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西方平等理论的三条分析路径_政治论文

论当代西方平等理论的三条分析路径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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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5)01-0089-09

       平等理论是一种重要的理论,也是一种颇具争议性的理论,正如R.H.托尼(R.H.Tawney)曾言:“显而易见的是,‘平等’一词拥有不止一种含义,人们围绕这个词所产生的种种纷争至少部分上是因为大家对其持有不同的理解。于是,它既可以是对事实的一种陈述,又可以表达一种伦理判断。”[1](P46)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约翰·罗尔斯《正义论》的影响下,政治哲学的主题由“自由”转换为“平等”,这也使得平等理论成为当代政治哲学中最为重要的理论之一,以至于当今任何一种具有一定可信度的政治理论基本上都在某种程度上诉求平等或者至少没有公开反对平等,否则其就是缺乏吸引力的。易言之,任何一种能获得人们普遍认可的政治理论,必须分享着平等主义的共识,只有这样,它才能拥有道德上的合法性。同时,在罗尔斯的平等理论的深刻影响下,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各种平等理论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以罗尔斯的平等观为坐标,通过对其的批判、修正或拓展而建构了各自的平等理论,譬如,以G.A.柯亨和约翰·罗默等人为代表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平等观的形成就是如此,以罗伯特·诺齐克、罗纳德·德沃金和阿玛蒂亚·森等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平等观的形成亦是如此,致使当代平等理论呈现出一种诸神纷争的格局,那么,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平等理论主要有哪些分析路径?这些分析路径之间的内部争论及其困境何在?在这些平等理论的分析路径激烈纷争的背后,有没有什么共识?这些将是本文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及其缺陷

       作为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的代表性理论,福利平等(equality of welfare)以人的“福利”为关注焦点,主张每个人在一生中所拥有的福利、效用与幸福等的数量应当是一样的。不同的福利平等之间的歧见主要在于如何理解福利和如何实现福利水平的平等化,因为福利既可以被理解为人的偏好的满足、幸福,又可以被理解为人的诸如痛苦和快乐等某些主观的生活感受。对福利平等来说,福利是人们良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人们缺乏这种东西,那么将难以过上一种良善生活。

       福利平等面临着很多批判,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以罗尔斯和德沃金等人为代表的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进路的批判。福利平等非常关注人的偏好,其中嗜好是人的偏好的重要组成部分,种类较为繁多,它既包括“昂贵的嗜好”(如喜欢喝香槟),又包括“冒犯性的嗜好”(如歧视女性)。满足昂贵嗜好所需的代价往往大于满足非昂贵嗜好所需的代价,同时冒犯性嗜好与其他嗜好并不拥有同样的道德价值。然而,福利平等并没有根据嗜好的来源和性质区分嗜好,认为应该满足所有嗜好,在罗尔斯看来,这是不合适的,比如他明确反对补偿拥有昂贵嗜好的人。[2](P369-370)德沃金认为无论是主观的福利平等,抑或客观的福利平等,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平等理论,补偿昂贵嗜好有违道德直觉。然而,倘若不补偿昂贵嗜好,又会阻碍人们去尝试新的嗜好。[3](P55)因此,福利平等必须补偿昂贵嗜好,这样的话,福利平等将会处于一种两难境地。

       在以罗尔斯和德沃金为代表的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进路看来,福利平等并不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平等理论。然而,有些政治哲学家虽不否认福利平等存在某些困境,但是并不主张完全抛弃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而是对其进行修正,理查德·阿内逊(Richard J.Arneson)就持有这种观点。阿内逊回应了德沃金对福利平等的批判,认为德沃金也许成功地反驳了主观主义的福利观,但是他并没有成功地反驳客观主义的福利观。[4](P497-524)在阿内逊看来,虽然福利平等有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地方,但是这只是意味着不应该坚持福利平等,并不意味着不应当以福利作为衡量人们境况优劣的标准。阿内逊为此建构了“福利机遇的平等”(equal opportunity for welfare),认为“福利”是指人的偏好的满足,其中的偏好是一种自利的、假设性的和合理的偏好。“福利机遇”是指如果一个人追求某种东西,那么他将获得这种东西的机会。阿内逊用决策树来描述个人所拥有的福利机遇,[5](P85)即每个人都面临着一系列内容不同的选项,然后将每个可能的生活历史的偏好满足期望进行加总,这样就把每个人在决策点遇到的特定范围的选项所考虑的那些偏好都纳入了考虑之列。当所有人都面临有效等价的选项排列时,福利机遇就是平等的。

