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冲突

论社会冲突

宋立会[1]2008年在《论社会冲突与社会和谐》文中研究说明社会冲突是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社会冲突作为社会主体间相互作用的一种基本的行动方式,对人类社会的变迁具有重大的影响。现在,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社会生活的主题词,然而社会冲突的存在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的国家来讲是必然的现象,同时也为我们的党和政府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新课题。如何理解西方的社会冲突理论,如何看待社会冲突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如何调控社会冲突,并因势利导使社会冲突纳入良性运行的轨道以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这是我们必须着重考虑的问题。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加速转型的过渡时期,转型社会特有的新旧体制、新旧观念的交错和碰撞,增加了社会冲突的可能性。深化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和利益重组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利益群体,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很难避免。扩大对外开放并非一帆风顺,伴随国际交往互动而来的冲突现象时有发生,社会竞争的加剧和社会问题的存在更易导致社会冲突。总之,各种社会冲突的存在使我国当前的社会运行总体上呈现为中性运行状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走向恶性运行。当人们审视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问题时,习惯上总是把化解矛盾、达致和谐作为预设前提,在许多讨论和谐社会构建的学术文献中,都将冲突问题排除在外。其实,从现代冲突的理论视角看和谐社会的构建问题,完全可以获得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因为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没有社会冲突。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往往呈现出冲突与和谐的二元张力,那种认为社会冲突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观点,或认为社会冲突不存在于和谐社会中的观念都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合理地调控社会冲突才是发展真正的和谐关系的有效途径。我们不应该害怕冲突,而是要善于利用良性冲突和避免恶性冲突。冲突必然需要协调,冲突预示了一种协调各方利益的时机,这就使之成为提醒有关各方及时觉察和化解不满情绪、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不可缺少的一环。因此,分析和研究社会冲突理论,对于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对社会冲突一般理论的研究、对社会冲突与社会和谐的关系以及我国转型期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等问题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全面认识社会冲突,自觉地寻求社会冲突的有效对策,减少、降低社会冲突对社会良性运行的危害,确保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本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社会冲突与社会冲突理论。主要阐释了西方社会冲突理论的形成过程,介绍了西方社会冲突理论的主要代表达伦多夫、科塞、齐美尔等学者的观点;分析了社会冲突的基本特征,即社会冲突的普遍性、复杂性、时代性和多样性;从静态和动态角度分析社会冲突的结构并按照冲突性质的不同将社会冲突分为经济冲突、政治冲突和文化冲突三种类型。第二部分是社会冲突的功能及其与和谐社会的关系。该部分首先阐释了社会冲突的功能,认为社会冲突的功能既可能是消极的、破坏性的负功能,也可能是积极的、建设性的正功能,着重论述了社会冲突的正功能,然后从社会冲突与社会和谐关联的角度阐述了二者的关系。第三部分是我国转型期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产生的根源。对于当前我国出现的各种社会冲突,笔者将其归纳为政治、经济、文化三个领域的冲突。经济领域的冲突包括贫富冲突和阶层冲突;政治领域的冲突主要是政治冲突和利益集团冲突;文化领域的冲突主要是传统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的冲突、计划经济价值观与市场经济价值观的冲突、中西方价值观的冲突等。主要看法是:转型期我国产生社会冲突的根源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受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弱势群体的形成、腐败和非法致富的影响。第四部分是转型期调控社会冲突、构建和谐社会的设想。此部分首先分析了中西方社会冲突理论处理社会冲突的各自方式及其局限性,然后提出了调控社会冲突、构建和谐社会的设想。认为我们应当建立起现代和谐观念。我们要在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约束下,允许不同利益群体表达冲突和利益要求,通过利益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达到利益分配的动态平衡。建立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建立灵活的社会流动、控制、预警机制;建立强有力的社会支持机制。

