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责幼稚园儿童的人身安全?_幼儿园论文

谁负责幼稚园儿童的人身安全?_幼儿园论文

幼儿园孩子的人身安全谁负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身安全论文,幼儿园论文,孩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继西安幼儿园老师给孩子喂药事件之后,北京市朝阳区威斯顿润泽幼儿园教师一个月之内38次打孩子。

      幼小的孩子被家长送到幼儿园之后,谁应该为他们的人身安全负责,这似乎不是个问题,可目前,这就是家长们最急于找到答案的问题。

      中国的幼儿教育怎么了?师德不过关?工作欠管理?法律存漏洞?

      幼儿园事件暴露管理漏洞

      监控摄像头记录着威斯顿润泽幼儿园老师打孩子的全过程。甚至录下了老师为了躲开摄像头,把孩子拽到厕所去打的画面。视频里孩子的哭喊,让父母的心都碎了。即使是没在那21名孩子之内,也有家长表示担心: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被如此对待过?

      威斯顿润泽幼儿园,这个硬件设施相对完备的幼儿园,竟然也出了这种事,那些没有摄像头的幼儿园呢?

      幼儿教育阶段,应该是幼儿身心健康养成的关键时期,比如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生活自理能力,让他们在健康快乐的气氛中成长。

      对待孩子偶尔的调皮,老师应该积极引导,耐心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粗暴地对待,伤害的不仅是身体,心灵上种下的创伤更可怕。

      威斯顿幼儿园老师打孩子事件再次给幼儿教育敲响警钟。

      我国的教育法、教师法与教师师德规范对体罚学生早有规定。有的地区正在施行教师绩效工资与师德考核挂钩的管理办法。但这些规定似乎还不能有效制止住部分教师粗暴的行为。

      据北京市教科院披露的《师源性心理伤害的成因及对策》的调查报告显示,打骂学生、讲课死板、对工作不负责任、偏心等不被学生喜欢的行为会给学生带来师源性心理伤害。

      教师心理健康无疑是培养儿童心理健康的必要前提,甚至可以说教师的心理健康,会影响整个社会和民族的健康、中华民族的未来。

      儿童保护的典范

      在一些法治较为完善的国家和地区,一起儿童恶性伤害事件往往能促进国家对儿童保护机制的系统性反思,进而从政策、立法层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英国1989年的《儿童法案》就规定:凡是“影响儿童生理的、智力的、情绪的、社会的或行为的发展”的行为都是儿童虐待行为。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一些国家和地区早有了成熟的法律和政策。

      美国对于儿童虐待进行干预的法律和政策主要有强制报告制度,严格的受理、登记和调查程序,寄养和代养等临时措施以及家庭维系等长期措施。1963年,美国政府儿童局制定了举报法范例。1974年时,美国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该法要求各州都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规定了虐待与忽视最低的定义。1984年,《儿童保护法案》通过,比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还早5年。

      日本厚生劳动省从1990年开始对儿童虐待数据进行统计,并逐年公布。东京自1991年开始成立了虐待防止中心,开始对儿童虐待信息情报进行统计。1998年在日本成立的“儿童虐待思考协会”,就以儿童虐待为题材制成漫画,向志愿者介绍虐童工作现状。2000年,日本公布并实施《虐待儿童防止法》,经过4年的使用后,在2004年进行了部分修改,同时,语言暴力也被列入虐待标准。

      香港,针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专门成立了防止虐待儿童会,每年都会通过电视、电台、印刷物等向社会普及防虐知识。如果发生虐待儿童事件,就会较早发现。收到举报后,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将派社工上门了解家庭背景、受虐情况等。

      在国外,虐待儿童的行为是法律的高压线,而在中国更像是一条虚线,虽然形式上禁止,但定性模糊,处罚疲软。

      别让孩子处在法律之外

      国家相关部门对频发的虐童事件总是让人觉得反应迟钝。除了谴责之外,似乎一直在具体保护机制上少有作为。

      我国虽然自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研究虐童问题,但迄今为止,尚无关于虐童问题的成体系的研究与统计。虽然我国与儿童福利、服务相关的机构众多,比如有民政部儿童福利处、卫生部妇幼保健司、全国青联和共青团组织少年部、妇联儿童部,但直到2010年,中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才刚刚建立起来。

      法律工作者梁智海说,我国《刑法》里没有“虐待儿童罪”这个罪名,与虐待罪相关的规定只有第二百六十条。该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前提是必须达到轻伤的标准。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表示,作为老师,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如有以上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体罚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致人轻伤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也逃脱不了责任。”王传巍表示,依照《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如今,北京威斯顿幼儿园老师打孩子事件,园长和老师被辞退,老师被拘留14天,罚款500元。“我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了。”这是家长们共同的呼声。

      在一个又一个轻描淡写的处理之后,一起又一起的事件频发,拷问着法律的苍白无力。

      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认为,法律最大的功能不是打击,而是震慑,就是让施暴者意识到实施暴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社会在儿童暴力问题上,面临最大的挑战是施暴者很难有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的震慑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相比身体创伤,此事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更大。“孩子将失去对周围人的信任和安全感。”幼儿教育家陈亚男说,家长把孩子交给园里老师,孩子就与老师建立依附关系,他们会认为身边的老师最值得信任。如果最信任的人还以暴力对待自己,孩子就会失去对他人的信任,会破坏掉他的安全感。她表示,孩子具有模仿的天性,在处理自己与小伙伴的关系时也可能会模仿老师的暴力方式。负面情绪压力会让孩子想办法宣泄,他们可能会去攻击其他孩子。

      据加拿大学者就体罚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所做的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显示:被体罚的儿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儿童的两倍,而且患上焦虑症、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几率大大增加。在偶尔被打的受访者当中,有21%患上焦虑症、70%患上抑郁症、13%酗酒、17%嗜毒。

      有专家建议,幼教行业从业人员应有心理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定期跟踪管理。对给幼儿身心造成伤害的事件,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儆效尤,发挥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我国除了加强宣传教育外,法律体系中亟待建立对于儿童虐待案件的救济和干预机制,设立专门的法律或者条款,对于最有可能接触儿童和发现儿童受虐的人群设立强制报告制度。同时也希望更多的社会福利、救助机构和民间公益组织也参与到制止“虐童”的行动中来,保证我们的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和国家的未来,而幼儿又是不能自主维护自身利益的弱势群体,面对幼师虐童事件的频繁发生,法律界人士呼吁,中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严格入罪标准,让孩子的生命安全有坚实的法律后盾为依靠。

标签:;  ;  ;  ;  

谁负责幼稚园儿童的人身安全?_幼儿园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