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制度变迁的解释--以民营经济的演变过程为例_民营经济论文

转轨期中国制度变迁的演进论解释——以民营经济的演化过程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中国论文,民营经济论文,过程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在经济学界,学者们构建了许多理论框架来解释中国的制度变迁过程。较早的研究往往把中国(的转轨)经济分成两块,其中一块叫存量经济,主要由传统的集体经济和国营经济构成;另一块则是非国有经济,如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注:实际上,严格说来,不能简单地把“乡镇企业’看作是“增量经济”,因它是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社队企业”发展过来的,但另一方面,它又确实具有“增量”性质,因它的确在改革开放政策诱导下得到实质性发展。)构成的增量经济。这种研究框架认为,中国并没有进行一揽子的快速私有化改革,而是从增量改革出发,逐步完成市场化进程的。(注: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20-60页。)樊纲还注意到经济改革会带来利益关系调整。由于利益关系存在,先进行增量改革后实施存量改革能比较容易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从而实现“改革过程的帕累托改进”。(注:樊纲:《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第64-90页。樊纲:《论改革过程》,《改革、开放与增长》,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樊纲:《两种改革成本和两种改革方式》,《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

第二种研究框架是杨瑞龙(注: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和张维迎(注:张维迎:《区域竞争和私有化》,《北大中国经挤研究中心简报》1999年第20期。)分别提出来的。他们基于中央和地方分权的事实,认为分权将造成地区竞争并使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与中央政府博弈,从而使企业经营者获得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最终使政府从企业逐步退出,完成国有经济的民营化改造,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建立。

周业安(注:周业安:《中国制度变迁的演进论解释》,《经济研究》2000年第5期。)提出了制度变迁的演进论解释。他认为,强制性制度变迁(注: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和诱致性制度变迁(注:V.W.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第327-370页。)的分析框架无法完全揭示制度变迁的全貌,前者忽略了社会成员的自发创新行为,后者忽视了政府可能有的作用。(注:笔者认为,周业安对这两种变迁形式的评论未必正确,拉坦强调的是制度变迁的需求方面,而林毅夫强调的则是它的供给方面,但并不能证明拉坦和林毅夫就一定忽略了制度变迁的其他决定因素。)在他看来,中国的改革过程交织着政府选择外部规则和社会成员选择内部规则的双重秩序演化路径,这两种规则之间的冲突与协调贯穿整个制度变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央政府更多地起着法官裁决作用,而地方政府更多地从事制度企业家活动。其结果是政府逐渐退出制度创新领域,民间创新内部规则的领地则逐步扩大。

以上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刻画了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但问题在于,增量改革并不能脱离存量即国有经济而单独进行,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实质上既具有竞争关系,又具有互补关系。此外,尽管中央、地方分权为传统经济的民营化准备了历史条件,但要使这个历史条件发挥作用还需中介性的转化机制。张维迎和杨瑞龙的“分权论”未能从细节上考察这种转化机制的作用过程,他们的理论模型也没有考虑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两者间的“制度互补性”。周业安的理论框架虽然注意到政府和社会成员、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之间的协调和冲突问题,但用于解释中国制度变迁过程仍显得过于笼统和抽象。因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既然政府提供外部规则,社会成员创制内部规则,而且两种规则彼此冲突和协调,那么为什么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会同时出现以民间创新“制度”为主的“温州模式”和以社区政府提供规则为主的“苏南模式”呢?显然,无论张维迎等的“中央、地方分权论”,还是周业安等的“内、外规则演进论”都无法对此加以解释。

至于那些单一地探讨中国乡镇企业之谜或中国经济增长之谜的相关文献,(注:冯曲:《从资金筹集机制看乡镇企业改制:制度变迁动力学的一个案例》,《改革》2000年第5期;冯曲、张涛:《权威、权威组织与效率——兼对经济转轨路径的评述》,《世界经济文汇》2002年第5期;李稻葵:《转型经济中的模糊产权理论》,《经济研究》1995年第4期。J.Oi,Fiscal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Local State Corporatism in China,World Politics,vol.45,no.1.Chang & Wang,The Nature of the Township Village Enterprise,Journal of Compatative Economics,1994,19,pp.434-452.Che & Qian,Insecure Property Rights and Government Ownership of Firms,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8.)尽管为理解中国社区经济组织产权结构演进和管理机制改进提供了独特视角,但仍不能从历史角度揭示出非国有企业(包括乡镇企业)产生和成长的变迁轨迹。此外,这些研究无法摆脱产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的局限性,因此也不能从理论上解释在给定相类似的宏观经济条件和政治约束条件的情况下,为什么中国不同地区的经济组织和经济体制会出现“演化分岔”?(注:孙早、鲁政委:《从政府到企业:关于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文献的综述》,《经济研究》2003年第4期。)因此,有必要构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用以揭示中国不同地区民营经济组织演进和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

