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政法机关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在政法工作事件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法方向。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担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神圣使命的政法机关,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重大,我结合当前政法综治工作实际,对当前政法工作特点、问题及发展作一浅谈。
一、当前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社会矛盾
(1)执法不公问题。执法人员素质和理念以及“关系网”因素,少数执法者涉及到关系时,不秉公执法或回避,甚至偏向关系户、还帮忙出主意、想办法,导致执法不严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引发社会矛盾。
(2)贫富差别问题。在社会转型期间,有一技之长的可以挣点生活费,有钱和门路的可以经商办企业,而无技术又无钱投资的,连小本生意都无法填饱肚子,由于市场垄断,连小本生意也无法经营,就此产生贫富差距和生存问题,造成社会矛盾。
(3)分配不公问题。社会变革发引发的利益重新分配凸显分配不公问题,因工作职能以及贫富差距,在职能划分与利益分配不相适应,少数有钱单位乱发、多吃、多玩,钱少的心里不平衡,导致相互攀比,引发公务人员和社会不满。
2、内部问题
(1)认识问题。少数干警缺少政治鉴别力,看不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阶段,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环境,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认识不到位,没有发挥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作用。
(2)能力问题。少数人法律素质和解决事情能力差,缺乏依法解决和快速平息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上处理问题简单,导致工作被动,关系处理不好。
(3)执法问题。存在形式主义,少数干警不深入基层,走马观花,不了解群众疾苦,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造成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同时对政策账务不够,工作指导和执行法律不到位,一些小矛盾久拖不决或解决不力造成上访,把问题引向社会。
二、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工作发展思路
目前中国改革发展到了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冲突加剧,全面提升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对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行使政法委指导协调作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政法委与同级政法部门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具有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的组织功能作用,能够有效整合基层资源、力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其重点一是抓管理职能。协助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考察、任用、管理政法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现管人与管事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二是抓资源整合。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公安和信访等力量,建立排查、调解、管控、疏导体系,完善联动调节处置机制。三是抓平安建设。要以目标管理为载体,一票否决权为抓手,坚持对突出犯罪及时严厉打击,林场、学校、特殊群体建立治安防控体系,达到人民群众安全感高的目标,使政法委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指挥部和指导协调中心。
(二)发挥打击前沿阵地作用。公检法都处于打击违法犯罪的前沿阵地,因此公检法在履行职能中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整治行动,遏制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
三、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党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等重大决定,为政法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又一次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提高执政能力,夯实工作基础。党要求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执政能力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重点在于订立制度和强化执行力上,因此,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党十九大会议精神为契机,从强化工作制度和执行上着手,一是强化领导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管理极为规范,就应从制度和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政能力。监督即为执行,就必须做好干部管理、目标考核、社会监督三篇文章。
(二)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公信力。影响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主要在执法环节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仍然突出,这些现象严重阻碍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因此,提高执法水平迫在眉睫,为此必须切实抓好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定期知识更新,形成干警经常受教育的学习机制,通过围绕建设平安桃山、法治桃山、和谐桃山主题,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干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通过举办经常性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使干警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法律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人民的本领和依法办事能力,巩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保证政法机关全面履行好各项职能,增强社会公信力。
(三)提高服务效率,践行为民宗旨。如何更好地服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政法机关第一要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重在效率,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善于解决群众诉求,善与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矛盾,控制和解决影响社会的突出问题,切实从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向服务型管理至关重要。应在真心爱民、富民、惠民上下功夫,便民上要下大力气解决涉法涉诉历史积案,变单一服务为综合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服务管理上通过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执法体制、监督机制和完备的制度,以及开展走访评议,各部门与干警分别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等具体措施,使事后监督、事中督查和事前防范有机结合起来,以此增强政法队伍的公正与效率意识,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决策的失误,从而达到执法为民的目的。
论文作者:杨雪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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