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滞销的近期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滞销论文,近期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产成品销售状况是反映经济运行质量重要而直观的指标之一。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产品过剩和滞销现象,历来是其经济政策研究中的“保留项目”。我国在告别短缺经济时代以后,买方市场形成,竞争日益激烈,产品滞销、积压、销售困难,愈加成为影响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的突出问题。因此,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行“反滞销”政策,特别是讲求市场化的近期对策,对于国企改革、企业解困、职工就业、减亏扭亏、资金拖欠、市场培育、优化产品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当前一系列相关难题的化解,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产品滞销积压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的作用迅速增强,市场竞争一方面刺激了产品供给,另一方面,降低成本包括工资成本的压力,有效遏制了需求膨胀,因而逐渐出现了市场需求扩张赶不上产品供给扩张的买方市场。以往短缺经济、卖方市场下的滞销开始转变为经济低水平过剩、买方市场下的滞销和企业产成品积压。借用马克思的话说,产品价值实现需要完成的市场跳跃,愈加“惊险”和艰难。这是市场状态发生的重大化。
(一)我国工农业产品滞销积压的现状。
1998年1—6月,工业销售额只比上年同期增长3.7%, 增幅下降0.3%,而库存大面积上升。在重点统计的140种主要工业品中, 库存比年初新增加的有118种,占84.3%;在物价负增长的情况下, 工业产成品库存仍比上年同期上升10.1%,新增产成品库存价值额569.9亿元, 约占同期工业新增产品的54%。也就是说,1998年1—6月,新增工业品的一半以上,是为仓库生产的。其中,钢材库存比年初增长19.9%,焦炭增长32.4%,有色金属中的铜、铝库存比年初猛升51.3%和47.1%,煤矿存煤比年初增长25.4%,原油库存增长超过29%,成品油中的煤油、燃料油库存分别比年初增长33%和1.2倍。另外,在所统计的10 种主要纺织品中,产销率在97%以下的有6种,库存增量都在30%左右。 工业锅炉、内燃机、大中型拖拉机、汽车等库存分别比年初上升16.2 %至21.3%。建材工业上半年水泥库存增加12.9%,人造板增加19.5%。1998年木材库存4000万立方米,相当于年消耗量5700万立方米的70.1%。
截止1998年12月底,全国500万元产值以上的18万户工业企业, 产成品库存为6093.5亿元,比上年增长5.5%;应收帐款额123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产成品资金占用比上年增长5.54%;企业产销率年平均96.49%,与上年持平;企业资金周转次数平均1.41次, 比上年下降0.05次。
分品种看积压。截止1998年6月底, 全国县以上冶金企业库存钢材608万吨,比年初增加87.58%,增幅达19.08%。其中,28 家重点企业库存钢材181万吨,比年初增加38万吨,增幅高达26.57%。同期的钢材社会(用户)库存为1932万吨,仅比年初增加0.56%。也就是说,钢材库存增量沉睡在生产厂家。这是典型的买方市场之下的库存状态,在以往的短缺、卖方市场下,钢材主要囤积在用户的库房里。
分省区看积压。1988年,浙江、四川等省库存都超过1000亿元,国有企业库存占2/3;武汉市1997 年国有企业产成品资金占用猛升至132亿元,比上年增长近19%;1998年7月,陕西省经贸委对3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调查显示,产成品库存已经超过50亿元,应收款和库存商品两项已占流动资产35%,其中79家企业的库存超过1000万元,7 家企业超过亿元,许多企业的流动资产负债率高达100%。
农副产品的供求状况和滞稍积压更令人担忧。我国大多数农副产品的生产方式传统而原始,一家一户分散劳作,市场信息来源极少且有迟滞失真,存储、保鲜、运输能力弱、水平低,加上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等等,都注定了它的生产和销售,不仅承担着巨大的自然风险,而且承担着远大于工业品的市场风险。许多鲜活农副产品销售一旦受阻,往往“来不及库存积压”顷刻间就报废掉了。所以,农副产品销售困难、库存积压、价格下跌、农民减收,往往比工业来得急切、普遍,损失和后果也更加惨烈。
