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运行可以作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佳组合_货币供应量论文

国债运行可以作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佳组合_货币供应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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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结合点:问题的提出

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发挥着主体作用,它们对调控方向及调控力度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宏观经济走势。财政政策主要通过税收、补贴、支出预算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货币政策则主要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利率的调整等方式来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通过两种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的调节手段影响着宏观经济走势,所以两大政策的协调问题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提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佳结合点问题。

所谓的结合点,指能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统一并共同发挥对宏观经济调节作用的调节因素。在现实经济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虽然是延彼此制约、相互影响的,但一般是间接的。比如,企业所得税率的调节,是财政税收政策的内容,它对企业生产,从而对社会总供给会产生相应调控作用,但它不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所以,它的调控职能属于财政税收政策的范围,它本身不直接涉及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问题。同样,货币政策也属于其自身范围和职能的调节因素,如利率、货币供给等等。这些因素的确定,当然也有与财政政策协调的问题,但它们直接决定于中央银行,对财政政策的影响以及与财政政策的协调只具有间接的或次要的特性。显然,以上诸因素均未构成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佳结合点。

我们认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佳结合点,应当一头牵连着财政收支的管理结构,另一头关系到货币供应量的适度调控,有互补互利的因素。因为财政收支状况的变动是财政政策的直接结果,而货币供应量则是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这个结合点的选择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和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财政向中央银行的透支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结合点。这种结合方式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是以财政政策为主动性手段,而以货币政策为被动性手段为特征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结合点概念提醒我们,两大政策的协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各自以自己的调控内容与对方保持某种程度的协调,就是常说的政策效应的相互呼应;一种则是两大政策的直接联系,也就是所谓政策操作点的结合。经济转轨时期的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处在变革之中,其结合点也会因此而变动。

二、国债发行规模: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新的结合点——现实的途径

80年代以来,我国财政收支体制实施“放权让利”等改革措施,这一方面调动了地方财政和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则使中央财政出现长期的收不抵支的非均衡现象。财政赤字逐年增加,财政向银行的透支额与借款额也相应扩大。由此,货币供应量难以控制,社会各方对财政透支的危害性开始关注起来。从1981年起,财政部开始用发行国债的方式来弥补财政赤字。近几年,尽管财政每年向银行的透支额还在增加,但其占财政收支比重已经逐年下降,它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也逐渐下降。与此形成对照,财政部每年发行的国债数量呈加速增长之势。发行国债已成为财政扩大支出、弥补赤字,力求收支平衡的主要手段。到1995年,财政发行的国债数量已达1537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6187.73亿元的24.8%。

财政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赤字的方式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结合点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迄今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有些文章认为,以国债方式弥补财政赤字,对货币供应量不发生影响。政府通过国债方式“挤占”了企业投资和消费资金,使社会总需求规模相对稳定。这个观点的自然延伸便是:国债规模的确定属于财政政策范畴,它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属于前述协调方式的第一种类型,而不是最佳结合点类型。

事实上,上述观点仅仅适用于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的初期阶段。我国自80年代初期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国债市场及规模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可用购买国债资金的主要来源来区分。

第一阶段,即购买国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国债缺乏流通市场而且其流动性不强,居民和企业购买国债是被动行为。当时的国债规模只有100余亿元,它对储蓄存款还不能有较大的分流作用,对社会信贷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没有实质性影响。这一阶段,大致为1981—1989年,国债发行规模的决定确实属于财政范畴。

第二阶段,可理解为存款分流阶段。这一阶段大致为1990—1995年,在此期间,国债流通市场已经开辟,国债已成为居民和企业主动性投资理财的品种之一,国债发行规模从197亿元增加到1537亿元。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张,国债对银行储蓄存款的分流作用越来越明显。这种分流对社会信贷总量及货币供应量开始发挥实质性影响。当居民和企业把原先准备用于存款的资金购买国债时,各银行用于信贷的资金来源相对减少,银行只能通过增发货币来实现预定的信贷规模。事实上,信贷规模决定于整个经济的运行和国家的经济政策,往往是既定的,是很难缩减的,于是,增发贷币势所难免的。当然,在国债还没有被银行作为资产而直接持有之前,国债规模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还属于间接的和隐性的,它作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新的结合点的作用还没有显性化。

第三阶段,可理解为银行直接参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债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已经从居民和工商企业拓展到以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为主要代表的金融机构。并且,各金融机构持有的国债相对量和绝对量有逐步增加的趋势,这种增加使国债市场规模与货币供应量之间的联动关系显性化和直接化。国债市场规模作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新的结合点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当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中国债比重增加时,其资产负债关系便出现如下变化:

原先的资产负债恒等式表现为:各类贷款+其他资产=现金投放+各类存款;

现在的资产负债恒等式表现为:国债+各类贷款+其他资产=现金投放+各类存款

上述变化改变了我国传统的货币量供应机制。中央银行增加国债持有量,就有相应的基础货币投向社会,反之就相应回笼货币。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来讲,其资产结构中国债比重的增加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其一,商业银行对国债持有量的增加如果来自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吐出,那么这种增加意味着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增加,社会信贷规模由此缩减,货币投放量相应减少。其二,商业银行对国债持有量的增加如果来源于财政部扩大国债发行规模或从国债交易市场购买所得,那么,这种增加就表示银行信贷资金向财政支出部门的直接流入,社会信贷规模和货币量由此扩张。如前所述,在我国特定条件下,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往往不决定于商业银行本身,因此商业银行所持国债的增加,一般不会相应减少其向社会的贷款。在反映银行信用活动的资产负债表中,任何资产都产生相应的存款或现金。显然,当国债市场发展到国债在商业银行资产中占一定比重时,国债市场对货币供应量和社会信贷规模的影响也就越来越直接。它与第二阶段,即存款分流阶段的区别在于,存款分流使银行为了维持既定信贷规模而不得不扩大货币发行。而银行资产占国债一定比重时,信用规模扩张已经作为前提条件,恒等式的右边必然增加相应的货币量。

