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房产管理处 广西桂林 541000
摘要: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不断增大,保障的类型不断增加,并且可以为更多不同的人群提供住房条件。这是一项针对我国收入较低以至于没有经济能力满足自身住房需求人群的政策,目的是通过为其提供租金低廉且规格统一的住房来缓解当前的住房困难。截止到目前,这项政策已经为我国几千万人解决了住房问题,缓解了其经济压力。但是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越来越多, 其隐性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 因此文章通过分析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 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住房资金
1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现状
(1)建设的资金来源不多元
目前, 我国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的资金来源还比较单一, 没有比较宽阔的融资渠道, 尽管随着社会发展我国制定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的规定政策, 明确规定了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土地进行出让的纯收益、市政的财政预算中应包含廉租保障住房的资金共八种资金来源, 但是其中只有市政财政预算中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它规定了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公共的财政资金, 但是却没有将保障性住房制度中的财产支出有效纳入财政的预算当中,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所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应逐渐加强提高在低收入家庭中保障性住房的预算在公共财产中所占的比例, 促进全国人们生活质量的共同提高。
(2)保障性住房在后期的管理中存在着问题
①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与财产难以审查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 居民的就业与收入都比较多元化, 可能会有一些隐性的财产收入难以进行统计, 并且我国的对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还没有落实到每个地区, 因此对需要保障的家庭的具体收入、财产、户籍等的变化无法进行准确的统计和审查, 这样就出现了一些明明不是低收入家庭的人隐瞒其财产和收入享受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而使一些真正的低收入家庭无法得到保障, 造成了分配不公的情况出现。
②审查不严, 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目前还存在着我国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审查不严, 没有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 导致保障性住房并没有有效分配到真正需要的家庭身上。比如当前我国审核的主要机关是社区, 由于社区对申请的家庭的主要情况都比较熟悉, 往往让审核的机制变得比较形式化, 所以对申请的家庭提供的资料没有进行严格的把关, 导致一些不全面和不真实的现状出现, 并且我国住房保障的部门没有充足的人手, 导致没有力量去对申请的家庭挨个进行调查, 也就不会出现定期对这些家庭进行抽查等工作, 导致审查工作不能得到有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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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缺乏相应的奖惩制度
由于我国缺乏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奖惩制度, 对虚报家庭财产收入的人没有比较严重的惩罚, 所以现在社会上出现了许多骗取保障性住房的现象, 并且还存在一些钉子户没有缴完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 导致保障性住房不能得到有效地回收, 使一些真正需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得不到保障, 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④保障性住房中的物业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表示, 保障性住房的条件一定要符合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水平, 所以物业管理的费用不宜过多,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地不断发展, 维修保障性住房的费用以及实物配租的比例在不断的提高, 所以其管理的资金缺口逐渐变大, 并且有些物业公司没有重视相关的规定, 将物业费提高, 超出了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能力, 于是就会出现一些业务拖欠甚至不缴物业费的情况出现, 严重危害了社会的治安。
2 当前保障性住房的意义
保障性住房对于政府而言是一种既有一般商品经济属性又有一般商品没有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特殊商品, 可以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不仅能够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还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因此要想将这些目标都实现, 就需要政府制定出相关的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并且第一步就是要建设好廉租保障性住房, 让一些外来的打工人员或者城市中的低收入家庭能够住得起房子, 然后建设好经济适用房, 让它能够比普通商品房更适用于社会普通人, 有效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3 解决保障性住房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将土地资源的利用做到最大化
就当前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情况而言, 建设相应的保障性住房还在刚起步的阶段, 所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还是主要满足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 对其设计应充分考虑它的功能性而不是居住面积, 有效控制保障性住房的居住面积, 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产生。这需要各个地方的政府根据当地的发展情况, 首先科学合理地对将要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房型和面积的划分, 再根据每个家庭的人口数不同分配好相应的房型, 让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更容易操作, 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2)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的渠道。
国家应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定位和使用的规则政策, 由于有一部分的公积金是属于缴纳者私人所有, 所以政府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金融性的产品, 如果建设保障性住房要用到公积金的结余贷款, 其贷款所得到的收益应该归公积金拥有者所有, 而不是将个人的公积金作为没有利息的贷款使用。这种资金来源不仅能够扩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 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让公积金得到增值, 使一些家庭拥有了一定的购房能力。
(3)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
①建立相对完善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
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并有效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 建立适合本地区发展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审核住房保障的资格、如何分配保障性住房以及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管等, 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应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制度, 使其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
②加强对申请人的审核及分配问题。
应当有效根据当地的社会需求以及政府的保障能力, 设定科学、合理的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水准线等的标准。应该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包括申请、审核、公式等的工作程序, 完善申请人申请的标准条件, 然后将配租的办法和房源进行公开, 让社会对其进行监督, 保证申请人家庭的真实性, 让分配的结果能够公平和公正。在分配上, 可以制定一项有差别化的租金制度, 针对不同的家庭的收入水平, 制定出差别化的租金制度, 再有效根据市场上的租金标准情况来进行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定价, 使保障性住房的租金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 并不阻碍社会的经济发展。
③建立相对完善的监管制度。
针对一些不真实的申请人的情况或者保障住房部门中存在的一些不公正的办事人员, 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 加强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的审核, 并将审核的结果向社会公布, 畅通相关的诉讼通道, 对群众的举报或者投诉等进行积极地处理, 而且还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考核, 使其拥有岗位竞争意识, 有效加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④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
除了要加强对其的监督, 也还要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 将一些虚报、骗租等的情况有效解决, 强化保障性住房中的法律色彩, 有效使用法律手段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让一些恶意提高物管费的物业和故意拖欠物管费的业主都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 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4 结语
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重大的民生事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 其总量也在不断地增加, 因此对其管理的难度也在增加, 导致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所以, 有关部门要积极根据当地发展的情况, 建设符合社会发展和适合人们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并且制定出相关的法规政策, 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让真正有需求的人能够使用保障性住房, 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还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真正解决我国居民住房难的问题, 有效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刘友海.浅谈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高新区, 2018 (8) :241-242.
论文作者:徐刚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2
标签:住房论文; 家庭论文; 低收入论文; 我国论文; 情况论文; 资金来源论文; 公积金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