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识形态叙事的理论特征_意识形态论文

论意识形态叙事的理论特征_意识形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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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叙事是一种在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视域下从总体上对叙事作历史阐释和政治批判的叙事理论模式,是中国学者在反思和突破经典叙事学的局限和有选择地吸收西方相关思想成果基础上提出的理论构想。所谓经典叙事学指的是1969年以来结构主义叙事学家所创立的叙事学,它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对科学性的推崇为传统叙事研究带来了一股理性之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经典叙事学所固有的模式化和共时性受到人们诟病。之后的几十年间,西方出现了解构叙事、修辞叙事、性别叙事等多种新的叙事学,这些新的理论以其颠覆性的观点构成了对经典叙事学强有力的冲击,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叙事学的更新和发展。不过,这些新的叙事学也各有盲点,解构叙事对经典叙事学的挑战主要限于叙事文本内部,费伦的修辞叙事虽然冲出了文本,但止步于文本与读者的意义交流,性别和后殖民理论在重构叙事的过程中借助政治、权力等因素的介入而显出某种尖锐性,但它们囿于某个特定群体,故有褊狭之嫌。也正因为如此,叙事学的探索是一个未竟的事业。

      意识形态叙事吸收了以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为代表的相关思想家的理论成果,①另辟新径,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对叙事学加以重构。“意识形态”一词最初由法国学者特拉西提出,在经典马克思主义那里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范畴,之后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家的演绎中其意义不断迁移和丰富。意识形态叙事中的“意识形态”采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主要指劳动分工出现后人们所建构的观念体系,是人们与现实的一种想象性关系。具体说来,意识形态叙事中的“意识形态”可作如下理解:首先,作为观念体系,意识形态构成了对社会精神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整体书写。其次,作为社会结构中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一部分,意识形态具有认知功能,表现为主体意识对人类社会或自身的建构,进而通过建构的各种解释世界的观念体系对现实发生影响。第三,由于不同社会群体、利益集团拥有不同的思想观念形态,就可能产生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因此构成了意识形态的多样性和异质性;并且尽管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但被统治阶级思想中那些被压抑和掩盖的因素仍具有潜在的反抗性。意识形态的这些性质内在地预设了意识形态叙事的理论特质,并构成了意识形态叙事与西方诸种新叙事学的根本区别。

      一、叙事的总体化原则

      意识形态叙事的总体化原则强调叙事的总体研究,这是对经典叙事学“深刻的片面”的反拨。经典叙事学把叙事视为一个自足的语言系统,注重对叙事作品内在结构的研究,忽略文本的外部环境和条件,这种以“科学的”名义孤立地观察和研究叙事作品的做法在意识形态叙事看来就是一种理论的异化。

      意识形态叙事的总体化原则受到卢卡奇总体性思想的启发。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指出,实证主义用孤立的眼光看待孤立的事实,通过统计与分析来发现事物的本质,看似客观,实则落后于实际的发展。他提出一种具体的总体性,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把它们作为一个总体,“某一问题的历史实际上变成诸问题的历史。某一问题的文献表达方式(即科学表达方式),表现为某一历史整体的表达方式,表现为这一历史整体的各种可能性、界线和问题的表达方式。”②卢卡奇认为,只有采用总体性的方法,对事实的认识才能成为对现实的认识。意识形态叙事的总体化原则既包括研究对象的总体,又包括研究方法的总体,这同样受益于卢卡奇的总体性思想。卢卡奇指出,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由于研究对象的实际分离,另一方面由于科学的分工和专门化,产生了专门科学和方法论上必要的和有用的某些抽象概念。”③卢卡奇提出的总体性正是对这两个方面的纠偏,总体既作为被设定的对象又作为进行设定的主体。

      就研究对象而言,意识形态叙事认为,叙事作为有别于现实世界的意识形态之一,是由“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映像或理想乃至幻想的营造,叙事通过创造出整体直观的形象,实现对世界的总体性审美把握。与此同时,叙事文本的产生还与整个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有着多重关系,因此,面对叙事文本这个总体,意识形态叙事不仅需要分析叙事文本各因素的内在联系及其与整体的关系,而且还应突破文本的藩篱,进入更为广阔的领域,在综合研究中发现叙事文本所表达的对人类社会生活的理解。当然,意识形态叙事的总体化并不是要求在对每部叙事作品的分析中都面面俱到,事实上,对叙事作品的所有因素都加以分析是困难的,也是不必要的。意识形态叙事要求重点关注那些与叙事作品存在结构性因果关系的问题,即产生了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主要因素。