廖梦园[2]2016年在《社会冲突治理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转型进入深层领域,以“官民冲突”为主的社会冲突日益加剧,其本质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这种博弈的幅度和烈度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程度。而本论题的重点就是讨论分析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对社会冲突的影响。分析的主要理论依据是西方启蒙思想家权力权利关系理论、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理论、哈贝马斯商谈理论、罗豪才“平衡论”、杨海坤“政府法治论”,研究框架是以社会现代转型为视角、以社会冲突治理为内容、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为坐标,通过中外对比,考察中国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失衡对社会冲突的影响,以及失衡的社会结构性根源,历史地、逻辑地构建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的基本路径,从而实现对当下中国社会冲突的有效治理。本文紧紧围绕“冲突---失衡---平衡”这一主线展开:一、社会冲突是一种常态。社会冲突是人类社会运行的基本互动方式,普遍存在于一切民族的历史发展阶段中。社会冲突的深层根源包括:其一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和对立;其二基于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矛盾关系。稳定的政治秩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国家制度系统的基础,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一个期待目标。社会冲突对国家制度系统来说,既是一种风险,又是社会整合、协调、维持、凝聚的动因和安全阀,关键取决于怎么治理。近代以来西方诸多思想家都从不同学科领域出发分析过社会冲突的普遍性及其正负功能。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对社会冲突及治理的影响。在影响社会冲突的各种因素中,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矛盾无疑是最为深刻、持久和普遍的因素。公权力的内在冲动、由承担公共管理职责所具有的主导性地位和私有制基础上的权力垄断性质,赋予公权力与生俱来的扩张性,在一切不受限制地侵蚀私权利,使社会冲突常常起因于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失衡,并失于治理的无效或低效。根本性的解决路径在于公权力制衡、私权利保护,从而实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三、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或失衡取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结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结构和政治权力结构具有同构性,在西欧封建时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隐秘地存在于王权、贵族与教会之间。贵族与教会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与国王分权,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决策,另一方面又分别代表一定社会力量。彼此形成相互支撑与相互制衡的关系,为近代工商业的兴起扩张了活动空间,并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初步分离。近代工商业的兴起推动了市民社会的发育,并使人的活动摆脱政治国家的干扰而获得自主性,个人才第一次作为独立活动的主体而存在。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使权力制衡由以权力制衡权力转化为社会制衡权力,并以法治形式固定下来,从而使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获得坚实的社会结构基础。四、中国公权力与私权利失衡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困境。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以社会关系伦理化为基础,以“家国同构”为特征,造成社会关系吞没个体,国家侵吞社会,权力高度一元化。历史上缺乏如西欧社会那种权力的结构性分化与制衡,政治观念以“皇权本位”和“权力至上”为主导,既无私权利概念,也无私权利生长的空间。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的政治架构,国家代表着人民根本利益理念,逻辑地导向观念上的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三者合一和实际上的“大公无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失衡为社会分配的平均主义所遮蔽,文革式的社会冲突为思想和政治运动的形式而呈现。改革开放开启中国社会现代转型。国家权力的主导性地位和市场经济活动发生矛盾,前者具有天然的扩张冲动,后者诉求活动的自主性以及权利主体意识的增强,加上政治改革的相对滞后,使公权力扩张的冲动化为现实,成为公权力与私权利失衡、引发社会冲突的潜在根源。总体上表现为:(1)在社会结构方面,国家权力的组织形态完备,而社会发育不足;(2)在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上未能构成平衡,存在公权力强势而私权利弱小、重公权而轻私权的现象;(3)观念上,存在国家本位、义务本位意识,缺乏权利本位、权利优先思想。(4)行为上,政府主导的“gdp增长主义”导致利益失衡,引发社会风险;政府公信力缺失,公权力运行陷入“塔西陀陷阱”。公民常常滥用权利谋取法外利益,导致公权力与私权利对立。五、中国社会冲突治理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的基本路径。社会冲突中的公权力与私权利,二者在对立、对抗中失去平衡,失衡的公权力与私权利将使社会变得无序甚至动荡。公权力与私权利从失衡中回归平衡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从失衡到平衡,这中间怎么转换?其实,这是一种相互“妥协”的过程,在相互“妥协”中达到平衡。失衡—妥协—平衡,“妥协”的过程实质上是公权力与私权利各自“管治”与协商协调的过程。要实现这一过程,首先,建设以宪法制度为核心的文化形态,确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和权利主体的意识,开启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回归的进程;其次,改革完善防止公权力与私权利滥用的监督机制,通过监督实现“管治”;再次,构建公权力与私权利民主协商协调机制,通过民主协商协调实现合意合作;最后,建立以“权利本位”为理念的评估、评判机制。通过评价体系对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回归有个基本判断。

