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诱捕商业间谍的三起案件_商业间谍论文

在美国诱捕商业间谍的三起案件_商业间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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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第一科技大国,自然会吸引不少外国企业为引进技术或人才而“光顾”。由于国际间竞争日趋激烈,美国为维护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强化法律保护,使得企业的法律风险从过去的单纯民事责任逐渐扩大为刑事责任,其中又以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突出。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全美设有50个分站,以警员伪装经纪人,对外声称能够通过中介取得美国公司机密技术,把“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戏剧”表演得淋漓尽致。因此,有意从美国引进技术或人才的中国企业,应对美国诱捕商业间谍案例有所认识。否则,稍有不慎,不但投资回收无门,更可能诉讼上身。

台湾永丰纸业咬上了“汰癌胜”之钩

1995年8月7日,曼诺科技资讯公司负责人约翰·曼诺,开始与我国台湾永丰纸业公司业务开发经理周华萍女士,以及该公司顾问一位名叫徐凯乐的男士,进行电话、电传等来往,商讨由曼诺公司为永丰公司引进美国技术。

1995年11月6日左右,曼诺接到周华萍的电子邮件,说明有两家至4家的台湾厂商有意取得“汰癌胜”的配方和制药技术。“汰癌胜”是种液状注射抗癌药物,由必治妥公司独家制造和销售,该项制造技术是必治妥花费1500万美元的巨额经费才研究开发出来,每年出售药品所得以上亿美元计。汰癌胜的技术是受到必治妥公司严格保密的科学过程和程序,员工不得向公司以外人员透露有关此一技术的资料,绝不许接受公司以外人员的利益,以透露汰癌胜的技术为交换条件。必治妥公司若失去对这种研究的独家控制权,将遭受十分严重的损失。

1996年2月27日,曼诺应徐凯乐之邀,在洛杉矶大饭店见面。徐凯乐在谈话中透露,永丰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多角化的计划,其中一个主要方向是研究生物科技及引进新技术到台湾。他说,周华萍在永丰公司兼差,还在生物科技发展中心兼职。曼诺看过文件,知道这个研究中心重点是促进台湾生物科技工业的成功。曼诺说,必治妥授权或合资都不符合必治妥的利益。徐凯乐说:“我们另有方法”,然后鼓励曼诺与必治妥的科学家接触。永丰纸业企图由其本身或另外相关团体,取得必治妥专有的有关汰癌胜和紫杉细胞培养过程的业务机密。曼诺说,必治妥一名科学家愿意出售汰癌胜的科技。

这样,曼诺与徐凯乐和周华萍就围绕取得业务机密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台湾方面应当付出的价格和做出的保密承诺,进行了多次讨论。

1997年3月,曼诺收到周华萍从台湾传来的电子邮件,她列举了永丰纸业想购买的汰癌胜科技,包括制造汰癌胜所需生物反应剂的设计和组合,制造时光线和媒介的要求,制造过程所有其他的相关资料、规模和生产科技。

4月下旬,曼诺与在台湾的周华萍通电话,她公开承认双方所讨论的事是窃取商业机密。她不断说要保密以保护她自己、徐凯乐和曼诺,以免被起诉。她要曼诺毁灭电子邮件,并与曼诺讨论付款方式。双方初步讲好台湾方面支付20万美元头款,以后每月支付1000美元,承担所有的旅行费用,还要支付一个利润的百分比,整个交易数额将在数百万美元之巨。5月初,曼诺与徐凯乐通电话,徐重申永丰公司要向汰癌胜方面发展,承认购买必治妥业务机密是犯法,并保证保密。徐凯乐还说,买主要求与必治妥的科学家见面。

5月下旬,徐凯乐说,他将于6月14日抵达费城,一位王小姐和一位何教授要同来验货并要与必治妥的科学家见面,王小姐和何教授与他共事甚久,完全了解本案。

5月23日,徐凯乐从台湾传话给曼诺,表示二人在与必治妥科学家见面时将不会介绍或交换名片,并且要求科学家准备足够的文件。

5月28日,曼诺又收到徐凯乐从台湾传来的信,敲定双方将在费城见面,他将于6月6日离开台湾,在费城见面前,请曼诺留话在他的费城旅馆。

6月14日,曼诺和愿意出售情报的必治妥公司员工在费城一家饭店见到徐凯乐和他带来的何小台教授和王丽华小姐。曼诺先和徐凯乐私下交谈,徐称何小台是买主的亲戚,拥有博士学位,具有生化背景,对汰癌胜很熟;王丽华则是直接对买主负责的技术人员,买主是大“公司”。