据地方统计,1998年12月底,南方一产粮大省粮食库存超过200 亿斤,扣除外销的40亿斤,且不再增加新的库存,也需要5 年才能“消化”掉,而稻谷存储3年以上,各项品质指标便大为下降, 保管不善甚至完全报废。作为湖南、江西、湖北、四川等粮食主产区,目前因种种原因存储年限超过5—7年的情况,决不是个别的。因此,粮食丰收之后的收购、存储固然是大事,但产粮大省的存储年限普遍过长,外销困难,存粮轮换滞后,陈粮过多更是亟待解决的大问题。此外,棉花、油料、烟叶、生猪、水产、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销售困难,库存积压同样十分严重,成批蔬菜、水果因此白白烂掉,损失惨重。
今年的全国商品市场前景,有可能是经济低速增长,供过于求商品进一步增加的一年。
来自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信息中心的最新预测报告显示,1999年上半年国内商品供求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在605种主要商品中, 供过于求的达到437种,比1998年下半年猛增38.42%。其中,工业品供过于求的比重增加幅度最大,在439种工业品中,供过于求商品增至382种,比1998年下半年增长50%。一些行业的产品长期以来供过于求,相当多的产品纯属低水平的重复和对宝贵资源的浪费。值得注意的是,农副土特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过于求比重又有新的攀升。在111 种农副产品中,供过于求的商品31种,比1998年下半年增加18个百分点,一些农副产品将再次出现销售难的问题,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在32种农业生产资料中,供过于求商品达到20种,比1998年下半年增加了46.9%,某些农资产品继续低水平重复生产,库存积压严重,价格持续下滑。这一基本状况及其成因值得深入分析和研究,作为我们调整各类经济政策的现实基础。
值得指出的是,仅从这些市场表层的总量和结构来看,的确表现为供过于求、滞销积压的买方市场,但这种买方市场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巨大差别。具体来说,无论内在市场化程度,还是城乡居民的收入与消费水平,都存在极大的差异,充其量属于潜在需求巨大而实际支付能力普遍不高,或购买欲望强烈但商品质量太差、有效产品率太低情况下,低水平的相对过剩。在很多场合,并非城乡居民不愿购买和消费,更不是绝大多数家庭需求已经相对饱和,而实在是因为“钱袋太瘪”。因此,面对这样的买方市场,决不可估计过高。化潜力为动力,增加居民收入,调整供给结构,刺激国内需求,拉动持续增长,化解滞销积压,仍然有许多事情要做。
针对新时期的滞销积压现象,理论界、企业界和决策部门作出了不懈努力。总的看,我国产品滞销积压理论和政策研究的要点是刺激需求,调整结构,限产、压库、促销。这项政策是有成效的,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实现经济“软着陆”和买方市场态势的相对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另一方面,对产品库存滞销研究及其反滞销政策尚存在明显的缺欠:(1)低水平重复研究和各部门分散采取对策有余, 而综合分析和系统化决策仍显不足。(2)简单挪用西方经济分析方法有余, 而对我国经济转型特殊条件下的体制性滞销分析不够深入。(3 )在对策方面,中长期、粗线条宏观政策考虑较多,而关键性近期对策尚不够及时、有力。(4)在某种程度上延续着旧体制反滞销政策做法, 政策研究和制定“重实物,轻机制”,“重增量、轻存量”,习惯于“开大会、发号召、下文件”,过于依靠政府行为和行政手段、行政办法。反滞销行政调节的指向依旧是国有企业,而对非国有企业几乎视而不见,因而对新时期导致滞销的体制等深层次原因、对策考虑尚不周全,在依靠市场机制和企业行为来构筑化解滞销的微观基础方面还明显不足。(5 )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以“政策手段”为名,实行逆向操作,重复建设,地方保护,加重滞销积压。(6)对于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滞销”政策体系及其微观基础,以便明显缓解目前工农业产品库存滞销局面,更显得缺少整体思路、经验和具体措施。
