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作为生命之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主要针对河长制在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中的意义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能够几个能够将河长制更好的应用于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工作中来。
关键词:河长制;水污染防治;生态治理
人类所生存的地球环境十分的复杂,然而由于人类的活动,使得人类所生存的地球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人类生活的需要,地球的资源和能源在被不断的消耗着,绿色的大地也在不断的缩减。地球环境的恶化使得人类面临的自然灾害变得更加频繁和剧烈,因此,人类应当积极的保护人类所生活的环境,进而保证人类的延续。本文将对水污染的防治和生态治理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进而达到保护人类水环境的目的。
1河长制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中的意义
1.1可以统筹各方关系
由于当前我国河流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工作中,经常会有河流上下游的布局不够合理、河流生态产品的输出率相对较低、河流资源的开发和使用量过大以及人们向河流中排放垃圾进而导致河流水污染严重的现象,除此之外,由于河流的上下游之间水资源的分配不够合理,仍存在竞争性蓄水与竞争性用水的现象,因此也就很难保证河流流域自身的生态用水。然而,河长制可以有效的规避这些问题,实施河长制可以对流域的上、中、下游以及流域的岸上与水下的利益关系进行统筹,不仅如此,它还能考虑到各个地区的用水与止水需求,进而实现对河流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进而更好的进行水污染的治理工作。
1.2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整合
推行流域的河长制,可以将地方政府的政线和流域治理捆绑起来,将水资源的开发、配置和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及水污染的治理等环节串联到一起,进而实现河流流域与各种行政资源的整合,并可以对相关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权责矛盾进行调整,使得所有的资源和力量形成一股合力,进而更加高效的进行河流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提高河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水平,更加有效的促进了河流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
1.3可以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责任制进行延伸
河长制一般将该地区的政府和负责人任命为河流流域水污染的主要负责人。在开展河流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过程中,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与此同时,还需要将河流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预期目标进行细化,并将这些目标分配给河流区域的负责人,使得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具体职责范围变得更加明确,进而保证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1.4可以将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空间目标细化
在对河流流域实行河长制的过程中,河长制可以有效的结合河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目标和河流流域的水污染治理目标,对河流流域水污染的资金、项目、目标、任务和责任进行了细化,使其得到有效的落实,将河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各区域紧密衔接,进而细化了河流流域的治理目标,使得河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可以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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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可以对流域水污染的综合措施起到强化作用
由于河长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直接问责于河长的管理办法,因此,各级河长在河流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可以针对河流流域的水质状况、生产和生活用水以及水污染的来源等来对河流流域的水环境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识别,然后制定出针对性的治理办法,在此过程中,充分调动各个利益体做好水污染的防治工作,进而确保河流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能够得以实现,提高河流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水平。
2将河长制应用到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中的有效策略
2.1运用法律手段对河流流域水污染的治理进行约束和监督
由于在河长制应用到河流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仍存在着法治与人治以及临时与长治等的矛盾,因此,为了将河长制有效的应用到河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应当积极使用法律武器,进行河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和生态治理。与此同时,相关单位应当积极完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的法律法规,保证在河流流域水污染的治理过程中有法可依,并把河长制的一些比较合理、成熟的规定上升为法规,此外,还应严格的进行环境执法工作。在遇到关于河流流域的水污染治理的法律纠纷时,应当严格走司法程序,积极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通过法治的方式,可以约束相关工厂和单位的行为,减少水中的垃圾排放,进而从根本上减少水污染的来源,此外,法治还可以让河流流域的水污染治理管理体制变得更加的法治化,使得河长制的目标责任制更加的优化。法律手段的保护可以使得河长制的河流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变得更加长效化,进而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河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2.2完善河流流域河长制制度体系
由于河流流域河长制度可以弥补传统河流管理制度的很多不足,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传统的制度造成冲击,因此,在河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和生态治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一些制度问题。为了避免新的制度问题的出现,应当完善河流流域的河长制制度体系。首先,应在中央以及省级相关部门建立河流流域的综合治水总体规划,并建立河流流域的长效协调机制,使河流流域河长制制度从原来的被动应急机制变为常态实施机制。针对跨地域的河流流域,应当制定统一的河流流域管理制度,建立河流流域上下游的对话机制,规避原来行政条块的分割对河流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不利影响,进而提高河流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在行政管理方面,应当实施统一的管理制度,并完善对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单独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社会组织对河流流域的治水效果进行监督,进而保证治水工作的有效落实。除此之外,还应当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绩效管理体系,比如推行环境管理审计计划和绩效审计等。
2.3加强对河流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宣传和教育
人民群众是河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工作的核心基础,因此,在河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和生态治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积极对河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和生态治理以及河流流域河长制制度进行宣传,进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和对水环境的保护意识,在进行河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河长制的宣传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比如报纸、杂志、微信公众号推广、微博等。除此之外,还应将河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水资源保护纳入到教育体系当中来,积极开展对青少年水环境的保护和水污染的防治的教育工作,进而可以使得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使用水的习惯,树立水环境的保护意识。还应当建立公开的公众参与机制,吸引全民投身到水环境的保护工作当中来,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制度。
3小结
总而言之,河流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和生态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应当充分发挥河流流域河长制度的优势,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河长制制度体系,积极做好河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调动全民参与到对河流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中来,进而净化河流流域的水环境,保护人们所生活的地球环境。
参考文献:
[1]王磊.浅析在水环境治理中推进河长制实施的策略[J].大科技,2018,(8):344.
[2]王东,赵越,姚瑞华.论河长制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互动关系[J].环境保护,2017,(9):16-19.
论文作者:郭珊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0
标签:流域论文; 水污染论文; 河流论文; 生态论文; 过程中论文; 治理工作论文; 制度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