      意识形态的总体化原则更体现为方法上的兼容性,它提示叙事研究要跳出某种单一的视角而用总体的眼光观察文学,既不固守经典叙事学的文本中心立场,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历史批评所热衷的文学与社会的关系,而是将内在批评与外在批评结合起来,既立足于文本分析,又将叙事作品置于总体的联系中去发掘意义,在交互中实现对文学的立体审视。这种多维观照的总体化体现了辩证思维的性质。

      意识形态叙事的总体化又有别于总体性,它更强调“化”的动态过程。总体化的动力源自叙事文本中意识形态的众声喧哗,在不断变革的社会结构中,不同的社会群体会出现不同的呼声,叙事文本所承载的不同意识形态之间或同一意识形态内不同声音的冲突,构成了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运动,由此,意识形态叙事的总体化就与历史进程结合起来了。

      二、叙事向历史开放

      在经典叙事学那里,叙事成了一个无时间性的范畴。经典叙事学将叙事文本视为共时存在,把所有的作家当作在大英博物馆里同时写作的人,以辨认其中的因素和关系,探求支配和制约文学作品的某种稳定不变的深层结构。经典叙事学的这种共时态的特性有助于辨析叙事文本的内在结构关系,但却很难解释为什么在这个时期会出现“黑色幽默”或“先锋小说”?为什么不同历史时期的读者对同一叙事作品有不同的认识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与经典叙事学脱离历史的共时研究不同,意识形态叙事坚持叙事文本的历时研究。意识形态叙事认为,文本属于特定的历史,它植根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并受其制约。意识形态叙事须回到历史,回到具体的叙事作品,从结构分析转向历史阐释。这里出现的问题是,意识形态叙事所恢复的“历史”究竟在哪里?显然,意识形态叙事的“历史”概念已不再是社会历史批评所认可的那个可以担保文学真实性的“事实领域”,也不完全是新历史主义那种将“历史”悬置起来的“历史文本”。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意识形态叙事的“历史”源自于人的实践活动,“历史”是对人和与人相关的活动的书写,而人的活动的多样性和书写角度的差异性则导致历史的斑斓色彩。这种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底色的多层次多侧面的“历史活动”构成意识形态叙事的历史维度。

      意识形态叙事的历史维度首先要求将叙事作品置于最初形成的社会文化环境之中,因为叙事作品作为一种社会产品,它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语境中。而这个历史语境并不是完全袒露在我们面前,要真切地了解当时历史语境,还原的方法需要在互文的史料中实现。意识形态叙事认为,历史语境是互文式的,它由多种文本交织而成,不仅有正史,有稗史,也包括不断发掘出来的无声遗迹。意识形态叙事对叙事作品的语境分析需要在各种文本证据中被重新组织和解释,而仅用一个参照系来说明历史语境显然是不全面的。陈寅恪先生治学中所采用的“诗史互证”的方法为意识形态叙事的历史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特别是他所理解的“史”具有大历史的含义,政治事件、社会制度、道德风尚、行为习俗及精神文化现象都尽收其中。例如,在《元白诗笺证稿》对《卖炭翁》之笺证中,陈寅恪指出其主旨为“苦宫市也”,并引录韩愈的《顺宗实录》,考证出韩愈被贬阳山令与他曾向德宗谏言痛斥宫市之弊有关,指出“退之之史,即乐天诗之注脚也”④。同时陈寅恪还引用《旧唐书》、《容斋续笔》及《南部新书》等史料印证唐代中叶宫市之弊。⑤由此,还原叙事作品的历史语境需要发掘和梳理当时社会多个层面的文化史料,在多重证据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评价叙事作品的丰富含义。当然,这种还原是有限的,随着理论的更新包括考古的发现,对特定历史还会有新的认识和发现。颇为有趣的是,还原的历史语境一方面帮助形成和把握叙事作品,同时它又可能借助叙事作品展示历史自身的别样面貌。

