守军,有伺机捕人的意图,由于我方高度警惕、把守严密,没有得逞。金振中营长布置11连的士兵主要负责守卫铁路桥沿线,亲历第一线的祁国轩等人所述应有其事,只是在时间上有所出入。双方“接触”之事难见于战时日军史料。时任北平特务机关辅佐官的寺平忠辅1970年首次透露清水节郎告诉他一个秘密:清水节郎为生擒俘虏,曾率领下属,在8日凌晨4时左右来到龙王庙南侧,被中国守军发现并盘问。(15)秦郁彦采访了第8中队佐藤一男军曹,他忆述7日夜曾率领三四名部下出去寻找“非法射击”的证物,中途掉进了砂砾坑中。日军“自供”亲自到中方阵地抓“俘虏”,与祁国轩等人所述时间相差5个小时左右。8日凌晨4时,日军已经包围宛平城,做好全面攻击准备,清水节郎需要指挥作战,此时没有必要轻率上阵,而可能是7日深夜的事。而清水节郎在写给秦郁彦的信中表示“此外也有一些细微小事,但感到无列入详报的必要”。(16)清水节郎是否仍没有说出更加重要的事实呢?

       7月8日的中日史料中留下了7日深夜第8中队的活动证据。7月8日上午9时,北平市长秦德纯告诉法文《北京政闻报》记者,北平特务机关长今井太久郎昨夜通知冀察政务委员会,日军在卢沟桥附近夜间演习时,“忽发觉在永定河彼岸,有若干流弹飞来,枪声计有六七响之多。当时,日军即行集队点名,忽发觉缺少日兵一名,乃向桥旁进行搜索。抵桥上后,发现对方亦有中国军队前进,乃向之要求,派人入宛平县城,以探查枪声之所自来”。(17)7月8日凌晨,华北驻屯军参谋长向日本陆军省报告:“丰台驻屯部队的一部在夜间演习中,22时40分因受中国军队的不法射击,立即进入敌对状态,派出问罪使者使其承认事实,开始交涉道歉及其他事项。”(18)华北驻屯军在8日7时30分发出的《支作命第一号中国驻屯军命令》记载:“昨夜十一时四十分左右。中国军队向在卢沟桥以北约千米的龙王庙的丰台部队一部进行非法射击。丰台部队包围卢沟桥追问,中国军队又从永定河右岸地区进行射击。”(19)7月8日早版《东京朝日新闻》的消息:“8日零时许,我驻屯部队于北平郊外芦沟桥附近夜间演习时,芦沟桥守备第29军第37师(师长冯治安)所属219团一部非法向我发射数十发子弹,我军立刻紧急报告丰台驻屯部队,要求出击及对中国军队采取包围、对峙态势。”(20)代表日军立场的《盛京时报》报道:“驻丰台日军部队一个中队,七日夜举行夜间演习时,在芦沟桥附近,受华军数十发之不法射击,日军立即中止演习,除侦察情况外,旋向华方部队长要求严重谢罪,至该不法射击之中国兵,为冯治安所部之第三十七师。”(21)以上材料证实第8中队在7日深夜曾派人搜索龙王庙、河堤、铁桥一带,即所谓“侦察情况”,来到宛平城下,与守军发生了接触,当属确定无疑。以日军的强横,遭到所谓“枪击”后,“迎战”更符合日军一贯的行为。

       “撤往西五里店待命”恰好说明清水节郎、一木清直等人有意掩盖、遗漏一些重大情况,或者篡改了一些事实。既然第8中队士兵来到了中方阵地,事情就不会简单结束。

       依据中方的史料才能还原当夜现场。7日夜住在城中的宛平县政府秘书洪大中回忆:“入夜醒来,偶然听到部队集合和跑步出发的声音,我起床得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日军要攻城。在此之前,日军带同翻译官至东门向守城卫兵声称演习时丢失日军一名,要求进城搜索。”(22)7月7日下午,“日军即在东门外沙岗一带构筑工事,另一部在龙王庙以平汉路铁桥为攻击目标继续进行演习。晚10点3刻,日军三人至东门外声称演习时失踪一名日兵,要求开门入城搜索,当即被我城上官兵拒绝”。(23)据驻守城外“大王庙”的王培文排长回忆:“晚八时左右,听到日军宿营地吹号集合点名。一会儿,日本中士军曹带一名士兵来大王庙,声称要进宛平城找人……在城墙下站了个把钟头,双方僵持不让。日本军曹拔出烧鸡式手枪,随即朝城楼打了一枪。这是日军蓄意发动卢沟桥事变的信号。我是历史见证人。”“十时左右,日军开来一支队伍,朝宛平县城打枪,后来把迫击炮也拉出来了。城里二十九军驻军以小炮还击。至七日凌晨二至三时,双方仍在激战,杨成大即回北平报告,我与驻守在铁桥的一个连会合,向宛平县西门外的日军射击。天亮时,日军越来越多,我们向北平求援,二十九军把驻守在北平南苑和城东的部队调来,铁桥守军也增加到一个营的兵力,双方激战了三天。”(24)王培文提到了日军搜城要求被拒绝后,却在22时前后开枪攻打宛平城,此说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另外,37师110旅219团的上尉侦察参谋孙文涛(25)详细回忆了7日日军的行动:“有一队日军从早上来宛平铁桥北的河滩里演习,与往日不同的是:日军携带弹药充足,配有山炮、饮水及食品等。7日这天快要过去了,日军在河滩里并没演习,也没有其他行动,而是在原地休息、待命状态。接近黄昏,情报说日军收兵回丰台。紧跟着送来情报:日军路经卢沟桥车站,占领了卢沟桥车站,并把队伍潜伏在宛平城东铁路路基东侧向南展开,有攻城之势,背后有一小高地为日军指挥部。这一情报非同小可,我立即告金营长,准备应急,并用电话向吉星文团长报告,随后文字报告交传令兵火速送往长辛店团参谋处。吉团长指示:作战斗准备,以防万一,严守阵地,不得出击,避免发生事端。我同时通知县政府,王冷斋派警察早早关上了城门。”(26)

       可以归纳:第一,日军7日早上就来到了卢沟桥附近,携带有小山炮,备足了武器、弹药、粮食,做好了战斗准备;第二,日军占领了平汉线的卢沟桥火车站,隐藏在长丰支线铁路的路基下面,面对宛平城呈扇形包围态势;第三,长丰支线铁路背后的小高地是沙岗,距离宛平城东门外约一里(27),站在岗顶可以清楚地看到宛平城内(宛平城只有东西两个城门,8日早晨日军主攻的就是宛平城东门——笔者注);第四,演习日军在沙岗构筑工事,设立了指挥位,战斗目标应是宛平城。以上方位可参见下图:

      

       图1 卢沟桥事变示意图

       图片来源:陈在俊:《中日两国全面战争的导火线:卢沟桥、廊坊、广安门事件之探讨》,《第三届近百年中日关系研讨会论文集》下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6年,第556页。(童王庙为龙王庙,一文字山即沙岗,图示坐标为上北下南——笔者注)

       据孙文涛讲述:“晚上十点多钟,城东铁路桥涵洞走出一队鬼子兵,排着四路纵队,每队十几个人,全副武装整齐的向东门走来。一个小队长模样的头头走在前面,到城下用中国话叫门称:‘我们演习时丢失一人,要进城搜查!’带班的马排长在城上回答:‘城里没有你们的人,不能开门!’城下日军坚持要开城门。城上城下的人言来语去,僵持不下,正在剑拔弩张的时候,只听‘砰’的一声清脆的枪声,一颗子弹从日军队伍中射出擦着城墙飞向夜空。随着这枪声,潜伏在铁路东侧的日军一齐开火,轻重机枪及山炮急风骤雨般射向宛平城,城上守军被迫还击。敌人火力太猛,为了减轻东城上的压力,我认为应以攻为守,派队伍出击,金振中欣然同意。遂即令10连出西门绕北城墙向东,先驱逐卢沟桥车站之敌,夺回车站,随后向南展开,火力直接威胁沙岗子敌指挥部。敌人是沿铁路向南展开队形,我军是从北向南打,正好给它来了个‘穿糖葫芦’,把敌人揍得稀里哗拉。”

       “我军规定的联络信号是用手电筒蒙上红绿绸子,敌人也是用红绿灯,造成双方互相误会,当队伍冲上去就混打到一起了。敌后有我,我后有敌。在黑暗中只要不说话,谁也不好下手,因此双方伤亡都不大。翌日凌晨两三点钟,东方天空有些发白,双方军服的颜色还分辨不清,却先发现日军帽子后边有个‘屁股帘’正是大刀砍的靶子。小鬼子的刺枪术不错,但不如大刀来的利落,刀起刀落寒光凛凛,杀得敌人不是少胳膊断腿,就是做了无头鬼。这一场恶战杀得日军鬼哭狼嚎,日方伤亡惨重,我方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那天早上,我方能够自己走下来的彩号,按原路回城到包扎所从我门前经过,不足一小时门前的路都被染红了。”“日军因待援,假惺惺的提出与我方谈判。”(28)

       侵华日军1个中队辖3个小队,每小队分4个分队,每个分队12人。7日晚上22时多从东门外长丰支线铁路桥洞走出的应是一个小队,小队长来到城下,借口士兵“失踪”,要强行进入宛平城搜查,遭到拒绝后,率先攻打宛平城。两军在宛平城下展开了攻防战和肉搏战,直到8日凌晨2-3时暂停。接着,孙文涛又讲述了8日晨5-6时日军炮轰宛平城的激烈战斗,整个过程描述得很完整。这是目前能找到的记载7日深夜中日两军在宛平城外首次交火最直接、最详细的史料,对分析日军谋夺宛平城的计划有很高的价值。

       守城第3营营长金振中1981年记述:“七七夜晚10时,绥署许处长,来电话问我说:据日方说,他方的演习兵被宛平华军捉进一名,他方要进城搜查。我说在此雨夜,顶面均辨不出人的面貌,日方为何能来我城桥警戒线内演习,这明明是想偷袭我城和桥,因我守备森严,无隙可乘,乃又捏造我方捉他演习兵一名,他这种讹诈,我方是不能接受的。这电话刚落音,震天动地的枪炮声,穿落我城和桥以及周围,同时高、陈、王三个连长均纷纷向我报告,均说寇兵如潮水般向我们阵地扑来,如何应付。我回答说:只要进入我阵地前100公尺内,以猛烈火力而消灭之,决不放他生还。从此双方就发生激战,在这刹那间,单以营部房屋,就接连被炸倒,炸塌五大间,士兵被炸死两人、伤四人,在这激烈的战斗中,我就急急忙忙奔到城上指挥战斗。”“在这反复冲杀的激烈战斗中,至夜下2时。”(29)1981年,金振中接受河南固始县邹振起采访所述:“七月七日夜十时许,突然从日军演习地传来一阵枪声。接着,日军便对宛平城进行包围,并无端对宛平驻军提出:‘日军丢失一名士兵,听见城内枪声,疑在城内,要求进城搜查,如不允许,将以武装保护进城。’与此同时,冀察绥靖公署许处长来电话问我:……放下电话未及一支烟功夫,城外激烈的枪炮声便响起来了。接着,连续几发炮弹飞进城来,落到营指挥部,炸倒房屋六间,炸死士兵二人,炸伤五人。”(30)金振中回忆时间、死伤士兵等细节上与孙文涛有出入,却都提到了22时多“枪声”之后,日军来到了宛平城下提出搜城,率先开枪攻城,双方交火断断续续到8日凌晨2时左右停止,以及之后谈判和战斗,过程顺序很清楚。

