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区域差异与协调发展对策_城市化水平论文

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协调发展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协调发展论文,对策论文,差异论文,区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城市化进程具有极为显著的地域差异,因而不宜实行全国统一的城市化政策,而应该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推进各地区的城市化进程。[1]~[3] 本文首先依据全国第四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TM影像判读对各区域城市用地数据的提取以及相关统计资料等多元数据,从城镇分布、城镇人口增长、人口城市化发展、城市土地扩展、城市化质量、城市化与非农化的关系等多个方面,比较系统地阐述1990~2000年期间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省际差异特征;其次,从自然环境背景、人口分布与增长、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等各个方面,剖析了我国城市化发展区域差异的形成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国未来区域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前瞻性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我国区域城市化协调发展的对策与措施。旨在深化对我国城市化发展区域差异的认识,为各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的城市化道路与模式提供科学依据。[4]

1 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省际差异特征

依据全国第四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TM影像判读(提取的城市用地数据)以及相关统计资料,本部分从城镇分布、城镇人口增长、人口城市化发展、城市土地扩展、城市化质量、城市化与非农化的关系等多个方面,比较系统地阐述1990~2000年期间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省际差异特征。

1.1 新增城市主要集中分布在广东、山东、江苏等沿海省区,且以中等城市为主

1990~2000年期间,我国共新增城市197座。从新增城市的地区分布来看(见图1),主要集中分布在广东、山东、江苏等沿海省区。其中,东部省区114座,占58%;中部省区54座,占27%;西部省区29座,占15%。在各省区间,广东省新增城市数量最多,增加了33座,约占全国新增城市总数的17%。从新增城市的大、中、小结构来看,以中等城市为多。其中大城市35座,占18%;中等城市101座,占51%;小城市31座,占31%。新增大城市主要分布在山东(6座)、河南(6座)、湖北(4座)等省区。新增中等城市主要分布在广东(20座)、江苏(15座)、山东(13座)等省区。新增小城市主要分布在广东(11座)、辽宁(10座)、河北(9座)等省区。同时山东、新疆、安徽等省区的小城市数量在减少。

1.2 城镇人口进一步向东南沿海地区集聚

首先,我国城镇人口在各省区间分布的集中化程度指数在1982年时为0.32,1990年时为0.35[5],2000年时为0.37,在逐渐变大,表明我国城镇人口在各省区间的分布总体上趋于更加集中。其次,从各省区在全国城镇总人口所占份额在1982~2000年期间的变化来看(见图2):北方各省区所占份额趋于减少,尤以黑龙江、吉林、辽宁等东北3省为甚。东南沿海各省区所占的份额在增加,其中广东和江苏所占的份额增长最快。再次,全国新增城镇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等东南沿海省区(见图3),特别是在1990~2000年期间,其集聚程度进一步提高。在1982~1990年期间,全国共新增城镇人口8938万人,以上5省市共新增2420万人,占27%。在1990~2000年期间,全国共新增城镇人口16970万人,以上5省市共新增6622万人,占39%,比上一时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

1.3 城市化水平的省际差异已从北高南低态势向东高西低的格局演变

由于第四次人口普查和第五次人口普查所采用的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不完全一致,不宜通过直接计算两次普查期间的城市化水平的变化来比较各省区的城市化发展速度的快慢,[6] 而是借用区位商的概念来弱化因统计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影响。图4为各省区城镇人口在1990年和2000年时相对于全国的区位商及其变化。

自1990年至2000年,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山西、新疆等北方省区的城镇人口区位商在下降,尤以北京和天津的城镇人口区位商减少的幅度最大(—0.6)。宁夏、青海、甘肃、陕西等西部省区的区位商变化不大。而广东、海南、福建、浙江、江苏、重庆等东部和南方省区的城镇人口区位商在上升,特别是江苏和重庆的区位商增长显著,分别上升了0.34和0.25。从而,导致我国城市化水平的省际差异,1990年时的北高南低态势向2000年时东高西低的格局转变(见图5)。

