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陕西西安 710077
摘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遗余力地推行这部法律的实施,但是我国的规划环评仍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本文从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规划环评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为规划环评在我国更好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关键词:环境影响;规划环评;公众参与
作为环境管理与规划的工具,环境影响评价是联系环境与发展的纽带,是实施综合决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和手段,在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上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1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
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与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其包含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之中。《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报告首次强调了战略环评的重要意义,并建议将其纳入决策程序,这一举措之后战略环评也逐渐受到重视[1]。
规划环评是指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在《环评法》实施前,我国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符合规划”原则,但规划本身却未经过环境影响的评价。实际上,政府在进行有关规划时反而对环境产生了严重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影响。因此,规划环评是从源头保护环境的重要保障。不同于项目环评,规划环评因其较大的涉及范围和较高水平不仅使其能够更好的解决某些环境问题,同时可以解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解决不了的问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在于将环境因素纳入决策的过程,使之得到重视,让规划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2]。
1.2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
自《环评法》的颁布开始,环保部不仅在法律法规、应用技术与人才储备等方面不断突破,同时于2006年选定了大连等一批试点地区进行规划环评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并最终取得和良好的效果[3]。此后,又在湖北省、广州市等试点省份和城市陆续批准开展规划环评,同时,河北省、上海市等省市也相继以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形式推动规划环评的有效实施。此项举措标志着我国规划环评已经从国家到地方逐渐开展起来[4]。虽然我国在规划环评上一直不懈努力,但总体来说,仍然处于初步的探索阶段,并未形成成熟的技术方法、评价指标及体系等,在应用上更是停留在项目环评的基础上,使得规划环评结果缺乏战略性[5]。
2我国规划环评存在的问题
2.1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不足
世界各国的环评在理论层面的基础性研究本身就比较少,且大多数是对于政策、计划的目的、意义、框架或者案例的分析。虽然我国在规划环评的理论和技术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未对不同类型的规划进行分类研究。目前的研究多集中在环境评价与不同类型规划本身的理论与技术特点的结合问题上[6]。
2.2法律机制不健全
我国虽已经将规划环评纳入了环评法,但审批机关仅仅将环评结论与审核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如若不采用,只需要说明存档即可。此项规定的制定决定了环评结论并未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而仅是政府决策时的一项参考,没有形成强制的法律效应。缺少了立法的保障,环评部门只能以建议的形式对项目表达观点,环评结论及意见是否被接受只能取决于政府的决策[7]。
2.3评价机制不合理
由于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各种利益关系的存在,致使环评审核的结果缺乏公正性。据统计,环保系统所属从事环评的科研机构占甲级环评机构的24.7%,占乙级机构48%。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利益关系致使环评丧失了客观公正的立场,使环评工作变成了顺从建设单位项目实施的合理性验证,从而失去了环评最初的目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群众因环评质量问题向环保部提交的复议案件逐年增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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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
虽然公众参与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工作之一,但我国规划环评公众参与起步比较晚,在方法上沿袭项目环评中问卷调查、专家审查的做法,致使公众参与面缺乏广泛性,方法也过于单一,环评效果缺乏准确性,进而对政府决策的帮助受限。另外,规章制度的缺失对公众参与的实际操作缺乏约束性,让公众参与工作流于形式,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
2.5评价人员专业性不强
在我国,专业从事环评人员的缺乏与规划环评工作的快速发展严重不协调,亟需进一步加强对规划环评人才队伍的构建。由于规划环评涉及面比较广,对环评人员专业知识储备要求比较高,但是实际从事规划环评工作的人员很大一部分仅经过短期的培训就直接参与规划环评,导致工作方法和思路的偏差,进而影响该项工作的科学性。同时,环评人员实践经验不足与复杂的规划体系很难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从而影响该项工作的时效性[9]。
3我国规划环评的建议
3.1深入研究规划理论与技术方法
首先要摆脱建设项目环评的传统模式,对规划环评的模式进行改进。其次要在国外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规划环评技术方法的研究,寻找适合我国的评价方法。最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有效推进规划环评在全国范围的开展奠定基础。
3.2改革完善规划环评体制
为确保环评工作不受干扰,要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环评工作必须由独立的机构来承担,同时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对于违规操作的环评人员严肃处理。构建科学化、民主化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回顾评价,对原有规划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修正,确保预测的科学性。
3.3加强公众参与建设
为了体现公众参与对于规划环评的意义,公众参与应与规划环评同时介入,让公众积极主动行使对于规划监督的权力。以建立统一公众参与标准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的时效性与参与度。
3.4提高环评人员专业素质
制定务实的人才培养规划,提高环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对于规划环评的培训要有针对性,要对培训人员进行分类,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同时加强环评工作人员以及国内外环评的合作交流,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4结论
规划环评是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能够从源头上防止环节污染和生态破坏。本文立足于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分析了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这对我国规划环评的完善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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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真.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科技致富导向,2010(16):3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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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焦彦欣,王敦球,江成.对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几点思考[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8(4):46-48.
[7]张勇,杨凯,王云,叶文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评估研究[J].中国环境科学,2002,22(4):324-32
[9]赵艳博,林逢春.中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J].能源与环境,2008(5):10-12
论文作者:王静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1
标签:环评论文; 环境论文; 评价论文; 我国论文; 公众参与论文; 工作论文; 人员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