       秦郁彦只看到金振中1985年的回忆文章《卢沟桥抗敌经过》后,就迅速写了《现场营长公开的宝贵证词》一文,指出金振中22时接到的电话、雨夜、7日夜日军攻打宛平城、守军士兵2死5伤等都不准确。(31)他武断地否定了金振中的说法,认为日军在7日晚上并未攻打宛平城。但金振中所谈守军士兵2死5伤之说,得到了3营10连3排战士胡宗祥的证实:日军7日夜来到城下,要求进城被拒绝后,“日军遂掉头向我军发起攻击。没有成功,又向县府和营部发射炮弹数枚。房屋被炸5间,死2人,伤5人。我军当夜向上级请示,未得结果”。(32)故金振中所述不能轻易否定。另外,孙、金、王所述内容并不是8日晨5时-8时左右的激烈战斗。(33)8日早晨的战斗特点是日军全力围攻炮轰宛平城,发炮弹一百余发,(34)并一度占领了龙王庙、铁路桥;3营是以防守为主,与孙文涛所讲出城夜袭近战明显不同。孙文涛提到的7日白天日军埋伏、整齐的小队、在城下与马排长的对话、城下的肉搏战、8日凌晨5时再次交火等构成一个完整的事件,内容丰富,衔接紧密,事件顺序没有颠倒,有很强说服力。

       我们可以挖掘出更多的史料来佐证。8日驰援宛平城的河北省保安旅第一旅参谋长谷淑良回忆:“七月七日午夜时分,我在旅部值班,接到河北省保安处长高树勋电话,叫戴旅长即刻来处,有事面商。”“约两小时后,旅长回来了,一进门就对我说:‘坏了,芦沟桥那儿跟日本军打起来啦。’”戴守义的保安旅驻守保定,隶属37师师长兼河北省主席冯治安管辖。事件发生后高树勋命令他和谷淑良率部赶往卢沟桥前线,8日下午到达长辛店,设立指挥所,统一指挥37师增援的胡文郁团、吉星文团、陈光然团等。(35)燕京大学教授邓之诚在8日日记中写道:“昨午夜,二十九军与日军在卢沟桥冲突,盖日军借口启衅,夜半鸣枪与二十九军互击。”(36)说明午夜时分已经发生战斗。7月9日,上海《大公报》报道:“卢沟桥中日军队的冲突,发动自日方,已全证明。两军自前夜十一时四十分开始冲突,我军既重受损失。昨晨四五时继续轰击,迄九时许暂停。”(37)披露了两军首次战斗发生在7日23时40分。《军事杂志》记载:“七月七日晚十二时许,日松井武官用电话向冀察军政当局声称:‘日军一中队在芦沟桥郊外演习,忽闻枪声,当即收队点名,发现缺少一兵’云云。同时认为放枪者已入宛平县城,要立即率队入城搜查。我方当以时值深夜,婉加拒绝。但不久,松井又来电话,声称我方如不允许,彼方当以武力保卫前进云云。同时,我方已得报告,日军对宛平县城,已于当夜十一时开始进攻,我守军二十九军冯治安师吉星文团,为正当防卫,不得已予以还击。三时后日军由丰台调到炮队大举攻城,五时后愈烈。”(38)日军攻城的时间顺序很清晰。值得高度注意的是,松井是在日军要求进城被拒绝之后才首次通告冀察当局。稍后,秦德纯接得宛平守军的报告,谓日军已包围宛平城,才决定派遣王冷斋等代表与日军谈判。(39)这证明日军演习的真实目的是夺宛平城。

       仅仅依靠伪装的日军史料是很难了解第8中队所作所为的,更无从探讨卢沟桥事件爆发的真正原因,而依靠中方史料,笔者大致还原现场:7日白天日军在沙岗、河堤、铁路车站附近构筑工事后,夜晚假装演习,“枪声”在23时左右响起后,第8中队派出若干小组向龙王庙、铁桥侦察,试图抓一两个“俘虏”作为“非法射击”的人证,未得逞。之后,第8中队派人直驱宛平城东门外借口寻找“失踪”士兵,妄图骗取中方守军开门,遭到拒绝后开枪发炮攻击,挑起了战事。

       (二)日军攻打宛平城的第一枪是在7月7日23:40分左右

       7日深夜有几个重要的时间点,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祁国轩提到22时多,李毅岑说是23时许日军来到铁桥附近侦察;孙文涛、金振中、洪大中等都谈到22时许日军来到宛平城下。据8日凌晨参加现场交涉的冀察绥靖公署交通处副处长周永业回忆:“7月7日夜间约11时,日本特务机关(附设在日本大使馆内)寺平大尉(辅佐官)给我打电话说:日本演习部队(河边旅团之牟田口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和中国的驻军发生了接触,请我即刻到特务机关来,好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40)似乎说明两军在近23时就发生了“接触”。这一点可以结合听到的“枪声”来判断。何基沣回忆:“是日夜间,日军在芦沟桥附近演习,十一时左右,忽有枪声数响发于宛平县城的东方,我城内守军当即加以严密的注意。”(41)王冷斋回忆:“11时左右忽有枪声数响发于宛平城东门外,城内守军当即加以严密注意。”并赋诗一首,诗的自注为“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之夜,近十一时,枪声忽作于宛平城外,后查知为日兵所发。”(42)守军听到的“枪声”是在23时左右。很可惜王冷斋只留下“后查知为日兵所发”这一句话,没有说明当时调查的经过。第8中队听到“枪声”的时间是在22时40分左右。日军演习地点是距离“永定河左岸河滩中国军队战壕前四五十米的地方”,(43)派人前往搜索,几分钟后可抵河堤;十几分钟后,近23时就能到达铁路桥。日军到龙王庙、河堤、铁桥侦察捕人的时间当在23时左右。孙文涛、金振中所提22时多应是指“枪响”之后,守军发现日军小队从距离东门约300米远的长丰铁路涵洞(44)走出来的时间,来到城下时至少应在23时左右了。洪大中提到日军3人来到东门外是在22时3刻。郭景兴根据采访资料将金振中的回忆修正为23时左右。(45)所以,日军是在23时左右来到龙王庙、铁路桥、宛平城与守军“接触”。第8中队步行抵城下,派小队长来到东门喊话要求搜城,我守军再请示长官(46),两军言语交锋,你来我往,僵持了一段时间。日军小队长离开城下返回队中后,埋伏好的日军即开枪,时间应接近23时30分前后了。

       中日双方都有记载的23时40分也是非常重要的时间点。北平市长秦德纯称:“七七之夜,约在十一时四十分钟,我接冀察政务委员会外交委员会主任委员魏宗瀚及负责对日交涉的林耕宇专员电话。谓据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说:本日有日军一中队在卢沟桥附近演习。但在整队时,忽有驻卢沟桥之第二十九军部队向其射击,因而走失士兵一名,并见该士兵被迫进入宛平县城(即卢沟桥城)。日本军官要求率队进城检查。”(47)依此可知,松井太久郎最迟应在23时30分前后接到丰台日军电话报信,随后才能通知中方。29军第143师长刘汝明回忆:“七月七日夜十一时四十分,日军借口寻找一名失踪日兵,欲入宛平城搜查,遭守军拒绝。八日晨五时,日军包围宛平城东、东南、东北三面。”(48)刘汝明谈到中日两军城下接触时是23时40分左右。成都《华西日报》驻北平记者乐恕人记录:他7日晚住在北平城南西河沿公寓,听到“城南的炮声隆隆,不象是演习”。到了中午,街上报童所卖号外报道:“七月七日深夜十一时四十分前后,在永定河一带演习中的日本华北驻屯军的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等于中国军队的旅、团、营建制),声称受到卢沟桥北面龙王庙方面射来十几发步枪实弹;又再声称中队集合点名时发现少了一名士兵。”“该中队报告说失踪士兵已被中国驻军带进宛平城内。于是奉命径趋宛平城,要求进城搜查。经我拒绝后,日军发炮进攻宛平城,我军为了自卫,予以还击;事态还在交涉中。”(49)8日中午北平报纸的“号外”提到的23时40分应理解为第8中队在宛平城下与守军开始对峙的时间。

       日军所记的23时40分“非法射击”的史料值得高度重视。北平特务机关电话记录:“午前4时30分。旅团铃木少佐电话:‘我驻丰台部队于7日夜间在卢沟桥附近举行演习,午后11时40分突然遭到中国军队数十发子弹的非法射击,演习不得不停止。’”(50)《支作命第一号中国驻屯军命令》是代表华北驻屯军最高当局的说法,称“非法射击”是在“十一时四十分”。据安井三吉发现华北驻屯军参谋长于7月8日凌晨4时20分发报,5时54分送到东京陆军省的《秘支参庶电第50号至急》是第一份汇报卢沟桥事件的文件,电文是:“第一联队第八中队(驻扎丰台)7日夜在卢沟桥以北地区实施夜间演习,因下午十一时四十分左右受到中国军队的射击,该中队立即采取敌对态势。另,驻扎丰台的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火速赶往现场。”安井三吉仅关注该电文“23时40分左右”与清水节郎等通常称的“22时40分”相差约1小时,并且战后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编写的《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1卷引用该电原文时篡改为22时40分。所以,他百思不解,却没有继续深入研究。(51)当时的日本新闻所记时间也为23时40分。《盛京时报》报道的第一条卢沟桥事变的新闻:“七日夜十一时四十分许,华方廿九军对在丰台操演中之日本军横加射击。八日午前四时,两军仍在对峙中。”(52)消息来自天津的华北驻屯军,没有谈到8日凌晨5时左右发生的激烈战斗,故电文发出的时间应在5时之前。日本同盟通讯社上海分社社长松本重治回忆:事变发生之后,北平、天津的同盟支局发暗码电报到东京,是通过上海支社转发的,北平同盟支局7月8日凌晨2时多发出的第一条消息是:“我军驻丰台的一个中队(中队长清水节郎大尉)7日晚在夜间演习中,午夜11点40分左右,于卢沟桥附近突遭中方数十枪射击,于是立刻停止演习,侦察情况,同时要求该地中国部队深刻谢罪。”(53)日本国内新闻媒体依此报道的“非法射击”的时间也是“11点40分”。北平同盟支局的消息、东京的新闻应来源于驻屯军,与《秘支参庶电第50号至急》所言相同,并不奇怪。令人惊奇的是,7月8日凌晨日军新闻第一次报道普遍提到“非法射击”都是深夜“11点40分”,不同于之后表述的“10点40分”。7月8日的史料比事后的说法更有价值。日军所述“非法射击”的时间前后矛盾,当藏有重大隐情。

       中国官方提到两军首次战斗是在7日晚24时左右。中央社北平8日电文称:“卢沟桥演习之日兵一中队约六百余人,于七日晚十二时许,突向二十九军驻卢士兵射击,双方遂即开始接触,至八日晨四时许始停止,双方互有死伤。”(54)中央社北平的电文消息来自平津当局的官方新闻。7月8日辰时(早7-9点),冀察当局以宋哲元的名义第一次急电蒋介石:“日军驻丰台部队炮四门,机枪八挺、步兵五百余人,自阳夜十二时起,藉口夜间演习,向我方射击。”(55)7月9日,戴笠向蒋介石密报卢沟桥事变:“密据北平齐未电称:阳晚十二时日方驻县部队前往芦沟桥(宛平县辖境)作攻取演习,已近我军营房。我军尝鸣枪七响阻止入城,日军还击正烈。此时平日军特务机关长松井用电话通知秦德纯谓中日军已起冲突,系华方先行开枪,兼谓日方有一军官失踪。”(56)这是秘密通讯员、冀察政务委员会外交委员会委员熊少豪7月8日下午3-5时发给戴笠的情报。结合前文所引材料,日军是在24时来到了城下要求搜查“失踪日兵”,我军鸣枪警告,(57)日军不退反开枪进攻。说明29军军部认为日军约在7日24时攻击宛平城。

       综合上述史料,可以这样理解,日军来到宛平城下、要求搜城、开枪攻城是一个过程,时间当在22-24时之间,中方当事人所述都存在合理依据。

       在确定具体攻城第一枪时间之前,还要解决一个疑惑,即23时40分的“非法射击”问题。《第三大队战斗详报》记载“枪声”之后清水节郎只是派了岩谷曹长骑马赴丰台军营通知,大概是在“午后11时57分或58分”向一木清直汇报完毕。(58)一木清直立即给北平的旅团牟田口廉也联队长打电话报告,并通报北平特务机关,时间已在7日24时之后了。北平特务机关记载的是8日“午前零点30分。机关长松井太久郎亲自挂电话给外交委员会林耕宇委员,通告解决事件的方法。并认为是由中国军队第37师第110旅219团第3营引起事端”。(59)松井首次通告林耕宇是在8日0时30分,林耕宇再电话汇报给秦德纯,岂不是晚于秦德纯所述时间约1小时或半小时?若演习时发生的“非法射击”是在“11时40分”,怎么会与秦德纯接到电话的时间几乎相同?“芦沟桥到丰台只有八里”,(60)岩谷曹长怎么可能仅用数分钟就从演习场到达丰台军营呢?