1.4 各省区的土地城市化水平及其扩展速度自东向西急剧减少

与人口城市化水平的概念相对应,区域土地城市化水平系指区域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由于在现有的城市统计指标中,无论是建成区面积还是市区面积等口径,均不能真实地表示区域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本文采用中国科学院资源与环境数据中心根据TM及SPOT影像判译而制作的1990年及2000年的1∶10万数字化土地利用图,将各区域的大、中、小城市及县镇以上建成区用地和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厂矿、大型工业区、油田、盐场、采石场等用地、交通道路、机场及特殊用地等两类城市建设用地提取、合并后作为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990~2000年,自东向西我国各省区的土地城市化水平及其扩展速度急剧减少(见图6,表1)。东部各省区的土地城市化水平较高,其扩展的速度也比较快;而在土地城市化水平较低的西部省区,其扩展的速度也比较缓慢。以31个省区作为空间单元序列样本,对城市土地年均扩展强度指数(1990~2000年)与1990年的土地城市化水平进行的相关分析显示,它们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6,在1%置信水平上具有显著的统计相关性。在1990~2000年期间,68%的新增城市用地分布在仅占全国土地总面积14%的东部省区。东部地区的城市用地年均扩展强度指数为0.6‰,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8倍。占全国土地总面积55%的西部地区仅分布着同期全国10%的新增城市用地,西部地区的城市用地年均扩展强度指数为0.02‰,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和东部地区的1/30。

1.5 区域城市化质量的南北地区差异比较显著

城镇人口比重的提高和城镇数量与规模的扩张等,即城市化“数”量增长,只是城市化发展的手段与表象。只有城镇人口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即城市化“质”量的提升,才是城市化发展的本质与目的。不过,目前国内外对城市化质量的理解或界定尚未取得共识,表征指标更是多种多样。本着客观反映城市化质量的区域差异,并考虑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分别选择了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非食品消费性支出(城镇人口经济指标)和城镇每万人拥有的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城镇人口素质指标)等两个指标来描述人口城市化质量;选择每单位城市用地(km[2])所容纳的城镇人口(城市用地人口密度)和所创造的第二、三产业GDP(城市用地经济密度)来表征土地城市化质量。

研究表明,北方省区城镇人口的素质指标较高,但经济指标相对较低;南方省区城镇人口的经济指标较高但人口素质指标相对滞后。如图7所示,北方各省区的城镇人口素质指标大多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890人),尤以北京最高,达2110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其后依次为新疆、天津、陕西、辽宁、甘肃、宁夏等。然而,除北京、天津外,其他北方各省区的城镇人口经济指标大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40元)。南方各省区的城镇人口经济指标大多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尤以上海、广东最高,达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其后依次为浙江、湖南、重庆、江苏、福建等。不过,除上海外,南方各省区的城镇人口素质大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综合来看,北京、上海、天津的人口城市化质量最高,而海南、江西、西藏、安徽、贵州等地区的人口城市化质量最低。

南方各省区的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要普遍高于北方各省区,尤以长江三角洲地区和西南山区为最(见图8)。从城市用地人口密度指标来看,其峰值区分布在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西南部的山区省,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或以上。大部分南方省区的指标值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上海、浙江、广东、福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而包括北京、天津等在内的大部分北方省区的城市用地人口密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南方省区的城市用地比较集约,尤以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西南部的山区省为最。

从城市用地经济密度的省际分布来看,可以发现两个峰值区。第一个较大的峰值区位于以上海、浙江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江苏的盐场面积较大,因被统计为城市用地而使其城市用地经济密度值较小),第二个较小的峰值区在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西南部的山区省。与城市用地人口密度的省际分布类似,北方各省区的指标值大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南方各省区的指标值大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而,总体看来,南方省区土地城市化质量明显高于北方省区。