1995年,中央银行为了准备实施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国家独资商业银行开始增加国债持有量,当年,国有商业银行用于购买债券的资金达3064.19亿元,占国家银行资产运用总额的5.67%。从发展趋势看,这一比重将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公开市场业务的推广而逐年提高。这种提高与财政预算帐面上的赤字相对减少和社会信贷规模的增加呈同一过程。这种趋势表明,扩张性财政政策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已经从财政向银行的透支额转向国债发行规模,同时表明,国债发行规模已经突破原先的单纯财政范畴,转而成为财政——货币政策双重范畴。所以,中央银行在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关注国债发行规模的变动,因为这个规模本身是影响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因素。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结合点的支出平衡和总量平衡的原则与选择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新的结合点要求双方在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国债发行规模为主要构合渠道。在这一过程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会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对发行规模差别性选择原则,这些准则从不同角度和不同的时期看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不一致。它们常常表现为财政收支与宏观经济均衡之间的难以两全的矛盾选择。

一般讲,财政政策从满足支出需求和收支平衡的角度来安排国债发行规模。如前所述,财政的这一原则在国债发行初期阶段,对货币供应量没有实质性影响,与宏观经济均衡也不会有矛盾冲突。可是,到国债发行规模与货币供应量变动具有联动性时,“挤占”效应下降,财政以扩大国债规模为前提的“收支平衡”原则就有可能与宏观经济均衡发生冲突。因为,真正意义上的财政收支平衡应当是收入基础之上的支出平衡,而向银行透支或发行国债,则表明财政支出实行了国民收支超额分配。这种超额支出除了部分地“挤占”了民间的投资和消费需求之外,一般总是会引致没有物质基础的社会需求规模的扩张。其结果则导致社会总需求规模大于总供给规模,宏观经济失衡,通货膨胀加剧。而能够对此产生制约作用的就是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区别在于,它主要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目标,而以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作用为调控目标。在指令性计划作用力度减弱之时,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平衡作用越来越突出。

首先,货币信贷支出处于总需求形成的最后闸门地位。这种地位决定了货币政策对总需求规模形成的关键作用。

其次,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调控总供给的能力发生了根本变化。改革以来,经济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已经转向了银行系统。银行信贷规模决定了社会投资规模和企业流动资金状况。

最后,流动资金是决定总供给的重要因素。1983年之前,企业流动资金由财政投资、银行筹资及企业自有三渠道共同解决。此后,财政渠道逐年减少,最终停止了对原有企业流动资金的供给。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由于物价上涨,留成比过低,生产规模扩大等原因而逐年减少。于是,国有工商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的80%来源于银行贷款。由上可见,由货币政策决定的银行信货规模已经成为宏观经济运行的关键调节因素。当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张与货币政策所要求的信贷规模发生矛盾之时,应当以货币政策所要求的总量平衡原则为出发点,以此协调国债发行的基本规模。

四、围绕结合点的操作思路

1、成立专门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委员会。在坚持财政收支平衡、货币供应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要对如下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决定:每年的国债发行量、国债的利率、品种及发行方式,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发展。

2、决定国债发行规模的原则。在国债发行规模进入储蓄分流和银行资产持有的情况下,国债每年发行量的增幅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幅和物价合理涨幅保持相近的幅度。如果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张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及物价合理涨幅的总和,那就表示财政扩张引起的社会总需求规模和信货规模呈膨胀趋势。中国人民银行试行公开市场业务以来,有的文章从开展公开市场业务需要大规模国债市场这一基础条件出发,主张大幅度增发国债。但此观点忽视了增发国债同样会刺激信贷总量和社会需求规模扩张的事实。又有文章认为,美国国债发行规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0%,联邦银行资产中的80%是国债,所以,从国际比较看,中国应加快国债发行速度。问题在于它不合中国的国情。中国发行国债的指导思想是在宏观经济平衡的原则上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持财政收支平衡。所以,没有必要使国债发行占国民收入比重短期内提高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水平。

3、国债发行利率的决定方式。国债是具有固定收益率的证券。一般情况下,财政部规定国债同期年利率平均高于银行储蓄顾存款利率1—2个百分点,这种利率决定方式在利率机制僵硬,且几年不变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利率市场化已成为必然趋势。银行存款利率和货币市场借货利率将进入灵活波动的时期。此时,国债利率的确定应当考虑货币政策在下一阶段的调控方向。如果货币政策下一阶段的方向是松动银根,降低储蓄利率,那么国债利率的决定与同期存款利率的差距就应当呈缩小的趋势。否则,社会资金就会过多流向国债市场,既减少储蓄存款又加重了财政还本付息负担。反之,国债利率可拉大与储蓄存款利率的差距,这种拉大差距是国债顺利发行的前提条件。

4、对国债发行方式、品种及公开业务过程的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在实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财政部需要在国债品种、期限结构等方面提供配套条件,如中、长、短期国债比例和数量等条件。财政部在安排国债发行事项时,则应当了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调控方向和公开市场操作的具体步骤,以便在发行利率、发行时间和发行方式等方面与之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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