后来,曼诺和徐凯乐等人一起交谈,曼诺强调这次见面很敏感,必须保密以保护当事人。曼诺说明,必治妥科学家一方面愿意出售机密,另一方面又不希望被人家知道。何小台表示,徐凯乐已经对他们说明一切。曼诺向徐凯乐和何小台出示要和他们见面的科学家之必治妥员工的识别证,由于被黑色条码遮住,他们看不到他的姓名。

其后,曼诺介绍的必治妥公司科学家和徐凯乐等三人见面,曼诺介绍时都未提及大家的姓名,徐凯乐则自称“柴斯特”。曼诺再次强调必须保密,否则被发觉大家都麻烦。曼诺告诉必治妥公司科学家,交易保证不会出问题。

必治妥公司科学家于是对紫杉细胞培养过程技术及汰癌胜的生产之背景提出口头说明,他同时拿出一些技术过程及科学资料,上面清楚注明必治妥公司,并盖有机密字样。徐凯乐等三人看过文件后,必治妥公司科学家告诉他们这只是样本,自己可以拿到全部,何某表示相信他说的话。接着,何小台和王丽华问了许多有关技术问题。

何小台询问必治妥公司在这项技术投资多少钱,必治妥公司科学家说,研究投资和知识产权都是数以百万美元计,必治妥公司只有少数人能接触这个资料。

何小台当天提及一件一家公司盗用其他公司技术被诉的案子,并担心必治妥公司也可能采取相同行动,但他又说即使公司如此做,这也是他的公司在全球打开知名度的良机,而且必治妥公司也有可能私了。当时,徐凯乐还询问有关是否可能在此方面与必治妥公司从事合资或取得授权的可能性。曼诺和必治妥公司科学家表示,这件事绝无可能。何小台对必治妥公司科学家说:“我知道你在这方面冒了很大风险。”必治妥公司科学家告诉徐凯乐和何小台,在实际技术转移情况下,要敲定合法交易,两家公司必有数百人涉入,不可能在这儿办妥。必治妥公司科学家说,必治妥不会允许他们公司的技术被其他公司用来从事与自己竞争的事业。徐凯乐继续向必治妥公司科学家询问有关设置数个15000公升之生物反应器的技术问题,以及所需的成本。徐凯乐对他们从事初期投资及投入设置成本后,回收的速度如何,也很感兴趣。

正在双方快要达成交易时,联邦调查局的警察们闯了进来,将徐凯乐和何小台逮捕。

事后人们才知道,那个曼诺科技资讯公司负责人约翰·曼诺,正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警员哈特曼乔装而成的,他的任务就是专门等待商业间谍的光临。1995年8月7日开始,至1997年6月5日为止,哈特曼与徐凯乐和周华萍通过各种方式联络的135次记录,其中包括39次电话传真、约79次电子邮件、约10次电话、约6次信件来往,以及与徐凯乐一次当面交谈,都成了联邦调查局的证据记录在案。

日立公司在美被“钓”记

1982年6月22日,美国加利福利亚州的硅谷内烈日炎炎。在接近巴威士林荫大道上,一辆橘黄色的运货车停放在一幢两层楼的前面。第二层的229号门上有几个字“格兰玛合伙公司”。公司办公室是一个套间,此时通向里屋的门紧关着。总裁艾兰·哈里森站在外屋的窗前,当他看见那辆橘黄色的运货车后,拉了拉领带,转身对律师理查德·凯里甘说:“他们来了!”随即,哈里森挥手让女秘书玛丽坐在门口处的接待桌旁。该公司成立以来最大的一宗买卖就要成交了。

片刻之间,门铃响了。门开后,两名日本商人走了进来。他们是日本日立公司的管理人员,一位叫小林健二,另一位叫大西依桥。小林是六个月前认识哈里森和凯里甘的,当他得知格兰玛公司可以得到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的秘密情报乃至仪器设备时,便表示了合作的愿望。众所周知,日立公司是IBM公司在世界市场上最可怕的竞争对手。