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会决定其民营经济政策进而影响民营企业形成对未来的预期,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间构成的生产率竞赛和制度互补关系会共同塑造某个特定地区的“制度互补特性”,从而导致不同地区民营企业选择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此外,不同地区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总量比较”及其“边际效率比较”会导致不同地方政府“修正传统意识形态偏好的速率”出现差异,并进一步决定其经济政策的差异性,这使不同地区经济制度的变迁轨迹出现“路径分岔”。

本文的结构是这样安排的:第二、三部分构造了有关政府和企业的数理模型。模型表明,地方政府意识形态偏好是导致不同地区民营经济演进路径分岔的关键变量,而不同地区的“制度互补特性”决定了不同地区民营经济演进的不同轨迹。第四部分给出理论模型的经验证据。证据表明,这些模型既可以用来理解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的产生前提,也可以用来理解为什么中、西部地区民营经济不发达的历史现实。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论。

二、地方政府意识形态偏好与地区经济制度变迁

首先要说明,本节只研究政府行为,目的在于提供政府在民营经济演进过程中的作用。本节通过引入意识形态偏好等变量构建政府的效用函数。

本节证明,意识形态偏好决定政府的政策偏好,进而影响经济制度的变迁路径。这里的讨论暂不考虑单个企业的效用函数及其选择。对于一个行动中的政府来说,“意识形态”决不仅仅具有“形而上”的哲学含义,而且是一个集“目的论”和“因果律”于一身的功利主义的经济学概念。(注:Mises,Human Action:A Treatise on Economics,Fox & Wilkes,San Franciso,1996,pp.23-29.)政府选择某种政策是有“目的性”的,政府选择某种政策并放弃另一种政策与“历史之因”(即“历史逻辑起点”)和“现实之因”(即现实约束)有关。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取决于它所面对的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比例及其各自边际产出效率的比较。不同类型的资本总量及其边际产出效率将决定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及由此而来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本身。之所以把政策偏好和意识形态偏好联系起来,是因为处在转轨时期的地方政府曾经的确面临过“姓社”还是“姓资”,以及是“市场取向”,还是“计划取向”之类的二难抉择问题。

假设一个经济社会有三个参与人:政府、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那么,可以预计这个经济社会的组织演进与制度变迁取决于如下因素:

其一,政府偏好(包括意识形态偏好)与政策;

其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间的生产率竞赛和制度互补。生产率竞赛的结果是一类更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治理结构将替代另一类效率相对较差的企业治理结构,后者在生产率竞赛的压力下必须重新缔约以获得异质型能力,这样就能占有实现大于或等于零利润所要求的最小市场份额。(注:可定义此市场份额为“市场份额临界值”,企业不达此临界值就很难生存或企业利润为负。)此外,假如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组织演进具有兼容性,并形成内在一致的制度系统,那么就可以认为两种类型经济组织间存在“制度互补性”。

第二个因素本节有所提及,但更详细的讨论将在第三节展开。

有三个变量刻画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税收(取决于国有企业收入和民营企业收入、意识形态偏好(用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比表示,)和非物质收入(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及其心理满足,用A表示)。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会转化为“物质收入”,而心理满足也可以用“物质收入”来刻画。意识形态偏好之所以用表示,原因在于,对地方政府官员来说,国有资本所占比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意味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否占主导地位。对于具有传统社会主义情结的政府官员来说,有很丰富的政治内涵,而在那些具有开放思维的地方官员看来,可以有另一重意义的解释,即是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完善的测度指标。(注:有必要特别指出,并非就是“意识形态”本身,而只是一个表示“意识形态”及其偏转“指标”的“经济量”。)