金太军, 张振波[3]2014年在《论社会冲突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非线性关系》文中指出国家与社会的重叠以及尚未完善的利益分配体制塑造了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的治理情状,也描绘出贯穿改革开放进程始终的制度变革线索,这使当下中国的社会冲突具有了国家色彩与政治敏感色彩,刚性的纵向问责制又会使相关治理主体人为地放大这一色彩,部分消解了社会冲突对于改革绩效与路径选择的重要评判功能。与此同时,改革开放的政策创制已渐从经济与政治层面过渡到社会生活层面,于日常生活中初露端倪的政治意识驱使人们夸大收益不平等的主观感知,寻求政治对话以维护现实权益渐成民众的自觉行为。当这种行为遭遇体制路径的狭窄与承接载体的缺失时,必然引发"对话"的经常性冲突与"生活的政治"。这一方面决定了社会冲突的客观常态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其具有的非颠覆性的表征。另外,以消解特定社会冲突事件为旨归的应激式改革必然呈现碎片化、短期性的形貌,难以建构并固化为系统性的社会政策以及富有张力和一定外延的社会行为,这从决策方式与民主主体两个方面模糊了社会冲突与民主改革的线性指向性关系。因此,不能过度解读社会冲突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联进而放大民主政治建设对于治理社会冲突的功能。审慎而理性地认知其非线性关系是根本消解社会冲突的必要过程,更是系统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题中要义。

黄敏[4]2011年在《当前我国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相互矛盾的重要方面。由于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已然成为当前的重大问题。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是多门社会人文学科共同关注的问题,许多学科都从不同维度对此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还有待深入,特别是从哲学高度作出综合梳理,还是一个富有新意的课题,而这方面的研究,将为社会危机应对与危机处理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因而,本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对当前我国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作一些尝试性研究,力求深化对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全面认识。本文分为五章,各章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内容。第一章是导论。本章说明了研究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依据与意义,分析了理论界对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既有研究成果,提出了本课题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与研究的主要方法。第二章是哲学视域中的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本章首先考察了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概念的历史演进,从社会学、政治学的角度界定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并分析了它们的产生、功能与限度。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深入剖析了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内涵与外延,本章认为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是社会发展中的一对重要矛盾,即社会冲突是社会矛盾的对立、对抗阶段,而社会控制是社会矛盾的诉诸缓和与解决阶段。第三章是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与社会冲突。本章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冲突的关系,在“中央-地方-市场-社会”框架下探讨了我国的新社会冲突,指出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生成根源在于权力、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文章进一步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生成的具体原因,认为群体性事件是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第四章是社会转型中社会冲突的类型与特征。本章研究了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基本类型,主要包括经济利益冲突、政治冲突与宗教信仰冲突;并从两种角度分析了经济利益冲突,即一般性利益冲突与特殊性利益冲突、直接利益冲突与非直接利益冲突。本章剖析了当前社会冲突的性质,认为大多数社会冲突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强调要警惕腐败等因素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它们有可能导致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本章描述了社会冲突的几组范畴:普遍性与特殊性、自发性与组织性、突发性与累积性、扩散性与变异性;揭示了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特征是利益冲突为主导、政治冲突风险增加等。第五章是社会控制的思路与方法。本章分析了改革前后社会控制方法的转变与存在的问题,认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控制的问题在于:政治控制过度、法律控制滞后、经济控制失调、社会组织控制薄弱、意识形态控制过多、道德控制乏力、信仰控制失灵。本章指出了社会控制的目标就是促进经济、政治与文化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从社会主体与社会客体、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多个维度进行有效社会控制的方法,即:社会客体控制与社会主体控制的相统一,自上而下的控制与自下而上的控制相结合,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相结合,积极控制与消极控制相结合,内在控制与外在控制相结合,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相结合。

钟洁, 冯蓉[5]2018年在《论社会冲突理论视角的旅游社会冲突正负双重功能——基于对西部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考察》文中指出以西方社会冲突理论为基础,结合对西部民族地区案例点考察的田野调查成果,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全面认识旅游社会冲突的功能:一方面,旅游社会冲突会产生旅游地社会资源损失、旅游地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心理受伤害、旅游目的地形象损毁、地方政府公信力流失等负面作用;另一方面,旅游社会冲突也具有重建社会关系、提高社会整合度、缓解社会矛盾等正向功能。因此,旅游社会冲突具有正负双重功能的辩证观可以为我国民族地区旅游社会冲突调控的具体实践提供一定理论依据。

毕天云[6]2000年在《论社会冲突的根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冲突是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的普遍现象 ,揭示社会冲突产生的根源有助于人们更好地协调和控制社会冲突。本文分析了社会冲突的总根源和基本根源

徐广路[7]2018年在《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利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以下简称CSS(2015)]的数据验证了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结果表明,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具有显著性影响,农民工对养老保障满意度越高,社会冲突意识越低。中介效应分析表明: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城乡待遇公平感,幸福感和政府信任度的中介效应显著。养老保障满意度可以显著提升农民工的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城乡待遇公平感,幸福感和政府信任度,而农民工的收入公平感,社会地位公平感,城乡待遇公平感,幸福感和政府信任度的提升可以显著降低农民工的社会冲突意识。