大家打过招呼之后,哈里森便让两个日本人观看了一台新型的电子计算机和一些绝密设计资料,其中包括IBM公司最新的、尚未公布的、能量最大的一种计算机设计说明书。日本人为了得到这些情报,已向格兰玛公司预付了50万美元的酬金。

两个日本人显得踌躇满志,春风得意,正在喜形于色地验收着设备和资料。

“把那个IBM的商标弄下来!”小林对大西说。

“他们在等着呢。嗯,是汤姆在那儿等。”大西望了望窗外。

“汤姆”,哈里森认识,那一定是汤姆·吉田,全国教会联盟资料信息有限公司的总裁。在格兰玛公司与日立公司的交易中,汤姆是中介人,以便掩盖日立公司向格兰玛公司付款。此时,哈里森很希望汤姆也在办公室。他向窗外望去,说:“哦,那是汤姆的货车,我看到了。”

“你为什么不叫他上来?”凯里甘对日本人说。但是两个日本人正忙着整理资料,彼此急促地交换意见,没有听到凯里甘的建议。

这时,电话铃响了,哈里森让玛丽去接电话。

小林拿起一把钳子,对着那台计算机的商标说:“好,我要弄掉这些……。”两个日本人很顺利地拧下了计算机上的金属商标。

“我不想弄坏它!”停了一会儿,他又问:“你们弄下来了吗?”

“IBM已经弄掉了,现在它是日立公司的财产了!”凯里甘肯定地说。

小林显得很高兴,他拿起那个被撬下来的金属商标说:“嗯,我想把这个玩艺儿……。”

“你想作为纪念品吗?”凯里甘插言道。

“……作为献给中泽博士的礼物”,小林直言不讳地说,中泽喜三郎博士是小林的老板,日立公司最大计算机厂家的总经理。

“噢,我很开心”,大西又开始撬另一个IBM的商标。屋里出现短暂的沉寂,哈里森大声说:“让我们干吧,因为汤普森就在里面。”

日本人丝毫未注意哈里森莫名其妙地提到了他不认识的汤普森,而是继续干着。

哈里森又在提高嗓门喊着:“让我们继续干吧!……让我们继续干吧!”

这时,那个汤普森,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正和联邦助理检察官瓦德一起,带着五名特工人员正守候在格兰玛公司的套间里。由于他们正在全神贯注地监视并拍摄外屋当时所发生的一切,竟然忘记了行动暗号。以致连“哈里森”——实际上是位伪装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第一次说“让我们干吧”这句暗语时,谁都没有注意到。当“哈里森”第四次重复这句话时,瓦德恍然大悟道:“这是信号,咱们出去吧!”

两个日本人被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吓呆了。汤普森说:“你是大西依桥先生吧?我们是联邦调查局的,你被捕了!”大西被这晴天霹雳震懵了,手里仍拿着钳子。汤普森让两个日本人靠墙站着,接受搜查,戴上手铐。

“你们因共谋走私出境被盗赃物而被捕。”一名特工人员宣布道,然后他用英、日两种语言,宣读了“米兰达警告”。

这次行动成功了,立即轰动美国和日本。该案后来在美国开庭审理,双方都不愿将事态扩大,最终达成辩诉交易:日立公司被罚款10000美元,小林被判处罚金10000美元和五年缓刑,大西被判处罚金4000美元和两年缓刑。

刑事审判结束后, 日立公司与IBM公司的民事诉讼,达成了日立公司向IBM公司支付约3亿美元赔偿的秘密协议。

日立公司在美的刑事、民事二案,均以日立公司“走麦城”而终结。

盗窃商业秘密的博士钻进圈套

1971年,梅利斯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微生物学专业博士毕业后,立即获得药业界巨头莫克公司的高薪聘请。后来在该公司,他参加了IVERMECTIN的研制,这种新药可以杀灭牛身上的寄生菌和狗心脏上的寄生虫。新药于1981年面世后驰骋药市,梅利斯博士也有点飘飘然了,认为自己晋升太慢,薪水太少,便得陇望蜀,于1982年改换门庭,跳槽到美国医药界另一巨头帕劳公司。临行前,他私下带走了极其珍贵的IVERMECTIN的研究资料。