       作为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的最新发展,福利机遇的平等能从根本上挽救这种分析路径吗?实际上,阿内逊的努力是值得商榷的。其一,福利机遇的平等并没有摆脱福利平等在对“福利”的界定上所存在的困境,阿内逊对合理偏好的界定存在模糊性。虽然阿内逊认为其所谓的偏好是一种合理的偏好,但是偏好合理与否,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譬如与人们在偏好形成的过程中所处的背景和条件紧密相关。阿内逊起初在探讨何种偏好是合理的偏好时,仅仅要求偏好适应外部环境,这就会面临“适应性的偏好”的问题,人们会放弃自己长期以来得不到的东西,因为一些偏好的形成深受环境因素的影响,人们既然对某些环境因素无能为力,就很有可能调整自己的偏好以使其适应环境。

       其二,在一个多元主义社会中,阿内逊所认为的福利是唯一具有根本价值的东西这一观点与价值多元论背道而驰。人们追求的价值是多样化的,比如自由、平等、正义、民主、安全和秩序等,很难有一个能获得普遍共识的标准去评判各种价值的优劣及其重要性,也就是说,各种价值之间的纷争和冲突不断,既无法进行通约,也难以进行排序,福利并不像阿内逊所认为的那样是唯一具有根本价值的东西。为了捍卫自己的立场,阿内逊必然要推翻价值多元论,转而拥抱价值一元论,这无疑面临着很强的证成压力。对阿内逊来说,人们对福利主义的批判往往侧重于其主观主义方面,为了回应人们的反驳,他对“福利”采取了一种客观主义的解释。虽然这种回应有某些吸引力——因为食物、足够的居住空间和身心健康等对人们过一种良善生活来说确实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譬如,什么东西对人们过一种善的生活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虽然爱情可能对某些人过一种良善生活来说必不可少,但是对一些喜欢单身的人来说就未必如此。

       其三,阿内逊对“福利”的内涵进行的客观主义解释并没有成功回应德沃金对客观的福利平等所进行的批判,即一方面,存在循环论证的危险;另一方面,可能侵犯个人的权利和蜕变成资源平等。在德沃金那里,任何福利平等要想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分配理念,必须有一个有关社会资源公平分配份额的独立理论,然而,“假如有人在选择某种生活之前,需要了解自己在这种类型的生活中能够获得什么财富和机会,那么财富分配方案就无法通过计算他所选择的生活的成本,来简单地确定他应得到什么。”这就会致使福利平等理论出现一种致命的循环。[3](P29)阿内逊对福利的内涵进行的客观主义解释也存在着同样的危险。比如在德沃金那里,有的客观的福利平等将一个人的福利假定为其可以利用的资源。这种资源的内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这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广义上而言,它不仅包括土地和房屋等物质资源,而且还包括人的智力、体力和教育等非物质资源;从狭义上而言,它仅包括人们认为最重要的东西。譬如,在某个共同体中,P1和P2拥有同等数量的财富,都拥有较好的教育,身心健康,那么他们都拥有同样的福利水平,即使其中有人对自己的福利水平感到不满也是如此。这种客观的福利平等仅仅要求人们在某些资源上达到平等。可见,客观的福利平等已经蜕变为一种资源平等。[3](P46-47)由于阿内逊并不认同资源平等,他并不会接受这种结果。然而,阿内逊必须阐明客观主义的福利观与资源平等之间的差异何在,否则他难以回应德沃金的诘难。

       阿内逊后来承认福利机遇的平等并不是对分配平等理念的最好解释,认同“迎合责任的优先主义”(responsibility-catering prioritarianism)。[6](P339-349)事实上,迎合责任的优先主义已经背离了阿内逊所持有的最根本的平等理念,有放弃平等理念之嫌,因为优先主义是与平等相悖的。可见,阿内逊的福利机遇的平等理论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凸显了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存在某些困境。