       原因之一是第8中队在演习时携带了无线电台。丰台的第3大队配备有通讯班和无线电报务班。(61)松本重治就承认:在听到“枪声”之后,“清水中队长立刻用无线电向位于丰台的大队总部报告了上述中国军队的‘非法射击’事件,同时,对中队进行了点名,发现少了一人。于是,就向一木大队长报告说:‘有一名士兵失踪。’”(62)可知一木清直23时左右就知道了现场情况。驻屯军却隐瞒了此事,真是居心叵测。笔者并不排除清水节郎同时也派岩谷军曹骑马通知一木清直,但仔细考量,《第三大队战斗详报》记载岩谷曹长在“枪声”之后的22点40分左右出发,23点50分许到达,路上花了将近1小时10分。(63)这个时间是篡改的。日军报刊曾得意地宣传岩谷在途中遇到在沙岗附近22点30分演习完毕回营的第7中队,提到“从这里到丰台也不过五分钟的时间”,在23时37分就向大队长汇报完毕。(64)实际上,岩谷骑马飞驰花30分钟就可到达距离8华里远的丰台军营。所以,当第8中队来到东门外挑衅时,已收到电报的一木清直已经做好增援的准备了,与谷淑良等言丰台日军携带大炮正在急速赶往卢沟桥,时间上是吻合的。同时,一木清直也电话报告给联队长。松本重治证实:“接到一木大队长的联络后,牟田口联队长立即将这一事件向北平的特务机关长松井大佐汇报(7日夜11时左右),松井大佐想立即会见秦德纯(第二十九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但没有马上同秦联系上。松井大佐于夜晚12时前打电话叫醒了同盟北平支局长佐佐木健儿。”所以,松井收到的第一个现场消息并非如《第三大队战斗详报》所言是在24时之后。北平特务机关电话日志是有选择性地记录信息。松井在23时左右并没有立即、直接联系上秦德纯本人,只好一面通知冀察外交委员会负责对日交涉的魏宗瀚、林耕宇等人,再由林耕宇转告秦德纯,时间当在23时40分左右。另一方面,松井通过佐佐木找到《北平实报》社长管翼贤,一起赴北平市长公馆见秦德纯,要求面谈交涉此事。而此时,秦德纯已经接到日军对宛平城采取包围态势的报告。当佐佐木深夜到北平市长公馆时,看见秦德纯、王冷斋等10多个中国人坐在一起义愤填膺地痛骂日军挑衅。(65)松本重治作为著名的政治活动家、近卫文麿首相的智囊,交游广阔,战后下了很大的功夫撰写回忆录,所述与清水节郎、一木清直等当事人有明显不同,披露了日军隐藏的一些细节。

       另外一个原因是驻屯军8日所发布的事件新闻经过了加工处理。8日凌晨3时,驻屯军司令部高级参谋起草了卢沟桥事件的宣传计划,提出宗旨:“本计划是为了在事件爆发后必须进行充分的宣传,并且使我方今后能立于有利和在宣传上处于主动地位这一目的而制定的。”宣传的原则:“宣传的关键,在于先发制人,尽快报导事实,以获得对我有利的基本形势。”“由于特殊的目的,作非事实的报导,当然也是随机应变之道。”“关于战时、事变时的宣传,当然平时就已有计划,应立即付之实施,本计划就属于这一类。”“本计划是根据上述观点做的构想,特别是对有关引导事态的基础工作,将起重大作用。应最先着手。但这是我的一个预计,当时的实际情况果真能否如此,不能说毫无疑问,对于此举,当时的军事首脑一定会感到有困难。因此,唯有以某种形式迅速采取强烈的威胁手段,比如,瞬间的行使武力,在精神上造成双方之间的距离,相信这样对以后的交涉等会有显著效果。如此,毋宁说是属于谋略的事项。本来宣传、谋略、宣抚这三者之间,密不可分,或为前提,或为结果。”实施宣传的办法:方针是“阐明事件的真相,本事端完全是中国军队不法行为而造成的不幸突然事件”。要特别明确地说明,“证明事件发生非我方有计划的行为”。“帝国为自己的声誉,当然要采取坚决态度解决本次事件,决非对中国方面表示威胁。何况依据对手国的国民性来判断,更要极力强调这一点。”“宣传的要领,不言而喻在于先声夺人,而且由于事态不断变化,在宣传上必须先声夺人,要不失时机地反复进行宣传。”(66)驻屯军宣传策略非常明确:一是强调完全是中国军队“非法射击”引起突然事件,日军行动是迫不得已,以示无计划;二是日军先发制人作虚假的报道是获得有利形势的必要策略;三是为了消除军队首脑的顾虑,迅速行使武力,激化矛盾,有利于日军交涉,从而达到扩大战争的目的。宣传计划还包括绑架秦德纯、冯治安等要人,对第三国人的言论统制等内容。如此丰富、详细的计划,决非一两个小时内能完成,应是经过长时间的反复讨论筹划,形成了一个较充实的文件,在8日凌晨颁发执行的。

       驻屯军司令部在8日早晨初步规定了对外宣传的口径:将公开报道“芦沟桥事件的真相”的报纸和广播等,“置于军方指导下”。(67)因此,对比中日双方史料,就发现日军8日早晨对外界的说辞,较7日深夜与中方交涉的内容,刻意隐瞒了三点:一是演习日军“一名日兵失踪”;二是演习日军来到宛平城下借口搜寻“失踪士兵”要求进城;三是演习日军7日深夜搜城被拒绝后向守军开枪。(68)驻屯军舆论引导的中心就是29军“非法射击”日军,将责任完全推到中方头上,不愿意承担以无理借口首先向中方守军开枪策动战争的罪责,(69)又可挑动国内强硬派的神经,进而达到扩大战争的目的。8日凌晨,驻屯军的外宣有意将23时40分左右发生的交火篡改为遭到“非法射击”,(70)掩盖首次冲突之实。结合中国报刊普遍报道日军首次攻城是在23-24时之间。

       参考前文所述史料,笔者推断日军打向宛平城第一枪的时间是在23时40分左右。孙文涛称日军的第一枪是信号,(71)埋伏好的日军机枪、小山炮一起开火攻城。在秦德纯第二次接到林耕宇电话之后不久,宛平城守军也报告上级发生了冲突,所以29军军部向外界所告日军于24时左右攻击。在经过平津地区新闻报道内容短暂的“不一致”之后,驻屯军意识到23时40分的“非法射击”难以自圆其说,严格管制新闻报道,“关于卢沟桥事件之一切通信,即北平、天津、南京、东京各电报,均经当局许可者”,(72)数日后再也不谈23时40分的“非法射击”,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口径,成为日军各当事者正式的文本。日方在编写所谓“战史”时,为与一木清直等人所说“非法射击”的时间一致,篡改电文为“22时40分”,是为圆谎。

       二 志村“走失”暗中开枪,日军捏造“被捉进宛平城”

       中方当事人及新闻报道都一致指出7日深夜第8中队来到宛平城下的借口及松井交涉的逻辑是中方向演习日军“射击”,导致“一名日兵失踪”,看到“失踪日兵被迫进入宛平城”(或是华兵捉住日兵挟持进城),要求入城搜查。待8日凌晨北平双方正式交涉之后,松井才在2时左右告诉中方“失踪”日兵已经归队。但是,志村“失踪”是清水节郎、一木清直的一面之词,他“失踪”的原因和归队的经过仍众说纷纭。1956年,清水节郎曾函复秦郁彦的探询:言称对志村失踪“记忆不十分清楚,但有可能是为传令斥候,出去后走错了路,而回来时,所属的队伍已由原来的位置移动他处,因而在漆黑的夜里延迟来到中队的位置;或躺着睡觉;或未经许可去如厕时听到号角声,认为是演习中止而漫不经心地休息”。(73)日军侵华期间的史料却证明清水在撒谎。发现志村“失踪”后,第1小队队长野地伊七少尉率领士兵在周围寻找不久即碰到志村,就问“是怎么迷了路呢?”志村答称:“向中队长报告完了之后,便以一文字山为目标回归小队,可是走了半天也找不到小队的地方,因此便又返回来,接着便听见砰地一声枪响。”“正在这时候,又听见中队的集合号,便向着那一面前进。可是,始终没有找到中队,正在这里徘徊着。”“中队长看见志村无事地回来了,非常高兴地说:‘你终于回来了,好极了!全中队的兵士们也都放心了。’”(74)一木清直在1938年也提到清水节郎告诉他:“问他(志村)为什么迟到,他答,我被派出传令时,不久演习停止了,回来迷失了方向,找不到所在部队就迟到了。”(75)事件发生一年后日军就对外公开了志村“失踪”的“原因”。战后清水节郎却故作不知,目的何在呢?寺平忠辅的《卢沟桥事件》则照搬野地少尉的“迷路”说。1984年,秦郁彦采访了第8中队的生存者,归纳了几个说法:“志村于传令的归途上迷路掉进砂砾坑里失去理智,天明时才返回”;“查遍了四口井,但漆黑看不见而作罢。其后由于忙乱而忘了此事。翌日黄昏,在战斗时发现他已返回”;“听其本人说是弄错了方向,走近永定河堤防,遭到中国军的射击而躲进附近的洼地,俟清晨才返回。但实际上恐怕是被俘了吧。”与志村朝夕相处的战友都看法互异,说不清楚。《清水笔记》《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平特务机关日志》等并不记载。当事人对士兵“失踪”如此严重的事件,持模糊暧昧态度。身为长官的清水节郎理应查清并批评志村的“错误”,却谎言成篇,实在令人费解。秦郁彦也认为志村“失踪”“诚然是不可思议,终究它是一个解不开的盲点”。(76)迄今日方对志村“失踪”一案并没有给出任何结论。

       比志村“失踪”性质更严重的是“失踪士兵被迫入城”,7月8日之后驻屯军对外界却闭口不提此事。探究7日深夜的事变是计划性还是偶发性,就需要辨析日军借口的性质。如果日军的借口不成立,就说明是捏造诬陷,谁是战争的挑起者就不言自明了。由于当事人已经去世,后文笔者将从天气、地形的角度来考证7日晚上日军所宣称的“失踪日兵被迫入城”是否成立。

       (一)7月7日天气条件与地理环境难以发现“失踪日兵进城”

       天气的晴阴会影响人对周围事物的观察,是参考因素之一。志村“失踪”案发于7日深夜。据金振中回忆:“由七月初以至七七事变,这段时间里,阴雨连绵,未曾间断,在这天六号下午2时,我为搜集在阴雨连绵这几天里日寇一切动态……于是我只得一个人换着便服,扛着大锹向日寇常做演习的车站(卢沟桥车站)以东地区查看,而刚漫过车站,遥远就看见日寇队伍在面前七八百公尺处,不顾雨淋和泥泞,对我方城和桥为目标进行攻击式的演习,其后面的炮兵,如临大敌地忙迫作业,急急忙忙地构筑阵地和布置一切,其后面隆隆不绝的战车声,也渐渐接近。”(77)金振中是6日下午去卢沟桥车站附近探察敌情,白天仍然在下雨。孙文涛回忆:“7月初连续下了几场雨,永定河水略有上涨,深处齐胸,暑热袭人。”(78)这说明7月7日之前的卢沟桥地区雨水较多,天气闷热阴沉。那么7日晚上、8日凌晨卢沟桥地区的天气如何呢?清水节郎谈到:“这天晚上,完全无风,天空晴朗而没有月亮。”(79)第8中队士兵回忆:“7月7日是旧历29日黑夜时分,那天夜里是漆黑的黑夜。”(80)《武汉日报》报道:“盖是夜适值晦朔之间,并无月光。”(81)孙文涛曾谈到7日深夜两军城下拼杀,“翌日凌晨两三点钟,东方天空有些发白,双方军服的颜色还分辨不清”。(82)可见天色阴暗,人面对面都很难辨识对方的衣服颜色。今井武夫也说8日凌晨人见面时“在破晓前的昏暗中,只能勉强认出彼此的面庞”。(83)北平日军特务机关日志记载:“7月8日,晴、转阴、有雨。”(84)今井武夫回忆:在8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天又开始下雨,是多年未见的连绵淫雨,仿佛为这场战争哀吟。(85)综合上述,7日深夜卢沟桥地区天空没有月光,是为8日的大雨酝酿乌云。《联队战斗详报》记载:8日“夜间,阴天,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86)在没有电灯、路灯、月亮的户外深夜,近距离睹物视人都非常困难,确实是伸手不见五指,即使借助手电筒、马灯、煤油灯,也只隐约可见数米远的地方。所以,清水节郎描述当晚“星空下面,仅仅可以看到远处若隐若现的卢沟桥的城墙和旁边移动着的士兵的姿态,是个静悄悄的黑夜”,(87)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他在漆黑之夜不可能看到至少800米远中方士兵的身影。(88)

