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世纪之交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主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纪之交论文,城镇化论文,中国农村论文,主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村工业化是8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但从总体上看,它是一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进入90年代后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分散的农村工业化道路只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过渡模式而不是目标模式
8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中国工业化历史进程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据统计,1992年全国农村工业产值已达12717.9亿元, 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09%,所占比重首次上升到50%以上, 这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结构实现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苏南这些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农村工业更是早已从“半壁江山”发展为“三分天下有其二”,形成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包围城市”的新态势。
农村工业的广泛兴起,成为80 年代中国农村发展的主要动力。 在整个80年代,全国农村工业吸纳了1亿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这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机。美国经济史学家黄宗智就认为:中国自明清以来的数百年中,大量农村人口没有农业外的出路,被长期束缚于土地上精耕细作,使中国农业一直呈现出高土地生产率和低劳动生产率紧密结合的“农业过密化”倾向,农业因此长期徘徊在糊口水平上。直到本世纪70年代末以后,中国乡村工业和新副业的发展,才终于吸纳了堆积在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者人数,并扭转了这种长达数百年的过密化趋势。(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3年版)可见,80年代的农村工业化在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中有着相当显著的地位。
但是,在农村工业化给中国农村带来发展与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的新问题。
(1)农村工业布局过于分散,经济效益连年下滑。
我国农村工业主要是由乡办、镇办、村办企业发展而来,企业受地缘关系束缚比较明显。工业布局如同天女散花, 零星散乱。 据统计,1990年我国乡镇企业有80%分布在自然村落,12%分布于集镇, 只有8%分布在建制镇。许多乡镇企业仍然处于“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状态。这种分散的、小规模的企业,经济效益根本无法与城市大工业相比。尤为严重的是,乡镇企业各项经济效益指标还呈直线下滑趋势。如1978—1991年间,全国乡、村两级乡镇企业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润由38.4元下降到10.8元;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由31.8元下降为5.8元;每百元资金实现的利润税金由39.8元下降为12.7元; 每百元总收入实现利润由20.4元下降到4.3元。(见1992 年《中国统计年鉴》第391页)
(2)农村工业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我国现有许多乡镇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资源浪费的现象相当严重。据统计,我国目前能源利用率只有30%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30 个百分点。 能源对国民生产总值的产出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7,是日本的1/12。 这种滥用资源的现象尤以耕地资源的浪费最为突出。目前我国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其厂房占地大大超过工业用地的正常标准。据统计,在1979—1984年间,乡镇企业累计占用耕地8000万亩,使我国人地矛盾进一步恶化,人均耕地已不足1.3亩。仅1993 年全国耕地就减少了937万亩,相当于一个青海省的耕地面积。 而同时期我国净增人口1600万以上,相当于每年增加3 个半青海省人口。 另据报道, 1994年全国乡镇企业排放废水已达43亿吨。而且这些乡镇企业一般布局在小河、小溪或小湖边,取水、排水同在一个水源,形成循环污染,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污染物还直接进入农田,影响农产品质量,危害人民健康,较之城市工业污染面更广,影响更长久,破坏性也就更大。
(3)农村工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日益减弱,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开辟新渠道。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农村工业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但自80年代末期以来,农村工业已明显出现吸纳就业者能力减弱的趋向。例如,1992年与1988年相比,全国乡镇企业的产值翻了一番,但就业人数只增长了10.9%,每万元资产吸纳的就业人数,也从1988年的3.1人降到1991年的1.8人,下降了42%。再从总量上来看,1984—1988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纳农村劳动力1260万人,而1989年—1992年,平均每年只吸纳了260万人,仅相当于过去5年的一个零头。(见辜胜阻、简新华主编《当代中国人口流动与城镇化》第3页)
以上种种问题,说明80年代我国农村工业化在总体上仍属粗放型增长方式。这种粗放型增长进入90年代后更显得步履蹒跚、徘徊不前。因此,我们必须探索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路子,使农村发展获得新的动力。