       二、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及其困境

       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是当代西方平等理论的另一种重要的分析进路,代表人物主要有罗尔斯和德沃金。罗尔斯和德沃金的平等观都可以被统称为“资源平等”(equality of resources),只是在对资源的内涵以及如何实现资源平等等问题上存在一些歧见。在罗尔斯为证成其正义理论而采取的契约主义论证方式中,处于原初状态之中被无知之幕遮蔽的人们根据什么选择正义原则呢?罗尔斯认为人们会根据“基本善”去选择正义原则,基本善也就是罗尔斯所说的“资源”,其平等观也可以被称为“基本善的平等”。基本善有两类,一类是将权利和自由、权力和机会、收入和财富涵盖在内的“社会基本善”,另一类是将健康、理智和想象力包括在内的“自然基本善”。[7](P62)罗尔斯认为人们会力求选择最能公正地分配基本善的正义原则。差别原则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该原则主张只有当那些先天处于有利地位的人能够有利于处境最差者的最大利益时,他们才能从自己的有利处境获利。

       与福利平等一样,罗尔斯的平等观也处于当代平等理论纷争的中心,其中与罗尔斯同属自由主义左翼的德沃金的批判较具代表性:一方面,在差别原则中,处境最差者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然而这一概念的内涵模糊不清,无法应用到具体福利问题,同时差别原则没有补偿天生残障者,这是不正义的,“罗尔斯仅仅以社会成员所拥有资源的多寡来界定处境最差者,对于那些因为生病或运气不好而生活较差的人以及那些因为不像别人那样努力工作或选择根本不工作而导致生活较差的人之间,他并没有做出任何区分。”[8](P103)另一方面,差别原则只关注那些基本善最少者的处境,并没有使个人对其选择所带来的结果承担责任。如果某些人因酗酒或赌博等原因而成为处境最差者,政府从勤劳者那里征税以补偿处境最差者,那么处境最差者就没有对其行为负责。

       可见,罗尔斯的平等观并没有将责任因素纳入考量的范围,简言之,差别原则面临着与福利平等同样的困境。鉴于罗尔斯的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进路并没有将平等与责任结合在一起,德沃金在其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中明确地试图调和平等与责任,这主要体现在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的“伦理基础”与“理论目标”之中。德沃金对资源进行了类型学的区分,将其分为人格资源和非人格资源,前者包括人的一些不能进行人际转移的身心健康、力量和才能等资源,后者包括一些可以进行人际转移的原材料、土地、房屋与现行法律制度许可的人利用自己财产的机会等资源。德沃金并不认同罗尔斯式的契约主义论证方式,而是将资源平等建立在“伦理个人主义”之上。伦理个人主义由两条原则构成:“平等的重要性原则”和“特别的责任原则”,这两条原则分别对应于由政府承担的集体责任与由个人承担的个人责任。可见,德沃金从建构资源平等理论的伊始,就试图将责任纳入到资源平等的伦理基础之中。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是在分配资源的过程中应该实现“敏于抱负”(ambition-sensitive)和“钝于禀赋”(endowment-insensitive),[3](P89)即在分配资源的过程中,由抱负等选择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不应当获得补偿,然而,由禀赋等原生运气(brute luck)因素所带来的不平等应该获得补偿。德沃金所说的禀赋属于罗尔斯所说的道德上的偶然因素和任意因素,可见,德沃金像罗尔斯一样,亦试图排除道德上的偶然因素对分配所产生的影响,只不过他的平等观并不试图矫正所有运气因素对分配的影响,而是将运气分为“选项运气”(option luck)和“原生运气”,主张人们应对选项运气所带来的不平等承担责任,同时对源于坏的原生运气的不平等不应该担当责任。