代表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威,P表示地方政府官员的位势,位势越高,越有权威,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越大,越能实现更多的权力租金。但权威也和官员是否愿意发挥足够的影响,即努力程度有关。(注:本文的“位势指数”(P)沿用冯曲和张涛的定义,但本文的问题意识和理路与冯曲等不同。本文定义了意识形态偏好,并与稍后引入的生产率竞赛和制度互补的数学表达一起构成了本文模型的基本内容。参见冯曲、张涛《权威、权威组织与效率——兼对经济转轨路径的评述》,载《世界经济文汇》2002年第5期。)

此外,对地方政府来说,可以假设它面对一个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构成的超级企业。对超级企业来说,其生产函数可定义为:

这里,β和(1-β)分别是资本和劳动对超级企业收入(注:根据假设,一个经济社会只有两个企业,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因此,也可认为是国民收入。),(即)的边际贡献率。显然,在本文所限定的主题里,可以认为:

(5)的经济含义是: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受资本的边际贡献率(β)和税收偏好系数()的“共同影响”,β和以“彼此相乘”的方式决定的大小。观察表明,地方政府有财政扩张的“冲动”,总是希望能汲取更多的税收和租金。给定不变,(注:尽管地方政府有汲取更多税收的“冲动”,但在一定时期,税率和税基大致保持不变,因此假定不变有一定的合理性。)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就由β,即一地区经济总体中资本对产出的贡献率单独决定。

由(3)可知,β表示的是总资本对产出的贡献率,但由于总资本包括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其结果就使(5)所表达的经济含义更为复杂,有两种情况必须注意:

(1)给定技术不变,包括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在内的资本总量恒定,其大小由总产出和平均储蓄率共同决定。国有资本扩张,民营资本减少;反之,民营资本扩张,国有资本萎缩。可以预期,(最终)决定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大小的是其各自的边际产出率,分别用表示。

(2)假如在一个特定时期内技术得到创新和改进,那么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就会在技术创新的刺激下不断产生“增量”,分别用表示。组织结构或治理结构的优化程度(或对市场的适应程度)会决定该组织对(专利)技术的利用能力或创新能力,因此,不同类型经济组织的资本边际回报率或资本的增长率是不同的,具有相对效率优势的经济组织(最终)将获得更高的资本增长率,即如果,就有。(注:K=dK/dt。假如民营资本的增长率一直超过国有资本的增长率,最终就可能在总量上超过国有资本。)

综合上述讨论,本文给出如下定理:

定理1:在传统经济体制下,,(注:资料表明,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除江苏、浙江等省区外,非国有资本几乎可忽略不计。)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仅和国有资本的回报率β有关,和β会形成规则化的“偏好”关系,即越大,公有制越稳固,地方政府越具有意识形态偏好刚性;反过来,刚性的意识形态偏好,又会使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政策保持的总量以及确保在总量资本中占绝对优势。

定理2:给定政策冲击、技术变迁和市场竞争压力,如果出现一种新的、异质型(heterogeneous)经济组织并且导致更高的资本边际效率,那么与原有所有制经济结构相对应的“意识形态稳态”将被逐渐打破。但意识形态只会对技术变迁以及市场竞争压力产生一个“滞后反应”。意识形态(Ideology,用I表示)变迁的速率取决于不同类型经济组织资本边际效率差值的大小以及总量可比性。用算式表示如下:

由定理1、2可得如下推论:

推论1: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形成于它所面临的“历史逻辑起点”或“初始条件”。如果它面对的是数量众多、规模远大于民营企业的国有企业,它的税收或租金来源更多地依赖于这些国有企业,而且只要民营资本的边际效率和国有资本的边际效率差不足够大,那么它的意识形态偏好将继续收敛于传统的资本结构或所有制形式;如果民营企业的资本边际效率远高于国有资本的边际效率,即使民营资本在总量上不及国有资本,只要地方政府从民营企业汲取到的边际租金高于国有企业的边际租金,地方政府就会逐渐修正其意识形态偏好并将逐渐远离原有的资本结构或所有制形式而收敛于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意识形态偏好。(注: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边际效率和边际贡献是不同的,或者它们的变动趋势是不同的,至少在转轨的初、中期是这样。最终,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边际效率会趋同,但那已经是国有和非国有的资本均衡态了,这个问题与产业分布、行业分布相关,需要有专门的讨论。)

