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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从微观层面对建设项目取用水、退水等进行分析和论证,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自实施以来,在水资源合理配置与优化,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规划水资源论证;特点;技术要点;
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政策方针,分析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总体要求和特点、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分类,从规划内容、水资源条件、规划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方案论证、退水方案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规划实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等进行了探析,说明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介入时机,提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特点
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两者均是水资源论证的重要组成,在两者相互关系上,规划水资源论证是相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具体化与补充。一旦规划水资源论证完成,在对与被评价的规划相关的具体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时,首先应确定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支撑能力评价及影响是否在规划水资源论证中已充分体现,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及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需要的深度。在论证对象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倾向于对水利、火电、石化、采掘、服务、食品、冶金等行业的单个项目进行评价,突出高耗水、高污染特点;规划水资源论证则不局限在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而是全面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涉水规划进行评价,落实到建设项目相关行业上,则是宏观地对布局进行评价;当水资源论证从单个建设项目上升到规划层次时,论证的相关行业发展规模以及重点项目布局应满足水资源的需求。规划的大范围性与高水平性使规划水资源论证能较好地解决长期的、区域性的水资源问题,有助于解决不能在项目层次上解决的冲突,且能够分析大量项目累积对水资源的影响。
二、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点
1.水源条件与水源配置。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应根据城市所在区域水资源及环境承载能力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结合城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对水量与水质的要求,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的供水水源。同时根据规划水平年水源结构和主要水源地分布情况,分析各水源的供水方案,论证主要供水水源与已经批准的全国、流域水资源规划、水资源配置方案和有关要求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优化水源配置方案。针对部分已经开展供水水源专项规划的城市,应在已有专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流域和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用水总量控制方案,论证水源配置的合理性,分析提出不同水源的供水范围与供水量。
2.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和退水方案论证。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和退水方案论证应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论证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的合理性。同时应根据不同规划水平年的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结合污废水受纳水域的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和现状水质,分析计算受纳水域的纳污能力,论证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的合理性。(1)退水方案与影响论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应根据规划提出的退水方案,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后取、用、耗、排水量平衡关系,按照《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25173-2010),分析计算规划的退水受纳水域的纳污能力和规划实施后不同水平年的入河污废水量、主要污染物浓度和入河污染物总量。根据退水口所在水功能区内已建退水口的污水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同一水功能区内的污水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退水的累积影响,并绘制各退水口的位置分布示意图。分析退水对水功能区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影响重大的需要量化评价。分析退水对第三方的取水和退水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规划水平年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对规划退水影响范围水域纳污总量及水资源保护阶段控制目标的影响。分析退水对地下水污染和水污染风险,对风险可能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进行定量分析,并给出具体防范措施和控制预案。针对取水量大和特大城市规划,尤其是水资源短缺的地区或者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应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实现增水不增污。(2)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中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中的退水方案、水功能区、已有取水口与排污口的现状等,以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拟调整、新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对于退水水域水功能区保护目标和合法取用水户用水安全的直接影响分析,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重点分析论证规划拟设入河排污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重要湿地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等影响。分析入河排污口退水形成的较大范围污染混合区域或产生的近岸污染带对城市河段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河段、水域的影响。若论证城市规划实施存在拟调整、新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情况,应分析其与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符合性。
3.需水规模分析计算。需水规模分析计算也是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其主要包括需水总量预测、需水结构预测以及用水效率预测等方面。在分析过程中应重点根据分析所在城市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基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充分考虑用水水平和工艺改革、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高、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加强需求管理等因素对需求的抑制作用,预测规划的需水量。在城市取用水总量控制要求方面,重点以各水平年区域用水总量为控制目标,分析论证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或P=50%)降水条件下需水总量是否满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对于跨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规划需水量不得突破规划范围内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用水效率控制方面,应根据全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的效率指标及所在区域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指标的要求,论证规划水平年用水指标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对于用水效率红线控制指标中没有包含的指标,应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于行业用水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论证用水指标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在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方面,应根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结合城市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入河量,进一步论证城市规划污废水处理与回用以及需水规模的合理性。
三、结论及建议
1.结论应从规划需水的合理性、取水水源的可行性、供水方案的可靠性、退水方案的安全性等方面提出论证结论;从规划实施对水资源及其配置、水生态环境、相关利益方的影响评估及消减不利影响所采取的对策措施可达性等方面提出论证结论;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所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方面提出论证结论。
2.建议应根据论证结论,对规划发展定位、方向、规模和产业结构、水利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建设时序等方面提出是否需要进行优化调整的建议;应对规划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对策措施的落实提出明确的实施建议;应对专家咨询和相关方面征求意见的处理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进行说明。
总之,规划水资源论证是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细化与深入,应重点论证城市总体规划是否满足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与配置要求,是否存在取水、退水和用水等方面的限制性和制约性因素。
参考文献:
[1]王文海.规划水资源论证实践与思考.2017.
[2]许文雷.浅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点探析.2017.
论文作者:王岚声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8
标签:水资源论文; 用水论文; 总体规划论文; 水源论文; 建设项目论文; 城市论文; 方案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