二、城镇化滞后是当前我国农村问题的主要症结,90年代应抓住时机,加快城镇化进程,使城镇化成为世纪之交带动中国农村发展的主要动力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一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除了处理好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关系外,还应协调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进程。一般而言,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城镇化又可以为工业化创造条件,从而极大地促进工业化的发展。两者之间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协调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步调,过度城镇化或城镇化滞后都会给工业化的顺利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从我国的情形来看,建国40多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整、独立的工业体系。1990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已占77.6%,农业所占比重下降到22.4%,说明我国工业化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同期我国城市人口的比例仅从1950年的11.2%提高到1990年的26.4%,年平均增长仅0.38个百分点,城镇化显得特别迟缓。
把我国城镇化水平与国际一般趋势相比较,也可以看出我国城镇化滞后的现象已相当明显。例如,1950—1980 年世界城镇人口比重由28.8%提高到38.2%,增加9.4个百分点。同时期发达国家由53.7 %提高到72.8%,增加19.1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则由15.6%提高到27.3%,增加11.7个百分点。而我国1953—1980年的城镇人口比重从13.0%增至13.6%,仅增加0.6个百分点, 与世界上同等收入水平的国家拉开了较大的差距。
城镇化滞后使我国大量人口被束缚于乡村,形成一种“小马拉大车”的格局,城市根本无力带动广大农村迈入现代化的门槛。目前我国农民收入难以提高、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以及农村工业化过程中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城镇化滞后相关。因此,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不但是当前农村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迈向现代社会的必由之路。
(1)加快城镇化进程, 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工业化所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城市把资本、人口等生产要素集中在一起,从而可以获得巨大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提高经济效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城市对GDP有着不成比例的贡献。 例如:1970年巴西大约只有8%的人口居住在大圣保罗, 但这个城市聚集区却创造了巴西GDP的36%;1970—1971 年印度城市地区人口不到全国人口的20%,却生产了40%的GDP。我国情况也大致如此,1989 年我国467个城市(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30个,20—100万的大中城市116个,20万以下的小城市321个),辖区面积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2%, 建成区面积仅占全国总面积的1.34%,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13.2%,但其工业产值占全国的70%以上,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的60%,利税收入占全国的78.2%,财政收入占全国的41%,城市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一倍。所以,如果把我国分散的农村工业适当、合理地聚集起来,加快城镇化进程,将会从根本上扭转我国经济效益长期欠佳的状况,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解决上述由粗放型增长方式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加快城镇化进程, 可以创造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渠道,为农业现代化扫清道路。
进入90年代后,农村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向城市打工,形成声势浩大的“民工潮”。据估计,目前我国外出流动人口已达8000万之多,相当于整个德国的全部人口。除此之外,农村中还有1 亿左右的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出去,并且还以每年1300万的速度在增长。顺利转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既是农业现代化,也是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出新的广阔天地。如果我国300 多个小城市的人口规模平均上升10万,可以吸纳3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让将近2000 个县城的人口规模平均扩大5万人,培植新的城市据点,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近1亿人;在全国50000多个建制镇和集镇中,选择2000个交通发达, 城镇基础好的中心镇,建设小规模的“农民城”,可吸纳1 亿左右的农村剩余人口。这就可以创造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渠道,缓和“民工潮”对大城市的冲击。实际上,目前在一些农村工业发达地区,农民已经自发掀起了“造城运动”,出现“70年代造田,80年代造厂,90年代造城”的发展趋势。
(3)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转变, 带动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经济发展除了增长之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结构变迁相随。其中产业结构的改进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在工业化前期,第二产业比重会迅速上升,第一产业比重则迅速下降。然后随着工业化的进展,第三产业又迅速崛起,比重超过第一、二产业,从而实现经济服务化。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大都经历了从“一、二、三”到“二、一、三”再到“三、二、一”这样的变迁过程,最终实现产业结构的现代化。