1.6 中国非农化与城市化关系的省际差异呈现出较显著的“马太效应”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绝大部分省区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快于非农化进程,从而城市化滞后的省区在逐渐减少,而非农化滞后的省区在较快增长。在1982~1990年和1990~2000年两个变化期间,分别只有2个和6个省区的城市化水平增长幅度小于其非农化水平的变化,其他均是前者快于后者。其中,属于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型的省区由3个减少至2个、属于城市化滞后型的省区由10个减少到4,而属于非农化水平滞后型的省区由1个急增至9个,严重滞后型的省区也从无到有(见表2)。

我国区域城市化发展相对于其非农化进程而言具有较显著的“马太效应”: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福建和北京等城市化水平高、发展速度快的地区,由于其非农化水平增长快,目前的城市化进程还相对滞后于非农化进程;而在大部分城市化水平比较低、增长速度比较慢的中西部地区,由于其非农化水平增长更为缓慢,城市化进程却仍相对超前于非农化进程(详见表3)。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黑龙江、辽宁、吉林等东北3省在1982~1990年和1990~2000年期间的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一直在下降,呈现出负增长趋势。实际上,这些省区的城市化水平增长幅度并不大,但由于非农化水平的绝对减少,导致出现相对的城市化发展超前或严重超前。这说明,中国各地区非农化与城市化关系之间的偏差,关键在于非农产业就业发展缓慢,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过于缓慢所致。

总之,中国各地区的非农化与城市化关系,无论从现状水平还是从变化幅度来看,都呈现出多样化的类型和极为悬殊的差异。因而,不宜实行全国统一的城市化政策,而应该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推进各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在同一观察时点,既有城市化水平滞后或严重滞后型的省区,也有非农化水平相对滞后或严重滞后的省区,不过,更多的省区属于城市化水平基本协调型。在不同观察时期间,也存在城市化滞后或严重滞后、非农化滞后或严重滞后、及基本协调等多种类型。

2 城市化区域差异的形成因素

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区域差异是由各地区不同的自然环境背景、人口分布与增长、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形成的。自然环境背景是社会经济与城市化发展的资源与环境基础,其空间分异在总体上奠定了城市化区域差异的宏观格局和长期趋势;作为城市化的主体,人口分布与增长的区域差异是形成城市化水平区域差异的直接原因;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经济发展则是区域城市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对区域城市化发展具有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功能。

2.1 我国自然环境背景的区域差异在总体上奠定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宏观空间格局和长期态势

我国的自然环境背景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可划分为以丘陵和平原为主的东部季风区、以高山分割的盆地和高原为主的西北干旱区和以高原和高大山系为主的青藏高寒区,并由此在总体上奠定我国人口分布、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发展的宏观空间格局和长期态势。早在1935年人口地理学家胡焕庸即发现,以爱辉(黑河)—腾冲直线为界,该线以东的中国东部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36%,却集中了全国人口的96%;该线以西的西部,面积占全国的64%,人口却仅占4%。“胡焕庸线”是由年降雨量400毫米等值线和中国地形第二级台阶综合作用的结果,[5]~[6] 其效用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再次得到了验证,[7] 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有效。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省区,特别是广东省的城市化进程发展迅猛,远快于中部和西部省区,这与它们位处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与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联系便利快捷、易于融入全球生产网络的区位优势是密不可分的。

2.2 区域内乡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快慢和区际人口流动是影响我国城市化区域差异的主要作用方式

人口是城市化的主体,其分布与增长的区域差异是形成城市化水平区域差异的直接原因。我国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地区分布的差异指数① 在1955~2000年期间持续减少,尤其是在1990~2000年期间的减少幅度更快,约减少了3.2,相当于1955~1980年间的减少幅度或1980~1990年期间减少幅度的2.5倍(见图9)。这说明我国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在区域分布上的分离程度越来越低,空间关联性愈来愈强。