归纳起来可看出,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试图解决重复建设、结构失调、库存积压这些痼疾顽症,但始终缺乏市场机制保证,或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市场调节基础,行政化、不规范、主观随意性过多,因而反滞销的效果还不够理想,成本很高,且反复性很强。这些都恰恰是值得关注和加以改变之点。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对以往实行的反滞销政策作重大的市场化调整。
二、近期的反滞销政策首先需要讲求增长与改革的协调搭配
针对目前我国滞销积压的严重局面,反滞销必须有根本性的“大政策”。大政策首推经济增长与改革之间的协调搭配,即使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出发点。
从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过后至今,国内并未出现明显的需求反弹。原因固然很多,诸如东南亚金融动荡,出口受阻,下岗职工增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等,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的重要原因值得作些补充分析。既然“灾害”没有拉动市场,反弹更不可以指望“灾害”;即使是灾区也深感“灾害”造成的困难是暂时的,而真正的困难,来自经济运行中的种种矛盾。因此,要找解决办法必须补充新的分析和考虑。
1.市场反弹乏力、消费需求不足、滞销积压严重的深层原因是前期改革滞后增加了90年代后期增长与改革的压力,出现了今日的“叠加效应”。
改革与发展、改革与增长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例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与繁荣。但在经济发展的某些特殊阶段或特殊的情况下,也会出现暂时的不协调,甚至发生矛盾和冲突。由于90年代前期的过于谨慎贻误了宝贵时机,特别是错过了东南亚金融危机来到之前的难得机遇,致使本可以在时空上适度分开推出的经济改革措施和经济增长方略,在90年代后期被双双叠加在了一起。既要顶住国外的金融危机、确保速度、“强化增长”,又要配套联动、措施集中、“强化改革”,势必加大改革的风险和增长的成本,减少政策调整的回旋余地,降低民众对自己未来收入和支出的预期。
2.同以往改革相比,90年代后期具有鲜明的新特点。一是改革有先易后难的选择余地。原主体部分求稳,谨慎从事,非主体部分先行放活,主要是放宽城乡非国有经济领域的经济政策,先从旧体制的边缘、浅层入手;二是改革以财政为后盾,放权让利。改革步伐多大,能走多远,首先看财政能拿出多少钱。在这种场合,企业和城乡居民不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和经济实惠,迅速增加了收入,而且增加了对改革的支持力,特别是极大地增强了对自己未来收入和支出的心理预期。于是,在全国很快出现了西方经济学所称的“皆大欢喜”、大家都有所得的局面,并很快形成了改革深入—收入增加—需求增加—经济增长加速的浅层互动关系,甚至—再引发“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双膨胀,导致经济过热。当时的主要注意力是控制增长速度,遏制通货膨胀。由于经济改革还只是触及皮毛,尚未伤筋动骨、对旧体制构成正面冲击,更谈不上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致从表层看来的确是“成效甚大”,处理改革与增长的矛盾尚显顺手。然而,这种“皆大欢喜”的局面越来越难以为继了。
随着改革由浅入深,情况发生了重要变化。突出表现是,深化改革与改革的深层障碍,即调整既得利益关系的深层要害问题被合乎逻辑地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政策放宽中“冒出来”的市场机制因素,充满活力的非国有工商企业,使旧体制的主体部分即国有经济,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受到了严峻挑战。于是,以触及和调整既得利益为核心的深层改革已无法避免。过去“靠财政拿钱搞改革”,不得不让位于国家、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掏钱搞改革”。现在所观察到的攻坚式改革,包括国有企业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福利住房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科技教育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等各项改革,都集中体现了改革新阶段的这一重要特征。