       可见,德沃金试图通过资源平等的伦理基础与理论目标,将平等与责任结合在一起,德沃金的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能够成功地将平等与责任调和在一起吗?在探讨该问题之前,我们应首先明晰德沃金对“选择”与“环境”进行的区分——罗尔斯也曾有类似的区分,但是罗尔斯的区分不甚明显。德沃金主张人们应该对选择所带来的结果负责,并排除环境因素对分配的影响。根据德沃金的上述区分,“昂贵嗜好”属于“选择”的范畴,“残障”属于“环境”的范畴,言下之意,人们应对前者带来的结果承担责任,即实现“敏于抱负”,不应该对后者带来的结果承担责任,即实现“钝于禀赋”。然而,我们能够把昂贵嗜好和残障区分开来吗?虚拟保险市场是德沃金为实现其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而设定的机制之一,德沃金认为通过是否购买针对某种嗜好的保险可以区分昂贵嗜好与残障,适合处理残障问题的虚拟保险市场并不适合用来处理昂贵嗜好问题。人们可以想象自己将来有可能发生的残障风险(比如双目失明)而购买某种保险,但是不能想象对将来拥有某种昂贵嗜好进行投保,因为这好像设想自己将来变成一个完全相异于现在的人①。拉里·亚历山大(Larry Alexander)等人回应了德沃金的观点,认为德沃金所建构的适用于残障的虚拟保险市场也可以处理昂贵嗜好问题,然而这样就会使资源平等蜕变为福利平等,同时对拥有昂贵嗜好进行投保并不会变成一个不同的人。[9](P99-103)换言之,德沃金并不能通过虚拟保险市场来区分残障和昂贵嗜好。实际上,我们并不能在残障和昂贵嗜好之间做出严格的区分。如果德沃金难以准确区分昂贵嗜好和残障,在残障问题上主张实现“钝于禀赋”,那么这就会消解“敏于抱负”。如果我们将某种昂贵嗜好误作为残障,并实现“钝于禀赋”,对它进行补偿,那么这就没有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敏于抱负”将不能实现。同时,在德沃金看来,残障就是人格资源的缺乏,属于原生运气所带来的结果,因此,残障者应该获得一定的资源补偿,即实现“钝于禀赋”。事实上,从残障的发生机制而言,残障有“先天残障”和“后天残障”之分,其中先天残障是原生运气带来的结果,后天残障是选项运气和原生运气共同作用之结果。比如P3喜欢参加攀岩运动,致使双腿被摔断,P3的残障就属于后天残障。如果对P3的后天残障实现“钝于禀赋”,那么这就会消解“敏于抱负”。因为从德沃金的理论立场出发,P3的行为既然是由选项运气所造成的,他就应承担责任。如果对其进行补偿,那么这就同“敏于抱负”不一致。

       由上可见,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之间存在一种张力,虽然德沃金的资源平等比罗尔斯的基本善的平等更加重视责任问题,使得资源平等更加具有吸引力,但是德沃金对责任问题的处理方式仍亟须进一步完善。也就是说,罗尔斯与德沃金的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并没有成功地将平等与责任结合在一起。

       三、超越平等的福利主义与资源主义分析路径:平等的能力分析路径及其局限

       正如上述分析所显示的那样,平等的福利主义和资源主义分析进路都存在某些困境,以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平等理论”(equality of capabilities)为代表的平等的能力分析路径试图超越上述两种分析路径。在森看来,上述两种路径的共同局限在于都忽视了人际相异性,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人类也莫不如此。自从人的生命伊始,人们就继承了不同的财富,遗传了不同的基因特征,在后天环境上也存在很大差异。[10](P218)也就是说,人际相异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不容漠视的事实。

       森批判了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尤其着重批判了其重要体现形式功利主义。在森看来,功利主义往往将效用视为快乐或幸福,认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必然是快乐的产生者,快乐的程度将充分地反映出评价的力度。功利主义的这种观点会产生一些非常荒谬的结果,譬如,虽然一个人的处境很差,但是由于受到宗教或政治宣传之类东西的深刻影响,一直对自己的命运感到满意。难道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能说他有很高的生活水准吗?在森看来,显然不能这样说。现代功利主义已经不再将注意力集中于幸福或快乐,转而强调欲望的满足。在森那里,如果仅以欲望的满足程度评价人们的生活水准,也会产生一些有违道德直觉的后果。比如一个失败者往往缺乏勇气去追求各种东西,这并不意味着失败者不重视这些东西,只反映出其欲望的缺乏,因此,“欲望的衡量标准并不具有多少公平性;它也不能反映出评价的力度,尤其不能反映出一个人经过认真和无畏的思考后会看重的东西。”[11](P10-13)因此,对森来说,功利主义仅仅将视角集中于效用,是一种粗鲁的表现。