在1990~2000年期间,我国城镇人口由2.96亿急增至4.56亿,新增1.6亿,其中城镇人口的累积自然增长约为0.31亿,仅占19%,其余1.29亿新增城镇人口除部分因四普和五普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有所不同而产生的误差外,主要来自于乡村人口向城镇的机械迁移。其途径主要有二:其一是通过“县改市”、“乡改镇”等行政区划变动导致的人口身份的就地变化。我国现有城市的54%是“县改市”设立的,建制镇的83%是“乡改镇”设立的。我国东部各省区的行政改制明显快于中部和西部省区。其二是区内外乡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其规模和方向主要受区域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和劳动收入高低等经济因素所决定,可通过分析各地区非农产业的就业比重差异及其变化反映出来。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不仅省际差异比较悬殊,而且在近10年来的变化也呈现出显著的两极分化现象(见图10)。一方面,浙江、广东、福建、江苏等东南沿海省区的非农就业比重增加了10个百分点以上,尤以浙江省为最,10年期间提高了27.56个百分点;而另一方面,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东北3省和青海、西藏以及天津等省区的非农就业比重不升反降,其中黑龙江省下降近5个百分点。其他中、西部省区的非农化进程也比较缓慢。

2.3 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对城市化水平的拉动效率的省际差异,是形成我国城市化区域差异的根本因素

在2000年,我国各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相关系数为0.91,在0.0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相关;我国城镇人口份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区域分布差异指数仅为9.8,分离程度最低,空间关联性最强(见图11)。这一论点与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是吻合的。美国地理学家早在1962年便指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国的城市化程度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周一星等国内外学者通过大量的统计分析发现,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与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具有极为显著的对数函数关系。[8]

另外,经济增长对城市化水平的拉动效率在东南沿海地区比较高,而在东北、北部和西部地区比较低(见图12)。在1990~2000年期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在上海能拉动城市化水平增长1.46个百分点,效率最高;在重庆、广东、海南能拉动城市化水平增长约1个百分点;在陕西、青海、江苏、云南、福建、湖南等省约0.7~0.9个百分点;而在黑龙江、四川、北京、河北、天津、辽宁、新疆、甘肃等省区小于0.4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区经济类型、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所造成的。东南沿海地区大多以外向型的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第三产业为主,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强劲,对城市化进程的拉动效率也就更高。而在东北、北部和西部地区,重工业所占的比例较高,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从而经济发展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进程的拉动效率比较低。

2.4 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对区域城市化发展具有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功能

我国宏观区域发展政策的三次重大转变深刻地影响了我国城市化空间格局。第一次转变是在1949~1972年期间,主要出于对国防安全的考虑和扭转我国生产力布局偏集于沿海的不平衡局面,国家长期把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重点放在内地和“三线”地区。通过国家直接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地区性倾斜,在中西部地区新建了一批工业城市,缩短了其与东部地区的城市化区域差异。第二次转变始于20世纪70年代,实施沿海现代化带动的区域政策。在1979~1990年期间先后实施了向沿海地区倾斜的区域发展政策和东、中、西三大地带发展战略。通过对沿海地区实行对外开放、优惠政策和投资倾斜,首先促进沿海地区的大发展,成为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与城市化发展的主轴,其中尤以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最为瞩目。第三次转变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针对地区间经济差距的扩大,提出地区协调发展战略和西部开发战略。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和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投放力度;另一方面是大规模开发长江沿岸地带,促进东西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城市化发展迅猛。

不过,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对地区城市化发展的影响方式,已从计划经济时期以国家直接投资的地区性倾斜为主转变为改革开放以后的以国家各项地区性政策诱导投资为主。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化的投资主体渐趋多元化,除自上型的政府投资和自下型的乡村基层社区集体和个体投资之外,吸引外资和吸引内资对推动各地的城市化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政府、企业、个人都积极地参与了城市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直接投资开始逐步向东部倾斜,但倾斜幅度不是很大,其比重与东部GDP所占比重大致相当。但是,由于东部地区对外开放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早、范围广,在财政、金融、外资、外贸政策和体制变动因素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吸引非国有投资更大程度地向东部地区汇聚,导致我国城市化区域差异进一步拉大。在1996~1999年的4年期间,全国共利用外资5097.3亿美元,占全国同期总投资的12.3%。其中,东部地区利用外资3513.41亿美元,占全国同期利用外资的68.9%;中部地区为728.02亿美元,占全国同期的14.3%;西部地区为367.51亿美元,仅占全国同期的7.2%。

