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的革命: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取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观论文,价值观论文,价值取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工业文明的价值观
1.传统发展观(指工业文明的发展观)是建立在“发展是天然合理的”这样一个哲学信念之上的。在它看来,只要是发展就比不发展好;发展得快总比发展得慢好。总之,发展天然就是好的;对发展本身没有必要进行评价和规范。
在这种信念的支配下,传统发展观所关注的,只是如何发展得更快,而对于“为了什么发展”和“怎样的发展才是好的发展”这样一个目的论、价值论的问题却毫不关心;社会发展理论也仅仅被看成只是研究社会“如何发展”(得更快)的“科学”,却忽视了关于社会发展的哲学问题。正如美国学者威利斯·哈曼博士所说:“我们唯一最严重的危机主要是工业社会意义上的危机。我们在解决‘如何’一类的问题方面相当成功”,“但与此同时,我们对‘为什么’这种具有价值含义的问题,越来越变得糊涂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谁也不明白什么是值得做的。我们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我们却迷失了方向”(注:〔美〕威利斯·哈曼:《未来启示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92页。)。
因此,对发展本身价值问题的排斥,是近代工业文明发展观的基本特征。但是,我们这样说并不意味着这种发展观没有它的价值观。把“经济增长”看成是发展的唯一的终极的目的和根本的价值取向,而不管这种经济增长对自然界、对人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有什么后果,这本身就是它的价值观。下面所说的工业文明的价值观,讲的就是在这种价值观的支配下,它在经济增长中对自然界的价值问题的基本态度。
2.这种价值观把人看成是一种绝对的主体,而外部自然界则仅仅被看成是一种供人“占有”、“消费”、“使用”的对象。在这种价值观看来,所谓价值,就是客体(自然)对主体(人)的“意义”或“有用性”。这样,自然界就仅仅被看成是一种满足人类需要的“工具性价值”。所谓“有用性”,即“可使用性”、“可消费性”,因此,所谓“工具性价值”,实质上就是“消费性价值”(指广义的消费,即包括生活中的消费,也包括生产中的消费)。例如,野生动物的价值就在于它们能够为人类提供肉食、皮毛、蛋类或药材,森林的价值就在于它们能够为人类提供木材,以供人类作燃料、建房、制作各种家具、器皿、纸张或其他用品的材料。总之,自然界对人来说,无论是作为“物”的有用性,还是作为“精神”的有用性(如人们常说的审美价值)都是被作为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消费性价值”来理解的。
在这种价值观的支配下,人们对自然界采取了无节制地征服、支配、掠夺、占有和挥霍的野蛮态度,自然界是仅仅被作为人类的消费对象来对待的。自文艺复兴以来,当人类从上帝的权威中解放出来以后,人类又把自己变成了全知全能的上帝。人们相信,“知识就是力量”,依靠技术的发展,人类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于是,“让高山低头,叫河水让路”就成了时代性的豪言壮语。人们相信,人类的活动所受到的任何限制都不具有终极的性质,它对我们来说,都是暂时的,最终都是可以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得以解决的,人们相信,自然界永远是人类的奴仆,我们可以对它任意进行宰割和鞭挞。
3.尽管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所有的生活资料,但人们对自然界没有一点感谢之意。因此,在这种价值观支配下建立起来的传统经济学中,自然界的“自然价值”就完全被否定了。在传统经济学看来,自然物本身并没有价值;人类需要的消费价值完全是人类本身创造的,是人类赋予的,是人的主体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实际上,传统经济学的价值观只承认人本身的价值,是否定“自然价值”的。因此,商品的价值仅仅被归结为人的“劳动时间”,这实质上是把商品的价值完全归结为人的“劳动价值”。当然这种经济学也讲到了“原料的价值”,但最终还是要把原料的价值换算成劳动时间,即把生产原材料时花费的“劳动价值”看作是原料的价值,排除原料本身的“自然价值”。这种价值观没有考虑到,人们生产某种产品,不仅需要付出人类劳动,而且还必须包含着一定量的自然资源的耗费。人类的劳动并不能创造物质和能量,而只能通过对自然能量的消费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存在方式。因此,生产那些“原材料”时耗费的劳动价值并不能代替原料本身的“自然价值”,即不能代替我们常说的“资源价值”。
这种否定“资源价值”的观念,即“资源无价”的观念,产生于“资源无限”的信念。传统价值观实际上是把自然界当做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的“公用仓库”来看待的。“物以稀为贵”。当自然物多达无限时,其本身的自然价值是可以相对地看成为零的。在生产力不很发展、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大多数还未被开发利用的历史条件下,因为其数量极大,很容易给人们造成资源可无限供应的假象,因而自然资源向来是被当做“免费商品”来对待的。但是,在当今自然资源日渐匮乏的情况下,这种价值观就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了。正是这种“资源无价”的观念,在激励着人们疯狂地掠夺和挥霍着自然资源,进一步加剧着资源危机。
4.“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是这种价值观的哲学基础。这种价值观是建立在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基础上的。当然,我们不能一般地否定主客体区分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上的积极意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能动的存在物,他只有靠对自然界的能动改造才能生存。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人看成是动物界的“普通一员”。只有在理论上坚持这一点,我们才能合理地把人同动物区别开来。主客体的区分在实践上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劳动手段的不断更新,仿佛魔术般地呼唤出来的生产力的发展,都与人类的主体意识有关。但是,这种价值观毕竟是建立在对人和自然关系的片面理解基础上的。由于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片面地处理了人同自然的关系,因而造成人类当今的困境和危机就具有必然性了。