所有这些改革措施,都对当事人家庭现有的和未来的收入和支出,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深刻影响,诚如老百姓所说“改革不到家,挣钱也不花”。在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增幅有可能暂时放慢,甚至相对下降,而家庭支出有可能暂时增加,从而对未来预期不太摸底、心中无数的状况下,“紧缩开支”不约而同地成为广大中低收入者、工薪阶层、下岗职工和在岗职工的“集体选择”。例如,近年来,特别是1998年提出要限时限刻取消福利住房制度以后,居民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消费开支便随即明显减少。有代表性的“豪言壮语”是,“我们家三年不买衣服、鞋子,照样有得穿;不添置‘新家电’照样有得用”。话虽偏激、夸张,但表达了一种在时间上要同改革高峰相错开、避免捉襟见肘的“家庭消费决策”,要“等改革‘到家’即有个‘眉目’之后,再增加购买”。这些家庭历年来积蓄有限,计划用项颇多,筹措买房款是原先不曾有过的“计划外的新项目”,且数额巨大,只能压缩现期支出和其他购买计划,以增加储蓄的方式去积累数万元甚至更多的购房款。
在市场经济新时期,市场竞争和经济境况的不确定性,使亿万家庭的投资和消费安排显得越加谨慎了。近年来,尽管连续降低存贷款利率,城乡居民家庭储蓄存款余额依旧“执著”攀升,家庭储蓄率居高不下,而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已从历年的两位数,骤降至1998年的6.8%, 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名义降幅超过了30%。这一升一降, 集中表达了居民家庭未来预期下跌、紧缩开支的心态。
3.叠加效应值得重视,增长与改革方略需要协调搭配。消费需求下降势必阻止经济增长,消费紧缩势必导致生产萎缩,销售困难势必增加产成品库存积压。在我国市场经济初步发展的时刻,便遇到了“需求增长赶不上生产规模扩张”的矛盾。这种由改革与增长之间产生的叠加效应,尽管是暂时的,但值得高度重视。从中得到的近期对策思路有四:(1)不可回避和忽略改革与增长在特定情况下, 在某些具体环节和领域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否则会干扰对经济增长、市场形势及其成因的完整分析和准确判断。(2)在“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阶段, 要尽可能将改革与增长的目标强度或两个“高峰”,在时间和空间上错开,避免过于集中、绷得太紧。“强化增长”与“强化改革”即“双强战略”,操作难度和风险极大,很难兼得,处置不当,易于造成互相干扰,使双双都收效不大。实践显示,改革与增长的力度在每一个具体时点上,都应当只有一个重心,即或者是“弱增长”与“强改革”搭配,或者是“强增长”与“弱改革”组合。孰强孰弱要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例如,当经济运行中的增长速度、充分就业、物价指数、对外收支等“四大指标”较好,改革环境比较宽松时,似应选择“弱增长、强改革”方案,直至组织实施经济改革的战略决战。当然,这里讲的“弱增长”决不意味着不增长、负增长,只是出于全局考虑,增长速度有必要并有可能适度放慢;反之,当这些主要经济指标表现不够好时,特别是经济紧缩、需求不足、失业增加的场合,似应选择“强增长、弱改革”方案。同理,这里所说的“弱改革”也决不意味着令各项改革统统停下来。而同样是出于全局的考虑,改革力度在此刻有必要也有可能适度降低一些。具体到目前的经济形势,后者似应给予优先考虑。当然,如果我国有能力在出口、内需萎缩的经济格局中,安然平稳度过已经启动的强改革阶段,也不妨咬紧牙关“挺过去”,只是各种风险会同比例增大。在这种场合,对化解滞销积压的目标期望值就很难定得过高。(3)在刺激国内需求、化解滞销积压的过程中, 除了已经出台的其他措施以外,一定要把增强城乡居民家庭对未来预期的信心放在重要位置。要认真测算攻坚阶段推进改革的总成本及其分解到城乡居民家庭的成本,“算一算”、“说一说”这个成本对家庭是否有影响,如果有,究竟会多大,给老百姓吃一颗“定心丸”。倘若将可靠的测算公布于众,种种疑虑和猜测定将云散,民众预期信心必将回升,居民消费和市场需求定将明显反弹。将这一点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结合起来,对于扩张需求,特别是刺激消费,化解滞销积压,可能会更加直接,更加有效。否则,储蓄倾向不会弱化,低收入、高储蓄的状况不会改变,即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有所增长,也不会更多地表现在购买和消费上,而是更多地变成储蓄。(4 )改革要充分估计城乡居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可以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城乡中低收入者应有的收益“改掉”,在改革各项福利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给以相应的补偿。有必要指出,原有的福利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太多了,而是远远不够,需要改掉的是原有的绝对平均主义、不合理的各项福利制度,而不是大多数人应当享有的物质利益。