3 区域城市化的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土地等相关配套体制的改革,参照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经验和规律,可以认为我国城市化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不过,我国各地区城市化发展的资源环境背景、现状基础和所处阶段以及未来的发展动力和区域政策等差异悬殊,其未来的发展模式和速度、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和宜采取的政策措施等也就各不相同。

3.1 未来区域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3.1.1 城市化发展速度总体上东快西慢,城市化水平的区域差异更趋悬殊

在未来20年的各时期间,除辽宁外的东部各省区的城市化水平将平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尤以广东和山东最快;中部各省区的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大多在0.8~1.5个百分点;西部各省区则大多小于0.8个百分点。由于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呈现出比较显著的东高西低的区域格局,这种东西差异将进一步拉大,更趋悬殊。如在2010年,除上海、北京、天津这3个直辖市之外,东部的广东、辽宁、山东、浙江的城市化水平将超过60%,而西藏的城市化水平仅为21%,贵州、甘肃和云南也只有30%左右。

3.1.2 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人口将持续流入东部城镇地区,区域城市化发展与经济增长、人口分布和自然环境容量更趋协调

在我国加入WTO和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东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将更趋显著,吸引大量的外资、国内民间资本来此举办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强劲;中部地区大多为农业和人口大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多、转移压力大;西部地区的人口虽然绝对数量不多,但环境容量较小,经济发展滞后。随着我国户籍、就业、土地、社会保险等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全国统一、城乡统筹的劳动力与就业市场的建立,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城市化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引导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人口持续地流入东部城镇地区,促使区域城市化发展与经济增长、人口分布和自然环境容量更趋协调。

3.1.3 各具特色的城市化区域发展模式:东部地区以国际化、网络化发展模式为重点,中部地区以轴向扩展模式为依托,西部地区以据点式开发模式主导

由于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间的自然环境背景与区位条件、社会经济与城市化发展基础等具有极为显著的差异,在市场机制和比较优势原则的作用下,各地区将采用各具特色、适宜当地条件的城市化发展模式。我国东部地区宜采用“国际化、网络化”的城市化发展模式:一方面充分其区位优势和较好的现有基础,积极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重点发展珠江三角洲、闽东南、长江三角洲、京津唐、山东半岛、辽中南等城镇密集地区,培育其成为世界城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城市体系的核心;另一方面,积极发展产业方向,明确职能分工协调的专业化中小城市,并通过便利的交通和通讯网络与区域核心城市联结成为城市网络,以缓减大都市区蔓延扩展、环境恶化等问题,促进区域城市可持续发展。

中部地区宜以长江、陇海、京广、京九、京哈等沿线地区为重点,壮大和充实中心城市并适量增设一些县级市和地级市,培育和发展江汉平原、中原地区、湘中地区、松嫩平原等城镇密集区,积极发展长春—吉林、石家庄—保定、太原—大同—侯马、呼和浩特—包头、合肥—阜阳和南昌—九江等省域城镇发展轴带,主要通过轴扩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吸引农村劳动力转移。[9]~[10]

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环境脆弱,工业化处于初级阶段,城市经济比较落后,对人口的吸聚能力弱。因此,西部地区的城市化宜以大区、省区和地区三级中心城市为重点,适量增设部分中小城市,以壮大城市经济、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为主要内容的据点式开发模式为主,吸引分散的农村人口向各类中心城市转移;并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促进西部地区的城市化发展。[11]~[12]