在人与自然的全面关系中,不仅包含主客体关系,而且还包含整体与局部、系统和要素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自然界是系统的整体,而人不过是系统整体之中的一个局部的要素而已。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仅仅是全面关系中的一个方面,但我们却仅仅立足于这一个方面的关系去处理一切理论和实践的问题。我们过去常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仅仅就人与“外部局部自然物”的关系而言才是正确的:人是主体,与人发生现实关系的外部局部自然物是客体。这里的客体具有三种性质:一是对人来说是“外部的”,人同这些自然物是一种外在关系;二是这种自然物不是自然界整体,而只是自然界整体的部分;三是这些自然客体是同人发生“现实关系”的自然物,人与自然界系统整体之间并不构成主客体关系。从逻辑上说,系统整体之中的局部要素不可能成为系统整体的主体。人不可能把自然界系统整体作为它的实践对象。因此,从人与自然的第二种关系来看,人只能作为自然界系统整体之中的一个要素在系统整体规律的决定下参与整体的运动。在人与自然界整体的关系中,自然界整体是决定者,作为局部要素的人是被决定者;自然界整体的规律性和动态结构的阈限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的绝对限度。在这个关系中,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就不适用了。
在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界不仅仅是人的“环境”。把自然界完全看成人的“环境”,也是以“人是主体、自然是人的外部的对象”为前提的,即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只有从人的立场来看,自然界才是我们实践活动的外部环境。因此,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完全看成是“人与环境”的关系,也只是就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一个方面而言才是正确的。从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二种含义上说,局部要素是在整体规律的决定下运动的,二者的关系不是主客体关系,当然也不是“人与环境”的关系。我们常说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的“环境”,实际上都是立足于“人与自然界互相外在”的观点来看待人和自然界的关系的,都只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一种意义上说的。如果我们从第二种意义来看,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是整体与局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当我们从人与自然的第二种关系去看自然界的价值时,就会形成一种新的价值观。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正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第二种关系确立起来的。
二、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
1.本世纪30年代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生态伦理学,针对传统价值观的片面性,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另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一员)出发,提出了一个全新的价值概念——“生态价值”概念。尽管不同的人对于什么是“生态价值”的问题有不同的说法,但它们至少包含以下含义:
第一,地球上的任何物种和生物个体,在生存竞争中都既实现着自身的生存利益,同时也创造着其他物种和生命个体生存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物种和生命个体对其他物种和生命个体具有价值,对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的完善也具有价值。人们把它叫做“生态价值”。
第二,在地球生物圈的生态系统中,整体系统具有自我维持、自我调空、自我组织的机能,它使整个生态系统呈现出稳定、平衡与协调性。这种生物机能本身也是有价值的,是生态价值。
2.“生态价值”概念是一个全新的价值概念。它同传统价值观对价值的理解至少有以下不同:
第一,生态价值的“内在性”。在生态伦理学看来,生态价值是自然物之间相互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关系,如草对于羊来说具有价值,羊对于狼来说也具有价值。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一切自然物都是相互依赖的,这种相互依赖的功能性就是一种价值性,即生态价值。它与人类的需要无关,与人类的评价无关。是自然界的内在价值。
第二,生态价值的“固有性”。在生态伦理学看来,自然界的生态价值不是人类创造的,也不是人类赋予的,而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人类不能去规定它,只能去认识它、利用它。在人类利用它之前,它的价值对于人类并非无。”(注:刘湘溶:《生态伦理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0页。)塞维尔以“美”为例说明了生态价值的固有性。他说:“美不仅仅是人类主观的事物。美比人的存在更早。蝴蝶和鲜花以及蜜蜂之间的配合都使我们注意到美的特征,但是这些特征不是我们造出来的,不管我们看到还是没有看到,都是美的。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动物对美也是有感觉的。恩斯特·海克尔认为,蜂鸟的色彩斑斓的羽毛是与母鸟的敏感和高雅的审美力有关的。爱情使这些鸟身上装饰着无与伦比的羽裳。”(注:〔奥〕弗·冯·维塞尔:《自然的价值》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8~59页。)