我国自建国以来,工业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工业总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从1952年的34.4%提高到1990年的63%。产业结构已经实现了由传统“一、二、三”型向“二、一、三”型的转变。但是,由于城镇化发展滞后,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受到限制。1993年我国第三产业在社会总产值中仍只占27%,而一般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在40%以上。
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缓慢与城镇化滞后有着极其密切的因果逻辑关系。众所周知,第三产业的发展大都要以人口一定程度的集聚为基础。也就是说,城镇是第三产业的主要载体,第三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城镇化的发展。过去我们把城镇化与第三产业发展分割开来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撇开城镇化,试图单纯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事与愿违。相反,如果我们把分散的乡村工业适当聚集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城镇,不但可以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而且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把现代城市文明辐射到广大乡村,可谓一举多得。
(4 )城镇化是我国从传统的二元社会转变为现代社会的必由之路。
近代西方国家的城镇化是在乡村繁荣与农业进步的基础上得以扩展的。因此,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没有大的不平衡现象。而在中国这一后起国家中,近代城市化最初是帝国主义者在华投资设厂、开矿建路带动起来的。这些城市一般在沿海一带,往往是帝国主义输出原料和输入商品的集散地,与国际资本主义经济联系紧密而同国内乡村之间出现愈来愈大的鸿沟,最终导致城市发展与乡村贫困加剧、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二元社会。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在近代中国,“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近代式的若干工商业都市和停滞着的广大农村同时存在,几百万产业工人和几万万旧制度统治下的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同时存在……若干铁路、航路、汽车路、普遍的独轮车路、只有用脚走的路和用脚还不好走的路同时存在。 ”(《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72页)
建国后,我国政府便一直致力于消除城乡对立和差别,然而由于实行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政策,大量人口被滞留在乡村,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并未有多大的改变。以致到80年代形成“10亿人口,8 亿在农村”的格局。
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等人主张以现代城市工业部门的扩张来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改变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社会结构。这也正是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历程。那么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是否也应该走这条路?我们认为城镇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中国亦不能例外。
马克思说:“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7页)城市正是由于这些要素的集中, 带来了巨大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而且城市交通便利、信息灵通,新思想、新观念层出不穷,赋予人以开拓进取的精神。而孤立和分散的乡村却容易使人墨守陈规、固步自封、安土重迁,人的思想观念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因此,城市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领头雁,更是现代文明的载体,是新观念的辐射源。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必由之路。
三、世纪之交加快我国城镇化的对策思路
(1)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首先要进行有关的制度创新, 扫清城镇化道路上的障碍。
我国城镇化滞后的根本症结在于50、60年代以来制定的一系列制度阻止了城乡间的人口流动。因此,要加快城镇化进程,首先要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比如,过去中国城镇化完全依赖政府发动,城镇化所需要的资金也完全靠政府投入,政府一手包揽城镇人口的就业、住房、商品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而政府机制不活、财力有限,结果严重延缓了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因此,世纪之交中国必须进行城镇建设体制方面的创新,充分调动民间建设城镇的积极性,鼓励农民集资建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又如,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发育不全,造成大批外出流动人口没有彻底割断与土地的“脐带”,农村中抛荒和种“口粮田”、“应付田”现象也相当严重。因此,培育土地市场应成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之一。要在农村建立起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使迁移到城市的劳动者的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这不仅有利于农业实现规模经营,也有助于城镇化发展。
