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信用 革除五大毒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大论文,信用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刚刚出现,处于起步阶段,远远谈不上成熟。企业信用制度没有建立,个人信用更为落后,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童叟无欺、诚实守信”的商业信用传统也大大削弱。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虚假广告遍地,企业之间三角债、银行呆坏账、信用卡诈骗、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问题,大大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效率。因为社会信用制度的不健全,许多经济活动无法展开,带来一系列不良的社会经济后果。更有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信用不足”。为此,专家纷纷为中国信用状况号脉———
割除毒瘤造假、赖账、骗税、诈骗、欺瞒
■目前中国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市场交易无效成本,已占到GDP的10%左右。
蒋正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企业要摆脱信用危机,急需整治5个字:假、赖、骗、诈、欺!
首要问题是造假,全国每年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
其次是赖账:目前银行告企业欠账胜诉率在95%以上,执行率却只有15%;三角债也非常严重,目前全国约有1.5万亿元,很多企业被迫采用现款支付,因此增加的财务费用1年有2000亿元左右;银行由于逃废债承受的直接损失每年约1800亿元。
此外还有骗税、诈骗、欺瞒等问题。据统计,合同欺诈每年带来的经济损失达50多亿元。国家审计局曾对1200多家国家控股企业进行审查,发现67%的企业在财务上存在严重不实问题。
目前中国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市场交易无效成本,已占到GDP的10%左右。信用缺失可能带来最严重的后果是:破坏市场经济运行基础,动摇投资人信心。我国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
“信息孤岛”征信的盲点
■国内普遍存在信用盲点,外商到了中国也趁机赖账,谁缺乏信用谁反而总拿信用说事。
王忠明(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内普遍存在信用盲点。由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不能共享,所以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必然存在,极易产生信用危机。很多部门都有这种“信息孤岛”的困扰,只能了解授信对象的一部分信息。银行为了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只好抬高放贷门槛,以牺牲业务规模的方法来保证资金的安全。我国个人消费信贷迟迟不见起色也与此有着很大的关系。1999年,个人消费信贷额不足商业银行信贷总额的1%,而发达国家这一指标在30%-60%之间,这也正是我国内需不足的症结之一。
目前,社会上的普遍情况是,老实人吃亏。这对讲信用的人或者企业是一种歧视,而这种歧视却是缘于信用。有些大的跨国采购商在中国采购时对国内供应商表现出信用歧视,故意拖欠货款,占用国内企业大量的资金。而这些采购商在国外的信用表现很不错,但进入中国以后就成了这样。他们正是利用了中国恶劣的信用环境,为自己牟利。
抓信用,首先要从政府部门抓起。政府部门不要总是把“信用”两个字挂在嘴巴上。现在很多地方的情况是,谁缺乏信用谁反而总拿信用说事。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搞起了“信用节”,本来是分内之事,却被不恰当地夸大,本来是应该落实的事,却流于形式,最后给人的印象可能是,这个地方原本没有信用。
失信罚轻法律的硬伤
■失信成本太低以致约束无力。
范恒山(国务院体改办综合司司长):当前中国的信用法制体系建设,第一必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诸如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律师和会计师的行为规则等;第二要建立“黑名单”制度,企业只要违规,就列入“黑名单”;第三要建立警示制度,对违规企业要及时发现、及时提醒,不要一经发现就立刻曝光,这样会对企业造成过分伤害,因为“曝光”的目的不是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这种压力促使其更加守信;第四要建立事后严惩制度,通过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判刑等方式来加大惩罚力度。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高违法的失信成本;同时,完善行业规范,建立企业禁入制度。在国外,如果一个企业家在经营中触犯了诚信禁区,或者经营不善把企业搞垮了,就终身不得再入此行,此所谓“一次违法,终身受禁”。而在国内,有的国企老总把企业搞垮了,不但赖账不还,而且正好借机调动,挪个地方再当老总,有的甚至还升官。失信的成本太低,所以约束达不到应有的力度。
企业信用构建的三个支点
■如何构建企业信用?产权明晰是基础,法制健全是保障,道德规范是永恒动力。
范恒山:诚信是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标志和条件。构建企业信用是打造整个市场经济的基础。构建企业信用需要三个支点:
责任主体明确的产权制度是建立企业信用的基础。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经营管理者才能对资产的保值、增值真正负责,企业信用才有了前提保障。
有一个关于国企借贷信用的段子:借哪种钱有哪种钱的处理方法———借了“财神”的钱,100%不还,因为国家的钱就相当于老公的钱,是可以随便花的;借了银行的钱,可还可不还,因为银行的钱像老婆的钱,毕竟都是一家的,花了也就花了,只是要防着老婆翻脸追债;借了个人的钱,100%要还,因为不是一家的,如果赖账人家不会客气。构建企业信用的前提是形成负责任的产权主体。规范严整、惩戒有力的法制体系是建立企业信用的保障。我们目前的法律对失信的惩罚太轻了。失信的成本低,所以不惜违规失信的企业比比皆是。而在西方,企业到期不能履约,就必须宣布破产。
不断升华、健康向上的道德自立自警系统是维持和升华企业信用的永恒的动力。这一点是根本。
构造中国企业信用的主要途径,第一要加快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诚信的微观基础。其关键在于“规范”,包括规范财产形式、经济合约机制和治理结构。第二要构建信用政府,形成诚实守信的政府环境。政府构建诚实守信形象,要求执法系统和职能部门正确运用权力。比如,城市规划中,今天规定缴建房费,明天整顿市容又要拆,这难免令部分市民对政府信用的信心下降。由此看来,构建政府信用,提高执法者、管理者素质也很有必要。第三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体制。
