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与近代欧洲档案学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国论文,欧洲论文,大革命论文,近代论文,档案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列宁曾经这样说道:法国大革命给资产阶级做了很多事情,以至19世纪在世界各个角落里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分别地实现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们所创始的事情”〔1〕。这一论述并非过甚其辞。 法国大革命开创了资产阶级档案工作的新局面,进而奠定了近代欧洲档案学的基础,便是典型的例证。
一 大革命开创了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新局面
大革命以前的法国,是个封建生产关系充分发展、封建专制统治集中有效的国家,同时又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繁荣、资产阶级积极争夺统治权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中,因为视档案为保障本阶级权利和利益之武器,所以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档案馆:有属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国王档案馆、政府主管部门档案馆、地方当局档案馆、教会档案馆,也有属于资产阶级的市档案馆、社团档案馆,此外还有私人档案馆、高等院校档案馆。这些档案馆彼此之间因所有权不同自然彼此之间毫无联系,而且因都以自己认为妥善的制度和方法进行工作,因而根本不可能形成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法国的资产阶级,在封建社会末期,在与封建统治阶级围绕政治、经济利益进行斗争时,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了掌握档案的重要性,同时也因参与城市管理,懂得了积累、利用档案对于治理城市的重要性。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群众武装起义、攻陷巴士底狱, 使资产阶级掌握了制宪会议的领导权,基本上获得了法国的统治权。资产阶级为有效地管理法国、处理好各种社会阶级关系,就必须接管、利用以往所有的档案;为积累统治经验、捍卫本阶级的利益,就必须收集、保存新形成的档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百废待兴、万机待理的时刻,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们把档案工作迅速提上了议事日程。
1789年7月29日,制宪议会通过了自己的组织条例, 而该条例的最后一章就是关于档案工作的规定,其主要内容是:成立制宪议会档案馆,隶属于制宪议会之下,负责保管制宪议会的各种原本文件;从制宪议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档案馆馆长。将关于国家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定列入最高权力机构的组织条例之中,开创了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重视档案工作的先例。
8月4日,制宪议会投票选举法学家卡缪为制宪议会档案馆馆长。卡缪上任伊始,就草拟了关于接管旧制度遗留下来的大量档案的建议。由制宪议会指定而成立的关于档案工作的专门委员会,不仅研究了卡缪的建议,而且拟出了国家档案馆条例草案。制宪议会于1790年9月7日批准了卡缪提出的接收和保管旧档案的计划,并通过了国家档案馆条例。该条例的主要内容是:将制宪议会档案馆更名为法兰西国家档案馆,负责保管制宪议会以及新法兰西国家的一切重要档案文件;国家档案馆馆长连选可连任,对制宪议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国家档案馆每周要向公众开放3天。该条例令人注目的地方是:设立了国家档案馆, 作为隶属于最高权力机关的最高档案管理机构;开创了开放档案馆,让民众可以查阅、利用档案的先例,这在欧洲档案史上还是第一次〔2〕。11月5日,制宪议会又颁布了关于建立行政区〔3〕档案馆的法令。 该法令规定:各行政区档案馆负责保管本行政区以及设在本行政区境内的如司法、财政、公共工程等国家机构的档案,同时也保存旧制度时期设在本行政区境内的各种机构的档案。根据这一法令,法国开始形成地方档案馆体系。国家档案馆的建立、地方档案馆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新局面的出现。
二 大革命提出了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的思想和原则
到了1794年6月下旬,法国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 经济势力已被击溃,资产阶级的政权也几经演变:统治集团从君主立宪派变为吉伦特派,再变为雅各宾派;最高权力机构从制宪议会变为立法议会,再变为国民公会;革命后的法国从君主立宪制变为共和制,再向民主共和国演进。因此,为巩固和加强资产阶级统治,更为有效地治理整个法国,改革资产阶级档案工作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所以,在取得对外战争最后一场胜利的6月25日当天, 国民公会颁布了在欧洲档案史上有名的档案法令。6月25日的档案法令, 集中地体现了大革命提出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的思想和原则。