       日军演习地周围遍布农田和杨柳林,也使之难以发现走失士兵。《联队战斗详报》记载战场情况:“本来是高粱长势旺盛时节,但卢沟桥东北侧地区没有高粱,全是荒芜地。种落花生的田地一般刚开豁,到处长着繁茂的一米上下的小杨柳,有的遮蔽着堤防,便于部队隐蔽。”(89)李文成也提到铁路东头道路旁有高粱地。“横卧在附近的长丰线(丰台、长辛店之间的铁路,连接北宁、平汉两条干线)及平汉线,如同两条长大高堤(因靠近河岸,比一文字山南北地区高四、五米,比铁路东侧拐角一带高六、七米)”。(90)平汉铁路建在高堤上,像一个大坝横亘在宛平城与演习场地的中间,“夜间看去,彼此过于高大,挡住视野”。(91)日军称十几发的“枪声”来自卢沟桥城墙方向。在漆黑的深夜,日军是无法察觉周围几十米远的地方是否藏有中国士兵,更不能透过齐人高的杨柳林、高粱及铁路大堤,看清远方宛平城、卢沟桥附近个人的活动。《新闻报》曾对此强烈质疑:“时在夜间,遍地禾苗,日方又如何能看见此一华兵放枪?更如何能看见此一华兵向城内逃走?”(92)日军靠“感觉”、“听觉”来“想当然”,是明显的谎言和借口。

       (二)从地形看受过严格训练的日兵不可能进入宛平城

       第8中队的演习地在永定河左岸的河滩地区。日军史料记载:“卢沟桥附近一带是供北宁线采取砂石料的场所,这一带属于荒芜地区,多适应种植落花生,不过也有农作物。在夏季高粱茂盛时节,此地是丰台驻屯部队演习唯一场所。”(93)更重要的原因是此地靠近29军驻守的龙王庙、铁桥、宛平城。第8中队演习方位背向河堤和战壕,面向东面的大瓦窑,设为敌方阵地。其西北面是有中国驻军把守的龙王庙,南面是平汉铁路桥。(参看图1)

       那么清水节郎是如何发现志村“走失”的呢?第8中队的生存者长泽连治回忆:“突然从后方龙王庙附近射来数发步枪子弹。中队长立刻判断不是一般情况,马上命令停止演习,中队集合。命令传达到各小队。可是,只有进入到左前线的第一队,数分钟过去也未来集中。吹集结号时那里也停止了演习,而刚刚吹号的意图是明确的,我们随即意识到十数发子弹从头顶掠过,可能有危险。中队在号音的召集下,工夫不大集合完毕,检点人员结果,向第二小队(应为第一小队——笔者注)传令的志村二等兵不见了。”(94)志村是给第1小队传令时“走失”的。1943年《中国公论》的文章记载更详细:清水节郎在指挥场地时,“与警戒兵同来的第一小队的传令兵突然跑回来说着:‘中队长、中队长,第一小队报告!’这传令兵是叫志村菊次郎的青年兵,很紧张地报告着:第一小队于午后九点三十分,按着命令,驱逐敌方警戒部队,并占领其地,目下正开始工兵工作!报告终了!’”清水节郎简单问了几句之后,就命令“传令员即回归小队”。(95)之后,清水节郎继续指挥演习,直到22时30分,下令中止演习集合。综合前后文,传令兵志村向清水队长报告约在22时前后,汇报完毕即刻返回第1小队,但是却迟至23时左右归队,路上“失踪”了约1小时。

       神智正常的志村不可能迷路进入或被捉进宛平城,理由有三点:

       第一,日军训练严格,新兵熟悉地形。1937年3月,志村随大队驻守丰台。日军为了备战,严格训练新兵,“丰台驻屯部队在本年中期(6月到10月是大队及中队的演习训练时期,5至6月是中队训练阶段),以中队为单位,进行昼夜不停的训练”。(96)长泽连治讲:新兵入伍后,“紧接着昼夜进行认真的教育训练。其训练艰苦及军纪严格的程度想必在内地部队之上”;“频繁进行剧烈训练”。(97)《联队战斗详报》记载:“去年联队5月方成立,联队长就来到我们训练场训话,他说:在战场上必须提高警惕,禁止放过一草一木,因我日军兵力极其寡弱,要对付极优势的中国军队,必须依靠夜战才能取胜。后来,在平时巡视、检阅当中又不断对此强调之。由于联队长的重视与督促,联队全体官兵专心训练,最后达到每一个士兵能熟悉驻屯地附近的地形地物,并可以在夜间自由活动。”(98)“我军在夜间战斗的情况下强调保持平时训练的要求。特别是新操典章发布以来,联队全体将士专心致志进行黄昏、黎明和夜间的训练,另外,对驻屯地附近的地形,要求每一个士兵都要熟悉,并能在夜间自由活动。”(99)8日早晨日军一度占领龙王庙、铁路桥,曾自夸是“在事件中部队平时训练的结果,如实反映出来”。“日军进攻部队井然有序,真如平时演习一般。这是军纪严明训练周密所致。另外,平时硬性要求每一个士兵都应具备应变能力。而这一点,已在非战斗时期就完全彻底的达到了标准。”(100)志村作为当年入伍的新兵,驻守丰台后已经训练了近3个月,应已熟悉黑夜中演习场地附近的地形。据安井三吉考证,第8中队分成3个小队演习。清水节郎所在的指挥地也是演习终止的集合地,距离前方的第1小队约100米左右。(101)第8中队为了防止夜晚迷路,用白石灰撒画演习路线。“漆黑的大地上浮耀着白色的指路矢标”,“石灰标记散于各处,兵士的橡片底鞋都染白了”。(102)志村返回的路线清晰明确,顺着白色标示路线前行不用10分钟就可以回到第1小队,传令兵随身又携带手电筒,距离如此之近,竟然轻易“迷路”了1小时左右,是非常可疑的。

       第二,演习场地周围的地形能“提醒”志村的行走方位。假设志村往西“迷路”,走不远,必然到永定河的河堤战壕。既然他是从清水节郎身边传令,那么从一开始出发就理应往东北走找第1小队,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绝不会走去背后的龙王庙、河堤附近。

       志村要从演习地点走到宛平城东门被中方“捉住”,需往东南方即“一文山方向走”。志村前往沙岗必须穿越平汉铁路西侧大路旁的高粱地和杨柳林,一旦进入,就应迅速意识到自己走错了,即使他继续前行,也需要爬过平汉铁路的高堤,(103)或者走桥下面的涵洞,蹚过连日下雨形成的积水,(104)才能到达东门外。平汉铁路是提醒路人的一个标志性地貌。按照日军所说,志村是奉命回第1小队,主观上没有离开中队的打算,即使迷了方向,在走到杨林、高粱地,要穿越平汉铁路的高堤或涵洞时,也应立即意识到自己离开了演习场,停止前进按照原路返回。所以,如果志村不是想当逃兵投敌,“失踪”1小时里不可能主动离开演习场地。

       第三,3营官兵没有抓日兵的想法。丰台事件后,冀察当局对日军的方针是不惹事、不挑事,唯恐日军借口细故挑衅扩大争端。日军频繁在卢沟桥地区演习,29军官兵虽然非常愤怒,却也习以为常,只是严加戒备,无主动进攻日军的计划。龙王庙至铁路线一带的堤防、沙岗都是散兵壕,中国军队并未在此夜晚巡逻。7日白天,孙文涛、金振中发现日军演习异常后,为防止日军突袭,令警察天黑之前就关闭了城门,城外没有3营的士兵,无挑起事端的任何打算。即便是29军某个士兵要绑架志村,必须要先摸进演习场附近埋伏好,待发现志村后将其打晕捆绑带走,背上他穿过树林、高粱地、平汉铁路到宛平城东门,需要冒很大的风险,难度极大。而俘虏一个普通日兵对中方并无军事、政治价值。《武汉日报》指出:“至此次卢沟桥事件之近因,乃由日军声称演习后缺少士兵一名,竟欲入宛平城搜索,显系捏造口实,并不能自圆其说,盖是夜适值晦朔之间,并无月光,即令军中备有探照灯或手电筒之属,亦不应长时照射宛平城,以与夜间演习旨趣相违也。将谓逆知宛平有人将不利于此兵,因对该城特殊注意,微论无此情理,即有之又何不事先通知我军?且在日军暗夜演习之际,关于动作之联系,何等严密?外人绝对不敢侵入其演习区,讵能持枪射击?而夜间持枪单独出入城门,尤系绝无之事。此皆极浅近之理论也。”(105)可谓一语中的。

       (三)志村菊次郎被“失踪”去开枪

       笔者认为志村就是22时40分左右向演习日军射击的人。理由有四:

       第一,志村具备了作案的时间。假设志村在22时左右向清水队长汇报之后,借向第1小队传令之时,找个靠近中方阵地的某个地方隐藏起来,在22时30-40分左右向演习地点上空打枪,使演习士兵认为是中方开枪,在中队紧急集合之后暂时不出现,明示队友自己“失踪”了,在野地少尉等人搜索约10分钟左右突然现身,为日军提供借口,时间上吻合。

       第二,“非法射击”的枪声来自日军步枪。清水节郎事后称“从后方射来几发步枪子弹”,“从右后方靠近铁路桥的河堤方向,又射来了十几发子弹”。(106)《第三大队战斗详报》记载:“从龙王庙附近射来数发步枪子弹”,“又遭到卢沟桥城上打来10余发子弹的射击”。(107)按照日军所说射击应来于“步枪”子弹。祁国轩谈到:“那天夜晚,时时听到日军的枪声,并没有听到中国军的枪声。日本枪的声音噗通!噗通!比较低沉;中国枪卡科!卡科!(据日文音译)响声激越。两者不同,谁都能够听得出来。不过,那些枪声,是朝天发射的声音,和水平射击不同,听惯了人也能辨别,所以,我们很放心,就像没有听到一样。”“第一枪由哪一个方面射出?有人推测是共产党的便衣队所发,籍以肇生事端;但祁国轩说:共军的枪声又是一种声音,马上就会听得出来,当时不像那样的声音。”(108)熟知军事常识的刘凤翰指出秦郁彦提到“非法射击”有轻机枪射出的闪光及喇叭声,当时29军只有捷克式七九步枪和轻机关枪,地方团队、中共、土匪、民间也都没有轻机枪,唯日军配备了此先进武器。日军事后说听到了18发子弹。而中方的捷克式轻机关枪一次最多只能装满15发子弹。(109)按照日方反复强调中方“第一枪”是“偶发的”,那么29军或者中共地下党都不会特意用日军枪械射击。而第8中队当晚是实弹演习(110),志村具有实弹射击的条件。