在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中,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改革我国的户籍制度,创建一种新的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的内容可以设想为:①完全放开农村县城和中心镇的户口迁移限制,让其自理口粮、自谋职业、自建(购)住房,加快县城的建设。②适当放宽农村人口向小城市的迁移限制,允许迁移入市的农民在小城市取得准城镇户口。③对于大城市,既不能关死城门,堵住农民进城;也不能让城门大开,让农民完全自由地流入。应设置一些进城的“门槛”条件,调节农民进城的流量与流速。这些门槛条件可以包括经济导向、人口素质导向和社会规范导向等内容:(a)经济导向就是鼓励农民到城市投资。 例如一位农民能在城市投资20万元,应允许其迁入城市,这有利于解决城镇化面临的资金约束问题。(b )人口素质导向就是优先让有较高文化程度和具有从事非农产业经验的农民进城。(c )社会规范导向就是限制违背计划生育或有犯罪前科者迁入城市,这就有利于人口控制和城乡社会秩序的好转。
(2)根据各地实际,在加快农村城镇化的同时, 应积极推动小城市向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向大城市的升级发展,建立起大、中、小城市协调配套、功能互补的城市体系。
城市要充分发挥带动周围乡村发展的作用,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城市体系。这包括大、中、小城市比例是否适当,功能是否协调这两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行的是“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建设小城镇”的方针,使我国小城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而大中城市的发展却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造成我国城市体系内部结构出现明显的偏差。例如:在1980—1990 年间, 全国城市由324 座增加到517座,其中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从22座上升到32座,20~50 万的中等城市由94座增至141座,20万以下的小城市由178座发展到313座。然而十几年中,全国50~100万的大城市仅增加1座。
这种50~100万的大城市发展偏慢的现象以四川、湖北、吉林、 山东等几个省份最为突出。如表Ⅰ所示:1985年湖北省20~50万人口(市区非农业人口)的中等城市有7座,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数目却为零。特别是到1992年,湖北省中等城市已发展为11座,但大城市数目仍然为零,在武汉这座特大城市与其他各类城市之间出现明显的断层现象。
表Ⅰ 1985—1992年湖北、四川、山东、吉林及全国中小城市数目
省份 年份 100万以上 50~100万 20~50万 20万以下 合计
湖北省
1985 1 0 7 6
14
1992 1 0 1119
31
四川省
1985 2 0 611
19
1992 2 0 1015
27
山东省
1985 2 1 511
19
1992 3 0 1621
40
吉林省
1985 1 1 5 5
12
1992 2 0 1011
23
全国 198522 30 94
178 324
199232 31141
313 517
资料来源:《中国城市年鉴》(1993年)
从表Ⅰ中还可以看出:1985年—1992年间四川省中等城市由6 座发展到10座,但大城市数目也是零。山东、吉林除了各自有1 座大城市升级发展为特大城市外,由中等城市升级为大城市的数目都是零;山东、吉林到1992年时,城市结构中出现分别拥有16座和10座中等城市而无一座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的现象。因此,我们认为,城市的发展, 要根据实际,着眼于城市体系的合理结构,不必拘泥于“严格控制大城市发展”的方针。像湖北省就应当在90年代大力推动中等城市向大城市的升级发展,可以选择基础较好的黄石市、襄樊市、宜昌市、荆沙市,把这些城市发展为大城市,改变湖北大城市发展明显不足的状况。
我们设想,在本世纪末,随着我国城镇化的顺利发展,加上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我国将形成以下6个层次的城市体系:第一级是北京、 上海、香港这3个城市。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既是国家政治中心, 又是科学和文化中心;上海则是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最大的商港和贸易中心;香港回归祖国后仍将保持完全开放的自由港地位,它将作为国际性的贸易中心、世界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为国家建设作出独特的贡献。第二级是9个大区域的中心城市。它们是华北经济中心天津, 华中经济中心武汉,华南经济中心广州,西南经济中心重庆、成都,西北经济中心西安、兰州,东北经济中心沈阳、大连。第三级是各省(区)的中心城市,主要是省会城市。第四级是省内经济中心城市,这类城市一般是中等城市。第五级是省(区)内一般性的地州级中心城市。第六级是全国2000多个县的县城。这种金字塔式的城市结构一旦得以完善,各级城市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唯如此,才能更有效地带动广大乡村迈上发展之路。
(3)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要避免“遍地开花”、 “一哄而上”的小城镇化倾向,应集中力量建好县城。在广大中西部地区,把“一县建一市”作为世纪之交的战略目标。
我国的城镇化应按照增长极理论,走一条由非平衡发展到平衡发展的道路。也就是说,在加快城镇化的过程中,应避免“一哄而起”的小城镇化倾向, 而应该在我国50000个小城镇当中,选择发展前景较好的2000个左右的县城或首位镇,到2000年时把它们发展为以下三类规模的城市:①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县,把城关镇发展为30~50 万人口的中等城市;②在50~100万人口的中等县,以城关镇为依托,建立20— 3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③在50万人口以下的小县,建立20万人口的小城市。
这种“一县建一市”的农村城镇化战略,是基于历史与现实基础上的一种合理选择。一般而言,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县城都具有发展为城市的基础,它们一般是一县的经济文化中心,是农村之首,城市之尾,是我国农村城镇化最具潜力的区位。特别是县城与周围的乡村在农民心目中是同在一个系统内,农民向县地迁移与乡镇企业向县城集中都比较易于实现。一旦政策允许,农民迫切希望也有能力到县城投资。这就可以充分调动起民间投资建城的积极性,突破我国城镇化发展中资金的限制。就全国来说,一旦“一县建一市”的战略实现,可以保证我国城市的均衡分布,使城市文明能够迅速向广大农村地区扩散,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以往那种“小马拉大车”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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