       既然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人们在将资源转化为利益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也没有关注这种差异。比如两个人即使拥有同等数量的基本善等资源,他们的福利状况也不一定是同样的,因为个体在将基本善转化为福利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基本善与个体福利之间的关系因人而异。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体现在群体间的特征差异上,“在拥有相同的‘基本善’束的情况下,孕妇或一个要照看小孩的女士就可能比一个没有这些牵挂的男士有少得多的自由去追求她自己的人生目标。‘基本善’与自由及个体福利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因为个人之间或群体之间的某特定特征的不同而不同。”[10](P246)在森看来,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混淆了自由的实现程度与实现自由的手段。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仅仅关注获得自由的手段,其中隐含着某些“拜物教”的因素。[12](P216)可见,在森那里,平等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不应当以人们所持有的外在资源作为正义的尺度,基本善等资源并不是自由的构成要素,仅仅是人们获得自由的手段。

       鉴于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进路和资源主义分析进路所存在的缺陷,森提出了可行能力平等理论,以试图超越上述两种分析进路。在森的可行能力平等中,“功能”(functioning)和“可行能力”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功能性活动’的概念(很明显它源自亚里士多德),反映了一个人认为值得去做或达到的多种多样的事情或状态。……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可行能力因此是一种自由,是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13](P62-63)森的可行能力平等理论的关注焦点在于人们实际上能够利用资源做什么,能够处于什么状态,这种平等理论用人们可达到的成就的自由来测量人们利益的大小,并关注人们获得成就的自由。森的可行能力平等并不像平等的福利主义或资源主义分析路径那样关注效用或资源,而是关注可行能力。易言之,可行能力平等与其竞争对手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并不像后者那样仅仅关注实现自由的手段,而是侧重于自由的实现程度以及人们是否能够获得实质自由。

       在当代平等理论中,森的可行能力平等的视角较为独特,可以说可行能力平等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当代平等理论的发展趋向,虽说如此,它仍然有一些模糊的地方。一方面,可行能力的内涵需要进一步澄清。森的可行能力平等理论长于批判,但是并不善于建构,譬如他批判了平等的福利主义与资源主义分析路径,但是何种能力应该处于其可行能力清单上?森并没有明言,只是主张“基本可行能力的平等”。在森看来,基本可行能力是“一个人能够做一些基本的事情”,[12](P218)即一个人获得和维持一种体面的生活而必备的能力,如果缺少这种能力,想过上一种体面的生活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身心健康和拥有一定数量的财富等等。如果森的可行能力平等理论只是限于阐明和主张人的基本可行能力的平等,那么它的合理性无疑会很大。然而,森对基本可行能力的界定有很大的主观性,何种能力是基本可行能力?人们对此存在不少争议。比如拥有购买住所的能力是否是一种基本可行能力?喜欢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可能认为这是一种基本可行能力,但是喜欢四处漂泊的人可能持相反的意见。

       另一方面,假如人们在何种能力是基本可行能力上持有一致意见,那么实现人的可行能力的平等,是否合适呢?森除了主张基本可行能力的平等以外,还主张其他能力的平等。事实上,一旦追求除基本可行能力以外的其他能力的平等,可行能力平等至少会面临如下挑战:漠视人类社会的资源的匮乏性。补偿人的可行能力方面的缺失,往往非常困难,即使能够补偿,成本也是难以承受的;如果对基本可行能力以外的可行能力方面的差异进行补偿,那么就有可能忽视责任问题,因为有些人可能因懒惰而致使自身的能力较低。如果可行能力平等漠视人们在能力差异上的个人责任,只是主张对其进行补偿,那么它就会蜕变为福利平等,对福利平等,森是持批评态度的。换言之,可行能力平等有可能忽视责任问题,有自相矛盾之嫌。