       第三,传令兵志村熟悉演习场地地形。如果日军派遣便衣或者北平中共地下党员背着步枪白天来到卢沟桥地区隐藏待机而动,容易被29军和演习日军发现。若是派人深夜潜入卢沟桥地区,漆黑之夜在雨后泥泞的坑洼之地,很容易迷路,耽误大事,即使开枪后,安全退出也很难,风险大,把握性不高。日军制定计划后,在演习部队里找一个熟悉地形、方便作案的士兵是稳妥的选择。新兵志村是传令兵,以传令的名义“走失”合情合理,藏在靠近29军阵地的地方面向第8中队打枪,制造守军射击的假象,可以使不知情的演习士兵误以为真。

       第四,事件爆发后日军并不调查志村“失踪”的原因,也不处罚,只是调志村回国了事,这正表明日军某些高级军官心知肚明。安井三吉发现日军对事件发端只提及“非法射击”,完全不提及“一名士兵失踪问题”,并不质疑是否隐藏什么阴谋。王冷斋与松井交涉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余明知此事系日人籍辞惯技,冀以搜索为名,兵不血刃占领宛平城。故以昔年南京日领藏本自匿事反诘,松井等均语塞。”(111)而志村“失踪”当仿效“藏本自匿”事件。(112)两者的谋略手法相似。正如金振中愤怒驳斥松井所说:“你说少一名演习兵,何凭何据何人证明,这样凭空捏造事故,是卑鄙行为,讹诈作风,世人闻之更加愤愤不平。”(113)日军的谋略只能是涉事的极少数人知晓,不会告诉一般官兵;清水节郎又故意“违背”战地传令二人同行的规定,(114)志村是一人传令。所以,他的队友不太可能知道真相,只是猜测或听说志村“失踪”了。而被命令“失踪”的志村,有义务严格保密。事件之后,清水节郎、一木清直等又为配合宣传,以及战后故意掩盖罪行的主观行为,故对志村“失踪”原因支支吾吾,以各种理由搪塞。

       曲家源较早质疑日军上层机关对“失踪”归队的志村异常冷淡,置之不理,在事变之后,就责令他回到家乡,认为志村“受人指使,把失踪作为一项任务去执行”。(115)日本部分学者不去质疑日军处理“失踪”一案的异常,却大加引述清水节郎、一木清直等粉饰的史料,纷纷宣讲中方的“非法射击”情状,(116)缺少对中方亲历者证言的认真分析,执著地找中方原因。“志村失踪”和“枪声”是现场首发之事,存在关联性,是破解事变起因的关键所在,如果主观认定“第一枪”就是中方放的,那么迷失在所谓“昭和史上最大的迷案之一”中也颇为正常。

       三 驻屯军少壮派蓄谋肇事,中方承担责任是谬论

       日本学界主导性观点是卢沟桥事变偶发说,没有发现日军“谋略”文件。安井三吉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是日军实施‘谋略’,为何非在7月7日进行不可呢?8月、9月为什么就不行呢?从当时的情况看,日军要想演习,在什么时间都可以进行。”(117)本质上说,卢沟桥事变是日军侵略中国的一个必然结果,迟早要发生的,不用计划书就可坐实。既然无法发现谋略文件,我们应从华北驻屯军内部来分析,重点关注7月7日日军的现场活动。

       事件发生当时的中国有识之士要比今天的我们更身临其境,体会更深,获得的消息也更直观些,他们作出了深刻分析。

       (一)驻屯军少壮派蓄谋肇事

       《申报》驻天津的著名记者公敢全面分析了日军发动事变的原因:

       冲突的远因:(1)北平是华北的中心,占领北平就可控制华北全局,丰台日军故意挑衅,逼迫29军退去,就是计划的一部分。“一年以来日方始终是遵循此路前进不懈不怠,以企求其理想计划完成。”(2)丰台的背后卢沟桥是平汉铁路的咽喉,也是北平南郊的屏障,卢沟桥失守,北平进退失据,若卢沟桥在我手,丰台日军终有后顾之忧。去冬今春日军在丰台购地建筑兵营,效仿丰台事件,先驻兵然后挑起事端,逼29军退让占据,以后在设法西苑、南苑、长辛店29军撤退。日本在宛平的购地计划遭29军识破,坚决拒绝其成交,日军计划受到打击,对29军怨恨,行动越来越积极。“冲突的近因”:(1)冀察当局政治上倾向中央,华北“中央化”工作不久将完成;(2)29军成立军事训练委员会,施行军事训练和教育,实现国军化;(3)华北各中等以上学校恢复暑期军事训练,增加自卫和国防力量;(4)冀察两省办理国代选举,遵照中央命令推选代表;(5)华北经济开发事项均停顿,宋哲元避开正面谈判,久居山东乐陵不归,一切均不能商洽;(6)察北义勇军蜂起,使日伪军感觉防范困难。以上都与日本“华北国乐园”的国策相冲突,冀察当局越倾心中央,日本“华北特殊化、明朗化”就越渺茫,日本必欲得而心甘,用阻梗的图谋也就越急迫。这是他们不顾一切挑衅的根本原因。(118)

       笔者基本赞同公敢的分析。日军全力筹划分离华北,对宋哲元软硬兼施,大搞“华北自治”运动,强迫冀察当局答应日军的种种非法要求。但是,自西安事变解决后,在和平团结的气氛下,国民政府逐渐走上了抗日救亡之路。而大部分29军官兵都是爱国的,反对日军侵略,倾向中央。1937年初,日军“和平”实现“华北国”的希望越发渺茫,驻屯军的少壮派等得不耐烦了。正如时人所说:“日军部对华北时局近颇感闷塞,一切计划均不能如愿进行,军部少壮派幕僚如和知辈均交喊九一八前夕复临,中国及冀察当局最近对日方之强硬,及所予日方之难堪,足使日方发以深醒,认为不再挑起如同九一八之事变,不能抑服南京及冀察之气焰。”(119)6月“天津驻屯军一致喊出‘华北已临九一八前夕’的口号后,接着便在天津和北平发现大批浪人和汉奸的企图暴动,接着便兴起了扩大塘沽协定范围、扩大冀东伪组织、驱逐二十九军、撤换宋哲元的种种谣传。这些惊心动魄的事件和谣传,早已预示给我们华北迟早要发生问题”。(120)华北形势紧张到一触即发的地步,日本国内也流传“七日之夜,华北将重演柳条沟一样的事件”。故大谷光瑞、冈本清福中佐从东京来平津了解“是否存在着类似导致满洲事变的柳条沟那样的阴谋”。(121)7月1日,松本重治就华北局势访问驻屯军参谋长桥本群,得到的答复是:“我认为不会从第二十九军那里发生什么事。学生闹,也闹不成什么名堂。倒是日本方面有点问题。满洲已基本稳定。浪人及一旗组唯恐天下不乱,在天津到处散布谣言,甚至有人说在7月7日会发生事件。”(122)这些都说明驻屯军少壮派制造事件的谋略至少在6月初就已经完成并外泄,传得沸沸扬扬。

       华北驻屯军奉步兵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为少壮派领袖,和知鹰二中佐为副手,松井久太郎、牟田口廉也等都是其中的成员。(123)《芦沟桥事变秘闻》揭露:1937年“六月尾,约在事变发生前两星期,一个与军队中人颇接近的年轻日本人向我们警告了。他说,那四个坏蛋,对目前状态已不愿再忍耐”。“如果不立刻对付中国,则中国也要变得强大了。同时,石原的政策又使他们害怕,说不定他们也要被召回。”“四个坏蛋”指的是驻屯军司令部参谋和知鹰二、情报处的千田、通县特务机关长细木繁和横川。他们年龄差不多,都是陆军学校的同学,理念一致。“向我们通报消息的人说,他在天津看到千田和和知,他们的不安已渐渐要由具体行动表现出来。他预言三星期之内一定要出事情。我们也极相信他的预言。”“和知是天津司令部里司战略的参谋官。我不能确定说七月七日夜宛平县附近的军事行动是由和知计划的,但无论如何一定经过他的手,他就跟谁也不商量的就实行了。在整夜之间,他的长官也许还在睡梦中,他或他的帮手不断的打着电报,传达命令出去,把附近各地预备好的,及丰台的援军调来。”“事情差不多安排到无可变动的程度。千田也知道驻防宛平县一带的三十七师冯治安部乃是最反日的,他就断定必然可以造出些事件来。他们也许先派好一个人来开火,于是在十一点半,卢沟桥的第一枪就造出了这么大一场战事。”“后来有人对我说,卢沟桥事件乃是一个大计划中的一部分。”(124)据此可以推论,在卢沟桥事件中,和知鹰二是主谋,参与者有司令部的参谋、牟田口廉也、一木清直、清水节郎等等,得到了关东军和陆军省强硬派的支持。冈本清福、大谷光瑞回国后向陆军省报告说华北局势很平静,没有所谓柳条湖事件一样的阴谋。当时稍具政治头脑的日本人也心知肚明。近卫文麿日记提到:卢沟桥事变的爆发“完全出自当地军人的策动”。(125)他没有公开说出事实,这正代表了大部分日本人的态度。公敢分析:“若说东京最高首脑部事先已有指示,密饬华北驻屯军这样做,未免将这件事的动机看得过大。若说日本最高首脑部和华北首脑事先未予同意,也不免过于鄙视日方的无组织。平心而论,肇事之前最高军部和驻屯军高级干部虽曾预悉,鉴于去年丰台事件的往例,觉得是不值得过分考虑的举动,认为只需日军态度表示少许强硬,二十九军自必陪小心而屈服。”(126)日本军部、驻屯军司令田代皖一郎、桥本群参谋长等事先已知晓计划,但是在侵略中国的大背景下,不可能采取措施制止,相反大多数人乐见其成。

       日军在7月7日发动卢沟桥事变也是有时机考量的。第一,日本陆军每年8月都有定期人事调动,少壮派必须在6、7月落实计划。“据最近日本军部内定,(田代皖一郎)八月里要调回去了。田代的部下河边、和知、松井、牟田口等都属于少壮派,对于田代的命令不大接受,因为他们知道八月里要异动,如果一些侵略的功绩都没有,好像没有面子,所以芦沟桥的战事是发动了。”(127)“少壮派中坚板垣征四郎将被编入预备役,所以特造成此重大问题,既可压迫冀察当局屈服而获占卢沟桥要隘的功绩,并可巩固少壮派在陆军中的基础,不致因陆军定期异动发生本派的摇撼。”“8月陆军定期异动眼看到来,在华北的少壮派军人,既然有一个组织,遂经过大多数人的同意,径于7月7日夜发动。”(128)所谓新步兵操典演习是自6月25日开始,有一星期左右的时间做夜战准备。7月7日是演习的最后一天,(129)必须要完成计划,否则将失去挑衅的最佳时机。

       第二,日军在北平城内制造事端难度大,不易成功。卢沟桥事变之前,平津传闻日军“相机以大批流氓汉奸分布平津一带,随时造成恐慌态度,为其军事行动之籍口,再演一幕‘九一八’事变”。(130)冀东伪组织和日特务机关长松井议定暴乱办法:“(一)定于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三日,在平日军援助之下,伺机暴动。(二)日方平津情报处处长将前往北平编就便衣队五百名,陆续于二十八日前分别向东京、安定门、东城门、什刹海、天桥等地集合活动。(三)以北城摄政王府、东城朝阳门日居留民会及东京东华饭店为发动根据地。(四)暴动时先行断绝交通,占领各重要机关。(五)由日方联队长指挥兵士,以保侨为名,实行骚乱,指挥便衣队活动。(六)以雷恒成的平市便衣队总指挥,驻东交民巷日本兵营指挥一切。但是当六月二十七日晚,平通客车开入车站时,军警捕获参与这场暴动的汉奸两名,身藏军火,经审讯后,始将该项阴谋完全暴露,使我方益加严防。但是日方终于六月三十日晨二时,策动潜伏于摄政王府便衣队百余名冲出,各持武器实行骚乱。在我军严密戒备之下,立时加以包围,全数逮捕,暴动始得止息。日方因阴谋不成,于恼羞成怒之下,变向芦沟桥进攻,以图侵占平津。”(131)驻屯军少壮派在平津城内实施暴动失败,故执行“卢沟桥计划”。宛平城为军事重镇,驻守的冯治安部抗日态度坚决,不能容忍日军侵略行径。丰台日军以演习的名义挑衅,既便利,又能掩人耳目,很容易激起冲突,扩大事态,达到其目的。