三、反滞销政策及其市场化调整的若干要点
反滞销政策及其市场化调整有9个要点。 基本的政策目标是:近期缓解滞销积压,尽可能化解存量,控制增量,并为中远期逐步实现工农业产品滞销积压总量的“缓增长——零增长——负增长”创造必要条件;与之相对应,企业当年的平均产销率要从目前96%的徘徊中明显上升。
(一)缓解滞销积压,调整供求结构,首先要更多借助市场力量提高有效产品率或供给质量,控制滞销增量和增幅。优化投资—产业—产品—供求结构,可在刺激有效需求的同时,抑制某些不为市场需求所“接纳”的、“为仓库而生产”的无效供给,最大限度地降低商品的“滞销率”。为此,适应结构性变化,提高总供给中的有效产品率或供给质量,是阻止无效、低效供给和滞销积压不断出现“增量”的关键之一。这个政策要点的意义非常之大,因为各种结构性矛盾显得尤其突出,真正积压、过剩的大多是那些无人问津的大路货、传统产品、低档产品,而创新产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高的产品却相对不足。
反滞销要高度重视结构调整,提高有效产品率,但如何做到这一点?
在新时期继续习惯性地采用行政化办法搞“关停并转”显然不合时宜了,唯一的政策办法是依靠市场力量,同时辅以必要的宏观“软调控”。但恰恰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反滞销的市场化政策遇到了强烈抵制。突出表现是,在滞销存量上,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极不充分,畅销品与滞销品、滞销品中的“有希望产品”与“无希望产品”得不到充分的市场筛选和市场化解;在滞销增量上,排浪式重复建设依旧,由竞争裁决的市场化遏制防线十分脆弱。
应当说,在滞销问题上,微观决策确有盲目、失误之嫌,但绝不是滞销加剧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仍然来自条块分割的、反市场化的行政垄断体制。优化结构、遏制滞销积压的要害,就在于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剔除各种保护落后、保护既得利益的行政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仅使畅销品行销全国,而且要使有希望的“滞销品”同样找到商业机会,而不再被拒绝于市场之外。
(二)反滞销要剔除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的行政化垄断,疏通流通渠道,克服重复建设的顽症。在现行体制下,反滞销的要害之一在于反垄断。反滞销的政策要点中,需要增加反垄断的内容。而反行政化垄断在于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这个问题不解决滞销积压也就难以根绝。目前,有些省份已经感到行政垄断的危害,率先放弃产品进出本省的“关卡政策”,这无疑对活跃商品流通、缓解滞销积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定会收到“大家受益、皆大欢喜”的良好效果。
(三)化解滞销存量,需要强化银行信贷支持,刺激家庭消费。银行要积极开展家庭消费信贷业务,适度刺激消费需求,这是缓解滞销积压的重要措施。
目前针对居民住房短缺而商品房大量闲置积压的状况,国内许多城市配合住房商品化改革,已经陆续开办住房贷款业务。但由于房价畸高、质量可疑、管理混乱等原因,真正接受贷款购房的家庭仍只占需要购房者的微小比重。这一方面说明此项业务还有待宣传、普及和改善;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以贷款购房、购车为主体的消费信贷拥有巨大的潜力。而仅住房出售一项,就会大大强化一系列的购买行为,带动家具、电器、内装修等销售市场的活跃和发展,因而住房销售是刺激消费需求的重要增长点。
(四)反滞销需要深度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创办自己的流通产业组织。