该法令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档案馆内分设立法、司法、世袭领地三个部;国家档案馆应接收制宪议会、立法议会的文件,各法律机关和政府各部的文件,国家财产和债务清册,国家预算和人口统计材料,并保管对外签订的条约文本;各行政区档案馆受国家档案馆领导,作为国家档案馆之分馆而存在;首都巴黎及各行政区要建立专门的班子,限期对旧政权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将旧政权的档案文件分为地产契据、历史文件、封建文件和无用文件四类。其中的封建文件〔4 〕和无用文件应予以销毁,历史文件应交给国家图书馆或地方图书馆,而地产契据亦即产权文件、经济文件和司法文件则应交给国家档案馆或行政区档案馆;国家档案馆及行政区档案馆均应实行“对外开放”这一共同原则,为方便档案的利用,要对档案文件编制目录和索引。
从上述可以看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使法国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与封建阶级的档案工作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几个差别:一是确立了国家档案馆在国家档案馆网中处于领导地位的原则;二是确立了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别以决定保管与销毁的原则;三是确立了档案馆对外开放的共同原则以及为利用档案提供编制目录索引的服务方法;四是初步确定了划分档案馆与图书馆不同职能的原则。所谓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就是使原有的档案工作在一定的思想、原则指导下,变为由资产阶级所掌握、更好地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档案工作。6月25 日的档案法令正是提出了档案工作这种变革的思想和原则。
虽然在6月25日档案法令颁布一个月之后发生了热月政变、 雅各宾专政被推翻,但是在热月党人掌权的5年时间里,包括6月25日档案法令在内的一切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政策、法令仍然得到了贯彻执行。因此,法国完成了资产阶级档案工作的改革,完成了对旧档案的整理、分类、鉴定、保管、销毁。1796年,法国废除行政区建省。与此相适应,法国督政府于同年10月26日发布法令,规定各省成立省档案馆,原各行政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给各省的省档案馆。1796年10月26日建立省档案馆的法令,不仅表明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并未因热月政变而停顿,而且表明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的思想和原则在热月政变之后仍然得到了贯彻执行。
1799年11月至1815年6月, 法国处在拿破仑掌权的执政府与第一帝国统治时期。这是一切有利于资产阶级的大革命的思想、原则、法令、政策都得到巩固和加强的时期,是现代法兰西国家机器得到完善的时期。因此,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也遵循原定的改革思想和原则,并得到了加强。1815年6月至1830年7月,法国处在复辟王朝统治时期。在这一时期,流亡归来的贵族为寻找地产产权变化线索,认识到现行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利用,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无意破坏资产阶级的档案馆网及其管理制度。所以,大革命开创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新局面,大革命提出并得以实行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的思想和原则,在复辟王朝时期并未受到冲击和破坏。1830年7月至1848年2月,法国处在七月王朝统治时期。在这一时期,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在大革命奠定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这表现在1841——1842年七月王朝政府发布了关于设立市镇档案馆和医院档案馆的指示。该指示规定了上述两类档案馆的规章制度,并明确了上述两类档案馆作为省档案馆分馆、受省档案馆馆长管辖的地位。根据这个指示,法国最基层的档案机构在19世纪40年代普遍建立起来。至此,法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档案馆网。
三 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的巨大影响
法国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推动了欧洲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的改革。在欧洲,受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影响较深的国家有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瑞典、丹麦和挪威。