       第8中队演习现场种种活动也可以看出日军早有准备。北平宪兵队宛平县分队的特殊宪兵李文岚回忆:“1937年,华北驻屯军驻丰台的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继1936年秋季石景山大演习之后,经常在丰台、卢沟桥、长辛店一带行军打野外,目的是认识和熟悉当地的地形、地物和途程等实际情况。地点多在大瓦窑一带(卢沟桥火车站至宛平县城铁路桥)的丘陵起伏地段,时间大都在午8时至11时30分左右,或下午2时至5时30分左右,如同他们的操课一般。但是,到了1937年的6月下旬,日军的行动有了较大变化,地点仍是大瓦窑一带,但时间则改为无定时,不但时早时晚,有时连夜晚也行动。尤其是从7月1日起,日军的行动更加诡异了,不但把部队的一般操课动作改为施行实地动作,而且向着宛平县城、卢沟铁桥、火车站等方向挖掘战斗掩体,掘成后又马上填平。因为这一带地表是些大小不等的石头,想挖掘个战斗掩体,的确不易,倘事先挖好又填平,再使用时就容易了。从中可看出日军早有准备。”(132)

       8日傍晚,周永业质问日军谈判代表樱井德太郎:“‘第一个问题是,演习时,按日本陆军规定,一般是不准携带实弹,你们为什么携带实弹?’樱井说:‘日本军队并没有携带实弹,是接触后取来的。’我说:‘从哪儿取来的?’樱井说:‘从丰台。’我说:‘我们都是军人,我很知道领子弹的手续,先用公文,再由仓库拨发,最后用车辆输送,由丰台到卢沟桥,以至于发到士兵手里,再装到枪膛里,起码得多少小时(意思是说日本军队携带着实弹故意制造事件——笔者)?’樱井不语。第二个问题是,日本军队的演习为什么攻击我们卢沟桥城(当时根据冀察当局和日本军方的协定,日本军队在华北演习时,和中国驻军的距离至少不能小于600米,以防止冲突——笔者)?樱井说:‘驻回龙庙的中国军队无故向日军射击,日军才攻城的。’我说:‘为什么不经过外交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偏要采取直接的行动,是否合理?’樱井又无言可答。‘第三个问题是,过去日本军队在演习之前必有照会,这次为什么没有?’樱井说:‘被办事人丢掉了。’我说:‘我不这样想,日本军队在演习之先,准备工作是绵密而周到的,决不会把公文丢掉,你同意我的想法吗?’樱井又无言可答。”(133)

       丰台日军借演习之名在卢沟桥地区挖战斗掩体、构筑工事,携带实弹,又埋伏士兵在中方阵地附近等等,处心积虑,绝非正常的演习活动。可是,日方学者却视而不见,不加探讨。而日军安排志村“失踪”放枪,捏造借口的手法,与柳条湖事件、上海事变等一样,都符合日方先制造事端,借口中方挑衅,再扩大事态的一贯伎俩。“他们万没有想到,二十九军态度会强硬到底,武力抵抗很久,更未曾想到冲突既开,他们的利器竟会不适用,竟会被二十九军所窘,伤亡的累累。”(134)29军官兵“宁作战死鬼,不作亡国奴”,奋起反抗,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一天之内毙伤敌70多名日兵,(135)打击了一向骄横的日军。“尊大夸耀心理的皇军吃亏不浅,总想痛击二十九军。”重病在身的田代皖一郎9日召开一次会议拟就地解决,委派“驻津日军司令部参谋长桥本九日到丰台晤日军旅团长河边,及森田、嘉田、一木各大队长,传达日军司令官田代意旨,原拟即赴平召集和知、松井、今井等会商善后交涉办法。讵闻少壮派军人颇以如此了结,有损皇军威严,且恐使二十九军生藐视日军心理,以后无法压服,故均主张非予以断然膺惩,发挥其皇军武威不可。同时,日关东军方面态度强硬,怂恿驻华北日军少壮派,必须为一镇服×××举动。因此桥本所齐之使命,适受制于少壮派,只得在丰台阅军、慰问伤兵,延至十日午后方去平,且不会晤我方当局。日军再度攻击卢沟桥,遂在河边、和知、松井、乙中田口(即牟田口——笔者)等少壮派军人孤行己意下迭次发生,其行动亦趋尖锐化。日军司令官田代殆完全失去其统驭控制部下能力。”(136)“河边等坚持日军伤亡过重,必须予二十九军重创,否则不肯罢手,和知等复以作战课长身份协助河边等拒奉命令。”(137)日军图思报复,加之早有全面侵占中国的计划,此事一发,机会来临,待陆军省强硬派鼓噪,增兵华北自是顺理成章。故攻打宛平城是华北驻屯军少壮派导演的事件,体现了其侵占华北的意志和决心。

       (二)蒋介石决心抗战的依据是日军7日深夜攻城

       秦郁彦曾称中日对卢沟桥事变的处理是“不幸又不幸的错误的重复,这是日中双方共同的责任。蒋先生似乎过早下决心抗战的最大因素,是因为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的行动所积累起来的,对日不信任,这是无可否认的”。(138)言下之意是蒋介石对日本的不信任导致其误判了形势,不理解日本“不扩大事态、就地解决的决心”,也应承担扩大战争的责任。安井三吉谈道:“作为抗议基础的宋哲元的电报,对事件经过及日军意图的报告,并不十分正确。”“将日本一系列的行动断定为‘实行预定挑衅之计划’,根据并不十分充足。就是说,根据这个情报,蒋介石和外交部作出对芦沟桥事件经过和日军意图的认识是有问题的。”指蒋介石在没有弄清“第一枪”和“士兵失踪”问题的情况下,就依据7月8日宋哲元的电报把日军的行动断定为有计划,在8日的日记里写下“决心应战,此其时乎!”,并制定抗战政策,是错误的。(139)日本学者做出如此论断是以卢沟桥事变“偶发”为前提,指责中方误判了日本政策,实则是没有搞清蒋介石判断日军的计划性、下决心抗战的依据是什么。

       与宋哲元在7月8日辰时首次致电蒋介石(电报见前文)的同时,身居北平的军政部参事严宽向何应钦部长报告:“日军在卢沟桥实弹演习,示威多日。阳夜,日军强迫入市,遂与我冯师驻卢一营发生冲突。”(140)外交部次长陈介电告王宠惠部长:“据驻平情报员电话:昨夜十时许日军在卢沟桥、龙王庙地方捕人,被我驻军拒绝,日军先开枪,嗣更开炮。”(141)交通部部长俞飞鹏致电何应钦:“据平津报话局电,略称:驻丰台日军约五百人,昨晚开芦沟桥演习,因附近驻有二十九军部队,日军于演习完时,有一部分冲入二十九军驻地,致起冲突。旋日军派森甲(应为森田——笔者注)中佐要求停战,遂停止。口时(五时——笔者注)炮声又作,至十时止。”(142)国民政府8日收到的情报都一致指出7日深夜日军捕人、开枪,攻打宛平城的事实。这就是国民政府和蒋介石判断事件性质的主要依据。正如1937年7月9日《武汉日报》社论质问:“夜间演习,枪声方向至不易辨,士兵于演习之后,或有落伍,乃为常事,纵有缺额,亦不能遽认此为被人伤害。乃竟武断有人放枪,且已入宛平城,而要求立即率军入城搜查中国部队,显系‘籍故向中国部队挑衅’。虽至愚亦能明辨。该知中国部队驻在城内,既未踏入日军演习范围之一步,日军自不能以片面之武断,要求强入中国驻军范围搜查。设中国部队反其道而行之,试问日军果能忍受片面之武断否?第二,日军要求入城一节,既经我方晓以大义,婉为拒绝,论理即应静候正当解决,始为正当。日军果非有意挑衅,即不应片面发动武力行动,逆向宛平城取包围之形势。”(143)如果日军不是蓄谋夺取宛平城,大可撤至丰台谈判解决问题,却深夜悍然攻击守军,这是非常严重的侵略行径,试问国民政府、蒋介石能“善意”理解、相信日军的“偶发”行为吗?只能判断日军是有意挑衅,有计划地占领宛平城。

       中国政府即时交涉的也是日军首先攻打宛平城的肇事责任问题。7月8日傍晚,外交部派亚洲司科长董道宁口头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抗议:“据报本案责任不在我方,显系日军挑衅,特严重抗议,并声明保留一切合法要求。”(144)7月10日,外交部长王宠惠正式递送抗议照会给日使:“此次日军更籍深夜在卢沟桥演习之机会,突向该处中国驻军猛烈攻击,以致伤亡中国兵士甚众,物质损失亦甚重大。日军此种行为,显系实行预定挑衅之计划,尤极不法。”(145)7月10日下午日军猛攻宛平城。11日中国外交部照会斥责日军违约,再次指出日军挑起了事变:“查此次事件发动于7日深夜,日军在卢沟桥非法演习时,声言演习兵士一名失踪,要求入城搜查,经我拒绝,彼遂发炮攻城,致起冲突。其为日方有计划有作用之行动,至为显然。”(146)国民政府外交抗议的依据都是基于日军7日深夜武装攻打宛平城的事实。秦郁彦却称蒋介石决断抗日的原因是不信任日方,这是驴唇不对马嘴。长泽连治在为日军辩解时,指责中方22时40分左右的“非法射击”是肇因,似乎很讲道理地说:“如若对某一国的军队有何不满和意见,未经正当交涉途径,就对其国的军队直接开枪,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我想首先必须追究事件的起因和责任。”(147)用这句话也可以反问日军,如果7日深夜第8中队对中国守军有何不满,都应循正当的途径交涉,可是却要武装搜城,并开枪攻打,这种行为就是不允许的,必须追究责任。即便是面对日军的公然侵略,蒋介石所求也只是和平解决,要求日方从卢沟桥地区撤兵,并下令29军做好应战而不求战的必要准备,是合理的自卫应对。

       蒋介石曾针对“偶发说”指出:“这次芦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是偶然突发的,但一月以来对方舆论或外交上直接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得事变发生的征兆。而且在事变发生的前后,还传播着种种的新闻,说是什么要扩大塘沽协定的范围,要扩大冀东伪组织,要驱逐第二十九军,要逼迫宋哲元离开,诸如此类的传闻不胜枚举。可想见这一次事件并不是偶发的。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的谋我之亟,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求平安无事,只有让人家军队无限制的出入于我们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任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在,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罹临到这极人世悲惨之境地,在这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148)日军在卢沟桥事变前后“谋我之亟”的行径,迫使蒋介石做出了抗日的正确决断。

       综上,华北驻屯军少壮派策划志村失踪放枪挑起事端,随后第8中队7日深夜首次攻打宛平城,在时间和逻辑上有密切的连贯性,体现了其制造事端的谋略,应承担肇事的全部责任。战时日军掩盖这两个关键要素,仅强调“中方的枪声”,模糊了事变起因的性质。之后8日晨5时左右的攻城、现地交涉、日军增兵华北等等都是事态演变的后续结果。而日方相当多的学者并没有认真收集和分析中方1937年7月就存在的史料,却反复猜想所谓中方“第一枪”的细节,将世人的注意力聚焦于此,蒙蔽了7日深夜的历史真相。

       注释:

       ①中国学者的研究参考李云汉:《卢沟桥事变》,东大图书公司1987年版;陈在俊:《日本发动卢沟桥事件的真相与背景》,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中央”文物供应社1986年版;曲家源:《卢沟桥事变起因考论:兼与日本有关历史学者商榷》,中国华侨出版社1992年版;荣维木:《炮火下的觉醒:卢沟桥事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日本学者多持“偶发说”观点,其中代表性的有秦郁彦《日中战争史》(河出书房新社1961年版)和《现场营长公开的宝贵证词》(《中央公论》1987年12月)以及《卢沟桥事变的研究》(远东大学出版会1996年版);江口圭一:《卢沟桥事件》,岩波书店1988年版;安井三吉《卢沟桥事变》(史桂芳、王续添等译,科华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版)和《从柳条湖事件到卢沟桥事件——1930年代在华北的日中对抗》(研文出版社2003年版)。此外,日本少数右翼学者还提出“中国共产党计划”说。代表人物冈野笃夫《卢沟桥事件》(旺史社1988年版)和《关于日中战争是否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问题的探讨》(《自由》1994年8月);坂本夏男《关于卢沟桥事件爆发通说之考察——以研讨〈七七事变纪实〉为中心》(《皇学馆论丛》1985年8月)和《关于卢沟桥事件爆发的一个实证》(《艺林》1991年2月。