      在从结构分析向历史阐释的转变中,意识形态叙事还需要进一步回到对具体作品的阐释。经典叙事学的类型研究虽然有助于宏观把握,但文学批评毕竟不是在实验室里完成的,文学创作对特异性的执着必定会冲破类型的囚牢。事实上当代的中国小说那恣意妄为的叙述、神龙般见首不见尾的情节和变幻多端的叙事技巧是很难用类型来概括的。就像现代语言学家索绪尔在倡导共时语言学之后仍不忘言语语言学一样,⑥叙事学在经过共时态后回到具体文本,将会发现叙事艺术的无限丰富性。

      考察叙事的历史变化也是意识形态叙事历史维度的应有之义,这一点曾是经典叙事学极力回避的。就叙事文类而言,意识形态叙事认为,文类从来就不是固定和纯粹的,文类的演变和消失是历史的必然,不仅优秀的创作实践构成对规范的突破,而且社会发展所引起的时空观的改变也会对文类的改变产生深刻影响。在小说史研究中我们发现,小说创作的求新求变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发展和变化,当代小说情节的淡化可视为对旧的叙述结构的抛弃;人物的符号化则构成了对典型人物特性的挑战;而多重视角的出现使得读者的情感变得复杂起来。从某种意义上讲,小说不是常规形式,而是不断“终结”而又不断进行种种创造性探索的文类形式。其实,叙事学本身的发展也具有历时性,各种新的叙事理论的出现所形成的否定之否定构成了叙事学螺旋式的前进轨迹。

      当然,对叙事文本的历史阐释离不开今天人们的立场和观念,批评者是在当今知识背景和批评话语框架下去阐释叙事文本,用现在的眼光审视过去的文本。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叙事的历史视野实际上是当代与历史的融合,更进一步说,对历史的追寻也就是对未来的期待。

      三、叙事与政治无意识

      意识形态叙事坚持认为,任何叙事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政治权力之外,必然或隐或显地渗透并体现着主体的立场、信念、观点和情感态度。意识形态叙事的这一立场与经典叙事学的摒弃主体、推崇关系形成鲜明对比。发现叙事作品所体现的主体的意识形态建构,揭示叙事作品中被遮蔽的异质因素或政治无意识(詹姆逊语),成为意识形态叙事的又一任务。

      作为经典叙事学先驱之一的俄国形式主义,尽管标举客观和中立,但其核心概念的“陌生化”所创造的对现实生活的奇异重构就不可避免地打上主体印记。例如,托尔斯泰在小说《霍尔斯托密尔》中用马的口吻述说对私有制的感受,感慨喂养“我”的是另外一些人,而从未喂养“我”则是“我”的主人。小说正是通过马的视角这一陌生化手法揭示农奴制的罪恶。并且,叙事文本中陌生化的视角、陌生化的情节和陌生化的描写语言等,都会给读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新奇或震撼,进而使人们对这个世界产生距离,引起警觉甚至批判。经典叙事学的标志之一——二元对立也是如此,二元对立一旦注入语义,也就有了某种倾向性。西方有位叙事学家在分析中国晚清小说《老残游记》时,把《老残游记》的情节加以排列,最后的结论是《老残游记》的深层结构是正义和非正义的对抗。显然,老残代表对正义的伸张,而酷吏等则是另一极——非正义。⑦这种正义和非正义的对抗难道不具有意识形态性吗?意识形态叙事认为,无论是作品的主题还是其中的人物、事件乃至手法和结构,都具有某种程度的意识形态意味,叙事不可能做到“不偏不倚”,不管对“事实”做多么简单的陈述,话语本身就有主体意志甚或是主体的权力。关于这一点,叙事学家托多洛夫也作了反思:“二百年以来,浪漫派以及他们不可胜数的继承者都争先恐后地重复说:文学就是在自身找到目的的语言。现在是回到(重新回到)我们也许永远不会忘记的明显事实上的时候了,文学是与人类生存有关的、通向真理与道德的话语。”⑧

