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监管对策论文_王戈

浅谈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监管对策论文_王戈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 新疆 克拉玛依 834000)

【摘 要】 本文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际,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关键词】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44(2017)24-0223-02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例如2008年9月20日22时48分,深圳龙岗同乐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经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系俱乐部演艺大厅表演者使用自制道具手枪向天花板发射烟花弹引燃吸音海绵所致;2009年1月31日23时56分,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22人受伤。经调查,火灾原因是室内燃放烟花引燃顶棚聚氨酯泡沫所致;2014年12月15日0时20分,河南新乡长垣县蒲东街道皇冠KTV场所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伤。经调查,火灾原因是因为一个放在吧台里的电暖气发生电器故障引起的。通过这些火灾案例警示我们,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令人担忧,研究和探讨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监管对策已经成为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1.公共娱乐场所的特点

1.1 建筑形式多样

公共娱乐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甚至是在居民住宅楼内。这些建筑均不能满足公共娱乐场所消防设计要求。

1.2 内部结构复杂

公共娱乐场所内部通道错综复杂。一些酒吧、KTV包房、卡拉OK厅在进行装修时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或者为了隐蔽一些角落,往往在走道两侧或拐角处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1.3 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大部分公共娱场所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而一些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1.4 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

2.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分析

2.1 违章装修情况严重

受人们消费观念驱动,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日益高档豪华,在装修过程中往往大量采用可燃材料,如木材、纤维板、聚合塑料、聚脂等。这些材料燃点低,极易燃烧,且燃烧迅速,放出大量有毒气体,增加了场所内的火灾荷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场所内用火用电多,且电气的敷设也不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电器线路敷设裸露,老化未能及时更新,又经常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而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一旦起火,极易引起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2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备不到位

一是许多公共娱乐场所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无水带水枪、消火栓保养不到位,锈蚀严重,栓口缺失,或者室内消火栓已被装修材料遮挡,出现险情时很难找到消火栓;二是灭火器材严重不足,有的筒体锈蚀严重,标签模糊不清,压力达不到要求。三是有的公共娱乐场所没有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四是消防设施后期维护保养不到,致使消防设施常处于停用或瘫痪状态。

2.3 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经营转包快,工作人员流动快,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也随之不断变化,使消防安全工作缺乏延续性和应有的责任心,以致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不能真正到位。有些公共娱乐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安全门、疏散通道符合要求,检查人员一走,就堆物上锁,变成了另一种情况。有的场所内明不住人暗住人,有的依然违规装饰和安装、使用电器,人为留下火灾隐患。特别是半开半停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松懈,该坚持的管理制度不坚持,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遇事敷衍,致使火灾隐患重重。

2.4 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从业人员由经营业主自主聘请,上岗前没有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懂得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及疏散逃生知识,不会报警,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能正确组织引导顾客疏散,对平时消费者违章使用明火如室内燃放烟花及顾客吸烟等消防安全违章现象也不加以制止,缺乏消防安全常识。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手慌脚乱,不能正确快速地引导顾客疏散逃生,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同时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都缺乏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并演练。

3.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3.1 协同各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综合治理

消防安全是事关人命的大事。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证件时,消防安全审查应作为其前置条件。针对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应由政府牵头,协调工商、文化、治安和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综合治理。严把相关手续关,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严格取缔,该停业整改的就整改,该处罚的就处罚,绝不纵容违章违法现象蔓延滋长,形成一种长效综合整治态势。

3.2 从源头抓起,严把“四关”

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严把审核关;设计图纸必须报送当地消防审图机构进行防火审核,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后,严格进行消防验收,严把开业检查关;开业前,必须经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同时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要求,实施动态检查,以便增强消防监督检查的溯及力,达到检查具体单位而控制社会面的理想效果。

3.3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到位

公共娱乐场所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要求,明确单位法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时应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用制度管理来遏制火灾隐患的形成。

3.4 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公安消防部门应结合119宣传日及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借助移动互联网媒体,播放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并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同时向广大公众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常识及火场自救逃生技能,从而提高广大公众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由此才能真正筑牢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

参考文献

[1]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222-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S].

论文作者:王戈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知识》2017年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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