推论2:地方政府的政策依赖于它的意识形态偏好,即传统的意识形态偏好会使地方政府更多地选择在总量上扩张国有资本的政策,尽管这种政策导致国有资本效率下降;而修正的意识形态偏好会使地方政府倾向于更多地选择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尽管这种政策会导致国有资本在比例和总量上的下降。

现在可以清楚而简洁地对(5)作一说明:如果某地的国有资本相对于民营资本在总量上占优,而且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边际效率差”不十分显著,地方政府从国有企业汲取的税收总额或租金总额可以满足其一般需要,那么地方政府倾向于“保守”即继续保持传统意识形态偏好。此时,β更多的代表国有资本的贡献率;反之,如果某地由于历史原因(如人地紧张)而使其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资本边际效率差值显著,而且地方政府从国有企业汲取税收或租金的总额不能满足其一般需要,那么地方政府倾向“改革”即偏离原有意识形态的“稳态”。(注:国家统计局:《中国工业经济统计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1987年;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统计年鉴·1983》(内部资料),1984年,第102-109页;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统计年鉴·1983》(内部资料),1984年,第122-133页;国家税务局:《中国税务年鉴》,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第791-799页。这些数据证明国有和非国有资本的地区分布影响各地税收结构,间接证明这种分布影响地区政策。)此时,β更多的代表民营资本的贡献率。其结果是,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将逐步被修正,这将影响它的政策。在转轨时期,不同地区制度变迁路径的差异性正是这种政策的结果。

图1表明,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边际贡献率的“差值”的变化率(右纵轴)随着非国有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横纵轴)越来越大而逐步提高时,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意识形态(左纵轴)偏好也越来越大。此时,地方政府倾向提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它对应着如下三个阶段:

其一,OM阶段:此时非国有资本只占很少份额,地方政府对发展民营经济没有兴趣;

图1 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比例、资本边际效率及地方政府意识形态偏好

其二,MT阶段,民营资本的边际贡献率和资本量加速度增加(图1右纵轴量值的二阶导数大于零),地方政府将明确确立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

其三,TR阶段,民营资本的边际贡献率减速增加(图1右纵轴量值的二阶导数小于零),地方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趋于成熟,此时民营资本的份额占据优势。一直到R点,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边际贡献率趋于均等,地方政府的民营经济政策将更多地为产业政策所代替。

三、不同地区经济组织演进与制度变迁的“路径分岔”:制度互补特性与“多重均衡”

(一)基本假设

为了简化分析,假设存在一个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构成的超级企业。这样,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要素投入,包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入,均可看作同一企业的投入品,而其各自产出也同样可看作同一企业的两种不同的产出。超级企业的收益函数可表达为:

(注:值得注意的是,(7)和(3)是有区别的,后者表达的是产出函数,而前者表达的是收益函数。)

这里,β的含义与(1)和(3)中的β相同。(7)式用代替了,原因在于此处强调人力资本对产出的贡献。这样的替换不影响问题的本质。分别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交易效率(或组织效率),它们用来表示某类组织的竞争力,假如,即意味着民营经济组织相对于国有经济组织具有占优的竞争力,反之,则意味着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具有更高的组织效率。表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存在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制度互补”。(1)和(7)均表明,要素投入的“制度互补”会导致超级企业不仅提供正常收益,而且会提供“互补性收益”。“制度互补”在本模型中可理解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互补”。(注:这里似乎未提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生产率竞赛”所造成的“制度替代”,但本质上这是同一个问题,取决于两者的效率比和各自的总量(物质资本量及人力资本量)的比。)

为使讨论变得相对简单,我们假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从超级企业总收益中分得二分之一份额,(注:二分之一的分配比例只是为简化讨论的“一个主观设定”,不影响本文的分析逻辑。)这样,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利润(或租金)分别为:

(·)代表(7)中的分别是地方政府汲取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租金”的能力指数,它们反映了地方政府从不同类型企业中汲取税收或租金的“税率”或“租率”是不同的。显然,。为简便起见,令,分别表示国有企业(i=g)和民营企业(i=s)的税率或租率。

(二)讨论

1.制度互补(或生产率竞赛)的“演进均衡”

(1)为了解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以“制度互补性”的方式对超级企业总收益所作的边际贡献,首先对(8)求的一阶偏导数,可得:

再对(7)分别求的二阶偏导数并把(11)所表达的相关结论代入,可得:

(注:实际上,正文里列的(13)式应为,但本文作者为了直观说明问题,特别作了简化处理。其理由如下:分别是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本,在一定时期是“常量”;其次,分子中的比分母中的大一倍,其变化程度也将大约一倍。因此,可以把它简化成(13)。(14)同此。)

同样的方法可得下式:

(13)、(14)的经济含义是,给定β、不变,超级企业总收益对的二阶偏导数大于零,意味着之间和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互补性。二阶偏导数和构成正比关系,和构成反比关系,这意味着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互补性(程度)方面将因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生产率竞赛”而受限制。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此时并不会对非国有经济产生特殊偏好,也不会在政策上给予特别支持。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从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得到的税收取决于它们各自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边际产出率,如果民营经济比国有经济有更大组织效率,即,那么长期而言,就有,这势必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策偏好。直观地看,,意味着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竞争程度”要超过“制度互补程度”。假如民营企业作为组织类型的“交易效率”高于国有企业作为组织类型的“交易效率”,那么民营资本的积累率也将因此高于国有资本的积累率,根据上节(5)所提供的分析逻辑,这会导致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发生“变异”,从而选择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如果(“”的含义是民营企业作为一种组织类型或合约结构的交易效率远高于国有企业的交易效率,而且这种趋势不可逆转),那么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将发生逆转从而选择大规模民营化的政策,这将迫使国有企业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

根据(16),如果,意味着理论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对地方政府税收或租金的边际贡献率相等(即),这时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态度不会有什么不同;如果,地方政府将偏好于民营经济;如果,地方政府将偏好于国有经济。

(2)现在讨论均衡条件。令(13)=(14),可得β=1/2,(注:β=1/2与前文假设有关,这样做是为了简化讨论。注意这个结论只具有理论分析意义,实际上β不一定等于1/2。)这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制度互补的均衡条件”。如果0<β<1/2,表示民营经济的发展处于急速扩张物质资本的阶段,此时它需要更多的物质资本的“制度互补性”,即民营经济必须从国有经济那里得到大量原材料、二手设备或信用支持,此时物质资本的扩张重于人力资本的扩张;如果1/2<β<1,证明民营经济发展已从外延型的物质资本扩张走上内涵型人力资本扩张阶段。给定技术不变且地方政府政策“恒定”,β=1/2是稳定均衡点,理由是如果民营经济发展过快,会迅速面临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约束、“政策约束”以及由此而来的融资约束和人力资本约束,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只好向稳态(即β=1/2)收敛;而如果民营经济发展迟滞,则由于制度互补性所造成的国有经济物质资本未得到充分利用以及地方政府政策还能容纳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那么民营经济会进一步发展并逼近“稳态”(β=1/2)。

但是,如果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发生变化并且出现持续的技术创新,而且民营经济的交易效率胜过国有经济的交易效率,那么“制度互补的均衡条件”(相反的说法即“制度竞赛的均衡条件)会出现变化,而一个让民营经济占优的新的“制度互补均衡条件”将形成。(注:需要提醒的是,讨论β的时候,必须考察的变化及两者关系。)图2表明,β值受地方政府意识形态偏好影响并决定民营经济演进路径。正如前文指出的,β有丰富而又深刻的经济学内涵,它既表明超级企业物质资本的边际效率,同时它又表达了物质资本的性质,即它是谁的物质资本。“谁的物质资本的边际效率”将成为地方政府修正其传统意识形态偏好的历史与现实的逻辑根据。结合图1图2、公式(5)以及上节的定理1、2和推论1、2,可以清楚地知道,β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资本边际效率(分别是)密切相关。如果总体经济中民营经济占有绝对优势,那么描述总体经济资本边际效率的β就会逼近。与此同时,β与也有内在逻辑关系,如果,那么现实经济中民营资本的扩张速率将快于国有资本扩张速率,β将在很大程度上转化成民营资本的边际效率(),这使(5)、(11)-(16)所要揭示的经济政策含义变得异常清晰。