全国征信网加快建设步伐
■人们还不习惯“花明天的钱”,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还不规范,很多信用卡其实只是代记卡,我国尚未建立全国征信网。
董辅礽(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财经委副主任):浙江提出实施“信用浙江”的口号,是其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对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反思的结果。现在,还有不少企业不守信用,这不仅会危害当地经济,也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信用浙江”的提出当然是很有意义的。推而广之,有人提出“信用中国”,也是很有意义的。我们离“信用中国”还有多远?就目前来看,急需解决的有五个方面主要问题:
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关系不发达。资金往来过程中,现金支付仍是主要形式,这使得社会额外承担了巨额的流通费用。消费中的信用关系不发达,人们还不习惯“花明天的钱”,不太习惯借贷消费。
信托关系也不发达,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还不规范,不能取得广泛的信任。
信用工具太少。目前使用的很多信用卡只是代记卡,不是真正的信用卡。真正发达的信用关系可以借鉴韩国的信用卡制度,在韩国中学生都可以拥有信用卡,持卡者不需要先注入资金,可以预支,事后再付款,手续费也很少。应尽快普及信用卡。
国内尚缺乏信用中介体系。中国还没有建立全国的征信网,只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初步建立起一些征信机构。建立信用中介不能仅仅发展征信公司,还需要建立更多的为各种信用交易提供信贷服务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交易各方提供对企业、个人和有价证券进行评级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中介,为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资质提供资质认证的认证机构,为信用活动延伸出来的信用关系提供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鉴证机构。要建立全国征信网很难,因为很多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全国征信机构很难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雇佣关系也妨碍了审计公正执行。此外,信用中介也有待职业规范,很多不负责任的信用中介并没有把信用状况真实地告诉公众。
信用服务不配套。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常常缺乏征信机构和担保机构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担保。
政府信息立法确保公开
■通过立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政府采取措施,培育信用评级权威性。
陈文玲(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去年美国不断爆出信用丑闻,极大地动摇了投资者信心,同时也让世人感慨,即使在美国那样成熟的信用体系中,也仍然存在黑洞,所以如何构建和完善信用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课题。我们对美国信用体系进行考察后发现,美国的经验和教训中都有很多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
其一,应重视信用公开的法制建设,为建立信用体系提供丰厚的政务信息资源。其核心思想就是,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公开,不公开即保密是例外;政府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一切人获得信息的权利是平等的;政府对拒绝提供的信息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提供拒绝的理由;政府机构拒绝提供信息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美国通过《信息自由法》等一系列立法保证了信息公开化的程度,据1996财年统计,美国96%以上的密集情报来自于中央情报局(占52%)和国防部(占44%),其他部委合计占4%左右,其余信息一律公开。
其二,应重视对信用产品特别是评级结果的运用,为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美国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培育信用评级的权威性。在信用关系发达的市场中,许多公司要依靠评级机构所作的信用等级来确立在金融市场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可信度,许多消费者要依靠自己的信用等级获得消费信贷,许多主权国、市政发债越来越依靠投资的信用品质。举例来讲,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信用等级较高,那么它提供的报告的频率可以适当降低,其复杂程度也可以有所降低。
其三,应重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建立规范有效的信用产品交易秩序打下稳固的基础。这是美国信用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它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获得公平信用报告权、不受到骚扰的权利、相关数据快速更新并且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完整和有价值的权利。
其四,应重视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为培育具有强大加工信用产品能力的新型服务业创建体制保障。在美国,信用评级公司都是独立的私人企业,既不受政府的控制,也独立于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更不能与被评级企业有任何私下交易。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是信用服务公司的立身之本,也是创造客户价值的源泉。信用服务公司最重要的就是保持中立,做出贷款者、借款者和投资者都满意的评级报告,否则需求者就不会相信评级结果。
美国的评级公司在1970年经济萧条时期以后,除了穆迪、标准普尔、菲奇等公司的信用产品是卖给被评级者外,邓白氏和全联等公司都是直接向使用者销售自己的产品。
此外,安然、安达信案也使美国的信用制度受到新的挑战。信用产品的可信度需要审计行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