       另外,如何衡量各种可行能力的权重?这又是有待森的可行能力平等解决的另一个难题。倘若我们对森的可行能力平等采取一种较为厚道的理解方式,认为人们对可行能力的内涵及测量方式持有一致意见,并赞同实现可行能力的平等,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可行能力平等的实现方式是什么?森也没有做出说明。可见,森的可行能力平等仍需进一步建构,如果要想增加其合理性,还需要阐明可行能力的含义、测量方式以及实现途径等问题。

       四、平等理论分析路径之争背后的共识:对运气均等主义的承诺

       以上我们探讨了当代政治哲学中的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和能力分析路径的主要内涵及其困境,并论及了这些平等理论分析进路之间的激烈纷争。那么,在激烈交锋的背后,这些平等理论分析路径有没有共同之处呢?实际上,这些平等理论的分析路径都关注平等与运气之间的关系问题,一方面,由人们的选择所带来的不平等不在平等理论的调节范围之内,人们应当对其负责;另一方面,如果人们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处于不利境地,那么这是不正当的。伊丽莎白·安德森(Elizabeth S.Anderson)在1999年的一篇有影响的论文中将该理论倾向称为“运气均等主义”(luck egalitarianism)。在安德森看来,运气均等主义理论的基本信条在于:第一,它把根本的不正义视为运气分配的自然不平等,主张排除运气对分配的影响;第二,个人应当对自己的选择所带来的结果负责。运气均等主义家族中的学者主要包括阿内逊、德沃金、约翰·罗默、托马斯·内格尔和G.A.柯亨等人。[14](P288-290)依尼古拉斯·巴里(Nicholas Barry)之见,作为对平等主义正义观的一种解释,运气均等主义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因为它攻击与原生运气相关的不平等,同时尊重个人的选择,“运气均等主义直接重视当今世界不平等的根源并尊重个人的选择。”[15](P90)可见,运气均等主义明确地将责任纳入平等理论之中。

       上文阐述过德沃金、阿内逊和森各自的平等理论都含有运气均等主义的凶素,那么德沃金等人的平等观中的哪些方面体现了运气均等主义的基本理念呢?德沃金对运气均等主义的认同主要体现在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敏于抱负、钝于禀赋”中,德沃金的这一理念完全与运气均等主义的基本理念相契合。罗尔斯的平等观试图排除运气因素对分配的影响,这使得不少学者视罗尔斯为运气均等主义理论的始作俑者,正是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真正促使了运气均等主义在过去30多年中成为当代平等理论的主流。德沃金在20世纪80年代明确关注平等与运气之间的关系问题,首次将运气分为“原生运气”和“选项运气”,此后人们开始对平等和运气之间的关系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虽然如此,德沃金并不认同“运气均等主义者”这一标签,认为其资源平等并不属于运气均等主义的范畴,正如他曾言,资源平等并没有“致力于消除人们生活中的赌博和运气(有时用来描述资源平等的运气均等主义是一个错误的名称),而是致力于使人们面临不确定性时所拥有的资源尽可能平等。”[16](P107)可见,德沃金认为其资源平等并不主张排除所有运气对分配的影响,而是认为应当排除原生运气对分配所带来的影响,同时人们应当对选项运气的结果承担责任,易言之,资源平等并不像运气均等主义那样激进。虽然德沃金并不认同运气均等主义者这一标签,但是其资源平等对运气均等主义所产生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资源平等为运气均等主义提供了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分析架构,当人们在研究运气均等主义时,选项运气与原生运气、选择与环境至今仍是人们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德沃金的运气均等主义立场也获得了很多学者的认同,比如曾有学者认为,“罗纳德·德沃金第一次系统地为运气均等主义的立场提供了解释,”[17](P79)在巴里看来,“德沃金通常被认为是运气均等主义的创立者”。[18](P136)可以说,德沃金的资源平等是运气均等主义最为著名的代表性理论,正是其激发了人们对运气均等主义产生浓厚的兴趣,使运气均等主义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平等理论。无论德沃金本人是否认可运气均等主义的标签,他的资源平等理论对运气均等主义的重要影响是毋庸置疑的。

