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电子政务建设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电子政务论文,启示论文,经验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网上政务指国家机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局域网、城域网、因特网等网上进行的政务活动。一般在国外称为“电子政府”或“电子政务”。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国家机关之间网上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开展网上办公和协同办公;向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办理有关事务;接受反馈意见及政府采购等。电子政务具有信息公开、传递速度快、增加透明度和公正客观等特点。更为重要的是,电子政务可以通过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沟通政府和居民、社会等之间的联系,使社会和公民个人可以有效地利用政府信息和资源,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另一方面,电子政务本身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减少官僚主义。
当前电子政务已成为各国积极倡导的信息高速公路五大应用领域之首,其中美、加拿大等国走在了电子政务建设的前列,而德国的电子政务建设起步相对较晚。然而到了2002年,根据有关公司给各国电子政务的打分排名,德国排名第9位,服务深度排第3名,迈入了锐意进取的国家行列。短短两三年时间,德国电子政务发展之快速,成就之显著,令世人瞩目。
一、德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成功经验
1.统一的领导机构和规划指导原则
电子政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不同发展目标、工作制度和利益追求的行业、系统和地区,这就需要专门的组织机构来统一部署和安排。德国电子政务是由德国内政部总体负责并协调规划。德国内政部“首席信息化官员办公室”负责全国信息技术领域的综合协调。下设:“联邦政府信息技术协调和咨询处”,提供信息技术的顾问咨询及承担联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德国信息安全处”承担信息安全研究和实施。“联邦在线2005项目组”负责“联邦在线2005”实施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协调工作。这些部门在德国联邦电子政务整体规划和统筹建设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成为德国电子政务建设的“舵手”。
电子政府的总体概念要求政府各部门特定的电子政府战略必须从整体上加以考虑。德国是联邦制政体的国家,各联邦享有很高的自主权,但在电子政府上,联邦政府坚持由中央集中统一规划。联邦政府将各部门的所有职责进行了分解,将职能进行重新组合和集中,制定了基于互联网的职能联合策略,形成一个完整的政府服务职能一览表,然后据此制订2002至2005年详细的实施步骤,以实现同层次和上下级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这就避免了由于各自为政、系统缺乏兼容和共享所带来的“信息孤岛”的问题。
2.阶段推进,稳步实施
德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地实施了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1999年德国政府制定“德国21世纪的信息社会”的行动计划,简称“D21”。它以指导性的行政计划力促信息技术应用,为电子政务发展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
之后,联邦管理部门通过18个“试点项目”来探索富有创意的电子政府解决方案。此外,联邦政府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www.bund.de,通过网站向公众提供政务服务。同时,联邦政府还起草了电子政府手册,为电子政府建设提供全面支持。
2000年9月18日德国总理施罗德发布了“联邦在线2005”计划。为使联邦政府的所有政务实现网上办公,以便公民、企业、院校及其它管理机构能更方便、快捷和有效地获取联邦政府的各种服务,根据这项计划,2001年11月,联邦政府为所有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制定了一个详细的提供在线的政府公共服务实施计划;2002年6月,德国联邦政府试运行政府网上采购平台。同时,联邦政府又提出了“全体上网”的10点赶超计划。
3.评估服务,重组流程
电子政务发展与政府业务流程重组密不可分。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应用把传统的各自为政的政府职能部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政府业务处理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要求对传统的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的再设计,使其更符合电子政务的发展要求。
德国把电子政府的业务提供类型区分为G2C(政府对公民),G2B(政府对企业)以及G2G(政府对政府)三类。并针对每一类服务,进行在线提供可能性的评估(评估的标准包括实现的技术难度、与公民要求的密切程度等),以此来确定每一业务上网的先后时间安排。从业务流程上看,大约三分之一的服务主要是信息提供;还有三分之一的服务是应用程序,它们通常包括了复杂的程序和在线交易处理的设施。
基于业务服务的评估,德国政府对联邦公共服务流程进行了再造。德国政府规定每一个部门必须描绘出他们所提供“产品”制定程序的子阶段,并阐明什么服务已经可以在线提供以及在线提供这些服务是否有意义。这种再造提出了流程重组的系统目标和从现实需要出发的设计理念,它实际上坚持了二大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业务流程优化原则,二是政府流程的设计以服务为中心的原则。政府业务流程的重组为德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和公务员培训,提供法律保障