1795——1814年比利时处于法国统治之下。因此,比利时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是在法国的直接影响下进行的。1796年,在布鲁塞尔、根特、列日等大城市,建立了行政区级的档案馆,集中管理各行政区的档案。1815——1830年,比利时虽被并入荷兰,但其资产阶级档案工作并未发生多大变化,只是将行政区档案馆更名为省档案馆、作为国家档案馆的分馆存在。 比利时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之迅速发展, 是在其1830年11月获得独立之后。比利时国家参照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的思想和原则,改革了它的档案工作:设档案总长直接管理中央和地方档案馆;建立国家总档案馆,负责保管西班牙、奥地利统治时期的档案以及封建时期财务机关、司法机关、世袭领地机关的档案;设立8 个省档案馆;设立市档案馆,负责保管市自治局和行会的档案;按照“尊重全宗”〔5〕的原则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 比利时通过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建立了国家档案馆网。
荷兰在1795——1813年处于法国统治之下。在这一时期,荷兰也按照法国的样子,建立了各个行政区的档案馆。1814年,荷兰宣布独立。独立后的荷兰在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方面并未抛弃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的模式,只是照顾到了本国历史发展的特点。1814年3月, 荷兰颁布档案法,规定成立国家总档案馆,负责保管1814年以前各中央机关的档案以及殖民公司、殖民地政府的档案;将原行政区档案馆改为省档案馆,省档案馆作为地方的国家档案馆,负责保管1795年以前各省的档案、1814年以前的行政档案以及收归国有的教会机关档案、司法档案与公证档案。1875年荷兰颁布的档案法,确定荷兰国家档案馆网由国家总档案馆和11个省档案馆组成,国家档案馆网置于内务部管理之下,由档案总长直接领导。这些改革明显地反映出了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模式的影响。荷兰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照顾到本国历史发展特点的地方是,城市和农村自治机关的档案馆、中央和地方主管机关档案馆、经济历史档案馆以及其他特殊类型的档案馆,没有置于国家档案馆网之内。这些档案馆在行政上是独立的,在业务上自行管理。
意大利。在1870年以前意大利处于外族统治、封建割据状态:境内存在着8个邦国,除去撒丁王国这个独立的邦国之外,北部、中部的6个邦国处在奥地利的控制之下,南部的两西西里王国则处在西班牙波旁王室的统治之下。同时,由于意大利与法国乃是山水相连的近邻,从1789年大革命爆发时起,意大利就深受法国政治、 文化之影响, 特别是在1796——1814年间,还曾间接或直接地处在法国的统治之下。意大利的这种历史发展状况,使得意大利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既吸取法国的经验,又要照顾到分裂割据的历史状况。1870年意大利最终完成统一大业之后,意大利政府就成立了档案工作改革方案起草委员会。1874年 3月和1875年5月,意大利政府根据上述委员会提出的方案, 连续颁布了两项档案工作法令。根据这两项法令,意大利实现了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内务部设中央档案局,管辖各个国家档案馆;设总档案馆、一级档案馆与二级档案馆和省级国家档案馆,构成国家档案馆网;总档案馆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中央国家档案馆,不保管历史档案,只保管1861年以后的档案,政府各部和其他中央机关自愿地向它移交档案;划全国为10个档案区,每个档案区大体相当于过去的一个邦国。在每个档案区设 1个一级档案馆及2至3个二级档案馆,负责保管意大利统一前各邦国的档案;在各省的主要城市设省级档案馆,主要负责保管1870年以后地方机关新形成的档案。意大利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呈现出如下特点:考虑到原来各邦国的档案与各大地区关系密切,因而未将这些档案集中到国家总档案馆,但同时又通过建立一、二级档案馆将它们纳入了国家档案网;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档案馆体系,各档案馆职责分明;建立了专门的中央档案局这个最高档案管理机关,使全国的档案工作有了集中和统一的领导。因此,意大利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的确是既吸收了法国的经验,又充分考虑到了本国的历史特点。
瑞典、丹麦和挪威,在19世纪70—80年代都参照法国的模式,建立了中央及地方档案馆,组成了国家档案馆网,完成了资产阶级档案工作的初步改革。
四 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对近代欧洲档案学形成的贡献
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的改革及其带动、影响下的欧洲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大大推动了近代欧洲档案工作的理论研究。在此基础上,近代欧洲档案学开始初步形成。