1.反滞销要同深度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城乡一体化市场体系紧密结合。开发农村市场除增加农民收入等原有思路外,还应在城乡和生产要素(资金、人力、技术、信息等)流动方面进一步打破城乡界限,建立城乡一体化、多种经济成份参与的商业、服务体系,运用经济杠杆促进城乡产品购销重新活跃起来。第一,减轻农民负担。在货币收入总量既定的场合,减负就等于农民可支配收入或购买力的实际增长。第二,引导城市各种商业机构和企业更多地面向农村,根据农村需求水平和消费层次,组织经济实惠的产品下乡。第三,对农村采取低价促销,一来可变死物为活钱,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二来可刺激农村需求,让利于农。依法降价销往农村的积压商品,在政策上应当予以鼓励,不能简单认定为“竞相降价”的恶性竞争。按照这种反滞销的政策要点,既可促进农产品销售,刺激农村生产和消费,又可分流城市商品,因而是城乡两利的一件好事。
2.开拓农村市场,要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建设。以商业、服务业为启动点,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农产品、工业品购销网络,是扩大工农业产品在农村销售的一个较好渠道。
3.反滞销要唤醒农民创建自己的商业购销组织。唤醒农民组织起来,创办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农业产品双重滞销积压的难题。因为农村市场发育的关键,是农民自己行动起来、组织起来,主动地、直接地参与农村市场的培育和商贸建设。发展农村市场要从“替农民办实事”的“浅层开发”,转变为促使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办好自己的实事”的“深度开发”。
(五)反滞销要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取消不合理收费,刺激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消费需求。从反滞销和价格法的角度考虑,对确属滞销积压、季节性商品,引导企业在自愿基础上降价促销,仍然是必要的,也是法律允许的。工商企业对滞销积压商品是否采取低价促销策略,可由企业自行决定,不必搞任何硬性规定。但是从资金周转、微利经营、市场份额、减少损失等企业利益出发,适当降低价格,直至低于成本,尽快售出滞销积压商品,仍然是明智、有利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拖得越久,损失可能越大;与其继续“砸”在手里,不如变死物为活钱,将财富、资本从想象中、观念中的存在,以低价方式转化为现实的存在。这也是明智企业“心领神会”的常识。“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过久的停滞,就失去了资本的属性,哪怕它的“运动”暂时没能带来利润。在生意场上,对于滞销积压商品,能及时低价脱手,同样是抓住了“商业机会”,目前许多有眼光的工商企业已经丢掉幻想,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有意识地专门组织滞销积压产品,实行低价、批量销售,不仅深受大批消费者的欢迎,而且为企业解困、消化库存、盘活资产提供了重要经验。
除鼓励降价促销以外,也要尽快取消限制消费的不合理收费。例如,高额的购车附加费、电话初装费、摩托车牌照费、商品房中名目繁多的收费以及限制用电的规定,等等。降低各种消费服务的垄断性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于促进购买和消费,化解库存滞销,具有立竿见影的重要意义。
(六)反滞销需要工商联手,培育新型的商品购销和经济利益关系。代理制是一个企业按照定约为另一个企业销售商品,并按一定比例取得佣金的交易方式。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是权责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契约关系。代理制集中了制造商优势和销售商优势,并且采取规范的契约关系维系双方的共同利益,有利于风险防御和降低成本,增加共同的商业机会和竞争、销售实力。