3.2 区域城市化协调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3.2.1 城市化区域差异突出,应加强国家对中西地区的区域性政策支持

由于自然、区位、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城市化区域差异比较突出,并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有进一步扩大之势。这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与我国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是基本相符合,完全没有必要采取人为地抑高拔低的强求平衡的政策。但是,也应该重视中、西部地区发展滞后、差异扩大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政治效应,在继续支持东部地区依靠自身积累与实力,利用市场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的同时,应适度加强国家对中西地区的区域性政策支持。不过国家政策支持的方式,应改变以国家直接投资于经济项目和城市建设的传统模式,而重在支持中西部地区改善城市化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政策性诱导投资:一是要扩大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要加大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环保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改善开发与投资的大环境。

3.2.2 人口与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体制与信息障碍依然存在,应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全国统一、城乡统筹的劳动力与就业市场

我国现行的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土地等各种管理体制,仍然在某些方面阻碍着人口与劳动力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进行合理流动与配置,限制着市场机制在城市化过程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另外,我国尚没有建立起全国统一、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发布、传播的渠道不畅,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劳动力的盲目流动和区域城市化与经济布局的不协调。为了促进我国区域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土地等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配置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城乡统筹的劳动力与就业市场,促进人口与劳动力在地区间、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

3.2.3 地区间城市产业结构雷同严重,应积极发展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产业簇群,并加强地区间的产业协作

我国在产业发展的地区布局上过去长期受各地自成体系的思想影响。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地方政府的财权和投资立项的自主权的扩大,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许多地区在各自的发展规划中,都将汽车、电子、石油化工等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当地的主导产业,地区间、城市间产业结构雷同的现象更趋严重。据一项调查显示,在苏浙沪经济圈的15座城市中,有11座城市选择汽车零配件制造,有8座城市选择石化,12座城市选择通信产业。[13] 再如,我国现有120家汽车厂,数量创世界纪录,虽然前13位汽车骨干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超过90%,但即使是这些骨干企业,单个企业的生产规模仍然明显偏小,没有一家企业的年产规模超过50万辆。而从全球汽车业来看,年产100万辆、200万辆的大公司都岌岌可危,规模化和全球化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客观趋势。国外的汽车工业出现同在一个城市扎堆的现象,全球十大汽车城之首是美国的底特律,它是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的总部所在地,美国有1/4的汽车产于这里,全城440万人口中约有90%的人靠汽车工业为生。[14]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更加紧密地带入世界经济体系,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已经更新丧失了其生存的土壤,那些不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所谓主导产业必将为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所淘汰。在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新背景下,各地区应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基础,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并培育其成为在国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的专业化产业簇群,才能带动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持续快速发展。

3.2.4 行政地域分割带来的矛盾日趋尖锐,地区间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与严重短缺并存,应强化跨行政地域的空间规划与管理,科学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整治区域环境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已经或正在形成若干跨行政地域的城镇密集地区或都市连绵区。区域内人口密集,工业化程度高,城镇数量多、经济联系紧密,资源环境依存度高,具有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优越条件和内在需求。但是行政地域上的分割和对地方利益的追求所带来的矛盾也日趋尖锐,有利可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竞相上马,造成严重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规模不经济,如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机场、码头建设;公益性、环保性基础设施项目却都想搭便车而少人问津,出现严重短缺。在跨省区的都市连绵区中,如京津冀之间、沪苏浙之间、港粤之间,问题更为严重。应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强化跨行政地域的空间规划与管理,科学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整治区域环境,以形成高效、合理、有序的区域性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城市化协调发展。

注释:

①差异指数可明确地显示两种地理要素在空间分布上的不一致程度,已成为两种地理要素空间关联分析的最常用指标之一。其计算公式为:D[,αb]=1/2×|C[,αi]—C[,bi]|。差异指数的值在0~100之间,值越大表示这两个要素在空间分离的程度越大,关联性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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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区域差异与协调发展对策_城市化水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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