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初金文考释方法商榷——读《殷周金文集成引得#183;序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殷周论文,引得论文,序言论文,方法论文,张亚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张亚初先生《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一书熔铸了他十年的辛劳,本人在了解到张先生编写《引得》的艰辛经历后,敬仰之情,油然而生。《引得》在4972个金文单字中,对其中一千多个字提出了新认识,凝结了张先生长期以来研究古文字的心血和经验。此外,他还在序言中总结了确定新识字的十二种方法,更有许多新见闪烁其间。但我认为所述方法中“利用金文装饰美化的特点释字”这一提法还须澄清,“利用由繁趋简的规律释字”、“利用由简趋繁的规律释字”、“利用偏旁通转的规律释字”等方法还须加以限定。在此我想谈一谈自己的一些浅见。
一、关于“利用金文装饰美化的特点释字”
张先生提出可以利用金文装饰美化的特点释字,认为族氏铭文经常采用对称、合书、阴阳文交错等书写方式,并据此释出:
这里首先要考虑两个问题:
1、要考释的那些早期铭文是不是字?
早期铭文是金文考释的一个难点。一是时代久远,文献资料匮乏,也缺乏与后代字形的联系,不能从外部证明。二是缺乏上下文语境,不能内部证明。它们到底表示的是族徽,还是周围生活的描画,或是其他什么标志等,现在不得而知,研究者亦有不同说法,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多数是族氏铭文。我们不排除其中一部分长期只是作为标志来使用,也不排除其中一些本身就是用文字作标记,或后来发展为文字。曾有研究者已证明了部分铭文与文字的对应关系,如裘锡圭先生释为“亡冬”,即“无终”,方国名,证据令人信服。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考释这类铭文,在缺少语境、字形对比、文献佐证等情况下,把哪些要拉进字的范畴,的确十分困难,这就更要慎重,切忌落入主观,望文生义。如果从已确认的字中能够证明早期铭文或之后的铭文经常采用对称、合书、阴阳文交错等方式构字,当然可以利用这些构字特点考释未识铭文。否则,把还不能确定为文字的东西,认为是采用了这些构字方式,未免有些武断。
2、合书、阴阳文交错等是不是早期铭文的美化性书写方式?
(1)对称、合书
从造字发展来看,早期文字以象形、象事为主要构字方法,即描画物体特征或事物之间关系。所以,一个字各个组成部分的位置,多是现实状况的反映,某一部分的重复,很可能是含有数和相关性质的概念,或是表达客观相互关系、状态意义的需要。从甲骨文、早期铭文及之后的铭文中已经认定的字来看,重叠、对称确有含义,如: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古人的一些造字心理:通过重叠及位置的变化表示不同的意义。不仅意义发生了变化,连读音也发生了改变,即通过重叠或位置变化,造成新字,记录与原来的单一符号音义不同的词(注:张振林:“金文‘易’字商兑”一文有所论及。见《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193页,中华书局,2002年7月第一版。)。
对称结构的字也是如此,并非仅为美观。以下是甲骨、金文中的一些字例:
以上的对称均表达了一定的意义内涵,如果去掉半边,就成了不识字或成了别的字。张先生对饗(卿)、雠等,也没有按自己发明的原则、方法去掉半边,改释为即和谁。
我们从已识字的重叠、对称得出,古人造字,或叠加,或对称,是有表义需要的。虽然许多字后人在使用不发生混淆的情况下简化了一边,但这些都不能否认古人在造字时以对称表义的需要,而且多数字至今仍保留着对称的结构,如弄、共、北、具、班、辨等。当然有一些情况可以讨论,如甲骨文武丁时已有“婦”字,但常以帚为婦,“婦好”作“帚好”。婦好墓铜器铭文或作“帚好”,或作后文有时“帚”较游离,“子”形较小,夹在两长大“女”字的呵护之中,可以看作是有意将“婦”字的“女”旁下移。众多的“婦好”铭文中,并没有出现为“好”字的繁文。所以不能把这种情况看作为美化而对称构字的例证,更不能把它泛化成为构字规律。如果简单的认为早期铭文中的对称是为了美化,而抛弃其构形内涵,那么上文中所列的许多字去掉一边后意义即发生了变化,还有,併(并),去掉一立则非并字;具,去掉一手成了得:释成“欶、叩”也就不足为信了。
合书现象甲骨、金文中确实存在,常见于专有名词或一些固定词组中,此不赘举例。但它是否可作为考释早期金文的一个有效方法呢?下面具体看一下张先生所考释的两个字。
(形见1页),释为两个字:。实际上我们不明该图是整体描绘人畜昌盛的图画借以表示该族的职业生活环境,还是记录了语词。如果是记录了语词,它是几个字的合书?语序是什么?都很难确定。类似的几个图形拼合一起的情况在族氏铭文中有很多。再如下图(卣文):可能是描绘了一幅看守牲畜以防跑出栏杆的图画,抑或是目豕册……。