反滞销政策市场化调整的要点之一就是推行代理制,使工商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新颁布的《合同法》,协商确立滞销积压产品的价格策略和销售、利益关系。尽管目前许多工商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存在“怕吃亏”的心理,推行代理制还有难度,但从前景看,双方终归会在经历“市场碰撞”过后,诚心诚意坐在一道共商此项大计;尽管目前代理制还处于政府提倡,仅在钢材、汽车等个别品种试点的阶段,但是它在买方市场“常态”下所具有的综合优势,特别是在消化滞销积压品方面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优势,预示着市场经济新时期重建工商关系的方向和途径。而以逐步接受代理为契机,工商企业将适应供给略大于需求的买方市场常态,其经济行为也将更加理智和成熟。因此,代理制的成长在我国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从机制上显示出了一个根本解决工商利益矛盾,联手化解滞销积压产品新的政策思路。
(七)反滞销需要积极发展依托科学技术的现代批发产业,进一步提高商品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现代批发商业通常表现为经销商大批量从生产商进货,并组织分销的经济行动。与零售商相比,批发商不是直接面对千百万消费者和用户,而是面对具有一定购销批量的中间商或零售商。这种以低成本支撑的“大进大出”的经济优势,使批发商成为现代市场不可缺少的商品经营形式。更重要的是,批发商了解市场信息,可以节省用户、零售商和消费者家庭的选择时间,在众多生产商之中先期筛选出物美价廉的适销产品,天然具有降低成本、裁决优劣、满足需求、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因此,批发商的发达程度是衡量市场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尺度,是流通领域不可取代的重要环节。也是未来商品市场和商业、服务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促成这个新增长点的关键;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对近些年来各类企业另起炉灶、自发建立起来的各种分销机构,通过市场化途径实行专业化资源重组,按照商品特点、流通环节的客观需要,在平等互利、合理分工原则基础上,有意识地引导和促成一批具有现代规模、现代技术手段和结算方式,专业化的新型批发企业。这是提高商品市场组织化程度,改变商业领域“小”、“散”、“乱”、“低”(水平)状况,实行“有组织”、有秩序、成批量,激活市场、刺激需求的重要举措。二是放宽政策,有针对性地鼓励非国有商业企业和个体、私营商贩,把自己的批发生意“做大”,通过改组现有的众多专业批发市场和小商品批发市场,调整其原有市场主体的经营批量过小的组成结构,引导他们参与更多品种、更大范围、更大批量的商品交易,赋予其权利,明确其责任,同时对他们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管理,在刺激内需、扩大销售方面,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
我国迫切需要相当数量高起点、辐射强、真正有“大进大出”实力的现代大批发商。因此要打破部门、行业、地区的局限,为投身商品批发产业的国有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非国有大小商人们,提供有足够吸引力的宽松环境。在我国产业调整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以开发批发商业为目标,调动和重组现有资源进军商品批发领域,促进从旧体制“走过来”的企业和改革之后“冒出来”商贩殊途同归,共同“发现”新的商业机会,为繁荣我国的批发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共同推动市场流通结构的合理化。
(八)反滞销需要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严打商业欺诈,强化“诚信促销”。在这个过程中,要切实改变“事前规范不足,事后惩处不力”的被动局面。强化事前自律的守法意识,提高对违法犯罪事后惩处的震慑力,必须依法令商业欺诈者付出倾家荡产的沉重代价。为此,应本着从严精神及时修改、细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打击有力,效果显著。
(九)加强商品信息网络建设,化解信息阻隔造成的滞销积压。从反滞销的政策要点考虑,我国的商品信息网建设,必须坚决突破条块体制的束缚,建立“大网络”的概念,走综合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对现有“一家一户”封闭运行的所谓“信息中心”,通过联网的方式,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重组,按照效能、齐全、方便、快捷、低价的原则,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