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角色、功能定位及其实现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层党组织论文,途径论文,角色论文,农村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478(2012)02-0053-04
一、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角色转换
当代中国,农民仍然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力量。作为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肩负着贯彻和落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的重任。在强化政权的稳定性方面,中国共产党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到“基层组织是我们党的细胞。如果细胞都发生了病变,党的整个肌体就不可能健康,最后甚至可能垮掉”。[1](P376)但是,目前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角色模糊、角色冲突、角色中断和角色异化的情况,已经影响到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也损害了党在农村群众和整个社会中的威信。
其一,角色模糊。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扮演的角色欠缺自我认知,对所扮演角色的价值期待或行为规范缺乏明确的理解和认识,处于一种迷茫的“雾化”状态。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因而被“淡化”或“边缘化”,其发生影响与作用的空间日渐“弱化”与“虚化”。
其二,角色冲突。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往往集多重角色于一身,扮演着各种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角色。然而,它们大多缺乏把彼此冲突的角色要求转化为相互补充促进的协调能力,不能从过多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把时间和精力运用于最重要、最迫切的问题上,从而导致“角色紧张”,陷入全面危机和困境之中。
其三,角色中断。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全新事业,对此,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能力储备,不能及时地进行角色转换以适应新的角色需要,难以及时地达到角色的行为规范,因而产生新旧角色转换的功能性障碍。
其四,角色异化。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特殊化”和“专利化”,[2](P147)失去其“应然”的品性,从而衍变为纯粹的“组织自我利益保护者”。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种发生了不同程度角色异化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已经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不再是党和国家、人民利益的代理者和维护者,而只是纯粹谋求自身特殊利益的行动者。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的强力渗透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整体推进,农民开始从“自发”向“自为”转变,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社会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适时地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发展目标要求。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3](P23)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及时调整自己的角色,从单一的“治理”的角色走向“主导与服务”相结合的角色,使自身具有更加强大的结构性动力和功能。
二、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第一,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功能
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执政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从农村工作的实践层面来看,也只有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把广大农民紧密团结起来,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建设文明、民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功能发挥得越充分,广大农民对党的认同程度就越高,农村社会的运行秩序就越好。随着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功能不是要放弃、削弱,而是要不断地改善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权与村民自治权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而是一种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虽然村民自治意味着农民相对独立的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却是在党组织正确引导下运作的结果,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农民当家作主的反映,是党的领导权民主化在农村的延伸形式。当然,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功能应该有一定的合理边界,因为“领导”或“主导”作用的发挥并不具有排他性,并不意味着“党权高于一切”。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履行好决策、引领、指导、示范、协调等职责,让村委会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履行组织、实施、管理、督促、落实的职责。事实上,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同时也才能真正保证村民自治权的落实。
第二,发展现代农业、带领农民致富功能
能不能解决好发展现代农业、带领农民致富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因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p82)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任何忽视农民利益诉求的做法,都只能导致从根本上动摇政权的根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摆脱贫困,与富有阶层相比,大多数农民仍然生活在相对贫困之中。因此,发展现代农业、带领农民致富,不可避免地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进行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表现出“利益觉醒”,脱贫致富的热情不断高涨。正如舒尔茨所说,“一旦有了投资机会和有效的激励,农民就会点石成金”。[5](P5)他们不仅对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要求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实用科学技术,对建设规范、高效的农产品市场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充分运用党和国家支农、扶农、兴农、惠农的政策和资金,带领群众开发当地特色资源,根据市场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三,服务农民群众、凝聚人心功能
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党自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而斗争”。[6](P218)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群众是基层党组织的内在功能。处于党密切联系群众前沿阵地的基层党组织,更要善于处理好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把服务群众作为一种“柔性的政治”,把为群众服务当作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当作“施舍”和“恩赐”。具体到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说,其服务群众功能的实现程度,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威信和人心向背。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民认识和了解党的前沿“窗口”,是党的形象在农民心目中的直接体现。农民对基层党组织所体现出来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的评价,主要表现为农民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对基层党组织的认可、支持、满意和赞赏等积极的心理倾向。基层党组织因其积极有为的表现,产生了良好的行为效果,因而获得农民的认同、尊敬和信任等肯定性评价;反之,如果一味强化官本位,追求自身权力边界的无限扩大,而忽视服务农民的应尽责任与义务,那么,将从根本上动摇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第四,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功能