      在意识形态叙事看来,叙事的统一性是一种虚假现象。叙事不是有机的整体,而被视为由相互矛盾、相互区别的不同层次组成,成为由分裂、距离、相异性和间隙组成的游戏,或直接、间接地相互冲突的话语斗争的场所。长篇小说就是一种最易于蕴涵异质叙事的文类,往往成为意识形态叙事分析的最佳客体。事实上,中外文学史上许多伟大的作品中都蕴涵着丰富的意识形态矛盾,不同阶层的政治要求以及人们的各种欲望和斗争都映射到叙事作品中,这些矛盾又可被解读为某种更为深刻的社会矛盾的象征。聆听和分辨出叙事作品中的不同声音也是意识形态叙事异质分析的一种方式。全知叙述者具有某种权威性或某种主导叙事,但仍可从不同人物的话语中感受到不同的甚至矛盾的故事。即使同一叙事作品的单一叙述者,其声音也可能是分裂的和不自信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人物的那些自我压抑、自我暴露和自我分裂的叙事就是极好的证明。这种对声音的辨析为意识形态叙事中的形式与意义交融提供了范例。顺便提及的是,意识形态叙事对多重声音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经典叙事学的视角中心论,表明视角在叙事作品中并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在批评实践中,叙事文本的意识形态意义一般不是清晰可见的,在表达各种欲望和斗争的过程中,遮蔽成为叙事的特质。叙事文本往往通过某种策略掩盖矛盾,以致略去一些否定的、矛盾的、被压制的或未说出、未想到的东西,使它们成为文本中的政治无意识。意识形态叙事就是要揭示这些被历史和意识形态抑制的东西,阐发未说出的主体的欲望和幻想。例如,田园小说所展现的恬静风光背后暗含对现实的疏离和逃避,主人公们所憧憬的理想世界分明是对现实的反抗。此外,一些不入正典的民间讽刺、玩笑、预言以及挖苦性的顺口溜和打油诗等等,也可以从中感受到潜在的对现实的某种抗争和超越。不仅如此,意识形态叙事还应进一步解释这些思想为何被压抑而进入政治无意识,而这样一来,意识形态叙事就进入到社会历史的深处,与总体化和历史联系起来。

      简言之,总体化、历史、政治无意识这些关键词已成为意识形态叙事的理论基石。意识形态叙事通过为叙事注入政治历史内容,更新了叙事观念,拓展了叙事研究的领域。并且,意识形态叙事并不排斥形式分析,而是强调研究形式与意义的联系,或者说形式本身就具有意义,这一点在大量的批评实践中已经证明。当然,意识形态叙事还存在一些有待研究的问题,如何发掘和分析历史语境中的互文史料,如何在叙事分析中实现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塑造,这些都需要在理论建设和批评实践中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叙事未来的建设须立足于中国语境,从中国的过去和现在寻找灵感。我们在研究中已经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叙事理论资源,这些资源不仅存在于明清评点家的小说、戏曲的序跋与评点里,而且体现在中国历代史家的史识和机敏的记叙中。当代优秀的作家和影视导演也用他们卓越的艺术实践,为叙事学的发展提供了鲜活的范例。古今中外叙事理论的沃土正是意识形态叙事生长的根基,如何在宏观与微观、共时与历史、形式与意义、文化与审美之间探寻叙事学发展的新路,尚任重道远。

      此文为作者在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主办的“2013第三届叙事文学与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的主题发言稿,发表时作了调整和删节。

      ①关于意识形态叙事的思想渊源探寻是另一篇论文的任务,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意识形态理论;卢卡契的总体性和历史意识;马歇雷的文学生产理论中有关文本充满异质、断裂和矛盾的观点;詹姆逊的马克思主义阐释学的政治视阈;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中的阐释功能、福柯的权力观以及新历史主义对历史的认识等等。

      ②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85。

      ③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77。

      ④陈寅恪:《陈寅恪集:元白诗笺证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256。

      ⑤陈寅恪:《陈寅恪集:元白诗笺证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258。

      ⑥胡亚敏、闵建平:“回到索绪尔——‘语言与言语’之再辨析”,《江西社会科学》6(2013):184-189。

      ⑦维林吉诺娃:《世纪转折时期的中国文学》,胡亚敏、张方译(武汉:华中师大出版社,1990年)。

      ⑧托多洛夫:《批评的批评》,王东亮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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