第三,生态价值的“存在性”。在生态伦理学看来,生态价值的根据就在于它们的存在本身。“自然之物的存在本身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自然之物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存在本身。”“自然之物的存在与自然之物的价值先天统一,不可分割,破坏了它们的存在,也就破坏了它们的价值。”(注:刘湘溶:《生态伦理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0页。)
3.这种价值观有着明显的局限性:
第一,它同传统的工业文明的价值观一样,也是建立在片面地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观念之上的。如果说,工业文明的价值观片面地强调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一个方面(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客体关系)而排除了第二个方面的话,那么,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则是仅仅看到了关系的第二个方面(人与自然之间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排除了关系的第一个方面。这种价值观虽然正确地看到了人和自然之间的整体同部分的关系,但是,却完全否定了人的主体性,把人仅仅看成是自然界的“普通一员”。这样,它就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传统的价值观一样,都片面地处理了人和自然的关系。
第二,它无法解决如何从“是”中推导出“应当”的问题。“是”是一个存在论的概念,指事物存在的事实、事物固有的客观属性和客观规律性;“应当”则是一个目的论、价值论、伦理的概念。一物的存在和规律(“是”)只是一个中立的事实,它只能决定事物未来“能是什么”,而不能决定事物“应当是什么”,不能单独充当价值的根据和尺度。要从事物的存在中推导出应当,就必须以主体的选择为前提。如“花是红的”只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而不是价值判断,“花是美的”才是一个价值判断。这个价值判断虽然必须以客观陈述(花是红的)为前提,但是,只有当人们喜欢红色时(人们的价值选择),红色的花才是美丽的,才有价值判断。离开了主体的价值选择,我们就无法判定红色的花是美丽的,还是令人讨厌的。即推导不出“应当”。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完全在存在论中找寻价值的根据和尺度,否定主体选择的必要性,就必然混淆存在论和价值论的区别,其后果就是取消了价值论存在的必要性。事实上,如果“自然之物的存在本身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自然之物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存在本身”的话,那么,任何存在就都是价值,只有“无”才是非价值的,因为任何“存在”都是存在的,任何“无”都是不存在的。这样,“价值论”与“存在论”就完全同一了。
4.虽然生态价值观有以上局限性,但是,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积极意义却是不能抹杀的。从理论上说,它对于克服传统哲学价值观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片面理解(即仅仅把自然理解为人类改造、占有和消费的对象,否定人和自然之间的整体同局部的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虽然说它同传统价值观一样,也是片面地强调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方面,但矫枉必须过正,它本身虽然是片面的,但它却为立足于人与自然全面关系的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的形成提供了理论前提。我们可以说,没有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前提,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的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从实践上说,它对于我们克服当今人类面临的困境和危机、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5.因此,传统的工业文明的价值观和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都有其合理性的方面,因为它们确实都反映了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一个方面。但是,由于它们都只是反映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因而从总体上看,这两种价值观又都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仅仅立足于关系的第一个方面确立起来的传统价值观,必然把自然界的价值仅仅看成满足人类欲求的“消费性价值”,必然否定自然界的生态价值;生态伦理学则完全从人与自然关系的第二个方面出发来确立自己价值论基础。从这一方面出发,自然界的价值完全被看成是“内在的”,即同人类评价者无关的、自然界本身固有的,并完全否定人的主体地位,完全把人等同于“自然界的普通一员”。
因此,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观应超越这两种片面的价值观,在吸收它们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形成适合于当代发展需要的全面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新价值观。
三、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观
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观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全面关系来看自然界的价值。这样,它不仅承认自然界的“消费性价值”,而且承认自然界的生态价值。