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胡锦涛曾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7]构建稳定和谐的农村新秩序,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整合、协调是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结构系统的最下层组织,其权力直接来自群众的委托授权。正因为它是农村公共权力的使用者,就必然成为“整合的工具”,即在维护所代表的阶级和阶层利益的基础上,把各种力量动员和组织起来,使各种利益主体在结构性互动中组合起来,构建农村生活“共同体”。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当协调利益关系、缓和矛盾冲突、整合分歧的角色,成为“公正的化身”,而不是成为“冲突的力量”。虽然各利益主体有着基本一致的共同利益诉求,但是,在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群体之间以及各群体之间,也同时存在着各自的利益边界。正是这些利益边界的存在,各利益主体在日常行动中难免发生摩擦与碰撞,引起矛盾与冲突。因此,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往往陷入“一致与冲突”的困境。为了避免各利益主体在新农村建设中因为利益冲突而导致能量的耗损甚至消失,农村社会需要基层党组织对不同主体的利益进行有机整合。如果农村基层党组织对这些冲突力量坐视不管,那么,不但会危及党组织自身的安全,降低党的威信,而且会破坏整个农村社会的正常秩序,影响和谐社会的顺利构建。
三、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实现途径
第一,优化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在重“德”的前提下突出能力本位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但是,党的干部数量多,本身并不是优势,只有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力结构合理、团结有力,才能真正发挥整体优势。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推选和录用问题上,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首先,应该破除“官本位”、“宗族本位”和“人情本位”,在重“德”的前提下以能力本位作为价值导向,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其次,应该积极探索让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的党员干部进得来、留得住的长效激励机制,防止“流失”,保持“存量”,扩大“增量”,推动党组织的功能创新。最后,应该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动员和引导那些政治素质好、经过市场经济大潮洗礼、有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加以重点培养,并推选到领导班子中来,为家乡的建设事业建功立业。
第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绩效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实现,关键在于能不能把农村的经济建设搞上去,让农民群众尽快富裕起来。为此,党员干部一是要引导群众致富。引导和帮助农民从本地、本身的基础条件出发,掌握相应的实用技术,选择合适的增收项目,使每个农户都有较为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增强农民自我发展和增收致富的能力。同时,注重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占领市场,积极拓展市场,着力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使之逐渐向第二、三产业方向转移,不断增强农民在非农产业中就业和创业的能力。二是要起“示范”带头作用。虽然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但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既是社会组织人,也是经济理性人,必然也有致富的愿望和要求。因此,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自己从繁杂的基层事务中解放出来,通过实用技术培训,切实加强科技致富能力,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能人”,带头建功立业,带动农民致富。三是要为农民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和组织协调服务。党员干部要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为突破口,为广大农民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不断增强农民自我发展和增收致富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逐步把分散经营的农民引导到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方向上来。
第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
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内容。党风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党群关系问题。如果党风不好,人民群众就会对党所领导的政权失去信心,党就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唾弃。党有没有资格领导人民的事业,“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6](P274)邓小平的这一论述,清楚地说明了党的作风建设对于实现党的领导和继续推进人民事业的重要意义。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围绕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在农民群众中树立党的良好形象。这样,就能够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一致行动。党员干部应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体察民情,把为农民办实事、谋福利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的政绩是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为农村造福,而不是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在社会上扩大“知名度”、在上级面前邀功请赏、升官发财的良机。那些所谓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表面上是在完成党的任务,实则是在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的光辉形象。
第四,组织、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
从本质上看,任何社会关系的背后都隐藏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因为人们结成社会关系的基本动因是为了实现自我需要和私人利益的满足。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4](P439)正因如此,社会上各利益主体之间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在农村这个复杂的网络系统中,经济多元化、利益多元化致使矛盾冲突不仅存在于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群体之间,而且存在于群体与群体之间。当利益冲突发生时,就需要有一种权威性的力量来调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整合这些冲突,把冲突控制在适度的框架之内,使各利益主体为谋求各自的利益所进行的对抗、竞争、博弈合法化、秩序化,从而实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动态结构性平衡和稳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就是这样一种权威性力量。它往往通过调整领导、动员和整合农村社会的方式,起到“减压阀”、“泄洪坝”的缓冲作用。同时,为适应社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激发社会活力,建立起农村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让社会承担一部分原先由党和国家承担的责任。这样,就可以把相互冲突的各种社会力量整合在一个统一的体制框架和动态性平衡的秩序之中,从而游刃有余地调节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冲突和合作得以交汇,使动态性的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得以实现。
[收稿日期]201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