电子政务建设从一开始就应有两大保障:技术和法律。技术上要注重网络安全保障,以确保保密数据不致被窃或泄漏;法律上要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德国在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面进行了慎重考虑。联邦信息安全局提供了电子政务软件的基础平台、防火墙、数据加密系统等,各部门可根据各自的特点在共用平台上设计各自的软件解决方案,编写相应的网页。随着电子政务的推行,德国又加强了内外网(Intranet与Internet)的建设。
同时,德国还加强了对公务员适应、接受电子政务这种全新业务的培训。德国联邦信息安全局为此专门编写了一本《电子政务手册》,从电子政务ABC开始,加强对公务员操作电脑、使用网络的技能的培训。并将10%的电子政务建设经费预算用于政府职员的培训。
在德国,个人签名是唯一有效的法律证据。公民与政府的网上文书往来需要有签名,但此前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有关电子签名的条文。为此,德国对法律框架进行了调整。除了增加使用数字签名的规定外,其他许多领域,例如数据保护、信息公开法等法律、法规也进行了修改。2001年3月又通过了新的电子签名法,这为电子签名等同于亲笔签名提供了必要的安全基础。
5.地方现代化为示范
地方政府的创新力、现代化也对德全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示范作用,具体表现为实用、服务的理念和高质量的电子政务网站。
以柏林为例,柏林市在建设公民局(又称“公民服务中心”)方面作了不懈的努力。柏林市公民局的工作职责是提供咨询、便民服务,主要负责项目:申报户口、登记车牌、登记医疗保险等。该项目本着“申请者的保护伞”的设计理念,围绕电子申请表、在线采购、机动车登记等服务内容,重点开发“前线办公系统”软件,以提供各种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醒公务员在提供服务时该办事情的程序、服务项目的收费情况等一系列数据资料。公民局设在居住区附近,多在市中心及购物中心、大医院周围,以便利公民使用。
柏林市官方网站(www.berlin.de)是一质量较高的电子政务网站。它包含该市所有政府部门的地址、电话号码、工作时间,所有办理有关手续的相关信息,甚至公交线路、宾馆旅店等服务信息。其最具特色的服务项目是向居住本国的外国人提供了诸如办理家庭团聚,外国人可享受哪些福利,承担哪些义务等极其便利、清晰易懂的服务信息和指导原则。以柏林市为代表的卓有成效的地方电子政务建设为德全国性的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一个样板,具有借鉴和推动作用。
二、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启示
1.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有统一规划和专职领导机构
电子政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和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来自最高领导层的推动,需要其制定统一的规划和设立专职的领导组织机构。德国有“首席信息化官员办公室”统筹全国电子政务建设,其它电子政务建设较发达的国家如美、英等国也设立了类似的领导机构,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专职的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机构;规划方面,德国提出了“联邦在线2005”阶段性宏观规划项目,以便为长远的电子政务发展打下基础,因此我国的电子政务发展也要有总体规划,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制定出全国性的政府信息化的中长期总体规划,特别是有关统一的技术标准方面。
2.在新形势下应对政府业务流程进行必要重组
德国根据向公民提供服务的业务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重组政府流程的计划,反映了政府业务流程的设计是以服务为中心,组织机构的设置是以流程为中心。而我国现有的政府业务流程是以管理为中心,加上政府的组织结构是以职能为中心进行设计的,不同的部门具有不同的职能,从而把流程人为地割裂开来,使得整个业务“数据流”完全按地理位置和人为分配被“打碎至”多个部,导致整个“数据流”无人全程掌控。信息流与业务流相脱节使政府的整个业务流程不具有系统性,从而降低了政府整体效率。
3.必须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
政府网站是实现电子政务的重要载体,没有高质量的政府网站,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电子政务应用。德国的柏林市官方网站在网站的定位,发展目标等方面的设计相当合理而有效。网站事关政府的形象,也是对外服务的平台。如果网站尤其是门户网站建设搞不好,如何整合政府服务,如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呢?
4.立法必须与电子政务相配套
德国为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适时地通过了电子签名法,从制度层次上为其作了有力的保障。我国近十多年以来虽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和法规,基本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与信息和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处在调整之中。与电子政务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如信息公开法、电子文件法、数据保护法、数字签名法等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电子政务的发展攸关国计民生,这一全国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有力支持,才能保证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