1.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上述两个方面(即主客体关系和整体、部分的关系)在现实中是统一的,不存在两种关系各自独立存在的状况。当人作为自然界系统中的要素被系统整体决定时,他仍然不同于一般的动物,不仅是自然界的“普通一员”;而当人作为主体能动地改造着外部局部自然物时,他也不能摆脱掉自然界整体对他的决定作用。我们只能在思维中才能把这两种关系分开。
但是,在性质上,这两种关系却是对立的:第一种关系说的是人对自然界的能动性,第二种关系说的是人在自然界中的受动性。与两种性质对立的关系相适应,建立在这两种关系基础上的两种价值观也存在着对立的性质,它们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同的。
2.自然界的生态价值同消费性价值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价值。第一,生态价值不是人类实践活动创造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它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第二,相对于传统价值观理解的“消费价值”来说,生态价值是一种“存在性价值”。消费价值只有在人们的消费中(即对自然物的毁灭中)才能实现出来,而生态价值却只有在自然物不被消费(即存在)时才能实现,如果我们把它作为消费价值消费了,生态价值也便消失了。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找到当今世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价值论根源。我们在实践中消费的,实际上不仅是自然物的消费性价值(使用价值),我们在消费其消费性价值时,连同它的生态价值也一起毁掉了,如果我们不节制我们的改造活动,当我们的改造活动的破坏性后果超过了自然界的“生态阈限”时,整个生态系统就将遭到彻底的破坏。我们目前面对的环境破坏,同我们的传统价值观只承认自然界的消费价值、不承认生态价值是直接相关的。
3.当然,我在这里讲的“生态价值”同生态伦理学立足于完全的自然中心主义立场上讲的生态价值概念是有区别的。当我们立足于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来理解生态价值时,生态价值概念应当包括以下特征:
(1 )我们从全面地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两个方面的立场出发来理解生态价值的根据。从这一立场出发,“生态价值”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根据:第一,它根源于自然生态系统整体的动态平衡规律。正是根据自然物在生态系统中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生态性质,我们才认识到自然物在调节生态系统平衡中的功能。没有生态科学关于生态系统规律的解释,就不会有生态价值概念。第二,它根源于人类对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价值选择。由于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支持系统,因此,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人类长远的生存和发展利益之所在,因而自然界的生态功能对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是有价值的。
在这里,生态学的根据只是确立生态价值的前提,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利益是确立生态价值的终极尺度和主体选择。当然,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观的“主体选择”,不同于传统发展观的价值观只追求消费价值的主体选择。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利益,我们不仅需要对自然界的消费,而且需要对自然界的保护,以维持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为此,我们必须把人类消费自然界的活动限制在自然界的生态阈限之内,节制我们的无限欲求和对自然资源的浪费。
(2)我们把生态价值叫做“存在性价值”, 仅仅是在同传统价值观理解的“消费性价值”相区别的意义上说的。传统价值观认为自然物只具有“消费价值”。而消费价值对人的消费来说是一种价值,但对自然界来说,这只不过是“价值”的毁灭。生态价值与此相反,它一方面是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支持系统,另一方面,它也是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与稳定的机能。因而它无论对人类还是对自然界都是一种积极的价值。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把生态价值叫做“存在性价值”的理由,是认为生态价值的根据只在于它的存在,否定它同人类利益和人类评价的联系;而我们把生态价值叫做“存在性价值”,只是说,只有保持自然物自身的“存在”(不被消费),生态价值才有实现和存在的可能。因此,我们把生态价值也叫做“存在性价值”,同生态伦理学理解的“存在性价值”的概念是不同的。我们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全面关系来理解自然界的价值的。
四、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取向
从总体上看,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全球意识:全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生态价值概念的提出,为认识个人行为的“全人类性”提供了价值论的根据。生态价值不同于消费性价值:消费总是个体的消费,因而消费性价值总是同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就是对(广义的)消费价值(即“财富”)而言的。所谓“财富”,实际上仅仅是指那些具有消费价值的东西。但是,生态价值却不具有个体性,而是具有全人类性,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对环境的破坏的后果也不仅仅危及个别人的生存,因为它是全人类持续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对生态价值的毁灭,就是对全人类可持续生存利益的侵害。我们现在面临的危机是生态危机,也是全人类的可持续生存的危机,因而任何个人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都不是纯粹的个人行为,因为它不只是影响局部哪一个人的利益,而是危害了全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利益。