       ②[日]安井三吉:《卢沟桥事变与牟田口廉也》,《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2期。

       ③“该中队在演习过程中,于午后10时40分突然遭到由龙王庙附近中国军队既设阵地发出的数发子弹射击。中队长立即停止演习,吹号集中队伍时,又从卢沟桥城墙上射来十数发子弹。”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3期。集合号吹响之后,“志村二等兵约二十分钟后回到了中队”。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④《清水节郎笔记》,复旦大学历史系日本史组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5页。

       ⑤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⑥绿川浩朗、子休译《卢沟桥事件的真相》,《中国公论》(北平)第9卷第4期,1943年7月。此文并没有说明译自何种日本报刊,从全文来看是日军侵华期间在国内宣传的文章,主要是描述了7月7日深夜演习日军的活动,内容较《清水笔记》《第三大队战斗详报》等史料丰富。

       ⑦吴玉林译、禹忠义校《卢沟桥事件纪实——〈驻北平日本陆军机关业务日志〉节录》,《北京档案史料》1989年第1期。

       ⑧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⑨吴玉林、宋波译《卢沟桥事件一周年回顾座谈会记录》,《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2期。

       ⑩吴玉林译、禹忠义校《卢沟桥事件纪实——〈驻北平日本陆军机关业务日志〉节录》,《北京档案史料》1989年第1期。

       (11)日本《产经新闻社》撰,古屋奎二主笔《蒋介石秘录》第4卷,《蒋介石秘录》翻译组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12)李毅岑:《保卫芦沟桥的战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渭滨区委员会编印《渭滨文史资料》第1辑,1986年,第29、30页。

       (13)李文成口述,张彦甫整理《回忆“七七事变”血战卢沟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鄢陵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鄢陵县文史资料》第2辑,1988年,第58、59页。

       (14)日本《产经新闻社》撰、古屋奎二主笔《蒋介石秘录》第4卷,第3页。

       (15)[日]寺平忠辅:《卢沟桥事件》,读卖出版社1970年版,第84页。

       (16)[日]秦郁彦:《卢沟桥事变与蒋中正先生的开战决意》,刘凤翰:《抗日战史论集》,东大图书公司1987年版,第121-122页。

       (17)《卢沟桥事件发生后》,《华美晚报》1937年7月17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第109页。

       (18)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1卷,田琪之译,宋绍柏、郭林校,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5页。

       (19)日本陆军大学编写《支那事变初期华北作战史要》第2卷,1941年,第38页,转引自[日]安井三吉:《关于卢沟桥事件的几个问题》,李倩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文丛》第3辑,北京出版社1992年版,第14页。

       (20)《北平特电8日发》,转引自[日]安井三吉:《关于芦沟桥事变的一点考察——“一名士兵失踪”问题》,《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编辑部编《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0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50-251页。

       (21)《北平八日急电》,《盛京时报》1937年7月9日,(二)。

       (22)洪大中:《芦沟桥“七七”事变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印《史料选辑》第3辑,1982年,第47页。

       (23)洪大中:《卢沟桥事变之夜》,《七七事变五十周年纪念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0页。

       (24)王培文:《我在七七事变中的所历所闻》,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资料室编《卢沟桥事变和平津抗战 资料选编》(内部发行),1986年,第503-504页。

       (25)卢沟桥事变前吉星文团长命其随第3营驻守宛平城,负责团部和前方军事情报,协助金振中营长指挥。

       (26)孙文涛:《历史不会忘记卢沟桥畔的枪声》,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丰台文史资料选编(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专辑)》第7辑,1995年,第14-15页。

       (27)王冷斋:《芦沟桥事变回忆录》,中国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编行《时事半月刊》第1卷第19期,1938年7月21日。

       (28)孙文涛:《历史不会忘记卢沟桥畔的枪声》,《丰台文史资料选编(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专辑)》第7辑,第15-16页。

       (29)金振中遗稿、方军整理《七七事变点滴的回忆》,见方军:《二十九军老兵在卢沟桥上最后一次集结(1937-2012)》,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8-49页。

       (30)金振中口述、邹振起整理《芦沟桥抗日纪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固始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会编印《固始县文史资料》第2辑,1988年,第3-4页。

       (31)[日]秦郁彦:《现场营长公开的宝贵证词》,《中央公论》1987年12月。

       (32)孙庆春、季将:《保卫卢沟桥——老战士胡宗祥谈卢沟桥事变》,中共丰台区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编印《丰台地区革命斗争史料选编》第2册,1996年,第61页。

       (33)《第三大队战斗详报》称北平联队长牟田口廉也电话正式下令攻打宛平城的时间是在8日凌晨4时20分(《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一木清直自称是8日凌晨5时整下达攻击命令(吴玉林、宋波译《卢沟桥事件一周年回顾座谈会记录》,《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2期)。王冷斋《芦沟桥事变回忆录》提到日军炮轰宛平城是8日4时55分。日军在8日晨5时左右攻打宛平城是确定的事实,持续了数小时。

       (34)“八日晨五时半起,日军开炮百余发。”《有计划的挑衅,日军炮轰宛平》,《共信》(上海)第1卷第19期,1937年7月,第362页。

       (35)谷淑良:《七·七芦沟桥抗战回忆》,政协廊坊市委员会学习文史工作委员会编印《廊坊市文史资料》第3辑,1986年,第24-26页。

       (36)邓之诚遗稿《七七事变纪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编》第25辑,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8页。

       (37)《短评:卢事形势》,《大公报》(上海),1937年7月9日。秦孝仪主编《芦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第133页。

       (38)恒辑:《卢沟桥事变汇讯》,《军事杂志》(南京)第104期,1937年8月1日,第237、238页。

       (39)中方证实松井24时前后致电冀察当局之时,第8中队已经来到宛平城下的史料比较多,例如,7月8日宋哲元致外交部电称:7日深夜“不久松井复来电话,谓我方如不允许,即将以武力强行进城等语。同时我方亦接得报告,谓日军对县城(即卢沟桥城)已取包围前进形势,于是我方再与日方复洽。”《冀察绥靖主任宋哲元上外交部报卢沟桥冲突情形及交涉尚无结果电》,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八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第122页。

       (40)周永业:《七七事变交涉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6辑,《抗日战争》上,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446页。

       (41)何基沣等:《七七事变纪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合订本第1册),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18页。

       (42)王冷斋:《卢沟桥抗战记事》,时事出版社1987年版,第28页。

       (43)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44)卢沟桥车站距城东北约400米,参见孙文涛:《历史不会忘记卢沟桥畔的枪声》,《丰台文史资料选辑(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专辑)》第7辑。沙岗距离宛平城东门约1里地(500米左右),过沙岗,就是长丰支线,走出铁路涵洞抬头就能看见宛平城东门。参见朱复:《芦沟桥事件的前前后后》,《周报》(上海)第1卷第2期,1937年7月24日。

       (45)郭景兴《宁为战死鬼 不作亡国奴》:“7月7日夜11时许,忽然听到日军演习营地方向响了一阵枪声。少顷,冀察绥靖公署许处长来电话说。”《七七事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58页。

       (46)洪大中:《芦沟桥“七七”事变亲历记》,《史料选辑》第3辑,第47页。

       (47)秦德纯:《七七卢沟桥事变经过》,《文史资料选编》第25辑,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页。秦德纯接到首次电话的时间有两个说法。1946年秦德纯出席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指证日军罪行时,称:“二十六年七月七日夜十二时十分,余接冀察外交委员会之报告,转告日特务机关长松井之电话。”《秦德纯证词要旨》,《申报》1946年7月23日,第一张。刘凤翰提到1960年他跟随“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沈云龙访问秦德纯,亲做记录,更正了他一些记忆错误,才撰写成《七七卢沟桥事变经过》,参见《抗日战史论集》,第106页。7日24时前后秦德纯接到了林耕宇的两次电话报告。笔者认为23时40分是冀察外交委员会第一次报告,8日0时10分应是第二次报告。刘凤翰采访秦德纯的记录应是准确的。

       (48)刘汝明:《七七事变及张家口战役》,《七七事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138页。

       (49)乐恕人:《听见卢沟桥炮声》,《七七事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第82-83页。

       (50)吴玉林译、禹忠义校《卢沟桥事件纪实——〈驻北平日本陆军机关业务日志〉节录》,《北京档案史料》1989年第1期。

       (51)[日]安井三吉:《关于卢沟桥事变的几个问题》,李倩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文丛》第3辑,第14页。该电文与《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田琪之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卷所引电文是同一个,在翻译上有所差异。

       (52)《天津八日急电》,《盛京时报》1937年7月9日,(二)。

       (53)[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曹振威、沈中琦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514页。尼维《论芦沟桥事件》记载:“同盟社北平八日电:驻屯丰台之日军七日晚举行夜间演习,下午十一时四十分,在卢沟桥附近之部队,突然与中国部队冲突,因此日军即日停止演习,经侦察之结果,查悉该中国部队为冯治安第三十七师二营部队云云。”(《共信》(上海)第1卷第19期,1937年7月。)与同盟社北平第一条消息内容基本相同,这说明松本重治的回忆有很高的可信度。

       (54)《8日中央社北平电》,《申报》1937年7月9日,第一张,第三版。

       (55)《冀察绥靖主任宋哲元呈蒋委员长报告日军企图占领卢沟桥城我军与其对峙电》,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八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革命文献》第106辑,第119页。

       (56)《戴笠电蒋中正卢沟桥事件经过(26.07.09发)》,《戴笠先生与抗战史料汇编》(军情战报),“国史馆”,2011年,第91页。

       (57)3营10连3排胡宗祥回忆:“9时许,演习日军忽然整队,并声称一士兵失踪,要求派兵进城搜查。遭我军严辞拒绝。为阻止日军进城,营长金振中命12连连长王主升朝天鸣枪数发,一会儿,一日兵前来通报丢失日兵已归队。”孙庆春、季将:《保卫卢沟桥——老战士胡宗祥谈卢沟桥事变》,中共丰台区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编印《丰台地区革命斗争史料选编》第2册,第61页。

       (58)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59)吴玉林译、禹忠义校《卢沟桥事件纪实——〈驻北平日本陆军机关业务日志〉节录》,《北京档案史料》1989年第1期。

       (60)陈国材:《对于芦沟桥事件应有的认识》,《国华半月刊》(上海)第1卷第18期,1937年7月。

       (61)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续一)》,《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2期。

       (62)[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第515页。

       (63)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64)绿川浩朗、子休译《卢沟桥事件的真相》,《中国公论》(北平)第9卷第4期,1943年7月。

       (65)[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第515页。

       (66)蔡德金、任常毅译《日本华北驻屯军关于七七事变的宣传计划》,《档案与历史》1988年第2期。

       (67)蔡德金、任常毅译《日本华北驻屯军关于七七事变的宣传计划》,《档案与历史》1988年第2期。

       (68)除了前引8日日军史料,笔者查阅代表日军立场的《盛京时报》1937年7月份关于卢沟桥事变的大量报道,都无“日兵失踪”和搜城的新闻。安井三吉发现从7月8日起日方文献对事件发端只提及“非法射击”,对“一名士兵失踪问题”完全不提及。日军真正公布“一名士兵失踪”是在一年后的“朝日座谈会”上,出席者却又闭口不谈。见安井三吉:《关于芦沟桥事变的一点考察——“一名士兵失踪问题”》,《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0辑,第249-271页。