综上所述,假如地方政府能对β的变化作敏感反应,即意味着意识形态偏好时滞大大缩短,在政府宽松的民营经济政策所构造的经济环境中,地方市场更为开放从而使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制度互补”迅速越过稳定点(如图2中β=1/2处)而到达乡镇企业发达的N点(类似于苏南模式)或民营经济处在更高水平的Q点(类似于温州模式)。

本节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定理:

定理3:对转轨经济来说,地方政府和权力运用是非常重要的,地方政府意识形态偏好决定民营经济政策。一个地方的民营经济演进轨迹不同于另一个地方的演进轨迹,关键在于不同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不同进而有关政策也不同,这使不同地方的民营经济演进轨迹出现分岔。决定路径分岔的关键因素在于不同地方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边际效率是否相等。如果相等,民营资本(含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和国有资本(含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彼此不构成相对优势。但两者的差异恰恰影响并决定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并进而决定政策,这使同一时间不同地区民营经济演进出现路径分岔。

图2 均衡态:β的变化与民营化程度

四、经验证据

下面概要性地探讨浙江、江苏等省区民营经济的演进轨迹。我们认为,正是各地历史逻辑起点不同导致这些地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含乡镇企业)的资本分布、所有权结构不同,因此,这些不同类型经济组织的资本边际效率及组织的交易效率均出现显著差异性,从而一方面引起生产率竞赛,一方面在不同类型经济组织间内生出“制度互补”,它们共同决定不同地区的“制度互补特性”的差异性,这使得不同的地方政府在修正其意识形态偏好方面出现不同的“反应”:反应越快的地方政府越倾向“改革”,越会主动、积极地选择优先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相反,反应越慢的地方政府,客观上会延误改革的时机,而且意识形态偏好的修正会出现“时滞”,从而其政策总是不能及时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

对江苏的乡镇企业来说,我们可以发现历史逻辑起点和地方政府意识形态偏好转换对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20世纪70年代在江苏广大农村出现了大批社队企业,地方基层政权是这些社队企业的所有者。(注:江苏省统计局编《江苏统计年鉴·1983》(内部资料),1984年,第100页;山东省统计局编《山东统计年鉴·1983》(内部资料),1984年,第123页;潘维:《农民与市场》,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99页。统计数据显示,江苏的社队企业不仅好于社队企业发展并不错的山东,而且在全国的社队企业的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因此不难理解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是江苏地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后来出现的那种被经济学家称为模糊产权的合约结构实际上早有“历史成因”,地方政府的政策偏好或意识形态偏好在这里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当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社队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税收、劳动就业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注:潘维:《农民与市场》,第102-103页。)毫无疑问,给定社队企业对劳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和对地方财政收入的无可替代的贡献,(注:江苏省统计局编《江苏统计年鉴·1983》(内部资料),1984年,第102页。)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将会更偏好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政策选择上将极力主张把社队企业改造成具有集体产权性质的乡镇企业,农民没有因为实行承包制而变成自主经营的单个农户。基层政权拥有权力资本,能够整合资源、提供贷款信用,因此乡镇企业能够在金融紧约束的情况下迅速发展起来。(注:《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第140-141页。统计资料表明,迄至90年代初中期,江苏、浙江等省区的集体经济的“总量”(以固定资产投资表示)已超过国有经济总量。广东省则以集体经济和其他类型的经济所构成的“经济量”超过了其国有经济总量。当把某类型经济量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联系起来考虑政府政策的时候,很难想像政府不会在政策上扶持在财政上贡献很大的那类经济组织。)基层政权的权力资本和乡镇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模糊产权结构”,它支撑了江苏大多数地方经济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的高速发展。显然,“模糊产权”是给定两个历史遗产,即农村基层政权(政治遗产)和社队企业(经济遗产)条件下乡镇企业适应不完全市场的结果,其民营化程度不及下面要讨论的浙江温州模式,因而在图2可以用N点表示。