近代欧洲档案学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关于档案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本文在论述法国1794年6月25 日档案法令产生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时,就已指出,为巩固和加强资产阶级统治、更有效地治理整个法国,而必须进行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为此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档案馆网,确立了为利用档案而实行的对外开放的原则。这在实际上已经提出并解决了档案馆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性质、隶属于国家政权机构的地位、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的作用。后来的档案学家对档案馆性质、地位和作用问题所进行的讨论,都是这些大原则的具体化。
(二)关于档案的整理和分类
法国的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最先遇到了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而也走了弯路,但最终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在大革命期间,随着大批档案的集中,就出现了应按照什么原则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的问题。法国国家档案馆的第一任馆长卡缪和第二任馆长多努,因受图书馆学教育之影响较深,很自然地提出并采用了按“事由原则”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结果是打乱了档案文件之间固有的联系,给查找和利用档案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法国国家档案馆认识到这一分类原则的严重缺陷后,曾设法予以补救。但是,一直到1841年才解决这个问题。同年发布的省档案馆基本条例,提出了新的分类原则即“尊重全宗”原则。后来的档案学家把这一原则进一步加以论证,将其正式定名为“来源原则”,其含义是:按来源和形成的单位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正是由于法国资产阶级档案界最先提出了“尊重全宗”原则,又引出了“档案全宗”的概念。而这个概念关系到档案工作者对档案文件集合体的认识,进而关系到档案的整理分类。1841年省档案馆基本条例对这个概念作了这样的表述:全宗就是来源于一个团体、一个机关、一个家族或一个人的许多文件的集合体,因而在整理和分类时,不得将全宗拆散或把不同全宗混在一起。后来的档案学家虽然对这个概念的表述有所修正和完善,但始终保持了同属一个来源、存在着有机联系这两个基本点。法国资产阶级档案界最先提出的“尊重全宗”原则,是对近代欧洲档案学形成做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
(三)关于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794年6月25日的档案法令,规定限期完成对旧档案的整理分类, 并规定了对旧档案进行鉴定以决定存留、销毁的标准。从原则上说,此项法令无大错,但在具体执行时却必然出现大的失误。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档案工作者的业务素质高低的问题,还存在着一个档案鉴定与销毁需要积累经验的问题。应该说,当时担任鉴定以定存毁的人,都具备了一定的业务素质,但由于缺乏经验、“主观任性”,损坏了大量的有价值的档案。正是由于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在这个重大问题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才使欧洲档案学家认识到,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制订出可靠的鉴定、销毁的原则,应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但是,为了不再重犯损坏宝贵档案的大错,尊重档案文件之高龄之正本、增加审批环节的原则,则是必须遵守的。
(四)关于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近代欧洲档案学形成时期,欧洲档案学家对档案的利用制度、档案的查考工具、档案的公布等具体问题并无新的论述,只是对法国已实行的制度、方法加以分析和发展而已。
由于法国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对近代欧洲档案学的四个基本方面都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因此,西方人士普遍承认:“就人们今天所理解的档案馆和档案管理,是从法国革命时期开始的。随着1789年国家档案馆及1796年省档案馆的建立,第一次有了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现存档案的保存机构和编制案卷的机构。”〔6〕
注释:
〔1〕《列宁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4—335 页。
〔2〕《世界档案史简编》,档案出版社1983年版,第67页。
〔3〕法国大革命中,先是将全国划分为若干行政区,1796 年废除行政区,改划为若干省。
〔4〕指证明封建贵族享有特权的文件。
〔5〕“全宗”一词过去大多依法文原词fonds音译为“芬特”,原意为“基金”,转意为“库藏”。运用到档案学中,指同一个来源的档案文件集合体。
〔6〕《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二卷,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4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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