       (69)驻屯军第一联队川本中佐曾坦露日军的内心:“中方勿庸置疑,第三国也认为卢沟桥事件是日本有计划挑起的。事变发生后,我由东京来到天津,问过:‘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是日军一手挑起的吗?’人家告诉我,如是日本一手挑起的,日本将处在非常不利的地位,所以绝不是日军有计划干的。”吴玉林、宋波译《卢沟桥事件一周年回顾座谈会记录》,《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2期。

       (70)日方记者9日在天津采访7日夜受伤的演习士兵中村、佐藤,报道:“七日午夜十一时四十分许,我等驻丰台部队之一部,在卢沟桥地区演习……中止演习之喇叭,暗夜冲突,由后方永定河堤防,一起放枪,次之机关枪继续向日军开火。当时余等不思华兵袭击,当即派斥候侦察之,讵料第二十九军所部正规兵部队,据于堤防构成阵地,有增援部队之情形,事态似是严重,故日军旋转攻击体形,开始射击,肉迫敌阵。”(《受伤兵中村、佐藤发表肇事时情况》)。天津日军司令部某参谋接受日方记者采访时,“含微笑发表谈话如左:(以下天津驻扎军司令部检阅许可),今次事件发生原因,系对日本夜间演习部队,华军竟不法射击而发,该事件发生七日晚,日军竟出十数名死伤者,而为课其责任计,日方使者至该地中国部队说明事情。”(《努力不使扩大之某某参谋谈话》),以上参阅《盛京时报》1937年7月11日。报道的本意是将日军打扮成受害者,将责任全部推到中方,但也暴露了23时40分两军发生了冲突,日军死伤十多名士兵的事实。

       (71)孙文涛说:“第一枪肯定是日本军队打的。在此之前,宛平城下没有人打过枪。如果有人打枪,金振中营长应该知道是谁打的,我负责情报的也应该知道。现在看来,日军发射的那枪是个信号,是通知铁路后面隐蔽的部队的,也是向宛平城中国军队发起攻击的信号。如果当时中国守军开了城门,他们的大部队就可能乘机冲进来。”《孙文涛见证“七七事变”》,宗春启:《昨天今天这人那事》,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

       (72)《盛京时报》1937年7月10日,(二)。

       (73)[日]秦郁彦:《卢沟桥事变与蒋中正先生的开战决意》,刘凤翰:《抗日战史论集》,第120页。

       (74)绿川浩朗、子休译《芦沟桥事件的真相》,《中国公论》第9卷第4期,1943年7月。

       (75)吴玉林、宋波译《卢沟桥事件一周年回顾座谈会记录》,《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2期。

       (76)[日]秦郁彦:《卢沟桥事变与蒋中正先生的开战决意》,刘凤翰:《抗日战史论集》,第120-121页。

       (77)金振中遗稿、方军整理《七七事变点滴的回忆》,《二十九军老兵在卢沟桥上最后一次集结(1937-2012)》,第43页。

       (78)孙文涛:《历史不会忘记卢沟桥畔的枪声》,《丰台文史资料选辑(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专辑)》第7辑,第14页。

       (79)复旦大学历史系日本史组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235页。

       (80)[日]安井三吉:《卢沟桥事件》,史桂芳、王续添等译,香港科华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126页。

       (81)《社论:日军积极扩大事态》,《武汉日报》1937年7月12日。秦孝仪主编《芦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第11页。

       (82)孙文涛:《历史不会忘记卢沟桥畔的枪声》,《丰台文史资料选辑(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专辑)》第7辑,第15页。

       (83)[日]今井武夫:《今井武夫回忆录》,天津市政协编辑委员会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

       (84)吴玉林译、禹忠义校《卢沟桥事件纪实——〈驻北平日本陆军机关业务日志〉节录》,《北京档案史料》1989年第1期。

       (85)[日]今井武夫:《今井武夫回忆录》,第5页。

       (86)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续)》,《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4期。

       (87)复旦大学历史系日本史组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235页。

       (88)金振中提到“宛平城北八百公尺处有一铁桥为过火车而建筑的”,参见方军整理《七七事变点滴的回忆》,《二十九军老兵在卢沟桥上最后一次集结(1937-2012)》,第42页。日军演习地点在铁路桥的北边,距离宛平城至少800米远。

       (89)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续)》,《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4期。

       (90)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续一)》,《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2期。

       (91)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续完)》,《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3期。

       (92)《卢沟桥事变前后之种种》,《新闻报》1937年7月15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第102页。

       (93)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3期。

       (94)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95)绿川浩朗、子休译《卢沟桥事件的真相》,《中国公论》第9卷第4期,1943年7月。

       (96)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3期。

       (97)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98)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续)》,《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4期。

       (99)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3期。

       (100)木玉、宋波译《联队战斗详报第一号(续)》,《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4期。

       (101)[日]安井三吉:《卢沟桥事件》,第114页。

       (102)绿川浩朗、子休译《卢沟桥事变的真相》,《中国公论》第9卷第4期,1943年7月。

       (103)一木清直谈到:“在京汉线上有一条高高的堤防,我爬上京汉铁路,率先前进。”吴玉林、宋波译《卢沟桥事件一周年回顾座谈会记录》,《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2期。

       (104)周永业提到“桥底下高粱地积水很深”,周永业:《七七事变交涉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6辑,《抗日战争》(上),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447页。

       (105)《社论:日军积极扩大事态》,《武汉日报》1937年7月12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第11页。

       (106)复旦大学历史系日本史组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235页。

       (107)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

       (108)日本《产经新闻社》撰,古屋奎二主笔《蒋介石秘录》第4卷,第3页。

       (109)刘凤翰:《评秦郁彦教授〈卢沟桥事变与蒋中正先生的开战决意〉——兼论非法射击问题》,《抗日战史论集》,第105、109页。

       (110)“第8中队正在补充(演习时携带规定的弹药步枪30发,lg120发)所需弹药。”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续一)》,《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2期。这说明第8中队演习时每个士兵携带步枪子弹30发。

       (111)王冷斋:《卢沟桥抗战记事》,第30页。

       (112)1934年6月8日,日本驻南京使馆副领事藏本英明被命令“失踪”后,日军遂诬陷中国有计划的绑架,声称为保护使馆官员的生命安全有权断然采取处置方针,要派出军队搜索,妄图挑起战端。藏本贪生怕死,没有按照命令自杀,躲藏起来。南京当局下令全城搜索,在日军规定的最后期限内找到了藏本,化险为夷。“失去藉口”的日军调藏本回国,避免泄露事件的真相。

       (113)金振中遗稿、方军整理《七七事变点滴的回忆》,《二十九军老兵在卢沟桥上最后一次集结(1937-2012)》,第45页。

       (114)绿川浩朗、子休译《卢沟桥事变的真相》,《中国公论》第9卷第4期,1943年7月。

       (115)曲家源并没有明确提出志村是放枪者,参见曲家源:《卢沟桥事变起因考论——兼与日本有关历史学者商榷》,第109-114页。

       (116)例如代表人物今井武夫转述清水节郎的日记后发挥说:“根据全过程去推测的话……守备卢沟桥的中国军队……最初因听到朝大瓦窑打来的机枪声就回击了几枪,跟着又听到集合的号声,于是疑心果然是日军夜袭了。风声鹤唳,又打了十几枪。”参见[日]今井武夫:《今井武夫回忆录》,第49页。

       (117)[日]安井三吉:《卢沟桥事件》,第230页。

       (118)见公敢:《卢沟桥事件的检讨》,《申报每周增刊》第2卷第28期,1937年7月。由于公敢抱定牺牲的精神,以深刻的洞见、锐利的笔锋揭露日军的阴谋,遂遭日军嫉恨,7月19日被日军便衣秘密逮捕。见《公敢先生被捕经过》,《申报每周增刊》第2卷第30期,1937年7月,附录。

       (119)《日军为少壮派支配,华北有一触即发之危》,《外论通讯稿》(上海)1937年6月20日。

       (120)刘皮云:《芦沟桥事件的全貌》,《现代国际》(上海)第2卷第2期,1937年7月。当时中国的报刊都普遍提到日军的阴谋,例如:“在这次芦沟桥事件发生之前,日方即盛传‘九一八前夜复临’之说。”《日侵芦沟桥(一)》,《更生评论》(上海)第1卷第7、8期合刊,1937年7月。

       (121)[日]今井武夫:《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1、12页。

       (122)[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第506页。

       (123)公敢:《卢沟桥事件的检讨》,《申报每周增刊》第2卷第28期,1937年7月。

       (124)R.M.MacGragor:《芦沟桥事变秘闻》,俞新均译《国际周报》(香港)第24期,1938年10月9日。

       (125)[日]近卫文麿:《日本政界二十年——近卫手记》,高天原、孙识齐译,上海国际文化服务社1948年版,第8页。

       (126)公敢:《卢沟桥事件的检讨》,《申报每周增刊》第2卷第28期,1937年7月。

       (127)朱复:《芦沟桥事件的前前后后》,《周报》(上海)第1卷第2期,1937年7月24日。

       (128)公敢:《卢沟桥事件的检讨》,《申报每周增刊》第2卷第28期,1937年7月。

       (129)吴玉林、宋波译《卢沟桥事件一周年回顾座谈会记录》,《北京档案史料》1990年第2期。

       (130)《芦沟桥事件之影响》,《申报》1937年7月15日,第三张。

       (131)超:《芦沟桥事件和汉奸活动》,《动力半月刊》第5卷第1期,1937年7月。王介《芦沟桥事件纪实(北平通讯)》记载:“在上月二十七日起,就有一次平津大规模的军事演习,那时候的谣言便很多,平通长途汽车上就搜出很多不法文件,北平城里的汉奸浪人几次想暴动,都未得逞。”《新学识》第1卷第12期,1937年7月。

       (132)李文岚:《卢沟桥事变琐闻》,河北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精华》2011年增刊,第28页。

       (133)周永业:《七七事变交涉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6辑,《抗日战争》上,第448页。

       (134)公敢:《卢沟桥事件的检讨》,《申报每周增刊》第2卷第28期,1937年7月。

       (135)《芦沟桥之冲突日军官兵死伤七十余名》,《外论通信稿》(上海)第1885期,第1页,1937年7月15日。1937年7月15日《上海新闻报》记载:“八日至九日两日间,双方死伤均为二百余人。”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第107页。

       (136)《宛平事件转趋恶化》,《申报》1937年7月12日,第三张。

       (137)公敢:《卢沟桥事件的检讨》,《申报每周增刊》第2卷第28期,1937年7月。

       (138)[日]秦郁彦:《芦沟桥事变与蒋中正先生的开战决意》,刘凤翰:《抗日战史论集》,第130页。

       (139)[日]安井三吉:《国民政府和芦沟桥事件》,鞠玉华译,山田敬三、吕元明主编《中日战争与文学中日现代文学的比较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98-400页。

       (140)《军政部参事严宽呈何应钦部长告芦沟桥起冲突对峙中电》(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八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革命文献》第106辑,第120页。

       (141)《外交部常务次长陈介向王宠惠部长告卢沟桥中日军队冲突各方消息电》(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八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革命文献》第106辑,第262页。

       (142)《交通部部长俞飞鹏致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军事委员会西安行营主任顾祝同告芦沟桥冲突各情电》(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八日、牯岭),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革命文献》第106辑,第123页。

       (143)《社论:日军在芦沟桥挑衅》,《武汉日报》1937年7月9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下册,《革命文献》第107辑,第3页。

       (144)《国民政府外交部致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告芦沟桥事件经口头抗议日使馆表示无意扩大事态电》(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九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革命文献》第106辑,第247页。

       (145)《国民政府外交部为卢沟桥事件造成中国方面重大损失致日驻华大使馆抗议节略》(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十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革命文献》第106辑,第248页。

       (146)《国民政府外交部斥责日军违约行动之声明》(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革命文献》第106辑,第250页。

       (147)吴玉林译《日军第三大队战斗详报》,《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3期。

       (148)《芦沟桥事件蒋委员长发表重要意见》,《申报》1937年7月20日,(三)。《蒋委员长严正声明》,《益世报》(天津)1937年7月20日,第一张,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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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沟桥事件中日军对万平市的首次进攻及其规划_卢沟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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