梅利斯来到帕劳公司便担任了一种干扰素的新药开发项目负责人,这种干扰素能够有效治疗肝炎和某种癌症,可望实现医药学方面的重大突破。由于梅利斯与同事人际关系紧张,负责公司科研工作的副总裁布尔洛克担心会影响干扰素的研制进程,遂于1985年初,以公司需要改组为名,将所有不服梅利斯领导的微生物学家统统调到另一个部门,另组研究小组。改组后的梅利斯从全面负责人变为只负责管理干扰素研究项目中的发酵小组,工资津贴连降两档。

1987年,梅利斯主动提出辞职,又私自带走了大批有关干扰素制作过程的秘密资料。1989年,意大利化学家马里奥·米斯西欧向他表示,愿意到国际市场上帮他出卖商业秘密。米斯西欧自己有一家小公司即“生物制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他们便用这家公司作掩护,梅利斯出情报,米斯西欧出力,二人一拍即合。

米斯西欧很快就物色到一家小化学企业的老板,此人在历史上曾经出卖过医药情报。这位老板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了米斯西欧一个答复:他已物色好一位潜在的买主,自己愿意充当经纪人,拿些好处费。1990年1月的一天,在米斯西欧的生物制药研究公司,那位老板与随行的“买主”斯蒂夫勒按约来访。斯蒂夫勒直截了当地询问米斯西欧和梅利斯,是否确有药物情报。米斯西欧说:“我们有好几种重要药品的情报,不知您对哪一种有兴趣?”

“有没有治疗癌症的药物?”斯蒂夫勒问道。

“哦,当然有啦。”米斯西欧还告诉对方:“我们还可以提供一种干扰素的生产配方。”

斯蒂夫勒大表赞叹,问他还有什么货色。

米斯西欧低声道:“我们还可以提供一种最新的抗胆固醇药品,名叫LOAVERSTATN的生产配方。”

斯蒂夫勒对米斯西欧和梅利斯的“货”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并推出自己的幕后伙伴,一位“神通广大的亚特兰大经纪人”。根据三方的约定,在费城机场附近的马里奥特旅馆,“亚特兰大经纪人”保尔·海斯与他们会了面。后来经过多次会面,多番还价,双方同意以150万美元的价格成交一种寄生素配方。为了证实手中确实有货,梅利斯和米斯西欧先以2500美元的价格出售了几页配方图示,这些绝密资料的来源正是莫克公司的。寄生素的生意谈成后,海斯立即要求商谈干扰素生意,声称有一位外国主顾愿意出最好的价钱购买干扰素配方:“他财大气相,开口就说1000万美元的价格也可以接受。”

1990年8月10日,亚特兰大银行大楼的一个秘密会议室。梅利斯和米斯西欧准时来到,米斯西欧右手提着一个黑色公文箱,里面是标着有关干扰素所有情报目录的29页报告。早已等在那里的海斯带来了装有现金的箱子。三人围坐在会议桌旁,开始最后交易。

梅利斯将那份报告从桌面上推向对面的海斯:“我想这就是你们期望得到的东西。”米斯西欧得意地微笑道。

海斯瞥了一眼桌上的报告,缓缓地站起身来说:“请给我两分钟时间,我想让等在门外的一位专家核实一下内容,可以吗?”

海斯把钱箱留在室内,拿起报告退出房间,交给门外的那位“专家”。当海斯重新回到会议室时,身后跟着一小队身材魁梧的联邦调查局特工人员:“我们是联邦调查局的。你们被捕了!”原来那位老板一开始就将情况告诉了莫克公司,“买主”斯蒂夫勒就是莫克公司负责保卫工作的。莫克公司与帕劳公司将情况报告了联邦调查局,在该局的导演下,莫克公司和帕劳公司联手编织了一个圈套,海斯和那位“专家”都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几小时后,联邦调查局搜查了梅利斯的住宅,搜到了成捆的分属于莫克公司和帕劳公司的秘密文件。

1991年9月,法院判处梅利斯和米斯西欧盗窃、贩卖情报罪名成立。时年57岁的梅利斯被判监禁九年,米斯西欧被判五年零三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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