李琼[8]2005年在《冲突的构成及其边界》文中研究说明社会冲突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之一。在现代社会的运行过程中,社会冲突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剧变中的社会。伴随着现实社会冲突问题的经验性积累,采取集体行动对抗基层政府的群体性冲突事件是转型期社会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它在某种程度上客观反映了基层社会的利益整合及社会秩序状况。 本文是以S县的“7·7”群体性冲突事件为研究对象而进行的个案研究。这是因利益分配问题而引起的一起群体性冲突案例,其间充满着矛盾、冲突甚至大规模抗拒的过程。本项研究采用社会冲突理论和边界分析的研究视角,考察在面临社会冲突时,各非正式利益群体之间得以凸显的微妙关系,试图揭示他们隐秘在日常情境之下的内在逻辑以及被综合成可操作的临时性行动方案,从而对群际冲突的构成因素和整合逻辑进行探讨,力图解释制度设计间的相互作用和多元冲突的演变过程,进一步认识影响社会冲突的微观社会结构基础。 文中提出边界冲突这个核心概念,并建构了关于边界冲突的动态分析模式,作为该事件研究的理论工具。把冲突纳入变动发展着的边界分析范畴中,揭示出社会冲突是各类冲突群体在利益、权力、权利和制度等边界空间中互为控制和影响的行为。正因为相互之间边界空间的模糊性和越界现象的发生,再加上缺乏有效的控制和协调机制,边界的运行将出现低效或无序,各方之间才会产生社会冲突和紧张。 本研究构建了一个关于“7·7”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博弈分析框架和模型,分析各利益群体的角色特征、利益取向、心理状态及行动方式等在其中的表现与策略选择。分化的利益群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各种权力和权利边界的相互交叠和模糊、制度性规则和非制度化手段相互兼容的状态,逐渐形成以利益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边界交叉式综合结构。研究表明,利益冲突及基层管理阶层的功能缺失、行为失范所造成的权力和权利边界空间失衡,是社会冲突的基础性根源。 多元边界同时并存,相互重叠的程度有限,其间必定存在整合上的真空区,边界在内外利益等因素的驱动下而移动,在一定时候出现临界现象。越过临界区域外移,各种冲突因素难以保持共生状态,冲突由此生发。只有在各边界非常清晰的前提下,在相互冲突着的需求中找到适当的边界,才能把冲突的构成层级化、将冲突的边界制度化。因而,对社会冲突进行整合的关键,是冲突主体都必须遵守各自的边界,以各方收益最大化曲线的交叉区间为自由发展着的收益限度空间,力图在边界的柔性与刚性之间寻求张力平衡机制,进而形成相对合理的社会结构。

魏广志[9]2013年在《论社会哲学视角下社会冲突的根源、功能和处理方式》文中研究表明文章从社会哲学视角分析了社会冲突的根源和功能,并提出了社会冲突的解决之道。笔者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从社会客体角度看是社会基本矛盾,从主体角度看是社会现实利益;社会冲突的功能在于,社会冲突不仅有消极作用,而且也有积极作用;社会冲突具有普遍性,减少社会冲突的方式在于,一是实现社会结构体系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二是实现人们社会现实利益的最大满足与合理分配。

毕天云[10]2001年在《论社会冲突的协调和控制》文中认为社会冲突是人类社会运行中不可避免的普遍现象,研究社会冲突的调控途径和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分析了社会冲突的四种协调方式即利益协调、沟通协调、妥协协调、社会调解和社会冲突的控制构成、控制过程和控制方式。

参考文献:

[1]. 论社会冲突与社会和谐[D]. 宋立会. 河北师范大学. 2008

[2]. 社会冲突治理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研究[D]. 廖梦园. 南昌大学. 2016

[3]. 论社会冲突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非线性关系[J]. 金太军, 张振波. 政治学研究. 2014

[4]. 当前我国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研究[D]. 黄敏. 中共中央党校. 2011

[5]. 论社会冲突理论视角的旅游社会冲突正负双重功能——基于对西部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考察[J]. 钟洁, 冯蓉. 民族学刊. 2018

[6]. 论社会冲突的根源[J]. 毕天云.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

[7]. 养老保障满意度对农民工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J]. 徐广路.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8]. 冲突的构成及其边界[D]. 李琼. 上海大学. 2005

[9]. 论社会哲学视角下社会冲突的根源、功能和处理方式[J]. 魏广志.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13

[10]. 论社会冲突的协调和控制[J]. 毕天云. 学术探索.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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