不仅个人行为都影响到人类的存在,而且个人的生存命运也同全人类的生存命运直接相关。人类的生存是个人生存的基础和前提,个人的生存利益只有通过全人类的生存利益的实现才能实现。仅就作为消费价值的个人财富来说,只具有个人性,人们可以靠掠夺他人的财富使自己致富,也可以把自己的灾祸转嫁给他人,把自己的富裕建立在他人贫困的基础上。但是,对生态价值却不能如此。谁都不能在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时,只使别人受害而不秧及自己。个人不能把自己的行为后果转嫁给他人而使自己免受惩罚,因为破坏了全人类的生存利益,也就是破坏自己的生存利益。
因此,在我们的个人、民族、国家的行为中,应当把全人类的利益看成为最高利益。保护全人类的利益,应当成为我们的最高价值尺度。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商品经济社会是一个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个人利益被看成是最高的利益;个人利益的实现是行为的最高价值尺度。因此,这样的社会排斥自觉维护全人类利益的行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类本位”的社会。每个人都必须以全人类的利益为重,以全人类的利益为最高尺度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和矫正,在实现全人类利益的行为中,也同时实现个人的合理利益。
2.生存意识:人类生存利益高于一切。近代工业文明的经济增长已经背离了人类的生存利益。主要表现是:第一,它的生产和消费都不是从有利于人类的健康生存需要出发的。在这种发展模式中,经济增长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和积累更多的财富,而不是人类健康生存的需要。从这个目的出发,生产经营者通过广告刺激消费者的同样是背离生存需要的无限“欲求”;以便把他们的“销售意志”转变为消费者的“消费意志”;消费者的欲求又进一步刺激了生产经营者获得更多财富的欲望,进一步扩大生产。这就形成了一个无止境的循环,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中,经济增长离开了需要的目的,获得了无限增长的可能性(注:参见拙作《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消费观批判》《哲学动态》1998年第2期。)。生产经营者的贪欲和消费者的挥霍的后果就是大量的“无意义生产”和“无意义消费”的产生,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而且加重了对环境的破坏。第二,大量“有害生产”和“有害消费”的存在,已经危及了人类的健康生存;由机械化和自动化的普及引起的体力活动的减少也造成了人的生命质量和活力的降低。现代社会的许多疾病(即所谓文明病)都与我们津津乐道的“生活水平提高”直接相关。
第三,我们无节制地对自然界的掠夺性开发,也是对人类的可持续生存的威胁。这就决定了,在资源危机和生态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条件下,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价值取向,抛弃那种背离人类生存利益、只追求非生存利益的价值取向,改变那种追求享乐的人生态度。在解决生存利益与非生存利益的关系中,应当把生存利益作为最高利益,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证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
3.未来意识:人类可持续生存利益高于一切。可持续发展观不仅把“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类的生存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且把人类的“可持续生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种价值取向改变了人类历史的时间向度,在时间观念上发生了一个根本性变革。农业文明的时间概念,是“过去”高于一切。农业和手工业技术是建立在过去千百年来形成的经验基础上的。祖先们留下来的生活经验、秘方、秘诀是人们赖以维持生存的基础。因此,这种文化是一种“向回看”的文化。一切都以即定的、已有的模式为准绳,什么都要用过去的尺子来衡量。一切古人的生活秩序和准则,都被看成是最好的,是现实应当效仿的榜样。这样,“过去”就被看成是具有最高价值的,是我们的人生目标和社会变化的归宿。这种文化没有给未来和现实以应有的地位。因此,这种文明的发展是及其缓慢的。建立在近代工业文明基础上的时间观念是只注重现实,不问过去和未来。商品经济价值观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它只注重实惠和实效。因此,它只关心有限的、看得见的东西,不关心无限的终极的东西,不关心未来。它的人生哲学是:“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过把瘾就死”、“人生短暂,不要留下遗憾,过去和未来,重要是现在”。在这种社会中,许多人只顾“大把挣钱,大把花钱”不顾行为后果,造成了当代人类面临的困境和危机。
可持续发展观的时间观是面向未来的时间观。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危及人类的生存,而人类的生死存亡,在时间上是不可逆的。人类灭亡了,再也无法补救了。这是一个终极问题,对这个问题是不容许试错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为最高目标,来确立我们的价值取向,在人类可持续生存(未来)目标的导引下,来决定我们现在的行为策略。我们不仅关注当代人的利益,而且更关注未来子孙后代的生存利益。不仅我们当代人自己要生存,而且也要使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继续生存。未来是关系到我们人类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关系到人类这个物种能否在地球上继续存在的问题,因此它应当成为我们的最高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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