这类情况,字与画或字与字的界限不明,亦难有其他材料证明,如果望文生义,就会生出许多解释。这种做法在古文字的考释中随意性太大,是行不通的。即使确定是字,利用这种方法依然存在随意性。若依据对称美化,则可以释成“仔”或“保”,若依据对称合书,则可以释成“北子”。
(2)阴阳文交错构字
早期铭文中是否存在这种做法还很难得到证明。在豕癸卣中(见上),器:豕与癸均是阳文;盖:豕为阳文,癸为阴文。两者只是器盖的差异。两者似乎也没有表意上的差别,看不出古人有意用阴阳文对举构字的意图。在早期铜器上,人或动物等形体,有的是勾其轮廓,有的是填实,也有的是半阴半阳,如:
这些用例看不出前者与后者有意义上的不同。在已识金文中很难找到确切的古人用阴阳文对举构字的实例。亦像虫形,定要说其为山与东的合体,为阴阳文构字,未免有点牵强。
从以上两个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利用对称、合书、阴阳文交错的特点考释早期铭文还缺乏证据。
这里附带谈一下张先生“利用金文装饰美化的特点释字”中早期铭文的艺术性抽象问题。形相去甚远。虽然早期象形造字不是精确描画物像,象形中亦有抽象的成分,但多数是取人、物特征,随体诘曲,如果过于抽象,观之不知为何物,恐有违古人象形造字的基本精神。此外,文字发展至今,形体变化也一脉相承,若缺乏形体的历史联系,那么所释之字也就缺乏说服力。
二、关于“利用由繁趋简规律释字”
由繁趋简是汉字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较简之字只保留了特征部分,或减少了一些繁复部件。张先生利用“金文、特别是族氏铭文更原始、更象形、构形比同时代的文字要更繁复些”的特点,以为(一个直立人形执戈警戒)、(两面各有一人用手执戈,中间立一大人),以及(一人手执戈伫立门口形)等持戈形均表示警戒义,应释为“戒”,为整体会意。按照这样的释字方式,(且丁尊)持戈盾者未尝不可表示警戒,也可认作是戒字,但张先生把它当作是“戎”之整体会意。张先生把
它们展示的似为形态各异的头上装饰,可能与祭祀活动、部落习俗等有关,例如标示某部落的武士或头人(这一习俗在世界上许多原始部落中都存在)。具体到它们与后代哪些字相联系,很难找到对应,或可能仅仅是族徽。比如第一个形体,头上插有双羽。我们不可能因为它可能强调了头上的羽毛,而认为它就是羽字。
这就又要回到早期铭文的特点。早期铭文象形、会意居多,表达的是图画整体意义还是某一局部意义,其取义角度并不一定很明确,有时形体也不固定。如果想要把某一形象与后期某一字联系起来,不同人会从不同角度理解,常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对这类铭文应该如何隶定,的确是个难题。在缺少语境的情况下看图释字,很容易走向主观臆断。在此,用较多的形体进行共时的和历时的对比,充分总结由繁至简的规律显得非常重要。
三、关于“利用由简趋繁规律释字”
金文中的确存在很多由简趋繁的字。为强化或表明特定语境下的意义,常常在原字基础上加注义符或声符。如:
以上例子反映了形声字的主要来源:一、本字加注义符,三、先假借,后加注义符分化,如赐、徒。形声字的形成特点,为我们考释部分古文字提供了一种可能:尝试为一不识字加上偏旁,就与后代相对应的那个繁化了的形声字建立了联系。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有的加注义符或声符后,生成了新字,逐渐与原有字分化,承担了不同任务,成为两个并行使用的不同的字。如上面所举到的匜
、徒、赐。再如姓字,曾借生字来表示,后来造了、姓,生就很少用作姓了。每字曾分别承担了敏,诲、脢三字的作用,后来分别加注不同的偏旁,分化出了敏、诲、脢三个意义完全不同的字,每也就失去了表示这些字的作用。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字可能承担了不同的意义,它表示的是哪一个意义,需要辨别。对一个字需不需要加一个偏旁,或加一个什么偏旁,都需要慎重,应依靠语境来做出选择。因此对张先生指出的“有时偏旁可以随意增损”,在理解时不能将其泛化,在使用时一定要注意“随意”的度,并同时应有其他方法和字例佐证。
四、关于“利用偏旁通转规律释字”
唐兰、杨树达等多位前辈都提出过这种方法,并且以实践证明了这一方法的有效性。高明先生在《中国古文字学通论》一书中对义近偏旁通转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出了32种类型,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但是这里有一些问题我认为有必要提出来。义近偏旁在甲骨、金文时代相通,构成了一些异体字。如:踵与歱,牢与,睹与覩,等等。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当然可以运用义近偏旁相通的规律。随着后代汉字增多,字形趋于稳定,许多在金文时代相通的偏旁,后代则有了具体的分工,变得不能相通了。如:
谁(金文)≠唯(小篆)
救(金文)≠捄(小篆)
攻(金文)≠扛(小篆)
赦(金文)≠捇(小篆)
殴(金文)≠抠(小篆)
敨(金文)≠捝(小篆)
擇(金文)≠斁(小篆)
(金文)≠拃(广韵)
睛(小篆)≠靓(小篆)
数(小篆)≠搂(小篆)
摘(小篆)≠敵(小篆)
矔(小篆)≠觀(小篆)
睐(小篆)≠賚(小篆)
由以上字例可以看出,偏旁的通转是有一定时代性的,在现代汉字中字形固定下来,则很少有通转的现象了。那么我们要把一个早期古文字与后代某一字建立联系时,就应该十分谨慎,一定要结合其他方法。我们可以有证据证明通过语境我们可以确定即作,而拃字所见较晚,《玉篇·手部》“拃,摸拃也。”;《广韵·潸韵》:“拃,摸。”;《集韵》:“拃,摸也。”。作与拃两字在后代可以说没有什么联系。所以对于偏旁通转,有些学者谨慎指出:“在不发生误会的前提下,义近形旁可以通转。”(注:姜宝昌、殷焕先:《古文字学教程》,746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9月第一版。)“如口旁、言旁、音旁在表示发音这一点上可以通用,所以《说文》记载“吟”字或作“訡”“ ”,“咏”字或作“詠”,“啧”或作“謮”……,但这并不能不加限制地推衍,例如,啖和谈,吃和讫,嗌和谥,喟和谓,咳和该,咀和诅……在小篆中都不是一个字的异体,而是两个字。”(注:林澐:《古文字研究简论》,100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9月第一版。)
对于利用音近偏旁通转规律亦是如此,也要注意时代性。如金文中斤、欣音近相通(即掀),但不能因此就说折=掀。所以我们对通转规律的使用应该慎重。不能轻言“虽然没有辞例作证,因为它们符合通转规律,而且后世又有与之对应的文字可衔接,这样的考订也应视为具有充足的理由。”(注: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序言》,5页,中华书局,2001年7月第一版。)
从张先生提出的十二种方法中,我们不难发现,张先生强调的是文字的构形特点。这一点我认为十分正确,也非常重要。杨树达在谈到古文字考释时说:“每释一器,首求字形之无啎,终期文义之大安。”(注: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自序》(增订本),中华书局,1997年12月第一版。)即是强调从字形入手。张先生对许多字的考释思路新颖,启发人的思维。如释“夜功”为“掖功”。但正如前文所述,一些具体的提法或具体运用还值得商榷,当要上升为方法论时,更不能过分随意。十二法之外,张先生还提出整体指事、整体形声等,的确开拓了人的思路,但亦有可商之处。如在整体形声中举出认为是朼,即枇(为何不是以刀砍木的会意字?)。在当时形声不发达的时期,还无一致的构字理念,用这种方法构成形声字,可能性不大,发现的类似情况也很少,所以这个考证方法还值得推敲。
虽然张先生提出的考释方法中有一些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给我们的启发是巨大的。张先生对许多字的考释,大胆而新颖。我同意他的说法:“古文字考释的命中率受到主客观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达到百分之百的正确。……我想,不管其正确程度如何,有解总比无解好,可备一说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进步。”(注:对此,我的导师张振林教授说,“有解总比无解好”的提法早就有之,也应该慎提,它应有特定的环境、对象为前提。例如,用于论文或学术研讨会则适宜,但不宜用于工具书的编纂,以防片面的不成熟的观点被读者引用、误传;对学风严谨的学术界先进而言,可促进创造性思维,竟备一得一说,有利于百家争鸣,而对学术界后进则不宜提倡,因它容易误导后进各逞看图识字之能事,助长片面、浮躁的风气。六、七十年代,容庚、商承祚教授就曾多次告诫学生说,“有解总比无解好”,似乎比胡适的“大胆假设”进了一步,常使一些年青学者的胡思乱想(指当时的科研大跃进)有了托辞。但胡适先生紧跟着说要“小心求证”,要求证据充足确凿不误,要求落到实处。这样对纠正章太炎批评过的早期古文字研究上的“射覆”幼稚病有好处。方法论的探讨,是为了学术研究的进步。我们赞同学术界多贡献“实事求是”的研讨意见,也不忘记历史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是作者听了导师张振林教授的“金文结构方式的发展与考释方法”课程后受启发而作的。对导师的指导,在此谨致谢意。本文或有不妥之处,祈请专家和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