对浙江等地来说,其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这使生活在该地的人们发展出了一种特别的商业文化。由于民营经济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的能力很强,因而在20世纪80年代短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物质资本的边际效率要高于国有资本,其组织的交易效率也要明显优于国有企业,加上浙江的国有资本比重偏低,国有资本的总量贡献相对于民营资本并不具有决定性优势,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意识形态和政策选择方面更偏好于发展民营经济,振兴地方产业。由于地方政府较早地修正其意识形态偏好,使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相对于其他地方更为优越,为浙江民营经济实现持续的组织创新创造了条件。此外,宽松的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容易内生出企业家群体,这将大大增加技术和组织创新的频率。浙江的温州模式是地方政府不断修正意识形态偏好和民营经济自主创新共同作用的结果。显然,这样一种组织均衡模式的民营化程度比模糊产权所显示的民营化程度要高,因此,可以用图2中的Q点来表示。

实质上,N点是M点和Q点的“中间态”,假如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的模糊产权结构将比产权明晰的民营企业承受更多的委托—代理成本,其组织交易效率不如后者,因此,在生产率竞赛的压力下必将进一步完善产权结构或企业治理结构,这样,N点将成为不稳定点,结果就是乡镇企业将进一步民营化,从N点过渡到Q点。这正是江苏的乡镇企业在90年代中期后进行产权改造的原因所在。

中部地区或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更多地处在M点,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的资本边际效率比较低,而且国内生产总值大部分是由国有资本创造的。由于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的组织效率相对接近,地方政府缺乏发展民营经济的激励,因而出现“意识形态偏好时滞”,(注:“意识形态偏好时滞”指地方政府囿于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而不能适时出台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这种“制度互补性”使这些地区陷入一种民营经济的“发展陷阱”(如图2中的M点)。但是,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资本要素和人力资本的跨区域流动将使意识形态偏好滞后的地方政府转而采取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民营经济在宽松的经济环境里,将获得较高的组织效率,民营资本的边际效率也将因此提高,这将迫使中部省区的地方政府实现意识形态的偏好逆转,更多地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出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可见,要摆脱民营经济的发展陷阱,有必要调整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改善民营企业的交易效率,提高民营资本的边际效率。

五、结语

与以往强调产权、文化、技术变迁对民营经济演进轨迹起重要决定影响的理论分析不同,本文特别分析了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意识形态偏好决定地方政府的民营经济政策,而意识形态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信仰和宗教或道德伦理体系,它在本质上是受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的“比较组织效率”或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的“比较边际效率”的影响,意识形态偏好能否适时得到修正从而诱使地方政府选择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还要看某地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绝对总量及其相对量的变动趋势。

正是历史逻辑起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生产率竞赛以及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制度互补,才造成本同地区民营经济演进轨迹各不相同。生产率竞赛、制度互补和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共同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制度互补特性”的显著差异,这使包括浙江的温州模式、江苏的苏南模式、广东的珠三角模式在形成之初就开始了它们各自的分岔的演进轨迹。这种多元的民营经济演进在它们的发展阶段会收敛到不同位置的均衡点,但在生产率竞赛的压力和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的制度互补的作用下,这些不同的演进路径将最终逼近或收敛到“最优均衡点”(如图2中的Q点)。不过,对经济分析者来说,重要的是要看到演进的差异性并发现引起这些差异性的奥秘。

本文认为,在不同地区各自历史条件约束下,那些较为彻底摆脱传统意识形态偏好的地方政府将促使民营企业较快获得组织的相对交易效率优势,从而使民营经济进入一个持续地自主组织创新过程,这是温州模式的由来;那些稍慢摆脱传统意识形态偏好的地方政府会以基层政权的形式参与企业演化过程,因而发展出了具有模糊产权结构的乡镇企业,这是苏南模式的由来;那些固守传统意识形态偏好的地方政府,更看重国有企业改革对经济增长的效应,从而不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合理的政策环境,这使民营企业缺乏稳定预期,因而不能大规模地使民营经济相对国有经济出现效率上的比较优势,这恰恰是中西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

标签:;  ;  ;  ;  ;  ;  ;  ;  ;  ;  ;  ;  ;  ;  

转型期中国制度变迁的解释--以民营经济的演变过程为例_民营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