       阿内逊的运气均等主义立场也是非常鲜明的,这可以从阿内逊所信奉的根本的平等理念看出来,即一方面,人们应当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人们不应当因不受自身控制的运气因素而比他人差,“一个人不能对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因素承担责任,”[19](P3)如果一些不平等不是由处于个人控制范围内的凶素造成的,那么这些不平等就是不正当的,就应该获得补偿。很明显,阿内逊所信奉的根本的平等理念与运气均等主义的立场是相吻合的。另外,阿内逊在回应安德森对运气均等主义批判的过程中,也明确承认了自己的运气均等主义立场。[6](P339-349)与德沃金、阿内逊鲜明的运气均等主义立场相比,森的运气均等主义立场没有那么明显。森并没有在其著述中明确承认自己是一个运气均等主义者,但是从森的一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推断出森大概不会拒斥运气均等主义的基本理念,这可以从森对可行能力平等进行的否定性论证看出来。一方面,森曾对罗尔斯的平等观这样评论道:“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对于个人的特殊需要是不敏感的,例如残疾人、老人和病人。拥有和别人一样的基本善显然会把他们置于较差的处境下,而且这种差别可能并不是由于他们能够负责的原因造成的。”[20](P253)易言之,残障和疾病等因素是天生的,属于运气的范畴,由这些因素所带来的不平等应当获得一定的补偿。另一方面,森认为福利平等之所以不是一种合适的平等理论,原因在于这种理论并没有使人们对自己的选择所带来的结果负责,“如果一个有责任能力的人所享有的自由(从‘能力集’比较的角度看)并不比别人少,但却浪费了不少机会并最终沦为比别人处境差得不能再差的地步,则据此而来的社会安排可能就不会出现‘不公正’的不平等。”[10](P355)换言之,一个有责任能力的人应该对自己的选择所带来的结果负责。可见,森的可行能力平等也有着运气均等主义的特质。因此,德沃金、阿内逊和森的平等理论都有着运气均等主义色彩,他们之间的激烈纷争是在认同运气均等主义基本信条的情况下,争论应当追求“什么的平等”的“内部之争”。然而,运气均等主义主要关注非人为的运气因素所带来的不平等,这种分析问题的视角过于狭隘,因为在现实社会中,由人为的因素所带来的不平等现象往往更加难以消除。

       五、结论

       本文以上对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三种平等理论分析路径进行了一种批判性的考察,并展示了这些分析路径内部的激烈纷争,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第一,依照平等理论的关注对象的不同,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平等理论的分析路径主要有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路径、资源主义分析路径和能力分析路径,分别以效用、资源与可行能力为主要关注焦点。其中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进路经常处于论辩的中心,对该分析路径的批判、修正或替代已经成为很多学者在建构平等理论时的起点之一,平等的福利主义和资源主义分析路径的共同困境在于在其中都没有将平等与责任成功地调和在一起。第二,试图将平等与责任结合在一起,这是当代平等理论的一种重要发展趋向,这主要与以罗尔斯的平等观为代表的当代西方平等理论面临的批判有关。很多人尤其是保守主义者指责罗尔斯的平等观忽视了责任问题,消解了个人责任,很多学者试图将责任纳入平等理论之中,以增强平等理论的吸引力。第三,鉴于对平等的福利主义分析进路和资源主义分析进路的不满,森建构了一种名为“可行能力平等”的分配正义理论,以试图超越平等的福利主义和资源主义分析路径,然而,森的可行能力平等理论也存在很多有待克服的困境。第四,虽然平等理论的各种分析路径之间纷争不断,但是它们基本上都关注平等与运气之间的关系问题,德沃金、阿内逊和森等人的平等之争属于运气均等主义的“内部之争”。

       [收稿日期]2014-06-20

       注释:

       ①Ronald Dworkin,Sovereign Virtue: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qualit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p.82-83.假想的拍卖是德沃金为实现资源平等的理论目标而设定的另一种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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